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粗鄙的暴发户审美充斥着我们的社会
冯骥才
在北欧,尤其是奥斯陆的大街上,你会感到城市有一种非常舒服的整体性。它没有历史与现代的断裂与分离,而是和谐地浑然一体。这不仅是建筑外部,连建筑内部乃至家具风格也是一样。今天的他们依旧喜欢用新鲜的原木把屋顶装饰得像昔时的农舍,喜欢木头立柱,喜欢没有花纹雕饰的桌椅,喜欢用光洁的木板组合起来的衣柜与书架;但这不是不动脑子地去模仿传统,而是加进去一种后工业时代崇尚的简约美与现代科技能力包括精细的切割与抛光的技术,而使其成为现代审美中一种自己的文化主体元素。他们已经成功地将自己即北欧传统审美的简朴转化为现代审美的简约。
中国就麻烦多了。自汉唐以来,中原汉文化的审美似乎一贯而下。特别是明代的审美雍容大气、敦厚沉静,从中可以清晰看到汉之博大与唐之沉雄。然而到了清代,入主中原的满族皇帝们对生活文化表面化奢华的欲求,驱使整个社会的审美发生变异。特别是乾隆盛世,审美的繁缛与炫富感走到极致,完全脱离传统审美的厚重与含蓄。可是到清代中期之后,国力的衰败便使这种奢华的追求无法企及而日渐粗鄙,审美能力和审美标准遭到破坏。此后则是外来文化的冲击,以及在“不爱红装爱武装”时代,国民的美育和审美品格已不被提倡。当整个社会由传统的农耕社会转向现代的工业社会时,我们已经无所依据和无所凭借。社会审美像没头苍蝇乱撞。或是呆头呆脑的仿古,或是跟着洋人亦步亦趋地做“现代秀”。如何在审美上从传统向现代过渡,成了当代文化的大难题之一。没有现代审美,也就提不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文化。
而北欧人从传统到现代的审美过渡,不是听凭自然,稀里糊涂地完成的。我想它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经过知识界,即建筑界、艺术界、设计师等长期的创造性的努力与探索。另一方面则是公众的认可。因为,只有成为集体审美,才是一种时代的文化特质。
然而,我们至今还没有把美育列入素质教育;还有,知识界的努力是重要的关键。如果我们只去克隆舶来的“现代”,或者在传统中找卖点,我们自己的现代审美则无法建立起来。我很欣赏奥运会中的中国印、祥云和开幕式中“画卷”的设计,这是一种积极和精心的努力。当然,还嫌太少,还只是在设计范畴的个别成功的范例,更大的文化问题是我们的现代审美。而这种时代审美是不会自动转换与完成的。如果现代文化建立不起来,留下的空白一定会被商业文化所占据。就像当前充斥我们社会的粗鄙又浮躁的“暴发户审美”。   (有删节)
下列关于“暴发户审美”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暴发户审美”在清代已经出现,入主中原的满族皇帝们对生活文化表面化奢华的欲求,造成了整个社会的审美发生变异。
B.到乾隆盛世时的“暴发户审美”,表现在极度追求审美的繁缛与炫富感,使中原汉文化传统审美的厚重与含蓄荡然无存。
C.整个社会由传统的农耕社会转向现代的工业社会,必然造成国民的美育和审美品格不被提倡,从而出现“暴发户审美”。
D.“暴发户审美”表现在没有自己的时代社会审美,要么仿古,在传统中找卖点,要么跟着洋人亦步亦趋地做“现代秀”。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北欧城市的历史与现代浑然一体,有一种非常舒服的整体性。这表现在城市建筑的外部、内部以及家具风格上。
B.北欧人使传统成为现代审美中一种自己的文化主体元素,已经成功地将自己传统审美的简朴转化为现代审美的简约。
C.到了清代中期之后,国力逐步衰败,对生活文化表面化奢华的欲求无法达到,审美能力和审美标准遭到了破坏。
