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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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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心灵里的故乡
车延高
①李白的故乡究竟在何处,这些年始终没有停止过纷争。
②故乡,其实就是一种回望,由现实里的无意触发,突然对自己最难忘最信赖最依靠的故土故地故人故情产生一种意念性的向往。它是抽象的具体,又是具体的抽象。基于这点,我们可以大着胆子学着诗仙的狂放,喝下几杯酒,迈着醉步走进诗人心灵之门。这时,你就会发现诗人心灵的故乡是变化的多样的唯美的抽象的。
③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从碎叶城到成纪,再折道江油,是十分漫长艰难的跋涉。那时的李白太天真,懵懂的眼睛在有节律的马背上晃着。在没有驿道的沙漠戈壁野岭山道间,一行嗒嗒作响的马蹄,在白天和黑夜里骑着阳光和月色行走。就这样直到马蹄停在江油。回忆中,父母谈到了碎叶城,李白像听天书,那一段记忆是空白的,但他熟记着马蹄,熟记着马蹄踩踏疲劳和喘息时那种沉重的声音,记得马蹄后面的路弯弯曲曲,也记得马蹄前面的路曲曲弯弯。停下来歇息时母亲指着身后告诉他,马蹄的那一头是故乡!但那时的李白想:最后一个马蹄圆寂的地方,才是他今世的故乡。
④传说李白出生时,母亲梦见了太白金星,所以他名白字太白。夜空里的星宿与月亮本身就是神秘的默契者。所以李白一生爱月。月是他发酵灵魂的种子,他一生爱月读月写月,留下了许多吟月歌月颂月的千古佳句。
⑤“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过去我只把它理解为诗人的一种思乡情怀,现在站在心灵的门槛上重新品读,才明白在诗人的灵魂最深处,明月和故乡是等量齐观不分伯仲的。在诗人的精神世界,一轮皓月是皎洁的,它高悬于黑夜,不因阴暗而玷污自己,不因孤独而放弃执著的操守。它高洁而不清高,有时一地清辉,有时平卧江湖之底,让居住莲花的清水磨洗出一个洁净的灵魂。静影沉璧,是诗人生命的寄托和向往。
⑥因此,诗人在举头和低头之间,看到和想到的都是灵魂最后要归去的地方。最后当诗人的诗歌人生耗尽最后的灵感,才华和豪情开始憔悴。憔悴的身影已经引起了月光的同情和怜悯。他终于在采石矶将酒杯轻盈一掷,借着酒力腾身一跃,入水捉月去了。月没有拒绝他,随着光影一零乱,他去了最好的存放灵感和才华的地方,将自己的名和太白金星融为一体。
⑦“李白斗酒诗百篇”传为千古佳话,那是放大后的夸张。就李白的许多诗句看,诗人倘若喝得适量,酒入微醺,诗胆开张,真的是“口吐天上文”,“诗才比天高”。我们读几句诗人的诗胆被美酒浸泡之后从白云为帘的天边摘来的句子,就有“句从天上落,人从帝乡来”的感觉。酒本身不能给诗人创造灵感,但他却在“酒后竞风采,三杯弄宝刀”的癫狂中放大了诗人的诗胆。所以,李白爱酒,“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已经爱到了错把酒香当故乡的境地。一旦喝到“三杯通大道”,就进入无意、忘我的境界,什么三纲五常皇帝老子都去了九霄云外,这时的谪仙就有了“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霸气。想象和夸张伸拉出最大的张力,豪气贯于天地之间,如排山雪浪直贯银汉彩虹,大千世界浩荡联翩直扑眼底。这时,被称为诗仙的李白,端坐于酒香里,一叶轻舟,夹岸桃花,举杯邀月,“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
