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后面题目。
“精神贵族”钱钟书
张建术
钱钟书文风恣意幽默,充满智慧与哲理以及对世俗的笑骂与揶揄,他以一册仅仅十篇的散文集就位列现代散文大家,而其为数不多的几篇短篇小说更是风格迥异、寓意深刻,令人惊叹叫绝。他去世之后,一个热爱他的读者曾在报纸上撰文纪念,标题是“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了”,这句话,可以代表大家共同的心声。
钱钟书的性格很独特,有一般才子的恃才傲物,也有一般才子不具备的童心。他潜心读书研究,不好拜客访友。因此,在人们心目中,他的形象扑朔迷离,如云中之龙,见首不见尾,时露一鳞半爪,令人想象、神往。
1978年9月至1980年底,是钱钟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大放异彩的时候。一位叫费景汉的汉学家,这样描述在一次座谈会上的钱钟书:会场上最出风头的要算是钱钟书——他给我的印象是机智,善于征服别人。他在茶话会上提到一位美国诗人,会用优美的英文背诵一段那位诗人的诗作;提起另一位德国诗人,又会用标准的德文背诵他的一篇作品;再提及一位拉丁诗人,他也能用拉丁文来背诵一段。这些诗人未见得是什么大诗人,提及的诗作也未必是他们的重要之作,但钱钟书却能出口成章,流利地背出来,真是把在场的美国人吓坏了。
有人这样谈观感:钱钟书似乎不是在发言,而是在“表演”。两个小时“表演”结束后,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
其实,这些吓坏了的外国人当时还不知道有一部真正能吓坏他们的书,就是正在由中华书局出版的《管锥编》。
姓钱的钱先生,一生似乎没有真穷过,也似乎没有发过财,应该说他是一位精神的贵族。困居上海孤岛写《围城》的时候,他窘迫过一阵。辞退保姆后,由夫人杨绛操持家务,那时他的学术文稿没人买,于是他写小说的动机就多少掺进了挣钱养家的成份。一天500字的精工细作,却又绝对不是商业性的写作速度。恰好这时黄佐临导演上演了杨绛的四幕喜剧《称心如意》和五幕喜剧《弄假成真》,并及时支付了酬金,才使钱家渡过了难关。
进入80年代,从天上往钱家掉金子的事接二连三。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曾竭诚邀请他前往讲学半年,开价16万美金,交通、住宿、餐饮费另行提供,可携夫人同往,只希望由钱钟书每两星期授一次课,每次40分钟,半年讲12次课,实际授课时间只相当于一个工作日。像这样的价码,着实让人咋舌,可钱钟书却拒绝了。他对校方的特使说:“你们的研究生的论文我都看过了,就这种水平,我给他们讲课,他们听得懂吗?”
英国一家老牌出版社也不知从什么渠道得知钱钟书有一部写满了批语的英文大辞典,他们专门派出两个人远渡重洋,叩开钱府的门,出重金请求卖给他们。钱钟书说:“不卖。”与钱钟书签署了《围城》版权协约的美国好莱坞片商,多次盛邀钱钟书夫妇时间方便时做客观光,随便吃住,或监督影片制作,他们都摇头婉拒。他说:“我现在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
更使杨绛好笑的是钱钟书一辈子开不了钱庄。有同事找他借钱,他问:你要借多少?答:一千。钱钟书说:“这样吧,不要提借,我给你五百,不要来还了。”同一个人两次来借,他还是如法炮制,依旧对折送人。他当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期间,给他开车的司机出车撞伤行人,急切中找钱钟书来借医药费。他问:“需要多少?”司机答:“三千。”他说:“这样吧,我给你一千五,不算你借,就不要还了。”
凡进过钱钟书家的人,都不禁惊讶于他家陈设的朴素。沙发是用了多年的旧物,多年前的一个所谓书架,竟然是四块木板加一些红砖搭起来的。没有人能弄明白钱钟书究竟看过多少书,但那时他家里却几乎没有书。据说犹太人认为把知识的财富装进脑子里,比置办什么财产都划算、安全,钱公馆主人则有过之而无不及。钱钟书曾指着孔方兄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                                    
(摘自《魔镜里的钱钟书》)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了”这句话体现了钱钟书性格的独特的一面,以及人们对钱钟书的缅怀与尊敬。
B.钱钟书在人们心目中留下扑朔迷离的形象,如偶露一麟半爪的云中之龙,这是由他的独特的个性所致。
C.钱钟书认为自己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这句话形象地说出他的文化思想根植于中国的土壤,不愿出国的心意。
D.钱钟书在经济陷入困顿的时候,为了养家糊口,也不得不在文稿里掺进一些东西,增强作品的可读性,为此他创作了通俗易懂的《围城》。

