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春 雨
[美]伯纳德·马拉默德
乔治·费舍尔已经醒了,但仍然躺在床上,他想着白天目睹的那次车祸。一个年轻人被一辆汽车撞了。乔治深深地同情这个人,他看上去不过二十八九岁,当时,他很想上前安慰他,可是就是不知该怎样说出来。乔治回家,心中一直还憋着这未说出口的话。
回到那间黑暗的屋子,躺在床上,听到女儿弗洛伦斯把钥匙插进锁里的声音。她悄声对人说:“你不进来待一会儿吗?”
“不。我明天九点有课。”
乔治想,这个小伙子真是好孩子。弗洛伦斯和他在一起,一准叫人放心。她有点像她妈妈,不知道该怎样和好人相处。
一连不少天乔治都没有睡觉,这是因为他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他总是躺在那里想象着,这些事情都是冲着他发生的。在这些无眠的夜里乔治想着白天所发生的事,他对那个垂死的年轻人说“不要怕”,他对小说中的女主人公说“你理解我的孤独”。他告诉妻子和女儿他对她们是怎么想的。
“贝蒂,”他对妻子说,“有一回你让我说了话,但是那不是你,而是海,是那黑暗,还有那水拍打桥墩横梁的声音。这些富于诗意的东西让我感到了人是多么孤独……”
他对弗洛伦斯说:“你从小我就爱你,可自从你拒绝上大学,我对你就失去了最后一点点感情。你让我最满意的事情是常常把像保罗那样受过教育的小伙子带回家,但你却又和他们处不长久……”
乔治不断地向自己说这些事,直到黎明的第一抹灰白色的光溜进卧室,睡在另一张床上的贝蒂的侧影更清晰了。
一天,门铃响了。来人是保罗,他戴一顶旧帽子,穿一件雨衣,肩上已淋湿了。
“保罗,下雨啦?”
“下点小雨。”
保罗进来了,但没有脱下雨衣,“弗洛伦斯呢?”
“她和朋友一起去看电影了,她母亲到什么地方去打桥牌或玩麻将了。”
保罗有点失望,朝门口走去。
“哦,很抱歉。”乔治说,心里希望这个年轻人能待一会儿。
保罗到了门口又转过身来,“费舍尔先生。”
“嗯?”乔治应道。
“和我出去散散步怎么样?”
“你不是说在下雨吗?”
“只是春雨而已。”保罗说。
“好吧,”乔治说,“散步,对我有好处。”他进到他的房间去找雨鞋。他感到一阵激动。
刚一走上大街,冷雾就落在他的脸上,乔治可以感觉到一阵激动像电流一样流遍全身。
整个天空都飘洒着白白的雾水,街灯上也挂满了水珠。充满水汽的风从新泽西州吹来,越过赫德森河,带来了春天的气息。有时,风把雾珠吹进乔治的眼里,使他好像触了电一般,身上一阵惊悸。他迈着大步跟上保罗。他很想喊出来,但他不想让保罗看出来。
保罗一直在讲话,他讲他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们的故事,谈起这次战争,又谈论起了人民。乔治向这个孩子讲了在车祸中死去的那个年轻人的故事,当他发现这个故事让保罗深受感动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
后来他们就谈起了弗洛伦斯。乔治有些不安,并且有点害怕。
“弗洛伦斯挺漂亮,长着那么一头红发。”保罗说,他那个神态好像是在讲述自己。
乔治没有说什么。
“费舍尔先生,”保罗很认真地告诉他,“弗洛伦斯爱上我了,她是这么对我说的。我也想爱她,因为我很孤独,可我不知道——我对她爱不起来。我们在河滨路散步,她说我郁郁寡欢,闷闷不乐,她要去看电影。”
乔治感到自己心跳得很厉害。他感到他是在倾听他们的秘密,然而这些又不是什么秘密,因为他一生中早就知道这些。他想要说话——告诉保罗自己也和他一样。他想要告诉保罗他一生中是如何孤独,如何彻夜不眠,不是做梦就是想这想那直至东方发白。但是他没有说。
“我知道你的意思,保罗。”他说。
他们冒着雨往回走,雨下得大起来……
进屋,乔治脱掉雨鞋,把淋湿的帽子和雨衣挂到了卫生间。他轻轻地从收音机里调出一些爵士音乐,点燃一支雪茄,然后关了灯。在黑暗中站了一会儿,他来到窗前,把窗帘拉到一边去。