⑧除了天空,人间最大莫过于土地。按照一脉相承的理念去想,在同根同宗的中国,其实远行的游子,无论走到哪里,脚下的土地就是故乡。
⑨“峨眉山月还送君,风吹西到长安陌。长安大道横九天,峨眉山月照秦川。”在诗人的意想里,峨眉山月和长安厚土、八百里秦川是横跨时空的画面组合。月光普照,使我们无论走到哪里举头都能望见故乡的明月;土地博大,任我们走到哪里脚下都踩着放大了的故土。诗句里,李白借物寓意,把广义的故乡交代得那么清楚。其实不论是现在落脚的土地,还是远在记忆深处的故乡,头顶一轮月,与脚下一片土,就是照临和被照临的关系。对于后面的每一个脚印来说,前一个脚印所站立过的地方都叫故土,当最后一个脚印把自己踩进泥土,就是生命的归宗。从这个意义上讲,土地是每个人永恒的故乡,而那些关于李白故乡究竟在何处的纷争未免显得有些浅薄和世俗。
(节选自《新华文摘》,略有删改)
文章第①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试简要说明。
理解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1)一行嗒嗒作响的马蹄,在白天和黑夜里骑着阳光和月色行走。
(2)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
文章第②段说“诗人心灵的故乡是变化的多样的唯美的抽象的”,作者从哪些方面写出了李白心灵的故乡是变化的多样的?结合全文简要回答。
作者为什么说“那些关于李白故乡究竟在何处的纷争未免显得有些浅薄和世俗”?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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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让人心疼的大师
余秋雨
  在欧洲,有一位让人心疼的大师,那就是西班牙的塞万提斯,《堂吉诃德》的作者。
  他的生平,连随口讲几句都很不忍心。
  他只上过中学,无钱上大学,23岁当兵,第二年在海战中左手残废。他拖着伤残之身仍在军队服役,谁料4年后遭海盗绑架,因交不出赎金被海盗折磨了整整5年。脱离海盗后开始写作,后因父亡家贫,再次申请到军队工作,任军需,又因受人诬陷而入狱。出狱后任税吏,又第二次入狱,出狱后开始写《堂吉诃德》,但是就在此书出版的那一年,他家门前有人被刺,他因莫名其妙的嫌疑而第三次入狱,后又因女儿的陪嫁事项再一次出庭受审……
  总之,这位身体残废的文化巨人有很长时间是在海盗窝和监狱中度过的,他的命运实在太苦了。
  《堂吉诃德》已经出版,而且引起广泛轰动。但是,无论是地方官员还是法官,明明知道他的文学才华却不愿凭着一点良知,认真审查他遭受的灾难,给他一点点起码的公平。
  当时的西班牙与英国不同,没有让只读过中学的塞万提斯像莎士比亚那样受到一批“大学才子”的审判,审判他的是真的法庭。然而正是这些真的法庭,使他联想到绑架了他5年之久的海盗,他们也有事没事就审判他。
  当海盗的审判与法庭的审判连在一起组成他的人生过程时,他不能不摇头苦笑。
  我一时想不出世界上还有哪位作家比塞万提斯承受过更多的苦难。他无法控诉了,因为每一项苦难来自不同的方向,他控诉哪方?
