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15米泳池里的梦想
一个长宽仅15米、水深只有1.5米的室内游泳池,是加沙地带最好的泳池,也是这里唯一一个游泳运动员的训练场地。七八个不到20岁的巴勒斯坦小伙子正在教练指导下刻苦训练,他们渴望有朝一日能从被封锁的加沙地带走出去,在标准游泳场地参加一场国际比赛,为巴勒斯坦人圆一个游泳梦。
18岁的巴勒斯坦小伙子杰哈德·萨利赫就是这些追梦青年中的一个。他浓眉大眼、身材浑圆,是天生练游泳的好苗子,曾获得过巴勒斯坦青年自由泳比赛冠军。但由于从年少时起就经历过太多苦难,杰哈德身上鲜有年轻人的活泼气息,说话时眼神总是很忧郁。
他告诉记者:想在加沙练好游泳实在是太难了。
杰哈德训练的地点在纳玛体育俱乐部,位于加沙地带最北部的杰巴利耶地区。这里靠近以色列边界,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以色列士兵与巴武装人员交火事件时有发生,这里不仅处于以方的机枪和坦克炮火射程之内,飞机和导弹袭击也是常事。敢于冒着“枪林弹雨”坚持锻炼的人,确实需要些胆量。
纳玛体育俱乐部场地有限,仅包括一个类似“蘑菇池”的室内游泳场及非常简陋的附属设施,但仍属于当地最“豪华”的建筑之一,完全依靠阿拉伯其他国家的资助建成。
杰哈德的教练马尔旺说,虽然杰哈德的成绩不错,但他的技能训练只能依靠这个15米长、15米宽的游泳池,力量训练则需要租借其他地方简易健身房的一些设施,再加上没有资助,每个运动员都是自费参加训练,他们每个月能够承担的费用大约只能够满足每周12小时的训练时间。
杰哈德的家在纳玛俱乐部以北,距离边界更近一些。他家的外墙上至今仍遍布着以色列机枪射击后留下的弹孔。推开房门,杰哈德的家只能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几张低矮的木板床和一个用木板钉成的简易衣柜是他家里仅有的家具,不大的房屋空空荡荡,说话时都有回声。灰黄的墙壁上,一幅杰哈德哥哥艾哈迈德的照片高高悬挂,特别醒目。
艾哈迈德也曾是个游泳爱好者,和弟弟相比,他就没那么幸运了。2006年,年仅18岁的艾哈迈德被以色列士兵开枪打死,永别了喜好的游泳运动。家里的兄弟并不都像杰哈德一样,都能够在这么艰苦的环境里坚持体育爱好,杰哈德的另外一个弟弟在艾哈迈德被打死后,一气之下放弃了任何运动,参加了哈马斯的警察部队。
杰哈德说:“我不想放弃我的梦想,我就是想参加游泳比赛,不管是简陋的泳池还是以色列的封锁,都阻止不了我的梦想。尽管走出去的可能性很小,但不管怎么样,我都盼望能够走出加沙,让巴勒斯坦国旗出现在赛场上。”
目前,巴勒斯坦解放运动(法塔赫)与哈马斯分别控制着约旦河西岸及加沙地带,巴勒斯坦游泳队也同样分散成两部分,加沙地带将有4名男选手的参赛名额,约旦河西岸地区有2名女选手的参赛名额。加沙地带由于封锁与外界沟通不畅,位于约旦河西岸的巴民族权力机构只告诉他们选拔选手参赛,但未说明参赛的具体情况。到目前为止,加沙地带的教练和受训者都只听说比赛将在中国举行,但却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比赛。
记者经过查询得知,将在中国举办的有关游泳的国际赛事有今年的广州亚运会和明年在上海举行的世界游泳锦标赛。但加沙地带的这些选手能否如期参赛还是个未知数。
加沙地带当前受到严密封锁,其南部与埃及接壤的拉法口岸是他们能够出去的唯一通道,但这个口岸只在“特殊情况”下不定期开放,要从这里出去必须与巴民族权力机构、哈马斯和埃及方面频繁协调。
“我能出现在赛场上就是一种胜利!”杰哈德说。
对于加沙人来说,也许比赛结果远远不及能够参赛重要,他们的梦想就是能走出封锁,出现在国际赛场上。这个看似近在眼前的梦想,却不知何时才能实现。
(2010年4月10日新华网,有删改)请简要概括“在加沙练好游泳”面临的困难。
从新闻特写的角度谈谈作者为什么选取15米泳池作为报道的对象。 陋,突出了巴勒斯坦人对游泳梦想的追求。
“我能出现在赛场上就是一种胜利!”这句话有什么含义?