D.北欧人从传统到现代的审美成功过渡一方面来自知识界长期的创造性的努力与探索,另一方面来自公众的认可。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

A.我们现在如果到北欧旅行,在繁华的都市中还能看到像农舍一样的屋顶,房子里还有很多没有使用油漆的器具。
B.把文化古迹一概拆除,大干快上,或者一味保守,甚至以“保护文化遗产”为名,建一些不伦不类的“古迹”,这两种极端都是有问题的。
C.清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和建国后一段时期以及我们现在的社会,审美观念是不同的,看来审美跟时代的崇尚有关。
D.奥运会中的中国印、祥云和开幕式中“画卷”的设计表明,中国的知识界做出了杰出努力。未来粗鄙又浮躁的“暴发户审美”必然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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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麻雀
钱老是全国的知名作家。钱老应邀到我们这座小城来讲课。
几个文学圈的朋友一合计,要单独请钱老吃顿饭,而且让钱老吃舒服些。
到哪里去吃呢?大家犯了难。像钱老这样国内国外到处去的,啥东西没吃过呀?最后,我建议:“要不上山吧,吃点儿野味。”
于是,我们便上山。
看得出来,钱老非常高兴。山上空气新鲜,景色也不错。
开始上菜了,先上的是清一色的野菜:苦菜、薄荷、花椒芽、山楂芽等。每上一道菜,钱老都说:“好,都是真正的绿色食品。”
大家也高兴了。
我说:“钱老,还有一道菜,你吃了肯定说好。”
“是吗?”钱老的胃口被吊起来。
一会儿工夫,那道菜上来了,是这个山村小店最有特色的菜——炸麻雀。那麻雀炸得颜色焦黄,上面略撒胡椒、孜然等调料,隔老远就能闻到那种喷喷的香味。嚼起来酥软香脆,让人回味无穷。
“钱老,您尝尝。”我拿起筷子。夹一只给钱老。
“这是什么?”
“麻雀,真正的山里麻雀。”
没想到钱老的脸色倏然大变!
钱老果断地说:“把它撤掉!”
大伙儿都愣了!
一位朋友笑笑说:“钱老,您是不是觉得咱们吃这个破坏了生态平衡?其实,山里的农民都在谷子地里竖起草人吓唬麻雀,这东西太多,太能糟踏庄稼了。”
钱老没说话,却把袖子挽起来。我们清晰地看到他的胳膊上起了红红的好几片。
钱老竟然一见麻雀就浑身过敏!
我有个朋友一看到蚂蚱、蝎子,就浑身过敏。但我还没听说过一见麻雀也那样的。我赶紧把那盘炸麻雀端下去了。
过了好一会儿,钱老缓过劲儿来了。他为刚才的失态表示了歉意,并给我们讲了个故事。
——那是个你们这种年龄都了解的年代。那时候,我还是一所中学的校长,因为发表过一些论文,很快就被“掀翻在地”了。我和几个老同志被关在一间黑屋子里。那些曾经听过我的课的学生,想起来便把我们轮流提出去,做专场批斗或陪斗。那滋味儿不好受啊!但比关在屋子里还是强多了,自由多了。我们几个人在那间屋子里,不敢说话,不敢交流,就那么闷闷地坐着,默默地背“语录”。
对于我们来说,这种日子真是枯燥啊!
有一天,枯燥无味的气氛突然被一个小动物打破了,从窗子上飞进来一只小麻雀!那小东西兴许一飞进来就感觉到了屋里空气的沉闷,它拼命地想飞出去,可进来容易飞出去就难了。有好几次它都撞到窗棂子上,差点儿掉到地面上。
我们几个不敢动,但眼睛却随着那只麻雀的飞动来回移动。
这种状况很快被守在外头的人瞧见了。
有个胳膊上戴箍的学生走进来。
他皱着眉头瞧了瞧那只小麻雀,然后又瞧瞧我们。我在他的眼睛里面捕捉到了一丝闪亮。
他下了命令:“逮住它!”
