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秋 天
李广田
①生活,总是这样散文似地过去了,虽然在那早春时节,有如初恋者的心情一样,但过此以往,船便永浮在了缓流上。夏天是最平常的季候,人看了那绿得黝黑的树林,不是就要感到了生命之饱满吗?这样饱满无异于“完结”,人不会对它默默地凝视也不会对它有所沉思了。那好像要烤焦了大地的日光,是比冬天还更使人讨厌。
②而现在是秋天了,和春天比较起来,春天是走向“生”的路,然而,因为我自己太弱,甚至抵抗不过这自然的季候之变化,为什么听了街巷的歌声便停止了工作?为什么听到了雨滴便跑出了门外?一枝幼芽,一朵湿云,为什么就要感到了疯狂?我爱它,也恨它,到夏天成熟了,才又对它思念起来,但是到了现在,这秋天,我不愿意说秋天是走向“死”的路——宁可以把“死路”加给夏天,比较起春与夏来,我说它更是走向“生”路的。
③我将说那落叶是为生而落,而且那冰雪之下的枝条里面正酝酿着生命之液。而它们的沉着的力,它们为了将来,为了生命而表现出来的这使我感到了什么呢?这样的季候,是我所最爱的了。
④但是比较起冬天来,我却偏又爱了秋。我几乎说不出秋比冬为什么更好,也许因为那枝头的几片黄叶,或是那篱畔的几朵残花,比冬天更显示了生命,不然,更使我忆起了生命,一片黄叶,一朵残英,都联系着过去与将来。它们将更使人凝视,更使人沉思,更使人怀想及希冀一些关于生活的事。这样,人曾感到了真实的存在。过去,现在,将来,世界是真实的,人生是真实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所有的梦境,所有的幻想,都是无用的了。
⑤我想该这样说:“我愿走在道上,不愿停在途中”。所谓人生,是走在道上的了。前途是有着希望的,而且路是永长的,希望是远大的,然而路上的荆棘,这就是所谓人间的苦难了。但是这条路是要走的,因为人就是走在道上,真正尝味着人生苦难的人,他才真正能知道人生的快乐,深切地感到了这样苦难与快乐者,是真的意味到了“实在的生存”者。
⑥人生是走在道上,希望是道上的灯塔,但是,在背后推着前进的是什么呢?让我们来看看这秋天吧!当你踽踽地踏着地下的枯叶,听到那簌簌的声息,忽而又一片落叶轻轻地滑过你的肩背飘下来时,也许你只会念道,“落了!”等你漫步到旷野,看见那连天衰草的时候,你也许只会念道,“衰了!”然而,你也许不曾想到西风会来得这样早,也不该这样凄冷吧,然而你的单薄的衣衫,已经是很难将息的了。懑怨时光的无情是无用的,而更可怕的还是人生这件事故吧。到此,人不能不用力的翘起了脚跟,伸长了颈项,去望一望那“道上的灯塔”。
⑦我真不愿看见那一片叶子落下来,但又知道叶落是“必然”的事,于是对那一片黄叶就要更加珍惜,对于秋天,也就更感到了亲切。当人发现了自己的头发是渐渐地脱落时,不也同样地对头发感到珍惜吗?春天曾给人以希望,而秋天所给的希望是更悠远些,而且秋天所给与的感应是安定而沉着,它又给了人一支恐怖的鞭子,因为人看了这位秋先生的面容时,也不由得不自己照一照镜子了。
⑧给了人更远的希望,向前的鞭策,意识到了生之实在的,而且给人以“沉着”的力量的,是这正在凋亡着的秋。我爱秋天,我对于这荒凉的秋天有如一位多年的朋友。
(选自《李广田散文集》有删改)下列对原文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作者从自身的感悟出发去描写秋天的景色,虽然春夏冬的景色也各有特点,但作者还是对秋天情有独钟。 |
B.枝头的黄叶,篱畔的残花,甚至都比冬天更显示出生命,因为这些联系着过去和将来,让人感到世界和人生的真实。 |
C.在作者的笔下,描写了枯叶衰草等凋残的秋景,从而抒发了作者苦闷、彷徨的心境和对人生前途的思考。 |
D.文章以“秋天”为题,却花了大量笔墨写春夏,同时,采用了先扬后抑的手法,对春夏的描写是“抑”,对秋天的赞美是“扬”。 |
