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大多数环境学论著认为,人类大量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导致全球气温上升,而全球变暖将使地球两极的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进而给人类的生存造成威胁。但是,荷兰学者克罗宁博格所著的《人类尺度:一万年后的地球》一书中的观点,似乎可以让人稍稍缓解一下在气候变暖问题上的紧张感。作者的基本观点是:当下发生的所有气候变化,从地球的立场出发,都是“正常运作”。大自然的变化类似与四季交替,只不过是它的时间尺度要长得多。根据作者的描述,大自然“春天”是在一万年以前开始的,那时,天气已开始转暖,曾经覆盖了当今人类广泛活动区域的冰层逐渐在阳光下融化,海平面上升,而人类祖先的生活方式则开始从渔猎转向定居农业。到现在,人类已经处于“夏季,因此我们没有必要担心气温上升可能会带来的危害”。“夏季”终将过去,这也是自然规律,只不过是要再等待一段漫长的时间,“秋季”才会来临。那时海平面将会下降,而今天人们因为气温上升所引发的讨论也将随之结束。
克罗宁博格面对当前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以及由此造成的极端天气频繁、荒漠化加重、物种灭绝加速等情况,之所以显得十分淡定,在于他看待这一问题时使用了与众不同的时间尺度。通常人们只考虑几十年或几百年的事情,并且一直在用这种人类的尺度去衡量大自然,结果每个人都为现在的气候最大值紧张不已。其实,这在克罗宁博格看来只不过是大自然循环中出现的“一丝波纹而已”。
如果我们超越现阶段人类思考问题的尺度,观察一个漫长的周期,情形也许就不会那么令人沮丧了——那就是一万年的时间尺度,为什么要一万年的时间尺度?因为人类现在所处的地质时代开始于一万年以前;地质学的只是也告诉我们,类似月我们现在所处的温暖期一般不会超过一万年;大约一万年前爆发的火山目前都处在活动期等等。与地质学应用的时间尺度相比,人类的尺度就不那么适用了。这也难怪他要嘲讽因为气候变暖、海平面上升而变得异常焦虑的人民,“为什么要大张旗鼓地围着小周期内出现的现象团团转”?
《人类尺度:一万年后的地球》这本书的观点有助于提升人类面对气候变暖、海平面上升所带来的挑战的勇气,正像作者所说的那样:穿着熊皮、拿着石斧的石器时代的人类尚且知道如何在冰期生存下来,我们难道无法运用现代高科技去解决海平面上升一米带来的后果吗?当然,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即使人类的活动对于全球气候变暖的作用微不足道,我们也不能从此以后就不加节制地区排放温室气候,大量地消耗资源和排放二氧化碳已经严重破坏了自然生态和人类的生存环境,所以克罗宁博格也表示,“我们应该节约能源”一保护有限的资源。
1.下列关于本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是导致全球变暖的罪魁祸首,这已经成为大多数环境学论著的观点,但 是克罗宁博格对此并不认同。 |
B.温室气体使全球变暖,并由此造成地球两极冰川融化的现象,从地球的立场出发,这实际上属于大 自然的“正常运作”。 |
C.全球变暖会导致一系列灾难性的后果,例如极端天气频发、荒漠化加重、物种灭绝加速,这给人类 的生存造成了威胁。 |
D.面对当前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克罗宁博格并没有使用“人类的尺度”来衡量这一问题,所以他显 |
得十分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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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用“禅”改变世界
没有人可以选择命运,乔布斯同样如此。他在生下不久就被父母送给别人收养,尽管养父母非常爱这个孩子,但是家境的困窘还是让乔布斯感到生存的压力。由于他爱捣乱、不服从老师的管理、不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和课外作业,学校几次勒令他退学。所幸的是,乔布斯对电子产品有着非凡的兴趣,而且他会非常专注于自己喜欢的事情,以至于母亲要叫醒他,必须要用铅笔戳他的脑袋。
乔布斯高中毕业后选择了一家自己喜欢的大学——俄勒冈的里德学院,为此父母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为他凑齐了学费。但是乔布斯不到一年就离开了学校。因为“已经看不到其中的价值所在”。他喜欢嬉皮士,喜欢听鲍勃·迪伦的民谣和披头士的摇滚,和狐朋狗友一起酗酒、吸大麻……乔布斯恣意放纵自己,以为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些没能让他真正“解脱”。最终乔布斯发现,有些东西永远是无法改变的,比如自己的出身,兴趣,生存的社会以及必然走向的死亡。世界并不属于他,他需要学着去适应世界。