我们几个得了这命令,开始动手。想想看,几个学者、专家开始在一间屋子里逮麻雀,这本身就富有戏剧性。但那时候,我们觉得高兴,干这个总比闷在那里强多了。
麻雀最后落在了对物理学颇有研究的高老手里。
高老捏着那只麻雀,几乎是小跑来到那个下命令的学生面前,高兴地说:“逮住了!”
那个学生把麻雀拿在手里,端详着。那个小生命哆嗦起来。
端详它的人突然笑了。
他面向高老,轻轻地说:“你吃了它!”
钱老讲到这里,就用双手把脸捂住了。
钱老说:“屋子里所有的人都呆在那里。我们看到高老的手哆嗦起来,高老把麻雀接过来,眼睛盯着那只可怜的麻雀,突然,就向嘴里塞去……”
我们几个马上就把眼睛闭上了。我们仿佛听到了一种很残忍的叫声……
钱老把头深深地埋下去,身子剧烈地扭曲着,再抬起头来,已泪流满面。
我们好久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选自宗利华小小说集《租个儿子过年》)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小说情节虽然简单,但却一波三折,尤其是结尾安排得出人意料,但给人震撼之余却也让人觉得过于夸张,有违人性的基本常识,不合现实。
B.刚开始,钱教授“非常高兴”并且“胃口被吊起来”,但是一看到麻雀竟然“脸色倏然大变”,甚至过敏。这种反常的表现制造了悬念感,引起读者阅读兴趣。
C.小说以钱教授为叙述观察视角.讲述了自己“文革”时有关麻雀的悲惨经历,揭示了黑暗时代人们对生命的漠视、对人格尊严的践踏等人性的扭曲与丑恶。
D.小说结尾解释了前文钱教授反常表现的原因,高老逮到麻雀很高兴时,那个“学生”让老师把麻雀吃下去,给人强烈的震撼。这样的结局出人意料,但在那个畸形的年代是有可能的。

E.小说中曾两次提到吃麻雀,一次是人们餐桌上见到的油炸麻雀,一次是钱教授讲述的故事中的吃麻雀,前者说明人们普遍缺乏对生命的尊重意识,后者突出“文革”对人的尊严的漠视。
小说题为《麻雀》,请分析小说中“麻雀”在结构和内容两方面的作用。(6分)
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胳膊上戴箍的学生”的形象特点。(6分)
小说中“我们”在听完钱教授的故事后,很显然受到极大的心灵震撼,以致“好久都说不出一句话来”。请结合文章内容,试分析当时“我们”的内心感受。(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诗经》原来是诗,不是“经”,这在咱们今天是很明确的。但在封建社会里,诗三百篇却被尊为“经”,统治阶级拿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从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诗三百篇是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这些乐歌一方面用于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当作仪式的一部分或娱乐宾主的节目。另一方面则用于政治、外交及其他社会生活,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其作用和平常的语言差不多,当然它更加曲折动人。例如周代有一种“献诗陈志”的做法,当一些人看到国君或者同僚做了什么好事或坏事,就做一首诗献给他们,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还有人由于个人遭受冤屈或不幸,也往往通过诗来发泄和申诉。应该说明,“献诗陈志”是要通过乐工的演唱来献给君上或同僚的,所以卿士“献诗”总和“瞽献曲”或“瞍赋”、“矇诵”并提。
