游客
题文

现代文阅读(共15分)
⑴儿子比我高了。
⑵一天,我看他打蔫,就习惯地摸摸他的头。他猛地一偏脑袋,表示不喜欢被爱抚。但我已在这一瞬的触摸中,知道他在发烧。
⑶“你病了。”我说。“噢,我还以为是睡觉少了呢。妈妈,我该吃点什么药?”他问。
⑷孩子一向很少患病,居然连得病的滋味都忘了。我刚想到家里专储柜里找体温表,突然怔住。因为我当过许多年的医生,孩子有病,一般都是自己在家就治了。他几乎没有去过医院。
⑸“你都这么大了,你得学会生病以后怎么办。”我说。
⑹“我早就知道生病以后怎么办。找你。”他成竹在胸。“假如我不在呢?”“那我就……就找我爸。”
⑺也许这样逼问一个生病的孩子是一种残忍。但我知道总有一天他必须独立面对疾病。既然我是母亲,就应该及早教会他生病以后该怎么办。
⑻“假如你最终也找不到你爸呢?”“那我就忍着。你们早晚会回家。”儿子说。“有些病是不能忍的,早一分钟是一分钟。得了病以后最应该做的事是上医院。”“妈妈,你的意思是让我今天独自去医院看病?”他说。在病中,孩子依然聪敏。“正是。”我咬着牙说,生怕自己会改变主意。“那好吧……”他扶着脑门说,不知是虚弱还是思考。“你到外面去‘打的’。然后到××医院。先挂号,记住,要买一个本……”我说。“什么本?”他不解。“就是病历本。然后到内科,先到分号台,护士让你到几号诊室你就到几号,坐在门口等。查体温的时候不要把人家的体温表打碎……”我喋喋不休地指教着。“妈妈,你不要说了。”儿子沙哑着嗓子说。
⑼我的心立刻软了。是啊,孩子毕竟是孩子,而且是病中的孩子。我拉起他滚烫的手说:“妈妈这就领着你上医院。”他挣开来,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我要去找一支笔,把你说的这个过程记下来,我好照着办。”
⑽儿子摇摇晃晃地走了。从他刚出门的那一分钟起,我就开始后悔。我想我一定是世上最狠心的母亲,在孩子有病的时候,不但不帮助他,还给他雪上加霜。我就是想锻炼他,也该领着他一道去,一路上指指点点,让他先有个印象,以后再按图索骥。虽说很可能留不下记忆的痕迹,但来日方长,又何必在意这病中的分分秒秒。
⑾时间艰涩地流动着,像沙漏坠入我忐忑不安的心房。两个小时过去了,儿子还没有回来,我虽然知道医院是一个缓慢的地方,心还是疼痛地收缩成一团。
⑿虽然我几乎可以毫无疑义地判定儿子患的只是普通的感冒,如果寻找什么适宜做看病锻炼的病种,这是最好的选择,但我还是深深地谴责自己。假如事情重来一遍,我再也不会教他独自去看病。万一他以后遇到独自生病的时候,一切再说吧。我只要这一刻他在我身边!
⒀终于,走廊上响起了熟悉的脚步,只是较平日有些拖沓。我开了门,倚在门上。
⒁“我已经学会了看病。打了退烧针,现在我已经好多了。这真是件挺麻烦的事。不过,也没有什么。”儿子骄傲地宣布。又补充说:“你让我记的那张纸,有的地方顺序不对。”
⒂我看着他,勇气又渐渐回到心里。我知道自己将要不断地磨炼他,在这个过程中,也磨炼自己。
⒃孩子,不要埋怨我在你生病时的冷漠。总有一天,你要离我远去,独自面对包括生病在内的许多苦难。我预先能帮助你的,就是向你口授一张路线图。它也许不那么准确,但聊胜于无。                        (作者:毕淑敏 选文有删改)
联系语境,解释第⑽段中加点的词语。    按图索骥           
请用简洁的词语概括“儿子”独自去医院看病过程中“我”的心理变化。