E.本文运用了描写、抒情和议论等多种表达方式,避免了行文的单调,也体现散文借景抒情,缘事悟理的特征。“我愿走在道上,不愿停在途中”这句话在文中有何作用?(4分)
请结合文本,探析作者对秋的感悟。(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⑴——⑷题
研究《红楼梦》第一人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周汝昌先生庶几近之。这位95岁高龄的著名红学家5月31日在家中悄然离世,他的女儿周伦苓对外表示,按照父亲遗愿,不开追悼会,不设灵堂,让他安安静静地走。
周汝昌是继胡适等诸先生之后,新中国研究《红楼梦》的第一人,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当年胡适将他领入红学研究的殿堂,他于1953年出版代表作《红楼梦新证》,以丰富翔实的内容及开创性,将《红楼梦》实证研究体系化、专门化,被誉为“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他的另一部代表作《石头记会真》是他历经50余载潜心努力,对11种《红楼梦》古钞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另出版有《曹雪芹》、《红楼梦与中华文化》、《献芹集》等数十部专著,涉及红学领域各个层面。
因痴迷《红楼梦》,老人的书斋就叫脂雪轩,那自然是脂砚斋和曹雪芹的合称。当年曹雪芹著红用了10年时间,“十年辛苦不寻常”;周汝昌先生研红则用了近70年,有两句诗为证:“借玉通灵存翰墨,为芹辛苦见平生。”周汝昌痴迷到什么程度?痴到不记得自己家人的生日,却对曹雪芹的生日、忌日记得一清二楚。正如老人所言,痴方能执著,方能锲而不舍。几十年下来,老人著述等身,尤其是晚年,研究成果呈现井喷的态势,令不少后学钦佩不止。继《周汝昌红学精品集》之后,《红楼夺目红》5个月内连续7次印刷,创下学术书畅销15万册的纪录。2004年出版的十卷本、500万字的《石头记会真》,是他和四哥周祜昌字字校订、56年才得以酬愿的心血结晶。
要知道,周汝昌先生继1954年双耳失聪之后,1974年又因用眼过度,两眼近乎失明,右眼只有0.01的视力。可以想见,能取得如此丰硕的学术成果,先生要付出怎样的艰辛!
红学家梁归智认为周先生是一个“解味道人”,是解曹雪芹味道的人。梁归智用“痴人”和“赤子”这两个词语形容周汝昌,他说周先生的一生全部投入到红学研究中,为红学发痴,为人单纯。周先生使曹雪芹《红楼梦》的真思想、真艺术大白天下。有了周汝昌的研究,读者才理解了真正的《红楼梦》,而不是被原来真假合一的《红楼梦》所蒙蔽。
周汝昌不仅仅是个红学家,还是中华文化学家。他历任四川大学讲师,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中国艺术研究院顾问、研究员。治学以诗词理论及笺注、赏析和中外文翻译为主,后从事曹雪芹及《红楼梦》研究。
老人年轻时酷爱曲艺、民族乐器,尤爱京剧,喜听反二簧,还曾粉墨登场,在《春秋配》、《虹霓关》、《三堂会审》中扮演过小生。老人晚年有两大爱好,一是作诗,二是书法。1970年,周汝昌由干校调回北京后,想到曹雪芹的诗连一首也未能流传至今,不禁无限惋惜。忽然想到雪芹为他的好友敦诚题的《琵琶行传奇》只剩末二句,就异想天开,斗胆续补,一共试补了三首,后来其中一首传了出去,竟使一位红学家认定是雪芹原作,险些闹出大笑话。周汝昌所作的诗,数量极大,涉及方方面面。其中咏红诗最为世人推重。他为刘旦宅先生《石头记人物画》中的40位人物,每人配写了一首诗,令画册生色不少。他在诗词上的造诣,使他选注的《范成大诗选》、《杨万里选集》一直为学林推重。周汝昌的书法也自成一体。他长期致力于中国的书法理论研究,曾和朋友讲过:“平生在书学上所下功夫,比红学要多得多。”有人当面夸他的字是“瘦金体”,他不以为然,说:“‘瘦金体’是宋徽宗所创字体,法出薛稷;我习右军,与之无涉。”
