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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食指:我这样写歌
李翚 庄劲扬
“我就是喜欢写诗,就是写了几首当时那个环境下年轻人比较喜欢的诗”。2009年10月食指在中国诗坛第一次专门为他举行的作品研讨会上,作了这样的一个开场白,希望与会的专家学者们不要用“大师”、“英雄”、“先驱”这样的词句来界定他。
研讨会期间,食指大多时候都是低着头默默地聆听、记录,只是偶尔对专家们坦诚地对他的诗做出“文本还不够精美”、“部分诗歌在语言的美感方面还欠火候”这样的评价时,抬起头来频频点头。在历时近3个小时的研讨会结束时,主持人请他再次致辞,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朗诵了他的诗作《我这样写歌》:“这首小诗完成的一刻/结束了一切精神的折磨/别人以为是不修边幅/其实我早已失魂落魄/……一个人承受心灵的寂寞/年年如此,日月如梭/远离名利,远离污浊/就这样在僻静荒凉的一角/我写我心中想唱的歌”……
诗人喜欢朗诵。南京大学的文学评论家傅元峰副教授说,食指是那种能背下自己所有诗的人。食指点头,“这都是我呕心沥血的作品”。
食指在诗作《世纪末的中国诗人》中说自己是“自幼追求艺术的一生”。不过,如果不是因为中考失利,他很可能成为一名天文学家。“都是5分的特优生,居然没考上,只好学文了。”
“我是从一些批判文章里偷学的”,食指有些狡黠地笑着谈到了他的诗艺学习之道。
“文革”期间,几乎读不到什么书了,诗歌也都是政治口号语体。但食指却找到了自己的源泉。他从《文学评论》里读到了那些作为批判对象的外国诗歌,虽然大多只是片段,他也觉得太美了。
食指偷学的第二个源泉是刘白羽的藏书。当时刘白羽已经被造反派打倒,书房被查封,里面有很多国外的诗歌集,食指就和伙伴们从天窗翻进去“借”书来翻阅。
第三个源泉是当时能够公开出版的国外近代诗人的诗歌,普希金、拜伦、马雅可夫斯基等等,他都阅读吸收。
而让食指感到尤为幸运的是在写诗的起步阶段得到了“高人指点”,这“高人”就是何其芳。何其芳是最早一批被打倒的“走资派”、“黑帮分子”,当时已很少有人敢去家里看望他。食指在中学课本里就学过他的诗,很仰慕他。食指回忆那天去何其芳家的情形时说,那是1967年夏天的一天,我穿一条短裤,一件背心,像小孩一样。何其芳的女儿何京颉在一篇文章里写道:“他们谈了很长时间,虽然当时郭路生只是个十八九岁的小青年,可父亲没有把他当成是小孩子,而视他为同辈人,与他滔滔不绝地谈着新诗的创作、发展,诗歌的韵律、语言等等,对郭路生所提的问题也一一做了认真细致的解答。”
从那以后,食指就经常带着自己的诗歌去何其芳家向他请教。他说,“何其芳把我引向了正道”。遗憾的是,不久何其芳就离开北京,而食指也于1968年12月下乡去了……
1966年——1969年,被称为“文化大革命”的第一阶段,“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论调甚嚣尘上,一派“全面内战”之势。食指却在这几年里完成了他“最为辉煌的青春期创作”,大部分代表作都是这几年写的,诗人林莽认为食指的这些作品“是对那些心灵命题的记录与回答”。
《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是食指1968年12月作为知青去山西时,在火车上写成的。他写道:“北京车站高大的建筑/突然一阵剧烈的抖动/我双眼吃惊地望着窗外/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的心骤然一阵疼痛/一定是妈妈缀扣子的针线穿透了心胸/这时,我的心变成了一只风筝/风筝的线绳就在妈妈手中。”