  因此,塞万提斯开始冶炼苦难。一个作家,如果吞入多少苦难便吐出多少苦难,总不是大本事,而且这在实际上也放纵了苦难,居然让它囫囵出入、毫发无损。塞万提斯恰恰相反,他在无穷无尽的遭遇中摸透苦难的心窍,因此对它既不敬畏也不诅咒,而是凌驾于它的头上,俯视它的来龙去脉,然后再反躬自问。
  终于,他的抵达正是另一个人物的出发,那就是骑瘦马、举长矛的堂吉诃德。这是塞万提斯用自身苦难铸造成的,由此证明他已彻底降伏苦难,获得了一种人类学上的读解。
  堂吉诃德一起步,世界破涕为笑。
  于是,塞万提斯也就在至高层次上诠释了漫画和寓言。
  前一段时间我在马德里看到了塞万提斯的纪念雕像,雕像的下前方便是堂吉诃德的骑马像,后面还跟着桑丘。堂堂一国的首都在市中心以群雕方式来纪念他,而且把这个纪念广场以国名相称,叫做西班牙广场,我看在规格上已超过莎士比亚。这片土地以隆重的骄傲来洗刷以往的无知,很可理解。但遗憾的是,堂吉诃德和桑丘的雕像过于写实,就像是用油画的笔法描摹一幅天才的漫画,成了败笔。德国美学家莱辛在《拉奥孔》中曾娓娓论述,由史诗转换成雕塑是一种艰难的再创造,可惜西班牙历来缺少莱辛这样等级的理论家。
  西班牙广场上的这组雕塑,塞万提斯为白色,堂吉诃德和桑丘为黑色。白色的塞万提斯天天注视着眼前黑粗笨拙的这一对宝贝又会暗笑,就凭你们这模样怎么还能流浪远方,把苦难流浪成寓言?
  塞万提斯晚年看到了别人伪作的《堂吉诃德》第二卷,于是赶紧又披挂上阵与文化盗贼搏斗,方式也就是赶写真的第二卷。真的第二卷出版次年,他因水肿病而去世。
  说莎士比亚是一个假人,给塞万提斯一本假书,看来异地同理:都想否定他们的真实存在。他们太使周围垂涎,太使周围不安。
  直到两百多年后,德国诗人海涅指出: 塞万提斯、莎士比亚、歌德成了三头统治,在叙事、戏剧、抒情这三类创作里分别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在海涅眼里,只有这三头统治,只有这三座高峰。但是歌德出生太晚,并世而立的只有两头,同在欧洲,却隔着大海,当时两个国家还对立着。
  我前面已经说过,似乎是上帝的安排,戏剧家莎士比亚戏剧性地在自己的生日那天去世,使4月23日成为一个奇怪的日子。谁知还有更奇怪的事情,似乎又是上帝,也只能是上帝,觉得两座高峰不能独遗一座,居然把塞万提斯的去世也安排在同一天!那么,1616年的4月23日,也就变得更加奇怪。
  当时,无论是英国的斯特拉福,还是西班牙的马德里,都没有对他们的死亡有太大的惊讶。人类,要到很多年之后,才会感受到一种文化上的山崩地裂,但那已经是余震。真正的坍塌发生时,街市寻常,行人匆匆,风轻云淡,春意盎然。
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几次提及莎士比亚,说明了塞万提斯同莎士比亚一样具有传奇性和伟大的成就,而他
的成功的背后却付出了比莎士比亚更多的辛酸。
B.堂堂一国的首都在市中心以群雕的方式纪念塞万提斯,说明西班牙人一直很看重塞万提斯。
C.西班牙广场上白色的塞万提斯注视着眼前黑粗笨拙的这一对宝贝暗笑,作者提及此处,主要目的是讽刺雕刻家技艺的拙劣。
D.塞万提斯的一生,受尽了磨难,然而也正是这些不幸成就了一位伟大的作家。

E.本文通过对塞万提斯一生经历的概述,充分表达了作者对其不幸遭遇的同情。
本文标题为“一位让人心疼的大师”,请简要概括塞万提斯哪些方面让人心疼?
解释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①终于,他的抵达正是另一个人物的出发,那就是骑瘦马、举长矛的堂吉诃德。

②于是,塞万提斯也就在至高层次上诠释了漫画和寓言。

联系原文谈一谈塞万提斯被后人敬仰的原因。

谁是谁的痛
①几年来,父亲从没到过儿子所在的城市。因为去一次需步行好几里的山路,然后坐几个小时的汽车,再坐十几个小时的火车。父亲老了,不舍得花钱,况且还有严重的晕车毛病。当儿子打电话来问能否去参加他的婚礼时,父亲骂道:“浑小子,订日子了才给我说,这样的事就是出国我也得去啊!”