在人民群众的生活里,诗歌也常用于表情达意,例如《诗经·邶风·新台》和《诗经·秦风·黄鸟》等,都是针对具体的现实问题而发的。古代史传中还有一些不在三百篇之内的“徒歌”,例如《左传·宣公二年》记载宋国将军华元被郑国人捉了去,后来逃回来,人民讥笑这位败军之将,做了一个歌儿对他唱。这样的歌,从性质上说和“献诗陈志”没有什么分别。不过士大夫献诗,是特地做了给乐工唱的;庶人的作品则先是在社会上流传,给采访诗歌的人收集去了,才配上乐曲,达到统治阶级的耳中。
在外交宴会等场合,宾主各方往往通过“赋诗”来表达愿望和态度。“赋诗”时点出现成的诗篇,叫乐工们演唱,通过诗歌的问答,了解彼此的立场,这就叫“赋诗言志”。这种“赋诗”往往不管原作本身的内容和意义,仅仅是把赋诗者的观点和愿望寄托在诗中某几句之上,来作比喻或暗示,所以是一种典型的断章取义。《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记晋侯为了卫国一个叛臣的缘故,把卫侯羁押起来,齐侯和郑伯到晋国去说情,郑国的子展就赋《诗经·郑风·将仲子》一诗。《将仲子》本来是一首爱情诗,这当中有“人之多言,亦可畏也”的话,是说女的爱着男的,又怕旁人说闲话;子展却借用来说,晋侯纵然有理由,但“人言可畏”,别人看来总是为了一个叛臣。
诗三百篇到了孔子的时代,由于新声代替古乐,造成了诗与乐的分家,诗也就由乐歌逐渐变为纯粹的语言艺术了,“赋诗”、“献曲”也不大见到了。诗三百篇在社会上的实际用途缩小了,封建士大夫就逐渐把诗的意义和封建教化的原则联系起来。比如公孙丑问,《伐檀》诗中,为什么君子不耕而食?孟子回答道:“国君用了他,就得到安富尊荣;子弟信从他,就学会孝悌忠信。君子不劳而食,还有谁比他功劳更大呢?”封建统治阶级就是这样“以意逆志”,最后把诗尊为“经”。直到五四运动以后,这部伟大的诗集才冲开了各种乌烟瘴气,在思想和艺术上放射出夺目的光辉。
(摘编自中华书局“知识丛书”金开诚《诗经》)
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诗经》中的作品原来是普通的诗歌,并没有深刻的含意,但是封建统治阶级却把它尊为经典,用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B.在春秋中叶以前,诗三百篇曾经作为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成为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的一部分仪式或娱乐宾主的节目。
C.所谓“献诗陈志”,一种情况是指卿士通过贡献诗歌,向国君或同僚陈述自己的心意,以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
D.在古籍记载中,卿士“献诗”经常和“瞽献曲”、“矇诵”等一起出现,是因为卿士做诗以后,总是通过乐工的演唱来呈献。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宋国人民讥笑败军之将华元的诗歌,也是用来作为表情达意的工具,所以从性质上说,跟卿士的“献诗陈志”没有什么不同。
B.古人在“赋诗言志”时所言的志,往往不为原诗所具有,而是赋诗者采用断章取义的办法,寄托在诗中某些句子之上的。
C.子展借用《诗经·郑风·将仲子》“人之多言,亦可畏也”一句话,他的意思是叛臣的一面词令人担心,请晋侯不要听信。
D.到孔子时代,新音乐逐渐兴起,古乐逐渐失传,由此造成诗与乐分家,《诗经》也就变成纯粹的语言文学作品,而与音乐无关了。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的政治、外交和其他社会生活中,《诗经》被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往往能收到平常语言所无法达到的效果。