E.钱钟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的发言,充满机智,出口成章,似乎不是在发言,而是在表演,意在说明钱钟书很有演讲才能。
文中是从哪些方面来写钱钟书的?请简要分析。
                                                                                                        
文中是如何表现钱钟书是一位“精神贵族”的?请简要分析。
                                                                                                         
文章结尾,钱钟书曾指着孔方兄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请结合全文,联系现实,探究名家与金钱的关系。(8分)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知识点: 实用类
登录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相关试题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方岩纪静
郁达夫
①方岩在永康县东北五十里。岩下街,在方岩的脚下。
②从岩下街起,曲折再行三五里,就上山;山上的石级是数不清的,密而且峻,盘旋环绕,要过一个钟头,才走得到胡公庙的峰门。
③胡公名则,字子正,永康人,宋兵部侍郎,尝奏免衢婺二州民丁钱,所以百姓感德,立庙祀之。至于我们的不远万里,必欲至方岩一看的原因,却在它的山水的幽静灵秀,完全与别种山峰不同的地方。
④方岩附近的山,都是绝壁陡起,高二三百丈,面积周围三五里至六七里不等。而峰顶与峰脚,面积无大差异 ,形状或方或圆,绝似硕大的撑天圆柱。峰岩顶上,又都是平地,林木丛丛,簇生如发。峰的腰际,只是一层一层的沙石岩壁,可望而不可登。间有瀑布奔流,奇树突现,自朝至暮,因日光风雨之移易,形状景象,也千变万化,捉摸不定。山之伟观,到此大约是可以说得已臻极顶了吧?
⑤从前看中国画里的奇岩绝壁,皴法皱叠,苍劲雄伟到不可思议的地步,现在到了方岩,向各山略一举目,才知道南宗北派的画山点石,都还有未到之处。在学校里初学英文的时候,读到那一位美国清教作家何桑的大石面一篇短篇,颇生异想,身到方岩,方知年幼时少见多怪,像那篇小说里所写的大石面,在这附近真不知有多多少少。我不曾到过埃及,不知沙漠中的Sphinx比起这些岩石来,又该是谁兄谁弟。尤其是天造地设,清幽岑寂到令人毛发悚然的一区境界是方岩北面相去约二三里地的寿山下五峰书院所在的地方。
⑥北面数峰,远近环拱,至西面而南偏,绝壁千丈,成了一条上突下缩的倒覆危墙。危墙脚下,离地约二三丈的地方,墙角忽而不见,形成大洞,似巨怪之张口,口腔上下,都是石壁,五峰书院,丽泽池,学易斋,就建筑在这巨口的上下腭之间,不施椽瓦,风雨莫及,冬暖夏凉,而红尘不到。更奇峭者,就是这绝壁的忽而向东南的一折,递进而突起了固厚、瀑布、桃花、覆釜、鸡鸣的五个奇峰,峰峰都高大似方岩,而形状颜色,各不相同。立在五峰书院的楼上,只听得见四周飞瀑的清音,仰视天小,鸟飞不渡,对视五峰,青紫无言,向东展望,略见白云远树,浮漾在楔形阔处的空中。一种幽静、清新、伟大的感觉,自然而然地袭向人来;朱晦翁,吕东菜,陈龙川诸道学先生的必择此地来讲学,以及一般宋儒的每喜利用山洞或风景幽丽的地方作讲堂,推其本意,大约总也在想借了自然的威力来压制人欲的缘故;不看金华的山水,这种宋儒的苦心是猜不出来的。
⑦初到方岩的一天,就在微雨里游尽了这五峰书院的周围,与胡公庙的全部。庙在岩顶,规模颇大,前前后后,也有两条街,许多房头,在蒙胡公的福荫;一人成佛,鸡犬都仙,原是中国的旧例。胡公神像,是一位赤面长须的柔和长者,前殿后殿,各有一尊,相貌装饰,两都一样,大约一尊是预备着于出会时用的。我们去的那日,大约刚逢着了废历的十月初一,庙中前殿戏台上在演社戏敬神。台前簇拥着许多老幼男女,各流着些被感动了的随喜之泪,而戏中的情节说辞,我们竟一点也不懂;问问立在我们身旁的一位像本地出生、能说普通话的中老绅士,方知戏班是本地班,所演的为《杀狗劝妻》一类的孝义杂剧。
(摘编自《郁达夫文集》第三卷)
[注]①清教:欧洲宗教改革时期在英国出现的一支新教教派,提倡节俭、勤奋的进取精神。②何桑,今译纳•霍桑。③Sphinx,斯芬克斯,古埃及的狮身人面像。④废历,即是阴历。
下列对作品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介绍了胡公的事迹,当地百姓对胡公爱戴有加,建立庙宇祭祀他,胡公庙也成为方岩一个很重要的旅游景点。
B.第④段描写了方岩附近山势的特点,峰顶与峰脚的面积差不多大 ,构成撑天圆柱体,峰岩顶上,又都为平地。
C.第⑤段说方岩的山水比南宗北派的画画和外国小说里描绘的大石面还要美,但和埃及的Sphinx相比则有所不如。
D.第⑦段写了演社戏敬神的场景,意在表明当地人受到胡公的庇佑,生活富足,但并没有很好继承胡公文化的精华。