在里德大学,乔布斯接触到了佛教里的禅宗,为之深深着迷。禅宗是汉传佛教宗派之一,禅宗认为“一切万法,尽在自心中,何不从于自心顿现真如本性”,禅宗“明心见性”的哲学帮助乔布斯找到了自己的本心,并从中汲取力量。2003年,乔布斯的事业正处于巅峰状态,却被检查出患有胰腺癌,其后虽然治愈,但是屡次休假,经常受到健康问题的困扰。但是面对死亡,乔布斯却从禅宗中得到顿悟:“死亡就是生命中最好的一个发明。它将旧的清除以便给新的让路。”并因此告诫年轻人:“你们的时间很有限,所以不要将他们浪费在重复其他人的生活上。不要被教条束缚,那意味着你和其他人思考的结果一起生活。不要被其他人喧嚣的观点掩盖你真正的内心的声音。还有最重要的是,你要有勇气去听从你直觉和心灵的指示——它们在某种程度上知道你想要成为什么样子,所有其他的事情都是次要的。”
纵观乔布斯重回苹果之后推出的一系列产品,iMac、iPod、iPhone、iPad等,共同的也是最鲜明的一个特点,就是简约。最直观的外观、最简单的操控方式、最直指人心的功能设计……这些都让苹果产品的用户为之疯狂。而主宰这样的设计方案的,不是所谓的市场调研或者消费者的意见,而是乔布斯的精神世界。
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点评乔布斯“做了经典的减法”,也证明了乔布斯从禅宗中得到的简约理念。“我相信乔布斯花了很多时间在内省,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经验教训,只不过他可能不愿意讲出来。”“我想乔布斯在做产品上有一种哲学的高度,他真的能够做取舍。”
在内心里,乔布斯却具有悲天悯人的情怀。乔布斯每天清晨醒来时,总是会问自己:“假如今天是我的最后一天,我应该做什么?”是的,乔布斯每天做的事情,都是对他自己而言最有意义的事情,那些不太重要的事情,他的态度简单而坚定“No”。乔布斯在经历过死亡威胁之后,悟道:“如果佛祖保佑我重获健康,我将用余生去从事造福世人的伟大工作。”
正是抱有如此热烈的理想,乔布斯才没有在禅中沉醉,他将参禅视为一种途径,通过禅找到造福世人的方法。这又和佛教“慈悲”的说法不谋而合。所以乔布斯的佛教信仰不是“小乘”,而是“大乘”,他能由己及人,他比消费者更了解他们到底需要什么。
在事业上,乔布斯制造了无数的敌人。在苹果公司,除现任CEO蒂姆·库克之外,历任CEO都是他的敌人。他将自己视为苹果的拥有者,不允许其他人对他的决策提出异议。乔布斯之前,苹果历史上有五位CEO,没有一位在苹果善终。
早年的乔布斯就是这样,他从来不是一个维持平衡的人,而从来都是打破平衡的人。跟他一起工作生活过的人都难免会受到伤害,而这样的做法显然与“禅”背道而驰。
正如美国作家杰弗里·扬和威廉·西蒙在其著作《活着就为改变世界:史蒂夫·乔布斯传》中所言,乔布斯“在被自己开创的公司赶出去之后,在‘荒野’之中整整待了15年,在他重新回来的时候,他的内心世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那是一种更加人性化的转变。”
2005年,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中赠给毕业生这样一句话:“求知若饥,虚心若愚。”显然,一向自命不凡的乔布斯也意识到“foolish”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力量的局限性,而更愿意与其他人合作。
正是在新的开放理念下,乔布斯领导的苹果真正将影响力扩展到全世界。乔布斯曾经有一句很著名的话:“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是的,乔布斯的确改变了世界,不过不是用他的霸道和专横,而是合作与开放。这也说明他对“禅”的领悟达到了一个更高的境界。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如果不是因为乔布斯能够专注于自己喜欢的事情,这个不服从管理、总是惹是生非的学生就被学校勒令退学了。 |
B.乔布斯在里德大学接触到了禅宗,他从中明白必须依靠自己的本心去探寻生命的意义,不能盲目附和跟从别人的意见。 |
C.iMac、iPod、iPhone、iPad等产品取得巨大成功的原因并不是详尽的市场调查,而是乔布斯的精神,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简约”。 |
D.在被自己开创的公司赶出后,乔布斯用了15年时间深入感悟"禅",顺应了"禅"的精神,内心朝着更加人性化的方向转变。 |
E.本文通过记叙乔布斯对禅宗理论逐步深入的研究,展现了他人生中的多次重要转变,揭示了乔布斯获取重大成功的原因。文章要揭示的是乔布斯如何用“禅”改变世界,为什么还要花费不少笔墨叙述他的成长经历和学习生涯?