本文塑造了以杰哈德为代表的加沙地带一群游泳追梦者的形象,联系全文谈谈作者塑造这一形象的现实意义。 斯坦人对和平梦的追求,表现了人类渴望和平的主题。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题目。
爱的牺牲
欧•亨利
(1)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
(2)乔•拉雷毕浑身散发着绘画艺术的天才。德丽雅把六音阶之类的玩意儿搞得出色。
(3)乔和德丽雅一见倾心,短期内就结了婚——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
(4)拉雷毕夫妇租了一间公寓。那是一个寂静的地方——单调得像是钢琴键盘左端的A高半音。可是他们很幸福,因为他们有了各自的艺术,又有了对方。家庭只要幸福,房间小又何妨?如果可能的话,让四堵墙壁挤拢来,你和你的德丽雅仍旧在里面;可是假若家庭不幸福,随它怎么宽敞——你从金门进去,把帽子挂在哈得拉斯,把披肩挂在合恩角,然后穿过拉布拉多出去,到头还是枉然。
(5)可是没多久,艺术动摇了。应该付给马杰斯脱和罗森斯托克两位先生的学费也没着落了。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于是,德丽雅说,她得教授音乐,以免断炊。
(6)她在外面奔走了两三天,兜揽学生。一天晚上,她兴高采烈地回家来。
(7)“乔,”她快活地说,“我有一个学生啦。每课五块钱!等我再找到两三个学生,我又可以去学习了。别皱眉头啦,亲爱的。”
(8)“你倒不错,德丽,”乔说,“可是我怎么办呢?你认为我能让你忙着挣钱,我自己却在艺术的领域里追逐吗?”
(9)德丽雅走过来,勾住他的脖子。“乔,你真傻。你一定得坚持学习。我并不是放弃了音乐去干别的事情。我一面教授,一面也能学一些。我永远跟我的音乐在一起。你绝不要打算脱离马杰斯脱先生。”
(10)“好吧,”乔说,“可是我不愿意让你去教课,那不是艺术。”
(11)“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德丽雅说。
(12)“我在公园里画的那张素描,马杰斯脱说上面的天空很好。”乔说,“丁克尔答应我在他的橱窗里挂上两张。如果碰上一个有钱的傻瓜,可能卖掉一张。”
(13)“我相信一定卖得掉的,”德丽雅亲切地说。
(14)周末,愉快自豪、可是疲惫不堪的德丽雅,得意扬扬地掏出三张五块钱的钞票,扔在桌子上。接着,乔带着基度山伯爵的神气,掏出一张十元、一张五元、一张两元和一张一元的钞票,把它们放在德丽雅挣来的钱旁边。
(15)“那幅方尖碑的水彩画卖给了一个从庇奥利亚来的人。”他郑重其事地宣布说。
(16)“你坚持下去,真使我高兴,”德丽雅热切地说,“你一定会成功的,亲爱的。三十三块钱!今晚我们买牡蛎吃。”
(17)下一个星期六的晚上,乔先回家。他把他的十八块钱摊在桌子上,然后把手上许多似乎是黑色颜料的东西洗掉。半个钟头以后,德丽雅来了,她的右手用绷带包成一团。
(18)“这是怎么搞的?”乔问道。德丽雅笑了,可是笑得并不十分快活。
(19)“克蕾门蒂娜,”她解释说,“上了课之后一定要吃奶酪面包。她浇奶酪的时候泼翻了许多,滚烫的,溅在手腕上。”
(20)乔轻轻地握住那只手,扯扯绷带下面的几根白线,问道:“这两个星期来,你到底在干什么,德丽?”