B.上古时候,人民群众的作品如果给采访诗歌的人收集去了,就可能进入诗三百篇中,不然则仍然是没有曲调的“徒歌”。
C.古人在“赋诗言志”时采用的都是现成的诗篇,其含意大家都清楚,所以能够通过诗歌的来回问答,了解彼此的立场。
D.孟子解释《伐檀》说,君子使国君得到安富尊荣,使子弟学会孝悌忠信,所以君子可以不劳而食。这就曲解了《诗经》的原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亦雅亦俗汪曾祺
黄 波
买到汪曾祺的两本小书,都是山东画报出版社在汪氏逝世后出版的,一为《文与画》,收录其关于国画的文字,并配有他自作的画;二为《五味》,均为谈吃的美文。其实汪氏小说集散文集舍中均有购藏,这次再度解囊,实在是这两本小书装帧精致,开本小巧,也便于把玩。在开始回暖的阳光下,不带任何功利目的地随便翻翻,我突然想起,汪先生的诞辰(3月5日)就要到了。
我不懂文学,当代作家作品寓目者极少,而汪曾祺是这极少数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可是说到喜欢的理由,一时又无从置答。喜欢其文字的清和雅?喜欢他于文字中透露的那种仿佛不经意的淡淡的情致?……好像是,又好像不完全是。这回重读的汪曾祺作品,均非其专攻所在,不过是其创作之余事,居然对上面这个连自己也茫然的问题若有所悟。
汪曾祺谈吃,一点儿也不气派。拌菠菜、干丝、豆汁儿、芸豆……都是家常物什。他自己婉辞“美食家”的桂冠时,即以此为谦谢的理由,说:“大菜,我做不了。我到海南岛去,东道主送了我好些鱼翅,我放在那里一直没有动,因为不知道怎么做。”不喜“大菜”,只好“小菜”,这本系文人故习,犹如作诗不能露出富贵气一样。著有《随园食单》的清代诗人袁枚在一封书信中就说:“饮食之道不可以随众,尤不可以务名。燕窝、海参,虚名之士也,盗他味以为己味。”他讥讽为世人所艳称的“燕窝、海参”为“虚名之士”,正和汪曾祺把“鱼翅”轻轻抛在一边如出一辙。不过,文人的这种习性也要拿捏得恰到好处才行,否则,过犹不及,容易显出几分矫饰的味道,像袁枚就多少有一点,因为我们很难想象,时不时要在显贵府上打秋风的他,会一心把那张馋嘴放在家常小菜上。而汪曾祺不同,他一下笔,我们就知道,这些小东西,他是真喜欢。饮食一道,汪曾祺嗜好从选料、收拾到调配、下厨,都不假手外人,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享受到的不仅是食之味,更是食之趣,而他通过那些淡淡的文字,又把这种趣味传递给了我们。所以,简直没有资格上餐桌的拌萝卜丝,在他手里和眼里竟是这般精致,“小红水萝卜,南方叫‘杨花萝卜’,因为是杨花飘时上市的。洗净,去根须,不可去皮,斜切成薄片,再切为细丝,愈细愈好。加少糖,略腌,即可装盘,轻红嫩白,颜色可爱。”黄瓜皮在他那里也是下酒的佳品,“黄瓜切成寸段,用水果刀从外至内旋成薄条,如带,成卷。……扦瓜皮极脆,嚼之有声,诸味均透,仍有瓜香。此法得之海拉尔一曾治过国宴的厨师。一盘瓜皮,所费不过四五角钱耳。”“嚼之有声”四字真是妙极!世间老饕甚多,不知道有多少还会于大快朵颐中细品那一记脆声?
汪曾祺作画,他自己说“无师法”,只是“瞎抹”,也许近于事实,因为他原无意在画家中争一席地。汪氏之画是真正的“写意”,略有一点构思,便信手挥洒,不过事经营,不刻意求工,逸笔草草,以抒其意。这也不算稀奇,大体还是传统文人画的路子。值得注意的,是其入画的对象,大蒜,红萝卜,扁豆花,盘中的一尾鱼,完全的生活化平民化。齐白石的画,间有乡野小品,但像汪曾祺这样主要地、大规模地以日常物事入画,似不多见。
汪曾祺文与人的风格还是他自己的文字说得最为到位。“做菜的乐趣第一是买菜,我做菜都是自己去买的。……我不爱逛商店,爱逛菜市。看看那些碧绿生青、新鲜水灵的瓜菜,令人感到生之喜悦。”有不喜欢汪曾祺的人讥讽他像遗老,可谁曾见过“爱逛菜市”、在买菜中体味“生之喜悦”的遗老?是的,汪曾祺雅,但他更是俗的,他对世俗生活的热爱,装是装不出来的。