翻译家戈宝权的女儿戈小丽当时与食指一起下乡到了山西杏花村,她在回忆文章中说 “一次他朗诵《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当时的两个女生还没听完就跑出厨房,站在黑夜中放声大哭。”食指的诗很快就传遍了全国有知青插队的地方。
食指觉得幸运的是,那时大家的注意力都只集中在他的《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和《相信未来》上,而没有完全解读他的那两篇长诗《鱼儿三部曲》和《海洋三部曲》。按那时的标准,这两首才是真正的“反动”诗,都直接指向了“文革”与红卫兵。
“幸好我的诗只是在传抄,而且传到上面的是些短诗,躲过一劫”,食指这样说。
1973年,在青春还在奔放地燃烧时,诗人却在理想幻灭爱情受挫的打击下精神抑郁,被诊断为“精神分裂”。从这一年第一次住进北京第三福利医院,直到2002年,食指在这家精神病疗养院断断续续住了12年。
即使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中,食指仍然坚持思考,坚持写诗。“我知道进福利院是一种沉稳,于是用一种积极的心态对待人生”。
2002年他从福利院走了出来,有了新的家庭,也开始了新的生活。
(有删改)
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食指的诗作《我这样写歌》中提到的“精神的折磨”指的是他在被诊断为“精神分裂”后,在精神病医院里所受到的精神折磨。
B.在中考中,成绩本来很好的食指却意外没能如愿去学习自己喜欢的天文学,所以只好选择去学习自己并不怎么感兴趣的文学。
C.为了更好地创作诗歌,食指去何其芳家拜访,并与之从新诗的创作、发展谈论到诗歌的韵律、语言,一些疑问也得到了解答。
D.《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和《相信未来》都是食指的代表作,其中前者形象而又贴切地写出了远离家乡的知青的心情,广为传抄。

E.本文采用倒叙的手法,开篇通过食指参加作品研讨会的一些细节描写设置悬念,后文通过对食指下乡和生病的详细叙述揭开悬念。
从研讨会期间的言行,可以看出食指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在中考失利选择学文后,哪些因素使得食指一步步到达创作的巅峰?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诗人的笔名“食指”,意为“别人背后的指点绝损伤不了一个人格健全的诗人”。做诗人如此,做人亦应如此。请结合全文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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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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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绿记(陆蠡)
 这是去年夏间的事情。
  我住在北平的一家公寓里,我占据着高广不过一丈的小房间,砖铺的潮湿的地面,纸糊的墙壁和天花板,两扇木格子嵌玻璃的窗,窗上有很灵巧的纸卷帘,这在南方是少见的。窗是朝东的。北方的夏季天亮得快,早晨五点钟左右太阳便照进我的小屋,把可畏的光线射个满室,直到十一点半才退出,令人感到炎热。这公寓里还有几间空房子,我原有选择的自由的,但我终于选定了这朝东房间,我怀着喜悦而满足的心情占有它,那是有一个小小理由。
  这房间靠南的墙壁上,有一个小圆窗,直径一尺左右。窗是圆的,却嵌着一块六角形的玻璃,并且左下角是打碎了,留下一个大孔隙,手可以随意伸进伸出。圆窗外面长着常春藤。当太阳照过它繁密的枝叶,透到我房里来的时候,便有一片绿影,我便是欢喜这片绿影才选定这房间的。当公寓里的伙计替我提了随身小提箱,领我到这房间来的时候,我瞥见这绿影,感觉到一种喜悦,便毫不犹疑地决定了下来,这样了截爽直使公寓里伙计都惊奇了。