揣摩第⑻段画线句中“咬着牙”这个短语,分析它在表达上的好处。
(1)第⒂段,为什么说“我”在“不断地磨炼他”的同时,也是“磨炼自己”? (2)你怎样理解第⒃段画线句?在成长的过程中,你曾从长辈口授的“路线图”中获得过什么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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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父亲的救援(16分)
(1)1992年,我在地区高师读书,父母亲在老家种田。父亲为贴补家用,不顾多年腰疼的老毛病,农忙之余帮人跑起了长途货运。这年父亲已46岁。
(2)正是这年,出了一件大事,父亲至今还清晰地记得当时所有的细节。
(3)那天正好是寒露,阴历的八月二十九。天黑且下着雨的时候,父亲从外地跑车回来,刚一进村,就看见村支书迎头挡在车灯前面,朝父亲一个劲儿地摆手。父亲赶紧刹车。支书一脸焦急地说:“快!你娃出事了!”原来他刚刚从电视里插播的紧急通告里看到:一个20岁左右的小伙,在本市遭遇车祸,被紧急送往市一院,司机已逃逸,小伙身上只找出一些零钱,另有一本学生证,望家人紧急联系。学生证上写着我的名字,所以支书便急吼吼地来找我父亲。
(4)父亲的脸迅速变得煞白,他蹲在车下先抽了两分钟烟,然后抬头问支书:“你家里还有多少钱?”支书说:“也不太多。”父亲说:“有多少拿多少吧。”幸好父亲身上还装着代收的几千元货款。
(5)父亲不敢让我母亲知道,家也没回,当即发动车,准备直奔市一院。车开到镇子上,不敢再开了,因为手抖得太厉害。就从街上找到他的一名老战友,帮忙驾车直扑市里。从小镇到市区仅八十公里,一个小时后就到了。
(6)主治医生马上催他火速往住院部缴钱:“伤情非常严重,需立即手术,如果再晚几个小时联系不到家人,双腿将很难保住。”
(7)父亲再也隐忍不住,眼泪哗一下倾倒了满脸。他跌跌撞撞地赶紧往缴费处跑。【示例:“再也”“眼泪哗一下倾倒”“跌跌撞撞地赶紧”“跑”等词,写出父亲在得知“我”伤势如此严重后的巨大悲痛,再刚强的父亲也承受不了如此的打击。】
(8)从缴费处回来,不顾护士的拦阻,硬闯进急诊室。
 (9)父亲看到的是一张清秀的面容。人已昏迷过去。父亲的心里“咯噔”一下,因为他发现这个小伙并非他儿子——也就是说,并不是我。父亲从里面退出来,反复端详从小伙身上找出的那张学生证,学生证上的照片和名字都是我的,没有错呀。父亲迷惑了。
(10)这时来了几名警察,警察告诉父亲,这个小伙的身份刚刚弄清了,原来是一名小偷,刚刚在公交车上偷了几个学生,被人发觉后,就跳车狂奔,他做贼心虚,已经把所有追赶的人都甩掉了,还是不停地飞跑,结果就跑到了一个车轱辘上。
(11)(A)父亲这才松了一口气。整个人虚脱得一身大汗,瘫坐在门口的石头台阶上,再也站不起来。
(12)这时,父亲的战友提醒道:“病人不是你儿子,你缴的住院押金怎么办?”
(13)父亲说:“当然要退了,他偷了我儿子,还害得差点吓死我,哪能再给他白扔钱?”
(14)父亲就到收费处去退钱。收费处让父亲找主治医生开退费说明。又去找主治医生,主治医生刷刷几笔就开好了。
(15)父亲却犹豫起来,说,算了,这钱我不退了,你们接着给他治吧,长得那么漂亮的小伙子,要是少了两条腿多可惜呀,他家里应该也有父母,他的父母也一定会疼得心慌。
(16)小伙的手术顺利进行。
(17)此时已是深夜,雨也停了,父亲想来学校找我,又怕打搅我睡觉,就和战友在车里胡乱挤了一宿,(B)第二日早上才来学校,看见我后,冲上来紧紧抱了我一下。父亲一贯性格刚强,平时很少流露感情,这次拥抱,还是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
(18)那小伙在医院的精心治疗下,恢复得很好。小伙出院那天,阳光灿烂。他寻到我家,给我父亲磕了仨响头,非要认我父亲为干爹。
(19)我父亲担心他再学坏,就让他跟自己学开车。
(20)现在,十多年过去了,他已成为本市运输业非常叫得响的一位老板,去年,还被市里评为“年度最具爱心十大人物”之一。(选自《小小说选刊》2008年第1期)
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小说的内容。
文章第15段说“父亲却犹豫起来”,结合上下文,说说父亲犹豫的原因。
仿照对文章第7段画线句的评注,从文中另外两处画线的句子中选择一处,任选一个角度加以评注。
文中的父亲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请说说父亲是个怎样的人?
联系全文,谈谈小说标题“父亲的救援”有什么含义?

