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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村庄的消失
杨小波
终于,我再次回到这座村庄,回到曾无数次往返留下我第一个脚印的村庄。但在我眼中,这座村庄只属于过去,它正在逐渐消失,这是一种真实而无可挽回的消失。时间的间隔让我每一次都能清楚地看见它向消失迈进的步伐,尽管那步伐细微得如一个人一天内的衰老。
当踏上柔软的泥地,一股亲切的气息差一点让我跌跪在地,虽然我早已对这次归来有了准备。沿着开满野花的小路,一步一步走近那绿树掩映的村庄,走近那清清池塘也盛不下的记忆时光。
田野的风裹挟着青青麦苗和金黄油菜花散发出的浓郁芬芳钻进鼻孔,瞬间涤净了我的五脏六腑。原谅我的粗心,我还从没仔细看过这片曾经无比熟悉的土地的颜色,一大片一大片的碧绿被一大块一大块的金黄整齐地划割,划割开碧绿与金黄的田埂上缀满青翠的草和连绵的小野花,间或露出一垄黄褐色的泥土,碧绿金黄尽头的村庄深藏在青葱森郁的树丛中。我也第一次发现绿竟有如此丰富的层次与差别,鹅黄浅嫩,过渡自然,独立鲜明,展现尽你能想像出的每一种差别的绿色。在这里,每棵树、每株草、每片叶都是一种独立的绿,绿得让人眼花,绿到你自身也仿佛要幻变成一片绿,一片浮在万绿丛中的叶。
村子里绿树依然蓬勃,可阻挡不住它的衰亡,像一个人那样的衰老死亡。不见了小时候攀爬过、粘过鸣蝉的棠梨树,新生出的刺槐树秧密密匝匝;在墙洞里掏过蜜蜂的泥墙已坍塌倾倒;环绕村庄曾让我整天都泡在清水里的池塘正裸露出碟子样的浅浅胸膛,仿佛一步就能跨过。那枯死的皂角树,渐被荒草湮埋的塘埂,淤塞欲平的沟渠——这不是记忆中的那个村庄。
随着一群又一群人如蒲公英种子般纷纷飘离村庄,村庄也就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老直至消失。从此以后,村庄仅仅存活在那些飘落于另一片土地上生根发芽的蒲公英的记忆深处。
村子里很静,少见人影,尤其是年轻人,更少见十年内建成的房屋。我静静地走着,像行走在一个荒寂的古庙,偶尔听见一两声鸡鸣,遥远得如同是在梦中。女儿蹦蹦跳跳,奔向前方矮墙下卧着的大黑狗。我顿时头皮发紧、双腿软麻!那狗竟懒得睁开眼皮,只是有些无奈地掉转了一下脑袋。我简直怀疑它是否是一只狗。很难想像,若在十几年前,我们一行人的到来,村里早已是狗叫声连成一片。
迎接我们的大伯热情地端出烟茶瓜子。从他弯曲的身躯,我感受到了他像村庄一样的衰老。或许,他正是这座村庄的缩影。
站在村头,穿过层层碧绿和片片金黄,向东望去,紧依公路两侧,一片林立的黄墙红瓦,那是一个繁盛热闹的集镇。一座曾经的村庄,一座城市的童年,正与身后的村庄形成鲜明的对比。转过身,向西望去,是一座隆起的土丘,土丘上密布着一排排黄土堆垒的坟茔,整齐森然,芳草萋萋。
我想,一座村庄的消失,是不需要太多的注释与记录的;如果有,也只是在一群人的记忆中。同样,一座城市的兴起,也只是在一群人的记忆中,只不过,维系城市记忆的方式往往要依靠发黄纸页上的墨色的文字。坚硬平坦的水泥路面覆盖了一个曾经的村庄,其实,消失的只是一个关于村庄的记忆。或者说,村庄成长为一座城市。城市兴起于村庄,正如当初村庄诞生于荒野,脚下的荒野也许正掩埋着远古的都市。这只是一种替换,一种轮回,城市与村庄的区别只是时间。今天,正在消失的村庄是一座城市的昨天吗?