(21)她带着充满了爱情和固执的眼色熬了一两分钟;但终于垂下头,一边哭,一边说出实话来了。
(22)“我找不到学生,”她供认说,“我又不忍眼看你放弃你的课程,所以找了一个烫衬衣的活儿。今天下午,那家洗衣作坊的热熨斗烫了我的手。你不会生我的气吧,乔?如果我不去做工,你也许不可能把你的画卖给那个庇奥利亚来的人。”
(23)“他不是从庇奥利亚来的。”乔慢慢吞吞地说,“今天下午,我把机器间的油和废纱头送给楼上一个给熨斗烫了手的姑娘。两星期来,我就在那家洗衣作坊的炉子房烧火。”
(24)“那你并没有……”
(25)“我的庇奥利亚来的主顾,”乔说,“和你的克蕾门蒂娜都是同一艺术的产物——只是你不会管那门艺术叫做绘画或音乐罢了。”
(26)他们两个都笑了,乔开口说:“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可是德丽雅用手掩住了他的嘴。“别说下去啦,”她说,“只消说‘当你爱的时候’。”
(有删节)请理解小说第(25)段中加点词语“同一艺术”在文中的含意。
小说围绕“爱的牺牲”展开,请分条简要梳理小说的情节。
小说中划线的“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这句话,在全篇结构上有何作用。
欧•亨利的小说擅长以轻松、幽默的语言来讲述沉甸甸的故事,以达到“含泪的微笑”的表达效果。请以小说第(14)段为例,简要赏析这一语言特色。
小说题目为“爱的牺牲”,有评论者认为该改为“艺术的牺牲”,你同意哪种意见?请联系小说的主题、情节以及人物关系,举例予以探讨。
课外语段
秋天的心
林清玄
我喜欢《唐子西语录》中的两句诗:山僧不解数甲子,一叶落知天下秋。这是说山上的和尚不知道如何计算甲子日历,只知道观察自然,看到一片树叶落下就知道天下都已是秋天了。从前读贾岛的诗,有“秋风生渭水,落叶满长安”之句,对秋天萧瑟的景象颇有感触,但说到气派悠闲,就不如“一叶落知天下秋”了。
现代都市人正好相反,可以说是“落叶满天不知秋,世人只会数甲子”。对现代人而言,时间观念只剩下日历,有时日历也可有可无,而只剩下钟表了,谁会去管是什么日子呢?三百多年前,当汉人到台湾来垦殖的时候,发现台湾的平埔族山胞非但没有日历,甚至没有年岁,不能分辨四时,而是以山上的刺桐花开来计年,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初到的汉人想当然地感慨其“文化”落后,逐渐同化了平埔族。到今天,平埔族已快要成为历史名词了,他们有了年岁、知道了四时,可是他们的后裔有很多已经不知道什么是刺桐花了。
对岁月的感知变化由立体到平面可以如此迅速,怎不令人兴叹?以现代人为例,在农业社会中还知道天气、岁时、植物、种作等等变化是和人密切相关的,但是,商业形态改变了我们;春天是朝九晚五,冬天也是朝九晚五;晴天和雨天已经没有任何差别了。这虽使人离开了“看天吃饭”的阴影,却也多少让人失去了感时忧国的情怀和胸怀天下的襟抱。
记得住在乡下的时候,大厅墙壁上总挂着一册农民历,大人要办事,大至播种耕耘、搬家嫁娶,小至安床沐浴、立券交易都会去看农民历,因此到了年尾,一本农民历差不多都翻烂了。这使我从小对农民历就有一种特别亲切的感情。一直到现在,我还保留着看农民历的习惯,觉得读农民历是快乐的事。就看秋天吧,从立秋、处暑、白露到秋分、寒露、霜降,都是美极了,那清晨田野中白色的露珠,黄昏林园里泛黄的落叶,不都是在说秋天吗?所以,虽然时光不再,我们也不应该失去农民那种在自然中安身立命的心情。
城市不是没有秋天,如果我们静下心来就会知道,本来从东南方吹来的风,现在转到北方了;早晚气候的寒凉,就如同北地里的霜降;早晨的旭日与黄昏的彩霞,都与夏天时大有不同了。变化最大的是天空和云彩,在夏日明亮的天空,逐渐地加深蓝色的调子,云更高、更白,飘动的时候仿佛带着轻微的风。每天我走到阳台抬头看天空,知道这是真正的秋天,是童年记忆中的那个秋天,是平埔族刺桐花开的那个秋天,也是唐朝山僧在山上见到落叶的那个秋天。
若能感知天下,能与落叶飞花同呼吸,能保有在自然中谦卑的心情,就是住在最热闹的城市,秋天也不会远去。如果眼里只有手表、金钱、工作,即使在路上被落叶击中,也见不到秋天的美。
秋天的美多少带点萧瑟之意,就像宋人吴文英写的词“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一般人认为秋天的心情会有些愁恼肃杀,其实,秋天是禾熟的季节,何尝没有清朗圆满的启示呢?