神奇的“致幻植物”
什么叫“致幻植物”呢?简单地说,就是指那些食后能使人或动物产生幻觉的植物。具体地讲,就是指有些植物,因它的体内含有某种有毒成分,如裸头草碱、四氢大麻醇等,当人或动物吃下这类植物后,可导致神经或血液中毒。中毒后的表现多种多样:有的精神错乱,有的情绪变化无常,有的头脑中出现种种幻觉,常常把真的当成假的,把梦幻当成真实,从而做出絮絮多多不正常的行为来。
有一种称作墨西哥裸头草的蘑菇,体内含有裸头草碱,人误食后肌肉松弛无力,瞳孔放大,不久就发生情绪紊乱,对周围环境产生隔离的感觉,似乎进入了梦境,但从外表看起来仍像清醒的样子,因此所作所为常常使人感到莫名其妙。当人服用哈莫菌以后,服用者的眼里会产生奇特的幻觉,一切影像都被放大,一个普通人转眼间变成了硕大无比的庞然大物。据说,猫误食了这种菌,也会慑于老鼠忽然间变得硕大的身躯,而失去捕食老鼠的勇气。这种现象在医学上称为“视物显大性幻觉症”。褐鳞灰生的致幻作用则是另外一种情形。服用者面前会出现种种畸形怪人:或者身体修长,或者面目狰狞可怕。很快,服用者就会神智不清、昏睡不醒。大孢斑褶生的服用者会丧失时间观念,面前出现五彩幻觉,时而感到四周绿雾弥漫,令人天旋地转;时而觉得身陷火海,奇光闪耀。
美国学者海•姆,曾在墨西哥的古代玛雅文明中发现有致幻蘑菇的记载。以后,人们在危地马拉的玛雅遗迹中又发掘到崇拜蘑菇的石雕。原来,早在3000多年前,生活在南美丛林里的玛雅人就对这种具有特殊致幻作用的蘑菇产生了充满神秘感的崇敬心情,认为它是能将人的灵魂引向天堂、具有无边法力的“圣物”,恭恭敬敬地尊称它为“神之肉”。
国外有不少科学家相继对有致幻作用的蘑菇进行过研究,他们发现在科学尚未昌明的古代,秘鲁、印度、几内亚、西伯利亚和欧洲等地有些少数民族在进行宗教仪典时,往往利用致幻蘑菇的“魅力”为宗教盛典增添神秘气氛。应该引起注意的是,这种带有浓厚迷信色彩的事情,在科学已很发达的今日,仍被某些人利用,作为他们骗取人们钱财的一个幌子,这是非常可悲的!
除了蘑菇,大麻也有致幻作用。大麻是一种有用的纤维植物,但是在它体内含有四氢大麻醇,这是一种毒素,吃多了能使人血压升高、全身震颤,逐渐进入梦幻状态。再比如,在南京中山植物园温室中有一种仙人掌植物,称为乌羽飞,它的体内含有一种生物碱——“墨斯卡灵”,人吃后1~2小时便会进入梦幻状态。通常表现为又哭又笑、喜怒无常。这种植物的原产地在南美洲。由于致幻植物引起的症状和某些精神病患者的症状颇为相似,药物学家因此获得新的启示:如果利用致幻植物提取物给实验动物人为地造成某种症状,从而为研究精神病的病理、病因以及探索新的治疗方法提供有效的数据,那将是莫大的收获。
画线句子中的“这种现象”具体指什么?
解答下列两小题。
①写猫误食哈莫菌后失掉了捕捉老鼠的勇气这则趣闻,其作用是什么?
②“人误食后肌肉松弛无力,瞳孔放大,不久就发生情绪紊乱,对周围环境产生隔离的感觉,似乎进入了梦境”一句中的“不久”一词有什么表达作用?
根据文意,给“致幻植物”下一个定义。
根据本文中致幻植物的有关知识,你认为致幻觉植物在现代社会中可以有哪些用途?