②父亲穿上了那件笔挺的西装,把皮鞋擦了一遍又一遍,看着鞋面上映出他满是皱纹的脸,嘿嘿地笑。儿子是这个小山村里第一个大学生,毕业后留在了城市,并且很快成了单位的领导,又找了一个天仙一样的城里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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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当父亲赶到时,宾馆里早已宾朋满座。儿子亲自开车从火车站把他接来,迅速穿过出出进进的人群,安排他到了一间安静的小屋里,说:“爸,你坐了这么长时间的车也累了,就在这里歇歇吧。”父亲连连说:“我大老远来了,应该见见你的朋友啊!”“今天太忙,以后再说吧!”儿子说着,走了出去,随手把门给关上了。忽然门又开了,儿子探出一个脑袋:“爸,你别乱跑。”紧接着又是关门声。
* ^5 F- \: S* J! I④婚礼在一片祝贺声中进行着,伴随着一阵喧天的锣鼓,司仪走到前面,宣布所有的亲友就位。然后主婚人证婚人等在接连不断的掌声中送出了自己的祝福。忽然听到一声:“请新郎父亲讲话!”
⑤ “来了!”一个声音传来。人们纷纷扭转头,只见一个乡下老头从后面正拨开人群急匆匆地往前面走来。这时,有的人已经忍不住笑出声来。只见他挽着西装的袖子,露出了黑黝黝的臂膀。
/ `7 F/ X% f9 F+ _& j# e; k( {0 J⑥新郎慌了,快步走到司仪跟前小声地说了什么。只听司仪道:“由于老爷子一路劳顿,嗓子变得沙哑,但他依然带来了对儿子儿媳最真诚的祝福……”儿子走到父亲跟前,皱着眉头小声说:“你怎么这个时候出来了?你不会讲话,心里就没数……”正说着,只听到司仪又高声宣布:“今天,公司的董事长梅先生也来到了我们的现场……”儿子赶紧离开父亲,笑容可掬地向梅先生迎去,赶到前面的父亲僵立在那里,在众人面前挤出了尴尬的笑……
) O6 }0 {& k- f+ G2 t⑦父亲回家了,他买了好多喜糖分给乡亲们。晚上,他把妻子的遗像又擦了一遍,说:“老婆子,你交给我的任务我完成了。我把咱们的儿子养大,供他上了大学,如今也娶媳妇了。”然后他后退了一步,整了整那身西装,毕恭毕敬地站在那里,大声说:“请新郎的父亲讲话!”接着又向前迈了一步,朗声背出了自己的贺词。
. t1 I% K; F% [% N0 |+ O⑧就在一个月前,父亲就打听到城里人结婚都要让父母讲话的。父亲是个文盲,从没到过隆重的场合。他发誓不能给儿子丢脸,便特意找到本乡最有名的教师,为他写了篇讲话稿,还让人家一句一句地教会他,每天都要背诵一遍。
⑨父亲对着妻子的遗像一口气背了几遍,背着背着,不觉泪流满面……
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因为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加之还要花钱,所以有严重晕车毛病的父亲几年来一直不愿意去儿子所在是城市。
B.打电话问父亲“能否去参加”婚礼时,其实儿子的内心觉得父亲不去也可以,而父亲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他必须去。
C.第⑥段中,“皱着眉头小声说”这一语言描写,真实地表达出儿子对自己父亲此刻出现在婚礼现场的尴尬、懊恼和愤怒。
D.儿子对父亲是有感情的,他于情于理都觉得父亲应该参加自己的婚礼,但是他和父亲之间已经有了隔阂,他不了解父亲对儿子的爱。

E.这篇小说以婚礼为线索,深刻揭示了农村与城市的差异,既赞美了农村人的淳朴善良,又流露出对他们缺乏文化的忧虑和无奈。
第⑧段插叙的内容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

你认为小说标题“谁是谁的痛”有什么含义?