“在这里,每棵树、每株草、每片叶都是一种独立的绿,绿得让人眼花,绿到你自身也仿佛要幻变成一片绿,一片浮在万绿丛中的叶。”这句话写的是村庄的树丛和原野,请赏析其表达特色和作用。
作者说:“我想,一座村庄的消失,是不需要太多的注释与记录的;如果有,也只是在一群人的记忆中。”请联系全文,概括作者对村庄留存着哪些记忆。
文题为“一座村庄的消失”,哪些景象能表现“村庄的消失”?请结合全文,探究村庄消失的原因。
对于“村庄的消失”,作者抱有怎样的情感态度?请分析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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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级知识分子眼中的南怀瑾——朱清时先生访谈
王国平
① 王国平:你第一次接触南老师的作品是什么时候?
朱清时:我见到南老师是2004年,第一次。我以前也没有接触过他的作品,我一直在搞理工科的,到我当中科大校长时,内心就起了一种愿望,就是中国社会需要一种信仰来支撑。我看现在的学生和我们以前不一样,跟过去我们当学生的状态不一样,我们以前读书的时候,心中有一种信仰在支撑,所以学习跟自己的个人修养很容易被教育和提升。现在的学生很难了,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信仰支撑。那时,我对中国佛学有了一种内心的尊重,佛学不管怎么样,它教人行善,它教人畏惧因果,对社会是一件好事,我自己是一个自然科学家,我也很想用现代自然科学发展的各种成果跟佛学当初预言的自然界的各种情况两者联系起来,做一个对比,所以我就去拜访南老师去了。
那个时候,南老师风采迷人,他这个人精力充沛,记忆力非常好,每次都是一讲就是两三个小时,说两个小时,实际上都延长到三个小时,而且有的时候是上午、下午、晚上接着讲,随口就背诵很多诗词歌赋和偈颂,这让很多年轻人吃惊。
② 王国平: 这十年来,你在南老师身边,给你最大的影响是什么呢?
朱清时:我这一生,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有300多篇以上,只有一篇文章现在影响最大,就是《物理学步入禅境》这篇文章,广为流传,影响很大。看到我在创办南方科技大学过程中的种种艰难险阻,南老师由开始的支持,逐渐变为反对,他希望我集中精力,写科普文章,可以更广泛地影响社会,培养普罗大众的科学素养,在民间洒下科学研究的种子。我想等我把南科大的工作做完,我会做我这一生中间的最后一个使命,写科普文章,把自然科学的最新成就,原汁原味的写清楚,凡是有文化的人都能看懂,又可以把佛学所讲的宇宙和人的事情做一些对比。
③ 王国平:我想,您可能与季羡林、任继愈等有些交往,我想听听您对这些大师的看法。
朱清时:这么说吧,现在南老师对佛学和佛经的理解水平,国内找不到任何人可以与他相比,比如我以前跟他学过《成唯识论》,现在我正在读《瑜伽师地论》,这两部经书都是玄奘法师主持翻译或总结的,当时是用唐代语言,而且玄奘法师是用直译的,唐代的人看起来就很吃力,现代人就更吃力啦。可是南老师会给你讲得深入浅出。再比如,有很多佛经的语言都是唐代的语言。比如《楞严经》中的“觉海性澄圆,圆澄觉元妙”,其中两个字“元妙”,很多人看到这个元字,就以为是元初、元本,南老师一讲就懂了,当时为了避讳唐玄宗名字中的玄,而将“玄妙”的玄字改成元代替,一说玄妙,大家都知道了。
④ 王国平:我一直很尊崇季羡林、任继愈他们,但是呢,我认为季羡林先生对国学研究不多,他主要方向是东方语言学,擅长的是吐火罗文、巴利文、梵文等,任继愈先生主要研究的是世界宗教史,反而不以传统文化见长。
朱清时:南老师就把这几个学问贯通起来了。当然,我们不说跟春秋战国时期的老子、庄子相比,但是至少五百年来没有过这种人。中国有很多天资跟他差不多,机会跟他差不多的人,但是心不静,因为太平时期都想当官,都想成就功名,所以呢,他可能是几百年来第一人。他对儒释道都有精深的理解,儒家的理解,他是高人一筹,但是还不是他最重要的,他对佛学和佛经的理解,现在可能找不到第二人了。就在于佛经本身,很多是魏晋和唐代的语言,当时的人读来已经是晦涩难懂,何况现代人,这需要非常深的学问才能解释得非常准确。这十年我非常珍惜他讲佛经的机会,他不讲,别人都是望文生义,只有他讲了,别人才会服。
朱清时作为一名自然科学家,向南怀瑾拜师学佛的原因是什么?
在第③问中记者让被访者评价另外两位大师,你怎么评价这样的提问?你认为被
访者的回答巧妙吗?为什么?