  绿色是多宝贵的啊!它是生命,它是希望,它是慰安,它是快乐。我怀念着绿色把我的心等焦了。我欢喜看水白,我欢喜看草绿。我疲累于灰暗的都市的天空和黄漠的平原,我怀念着绿色,如同涸辙的鱼盼等着雨水!我急不暇择的心情即使一枝之绿也视同至宝。当我在这小房中安顿下来,我移徙小台子到圆窗下,让我面朝墙壁和小窗。门虽是常开着,可没人来打扰我,因为在这古城中我是孤独而陌生。但我并不感到孤独。我忘记了困倦的旅程和已往的许多不快的记忆。我望着这小圆洞,绿叶和我对语。我了解自然无声的语言,正如它了解我的语言一样。
  我快活地坐在我的窗前。度过了一个月,两个月,我留恋于这片绿色。我开始了解渡越沙漠者望见绿洲的欢喜,我开始了解航海的冒险家望见海面飘来花草的茎叶的欢喜。人是在自然中生长的,绿是自然的颜色。
  我天天望着窗口常春藤的生长。看它怎样伸开柔软的卷须,攀住一根缘引它的绳索,或一茎枯枝;看它怎样舒开折叠着的嫩叶,渐渐变青,渐渐变老。我细细观赏它纤细的脉络,嫩芽,我以揠苗助长的心情,巴不得它长得快,长得茂绿。下雨的时候,我爱它淅沥的声音,婆娑的摆舞。
  忽然有一种自私的念头触动了我。我从破碎的窗口伸出手去,把两枝浆液丰富的柔条牵进我的屋子里来,叫它伸长到我的书案上,让绿色和我更接近,更亲密。我拿绿色来装饰我这简陋的房间,装饰我过于抑郁的心情。我要借绿色来比喻葱茏的爱和幸福,我要借绿色来比喻猗郁①的年华。我囚住这绿色如同幽囚一只小鸟,要它为我作无声的歌唱。
  绿的枝条悬垂在我的案前了,它依旧伸长,依旧攀缘,依旧舒放,并且比在外边长得更快。我好像发现了一种“生的欢喜”,超过了任何种的喜悦。从前我有个时候,住在乡间的一所草屋里,地面是新铺的泥土,未除净的草根在我的床下茁出嫩绿的芽苗,蕈菌②在地角上生长,我不忍加以剪除 。后来一个友人一边说一边笑,替我拨去这些野草,我心里还以为可惜,倒怪他多事似的。
  可是每天早晨,我起来观看这被幽囚的“绿友”时,它的尖端总朝着窗外的方向。甚至于一枚细叶,一茎卷须,都朝原来的方向。植物是多固执啊!它不了解我对它的爱抚,我对它的善意。我为了这永远向着阳光生长的植物不快,因为它损害了我的自尊心。可是我囚系住它,仍旧让柔弱的枝叶垂在我的案前。
  它渐渐失去了青苍的颜色,变得柔绿,变成嫩黄;枝条变成细瘦,变成娇弱,好像病了的孩子。我渐渐不能原谅我自己的过失,把天空底下的植物移锁到暗黑的室内;我渐渐为这病损的枝叶可怜,虽则我恼怒它的固执,无亲热,我仍旧不放走它。魔念在我心中生长了。
  我原是打算七月尾就回南去的。我计算着我的归期,计算这“绿囚”出牢的日子。在我离开的时候,便是它恢复自由的时候.。
  卢沟桥事件发生了。担心我的朋友电催我赶速南归。我不得不变更我的计划;在七月中旬,不能再留连于烽烟四逼中的旧都,火车已经断了数天,我每日须得留心开车的消息。终于在一天早晨候到了。临行时我珍重地开释了这永不屈服于黑暗的囚人。我把瘦黄的枝叶放在原来的位置上,向它致诚意的祝福,愿它繁茂苍绿。
  离开北平一年了。我怀念着我的圆窗和绿友。有一天,得重和它们见面的时候,会和我面生吗?
 注: ①猗郁,茂盛的样子。②蕈菌,蘑菇。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 分)

A.作者在文中所说的被囚之绿,实际上就是一株常春藤。
B.文中对窗前的常春藤的称呼是不断变化的,先称其为“绿色”,然后又称其为“绿友”、“绿囚”,称谓的变化暗示着作者情感的变化。
C.“我”因为心中魔念作怪,所以囚住了常春藤,这个魔念实际上对绿的一种挚爱。
D.文中写到“我”从前住乡下时,一个友人剪除了自己不忍剪除的杂草,“我”当面批评了友人,怪他多事。

文章第二段说“我怀着喜悦而满足的心情”占有这朝东的简陋、狭小、炎热、潮湿的房间,“那是有一个小小理由”,这个理由是什么?这样写有何作用?