春雨飘落着,落在一望无际黑黝黝的泽西河岸,落进奔腾流淌的河水。雨点拍打着高大的枫树的叶子,发出单调的声音。冷雨洒窗,乔治感到泪水已流到了腮边。
他内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欲望,他想要说他从来没有说出的话。他想要告诉她们他发现了自己,而且再也不会失落,再也不会沉默。他爱保罗,他爱弗洛伦斯和贝蒂,他也爱那个在车祸中死去的年轻人。
“我必须告诉她们。”他想,他先推开了弗洛伦斯房间的门。
弗洛伦斯在睡觉。他能听到她那轻轻的呼吸声。
乔治想说的那些话又凝滞不动了。
(有删改)
当谈起弗洛伦斯时,乔治为什么会“有些不安,并且有点害怕”?(2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怎样理解乔治的两次激动?请作分析。(4分)
(1)“好吧,”乔治说,“散步,对我有好处。”他进到他的房间去找雨鞋。他感到一阵激动。(2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刚一走上大街,冷雾就落在他的脸上,乔治可以感觉到一阵激动像电流一样流遍全身。(2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说多次写到车祸中的年轻人,有什么作用?(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合文意,赏析文中画线部分。(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乔治想说的那些话又凝滞不动了”,小说的结尾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从结构和主题的角度谈谈你的理解。(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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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拾叶者言
李国文
⑴银杏树,在南方很多,到了太寒冷的北方,就比较罕见了。
⑵这种树,又名公孙树,那意思是说它的生长期很慢,也很长,通常是爷爷种下的树,要到孙子那一辈,才能结果。结的果子,叫做白果,因其外壳薄白而名,果肉色绿而糯,微苦,颇有不同一般的滋味。旧时,在上海,冬天,夜晚,常可听到有小贩叫卖“糖炒热白果”者,于小可盈握的炭炉上,炒一捧白果,热烘烘的剥,在寒风中,塞入嘴中也很有一点暖在心头之意。
⑶不过,长到这把年纪,看到过许多地方的许多银杏树,但树上挂着果实的,至今,却尚无眼福一睹,实在是很遗憾的。所以,便把对于树的兴趣,关注到银杏树叶了。拾这种树的叶子,同人家集邮,集火花,集钱币一样,也是一件乐在其中的事情。在所有的树木中,独有银杏树叶算是独树一帜的,状似扇,形似贝,薄似纸,轻似羽,轻盈飘逸,洁净雅致,形成一种很特别的风格。
⑷在北京的香山脚下,就在双清别墅附近,有那么几株古老银杏,近些年,又在空旷地上,栽种了一些,都还十分孱弱,尚不成林。不过,一到秋天,当满山黄栌红了起的时候,这些银杏树,也飒飒地飘落满地黄叶,用另一种鲜艳,点缀着山光水色,也是怪有情调的。色彩总是搭配起,要好看些。站在山下,放眼看去,红中有黄,黄中有绿,于是,风景便格外好看了。
⑸每年秋天,人们到香山去,无不志在红叶。但我,却总要拾几片银杏树叶,夹在书里,作书签用。而且,我到别处去,若见到银杏树叶,也有收集的兴趣,无非留在书册里,作一个小小的纪念。
⑹这片银杏叶,从此在书中的某一页与某篇相伴,也多了一丝斯文