联系全文,分析乔布斯从“禅”中获取了哪些启示?
乔布斯赠给斯坦福大学毕业生的一句话 “求知若饥,虚心若愚”可谓语重心长,意蕴深刻。请结合文本,并联系实际谈谈你对这句话的认识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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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 合
①在距离九月初九还有一个月的时候,刘老师就开始紧张而有条理地忙开了。刘老师并非为重阳节做准备。登高饮酒,赏菊吟诗,那是古时候的事,那是诗词中的事,刘老师不会烦那个臭神。刘老师在紧锣密鼓地筹办他父亲的七十大寿。刘老师的父亲给他起了个叫靖节的名字,培养他上了大学。别人不一定知道这个名字的学问,作为语文教师的刘老师还是知道的。刘老师像古代文人雅士准备过重阳佳节一样精心地准备着父亲的生日。
②离生日还有一个星期时,刘老师就万事俱备只等重阳了。刘老师甚至连祝寿词都打好了腹稿,他要敬祝父亲大人身体健康,万寿无疆。
③并非没有一点难处。比如请不请学校里的领导、同事就使刘老师颇费了一番踌躇。但一想到因自己私事让同事,尤其是让领导花钱花工夫,刘老师还是觉得不请为好。重阳不在星期天,要不要请假也让刘老师动了一番脑筋。请假吧,等于间接请客,不请吧,家人怎么交待。即便如此,刘老师还是很机智地解决了。到那天,把课私下调到一二节先上掉,下午去打个照面就行了。
④重阳节如期而至,刘老师依计而行。下午四点多钟,刘老师悄悄跟相处较密的王老师打了个招呼,说有点私事先走一步,如果有人问他,打一下马虎眼。王老师表情怪怪地说,今天万事大吉,没有人会问你,你准备搞什么惊人之举。刘老师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等到好不容易摸着头脑的时候,刘老师急得直抓头脑了。原来九月初九亦即今天也是校长太太的四十岁生日。全校老师都去,你能不去吗?要是你父亲真的过生日,这么大的事,怎么之前没听你吭一声呢?难怪校长太太叫秋香。没有人出头收人情钱,找人代礼都困难。
⑤刘老师随同大家来到了镇上的菊花饭店。桌上已赫然陈列着一个硕大的生日蛋糕。大家兴高采烈,只有刘老师的笑容显得生碰硬撞。在热闹的喧哗声中,校长的手机骤然响起,全场立即寂然。校长的声音突然夸张地高了八度。大家都听得出是镇党委书记的电话。校长哼了几声后便走到门外。再进来的时候,校长一把拉着刘老师走出了饭店。
⑥原来,九月初九亦即今天也是书记千金的二十岁生日。书记在县城的爱陶居大酒店为掌上明珠大摆宴席。母亲看女儿秀眉微皱,细问方知,来客全是陌生人。女儿要求请几个同学,几个老师。初中时代的老师代表就点了刘老师,而刘老师最难找。书记要校长负责通知到位,送人到位。刘老师想起了名叫秋菊的文文静静的学生,曾经做过他的语文课代表。心中一热,可两眼犯难。刘老师嗫嚅着,怎么去,这么迟了?就算了吧!校长打开了手机,一会儿,一辆私人面的轻轻地停在他们的身边。
⑦刘老师的到来使小寿星更加高兴。书记夫妇亲自下位,亲自给刘老师敬酒。紧跟着,各部门的一把手井然有序地给刘老师敬酒。刘老师平生没有近距离接触如此众多的领导,受宠若惊得杯杯满,杯杯清,一杯接一杯。
⑧大家似乎只愿喝酒不想吃菜。刘老师越喝越觉得肚饿心慌,越喝越觉得头重脚轻,越喝越觉得如梦如幻。突然,掌声四起,小寿星秋菊给父母敬酒了。秋菊祝爸爸妈妈今年四十,明年三十八,越活越年轻。大家正欢呼叫好,突然,刘老师端着酒杯,摇摇晃晃地挤到了书记面前。刘老师大喊一声:“我来迟了,我是不孝之子。我敬祝父亲大人身体健康,万寿无疆!”小说中的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其小说中的人物名字有什么特点和用意?