那颗折腾不掉的雀斑
连 谏
⑴朋友脸上有雀斑,很浅很淡,要和朋友贴面才能看清它们的存在,可就是这些浅淡到几乎不存在的雀斑却让朋友在整个的青春岁月上演了一场可歌可泣的战斑史。
⑵朋友为了彻底消灭这些有碍美貌的雀斑,到处求医,吃过中药,用过各种各样号称能去除雀斑的美容仪器和药膏、做过激光治疗,每每见了我们,就把脸伸过来,怀着无比的虔诚与渴望问:看看我脸上的雀斑淡点了没有?
⑶看她为雀斑战得是如此辛苦,我们本着善意上演了皇帝新衣的现代版:淡了淡了,几乎看不见了。可是,朋友毕竟不是那个被阿谀奉承捧昏了头的蠢皇帝,诚实的镜子总是拆穿了我们的谎言,于是,爱美心切的朋友顽强地继续奋战在斗斑路上。如今,十几年过去,朋友的钱花了不少,罪也遭得不计其数,那些雀斑却依然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顽强,而且,其子孙后代更是繁荣昌盛了……朋友一见了我们,第一句话依然是:我脸上的雀斑淡了没有?
⑷看她为雀斑遭罪无数却痴心不改,我终于忍无可忍地说了句很残酷的实话:它们还是原来的样子,你歇歇吧,别折腾了。
⑸朋友虽然沮丧,却还是战斑不休,我就知道,这雀斑不是长在了朋友的脸上,而是长在她心上了。它们不是一颗实质性的雀斑而是一个自卑且挑剔的自我。
⑹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舞台,在这个舞台上,自己都是当之无愧的主角,我们总是错误地认为,别人的目光是一直在盯着我们的,盯着我们说错的一句话,盯着我们穿得不得体的一件衣服甚至一个不雅观的姿态,然后,悄悄地对我们这些不得体发出令人崩溃的哂笑。
⑺事实却是,别人心里,也有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舞台,在他们的舞台上,我们照样是配角A或跑龙套的B,他们无暇关注我们,就如我们无暇关注他们一样。每个人都匆匆忙忙地行进在自己的人生路上,除了发生地震海啸般惊天动地的大事,至于那些作为路边风景的一株树一棵草们,是被野狗撒上了一泡尿还是被兔子啃了,谁会有心思去关注呢?
⑻自我这东西,一旦被过分关注,它要么是变成了狂妄的魔鬼,要么是变成了自虐的疾病,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一旦成灾,就坏菜了。
⑼变成狂妄不自知的魔鬼会被人背后窃笑,变成自虐的疾病会让自己越来越自卑。
⑽在这世上,没有比被自虐式的自卑镇压得抬不起头来更为寒凉的事,别人能给予的温暖本来就不多,如果连自己都刻薄起自己来了,这日子还怎么活?
⑾爹娘给了我们一具什么样的躯体我们坦然接受就是了,它不会影响生命的质量,只要,有一颗阳光普照的心。谁都不是完人,至于有颗生理性的雀斑,又算得了什么呢?忘掉那颗自我的雀斑,我们会得到更多的爱,至少,多得了一份自己对自己的爱。
(摘自《青年文摘》,2012第2期)
通读全文,从文中找出概括“那颗雀斑”具体含义的句子。

文章语言活泼风趣,而且很富有现代生活气息。比如“小强”是蟑螂的别名;“跑龙套”是指原指戏曲中拿着旗子做兵卒的角色,后比喻在人手下做无关紧要的事。联系上下文,解释第8段“坏菜”一词在文中的意思。

比较下面两个句子,说说两个句末“?”蕴涵情感的不同。
A:(朋友)怀着无比的虔诚与渴望问:看看我脸上的雀斑淡点了没有?
B:谁都不是完人,至于有颗生理性的雀斑,又算得了什么呢?


