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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谟:75岁不失棱角
邱晨辉
人民大会堂的颁奖大会上,无数闪光灯照亮王小谟的那一刻,属于他半个世纪以来的科技成绩更是被人们反复传颂——提出中国预警机技术发展路线图,主持研制出中国第一代机载预警系统,还有媒体赋予他的诸多头衔——“中国预警机之父”、著名雷达专家等等。
然而,近些年来,王小谟倒是经常放出些“得罪人”的话,甚至会因为“有个性”“直爽”惹来一些“争议”。8年前,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北京代表团中,时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科技委副主任的王小谟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就建议要克服在科学研究上的浮躁情绪,切勿追求短期效应。值得一提的是,王小谟当时话锋直指科技体制,称“要从体制与机制的改革和完善入手,才能推动科研健康发展。”
在两院院士中,就是国家科技最高奖获得者中也不乏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的,但王小谟的履职方式却颇具个性。至少,与绝大多数科学家只在科技领域谏言不同,这位“学问最高”的代表群体中的一员,还会从一个普通公民的角度看待社会问题,并颇有“个性”地提出自己的想法。在10年前的一次两县上,王小谟揪住“两院”报告就是一连串的问责,他称报告里面列举出很多数字,说明“两院”做了很多工作,具有说服力,但是,“要做的工作不能仅限于此”。王小谟发言道,对于人民关注的大案要案,要加大审理透明度和报道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实情并受到警示教育。当然,这样的“敢言”和“个性”,也让王小谟尝到舆论的苦头。
上世纪90年代初,海湾战争让人们看到了国家装备预警机的紧迫性,预警机研制又一次提上了日程。王小谟主动请缨,与十几位老专家联名上书,要求自主研制预警机。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想法一经提出,迎来的不是技术上的挑战,而是受到了一些质疑。“我们当然可以从国外买,省时省力,但是一旦战争真的爆发,国外只要卡住几个配件,我们买回来的预警机就用不了!”王小谟据理力争。
这句话后,王小谟不再发声,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干活儿”去了。再一次公开露面,已到了2009年。在10月1日的国庆60周年阅兵式上,由王小谟主导研制的预警机作为领航机型,引领机群,分秒不差地飞过天安门广场。有人看到,看台上的王小谟“流泪了”。
王小谟选择的逻辑很简单,他只想要属于科学的答案,却从不愿意随波逐流。
1987年5月,当德国青年鲁斯特驾驶轻型飞机直入苏联,突破当时世界上最强大之一的地面雷达防空网后,苏联被吓到了,中国同样被震惊了。低空防御雷达成了一个必须拿下的科技。那时,已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38所所长的王小谟跃跃欲试。然而,国家并没有把低空雷达的研制任务交给38所。王小谟没有就此放弃。“不让我们做,我们针对国外出口行不行?”看似不合组织口味的这一招,却用成果打败了美国、俄罗斯的雷达,并以国际价格卖给了不少对技术要求很“刁”的国家。王小谟和团队也因此收获了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今天,他获得了2012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人民大会堂里,面对前来采访的年轻记者,他不顾工作人员的阻拦,微笑着握手。
王小谟总是对年轻人青睐有加。这位曾经的中国预警机系统总设计师,先后培养出18位中国预警机系统或雷达系统总设计师,中国在这一重要领域的事业传承有望!