朱清时谈到南怀瑾为人治学的风度,请从文中选取两点加以说明,并结合现实说
说它有怎样的启发。

文学类文本阅读
清名
梁晓声
倘非子诚之缘故,我断不会识得徐阿婆的。
子诚与一老妪驻足交谈。我见那老妪,一米六七、八的个子,腰板挺直,满头白发,不矜而庄。
老妪离去,我问子诚她的岁数。
“八十三了。”
“八十三还采茶?!”
我不禁向那老妪背影望去,钦佩之。
我问:“她家状况如何?为什么还让八十三岁的老人家采茶卖茶呢?”
子诚说:“阿婆得子晚,六十几岁时,三十几岁的独生儿子病故了。从那以后,她一直一个人过活。七八年前,将名下分的一亩多茶地也退给了村里……”
“这么大岁数,又是孤独一人,连地都没了,可怎么活呢?”
“县里有政策,要求县镇两级领导班子的干部,每人认养一位农村的鳏寡高龄老人,保障老人们的一般生活需求,同时两级政府给予一定补贴……”
我不禁感慨:“多好的举措……”
不料子诚却说:“办法是很好,但阿婆的命太不好,偏偏承担保障她生活责任的县里的一位副县长,表面是爱民的典范,背地里贪污受贿,酒色财赌黑,五毒俱全,原来不是个东西,三年前被判了重刑……”
我一时失语。只默默听子诚说:“阿婆知道后,如同自己的名誉也受了玷污似的,一下子病倒了。病好后,开始替茶地多的人家采茶。老人家眼力不济了,手指也没了准头,根本采不了芽茶,只能采大叶茶了,早出晚归,平均下来,一天也就只能挣到五六元钱。她一心想要用自己挣的钱,把那副县长助济她的钱给退还清了……”
“可……这……难道就没有人认为应该告诉老人家,她完全不必那样做吗?……”
仿佛被割掉了舌的我,终于又能说出话来。而且,说得激动。
“许多人都这么劝过的,可老人家她听不进去啊。”
子诚的话,却说得异常平静。
不待我再说什么,问什么,子诚的一句话,使我顿时又失语了。
他说:“今年年初,老人家患了癌症。”
我,极愕。
“几乎村里所有人都知道了。她自己也知道了。不过,她装作自己一点儿也不知道的样子,就着自己腌的咸菜,每日喝三四碗糙米粥,仍然早出晚归地采大叶茶。有人说,那是因为她岁数大,脏器都老化了,所以不觉得多么疼了……他们的说法有道理么?……”
“我……不太清楚……”
我的确不太清楚。
我心愀然。进而,怆然。
那天晚上,我要求子诚转告老人家,有人愿意替她“退还”尚未“还”清的一千二三百元钱。
子诚说:“转告也是白转告……”
我恼了,训道:“明天,你必须那么对她说!”
第二天,还是傍晚时,我站在村道旁,望着子诚和老人家说话。才一两分钟后,二人的谈话便结束了。老人背着竹篓,尽量,不,是竭力挺直身板,从我眼前默默走过。
子诚也沮丧地走到了我跟前,嗫嚅道:“我就料到根本没用的嘛……”
“我要听的是她的原话!”
“她说,谢了。还说,人的一生,好比流水。可以干,不可以浊……”
我不禁再次失语,竟至于,羞愧极了。
……
以后几日的傍晚,我一再看见徐阿婆往返于卖茶路上,背着编补过的竹篓,竭力挺直单薄的身板。然而其步态,毕竟那么的蹒跚,使我联想到衰老又顽强的朝圣者,去向我所不晓得什么圣地。
似乎,我倾听到了那老妪的心声:清名、清名……
反反复复,二字而已。……
不久前,子诚打来电话,告诉我徐阿婆死了。
“她,那个……我的意思是……明白我在问什么吗?……”
我这个一向要求学生对人说话起码表意明白的教师,那一时刻语无伦次。
“听家里人说,她死前几天才还清了那笔钱……”
我又说不出话来,也不知自己什么时候放下电话的。想到我和子诚口中,都分明地说过“还”这个字,顿觉对那看重自己清名的老人家,无疑已构成人格的侮辱。
清名、清名……
这一旦在乎反而累人自讨苦吃的东西呀,难怪今人都避得远远地,唯恐沾上了它!
我之羞惭,因我亦如此……
小说中多次写到茶村老妪“竭力挺直腰板”,有什么作用?