汪曾祺让我想起两个古代文人,就是陶渊明和苏东坡。他们身上的一个共同点,我以为可用一句话概括,即“士大夫的趣味,平民的情怀”。陶、苏的风雅自不消说得,而同时他们与世俗的亲近也是真诚的。邻居杀只鸡邀陶渊明同享,他会乐不可支地写一首赴席的好诗;坡翁街头听人谈鬼,说咱们姑妄谈之姑妄听之。这样的文人,既耿介清高,又让我辈平民可亲可感。汪曾祺继承的,正是陶渊明和苏东坡的余韵。我们看他的小说和散文,抒情节制,也不刻画大奸大恶,更不以污秽的东西入文,其矜持颇近于传统美学所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是典型的士大夫的审美趣味,而现在我们通过《文与画》和《五味》所看到的,则是一个世俗化、平民化的汪曾祺。“士大夫的趣味,平民的情怀”,这可说是中国文人的一种很好的传统。但时至今日,我们不得不想一想,应该如何使这样的传统不致消失了。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作者买到汪曾祺的两本小书,一为《文与画》,二为《五味》。原因是这两本小书装帧精致,开本小巧,也便于把玩。
B.作者喜欢汪曾祺是缘于他文与人的风格:其文字清新,且透露出那种仿佛不经意的淡淡的情致;其人雅,但更是俗——真正热爱世俗生活。
C.汪曾祺喜欢从菜市选料如萝卜、黄瓜、鱼翅类,一直到调配、下厨的全过程都独自完成,从中享受做菜的趣味和菜的滋味。
D.汪曾祺自称作画“无师法”,只是“瞎抹”,但从他画的对象和“写意”的风格来看,他的画是雅致的,其创意似不多见。

E.汪曾祺为文,体现出传统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审美趣味,其选材不写大奸大恶、污秽之物,抒情节制,而让平民可亲可感。汪氏如陶渊明、苏轼一样有“士大夫的趣味,平民的情怀”。
请你结合文意谈谈对“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理解。(6分)
文章将汪曾祺与袁枚比,又将汪曾祺与陶渊明和苏轼比,试说说这两处对比的异同。(6分)
文章着重写“谈吃,一点儿也不气派”“作画……只是‘瞎抹’”皆属俗事,而文题是“亦雅亦俗”,结合原文,探究作者对“俗”“雅”的处理是否得当,并谈谈你对“俗”“雅”的理解。(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英国科学家发现转基因作物会种下“恶果”,导致田间蝴蝶和蜜蜂数量急剧下降,威胁生态平衡,而且这种破坏效应会通过食物链影响到处于食物链更高层次的动物,如麻雀、灰雀等,甚至还可能沿食物链而上,危及到更多动物甚至人类。
英国政府近年牵头试验了一批转基因冬油菜田。研究者发现,这种转基因作物可能改变田间野草物种的平衡,导致田间蝴蝶和蜜蜂等昆虫的数量急剧下降,而且还威胁到多种动物的生存。研究者们担心,如果转基因生物大规模释放到自然环境中,将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生态灾难,其中包括基因扩散、生长失控、危害其他生物、物种异化和产生病毒等。这一研究结果刊登在权威的英国《自然》杂志上,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转基因产品最明显的优点就是可提高产品的质量和产量,降低成本,并且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然而,正当科学家们在试验田里忙着扩大转基因作物的成果时,一些转基因的反对派们却不时地找出转基因的种种弊端,这就是“马铃薯事件”和“BT基因玉米事件”。