本文用拟人的手法来写景状物,赋予景物“性格”“气质”,取得了特殊的艺术效果。请你结合本文实例来赏析抒情方式、修辞手法这两种表现手法的表达效果。
“囚绿”是表达文章主旨的重要环节,文章命名为“囚绿记”自有其道理。
(1)、请你理顺本文的思路,填出思路链 “见绿”——“——“囚绿”——“释绿”——“
(2)、请你谈谈文章命名为“囚绿记”的道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食砷”细菌颠覆了什么
11月2日,美国《科学快讯》刊发了美国宇航局(NASA)天体生物学家西蒙博士的研究论文—“一种能够利用砷替代磷生长的细菌”。此次发现的“食砷”细菌GFAJ-1能在不含磷元素的培养基上,利用砷元素生长。而且菌株GFAJ-1体内的生物大分子中也含有砷元素,这就说明对于食砷细菌而言,磷元素能够被砷元素替代;同时也预示着,生命的“必需元素” 不再是“必需”。
“食砷”细菌的发现,不仅颠覆了科学上对生命“必需元素”的定义,且引发了公众对外空生命的无尽遐想,该消息一度被误传为 “NASA发现外空生命”。为此,NASA的专家不得不反复重申:此次发现的“食砷”细菌是在地球上首次发现,而并非是传言的外空生命。
西蒙博士和她的团队在莫诺湖湖底的沉积物中分离天然微生物,并在培养基中不断提高砷元素的浓度。最终筛选到了能耐受较高砷浓度的“嗜砷”细菌GFAJ-1。
当培养基中去除了磷元素后,西蒙博士惊奇地发现,菌株GFAJ-1在完全不含磷元素的培养基中也能生长。随后的研究进一步表明,GFAJ-1是利用了砷元素替代磷元素去合成生物大分子,行使生理功能。
一株平常的“嗜砷”细菌竟然还是“食砷”细菌。此发现改变了此前科学界对于生命“必需元素”的认识。同时,这也预示着此前在人们所自认为的“生命禁区”中,可能还存在没有发现的生命形式。
长期以来,碳(C)、氢(H)、氧(O)、氮(N)、磷(P)、硫(S)被认为是形成生命体的“必需元素”。缺乏其中的任意元素,蛋白、核酸、糖类、脂类等生物大分子都无法合成。从最简单的单细胞细菌到分化复杂的高等生物,生命“必需元素” 对于生命体而言绝对是“必须的”。英文中六种生命必需元素的缩写,常常连起来组成了专用称谓“CHONPS”。但是,“食砷”细菌的发现,至少已经就将磷元素从“CHONPS”的名单中划出。
而此前,磷元素普遍被认为是不可或缺的“必需元素”。磷在生命体中主要以磷酸根(PO43-)的形式存在。磷酸二酯键维系着核酸(DNA,RNA)的基本结构。磷脂双分子层是“生物膜”重要组成部分,借助后者细胞才能选择性地“吐故纳新”。而三磷酸腺苷(ATP)更是被称为细胞的“能量货币”,细胞通过合成和水解其中的“高能磷酸键”去贮存和释放能量。
因此,对于生命体而言,从分子结构到细胞功能,从新陈代谢到能量转化,磷元素都是不可替代的。磷元素对于生命如此重要,早在1987年《科学》杂志就刊出名为“自然界为什么会选择磷”的文章,对磷元素的重要性进行详尽阐述。
然而,若从化学性质的角度说,砷和磷却是性情相似的“兄弟”。
在化学元素表上,砷元素与磷元素同属氮族元素。二者化学性质相似。唯一不同的地方是,砷的分子量更大,化学性质也相对活泼。与磷相比,砷元素更具“金属性”。
正是由于磷元素与砷元素的相似性,细胞内部的代谢途径常常不能区分二者。一般情况下,当细胞摄入砷后,砷会进入磷的代谢途径。而砷的“金属性”,又使其在水环境内极不稳定。过短的半衰期导致其不能行使磷元素的生理功能,最终导致了砷元素的中毒。
(选自《南方周末》2010年12月23日版,有删改。)