我也喜欢韦应物的一首秋天的诗:
今朝郡斋冷,忽念山中客。涧底束荆薪,归来煮白石。
欲持一瓢酒,远慰风雨夕。落叶满空山,何处寻行迹?
在这风云滔滔的人世,就是秋天如此美丽清明的季节,要在空山的落叶中寻找朋友的足迹是多么困难!而在红砖道上,淹没在人潮车流之中,要找自己的足迹,更是艰辛啊!本文开篇和结尾两处都引用了一些诗句,分析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文章的题目为“秋天的心”,结合文本回答:作者所谓的“秋天的心”是怎样的?
作者最后说“而在红砖道上,淹没在人潮车流之中,要找自己的足迹,更是艰辛啊!”谈谈你对此的理解。
想北平(节选)
想北平
老舍
如果让我写一本小说,以北平作背景,我不至于害怕,因为我可以捡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让我单摆浮搁的讲一套北平,我没办法。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我知道的真觉太少了,虽然我生在那里,一直到廿七岁才离开。以名胜说,我没到过陶然亭,这多可笑!以此类推,我所知道的那点只是“我的北平”,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只是说不出而已。
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象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啊!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象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这不但是辜负了北平,也对不住我自己,因为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请用自己的话写出第一段中加点的“此”指代的内容。
第二段开头写“我真爱北平”,为什么接着写“我”怎样“爱我的母亲”。
作者在文中反复说“我说不出”“只是说不出而已”“可是我说不出来”,请从结构和内容两方面简析这样写的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后面题目。
面朝高粱
欧阳杏蓬
⑴第一次见到高粱并留下印象的时候,我还是一个不敢一个人离开家门的孩子。那是一个六月的晌午,阳光一动不动,像凝集在湘南的土地上。村后面的山静默无语,像个奔跑累了,耷拉了脑袋的孩子。四姑带着我出门,四姑手里拿一支扦担,一把小割禾刀。割禾刀割了无数薯藤,皮面上粘了薯藤的浆液,同时也被掩埋了光芒。我要拿割禾刀,它的样子长得像一弯月亮。四姑不肯给我,右手牵了我,左手握了割禾刀,胳膊窝里夹了扦担。门前的路是土路,路中央有不规则形状的石头,路两边是没有骨头的青草。路面被太阳晒得烫脚底板,我们就踩在青草上,向西走去。在青草上走,脚底板像爬满了蚂蚁,痒痒地,又酥酥地。
⑵西边是村里的自留地,大家随意种自己喜欢的庄稼。
⑶自留地边缘,种的都是高粱。