联系文章内容,试分析“我”是怎样的一个人物形象。
作者谈到他的写作体会时说,这篇文章不单是写给农民看的。作者为什么这么说?联系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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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小说的江湖世界
在武侠小说里,有这样一个独特的世界——江湖世界。江湖中人何为?上者仗义行侠,除暴安良;中者为报家仇,浪迹天涯;下者纯粹只为争个天下武功第一,不惜身入魔道,视生命如草芥。一句话,都是在刀剑丛中讨生活,说得俗一点,便都是在杀人。
  《笑傲江湖》中的魔教教主任我行有一句名言:老夫一生杀人如麻,快意恩仇。那些大魔头们视杀人为家常便饭,看哪个不顺眼就可以拎来宰掉,甚至可以拿活人的脑袋,炼“九阴白骨爪”之类,这里且不去说它。那些身负“血海深仇”之人,学艺寻仇,餐风露宿,忍辱负重,历尽千辛万苦,最终便是为求手刃仇敌那一刻的快感。于是乎,如果仇敌已为他人所杀,寻仇之人会茫然若失,痛心疾首。剩下来的杀人,便是名门正派之侠客,为驱除邪恶、执掌正义,正大光明地替天行道了。据说,这不仅可“快”一己之心,还可大“快”他人之心。
问题是,侠客自掌正义,不问官府也不求法律,自己认为该杀便干净利落一刀了断,这里面难免带有很大的主观性、随意性。《射雕英雄传》中的洪七公,自谓一生杀了241人,其中没有一个是好人。这里凭借的是道德律,况且,好与坏本身便是相对的。一人以为是的,可能另一人以为非,何来客观标准?比如侠客们最为嫉恨不耻的所谓淫贼淫妇,人家相好,哪怕是偷情,其实也不关你事,侠客偏要千里迢迢“为民除害”,岂不多管闲事?何况,侠客也是人,是人即有人作为动物的共通的劣根性,侠客也难免有杀得“性”起的时候。将人的生命维系在某一个人的主观好恶之中,这正是武侠的可怕之处。
如果说人类的噬血性、攻击性行为,本身便是人性中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以爱好和平著称的中国人在这方面似乎并不逊于西方。在中国漫长的封建时代,草菅人命、滥杀无辜之事,可谓平常之极。鲁迅先生曾讲过,中国人有两类:一类是作示众的材料,一类是看客。看人杀头,乃成国人的一大乐趣。一刀下去,血花纷飞,刺激,过瘾,乃至当阿Q被枪毙,“看客”们竟不满足,“以为枪毙并无杀头这般好看”。周作人在“二•七大屠杀”之后的一篇题为《怎么说才好》的文章中曾大为感叹:“我觉得中国人特别有一种杀乱党的嗜好,无论是满清的杀革命党,洪宪的杀民党,现在的杀共党,不管是非曲折,总之都是杀得很起劲。”
武侠小说,在某种意义上暗合了国人潜藏的嗜血习性。同为通俗小说,西方的侦探小说则更强调法律意识、人道意识——它只再现寻找犯罪嫌疑人的过程,而不担负惩罚的职责。因为惩罚自有法律,每个人都无权擅自处置他人的生命。中国的武侠小说,则具有一种非人道倾向。在惩恶的幌子下,千刀万剐,杀个痛快,嗜血欲望通过杀奸人而获得变态的满足,更何况,他们杀的远非个个都是十恶不赦的奸贼。而读者,在武侠小说的“杀人如麻快意恩仇”里,大约也获得了一种极大的满足。不知这是不是“武侠”得以长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根据文意,下列说法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将江湖中人分成三类,指出都是在杀人,对不同类的人的行为,作者均指出其非,
即使是三类中的上者也不完全认同他们的行为。
B.作者认为人类的噬血性、攻击性行为本身便是人性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中国人在这方面
较西方人似乎有过之而无不及。
C.作者认为,不管是杀人如麻的魔教教主任我行,还是除暴安良的名门正派的侠客,其行
为都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
D.文中引述鲁迅兄弟的言论、介绍西方侦探小说的特点,都是为了说明人类具有噬血习性

及攻击性行为。
E.好与坏是相对的,是非各有看法,因此侠客们千里迢迢“为民除害”杀淫贼淫妇,实在
是多管闲事,是非不分。
根据作者对武侠小说与西方侦探小说的看法,下面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对武侠小说,作者既肯定了其社会性的正义与公平的一面,同时更强调了它不足的一面。
B.武侠小说往往以惩恶的名义让读者的嗜血欲望在杀奸人的过程中获得变相的满足。
C.西方侦探小说强调法律意识、人道意识,只再现寻找犯罪嫌疑人的过程,至于如何惩治
罪犯,那不是小说家的职责。
D.中国武侠小说中侠客们惩恶的行为具有非人道倾向,而且他们杀的远非个个都是十恶不

赦的奸贼。
作者在文章开头说:“武侠小说构建了一个独特的世界——江湖世界。”根据文章
内容,作者所说的 “江湖世界”的独特性表现在哪些方面?作者对这一江湖世界的态度怎
样?