沉浸文学作品之中,有时一句话就能引发我们的感想。选择下面两句话中的一句,联系自我生活体验或阅读积累,写写随感,不少于100字。
A.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舞台,在每个人的舞台上,自己都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B.本来么,别人能给予的温暖就不多,如果连自己都刻薄起自己来了,这日子还怎么活?



















































































































































温暖的记忆
于兆文
⑴雪是从年三十晚上开始下的。我和妻乘坐的大巴车一路慢行,回乡者一个个都在各自的城市站点下车了,等到了我们所在的县城的车站时,车上就剩我们俩了。
⑵那时已经是凌晨时分,劳碌了一年的人们此时早已进入梦乡,偶尔,未眠者燃放的焰火一遍遍腾空而起.灿烂的焰火与漫天的飞雪映照在一起,引发人无限的遐思。
⑶我们下车时,偌大的车站已是空无一人。正想走着回去,只见车站广场的边上,A有一个人披着雨衣,顶着大雪,俯着身子,吃力地推着一辆三轮车向我们走来
⑷蹬三轮车的怎么这么晚了还没回家?
⑸诧异间,那人已到眼前,把雨衣的帽子搬了下来。我这才看清楚,那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岁月的风霜在她的脸上已刻下明显的痕迹。她对我们憨憨地笑了起来:“走,我送你们回去,刚想回家,你们可是我最后一批客人啦。”
⑹一路上我们攀谈起来。她说她是晚上8点多出来的,已经在风雪中忙活了近5个小时。
⑺“都已经是大年初一了,怎么不在家团圆?家人呢?”
⑻“儿子和他爸在北京打工,他们没买上火车票,说是初二到家,迟就迟两天吧,没事!”那女人还是憨憨地笑着。
⑼“还有一个闺女,在南京上大学,今年大三了,寒假在那儿做家教,人家小孩不让走,硬是把她留下来过年。她打电话说要回来照顾我,我没让,我身体好着呢。我婆婆八十多了,平日里我一边蹬三轮,一边在家服侍她,今天一天我就挣了将近两百块!
⑽“晚上吃完晚饭,本想歇歇,我一看雪下大了,车站连夜回来的人又多,出租车、三轮车都很少,人家肯定急着回家,哪个家里不盼啊。反正他爸他们也没回来,干脆就到车站搭客了,和人说说话,拉拉家常,心里挺敞亮的。”
⑾B那女人一口气跟我俩讲了许多,脸上依然堆着笑,言语间满是开朗豁达。下车的时候,她只收了我们两块钱,我们要多给,她坚决不要,说她好腿好脚,挣钱的机会多着呢,大过年的,不能多收人钱。临走前,还送给我俩一大堆祝福的话。几天后的一个傍晚,我们夫妻俩从小区门口坐上了一辆三轮车,去参加一个宴会。巧的是,半路上又碰到了年三十夜里拉我们回家的那个女人。她正骑着三轮车拉着客人从旁经过,瞧见我们立即热情地打招呼。
⑿“你们认识啊?”三轮车车主很是好奇。于是,我们就把大年初一凌晨发生的事讲了一遍。
⒀“唉,这个人命苦呢!”
⒁三轮车车主的话令我们大吃一惊,细问之下,我们才知道那个女人的不幸家事。
⒂原来,八年前大年三十晚上,也是一个大雪天,她的丈夫和儿子在北京打工返乡途中遭遇车祸,双双罹难。儿媳后来带着孙子和人跑了,至今下落不明。后来她一个人靠蹬三轮养家,一边侍奉老婆婆,一边还要供女儿上学。为了女儿不受罪,为了婆婆不伤心,她一直未嫁人。女儿很争气,最终考上了大学,还年年获得奖学金,平时还兼做家教贴补家用。
⒃“她人缘好,心地特善良,搭客从不多收,我们这圈子里的人都知道她不容易,都让着她,尽量让她多挣几个。
⒄“想起来就为她难过,你知道她为什么每年三十都要到车站去搭客,一搭就到深更半夜吗?大伙儿说她每到这个时候就想念那死去的爷儿俩啊……”
⒅在我们周围,每天总有一些平凡而动人的故事发生。这些故事穿过城市喧嚣的天空,穿过功利纷争的灵魂,温暖着我们的记忆。
(《读者》2010年11期文摘)
文中,作者收获了哪些温暖的记忆?(写出三点即可)


从文中画线的A、B两句中任选一句赏析。



蹬三轮女人每年三十都要到车站搭客,她跟“我们”说是因为儿子和丈夫没买上火车票,初二才能回,这和文章第⒂段三轮车夫的话不一致。蹬三轮女人为什么要说谎?