⑷六月的高粱垂了头,吊着一把紫红的穗子。我对那穗子没感觉。我只想四姑挥动一下割禾刀,帮我劈倒一棵高粱杆,帮我削净,让我拿来当甘蔗啃。村里的孩子都喜欢拣肥壮的高粱杆当甘蔗来啃。那淡淡的甜味,满足孩子对糖的向往。四姑答应我到了自家的地头,帮我掘一个大红薯。我有意见,但无效,只得跟在四姑后面走。走到一个沟坡上,四姑说:快看,天鹅。在淡青的野草上,我看见了一只灰鹅蹲在那里,有很长很长的脖子,样子十分优雅。四姑弯腰找石头,可周围只有土坷垃。天鹅也似乎反应了过来,长长的叫了一声,然后很自在地飞向了山影。四姑说:你怎么不打?我还仰着脖子在看着天鹅飞,它那么硕大,却能轻盈地飞。后来,过了很久,我才知道,我们那里的天鹅,书上的名字叫大雁。我爸爸也叫它雁鹅。它栖息在高粱地边的草坡上,像一个绅士。
⑸地里的高粱长得比我高。
⑹高粱也长得比我细。
⑺高粱的脚叶已经干枯,叶尖垂在地上,把整个叶片定格了。高粱杆正在由青色向黄色过渡,用手指使劲掐,也掐不出一条印子来。高粱穗向我垂着,无语无声。远处像一幅模糊的油画,四周很安静,所有的高粱都笔直地站着。薯藤瘫在地上,奄奄一息。庄稼地下面的禾田像一堆新煤,泛着淡淡地青色。四姑在割薯藤,偶尔有蚂蚱从她脚边弹射出来,落在高粱叶上无处寻。我要蚂蚱,四姑很快就能帮我揪住一只,然后交给我。蚂蚱有两条锯齿腿,刮在手上生疼,我弄下一只来,便放了蚂蚱,专玩它的腿。四姑说:你捏死它,不捏死它,它会回来复仇的。可摇遍了高粱杆,也没找到那只缺胳膊少腿的蚂蚱。那时候,我就开始提防蚂蚱。在经过每一棵高粱的时候,都担心有蚂蚱飞出来咬我。然而没过几年,蚂蚱日渐稀疏,就是专门寻找,也是难觅其踪了。
⑻高粱仍在,雁鹅再也没有出现在家乡的天空上。
⑼高粱仍在,我已经没有了啃高粱杆的欲望。
⑽种高粱不再是为了备饥荒,而纯粹是为了喂猪。
⑾或者纯粹是为了高粱毛。
⑿砍高粱的时候,父亲要先磨刀,割草刀。磨亮了,用手指试过刀锋,然后才带着扦担出门。到了地头,撇了扦担,一手握刀,一手揪住高粱穗,挥手就是一刀,刀刀利索。高粱穗还带着两尺多长的高粱杆,砍一棵,高粱穗下来,就放在高粱脚边。放眼看去,可以看到高粱杆顶端十分干净锋利的斜面。高粱穗被劈下之后,剩下的植株会慢慢干枯。九月之后,农闲了,人们拿了锄头来,一棵一棵连根刨出,让太阳晒几个日子,然后敲掉根上的泥,拣起来,扎成一捆一捆,担回来做烤酒的燃料。高粱米被人们从穗子里抽出来后,穗子形同刷子,我们那里的人叫“高粱毛”,人们在寒冬腊月的闲空里,就将那些高粱刷子扎成扫帚,搁在门后面,成了农家一年四季常用的扫地工具。
⒀猪吃了高粱米长膘,直接体现了高粱米最大的经济价值。
⒁而在某夜,我举手剁向喂猪的薯藤的时候,左手中指感到了一丝丝凉意。凑到油灯光下,只看到饱满的中指指腹被削平了,一片惨白。我把中指指肚削了去。过了一会儿,血涌出来。我告诉父亲,父亲看了看,带我去诊所。出了门,可以看到满天繁星。在穿过高粱地的时候,可以听到高粱长长的叶片相互缠绕摩擦出来的悉悉声,使得大地似乎更为寂廖。侧头一看,星光下犹如站了无数个人,在飘来挪去,在呼喊,又像在低吟。我想起了四姑,想起了天鹅,想起了无知却有趣的童年。四姑已经离开,跟另外一个村的男人成家,像一棵高粱一样守在土地上,不好不坏地过着日子。
⒂面对黑夜,我像一只成长的蚂蚱。我握着自己的伤指,像一只断腿的蚂蚱一样,心里充满呼喊的声音。不是因为痛,是因为我的青春正像一棵高粱成长。面对高粱,我看见了自己鹿一样的心灵,在慌乱的寻找着什么。请概括出作者笔下高粱的特点。
在第五段中,四姑和我对待天鹅的态度有何不同,为什么?
请赏析文中画线句子。
在穿过高粱地的时候,可以听到高粱长长的叶片相互缠绕摩擦出来的悉悉声,使得大地似乎更为寂廖。侧头一看,星光下犹如站了无数个人,在飘来挪去,在呼喊,又像在低吟。文章为什么以“面朝高粱”为标题?