对“一种能够利用砷替代磷生长的细菌”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菌株GFAJ-1体内的生物大分子中含有砷元素,证明对于食砷细菌细胞而言,砷可以进入磷的代谢途径,行使磷元素的生理功能。
B.NASA的专家反复重申:这种食砷细菌是在地球上——西蒙博士的培养基上——首次被创造出来的,而并非是传言的外空生命。
C.食砷细菌能够耐受较高砷浓度的环境,最后能在完全不含磷元素的培养基中生长,利用砷元素替代磷元素去合成生物大分子,由“食砷”变为“嗜砷”。
D.食砷细菌的发现,至少证明,对简单的单细胞细菌而言,磷元素不再是“必需元素”。

从原文看,下列对形成生命体的“必需元素”的分析,正确的一项()
A. 长期以来,碳(C)、氢(H)、氧(O)、氮(N)、磷(P)、硫(S)被认为是形成生命体的“必需元素”,其中,磷元素在六大“必需元素”中是最重要的一种元素。
B. 生命“必需元素” 对于生命体而言绝对是“必须的”,是因为“必需元素”主要只用来合成生物大分子,缺乏其中的任意元素,蛋白、核酸等生物大分子都无法合成。
C. 传统观念看来,从最简单的单细胞细菌到分化复杂的高等生物,生命“必需元素” 对于生命体而言绝对是“必须的”。
D. 菌株GFAJ-1体内的生物大分子中含有砷元素,这就说明对于生命体而言,磷元素能够被砷元素替代;同时也表示着,生命的“必需元素” 不再是“必需”。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

A.磷脂双分子层是“生物膜”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借助磷脂双分子层,细胞才能选择性地“吐故纳新”。
B.由于磷元素与砷元素的化学性质相似,一般情况下,当细胞摄入砷后,砷会进入磷的代谢途径,但不能行使磷元素的生理功能,最终导致了砷元素的中毒。
C.“三磷酸腺苷”(ATP)之所以被称为细胞的“能量货币”,是因为细胞通过合成和水解 “三磷酸腺苷”中的“高能磷酸键”去贮存和释放能量。
D.“食砷” 细菌的发现改变了此前科学界对于生命“必需元素”的认识。同时预示着在我们生存的地球上,可能还存在没有发现的生命形式。

根据原文,食砷细菌究竟颠覆了传统科学中的什么观念?

材料概括分析题
最近相继召开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纷纷透出“幸福”信号,构建幸福城市、提高国民幸福指数被各地列为主要奋斗目标。它意味着不少地方正从见物不见人的GDP崇拜,逐步向见物更见人的“以人为本”转变。
但如果把幸福感的提升纳入施政目标中,政绩考核需要对幸福进行量化,而幸福本身又很难被量化,这很容易让人怀疑,一些地方虽有建设“幸福××”的良好意愿,但其会不会和民众的主观感受形成“一个目标,两种表述”的割裂呢?现在就有一种倾向,认为只要富裕了,民众就幸福了。这等于把幸福矮化为财富指标。对于提升公众幸福感,如果政府和公众对幸福的理解有差异甚至有天壤之别,会不会出现政府所致力于提升的幸福,不过是强加于公众但实质上公众并不能感受到的“幸福”呢?
要解决这样的矛盾,其实没那么难。评判幸福固然很难,但评判不幸福却很容易。比如说,机会不公平就是一种不幸福,不能给人以稳定预期人就会有不幸福感,等等。我们不敢肯定什么是幸福,但我们肯定有能力消除这些不幸福因素。当越来越多的导致不幸福的因素被消灭,幸福感必然会有所提升。更重要的是,对幸福感的评判权要掌握在公众手中。虽然有评判权的公众不一定能说清楚什么是幸福,但如果公众手中的权利无法约束政府的权力,那公众一定不幸福。
文章对地方政府把施政重点转向提升公众的幸福感持什么样的态度?