请结合你的阅读体验或时事热点,谈谈你对文章最后一句话的理解。

⑴疲倦的时候,往往习惯地想看书,可是如果倦透了,那就大多数书都看不进去,这时候我有最后一招,拿出一本雷杜德的《玫瑰图谱》。立即,恍若走进了一座玫瑰园,心旷神怡,百虑全销。
⑵这一天,不知道第几次手捧《玫瑰图谱》,突然想,如果一生只做一件事,其实很好。比如这位法国画家雷杜德,他一生就是画花,尤其是玫瑰。任凭法国大革命、政权更迭,人头落地血流成河,他只管画他的玫瑰,整整二十年,以一种“将强烈的审美加入严格的学术和科学中的独特绘画风格”记录了170种玫瑰的姿容,成就了《玫瑰图谱》。他本人因此被称作“花卉画中的拉斐尔”、“玫瑰大师”、“玫瑰绘画之父”,这本图谱被誉称为“最优雅的学术,最美丽的研究”、“玫瑰圣经”,在此后的180年里,以各种语言和版本出版了200多种版本,平均每年都有新的版本芬芳降临人世……雷杜德,他只做了一件事:画玫瑰,但他的玫瑰成了巅峰,无人逾越,甚至不敢生这样的念头。
⑶一生做好一件事,真的很了不起。这样在单一、狭小的领域达到难以企及的高度,突然让我想起另一个人:简·奥斯汀。就是那个写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总是关心一家子的女孩子如何出嫁的简·奥斯汀。有人嘲笑她所写的都是小地方的小事情,都是茶杯里的风波,但是,在她那些绝不广阔的世界里所发生的感情事件、择偶标准、生活趣味,那些鲜活的主人公们,是多么有趣、迷人,其中展现的情感世界,和尘俗人间时而搏击时而妥协,更是何等丰富和跌宕起伏。最后的大团圆又是多么善解人意、抚慰人心。
⑷简·奥斯汀的作品经久不衰,喜欢简·奥斯汀的人遍布全世界,以至于美国有一部故事片就叫《奥斯汀书会》,说一群她的粉丝成立一个专门讨论她的作品的书会,到了今年还有一部新片叫做《成为简·奥斯汀》。奥斯汀一生写了6部长篇,写的全是男婚女嫁,她就这样一路写了下来,丝毫无意于“突破”或者“转型”。但她的作品被当作了“婚恋圣经”,成为毫无争议的经典,流传至今。
⑸一生只好一件事,做好一件事,多么好,多么值得。如此专一,如此宁静,如此恒久,如此完满。
⑹如今的许多人,最好身怀十八门技艺,然后同时挖几口井,头顶三四个职务或者身兼五六个身份。如果可以,恨不得将自己大卸八块,分别扔进不同专业的领地里去占个地盘,等而下之的也要卖给不同的老板。还恨不得会土遁术、分身术、离魂术,好同时出现在几个城市,同时干几件完全不同的事情。是丰富,还是仓促,芜杂,混乱?杂乱无章,心无定所,轰轰烈烈一场乱忙,最后往往所获有限甚至导致身心崩溃。如果是生存所迫倒也可悯,但似乎更多的是出于流行性的浮躁和自身的贪欲和妄念,那就可忧甚至可惊了。
⑺在这样的时代和氛围里,格外怀念一种纯粹:自知,自制,心无旁骛,一生只挖一口井,直到清泉涌出,源源不断。
作者在文中表达了什么观点?用文中的语句回答。

文中引述人们对雷杜德和简·奥斯汀的作品的评价,一是“玫瑰圣经”,一是“婚恋圣经”,请细读文章⑵⑷自然段,解释“圣经”的含义?

本文在转载的过程中,出现过两个标题,分别是“一生只做一件事”和“因为纯粹,所以美”,根据文体特点,你觉得哪个标题更好?请简述理由。 (3分)

人生是否应该“只做一件事”,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请结合以下材料中的一则写出你的认识和思考。 (4分)
⑴作家池莉说:世上不知多少聪明人,一生没有做好一件事。……傻一点儿,笨一点儿,懒一点儿,冷一点儿,就做一件事——写作——我这一生。
⑵林语堂先生在《苏东坡传》中为我们展现了一位建树广泛的通才形象:苏东坡是一个大文豪、大书法家、创新的画家、造酒实验家、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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