请结合最后一段简要探析作品蕴含的情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植物也反恐
进入一个危险地方,带一只专门嗅炸弹的警犬,还不如带片叶子更好使。因为研究发现,目前植物对炸药的探测能力与狗相当,甚至更好。
植物在整个生物界中是最基础的一类生物,它们为人类提供了食物和能量来源,装点并美化了人类的生存环境。最近,美国科学家又发现了植物的新用途,把植物的基因改造后用来反恐,可以发现那些隐蔽的炸弹。
培育出反恐植物的是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的女生物学家居恩•梅德福特等人,她利用植物的自卫反应机制找到了探测炸弹的新方法。梅德福特表示:“在生物进化的过程中,人类因为对环境的适应性强而不断发展壮大。然而,人类也因此失去了对环境的敏感性,不能预测来自周边环境的危险。为此,人们不得不借助一些外界的力量,比如器械和其他生物。”
虽然植物没有像动物一样的感觉器官,也不能像动物一样四处奔跑,但是它们也能感知环境,并能趋利避害,人们可以用植物的这种特性来监测环境。研究人员还通过基因工程改变了植物的自然示警程序,使植物在发现空气中或土壤中有特定化学物质时,能以叶子变色的方式向人们报警。
梅德福特表示:“植物不会主动躲避威胁,它们只能发展出复杂的系统,探测和回应四周的环境。”梅德福特通过改变植物的基因,令植物能探测到人们指定的物质,并以人人都看得见的方式回应。在植物DNA中有一种受体蛋白,在感受到具有威胁性的刺激物时,就能释放萜烯类化合物,使叶子的表皮增厚,叶片的颜色也随之改变。
目前,梅德福特培育出一批能反恐的拟芥兰,可检测由黄色炸药制成的炸弹。经过测试,这些植物在检测到空气中哪怕一丁点的黄色炸药时,就会出现变色反应,大部分拟芥兰的叶片变黄。也有少部分拟芥兰的叶片变成白色,这是梅德福特认为的最佳变色效果。在测试中,当炸弹拆除之后,植物又会由白色变为绿色。
研究人员利用电脑软件重新设计植物的受体蛋白质基因.使其能对特定的污染物或炸弹做出反应。一旦植物发现危险物后,内部信号就会促使叶子转变为白色。反恐植物并不需要特定的植物,通过基因改造后的植物都可以顺利地完成任务,能同时探测多种化学物质。
尽管反恐植物目前对于周围环境中的炸弹需要几个小时才有反应,但研究人员正在不断完善对反恐植物的基因设计,希望能使反应时间减少到几分钟。梅德福特的研究成果吸引了军方和环境等多部门的关注,军方希望用反恐植物来探测炸弹,而环境部门则希望用反恐植物来监控环境污染……目前,美国军方为这个项目增加拨款,希望研究人员缩短植物对炸弹的响应时间,并让更多的反恐植物变白而不是变黄。
将来,人们进入危险区域,只要带株反恐植物,就可以预知来自炸弹的威胁。美国国土安全部的官员表示,这项新技术几年后可能就会应用于各大机场。美国海军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则表示:“设计用于检测炸药的植物哨兵,最终可能会帮助军队免受简易爆炸装置袭击。”下列说法中不能体现“反恐植物变色原理”的一项()
A.基因工程改变了植物自然示警程序,使得植物接触化学物质时,改变了叶子的颜色,向人示警。 |
B.因为植物不会跑,无法躲避威胁,就进化出非常复杂的系统以探测和回应周围的环境。 |
C.植物DNA中的受体蛋白,在感受到威胁性的刺激物时而释放萜烯化合物,从而使叶子表皮增厚,叶色改变。 |
D.反恐植物对特定污染物或炸弹将会作出反应,一旦发现危险,内部信号就会使叶子转变颜色。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因为人类既失去了对环境的敏感性,也不能预测来自周边的危险,也就迫使人类对环境的适应性不断增强壮大。 |
B.梅德福特认为拟芥兰叶片变成白色比变成黄色的效果要好,主要的原因是白色比黄色更耀眼。 |
C.无论是何种植物,只要通过基因改造,都能够在一些地方,例如在反恐战争中发挥重要作用。 |
D.利用植物特性进行反恐这项技术将在几年后应用于各大机场,届时,机场的安检技术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
根据文意,分条概述 “反恐植物”为何会受到人们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