老人一生淡泊名利,脂雪轩内陈设简单,唯一现代化的设备就是一台电脑,是他的女儿兼助手周伦苓帮他打印文稿用的。老人不喜欢对着录音机口述,而是坚持在纸上笔走龙蛇,然后由女儿打印出来,一方面是为了亲近笔墨纸砚,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持文字的个性。
《周汝昌梦解红楼》有一首封底诗:“梦解红楼日月长,奇情异彩细参商。零笺碎墨皆堪念,中有微怀一瓣香。”如今斯人已逝,他留给后人的,不仅仅是红楼的奇情异彩,还有中华文化的一瓣心香。
2012年06月01日徐怀谦来源:人民日报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开头引用陶渊明的诗句意在说明周汝昌淡泊名利、不慕虚华的品质。这从他的遗愿中也可以得到证实。 |
B.曹雪芹为他的好友敦诚题的《琵琶行传奇》只剩末二句,周汝昌斗胆续补,一共试补了三首,后来其中一首传了出去,竟使一位红学家认定是雪芹原作,周汝昌的咏红诗也因此最为世人推重。 |
C.《红楼梦》问世以来,红学研究出现很多流派,其中以胡适、周汝昌为代表的考证派享誉海内外。周汝昌也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研究红楼梦的人。 |
D.周汝昌晚年双耳失聪,两眼近乎失明。但研究成果却呈现井喷之势。其中堪称红学版本研究之最的《石头记会真》就是晚年的研究成果。 |
E、周汝昌不仅是红学家,还是中华文化学家。他年轻时喜爱京剧,扮演过小生。晚年喜好作诗和书法。诗歌造诣很高,书法也自成一体。根据本文所述,周汝昌先生在红学研究方面有哪些贡献?
周汝昌先生对红学研究的痴迷精神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
《周汝昌梦解红楼》有一首封底诗:“梦解红楼日月长,奇情异彩细参商。零笺碎墨皆堪念,中有微怀一瓣香。”作者说他留给后人的,不仅仅是红楼的奇情异彩,还有中华文化的一瓣心香。有人认为这瓣心香就是周汝昌先生留给后人形诸文字的精神遗产;也有人认为是他治学和为人的精神品质。你的看法如何呢?请简要说明。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一个怀抱一滴泪
多年以前,我在遭遇了一场挫折后,去乡下老家度过了整整一个夏天。那时我每天除了睡觉,就是去他那里打牌。村里总有些闲人天天凑在一起打牌,几张毛票倒过来倒过去,直到倒得支离破碎。那时我和他,都是这群闲人里的一员。
一天,我们在他那里玩到很晚。平房上扯着一个灯头,一副破旧的扑克牌让我们几个人争得面红耳赤。他年幼的儿子先是在一边玩耍,后来困了,便躺在竹席上睡着了。他一边与他们争论,一边不时看一眼儿子,说:你们能不能小点声?
他独自拉扯着儿子,生活很不容易。两年前,因为他的不求上进,更因为他从小就有的腿部残疾,妻子与他离了婚。牌局结束后,几个村人很快离去,我和他仍然为刚才的牌局继续争论着。终于,我起身,准备回家。
他这才注意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他的儿子睡得正香。
他拉住我,说,先别走。我问,还有事吗?他尴尬地说:“能不能帮我把儿子抱下平房?”我们在平房上打牌——平房就是厢房,很大,平的房顶,围了栏杆,屋内用来贮草,房顶用来晒粮,有台阶通往房顶,很陡——他可以一个人上下平房,但绝无办法抱着儿子走下台阶。“你可以叫醒他。”我说。“不要吧!”他看着儿子,说,“他睡得那么香……他疯玩一天了,很累……你帮我,把他抱回屋吧!”