读完这篇小说你有什么感触?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中国古代的家学传承
王立群
在中国古代,家学传统最早出现在史官家庭,因为史官要懂得数学、天文、历法,这些东西不靠学校讲的,靠父子相传。所以,二十四史的第一部——《史记》就是由父子两代人完成的,这就是家学的影响。二十四史的第二部是《汉书》,主要作者是班固,但是班固的父亲班彪首先写了几十篇,然后班固接着写,班固没有写完,坐牢死了,他的妹妹班昭接着写。所以,《汉书》实际上经过了班彪、班固、班昭之手才最后完成。
中国古代的家学很容易出现,这种例子太多了。“唐宋八大家”里有父子三人的“三苏”,苏辙、苏轼、苏洵,诗书相传,一家三口都是大文豪;历史上最有名的书法家是王羲之和他的儿子王献之;曹操,还有他的儿子曹丕、曹植,历史上号称“三曹”,都是著名的文学家;和“三曹”同时代的著名女作家蔡文姬,其父蔡邕,也是大学者大作家。
很多家族家风是代代相传的,而且有教育子女的格言,叫家训。所以从魏晋南北朝开始出现了很多家训的书,最有名的是颜之推的《颜氏家训》,一直到今天,《颜氏家训》仍然被誉为家教典范。
中国古代家学、家风的兴盛,直接带来的结果就是家业的代代相传。祖父和父亲是史官,儿孙就继续做史官;祖父和父亲是搞天文历法的,儿孙就继续钻研天文历法;祖父和父亲是中医,儿孙往往也继承医学传统。
世界上有许多古老的民族,但是,唯独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悠久的家学传统的民族。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有三个方面:第一,小农经济形成极其浓厚的家庭观念;第二,世代相传的儒家思想影响了我们的每一个家庭;第三,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对读书的重视是世界上很多民族所不及的。
中国古代的家学有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是家长对孩子的启蒙教育。钱学森在回想他的童年的时候说过,他四岁开始,每天都要站在家长面前背书。这些大科学家的古文功底好得很,就是从小背出来的。古代孩子从小背什么书?《论语》、《诗经》、《尚书》、《易经》、《左传》、《国语》、《周礼》、《礼记》等。
第二种家学是请个老师上门来教自己的孩子。汤显祖的《牡丹亭》里,杜老爷请了一个私塾先生到家里来教他唯一的女儿杜丽娘。但这种家学往往是官宦人家、富商所用,他们有钱请得起老师。
当然,在中国古代,最有钱请得起家教的人是谁?皇帝。所以我们往往看到的是,第一代开国皇帝的文化水平都不高。比如刘邦,他流传到今天的作品也只有《大风歌》和《鸿鹄歌》。但是当了皇帝以后,刘邦对儿子的教育就不一样了。刘邦就请了一个很有名的先生,叫叔孙通,做太子太傅来教他的儿子。
魏晋南北朝以后,才出现了比较强的家族观念,家族开始办学。刘禹锡写过两句很有名的诗: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王,王导;谢,谢安。他们的家族是两个最有实力的北方大家族,东晋时期,这两大家族扶持了一代王朝。这些大家族重视家教,往往一个家族办一所学校,代替了地方政府办学的职能,不仅收本姓人,外姓人也可以来上学,这些家学在中国古代非常兴盛。 (选自《名人传记》2012年5期)
下列对于家学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古代的史官要靠父子相传才能懂得数学、天文、历法,而这些是史官必须具有的知识,所以在中国古代,家学传统最早出现在史官家庭。
B.《史记》和《汉书》的编写,都是家学传统的具体体现,《史记》是司马迁父子两代人完成的,《汉书》是班固及其父亲、妹妹共同完成的。