文章最后说:“不知这是不是“武侠”得以长盛不衰的原因之一。”请根据文意,
简要概括作者所说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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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学森在美国
———麻省理工学院的中国高才生
经过日日夜夜的海上颠簸,钱学森乘坐的“杰克逊总统号”邮轮,终于来到了大洋彼岸。
钱学森就读于麻省理工学院,在航空系攻读硕士学位。麻省理工学院师资雄厚,可以说是名师荟萃,有教学人员近两千人。这里集中了许许多多驰名全球的科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以及美国国家科学院、国家工程院院士。
正常的、繁忙的学生生活开始了。开头,钱学森选修了航空系的六门课程。他发现,每一门课程的教授都是风度不凡,讲课非常精彩。因此,都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同时,这里的教学方式又跟上海交通大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学习环境相当宽松,有利于发挥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学习的主动性。这很适合钱学森的学习特点,他认真听讲,一丝不苟。不久,人们发现这位个子不高,闪烁着一双乌黑大眼睛的潇洒英俊、才华横溢的中国学生,学业成绩异乎寻常。
钱学森的学习精神和学业成绩在班级里总是最突出的,这给麻省理工学院的许多教师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们普遍感到,中国学生钱学森才智过人,思想敏捷,接受事物快,回答教师的提问既准确无误,又干净利落。特别是钱学森的数学才能,令包括数学老师在内的许多人都感到吃惊。他对抽象概念的理解力,进行逻辑推理的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技能、技巧,都是非凡的。
投师冯卡门教授。
钱学森永远铭记父亲的教诲: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样东西是最有力量的,这便是知识。为此,钱学森怀着强烈的求知欲望投师著名的空气动力学家冯•卡门教授。
立志为祖国的科技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这就是钱学森矢志不渝的信念。冯,卡门曾对钱学森说:“人类要发展,就一定要征服空间,揭开宇宙的秘密。这就离不开航空和火箭技术,离不开空气动力学。而目前还很贫穷的国家和民族,要想赶上强国和富国,更需要有现代科学技术的武装。年轻人,你为祖国服务的思想很好。这对你的国家来说,是非常需要的。”
冯卡门向钱学森提出了几个有关力学方面的问题。出乎冯•卡门教授意料的是,钱学森对这些问题竟然对答如流,他感到,这位中国学生具有超越一般学者的智慧和极其敏锐的思维判断能力,于是,当即表示,愿意破格录取钱学森为他的博士研究生。
冯卡门把数学看作是打开自然界秘密的得力工具和基础技能。所以,他非常注重数学功底。而钱学森恰恰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并具有潜在的数学优势和天赋,这正好是冯卡门所乐意见到的。他对钱学森的数学才能和丰富的想像力做了这样的评述:钱学森在许多数学课题上和我一起工作。我发现他非常富有想像力,他具有天赋的数学才智,能成功地把它与准确洞察自然现象中物理图像的非凡才能结合在一起。作为一个青年学生,他帮助我提炼了我自己的某些思想,使一些很深的命题变得豁然开朗。这种天资是我所不常遇到的,因而,他和我成了亲密的同事。(节选自魏根发、祁淑英《钱学森》)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钱学森选修了航空系的六门课程,每一门课程的教授都是风度不凡,讲课非常精彩,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
B.钱学森的学业成绩在班级里总是最突出的,麻省理工学院的许多教师普遍感到,中国学生才智过人,思想敏捷。
C.钱学森对冯•卡门教授提出的所有数学问题都对答如流,这让冯•卡门教授很是意外。
D.本文通过钱学森在美国求学的经历,让我们感知到一个人的健康成长是有规律可寻的。

E.麻省理工学院的学习环境相当宽松,教学方式跟上海交通大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恰好适应了钱学森的学习特点。
根据全文请概括说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有怎样的特点?