我答应了。照他的嘱咐,我动作很轻,生怕将他的儿子惊醒。他先下了平房,动作迅速得让我不敢相信。当我抱着他的儿子进屋时,我看到,他已经为儿子铺好了被褥。
“把他放过来,尽量轻一点。”他对我说。我看到,他黝黑粗糙满是胡须的脸上突然多出几分柔软的表情。
他向我致谢,并将他一直力争的几张毛票塞给了我。
“谢谢。”他说。
他没有文化,不懂文雅。之前我从未听他说过谢谢。然而那天,为了他的儿子,他竟说出了那两个字。我看到,说完,他的脸飞快地红了一下。
我重回城市,很多年没有再回老家。前些日子回去,听别人说,他几年前就带着儿子进城了。我问,不再天天打牌了?他答,早不打了。说是为了他的儿子——儿子长大了,尽量找个好一点的学校。我问,可是靠什么生活?答,摆了个修鞋摊,就在百货大楼对面。
那是这座城市最繁华的路段,几乎每一天,我都会经过那里。可是我从未留意到,在某个角落里,他的鞋摊摆在那里。
我开始敬佩他了——为了儿子,他不仅学会了修鞋,还戒掉了牌瘾。仅凭此,他便是一位伟大的父亲。
回到城市,我很快找到了他。他正在专注地修着一双鞋子,他比以前苍老了许多。
晚上,我们找了一家酒馆,喝了很多酒。几杯下肚,他喊来儿子,儿子已经长得高高大大,正在这个城市读着大学。儿子对我说他功课很忙,所以很少过来看父亲。
他很快醉倒,歪在椅子上呼呼大睡。我与他的儿子碰杯,借着酒兴,我说:“你不经常来看父亲,不仅仅是因为功课忙吧?”
他低了头。
“因为你父亲是残疾人。”我说,“还因为他在最繁华的路段修鞋,你害怕无法向别人掩饰你有一个残疾的父亲。你靠他赚来的钱读大学,却不想与他亲近……”
“我没有。”他急忙辩解。
我笑笑,然后给他讲了多年前的那个故事。我说你肯定忘记了,但是我不会忘记—“我们刚刚争论完,他便求我把你抱下台阶,抱回屋里—因为这件事,从他的嘴里,我第一次听到谢谢……”
他的儿子静静地听着,脸上表情起伏不定。他扭头看了一眼父亲,父亲抱着酒瓶,睡得正香。
夜很深,他仍然没有醒来。我去门口打出租车,回来,我愣住了。我看到他儿子将他轻轻抱起,小心翼翼地躲避着桌椅,出门,走向出租车。看到我盯住他,他笑笑,解释说,父亲累了一天,又喝醉了,不想扰醒他……
那天他抱着父亲,直到上了出租车。出租车停在公路的另一侧,那段路,他走得并不轻松。他以为怀里的父亲仍然熟睡,可是我知道,他的父亲,其实已经醒来。
当他的儿子迈过花坛,我分明看到,黝黑、粗糙并且残疾的父亲,眼角悄悄滑下一滴眼泪。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通过“我”的见闻,写出发生在父子间的感人故事,表现了中华民族传统中父严子孝的主题,体现作者对于他们的赞美之情。
B.小说主要用语言和动作描写塑造了人物形象,写出一位生活在底层的人的深沉的父爱,其故事真实感人。
C.“他没有文化,不懂文雅。之前我从未听他说过谢谢。”这句话,意在体现父亲这一人物素质低,不懂文明礼貌。
D.小说在情节安排上可谓没有波澜,平实叙述中见人物真情,没有激烈的矛盾冲突,但同样表达了主题。
E.父亲早年求“我”抱儿子,儿子长大抱酒醉的父亲,同为抱但意义情感不同,感受人间真爱,也体现人间辛酸,生活艰难。小说开始交代“两年前,因为他的不求上进,更因为他从小就有的腿部残疾,妻子与他离了婚。”这样安排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父亲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说结尾写到“当他的儿子迈过花坛,我分明看到,黝黑、粗糙并且残疾的父亲,眼角悄悄滑下一滴眼泪。”有些人认为故事发生在晚上,这样情节不合理。你的看法怎样呢?谈谈你的观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随着空气质量恶化,阴霾天气增多,它使大气混浊,视野模糊并导致能见度恶化。如果水平能见度小于10000米时,这种非水成物组成的气溶胶系统造成的视程障碍称为霾。雾是由大量悬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组成的气溶胶系统,是近地面层空气中水汽凝结的产物,其水平能见度在1000米以内。雾形成条件要具备较高的水汽饱和因素,出现雾时空气潮湿,空气相对湿度常达100%或接近100%。出现霾时空气则相对干燥,空气相对湿度通常在80%以下。其形成原因是大量极细微的尘粒、烟粒、盐粒等均匀地浮游在空中。
