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12分)
要求创立于两千多年前的二十四节气,至今依旧能与各地气候一一对应,既苛刻也不符合自然之本。首先,当时中原地区的气候比现在温暖湿润得多;其次,不同纬度、高度,沿海还是内陆等等,都是造成气候差异的因素。所以诗人白居易游庐山大林寺,才会写下这样的诗句:“____【甲】____。”
二十四节气的确立,有天文、气象、物候的根据。所谓天文,即依太阳在黄道上的位置来划分。将太阳从黄经零度——此刻太阳垂直照射赤道——设为起点,每前进15度为一个节气。运行一周360度,一回归年,正好为24个节气。因此24个节气,准确反映了太阳照射地球的角度,也准确反映了四季的变化。其中8个节气的名称,春秋“两分”,冬夏“两至”,春夏秋冬“四立”,就是这样确立的。而其余节气,则围绕如何指导农事而定。当时的农业生产主要是看天吃饭,于是二十四节气反映了气温变化,如大暑、小暑、处暑、小寒、大寒;反映了降水情况,如雨水、谷雨、小雪、大雪;反映作物的成熟和收成时机,如小满、芒种;还反映了物候现象,如惊蛰。当基本的气候现象、规律被二十四节气描绘、总结出来、成为阴历的补充后,农民即可依历而行。不过中国地域广大,南北有差异,东西各不同,根据什么调整呢?物候。动植物、生物是最好的老师,它们会随气候、气温的变化,而有相应表现。花开、燕来、蝉蜕壳,都有时间表。陆游诗里对此有点睛之句:“____【乙】____”。
二十四节气是大自然的语言,中国人善于遵从自然之令,来调整生产生活。日久天长,这些经验被沉淀、总结下来后,就形成了纷繁多样的月令、农谚、民俗、民谚,世代传承,规范、指导着中国人的生活。如“__【丙】___”。柿子有润燥止咳的作用,因此霜降吃柿子防感冒一说,并非无稽之谈。只是传到后来,被神话了。其实其本意是:在特定的季节吃相应的食物,效果最佳。在合适的时间做合适的事,不违背天时,是中国人顺应自然的哲学观的体现。与此相似的习俗,可谓林林总总。诸如立春吃春卷,立秋贴秋膘。
一年365天,因为有了二十四节气,也不再是机械、冰冷的阿拉伯数字,每过15天,生活这个舞台的背景就会被更换一回,那是鸟飞鱼跃,绿满窗前,天心月圆。我想起杜甫的诗:“____【丁】____”。倘若没有二十四节气,杜甫也就无感而生了吧。
但是实事求是地说,随着全球气候变化,二十四节气的特征已不很明显,今天我们应该如何看待二十四节气?是相信它是灵丹妙药,还是视其为糟粕?
(取材于《中华遗产》2010年第12期,有删改)下列理解,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二十四节气都是围绕如何指导农事确定的。 |
B.二十四节气的命名依据是基本的物候现象及其规律。 |
C.遵循二十四节气来规范、指导生活已成为一种文化。 |
D.二十四节气是中国人认识自然进而改造自然的体现。 |
根据下列各句内容,请分别选择填入文中【甲】【乙】【丙】【丁】四处。(4分)
①春分有雨家家忙,先种瓜豆后插秧。
②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正盛开。
③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④野人无历日,鸟啼知四时。
【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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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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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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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于二十四节气,文中结尾提到“是相信它是灵丹妙药,还是视其为糟粕”的思考,请根据文章内容,概括出作者对这一问题的认识。(5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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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民间写作的冲击波