C.中国历史上的一家都是大文豪的比比皆是,如“三苏”“三曹”、王羲之父子、蔡邕父女等,说明中国古代的家学很容易形成。
D.中国古代家业能够代代相传,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古代家学的兴盛,如祖父和父亲是搞天文历法的,儿孙就继续钻研天文历法。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家训是教育子女的格言,从魏晋南北朝开始就出现了很多家训的书,最有名的是一直到今天,仍然被誉为家教典范的《颜氏家训》。
B.家庭观念、儒家思想、对读书的重视等原因,使得中华民族成为一个在世界上独有的具有悠久的家学传统的民族。
C.家长对孩子的启蒙教育是中国古代的家学内容之一,像钱学森他们这些大科学家的古文功底很好,就是从小背出来的。
D.在中国古代,皇帝是最有钱请得起家教的人,所以我们往往看到的是,第一代开国皇帝的文化水平都不高,但是他们的子孙都有很高的文化水平。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很多家族的家风是代代相传的,表现最明显的是家学的传统中父子,甚至是祖孙几代都会从事一种职业或研究。
B.中国古代的家学表现在官宦人家、富商等有钱人,他们或是家长对孩子的启蒙教育,或是请私塾先生到自己家里来教自己的孩子。
C.从魏晋南北朝开始,中国比较重视家学、家风,这时出现了比较强的家族观念,也有很多家训流传后世。
D.魏晋南北朝之后,有实力的大家族都重视家教,往往一个家族办一所学校,代替了地方政府办学的职能,使得家学更加兴盛。

青花瓷瓶
史雁飞
雪下得很大,也很急,街道上空空的,没有几个人。绵软柔滑的积雪,蓬蓬松松地挂在枝梢上,亮白而倦怠的枝条被压低了头。偶尔有一阵风,也极微小极细弱,还没有感觉到,就消逝了。在这样的天气,不会有什么顾客来当东西,当铺老板早早地关了店门,捅旺火炉,懒洋洋地趴在柜台上,一边翻看图片,一边哼着京戏。
突然,有人敲门,声音极轻。他抬头,支起耳朵细听,什么声音也没有。他怀疑自己听错了,于是,他又低下头继续翻看手里的图片。敲门声又起,这次声音很重,他很吃惊,自语道,这样的鬼天气,有谁会来当东西呢?
他迟疑着打开门。雪地里,瑟缩地站着一个男孩,十二三岁的样子,很瘦,穿得单薄,头戴一顶破旧的棉帽。厚厚的积雪没了他的双脚,他双手揣在怀里,脸冻得通红,衣服上满是雪。
“孩子,你要当东西吗?”他问。
“我,我……”小男孩支支吾吾半天,也没说出什么来。
“那你要做什么?”一朵朵大大的雪花翻飞着落在男孩的额头上,男孩打了个冷颤。
“哦,孩子,进店说吧。”男孩从雪里拔出双脚,走进店,站在门口,不敢再向前迈一步。他的两只手仍在怀里揣着。老板摘下男孩的棉帽,一边拍打棉帽上的积雪,一边说:“孩子,那你究竟来做什么呢?”
“我……我妈病了。”男孩低着头,怯怯地说。
当铺老板很机敏,一下子就听出男孩的意思:“你是来跟我借钱?”
“噢,不,不,我不是。”男孩显得局促不安,“我妈病了,老咳嗽,夜里咳嗽更厉害,医生说,是肺痨。家里没钱,我想……我想把这个当给你们。”男孩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红盒子递给老板。
男孩鞋子上的积雪,在暖烘烘的屋子里很快化成了雪水,在男孩脚下,一圈一圈,慢慢湮散。
老板接过红盒子,慢慢打开。“啊!青花瓷瓶?你是从哪儿弄来的?”老板眼睛盯向男孩。
老板娘听说有人来当青花瓷瓶,兴冲冲地从屋里走出来,说:“在哪呢?快让我看看。哇,这么漂亮的青花瓷瓶。”男孩变得更加局促起来,眼神中藏着遮掩不住的慌乱,他躲闪着老板的目光,慌忙说:“是我家的,是我爸爸留下来的。”
“你爸爸——那你爸爸为啥不来当啊?”老板问。男孩目光黯淡,说:“我爸老早就去世了。”
“那,是你妈让你来当的吗?”老板娘一边仔细翻看着青花瓷瓶,一边问。男孩低下了头,半天才说:“不,不是,我妈不知道。”老板疑惑地盯着男孩:“你是背着你妈,来当这个瓷瓶的?”