⑺有时候,翻开书,未读文章,先读叶片,因为很容易就翻到夹着叶片的那一页,它马上就突然出。于是使你想起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在某地逗留的情景。
⑻在大自然中,它算得上最微末的事物了,所以,它从也不会扮演重要角色的。它在你的书页中,那种不想让你注意,也不想让你不注意的自然而然的样子,其实,也含有一份做人之道的平实在内的。若是我们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平凡与普通,也就多了一点自知之明,便省得许多力不从心的烦恼。当然,也就有了尊严。
⑼叶是一回事,但无数的叶构成的树,则是另一回事。
⑽我记得有一年,在山东泰安的岱庙里,见到两棵并肩立着的古银杏树,中间只隔着一条甬道,可谓形影不离数千年。两棵数高约几十米,数径也得两三人合抱,确是一副非凡模样。看到这两棵历经沧海桑田,阅遍人间变化的参天古树,同行的人,都膜拜之,仰视之,赞叹之,无法不肃然起敬。有人说,泰山为五岳之首,那么泰山下的这两棵银杏树,也许是最古老的了。
⑾银杏树给人的感觉,是疏朗端庄,是高标挺拔,但它的叶片,却是明洁俏丽,优雅可人。这也是伟岸的人,和寻常的人,各有其不一般的特色了。伟岸者有其抱负,寻常人有自己的志趣,这世界所以美丽,就是有各种不同的追求和目标。假如我们都能懂得大自然中,没有两张绝对相同的叶片,那么对于拾叶者的启示,莫过于走自己的路,过自己的生活,经营自己的天地了。
⑿前不久,到广东韶关的南华寺,时值初冬,南方的季节要晚些,但那银杏树叶,也到枯黄坠落的日子。在香烟缭绕中,飘然而下,落地无声,随风而,又随风而去,看着看着,也仿佛悟到了一点禅意。
⒀这世界,这人类,也不就这样一季一季地生生不息吗?这无限之中,具体到每一个人,又是极有限的。因此,叶片不大,却总是应该记下它的一段时光。人也一样,不一定轰轰烈烈,但也会有自己一生中那碧蓝碧蓝的天空。去了,也就由它去了,但你留下了它呢,也就留住了。知识见闻的积累也好,生活中辛酸和悦的感受也好,成功与失败的经验也好,都是应该珍惜,应该谨记的。
⒁这样,你拾起一片一片叶子的同时,也就觉得活着是多么有意义和有价值的事了。
文章第3段在文中有哪些作用?
请分别说说第9段中两个“一回事”的含义。
文章写了泰安岱庙的银杏,又写了韶关南华寺的银杏,这样写是否重复?请说明理由。
作者从“拾叶”中产生了哪些人生感悟?请简要回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农 家
【德国】黑塞
①当我重新见到阿尔卑斯山南麓这块福地时,我仿佛觉得自己从流亡中回到了故乡,仿佛终于又站在我理应站的山的那一边。这里,太阳更亲切,群山更红,这里生长栗子、葡萄、杏仁、无花果,人们善良、友好、彬彬有礼,虽说他们都很贫穷。他们所建造的一切,看来是那么好,那么恰当而可爱,仿佛都是自然生成的。房屋、围墙、石级、道路、种植地和梯田,这一切既不新也不旧,这一切仿佛不是靠劳动建造的,不是用脑筋想出来的,不是巧夺天工的,而是像岩石、树木、苔藓一样自然形成的。葡萄山的围墙、房屋、屋顶,这一切都是由同样的褐色片麻岩石砌成的,这一切相辅相成,像弟兄手足一般。没有一样看来是陌生的、怀有敌意的和粗暴无情的,一切都显得亲切、欢畅和睦邻友好。
②你愿坐哪里就坐在哪里,围墙上、岩石上、树桩上、草地上或者土地上,全都可以;不论你坐在哪里,你周围都是一幅画和一首诗,你周围的世界汇成优美而幸福的清音。
这里是贫穷农民居住的一个田庄。他们没有牛,只有猪、羊和鸡,他们种植葡萄、玉米、果树和蔬菜。这所房屋全部是石头砌成的,连地板和楼梯也是,两根石柱间一道凿成的石级通往场院。不论在哪里,植物和山头之间,都浮现出蓝色的湖光。