E.散文的语言清丽典雅,多用比喻的手法,喻体新奇独特,恰当使用烘托手法,写景状物可谓描摹入微、曲尽其妙。
第③段中的划线句子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请根据文本,探析为什么五峰书院要建在悬崖绝壁之上?

阅读下面《故都的秋》选段,完成文后各题。
①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②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③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如何理解“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
第一和第二段之间采用的修辞手法是什么?请加以赏析。
“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在颜色选择上,作者有怎样的审美取向?为什么?
题目为什么不直接以“北平的秋”为题?

阅读下面《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选段,完成文后各题。
因为马克思首先是一个革命家。他毕生的真正使命,就是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参加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及其所建立的国家设施的事业,参加现代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正是他第一次使现代无产阶级意识到自身的地位和需要,意识到自身解放的条件。斗争是他的生命要素。很少有人像他那样满腔热情、坚忍不拔和卓有成效地进行斗争。最早的《莱茵报》(1842年),巴黎的《前进报》(1844年),《德意志—布鲁塞尔报》(1847年),《新莱茵报》(1848—1849年),《纽约每日论坛报》(1852—1861年),以及许多富有战斗性的小册子,在巴黎、布鲁塞尔和伦敦各组织中的工作,最后,作为全部活动的顶峰,创立伟大的国际工人协会,——老实说,协会的这位创始人即使没有别的什么建树,单凭这一成果也可以自豪。
正因为这样,所以马克思是当代最遭忌恨和最受诬蔑的人。各国政府——无论专制政府或共和政府,都驱逐他;资产者——无论保守派或极端民主派,都竞相诽谤他,诅咒他。他对这一切毫不在意,把它们当作蛛丝一样轻轻拂去,只是在万不得已时才给以回敬。现在他逝世了,在整个欧洲和美洲,从西伯利亚矿井到加利福尼亚,千百万革命战友无不对他表示尊敬、爱戴和悼念,而我敢大胆地说:他可能有过许多敌人,但未必有一个私敌。
他的英名和事业将永垂不朽!
马克思为什么是当代最遭忌恨和最受诬蔑的人?请结合上文分点加以回答。
“他对这一切毫不在意,把它们当作蛛丝一样轻轻拂去”,有的版本用“轻轻抹去”,你主张用哪一个词?请简述理由。
揣摩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他可能有过许多敌人,但未必有一个私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论剑赵文辉