小说结尾处,刘老师的敬酒祝词虽出人意料但也在情理之中。请试作分析。
说说题目中“巧合”体现在哪里?结合全文,谈谈这样安排情节有什么作用?
试探究小说的深刻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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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王熙凤
王昆仑
在《红楼梦》一部大书的开始,我们第一次看到王熙凤,她那活跃出群的言行,彩绣辉煌的衣装,就能使人觉得这个人物声势非凡。《红楼梦》作者对于王熙凤出场的写作工力,也并不弱于托尔斯泰之写安娜·卡列尼娜的出场吧?她的出场是从初到贾府的林黛玉眼中开始的——
一语未完,只听后院中有笑语声:说:“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黛玉纳罕道:“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如此,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礼?”心下想时,只见一群媳妇丫环拥着一个丽人,从后房进来。这个人打扮与姑娘们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仙妃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带着赤金盘螭缨络圈,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云缎窄褃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跟,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黛玉连忙起身接见,贾母笑道:“你不认得她,她是我们这里有名的一个‘泼皮破落户儿’南省所谓‘辣子’,你只叫他‘风辣子’就是了.......”
首先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而且人皆屏息,她独放诞。特别是神情活跃,装饰辉煌,气势更高人一等。在这顷刻之间,王熙凤既“细细打量”黛玉,称赞她生长得“标致”,又为黛玉母亲亡故而流泪,又责怪自己不该招引起贾母的伤心,又问黛玉读书、吃药,又关照给林姑娘搬东西,打扫屋子等等,这一连串明快变化的形象,已使我们一开始就看到这一人物的特征。作者更在这一小段速写之后,借贾母之口,对读者爽快地指出凤姐性格,叫她作“破落户儿”。
《红楼梦》不同于许多传奇故事的重要特点,就在于作者不使宝玉黛玉恋爱故事孤立存在,而是产生在一个高贵、庞大而又矛盾复杂的大家庭中。固然是通过宝黛恋爱写一个家庭,同时也是通过一个家庭写一个时代社会,实际上,作者曹雪芹用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盛与衰败,其中又以贾府为中心,来作清朝康、雍、乾时代统治阶级的镜子。这正是作者伟大的成就。这个时代的统治阶级已经挽救不了自己的灭亡,但它坚决要抢先一步扼杀下一个时代的新生萌芽和他们的恋爱自由。王熙凤就是一个濒于灭亡的大家统治层的执行者。在恋爱故事中少不得宝玉、黛玉、宝钗,在家庭内部生活结构中少不得王熙凤这一根从屋顶直贯到地面的支柱。如果把王熙凤这一人物从书中抽了出来,《红楼梦》全部故事结构就要坍塌下来。所以,可以说作者是把宝玉、黛玉、宝钗和凤姐四个人都当作第一类重要人物而配合着塑造出来的。
在中国古典著作中,不容易找到以如此紧张强烈的腕力写成的人物典型。凤姐不是《左传》的郑庄公、《史记》的汉高祖,也不是《金瓶梅》的潘金莲或《聊斋》的仇大娘。比较起来使人能联想到的也许是《三国演义》的曹操吧?行将垮台的封建家庭和行将垮台的封建王朝,有着共同的规律,它们的当权者也会有着相类似的性格和作用。在《三国演义》作者笔下,不许“几人称王、几人称帝”的是曹操,支持汉朝统治残局的是曹操。挖空汉朝实际统治权只留一个空壳子的是曹操,加速地结束了汉代统治的也是曹操。凤姐在贾府的使命从某一种限度内看来颇有一些类似。《三国演义》的读者恨曹操,骂曹操,曹操死了想曹操。《红楼梦》的读者恨凤姐,骂凤姐,不见凤姐想凤姐。作者刻画出一个聪明、漂亮、能干、狠毒的“凤辣子”,不但使她充分具有那个时代人物典型的真实性,也赋予她以吸引读者极大的魔力,足证这个人物的社会意义之不可忽视。依据第2段,不属于文中所说的“写作功力”的一项是( )