忧虑仿佛已留在雪山那边了。处在受折磨的人和可憎的事情之间,人们的忧虑实在太多了!在那里,要找到生存的理由,是那么困难,又是那么至关重要。不然的话,人该怎么生活呢?面对真正的不幸,人们煞费苦心,郁郁寡欢。——在这里,不存在难办的问题,生存无需辩护,思索变成了游戏。人们感觉到:世界是美丽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不是万念皆灭。我想再增一对眼睛,一叶肺。我把双腿伸进草丛里,并希望它们变得更长一些。
⑤我愿成为一个巨人,那样,我就可以把头枕在积雪旁一处高山牧场上的羊群中间,我的脚趾则伸进山下深深的湖中去戏水。我就可以这样躺着,永远不站起来,在我的手指间长出灌木丛,在我的头发里开出杜鹃花,我的双膝变成前山,我的躯体上将建起葡萄山、房屋和小教堂。我就这样躺上千万年,对着天空眨眨眼睛,对着湖水眨眨眼睛。我一打喷嚏,便是一阵雷雨。我呵上一口气,积雪融化,瀑布舞蹈。我死了,整个世界也死了。随后我在宇宙中飘洋过海,去取来一个新的太阳。
⑥这一夜我将睡在哪里?反正都一样!世界在做什么?创造出了新的神、新的法律、新的自由?反正都一样!但是,这儿山上还开着一朵樱草花,叶子上银珠点点,那儿山下的白杨树间,甜蜜的微风在歌唱,在我的眼睛和天空之间,有一只深金色的蜜蜂在嗡嗡乱飞——这可不是一回事。它哼着幸福的歌,它哼着永恒的歌。它的歌是我的世界史。
【注】赫尔曼·黑塞(1877-1962),德国作家,后入瑞士国籍。194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他是个爱国者,却不为当政者所容;他反对战争,向往和平,却遭到德国沙文主义者的攻击。
(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农家》是一篇游记体散文,但作家侧重点不单纯在风光的游览上,他在景物的描摹中渗透了内心的感受,使文章充满了诗情画意。
B.文中农家的一切显示出超脱尘世的自然美、和谐美,这情景与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很有几分相似,两位作者的思想感情也有相同之处。但是有着真实与虚幻的区别
C.第三段点出“这里是贫穷农民居住的一个田庄”,意在指出现实社会是贫富悬殊不合理的社会,表达了作者对贫穷农民深切的同情。
D.作者说“我想再增一对眼睛,一叶肺”,含义是:生命短暂,而农家的世界实在让人流连,希望能在有生之年尽情享受这美好的世界,美好的生活。

E.文章最后写一只蜜蜂“哼着永恒的歌。它的歌是我的世界史”意在说明大自然才是永恒的,大自然的变化才能称为历史,否定了人类的世界史。
(2)文章开头写道“我仿佛觉得自己从流亡中回到了故乡”,对这一句如何理解?
(3)第四段中作者写“雪山那边”有什么作用?
(4)在第五段中作者用了怎样的写法?抒发了什么思想感情?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要讲词的欣赏,不能不提到“境界”的艺术理论问题。
“境界”一词,虽非王国维氏所创,但专用它来讲究词学的,自以他为代表。他认为,词有境界便佳,否则反是。后来他又以“意境”一词与之互用。其说认为,像宋祁的“红杏枝头春意闹”,著一“闹”字而境界全出矣;欧公的“绿杨楼外出秋千”,着一“出”字而境界全出矣。这乍看很像“炼字”之说了,细按时,“闹”写春花怒放的艳阳景色的气氛,“出”写秋千高现于绿柳朱楼、粉墙白壁之间,因春风而倍增骀宕的神情意态。究其实际,仍然是我们中华文学艺术美学观念中的那个“传神”的事情,并非别有异义。
我们讲诗时,最尚者是神韵与高情远韵。神者何?精气不灭者是。韵者何?余味不尽者是。有神,方有容光焕发,故曰“神采”。有韵,方有言外之味,故曰“韵味”。试思,神与绘画密切相关,韵本音乐声律之事;因之无论“写境”(如实写照)“造境”(艺术虚构),都必须先有高度的文化素养造诣,否则安能有神韵之可言?由是而观,不难悟及:只标境界,并非最高之准则理想;盖境界本身自有高下雅俗美丑之分,怎能说只要一有境界,便成好词呢?