钱学森的学习优势体现在哪几方面?请分条陈述。
请你就对“信念”、“天赋“两个方面的理解,任选一个方面,结合文本中钱学森留学经历,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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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穷人一起上路
鲍尔吉·原野
  那一次,我从油麻地去香港岛看维多利亚湾的夜景,途中步行经过一个隧道。隧道的名字已经忘记了,印象是宽亮如昼。走着,目光被左壁招贴画吸引:
  一个风尘仆仆的汉子迎面而来。他刚毅精悍,左腿是机械假肢,肩膀有些前倾,吃力地、渴盼地向前疾行。画面正文的文字说,此人为病中的穷孩子募捐,正在旅途中。画中心有大字———跟穷人一起上路。
  这位汉子一定走过了千山万水,不然不会有如此深邃的目光。他刚毅的表情背后掩饰着隐痛———用这条假肢走,每一步恐怕都要痛。那么,如图所示,他正徒步穿越新疆的独山子、玛纳斯、一碗泉,甘肃的马莲井、黄羊镇、娘娘坎,然后经陕鄂湘粤到香港———他是香港人———一个忍痛的行者用假肢穿越大西北的旷野,信念像火苗一样越烧越旺,让没钱的孩子治病。
  照片用镀铬金属镶框,内置灯光照明,一幅连一幅延伸到前面。画面上的汉子像排队一样,一个接一个向你迎面走来,昂着头,有些吃力地移脚。然后是一行比一行小的字:
  跟穷人一起上路。
  香港街头很少见到通常印象中的穷人,大家似乎衣食丰足。在这幅视觉冲击力强烈的招贴画中,“穷人”两个字竟很尊贵,关注他们如同每个人的责任。
  就是说,此刻我感动了,血液从各处奔涌而出,冲撞全身。我心里默念:跟穷人一起上路、跟穷人一起上路……
这时,耳边歌声趋近,不远的地方有一支乐队。四个淡蓝色牛仔装的年轻人在弹唱,隧道高瓦数的橙光把他们的脸庞勾勒得十分柔和。他们沉静地吟唱美国乡村歌曲,弹电贝司的女孩子很卖力,头发在肩膀上跳。他们脚下一只干草色的牛仔帽里有散钞,纸卡上写着:为脊髓灰质炎病童筹款。
  乡村歌曲在海底隧道回荡,宁静而朴素。曲调如RICHAED MARX的风格,把渴盼压在了心里,舒展、大度而倔犟,如fool’s game,又my confession。吉它、蓝色牛仔装和他们头发上金黄的轮廓,与音乐一起构成了奇妙的效果,身后招贴画上的独行者目光炯炯,简直就要破壁而出了。
  我想站下多听一会儿,但听众只有我一个———别人扔下钱匆匆而行。我把仅有的一些港元扔进干草色的礼帽,感到轻松。这几天我被这钱弄得枯燥———买东西剩下的这点钱,大件买不成,小件又不想买;还得动脑筋找打折的商店,比如“SOGO”;又要算计地铁费用等等,哪如此刻省心。
  乡村歌曲对爱情、忧伤和前途均有独特的诠释方式,就像枝头上的花与瓶里的花不一样,像赤脚在五月的玉米地里走过,脚丫缝儿感到土壤的湿润,像衣衫带着松香味,指甲缝儿里有洗不尽的惭愧。但我把所有的钱放送礼帽之后,伫立倾听就有一些惭愧。我想有钱真是不错,隔一会儿,往那里扔点钱,再接着听。但是,把钱分几次给一个募集善款的乐队,似乎也不像话。
  他们并没有用目光驱人,眼神里多少还有一些谢意,感谢我目不转睛地倾听。跟港人比,我有许多时间,但仍然不能长久流连。
乡村歌曲的声音离我越来越远,我用目光接过一幅又一幅的“跟穷人一起上路”,向出口走去。这时,口袋空空,我把它翻出来,像两只兔子耳朵在腿侧垂着———我童年曾玩过这样的游戏。那时没有钱,口袋里是一些纸团。现在演习一遍,竟很新鲜,好像洗手套一样把自己翻过来洗干净了。(选自鲍尔吉·原野《青草课本》)
结合文意,请你谈谈“‘穷人’两字竟很尊贵”中“尊贵”含义的理解。
作者在文中说被招贴画“感动”了,请分析招贴画有哪些感人之处?
简要分析文章倒数第三自然段划线部分的表达技巧及作用。
文章题为《跟穷人一起上路》,假如改成“帮穷人踏上坦途”好不好?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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