A.“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出场。 | B.侧面烘托的心里刻画。 |
C.揭示人物性格的服饰描写。 | D.赞美人物形象的肖像描写。 |
“《红楼梦》的读者恨凤姐,骂凤姐,不见凤姐想凤姐”的意思是( )
A.作者所塑造的人物形象具有生活的真实,同时具有文学的魅力。 |
B.凤姐的形象具有性格的多重性,给读者不知何为恨何为爱的联想。 |
C.小说中的任务形象往往能够引发读者更加丰富的想象或联想。 |
D.凤姐的形象就像《三国演义》中的曹操,既让人恨又让人爱。 |
下列各项表述,与原文大意一致的一项是( )
A.《红楼梦》塑造的王熙凤与托尔斯泰塑造的安娜·卡列尼娜具有相同的艺术魅力。 |
B.作者认为,《红楼梦》一开场就奠定了王熙凤多面的性格特征。 |
C.“从屋顶直贯到地面的支柱”是说王熙凤是《红楼梦》众多人物中起支撑作用的人物。 |
D.在中国古典著作的人物典型中,再也找不到用“紧张强烈的腕力”写成的人物典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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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河上寻桨声
文瑞
最早对秦淮河的认识,缘于唐代杜牧的诗《泊秦淮》:“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雾霭如烟,酒肆飞歌,人家热闹,商女如花……从此,在我的印象中,秦淮河与风月,与商女、人家、诗人是裹挟在一块的。
当时的我没有能力走近秦淮河,只能是心生些无端的遐想。想什么呢?想秦淮河的风月,历经六朝摞下来是不是可以摞成一摞诗册了?想有谁可以测知秦淮河里究竟溶了商女胭脂红多还有溶了商女的相思泪多?想秦淮人家是谁?是酒家、船家、商家、女人家?是酒家的花雕芬芳,是船家的轻舟载月,是商家的挥金如土,是女人家的袅袅婷婷?想是秦淮河风流还是来到秦淮河的诗人风流?是秦淮河的风流诱发了诗人的风流,还是诗人的风流赋予了秦淮河的风流?到过秦淮河的人说,秦淮河诗境与环境曼妙无比——诗歌中可以读出秦淮河,秦淮河可以流出诗歌。
我想象的秦淮河,两岸的酒家肯定是要有的,软软的吴歌也肯定是要有的,即便是艳俗的女子也可以是有的,而每个酒家门前肯定也飘逸着一方旌旗或是几枚灯笼,打着诱人的“秦淮人家”字样,吸引着天下来客;临河的窗边最好有一扉窗开着,窗台上吊一盏小灯,供着一盆兰花或茶花,或倚着一个婉约的江南女子——如果没有女子倚窗,则要有吴歌从窗里飘逸出来。而秦淮河的水呢,必定是清澈见底,甚至可见鱼虾追逐,船从如镜的水面划过,划出一道清波,清波在逶迤的灯光下闪烁着片片粼光;天上有一轮孤月随着船走,船窗里有三两个知己,或抚琴或轻歌,或饮酒或品茗,或叙情或抒怀。如果是冬天则要有一炉暖炭煮着黄酒,如果是夏天则要有一把娟丝的扇摇着凉风,如果是春天就遐想“无风自婀娜”的王献之诗中的桃叶姑娘,如果是秋天就戏说来江南贡院考试的才子唐伯虎的韵事……
后来,我读大学时,读到了朱自清、俞平伯两位散文大师的同题美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对秦淮河有了新的感悟。两位大师因为生活经历和对事物感悟的角度不同,出来的文章或重于抒情或偏于状景,伯仲难分,均是千秋文章。这时的秦淮河,已然没了六朝的历史味的古韵,但仍有商女的歌声从“生涩的歌喉里机械的发出”。朱、俞是性情中人,更是道德中人,显然不适应这种缺乏情韵的歌声,他们宁愿在灯与月交融的秦淮河静静的一隅“静听那汩——汩的桨声”……于是,秦淮河的风月在我心中演变成了“汩——汩的桨声”。
2005年农历大雪的一天,我走近秦淮河。时值寒冬,却人流如织。秦淮河窄窄的,不过百米,两岸灯火如炬,迷离闪烁,旧唐诗流淌的风韵被放大有些变形。这热烈的场景令我一时竟不能适应。我心想:秦淮河可以有商女有人家,但秦淮河不应该是如许艳俗的呀?