王小谟,我国著名雷达专家、预警机事业的开拓者和奠基人。在50多年的科技生涯中,先后主持研制了多部世界先进的雷达,为我国国土防空网的建设完善做出了重大贡献。
(选自2013年1月19日《中国青年报》,有删改)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王小谟是中国国产预警机的研制者,荣获2012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等,被媒体誉为“中国预警机之父”。然而,他因“有个性”经常得罪人。
B.德国青年鲁斯特驾驶轻型飞机飞入苏联领空,突破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地面雷达防空网,此事坚定了王小谟向低空防御方面探索的决心。
C.王小谟独自开发研制的预警机曾在国庆60周年阅兵式上,作为领航机型引领机群,准确地飞过了天安门广场,这是中国预警机首次公开亮相。
D.王小谟担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38所所长时,积极主动研制低空防御雷达,并以高价把雷达卖给了国外对技术要求很高的国家。

E.本文撷取王小谟人生的若干片断,叙述了他献身科技、关心国事、关爱青年的事迹,表现了一位杰出科学家热爱祖国的伟大情怀。
王小谟为什么主动请缨自主研制预警机?请简要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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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谟在科技工作上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说明。(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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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谟的“不失棱角”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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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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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共14分)
阳光的香味 林清玄
我遇见一位年轻的农夫,在南方一个充满阳光的小镇。
那时是春末了,一期稻作刚刚收成,春日阳光的金线如雨倾盆地泼在温暖的土地上,牵牛花在篱笆上缠绵盛开,苦楝树上鸟雀追逐,竹林里的笋子正纷纷涨破土地。细心地想着植物突破土地,在阳光下成长的声音,真是人间里非常幸福的感觉。
农夫和我坐在稻埕旁边,稻子已经铺平张开在场上。由于阳光的照射,稻埕闪耀着金色的光泽,农夫的皮肤染了一种强悍的铜色。我在农夫家作客,刚刚是我们一起把谷包的稻子倒出来,用犁耙推平的,也不是推平,是推成小小山脉一般,一条棱线接着一条棱线,这样可以让山脉两边的稻谷同时接受阳光的照射,似乎几千年来就是这样晒谷子,因为等到阳光晒过,八爪耙把棱线推进原来的谷底,则稻谷翻身,原来埋在里面的谷子全部翻到向阳的一面来——这样晒谷比平面有效而均衡,简直是一种阴阳的哲学了。
农夫用斗笠扇着脸上的汗珠,转过脸来对我说:“你深呼吸看看。”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缓缓吐出。
他说:“你吸到什么没有?”
“我吸到的是稻子的气味,有一点香。”我说。
他开颜地笑了,说:“这不是稻子的气味,是阳光的香味。”
阳光的香味?我不解地望着他。
那年轻的农夫领着我走到稻埕中间,伸手抓起一把向阳一面的谷子,叫我用力地嗅,那时稻子成熟的香气整个扑进我的胸腔,然后,他抓起一把向阴的埋在内部的谷子让我嗅,却是没有香味了。这个实验让我深深地吃惊,感觉到阳光的神奇,究竟为什么只有晒到阳光的谷子才有香味呢?年轻的农夫说他也不知道,是偶然在翻稻谷晒太阳时发现的,那时他还是大学学生,暑假偶尔帮忙农作,想象着都市里多彩多姿的生活,自从晒谷时发现了阳光的香味,竟使他下决心要留在家乡。我们坐在稻埕边,漫无边际地谈起阳光的香味来,然后我几乎闻到了幼时刚晒干的衣服上的味道,新晒的棉被、新晒的书画,阳光的香气就那样淡淡地从童年中流泄出来。自从有了烘干机,那种衣香就消失在记忆里,从未想过竟是阳光的关系。
农夫自有他的哲学,他说:“你们都市人可不要小看阳光,有阳光的时候,空气的味道都是不同的。就说花香好了,你有没有分辨过阳光下的花与屋里的花,香气不同呢?”
我说:“那夜来香和昙花的香又作何解呢?”