1999年5月英国的权威科学杂志《自然》刊登了美国康奈尔大学副教授约翰•罗西的一篇论文,引起世人的震惊。论文说,研究人员把抗虫害转基因玉米———BT基因玉米的花粉撒在苦苣菜叶上,然后让蝴蝶幼虫啃食这些菜叶。4天之后,有44%的幼虫死亡,活着的幼虫身体较小,而且无精打采。而另一组幼虫啃食撒有普通玉米花粉的菜叶,则未有出现死亡率高或发育不良的现象。论文据此推断,BT转基因玉米花粉含有毒素。BT转基因玉米是为玉米抗病虫害能力而培育的,其培育方法是向玉米种子中植入一种可以有效杀伤危害玉米害虫的基因。一些科学家认为,植入BT基因使玉米能够产生杀伤害虫的物质,从而具有抗虫害能力,但也因此而具有了毒性。这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
在动物方面,转基因的生物经过人工改造,比同类的生物更具生存优势。比如,被植入人类生长激素的三文鱼,要比普通的三文鱼大3倍以上,并且生长速度也变快;人们将黑樱桃树从德国移到北美,就灭绝了当地原有的樱桃树;将尼罗河鲈鱼放到非洲的维多利亚湖中,使得湖中原有的鲈鱼大大减少。生态学研究专家很担心,因为有生存优势的转基因生物会在“物竞天择,汰弱留强”的进化过程中,淘汰自然界原有的物种。由此,生态的自然规律被搅乱,生态平衡被打破。
基因污染可能在以下情况发生:附近生长的野生相关植物被转基因作物授粉;邻近农田的非转基因作物被转基因作物授粉;转基因作物在自然条件下存活并发育成为野生的、杂草化的转基因植物;土壤微生物或动物肠道微生物吸收转基因作物后获得外源基因。基因污染之所以非常特殊,非常危险,原因在于,它是世界上惟一一种能够不断增殖、扩散且又无法清除的污染,其潜在的威胁不亚于核扩散。
下列不属于基因灾难的一项是 ( 3分 )()

A.田间蝴蝶和蜜蜂等昆虫的数量急剧下降,而且还威胁到多种动物的生存。
B.如果转基因生物大规模释放到自然环境中,将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生态灾难,其中包括基因扩散、生长失控、危害其他生物、物种异化和产生病毒等。
C.把BT基因玉米的花粉撒在苦苣菜叶上,然后让蝴蝶幼虫啃食这些菜叶,4天之后,有44%的幼虫死亡,活着的幼虫身体较小,而且无精打采。
D.被植入人类生长激素的三文鱼,要比普通的三文鱼大3倍以上,并且生长速度也变快。

对基因污染造成恶果原因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  )

A.威胁生态平衡,而且这种破坏效应会通过食物链影响到处于食物链更高层次的动物。
B.有生存优势的转基因生物会在“物竞天择,汰弱留强”的进化过程中,淘汰自然界原有的物种。
C.它是世界上惟一一种能够不断增殖、扩散且又无法清除的污染,其潜在的威胁不亚于核扩散。
D.人们将黑樱桃树从德国移到北美,就灭绝了当地原有的樱桃树;将尼罗河鲈鱼放到非洲的维多利亚湖中,使得湖中原有的鲈鱼大大减少。

下列对文意的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3分 )( )

A.基因污染会在以下情况发生:附近生长的野生相关植物被转基因作物授粉;邻近农田的非转基因作物被转基因作物授粉。
B.转基因产品最明显的优点就是可提高产品的质量和产量,降低成本,并且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但一些科学家认为,这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
C.BT转基因玉米是为玉米抗病虫害能力而培育的,其培育方法是向玉米种子中植入一种可以有效杀伤危害玉米害虫的基因。一些科学家认为,植入BT基因使玉米能够产生杀伤害虫的物质,从而具有抗虫害能力,但也因此而具有了毒性。
D.转基因作物会种下“恶果”,导致田间蝴蝶和蜜蜂数量急剧下降,威胁生态平衡,而且这种破坏效应还可能沿食物链而上,危及到更多动物甚至人类。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