龚自珍尝笑不学之俗流也要作诗,开口便说是“柳绿桃红三月天”,以为俗不可耐,可使诗人笑倒!但是,难道能说那七言一句就没有任何境界吗?不能的,它还是自有它的境界。问题何在?就在于没有高情远韵,没有神采飘逸。可知这种道理,还须探本寻源,莫以“境界”为极则,也不要把诗词二者用鸿沟划断。比如东坡于同时代词人柳永,特赏其《八声甘州》,“渐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以为“高处不减唐人”。这“高处”何指?不是说他柳耆卿只写出了那个“境界”,而是说那词句极有神韵。境界有时是个“死”的境界,神韵却永远是活的。这个分别是不容忽视的分别。
大者如上所述,细者如古人因一字一句之精彩,传为盛世佳话,警动朝野,四处歌吟,这种民族文化传统,不是不值得引以为自豪和珍重的。
(选自上海辞书出版社《唐宋词鉴赏辞典·序言》)
下列关于“境界”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境界”属于艺术理论的范畴,要欣赏词,就不能不研究“境界”问题。而用它来专讲词学的代表人物是王国维,他把“境界”的有无作为判别词高下的标准。
B.王国维把“境界”与“意境”互用,从他对宋祁和欧阳修的名句的解读,可以看出,“境界”之说从现象上和“炼字”之说是相似的。
C.王国维的“境界”说注重从词句的动词入手进行分析,认为动词用得好句子就有了境界,反之,境界就无法表达出来。
D.王国维的“境界”理论其实就是中国美学上讲的“传神”之说:用好了一字一句,气氛和神情意态逼真毕现,也就传达出神韵了。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欣赏诗词,最重要的标准是看其是否具有神韵,也就是神采和韵味,有了这些,诗句才显得容光焕发,具有了言外之味。
B.写诗作词必须有高度的文化修养和造诣,否则,无论是描摹实景还是艺术虚构都传达不出神韵,达不到高超的艺术境界。
C.“桃红柳绿三月天”的诗句虽然出自不学无术之人,看似俗不可耐,但是它也有其境界,因此,龚自珍的取笑是失之偏颇的。
D.苏轼对与他同时代的柳永的《八声甘州》中的一些词句极为赏识,认为其很有境界,极有神韵,甚至超过了唐代的诗人。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区分诗词的高下雅俗,一方面要看其是否具有“境界”,一方面要从其表现出的神韵来衡量,这才是最高的准则理想。
B.美学观念中的“传神”,“传”的就是“神韵”。“神”就是“精气”,就是有独立的人格、独特的思想和丰富的感情,这就是我们说的“诗魂”。
C.“神韵”与“境界”有着很大的区别。前者表现在诗歌中是高情远韵,神采飘逸,而后者可以说任何一首诗都具有,只是有高下之分罢了。
D.古人作诗讲究神韵,注意在一词一句上做文章,留下了很多佳句名篇,以至朝野震动,传布四方,这是一种值得珍视的民族文化传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两株玉兰树
陈忠实
①清明前一日回到老家,到村子背靠的白鹿原北坡上,在父母的坟头烧了一堆被视为阴币的黄纸。尽管明知这是于逝者没有任何补益的事,然而每年此日不仅不能缺少,甚至早早就泛溢着一种甚为急切的情绪。自己心里明白,上坟烧纸和跪拜的行为,无非是为消解对父母恩德亏欠太多的负疚心理,获得一种安慰。
②天气很好。温润的风似有若无。西斜的依然明媚的阳光下,原坡和河川满眼都是蓬勃的绿色和黄色,绿的是返青的麦苗,黄的是盛开的油菜花,间有零星散落在坡梁上杏花的粉白。
③回到老屋小院,便坐在前院闲聊。许是那种负疚心绪得到消解,许是得了这明媚春色的滋润,竟是一种难得的轻松和平静。记不得是谁颇为惊诧地叫了一声,玉兰树开花了。我便朝大门右侧的玉兰树看去,在树梢稍下边的一根分枝上,有两朵白花。我的心微微一颤,惊喜得轻叫一声,从坐着的小凳上站起来,几步走到玉兰树下,久久观赏那两朵玉兰花。那是两朵刚刚绽放的玉兰花,雪白,鲜嫩,纤尘不染,自在而又尽情地展示在细细的一根枝条上,洁白如玉,便想到玉兰花的名字确属恰切。玉兰树尚不见一片叶子,叶芽刚刚在枝条上突出一个个小豆般的苞,花儿却绽放了。我久久地看那两朵花儿,竟然不忍离去。玉兰花在我其实也算不得稀罕,见得也早也多了,之所以发生一缕不寻常的惊喜,这是开在自家屋院里的玉兰花,而且是我栽植的玉兰树苗,便有了一种情结;还有一种非常因素,就是这株玉兰树苗成长过程的障碍性经历,曾经让我颇费过一番心思。