他笑得更得意了:“那是一种阴香,没有壮怀的。”
我便那样坐在稻埕边,一再地深呼吸,希望能细细品味阳光的香气,看我那样正经庄重,农夫说:“其实不必深呼吸也可以闻到,只是你的嗅觉在都市里退化了。”
注:稻埕,这里指晒谷场。
在“细心地想着植物突破土地,在阳光下成长的声音”一句中,作者为什么要用“想着”两字?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根据你的体会,请分析“由于阳光的照射,稻埕闪耀着金色的光泽,农夫的皮肤染了一种强悍的铜色” 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
为什么农夫说夜来香和昙花的香“是一种阴香,没有壮怀”?请联系他在家乡务农的选择,分析这句话的含意。
联系全文,概括写出本文的主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共8分)
①江南的地质丰腴而润泽,所以含得住热气,养得住植物;因而长江一带,芦花可以到冬至而不败,红叶亦有时候会保持三个月以上的生命。像钱塘江两岸的乌桕树,红叶落后,还有雪白的桕子着在枝头,一点—丛,用照相机照将出来,可以乱梅花之真。草色顶多成了赭色,根边总带点绿意,非但野火烧不尽,就是寒风也吹不倒的。若遇到风和日暖的午后,你一个人肯上冬郊去走走,则青天碧落之下,你不但不感到岁时的肃杀,并且还可以饱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含蓄在那里的生气;“若是冬天来了,春天也总马上会来”的诗人的名句,只有在江南的山野里,最容易体会得到。
②说起寒郊的散步,实在是江南的冬日,所给与江南居住者的一种特异的恩惠;在北方的冰天雪地里生长的人,是终他的一生,也决不会有享受这一种清福的机会的。我不知道德国的冬天,比起我们江浙来如何,但从许多作家喜欢以散步一词来做他们的创作题目看来,大约德国南部四季的变迁,总也和我们的江南差不多。
③江南河港交流,且又地濒大海,湖沼特多,故空气里时含水分;到得冬天,不时也会下着微雨,而这微雨寒村里的冬霖景象,又是一种说不出的悠闲境界。你试想想,秋收过后,河流边三五家人家会聚在一个小村子里,门对长桥,窗临远阜,这中间又多是树枝槎桠的杂木树林;在这一幅冬日农村的图上,再洒上一层细得同粉也似的白雨,加上一层淡得几不成墨的背景,你说还够不够悠闲?若再要点些景致进去,则门前可以泊一只乌篷小船,茅屋里可以添几个喧哗的酒客,天垂暮了,还可以加一味红黄,在茅屋窗中画上一圈暗示着灯光的月晕。人到了这一个境界,自然会胸襟洒脱起来,终至于得失俱亡,死生不问了。我们总该还记得唐朝那位诗人做的“暮雨潇潇江上村”的一首绝句罢?诗人到此,连对绿林豪客都客气起来了,这不是江南冬景的迷人又是什么?
④一提到雨,也就必然的要想到雪。“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自然是江南日暮的雪景。“寒沙梅影路,微雪酒香村”,则雪月梅的冬宵三友,会合在一道,在调戏酒姑娘了;“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是江南雪夜,更深人静后的景况。“前村深雪里,昨夜一枝开”又到了第二天的早晨,和狗一样喜欢弄雪的村童来报告村景了。诗人的诗句,也许不尽是在江南所写,而做这几句诗的诗人,也许不尽是江南人,但借了这几句诗来描写江南的雪景,岂不直截了当,比我这一支愚劣的笔所写的散文更美丽得多?
(节选自课文《江南的冬景》)
第①段作者选取了哪些细节来写江南的冬景?其作用是什么?
第③段划线句“人到了这一境界,自然会胸襟洒脱起来”,如何理解?
作者在三四两段写江南的“雨”、“雪”之景时,所采用的表现手法有什么不同?请作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后面题。(共14分)
属于我的马(有删改)
⑴有一个人欠了我们家很多钱,现在却死了。按穆斯林的礼性,不还清生前的债务是不可入葬的。葬礼上,阿訇会询问死者亲属:“此人生前亏欠过别人的财物吗?”得到否定的回答后才会继续为死者念经
⑵但他的家人实在拿不出钱来偿还,情急之下,只好把自家的一匹马牵来见我妈,要求抵债。
⑶我妈很为难,但还是接受了对方的要求,她打来电话说:“娟儿啊,我把那马留下送给你吧!下礼拜我给你牵到阿勒泰市去啊?”
⑷我吓一大跳:“我要它做什么?”
⑸“可以骑着去上班啊,你们单位那么远的。”
⑺“自行车还得去蹬它。马多好啊,一点儿力气也不必费。到了单位就放在地委大院里,让它自己去找草吃。回到家就拴在后院的大柳树上,河边草也多……”
⑻我大汗:“可是,它认识红绿灯吗?”