“民间”源于中国文化传统,是与主流儒家文化传统相异质的“另一种传统”。从上古神话到明清小说,中国文学的民间线索和脉络十分清晰。但受传统文化“雅俗”观念的影响,“民间”长期处于被忽略、被遮蔽甚至被贬抑的状态。民间的意义和价值得不到应有的注意与重视,其话语理论阐释的空间也十分有限。五四以来,这种局面虽有所改观,但民间话语要么被弃置在民间文学或通俗文学之中,要么统摄于民族或民本的政治阐释之下,失却其独立的理论价值。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朦胧诗”正是借助潜在的民间写作成功实现对主流政治话语的“破冰”,用“新的美学原则”宣告中国诗歌一个全新时代的到来。中国诗坛涌现出了一大批标榜精神独立和自由创造的民间诗人和民间诗歌刊物,并在“1986 现代诗群体大展”中集体亮相。韩东、于坚、《他们》、《非非》等是其代表。这批来自民间的“新生代”诗人和诗刊,强调回到诗歌、回到语言、回到日常生活、回到生命个体。上世纪90年代,韩东等则更进一步,提出当代诗歌的“民间写作”。他们将“民间”等同于“先锋”,认为“民间”真实饱满,富有生命力,是当代诗歌的重要传统和活力所在。正是在这种民间话语传统的作用之下,当代诗歌才真正拉近了与日常生活、生命个体的距离。从此,诗歌才变得真切,有了实感,也有了美感。从这一点来看,民间话语对于当代诗歌创作而言具有重大意义。
然而,当日常生活的审美取代了当代诗歌的宏大叙事之后,“民间写作”却与学院派的“知识分子写作”在争夺上世纪90 年代的诗歌话语权上发生了龃龉。“民间写作”用个体生命的“语感”、审美的“日常生活”等理念,来否定“知识分子写作”的“思想”、“理性”、“知识”和“文化”,并直接导致了上个世纪末那场旷日持久的“盘峰论争”。漫天的“唾沫”和无尽的“口水”,既淹没了执拗的诗人,更伤害了无辜的诗歌。
在消费文化的时代,一切都可能成为资本市场包装策划的对象。过去位居云端、后来身处边缘的诗歌,如今也难以幸免。为了吸引大众的眼球、赢得网民的点击、博得传媒的关注,最大限度地获得市场和资本的认可,一直视独立、自由、创造为其生命的民间话语,现在立场也变得含混不清。当海子的那句曾被视为当代诗歌高度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成为随处可见的房地产广告用语时;当“凤姐”抛出这么一句“我不曾听着你的歌/不曾看见你的锋芒/我知道你的坟头面朝南方/我知道你的坟在乱葬岗上”,突然向海子致敬时,我们都应该停下来想一想,这到底是怎么啦?任何东西,哪怕是所谓的“真理”,当它一旦沦为一种市场策略或理论噱头时,其虚妄的一面也就立即彰显出来。网络诗歌事件是如此,民间话语亦是如此。
(选自刘继林《民间话语:伴随新诗的成长岁月》)下列关于“民间话语”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从上古神话到明清小说,可见“民间话语”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尽管长期被忽略、被遮蔽。 |
B.“民间话语”源于中国传统文化,虽然与主流儒家文化传统本质相同,却长期被视为“另类”。 |
C.传统文化雅俗观念,让“民间话语”长期处于艰难境地,使其价值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
D.五四以来,其生存空间有了向好的变化,但因诸多原因,其独立的理论价值仍然难以得到确立。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20 世纪七八十年代主流政治话语一统天下,而“朦胧诗”却借助潜在的民间写作成功打破了这一局面。 |
B.20 世纪七八十年代,大批标榜精神独立和自由创造的民间诗人和民间诗歌刊物的出现,标志诗歌进入全新时代。 |
C.“新生代”诗人和诗刊,强调回到诗歌、语言、日常生活、生命个体,无疑是对主流政治话语的有力挑战。 |
D.20 世纪90 年代,韩东等将“民间”视为“先锋”,因为他们认为“民间”才是当代诗歌的重要传统和活力所在。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如果当代诗歌依旧疏离日常生活、生命个体,那么诗歌就不可能得到真切,也不可能具有实感和美感。 |
B.随着日常生活的审美取代了当代诗歌的宏大叙事,“民间写作”与“知识分子写作”的争鸣就日趋激烈。 |
C.“知识分子写作”重“思想”、“理性”、“知识”和“文化”的特点,直接导致了那场“盘峰论争”。 |