④几年前我重回原下小院读书写字,一位在灞河滩苗圃打工的乡党,闲聊中听说我喜欢玉兰花,便给我送来一株不过食指粗的幼苗,我便在大门右侧的围墙根下挖坑栽下了。为了便于浇水和保护,我在玉兰幼苗四周用砖箍了一圈护栏。得到我的用心守护和浇灌,玉兰树苗日见蹿高,分枝,加粗,蓬蓬勃勃,生机盎然,我便期待花苞的出现。恰好盼到玉兰树应该发苞开花的规定期树龄,不仅没有开花,失望且不论,等到叶子成型,我发现了非常的征象,本应是深绿色的叶子,却呈现着浅黄;即使到盛夏烈日暴晒的时候,各种树叶都变得深绿近青的颜色,我的玉兰树叶反而由浅黄变得几乎透亮了。任谁都会看出这是一种病态的表征。村里乡党见了,有说是蛴螬咬了树根,有说是缺肥,有说是化肥施多烧了根,等等。后两种说法不能成立,我栽植时填的是农家粪土,不缺肥更不会发生烧根的事,倒是蛴螬啃食树根有可能发生,却也无可奈何。我曾扒土寻找蛴螬,一只也未见到。我就怀疑大约是玉兰根自身发生了什么病患。
⑤等到第二年,玉兰树仍然是满树病态的黄叶,自然不会开花了。我便有所动摇,这株病态的树会不会自愈?需得几年才能缓解过来?如果等过几年不仅缓解不了反而病情加重以致枯死了,那我就会白等了。我便想挖掉它,重植一株。拿着镢头刨挖的一瞬,却似乎听到一种凄婉的求生的哀音,那一片片透亮的黄叶似乎也幻化成哭相,我便举不起镢头来。突然想到,任它继续存在着,如果真的挨过了病患,当一树健康墨绿的叶子呈现在小院里的时候,我会获得一种别样的欣慰和鼓舞;如果万一病患发展到发生枯死,再换植一株也无妨,这株玉兰树便保存下来。约略记得去年夏天回家,玉兰树的叶子变绿了,尽管仍不像正常的叶子那么深色近青的绿,却不是往年那种透亮的黄色了,我不由得庆幸,它的病情缓解了,更庆幸我握在手里的镢头没有举起来……今年,这株玉兰树开花了。尽管只有两朵,却是一种美的生命的胜利。遭遇过生存劫难之后开放的这两朵洁白如玉的玉兰花,就不单是通常对所见的玉兰花的欣赏的愉悦了,多了一缕人生况味的感受。
(选自《新民晚报》,有删改)
下列对散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开头写上坟烧纸和跪拜的行为,是为了引出下文写我要回到老家小屋,表达我对生老病死的思考。
B.作者突然看见玉兰树开花了,内心微颤,惊喜得轻叫一声,这说明他根本没想到这颗玉兰树还会开花。
C.文章先写玉兰花开,再写玉兰树的遭遇,增强了文章的艺术感染力。
D.玉兰树得以保存下来,是因为作者把玉兰树视为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是对生老病死参悟的结果。

E.文章以“一颗玉兰树”为线索,通过这颗曾经快要病死今又开花的玉兰树,表达了对父母的感恩与思念之情。
简述第二段景物描写的作用。
请概括说明文章中这两朵玉兰花有什么特点?描写这两朵玉兰花时作者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请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铁血柔情林觉民
萧萧
林觉民字意洞,号天外生。从小便被父亲过继给了他的叔父林孝颖。叔父对林觉民寄予厚望,希望他可以在仕途上达到自己无法企及的人生高度,为林家光宗耀祖。林觉民13岁那年,望子成龙的林孝颖把他送去参加科举童子试,厌恶科举的叛逆少年林觉民进了考场,竟在试卷上写下“少年不望万户侯”七个字后便转身大步离开了。
男儿有志不在年高。青涩年纪的林觉民早早就立下了“中国非革命无以自强”的志向,大量阅读进步书刊,还给自己取了“抖飞”“天外生”的号,从字义上可以看出,林觉民渴望做展翅高飞、打拼出一方天地的热血男儿。林孝颖看着爱子从懵懂少年成长为进步青年,不免喜忧参半,甚至可以说忧大于喜。他担心儿子在这条路上走得太决绝,更担心有朝一日白发人送黑发人……当这样的担心越来越多的时候,他作出了一个决定——让林觉民娶妻成家。
1905年,18岁的林觉民迎娶了比他小一岁的陈意映。陈意映出身名门,不仅知书达理,还通晓文墨。林觉民与陈意映可谓“一见钟情,爱由心生”,当时,他们的家非常清贫,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和两把椅子。但是陈意映并不在意,有林觉民这样英俊潇洒、才志冲天的男子做夫君,她心满意足。