⑼再说我们家也无法养马的。首先我们草料不多,那些全是给鸡鸭准备的,鸡鸭都可能不够吃,哪还能顾得上马?到了冬天,草料就会贵得要死,哪里买得起啊?而冬天又那么漫长。我们的院子又不大,杂七杂八堆满了东西,哪里还有地方拴马?
⑽我估计,马牵进家后,处理它的唯一方法大约就是宰掉吃肉……呜呼!如果养马只是为了吃肉,生活该索然无味到什么地步?
⑾还在两年前,妈妈还一心想买匹马的。那时家里还没有挖井,用水得去两公里外的乌伦古河边挑回家。我妈想,如果能有一匹马拉水的话,去一趟就管够三四天用的,既不费人力,又省了麻烦。
⑿可是马最终却没有养成。我们在院子里挖了一口井。在大地上打出一个深深的洞,然后遇见水,这真是神奇的事情。一个人在井底用短锹掘土,另一个人在地面上把土一桶一桶吊上来。漫长的劳动使阿克哈拉的土地渐渐睁开了眼睛。它看到了我们,认清我们的模样,从此才真正接受了我们
⒀至于马,已经可要可不要了。
⒁但是,哪怕到了现在,拥有一匹马——这仍然是多么巨大的愿望啊!至于被一匹马高高载着,风驰电掣地奔向远方,那情景让人一想到便忍不住心血沸腾。
⒂阿勒泰虽然是小地方,但好歹也算是城市了,车流不息。但我曾经见过有人就在这样的大街上策马狂奔。那是真正的奔跑,马蹄铁在坚硬平整的城市路面上敲击出清脆急促的声音。至于四面奔驰的车辆,嘈杂的人声,那马儿居然都视若无物,它自由奔腾,像个笑傲江湖的古代侠士。
⒃我一直目送那人和他的马消失在街道拐弯处,才意识到他们刚才闯红灯了。大约在马的眼里,那红灯只不过是文明人的摆设。
⒄但无论如何,我妈也不该有那种想法,搞一匹马让我骑着上下班?太酷了。
⒅想象一下吧:有朝一日,自己骑着马去行署或者教育局送文件……一定让人叹为观止。假如我有一匹马,我能为它做些什么,才能真正得到拥有一匹马的乐趣呢?首先我得搬家,搬到城郊野地上盖房子,并圈起一个大大的院落。我还得在院子四周开垦出一大片土地,种上深浓茂密的草料。还得嫁给一个也愿意养马的人,最好他已经有养马的许多经验了。将来的孩子也得喜欢马。这样,我就得为了马永远留下来,永远地。……也就是说,除非我真正地爱上阿勒泰,决心永远生活在阿勒泰,否则我就永远不能拥有一匹马。
⒆我还想再打电话问问妈妈关于马的事情,但想来想去,终于没有。
(选自《我的阿勒泰》,作者李娟,女,籍贯四川,1979年出生于新疆,生活在新疆阿勒泰地区)
文章开头为什么要介绍穆斯林人死后入葬前的习俗?
请欣赏划横线句子的含义。
我那么渴望拥有一匹马,为什么终于没有再向妈妈询问关于马的事?