文章认为政府应该怎样做才能真正提升公众的幸福感?
“只要富裕了,民众就幸福了”,请简要分析产生这种倾向的社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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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热”还能热多久?
徐友渔
①掐指算来,“国学热”在中国闹腾的年头也不短了,现在已经失去了方兴未艾之势。我是不希望它来无影、去无踪,很快就销声匿迹的,那么自然要问,“国学热”还能热多久?
②如果我们真的想让国学(或者广义的传统文化)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正面作用,我们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③首先,我不得不表示我的失望,“国学热”的历程表明,它并不是一场有深厚根基的文化运动,更多的是表现为被媒体支撑和炒作的新闻风波,它吸引人们关注的,主要是一系列引起争吵的事件,比如关于少儿读经的争论、人民大学建立国学院引发的争论、关于祭孔和主张立儒教为国教的争论,以及关于于丹讲解庄子的争论和李零教授发表《丧家狗——我读论语》引发的叫骂,等等。
④我认为,像国学这样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体系,期望它有一个复兴运动,必然应该包含广泛、持久的正面文化建设、伦理道德建设,包含涌现一批国学大师,出现类似于费希特在法军入侵德国时发表《告德意志国民》讲演这样的历史性事件,但我们目前看到的,不过是电视台捧起来的三两个说书人式的明星,我们听到的,不过是明星们签名售书的新闻和码洋数如何高的利好消息。媒体上的小吵小闹和大吵大闹不能构成一场文化运动,喧哗声迟早会消失。
⑤“国学热”要能长期热下去,必须与当代生活发生密不可分的联系,不妨看一看当今的英语热、电脑热等等,它们不需要大力提倡,不需要推波助澜,一直高热不止,原因无他,对年轻人的生计、前途至关重要而已。我们当然不能期望国学热满足人们的经济和物质需求,但问题在于,它也没有满足当今的精神道德需求。当前的文化明星宣传两大主题,一是安贫乐道、与世无争,退到个人的内心生活,在社会分化和社会矛盾问题引起极大关注、社会公正问题急需解决的今天,这一剂心理麻醉药固然有少数人欢迎,但大多数人是不会买账的;二是乱世出英雄,纵横捭阖、借力打力的道理,这能引起少数政治家和商人的兴趣,但与大多数人的生活无关。对于现代化生活引起的困惑,社会急剧转型引起的焦虑,国学中不可能有现成解答,当今的文化明星也不想研究和讨论。
⑥国学作为安邦定国的原理是早已过时了,现在谁会尊崇“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那一套呢?它的某些教诲可能在人们的日常人伦生活中有用,但这需要在真正的个人道德和意识形态之间作出区分。现在很多人还没有看清这一点,国学要发挥正面作用还不容易。
⑦人们可能记不得了,当上世纪90年代中期第一次“国学热”兴起时,主流媒体上弄出的响动,并不下于这几年,但《哲学研究》杂志发表了一篇《国粹?复古?文化——评一种值得注意的思想倾向》,就使得它无疾而终。从根本上说,当今中国还没有多元文化的氛围(一些“国学热”的头面人物也不过幻想恢复“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局面),人们还没有想清楚国学在当代生活中应有的定位,真正的“国学热”还是来日方长,需要经历反复和曲折才能出现。
从全文看,作者对近年来的所谓“国学热”持什么样的态度?