1907年,林觉民与陈意映婚后仅两年,甜蜜的日子刚开个头,但为了实现革命理想,他毅然前往日本自费留学去了。林觉民到日本后不久,就加入了同盟会。林觉民对远离陈意映一直心怀歉意。留学日本后,他曾写有一篇记录两人缱绻情感生活的文章《原爱》,文中写道:“吾妻性癖好尚,与君绝同,天真浪漫真女子也。”从中可以看到林觉民对妻子的怜爱之情。
1911年春天,当林觉民以学校正在放樱花假为名,风尘仆仆从日本归来时,陈意映又惊又喜。关于丈夫此行的目的,陈意映是后来才知道的——当时黄兴在香港筹划广州起义,对林觉民委以重任。那些日子,林觉民异常忙碌,根本不能如陈意映所期望的那样朝夕相对。陈意映虽有不悦,可是并无怨言。对她来说,有理想有追求的林觉民才是她最爱的丈夫。
革命起义需要武器弹药,没有财政补贴,如何是好?林觉民就在西禅寺召集人马自己动手制造炸药。炸药准备妥当的时候,运输又成了一个严重的问题。林觉民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把炸药装进棺材,然后找一个女人装成寡妇护送棺材去香港。林觉民本想要自己的妻子来完成这一任务,可是当时陈意映已怀着他们的第二个孩子,无法成行。1911年4月的一天,林觉民对妻子说:“我去趟香港就回来。”陈意映料想不到,这一次的分离竟成永别。
广州起义的前三天,即1911年4月24日深夜,万籁俱寂。在临近江边的一栋小楼里,林觉民想到尚未成功的革命,想到家中牵挂自己的妻儿和父亲,眼泪突然落了下来——他不是贪生怕死之人,但是他有太多的不舍和难过,于是提笔在两块方巾上写下了著名的《禀父书》和《与妻书》。林觉民写写停停,伤情处,曾几次“不能竟书而欲搁笔”,方巾上的字眼见越来越小,都小到蝇头了,林觉民还是不想停下来,他满腔的爱此时已浓稠到了极点。那一刻,林觉民非常希望手里的方巾大得没边儿, 让他能够淋漓尽致地向陈意映表达他绵延不绝的爱。24岁的林觉民在月光下辗转难眠,不知不觉写到天已破晓,他把方巾折叠包好交给朋友,郑重嘱托道:“我死,幸为转达。”
广州起义失败后,两广总督张鸣岐与水师提督李准会审林觉民,惊见一个剪了短发的美少年“侃侃而谈,畅论世界大势”并表示“只要革除暴政,建立共和,能使国家安强,则吾死瞑目矣”,这个美少年就是林觉民。林觉民说到痛处,难以遏制激动的情绪,把身上的镣铐挥得哐哐作响。李准被打动了,命人把镣铐解开,允以纸笔。在林觉民口含血痰却含而不吐之时,李准更是亲手拿了痰钵,走到他身边。两广总督张鸣岐亦很动容,他曾发出这样的感叹:“惜哉!林觉民面貌如玉,肝肠如铁,心地光明如雪,真算得上奇男子。”当时有人劝总督大人为国留才,而张鸣岐认为这种英雄人物万不可留给革命党,遂下令处死。死亡来临时,林觉民面容平静,甚至没有多眨一下眼睛,“吾辈此举,事必败、身必死,然吾辈身死之日距光复期必不远矣”。他用坚定的信念为革命殉情,豪气干云。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为了让林觉民能仕途腾达、光宗耀祖,林孝颖送子参加科举考试,并给儿子迎娶了满意的妻子,足见其拳拳爱子之心。
B.林觉民婚后两年便远赴日本寻找革命真理,但他也没有忘记心爱的妻子,这期间还写文章思念赞美妻子。
C.起义前夕的一天,林觉民彻夜未眠,在方巾上写下给父亲和妻子的信,并准备以此作为临上战场前与亲人的诀别之言。
D.本文记叙、议论、描写、抒情、说明多种表达方式相结合,行文详略得当,感情饱满,并且语言生动形象,极富文学性。

E.本文通过对林觉民革命经历及情感生活的描写,把一个铁血柔情、 豪气干云的革命英雄形象有血有肉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2)林觉民的“铁血”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
(3)传文最后一段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4)有人认为,林觉民明知“此举必败”,却义无反顾的投身光复的事业,是为天下人谋福;但也有人认为,他置父亲的期望于不顾,抛下妻儿,连家人都不能感受幸福,何谈天下!对此,你怎么看?结合文本,说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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