垫底的人
陈大超
终于调到一个局机关,吃上朝思暮想的“财政饭”,徐芳高兴得一天到晚都是笑盈盈的,可是等她醒过神来,她就发现在这个既讲级别也讲资历同时也讲能力的机关里,她原来是个垫底的人,谁都可以指派她,谁都可以指责她,谁都可以对她垮下脸来。人到中年、在原来的单位里大小是个头儿的徐芳,心里的高兴劲立刻就烟消云散了。
好在没过多久,局里又来了一个脑子不好使的人——基本上就是个只能拖拖地夹夹报纸冲冲厕所的傻瓜。虽然傻瓜来头不小,但徐芳仍然可以把他当作垫底的人,只要她受了谁的窝囊气,她立刻就找到傻瓜,或者说“把地再拖一遍!”或者说“把报纸都好好夹起来!”或者说“帮我捶捶背!”傻瓜简直像个一摁按钮就立刻动作起来的机器人,不论你的脸色多难看,不论你对他的指使多么不合情理,他都是一点反应一点想法也没有。
这个名叫闵天飞的傻瓜,考大学时离读清华的分数仅仅只差一分,一阵狂笑就变成了一个痴不痴呆不呆的傻瓜了。徐芳也挺同情他的,但她一旦受了谁的气,仍然要把他当作出气筒,恶言恶语地把他使唤一通,让自己产生某种虚幻的优越感。她甚至觉得在这个机关里,对她真正重要的,不是那些局长科长们,而是这个傻瓜——没有这个傻瓜给她垫底,她真不知道自己会怎么过下去。
这天上班,她居然没见到天飞,楼上楼下各个科室都找遍了,也没见着他的身影。一问,原来是他家里人领着他到上海治病去了。她听了心里猛然一惊,接下来一整天都恍恍惚惚、心神不宁的。她就总是下意识地跟人家讨论:“你说天飞的这种病真的能治好吗﹖ ”“你说天飞的病治好的把握到底有多大﹖”还假惺惺地说:“要是真能治好那就太好了啊!”其实她潜意识中非常害怕他真的给治好了。
一个星期后天飞出现在局里的时候,仍然是那副呆不呆傻不傻的样子。徐芳见了差点笑出声来。她也仍然常常在背后整他、吼他,拿他垫底、出气。后来她竟然发展到敢用鸡毛掸子打他了。也就有一次,她一失手,竟然将鸡毛掸子重重地打在他的后脑勺上。打得他当时猛地一激灵,全身仿佛触了电似的一抽搐。谁也没想到,这一击,竟然使天飞的智力因此而恢复了。
天飞在家里休息了几天,再到局里上班的时候,脸上就再无半点呆气傻气了,局长也不让他再做那些杂事了,而是要他在秘书科“适应适应”。仅仅过了两三个月,天飞就给人一种英气勃勃年轻有为的感觉了。自然,在这个局里,徐芳又成了一个垫底的人了。她是多么后悔啊!后悔自己竟然用鸡毛掸子去打他——这一打,又把自己打入了度日如年的冰窟里。
她常常幻想在天飞独自在办公室里值班的时候,悄悄地出现在他的后面,用一个暗中准备好的小木棒,对着他的后脑勺乒乒乓乓地从各个角度猛敲一气——再把他脑子里的那个开关敲关上……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徐芳能够调到局机关,很是高兴;但后来她发现自己的身份、级别、资历和能力在局里都比不过别人,就高兴不起来了。
B.闵天飞是个脑子不好使的傻瓜,痴痴呆呆,只能干些杂活,这使徐芳很高兴,因为局里终于有了个不如自己的垫底人了。
C.徐芳虽然很同情闵天飞因为高考时离清华的分数线只差一分而变傻,但她仍然拿闵天飞做出气筒,这说明她心理严重扭曲。
D.家人带着闵天飞去上海治病,徐芳心神不宁;闵天飞的病没有治好,徐芳竟然有点幸灾乐祸,说明她没有一点仁爱之心。

E.徐芳偶然的一打,竟使闵天飞恢复了智力,因此,徐芳懊悔不已,常常幻想再把他打回傻瓜去,使自己不是垫底的人。
小说中的徐芳有着怎样的心理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安排闵天飞去上海看病这一情节,对于故事发展有哪些作用?(6 分)
小说题目命名为“垫底的人”,是出于人物、结构、主旨等多方面的考虑,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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