第⑤段论述当前的“国学热”无法长期热下去,请简要说明其思路。
要想真正让“国学”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正面作用,本文作者认为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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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
余秋雨
我去都江堰之前,以为它只是一个水利工程罢了,不会有太大的游观价值。只是要去青城山玩,得路过灌县县城,它就在近旁,就乘便看一眼吧。因此,在灌县下车,心绪懒懒的,脚步散散的,在街上胡逛,一心只想着青城山。
七转八弯,从简朴的街市走进了一个草木茂盛的所在。脸面渐觉滋润,眼前愈显清朗。忽然,天地间开始有些异常,一种隐隐然的骚动,一种还不太响却一定是非常响的声音,充斥周际。如地震前兆,如海啸将临,如山崩即至,浑身起一种莫名的紧张。不知是自己走去的还是被它吸去的,终于陡然一惊,我已站在伏龙观前,眼前,急流浩荡,大地震颤。
即便是站在海边礁石上,也没有像这里强烈地领受到水的魅力。这里的水,要说多也不算太多,但股股叠叠都精神焕发,合在一起比赛着飞奔的力量,踊跃着喧嚣的生命。这种比赛又极有规矩,奔着奔着,遇到江心的分水堤,刷地一下裁割为二,直窜出去,两股水分别撞到了一道坚坝,立即乖乖地转身改向,再在另一道坚坝上撞一下,于是又根据筑坝者的指令来一番调整……也许水流对自己的驯顺有点恼怒了,突然撒起野来,猛地翻卷咆哮,但越是这样越是显现出一种更壮丽的驯顺。已经咆哮到让人心魄俱夺,也没有一滴水溅错了方位。阴气森森间,延续着一场千年的收伏战。水在这里,吃够了苦头也出足了风头,就像一大拨翻越各种障碍的马拉松健儿,把最强悍的生命付之于规整,付之于企盼,付之于众目睽睽。
这一切,首先要归功于遥远得看不出面影的李冰。
四川有幸,中国有幸,公元前251年出现过一项毫不惹人注目的任命:李冰任蜀郡守。
此后中国千年官场的惯例,是把一批批有所执持的学者遴选为无所专攻的官僚,而李冰,却因官位而成了一名实践科学家。在李冰看来,政治的含义是浚理,是消灾,是滋润,是濡养,它要实施的事儿,既具体又质朴。他领受了一个连孩童都能领悟的简单道理:既然四川最大的困扰是旱涝,那么四川的统治者必须成为水利学家。
他是郡守,手握一把长锸,站在滔滔的江边,完成了一个“守”字的原始造型。
他开始叫人绘制水系图谱。他当然没有在哪里学过水利。但是,以使命为学校,死钻几载,他总结出治水三字经(“深淘滩,低作堰”)、八字真言(“遇湾截角,逢正抽心”),直到20世纪仍是水利工程的圭臬。他的这点学问,永远水气淋漓,而后于他不知多少年的厚厚典籍,却早已风干,松脆得无法翻阅。
他未曾留下什么生平资料,只留下硬扎扎的水坝一座,让人们去猜详。人们到这儿一次次纳闷:这是谁呢?死于两千年前,却明明还在指挥水流。站在江心的岗亭前,“你走这边,他走那边”的吆喝声、劝诫声、慰抚声声声入耳。
李冰在世时已考虑事业的承续,命令自己的儿子作三个石人,镇于江间,测量水位。李冰逝世400年后,也许三个石人已经损缺,汉代水官重造高及3米的“三神石人”测量水位。这“三神石人”其中一尊即是李冰雕像。这位汉代水官一定是承继了李冰的伟大精魂,竟敢于把自己尊敬的祖师,放在江中镇水测量。他懂得李冰的心意,唯有那里才是他最合适的岗位。这个设计竟然没有遭到反对而顺利实施,只能说都江堰为自己流泻出了一个独特的精神世界。
石像终于被岁月的淤泥掩埋,20世纪70年代出土时,有一尊石像头部已经残缺,手上还紧握着长锸。有人说,这是李冰的儿子。即使不是,我仍然把他看成是李冰的儿子。
出土的石像现正在伏龙观里展览。人们在轰鸣如雷的水声中向他们默默祭奠。在这里,我突然产生了对中国历史的某种乐观。只要都江堰不坍,李冰的精魂就不会消散,李冰的儿子会代代繁衍。轰鸣的江水便是至圣至善的遗言
第一段对文章内容的表达有什么作用?
第三段浓墨重彩,对都江堰的水流作了极为生动的描绘。作者这样写有什么用意?
联系上文,说说你对“轰鸣的江水便是至圣至善的遗言”这句话的理解。
本文写了在都江堰水利工程前的所见所闻所感,请探究作者的创作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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