男孩流泪了,默默地点头。
老板娘拿着青花瓷瓶,上下左右地翻看,看着看着,忽然皱起了眉头,赶紧把瓷瓶递给老板。老板接过来,又翻来覆去仔细看了一会,没吭声,拿着瓷瓶走进柜台,然后走向那个放着营业款的抽屉。老板娘急了,三步并做两步,挡住老板,双臂护着抽屉,嚷道:“你要做什么?你看仔细了,那瓷瓶……”老板温和地看着老板娘说:“我已经仔细看过了,没问题。把这瓷瓶放到你的梳妆台上吧。”
说着,老板把瓷瓶递给老板娘,老板娘半信半疑地边看边向屋里走去。
老板笑了,回过头来对男孩说:“孩子,瓷瓶我们留下了。这些钱拿回去给你妈治病。不够的话,你再过来拿。”
男孩不解地看着老板。老板说:“噢,我是说,我先付给你一半钱,另一半你下次再来拿。”男孩笑了,说了声谢谢,拿着钱,跑了出去。
外面的雪不知啥时候停了,阳光照在雪面上,耀眼刺目。老板眯着眼,看那小小的身影消失在远方。
男孩再也没来。
又是一个春天,天气格外好,明媚的阳光照得人暖洋洋的,当铺的生意红红火火。当东西的,赎东西的,出出进进。
一个少妇带着一个男孩远远地走来,走到当铺门口,少妇一下就跪下去了,当铺老板慌忙走出来,看见站在少妇身边的男孩,明白了一切。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2年第12期,有改动)
小说开头的雪景描写很精彩,这样的描写有何作用?
当铺老板是作者精心刻画的一个人物形象。当铺老板有着怎样的性格特点?请作简要分析。
文中有多处细节描写,请你对文中画线处的细节作具体的赏析。
青花瓷瓶到底是真是假,小说始终没有给出明确答案,这样的情节安排好吗?请联系小说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小题。
特朗斯特罗姆:一年只写三首诗王 文
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坐在桌前,桌子上放着一块他最爱吃的提拉米蛋糕。尝了一口之后,他侧过脸望向窗外,刚刚还是倾盆大雨,这会儿已经有几缕阳光洒落进来。这就是10月初斯德哥尔摩的天气,说变就变,让人难以捉摸。
托马斯目光温和,脸上最突出的是他高高耸立起的鹰钩鼻。透过玻璃窗,托马斯看不见等在楼下的众多记者,但他知道他们一定在那里。每年诺贝尔文学奖公布时,他们都会提前聚集在那里,连托马斯自己都不再期盼获奖时,他们仍然相信可能会是他。不过,托马斯知道,一会儿他们不会像往年一样摸摸地离开,而将摁门铃走进来,因为托马斯接到瑞德文学院诺贝尔文学奖评审委员会的电话:他获奖了。
作为公认的象征主义和超现实主义大师,托马斯被誉为“西方最后一个诗歌巨匠”。而记者为此专访瑞德文学院院士、著名汉学家马悦然教授时,他说:“这样的评价,对托马斯来说是实至名归的。” 诺奖得主、诗人沃尔科特10年前就说过:“瑞典文学院应毫不犹豫地把诺贝尔奖颁发给特朗斯特罗姆,尽管他是瑞典人。”
托马斯13岁就开始写作。从1955年,24岁的托马斯一出版处女诗集《17首诗》便技惊四座,思年后第二部《途中的秘密》更是轰动诗坛,年纪轻轻便成为瑞德诗歌的代表人物。
“醒悟是梦中往外跳伞/摆脱令人窒息的漩涡/漫游者向早晨绿色的地带降落/万物燃烧。”“蟋蟀疯狂地缝着缝纫机”,“孤独的水龙头从玫瑰丛中站起,像一座骑士的雕塑”,“桥,一只飞越死亡的巨大铁鸟”……都是标准的托马斯式的诗句。