D.重视民间话语,但也要防止其沦为一种市场策略或理论噱头,因为如此则其虚妄的一面立即显现出来。 |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15~17题。
“我就是每天翻译一点”
①翻译家王永年精通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他勤于翻译,译著等身,《欧·亨利小说全集》《十日谈》《约婚夫妇》,还有《博尔赫斯全集》中绝大部分的篇章都出自他的译笔。
②王永年女儿王绛说:“父亲没有留下什么遗言。只是在照顾他的八个月里,讲到自己的生平,他总是说,你们要做一个正直的人,要好好做学问,要终生学习。”在王绛的印象里,父亲在新华社上班的时候,为了多做一点文学的翻译工作,每天三四点钟就起来。
③翻译家赵德明表示,王永年在外语、中文、历史、文化上具有全方位的才学,并能把原文吃透,译作传神、忠实、精彩,文字也好。尽管因为翻译那些严肃高雅、在文学史上已有定论的作品,王永年得到业界内外的推崇,但他却因为翻译《在路上》,收获了更广泛的关注。英美文学专家陆建德说:“听说他翻译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我很吃惊,这本书年轻人很喜欢,他这样一个资深译者翻译的多是经典作品,要翻译嬉皮士文化的代表作,是一种挑战,他的勇气和精神令人钦佩。”
④出版人赵武平回忆说:“以我看,译文的风格再明显,如果没有以准确为基础,就离原作比较远。王先生的翻译没有匠气。他的汉语修养很高,翻译最明显的特点是准确、通俗,不会转文。”事实上,生前接受采访时,王永年多次表示自己并不喜欢《在路上》,但他还是花了十个月时间一点一点把它翻译完。有些人不能理解,为什么不喜欢还要翻译?他表示:“青菜萝卜各有所好,我不喜欢这样消极的小说,但可以介绍它是怎么回事。”
⑤有人问他为何翻译了如此多的文学作品,他想了半日,也只是诚实地说:“为了谋生。”赵武平说:“王先生经历过‘反右’,晚年坦承当时也有‘不由自主’的时候。他翻译作品,在特殊年代里也有一些是‘完成任务’,有些他自己并不满意,但是他能实话实说。”
⑥或许,王永年留给后世的,除了沉甸甸的文学翻译遗产,就是这种堪为典范的职业精神。他回忆自己在上海译文出版社做编辑时,别人投来的稿,他都要对照原文再看一遍,很多都是长篇,比如德莱塞的《美国的悲剧》、《天才》,一看就是几个月。
⑦而对于翻译,王永年从来不认为有什么特别的难处。在他看来,世上没什么不好翻的东西。“反正你看懂原文,你有一定的中文基础,你就能够表达出来。”最重要的是有良好的职业习惯。“我就是每天翻译一点,定时定量,并不累的。一点一点啃的话是不累的,一下子啃的东西太大是不行的。你把它拆散了。处理什么问题也是这样的,烦得不得了的话,就先把它剖开来,分成几个部分,一部分一部分把它吃掉就不累了。”(摘自《文学报》,有删改)简析文中第③段划线句子的作用。
文中赞扬王永年具备“典范的职业精神”,请结合全文谈谈,在王永年的身上有哪些表现?
本文作为一篇传记,在选材上有哪些突出特点,请简要分析。(答出两点即可)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题。
脚印
王鼎均
①你该还记得那个传说,人死了,他的鬼魂要把生前留下的脚印一个一个都拣起来。为了做这件事,他的鬼魂要把生平经过的路再走一遍。车中船中,桥上路上,街头巷尾,脚印永远不灭。纵然桥已坍了,船已沉了,路已翻修铺上柏油,河岸已变成水坝,一旦鬼魂重到,他的脚印自会一个一个浮上来。
②想想看,有朝一日,我们要在密密的树林里,在黄叶底下,拾起自己的脚印,如同当年拣拾坚果。花市灯如昼,长街万头攒动,我们去分开密密的人腿拣起脚印,一如当年拾起挤掉的鞋子。想想那个湖!有一天,我们得砸破镜面,撕裂天光云影,到水底去收拾脚印,一如当年采集鹅卵石。
③我想,拣脚印的情节恐怕很复杂,超出众所周知。至于我,我要拣回来的不止是脚印。那些歌,在我们唱歌的地方,四处有抛掷的音符,歌声冻在原处,等我去吹一口气,再响起来。那些泪,在我流过泪的地方,热泪化为铁浆,倒流入腔,凝成铁心钢肠,旧地重临,钢铁还原成浆还原成泪,老泪如陈年旧酿。人散落,泪散落,歌声散落,脚印散落,我一一仔细收拾,如同向夜光杯中仔细斟满葡萄美酒。
④人老了,能再年轻一次吗?似乎不能,所有的方士都试验过、失败了。但是我想有个秘方可以再试,就是这名为拣脚印的旅行。这种旅行和当年逆向,可以在程序上倒过来实施,所以年光也仿佛倒流。以我而论,我若站在江头江尾想当年名士过江成鲫,我觉得我二十岁。我若坐在水穷处、云起时看虹,看上帝在秦岭为中国人立的约,看虹怎样照着皇宫的颜色给山化妆,我十五岁。如果我赤足站在当初看蚂蚁打架看鸡上树的地方让泥地由脚心到头顶感动我,我只有六岁。