从全文来看,马在文中有哪些含义呢?请结合文章相关内容进行分析。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后面题。(选择题每题2分,共8分)
关于物种起源,如果一个自然学者,对于生物的相互亲缘关系、它们的胚胎的关系、它们的地理分布、地质上的连续以及其他的此类事实加以思考,就可能得到如下的结论:物种不是被独立创造出来的,而是像变种一样,是从其他物种传下来的。然而这样的结论,即使很有根据,也还是不充分的。除非等到能够说明地球上的无数生物,怎样经历变异而达到它们的极其完善的构造和相互适应。自然学者们常常把变异的唯一可能原因归之于气候、食物等外界条件,从某一狭隘的意义上来说,这是正确的。但是如果把像啄木鸟的构造,它的足、尾、嘴、舌如此巧妙地适应于捉取树皮里面的昆虫,仅仅归因于外界的条件是不合理的。又如槲寄生,它生长在某几种树木上以吸取养料,需要鸟类传播它的种子,更因为它是雌雄异花,必须依赖昆虫才能完成传粉作用;如果说这种寄生物的构造,以及它与其他数种不同生物的关系,是外界条件或植物的习性导致的结果,也同样是不合理的。
所以,洞察变化和相互适应的方法是极其重要的。我开始观察的时候,便觉得细心研究家养动物和栽培植物,会给了解这个难解的问题提供最良好的机会。结果没有使我失望,我 经常获得在家养状况下的变异的知识,虽然不完备,却能给研究提供最良好的和最安全的指 导。此项研究虽然通常为自然学者们所忽略,我却要冒昧地表示我对于它的高度价值的确信。
由于这种理由,我把“摘要”的第一章用来讨论“在家养状况下的变异”。我们将看到大量的遗传变异至少是可能的,并且,同等重要或更加重要的是我们将看到,人类的“选种”在积累连续的微小变异中具有何等巨大的力量。然后,我要讲一讲物种“在自然状况下的变异”。次一章将考察全世界整个生物界中的“生存斗争”,那是依照几何级数高度繁生的不可避免的结果。因为说产生的每一物种的个体比可能生存的多得多,因此各生物间便经常不断地发生生存斗争。任何生物如果能以任何方式发生有利于自己的、纵使是微小的变异,它在复杂的而且时常变化中的生活条件下,将会获得较好的生存机会,它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和变异了的类型。
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作者从研究家养状况下的变异得出:生物大量的遗传变异是可能的,并且会受到人类“选种”的影响。
B.物种会发展它新的和变异了的类型,以获得更好的生存机会,这是自然选择的结果。
C.自然学者们认为物种不是被独立创造的,它是从其他物种变异而来的。作者认为这样的结论缺少根据,并不正确。
D.我经常获得家养状况下的变异知识,它能给研究物种演变提供最良好的和最安全的指导。

对划线句的理解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A.以槲寄生为例,说明一切生物(包括植物)的构造和相互之间的关系都是十分复杂而又难以解释的。
B.我们想正确解释生物的构造以及它与其他数种不同生物的关系,就不能归因于某一方面,槲寄生就是一个例证。
C.槲寄生的生长与繁殖的方式,是外界条件和植物本身的习性共同导致的结果。
D.在研究槲寄生时,往往同研究其他生物一样,对它的结构以及其他数种不同生物的关系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

达尔文作为一个科学家,你从文中能看出他还具有哪些精神品格?请分别结合文中相关语句加以说明。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有一天.我有机会跟他谈了一件事。我忘不了那一天。我对他说:
“格斯拉先生,你晓得吗,上一双在城里散步的靴子咯吱咯吱地响了。”
他看了我一下,没有做声,好像在盼望我撤回或重新考虑我的话;然后他说:
“那双靴子不该咯吱咯吱地响呀。”
“对不起,它响了。”
“你是不是在靴子还经穿的时候把它弄湿了呢?”
“我想没有吧。”
他听了这句话以后,蹙蹙眉头,好像在搜寻对那双靴子的回忆;我提起了这件严重的事情,真觉得难过。
“把靴子送回来!”他说,“我想看一看。”
由于我的咯吱咯吱响的靴子,我内心里涌起了一阵怜悯的感情;我完全可以想像到他埋头细看那双靴子时的历久不停的悲伤心情。
“有些靴子,”他慢慢地说,“做好的时候就是坏的。如果我不能把它修好,就不收你这双靴子的工钱。”
当我强调说明靴子的问题之后,他“蹙蹙眉头”时的心理活动是怎样的?
“有些靴子,”他慢慢地说,“做好的时候就是坏的。如果我不能把它修好,就不收你这双靴子的工钱。”这句话表现了格斯拉怎样的性格?
“我”为什么“忘不了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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