他的诗总是从日常生活的细节入手,通过精准的描写,让读者进入一个诗的境界。他的诗称为“小孩子都能读懂的诗”。瑞德文学院的颁奖词称:特朗斯特罗姆“通过其凝炼、透彻的意象,给予我们通往现实的崭新途径。”
诗人于坚认为,特朗斯特罗姆的诗之于瑞德,犹如汉语中出现了唐诗。他曾对翻译《特朗斯特罗姆诗全集》的诗人李笠说过,他的写作受日本俳句的影响,而俳句是从中国古代诗歌滋生出来的。所以,他对东方文化一直有强烈的兴趣。他的诗,充满了味道、颜色振动和杂音,与保罗·瓦莱里的“纯诗”相近;和20世纪的叶芝、里尔克、艾略特、聂鲁达、希克梅特等大诗人一样,他的诗,具有许多属于未来的东西。
其实,托马斯的诗作品并不多。他一年最多写三首诗,而且往往一首诗要花几年时间才完成,长诗《画廊》几乎用了10年时间,而短诗《有太阳的风景》也经历7年。迄今为止,包括他中风后所写的所有作品加起来只有200多首,但“大部分都是精品”。 他的诗已被译成50多种语言(仅英文就有二十来种版本),而研究他作品的专著已超出他作品页数的千倍。一年最多写三首诗,作为诗人,极其罕见,需要怎样沉得下心,静得住气? 在一个如此浮躁的时代,创作如同产业追求最大产出的时代,有几人能做到?难怪中国的诗人们觉得不可思议了,难怪人们感叹中国为何不能出现伟大作品了。
托马斯写过一首诗《上海的街》:“公园的白蝴蝶被很多人读着。我爱这菜白色,像是真理扑动的一角。”这富有童趣的意象来自他多年前在上海的经历。那是1985年,他第一次来到中国。可惜,1990年的一次中风导致他右半身瘫痪,等到2001年再次访华的时候,他不仅拄上了拐杖,就连说话也含混不清了。
  中风后的托马斯也没有放弃创作,身体的变化带来对人生更深刻的思考,使他的作品超现实主义色彩更浓,语句却更加精练而富有哲理,“诗歌就是坐禅,不是为了催眠,而是为了唤醒。”
外界的喧嚣中,托马斯却另有打算,他计划去斯德哥尔摩近郊的海龙马岛上过周末。那里有一幢托马斯外祖父留下来的、曾招待过无数诗人、被称为“蓝房子”的住所,也是托马斯最爱的地方。房子里天花板很低,窗户小小的,窗外就是树木,托马斯最喜欢坐在窗边读书。北欧静谧、安逸的生活氛围包裹着诗人,以至于在马悦然看来,托马斯的诗风是如此恒定,这在其他地方的诗人身上简直不可思议,“他从不曾让风格应时而变”。
(选自《环球人物》2011年第27期,有删改)
【注】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1931年4月15日生于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毕业于斯德哥尔摩大学心理学专业,曾修读过诗歌、文学史等课程。2011年10月6日获诺贝尔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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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新闻报道,介绍了托马斯的诗歌创作哪些特点?


结合本文的创作意图谈谈, 托马斯“一年只写三首诗”而获诺贝尔文学奖,这对我们有什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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