显然,我要失望了。把秦淮河定格于美好想象的诗歌与传说中,只会是如同朱自清一样的结局了——“心里充满了幻灭的情思”。21世纪的市场经济,商业运作古文化,秦淮河的商味浓郁得像粘稠的蜜,现代、时尚的霓虹灯五光十色,加之行色匆匆的人群、南腔北调的人语,蛊惑得秦淮河的清韵全然无了踪影。或许,秦淮河的唐诗宋词的妙韵全部回到诗卷中去,回到历史中去了。这日,天寒地冻,我四处寻觅也没有寻觅到曾经载过朱、俞的那种带桨的“七板子”船,因此,我放弃了游船的想法,我预见上了船去必定也感受不到杜牧的诗韵,感受不到朱、俞笔下的那感动人心的“汩——汩的桨声”。
其实,浮躁的是人心。秦淮河始终是厚重的,她沉淀了层层叠叠的历史,流逝了年年岁岁的时光,而且,还将继续把历史沉淀,把时光溶解,直到永远。秦淮河始终是静谧的,她历经千秋岁月,早已看惯了风花雪月、刀光剑影,看惯了朝野更迭、聚合离散,看惯了春风扬柳、冰霜残梅,也早就听惯了商女们的歌舞升平,习惯了商女们的爱恨情仇。秦淮河始终是自然的,她为城市承载了过多的奢侈,包容了过多的繁华,可这奢侈与繁华是人类给予她的呀,应该返朴的是人类,是搅了秦淮河清韵的人类。历史一页一页翻过,时光一年一年走过,世事变迁,世事缤纷,灵魂属于自己,本就是走马观花的我们又何必向秦淮河寻求些什么呢?
对秦淮河有了这样的理解,我的心蓦地清明起来。身临繁华却心如静水。而在这心的静水中,一支灵魂之桨在游弋,发出“汩——汩的桨声”……
(选自《散文选刊》)结合原文,回答问题。
(1)第二段中“诗歌中可以读出秦淮河,秦淮河可以流出诗歌”一句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请作解释。
(2)文章最后说“对秦淮河有了这样的理解”,“这样”指代的内容是什么?文章开头引用了杜牧的诗句,这有什么作用?
本文容量大,但思路清晰,结构分明。请说出文章在材料的安排上的特点,并分点概括作者对秦淮河的感受。
文章题为“秦淮河上寻桨声”,从全文看,“桨声”指的是什么?你认为这个题目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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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亦有道
刘源
光绪某年,黄河发火水,无数百姓流离失所,陕西关中东南有一长丰镇来了几十个衣衫褴褛的灾民。这长丰镇虽然有几个富户,但个个吝啬异常,真是铁公鸡一毛不拔,大伙儿私下里称长丰镇为“铁公鸡镇”。
灾民们等待施舍,但富户们家家大门紧闭。饥肠辘辘的灾民们正绝望之时,镇北的达好仁家忽然传出消息:达家将开粥棚!消息震惊了长丰镇!要知道,在众多铁公鸡中,达老爷子的吝啬可是鼎鼎有名的。达老爷子今年七十了,家里虽不是长丰镇的首富,但财力着实雄厚,只是达老爷子吝啬持家,达家上下连一个胖子都没有,他自个更是瘦骨嶙峋。前阵子他的小儿子成亲,宴席上的馒头居然是一半白面一半糠麸,莱也是素多荤少,规格比有些穷人家的婚宴还差。
如今他居然肯设粥棚,颇令人大惑不解。可眼瞅着几口大锅支了起来,家丁们劈柴烧火,不像是假的。很快,达家放出话来:“领粥时,必须说‘迭老爷真慷慨,达老爷真是大善人’,然后跪下来朝迭家大门磕个头……”一碗稀粥居然让人家磕头,太过分了。但饿肚子的滋味真不好受,灾民们只好自觉地排起了长队。水滚开时,围观的百姓们看着迭家的伙计朝大锅里下了两瓢米,不由嘀咕道:“这么大的锅,下这么点儿米,这粥可真够稀的!”这时,那伙计又打开另一口袋子,舀出来一瓢东西,大伙儿一看,惊叫道:“米糠?”一锅粥,两瓢米加五瓢糠,粥是稠了,味道可就……没想到老爷子做善事也打折扣,这不明摆着让大家戳脊梁骨吗?家里人很不满,小儿子年轻气盛,跑到堂屋跟老爷子吵了起来。“爹,韩信衣锦还乡本可杀了那个让他钻裤裆的家伙,但他让那人做了官,赢得了好名声。可你呢?做个粥棚,一天花上一袋米,一个月也就三十袋米而已………你有本事给我弄三十袋米来,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辛苦攒下的家业迟早要被你们这些败家子败光!”达老爷子气呼呼地走了。灾民们感谢达家做善事,跪在地上朝坐在太师椅上的达老爷子磕了个头,才换得一碗黄粥,泪眼汪汪地蹲在一边喝。牺牲了尊严才换来的东西,虽能果腹,心里却在滴血……灾民们磕头讨饭,眼泪汪汪地喝粥,这幅凄惨的情景让长丰镇的上空弥漫着悲伤的气氛。