仗剑者心高,再能抚琴,就更气傲了。楼兰王便是如此。他有一手精湛的剑术,从未逢过对手。而他引以为荣的,还是自己的琴艺。皇宫内外,再好的琴师在他面前,都会韵律错乱抚琴不成。他此次动身去中原,为的是找一个叫钟玉的朋友,这个朋友能帮他找到一个在他面前不会乱弦的人。更让楼兰王向往的是,这位琴师剑术卓绝,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人称剑圣。楼兰王一直因为找不到可以较量的高手而苦恼,这下好了,有琴又有剑。他为此而心切,一路上累死三匹快马。
钟玉把楼兰王安顿好,说我给你说说这位琴师吧。琴师乃一村夫,喜欢在山林中盘桓,和百鸟为友。有一次,琴师路过一个小山庄,见一老妇人在烧火煮饭,柴火燃烧,传出劈里啪啦的声音。琴师驻足片刻,忽然跑到妇人面前,急速从灶中取出一截儿桐木,在地上用脚踩灭了火,然后掏出一把银两,将这截儿桐木买了去。琴师听火烧的声音,便知道是一根上好木材,于是请工匠制成一把琴,声音果然美妙极了。琴师于林中拨弦,百鸟竟齐来和唱。但琴尾是焦的,琴师就将琴名命为“焦尾琴”。
楼兰王笑曰:“虚也,虚也。”又问:“剑技如何?”钟玉答:“他与人较量从未用过剑,以竹片代之,却还是失手伤过三人,亡一人。亡者并无伤口,原来是剑气所致。”楼兰王摇头,心里却迫切得很,催钟玉引琴师一见。
琴师抱“焦尾琴”来到钟玉府上。侍人引琴师上客厅,钟玉和楼兰王已备下水酒。琴师穿越花径,忽听客厅内琴声传出,便停下来。是一曲《阳春白雪》,刚刚雪融而闻水声。琴师听着听着,忽然脸色大变,对侍人说:“这音乐中暗藏杀心,为什么呢?”言罢回身便离开钟府。
侍人报告了钟玉,钟玉不信,策马追赶。琴师坚决不回,说抚琴之人已动杀心,自己剑道虽可自卫,却不愿以身践之,与一小人匹敌。钟玉没办法,只好打马回去,如实告诉了楼兰王。
楼兰王本想用自己的琴声挫一下琴师的威风,之后再与他比个高低,不想却发生了这等事。钟玉问楼兰王:“你真想……”楼兰王摇头:“我岂是那般心胸狭窄之人?”钟玉不明白:“那是为什么?”楼兰王将一杯水酒饮了,放杯的一瞬间恍然大悟:自己刚才弹琴时,见窗外矮槐上一只螳螂正对着一只鸣蝉,蝉将去还没有飞起,螳螂忽进忽退,迟迟不肯出击。自己担心蝉飞跑,想让螳螂出击捕蝉。楼兰王把刚才的一幕讲给钟玉听,钟玉呆了:“这难道就是杀心形于声音?”
楼兰王满脸愧色,长叹:“三十年磨炼,不及一村夫啊!”叹毕,他猛然抽出长剑,将从塞外带来的那把名琴断为两截儿。
之后长啸一声,将手中长剑掷向浩浩长空。
(选自《四川文学》2003年第5期)
下列对作品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钟玉在作品中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楼兰王知道琴师,是通过他介绍;琴师拒绝与楼兰王见面,也是通过他转述。
B.“林中拨弦,百鸟竟齐来和唱”,塑造了一个志趣高洁风雅,琴艺精湛超凡,悠游于山野的高人形象。
C.小说写琴师“与人较量从未用过剑,以竹片代之”,是为了表现他的剑术卓绝,恃才而傲。
D.因为楼兰王对琴师已动杀心,邀请琴师比试其实是一场阴谋,所以他弹奏的《阳春白雪》暗藏杀心。