⑤当然,这只是感觉。并非事实。我感觉我是一个字,被批判家删掉,被修辞学家又放回去。我觉得紧身马甲扯成碎片,舒服,也冷。我觉得香肠切到最后一刀,希望是一盘好菜。我有脚印留下吗,我怎么觉得少年十五二十时腾云驾雾,从未脚踏实地?古人说,读书要有被一棒打昏的感觉,我觉得“还乡”也是,四十年万赖无声,忽然满耳都是还乡,还乡,还乡——你还记得吗?乡间父老讲故事,说是两个旅行的人住在旅店里,认识了,闲谈中互相夸耀自己的家乡有高楼。一个说,我们家乡有座楼,楼顶上有个麻雀窝,窝里有几个麻雀蛋。有一天,不知怎么,窝破了,这些蛋在半空中孵化,幼雀破壳而出,还没等落到地上,新生的麻雀就翅膀硬了、可以飞了。所以那些麻雀一个也没摔死,都贴地飞行,然后一飞冲天。你想那座高楼有多高? 另一个旅客笑一笑,不温不火,我们家乡也有一座高楼,有一次,有个小女孩从楼顶上掉下来了,到了地面上,她已长成一个老太太。我们这座楼比你们那一座,怎么样?愿你还记得这个故事。你已经遗忘了太多的东西。忘了故事,忘了歌,忘了许多人名地名,怎么可能呢,那些故事,那些歌,那些人名地名,应该与我们的灵魂同在,与我们的人格同在。你究竟是怎样使用你的记忆呢。
⑥当年悠然神往,一心想奔过去看那样高的楼,干山万水不辞远。现在呢,我想高楼不在远方,它就是故乡,我一旦回到故乡,会恍然觉得当年从楼顶跳下来,落地变成了老翁。真快,真简单,真干净!种种成长的痛苦,萎缩的痛苦,种种期许种种幻灭,生命中那些长跑长考长歌长年煎熬长夜痛哭,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发生,“昨日今我一瞬间”,时间不容庸人自扰。这岂不是大解脱,大轻松,这是大割大舍大离大弃,也是大结束大开始。我想躺在地上打个滚儿恐怕也不能够,空气会把我浮起来。
(有删节)
注:王鼎钧,当代著名华文文学大师,山东苍山县人,1949年去台湾,1978年移居美国。本文以“脚印”为题有什么好处?
简析第一自然段在文中的作用。
赏析文中划线句子。
①人老了,能再年轻一次吗?似乎不能,所有的方士都试验过、失败了。但是我想有个秘方可以再试,就是这名为拣脚印的旅行。
②现在呢,我想高楼不在远方,它就是故乡,我一旦回到故乡,会恍然觉得当年从楼顶跳下来,落地变成了老翁。真快,真简单,真干净!有人认为删掉第⑤段“乡间父老讲故事”的内容,可使行文更为简洁。你是否同意,为什么?
联系你的理解和生活认识,再举一个艺术“变形”的例子,并简要分析其艺术效果。
艺术上的“变形”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从广义上说,任何种类和流派的艺术,不论其创作思想和手法多么不同,它所塑造的形象较之原形都会有某些强调、选择、集中乃至改变。从这个意义上说,变形乃是艺术反映生活的一种普遍现象。不过一般地说,艺术上关于“变形”的观念是指狭义的“变形”,它表现为客观物象的几何图形所发生的改变。例如杜甫的《古柏行》:“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二千尺。”宋代科学家沈括(字存中)分析道:“四十围乃是径七尺,无乃大细长乎?此亦文章病也。”沈括生得太早一些,他不懂得艺术变形的美学意义。比沈括稍晚的王观国有所不同,他:“‘四十围’、‘二千尺’者,姑言其大且高也。诗人之言当如此,而存中乃拘拘然以尺寸较之,则过矣。”其实,古代诗歌中这类“变形”甚多,诸如“黄河之水天上来”、“飞流直下三千尺”、“白发三千丈”等等都是。当然古代诗人很懂得运用夸张的手法,可是未必有自觉的“变形”观念。
宋元以来,“变形”的美学观念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到明清戏曲中,舞曲程式和脸谱等都是对生活常形的改变。如脸谱中用红表忠诚,白表奸诈,舞蹈动作鸣冤叫屈时甩发,生离死别时跪步等,这些“变形”大大丰富和增强了戏曲艺术的表现手法和表现力。
艺术作品中的“变形”是创作者主观感受的一种强化,因此艺术家们常用“变形”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例如清初八大山人的《鸣鱼图卷》,鱼、鸭的眼眶变成了圆形,眸子有的画成绿豆小点,有的画成圆弧线,传达出“白眼看天”的蔑视情绪。这种“变形”美学的本质,是对于传统道德,特别是对于理学的反叛,是人性的高标,个性的张扬。
(摘编自曾祖荫、曾新《怪异:明清启蒙美学之特征》)请简要概括作者提到了哪些艺术的“变形”?
根据文意概括艺术的“变形”有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