达老爷的慈善活动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被人骂得狗血淋头,那些没有施舍的富户们则耻笑达老爷子做了件蠢事。达老爷子似乎也意识到了,便改了规矩,领粥时可以不跪,但必须为达家做一天活。这个规矩倒还不错,但达家哪有那么多活给人干?于是达老爷子将家里的佣工全部遣走,这些人聚拢起来向达老爷子讨说法,达老爷子的回话倒也简单:谁干活只要三餐饭,不要工钱,就可以留下。小儿子担心:“爹,灾民们固然用着便宜,可他们总有走的一天,到时候咱们家再找人可就难了。”达老爷子说他们肯走会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活计。小儿子豁然开朗,这老爷子真算计到家了,够狠!结果长丰镇的小工价格直线下降。
水灾过后,长丰镇叉恢复了原样。但是,达爷子的名声迅速半年里变得臭不可闻,人们提起他,干脆以“老鬼”相称。
这一年达老爷子病重,临死前对孩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对我颇有微词,但你们不知道,我这么做,既为他们好,也是为你们好。我原来也讨过饭,当时和我一起讨饭的好朋友,他一生都在讨饭,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大家惊奇地听着。“因为他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好人家,大米饭白馒头管够,让他觉得讨饭的日子真不错;而我运气不好,讨饭被狗咬,被人欺,所以我恨透了讨饭。”达老爷子沉痛地说,“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别人不做粥棚,我做,但我不会让灾民们觉得讨来的饭特别香。钱花好了能帮人,花不好就毁人,我落了个坏名声,却总好过给长丰镇增加一批乞丐……”
说罢,溘然长逝。达家子孙将丧礼办得非常寒酸,百姓们纷纷议论达家孩子不孝,但达家人不在意。几十年后,达家还在,子孙兴盛,还出了好几个人才,而其他富户没有逃过“富不过三代”的宿命,相继败亡。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2011年4期,有删节)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怡当的两项是
A.饥民流落“铁公鸡镇”,吝啬的达老爷子将开粥棚。但是达老爷子规定,饥民领粥时必须先干活再磕头,那米,少糠多的粥引起了饥民和家人的不满。 |
B.达老爷子施舍遭骂.他也意识到自己做得过分了,于是不得不改规矩,变磕头为干活,并遣走佣工。 |
C.水灾过后,达老爷名声臭不可闻,临终之语却让家人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 |
D.达家为老爷子的丧事办得非常寒酸,让镇子上的百姓们议论纷纷,这反倒让达家在几十年后子孙兴盛。 |
E.这篇小说的内容涉及“勤俭持家”“行善亦有道”的主题,有很强的现实警示作用。语言质朴通俗,读来令人沉思良久,受益颇多。请分析小说中达老爷子的形象。
小说中的“小儿子”出现了两次,请简要分析这个角色在小说中的作用。
小说的最后两段点明了题旨,尤其是达老爷子临终那番话启人深思,请结合传统文化,联系当今社会现实谈谈自己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