E.小说以断琴掷剑结尾,与楼兰王出场时的霸气十足对照,通过情节突转产生戏剧性效果,耐人寻味。
文中插叙“焦尾琴”的来历有何作用?
楼兰王并未与琴师见面就自叹不如,他有哪些方面不及琴师?请根据小说探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习题。
有一种情感叫沉浸
朱以撒
①又一杆毛笔走到了使用的尽头,锋残毫损。我照例把它投入书桌里边那只大笔筒里。那只笔筒已经搁置了许多这一类毛笔——当它们不再被使用时,就没有什么价值,理应废弃,我想起隋人智永,许多用过的烂笔头珍惜地集中着,庄重地埋了起来,名曰笔冢,一定有一种感情附着于上。笔筒里这些旧笔,时日长了落满了灰尘,蜘蛛在上边爬过,牵起网络,旧笔储存了我生命曾经走过的那一段过程,或者说,许多时光在毫端的挥洒中过去了。
②旧物,失去使用价值之后依然不忍舍弃,准是另一种价值开始了它的旅程。
③周六的早晨,又一次站在建溪畔。已经有些寒意,建溪流过的这个小城,永远是水气迷蒙,潮气华滋,颓废的古城墙上爬满了绿色的藤本植物。在这夏日的枯水时节,建溪缓缓地流,和梅雨时的汹涌气势已经不同。此时,我面对着它,按说是没有太多特色可供描绘,只是一条闽江的支流有这么一个名字,却远远超过了我对于河流本身的想像。老人说,建溪不是一条河,而是一个人,是一位宛如青衣的女子。青衣?多么美的一个人物,幽怨、哀婉、凄美。静观这条溪的眼光如水,忽地听到旁边一位姑娘用食指指着波光粼粼对着男友叫道:“看,我的衣服在溪水中是青色的”,心弦莫名地弹了一下。
④一座熟悉的城墙拆毁了,一条熟悉的街巷消失了,对于拥有体验并一直习惯地享用它的文化气息的人,不论书生艺人,还是引车卖浆者,都会有一种莫名的空洞。至少,他们不能在清晨聚会一起松动筋骨,叙一叙寻常百姓的小小乐趣。后来,不伦不类仿欧式的建筑耸立起来,内心的空洞却丝毫没有填上。一个独到的城市,是由久居其间的居民行止来体现的——说话的口气、神情还有动作.他们被老城市的气息熏染着,老城市成了一个巨大的储存器,储存着浓郁的民风、礼仪;街巷、门楣、梁,匾额透露着和居住者同样的情调。而新兴城市是多元的,没有一种和谐的秩序,需要很长久的磨合,人和城市才能交融如水乳。
⑤一本书,一本帖,时间长了,外表的品相卷了毛边,掉了封皮,里边任我随意地画了许多记号,随手翻,就到了我要的那一页,想看的那个字。一本簇新的书就没有这般便利,它停留在陌生状态上,像一匹野马,没有被骑手驯服,书页边缘带着机器切割的锋利和油墨的味道。没有翻动,生分得生出一段距离。一次又一次翻动,甚至卷起、袖起,随主人走天下。带着温度的手指时常指动,它温顺起来。边角的锋棱磨钝,品相越来越老,蕴涵越来越多,手泽、目光、笔迹,甚至有一次不小心掉落在泥泞里。有的书的观念的确改变了我,同时我也把一些不愿苟同的意思标明在空白处,构成另一个走向。这样,待我翻到它老了时,渗透了我太多的精神。一些旧书让人痴迷地收藏,就融入了阅读者这一部分情调。
⑥纸本太经不起折腾了。但也是这种最柔弱的纸,薄如蝉冀地承栽起沉重无比的文字——那些性命攸关的生死状、家庭纠葛的契约、情爱的表白,都由一纸墨气固定下来,像一位稚嫩孩童挑起千斤重担,还不让她松懈下来。没有哪一片纸的存在不受剥蚀。纸质酥了,干脆了,字迹一脸沧桑,却不会淡去。这时,真怕有人不慎失手,字迹随纸裂为碎片。这样的纸片,尺牍大小,沉重千钧。家庭的后人对先人的认识,包括感恩或怨恨,大都缘于这些纸片。没有这些纸片的人,回忆先人,满目空洞。我十分感慨保存完好的家庭,从一代一代文字的积累中,见出一个家庭的悠久;从昏黄的纸色中,展开寂寥广大的世界,任想象去填充。其实,一张能够幸运躲过战乱、水火、迁徒磨难的纸,即便空白,也是一个幽深的海。
⑦时间一直向前,像不停歇下来的马车,奔走中崭新的车厢成为陈旧,盛满过往的陈渣。每个人在面向前方的同时,另一方面正对着过去,感受着旧物,牵挂着旧事——时光宛如青衣,她没有消逝,正是由于她的韵味,真切地沉浸在遥远之处。
(选自《朱以撒散文精选》,有删改)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第①段中,作者之所以会想起智永“笔冢”的故事,是因为他与智永一样,对旧笔充满了深厚的感情。
B.作者讲述故乡建溪与青衣的怀想,主要是为了表现故乡的古老神秘,以及作者对故乡的热爱。
C.“旧物,失去使用价值之后依然不忍舍弃,准是另一种价值开始了它的旅程”这句话承上启下,并引出主题,突出旧物的另一种价值。
D.第⑥段“一张能够幸运躲过战乱、水火、迁徙磨难的纸,即便空白,也是一个幽深的海。”此句“是一个幽深的海”运用拟人的手法,说明纸所承载的意思人类永远是无法读懂的。

E.最后一段作用在于篇末点题,意味隽永,点明虽时光流逝,但那些旧物不会消失,它将转化成情感,长久地留在人们的精神中。
文章题目是“有一种情感叫沉浸”, 这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情感?从本文来看,作者沉浸在哪些旧物和旧事中?
文章第④段写老城市和新城市,它们各有什么特点,作者写它们有什么用意?请分析。

Copyright ©2020-2025 优题课 youtike.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4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