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马学款说,当空气容纳的水汽达到最大限度时,就出现饱和。如果水汽多于饱和量,多余的就会凝结出来,与空气中微小的灰尘颗粒结合,形成小水滴或冰晶,悬浮在近地面的空气层里,成为雾。气温愈低,空气中所能容纳的水汽也愈少,越容易形成雾霾。他说:“雾本身不是污染,但产生雾的大气环境处于比较稳定的状态,空气中的污染物不易向外扩散,造成集聚效应,会使污染越来越重。城市污染物在低气压、风小的条件下,与低层空气中的水汽相结合,也会加重雾霾程度。”
事实上,雾霾天气持续,空气质量下降,并不是新现象。这几年,每到秋冬特别是入冬以后,我国中东部地区不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既有气象原因,也有污染排放原因。
马学款表示,近期中东部地区出现的雾在气象学上称为辐射雾,其形成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这些地区近地面空气相对湿度比较大;二是没有明显冷空气活动,风力较小,大气层比较稳定;三是天空晴朗少云,有利于夜间的辐射降温,使得近地面原本湿度比较高的空气饱和凝结形成雾。大范围雾霾天气主要出现在冷空气较弱和水汽条件较好的大尺度大气环流形势下,近地面低空为静风或微风。受近地面静稳天气控制,空气在水平和垂直方向流动性均非常小,大气扩散条件非常差。受其控制,城市无论规模大小,其局地交通、生活、生产所需的能源消耗的污染物排放均在低空不断积累。与此同时,由于雾霾天气的湿度较高,水汽较大,雾滴提供了吸附和反应场所加速反应性气态污染物向液态颗粒物成分的转化,同时颗粒物也容易作为凝结核加速雾霾的生成,两者相互作用,迅速形成污染。
环保专家表示,如果在冬季遇到长时间雾霾过程,通常在北方地区因为采暖期猛增的能源消耗排放,中等以上城市人口集中排放量大的主城区连续三天的空气污染物积累就可能达到重度污染的程度,在南方地区如果生产和交通排放量大也可能达到重度污染的程度。环保监测中心张大伟介绍,燃煤、机动车、工业、扬尘,这些污染源排放量大,是造成严重污染的根本原因。
专家指出,粒径在PM2.5以下的细颗粒物,不易被阻挡,被吸入人体后会直接进入支气管,干扰肺部的气体交换,早晨潮湿寒冷的雾气还会造成冷刺激,很容易导致血压波动、血管痉挛、心脏负荷加重。吸烟有害健康,是因为吸烟会导致增加身体内自由基的数量急剧上升,自由基会攻击身体器官的细胞。而雾霾进入人体后会产生的自由基要远比吸烟多很多。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呼吸系统的疾病,严重的甚至可能诱发心脏病、致癌、致死。
雾霾天气的产生与我国当前所处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有关,与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关,也与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有关。
注:pm2.5(有害空气污染物:直径不到人的头发丝的1/20大小的可吸入颗粒物)下列对于雾与霾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雾和霾相同之处都是气溶胶系统造成视程障碍,两者的界限与水平能见度的距离有关系。 |
B.空气容纳的水汽出现饱和时,水汽就会与空气中微小的灰尘颗粒结合,悬浮在近地面的空气层里,成为雾,而气温越低,就越容易形成雾霾。 |
C.雾的形成要具备较高的水汽饱和因素,因此有雾时空气潮湿,相对湿度大;出现霾时空气则相对干燥,霾的成因是大量极细微的尘粒、烟粒、盐粒等均匀地浮游在空中。 |
D.雾本身不是污染,但大气环境处于比较稳定的状态时,空气中的污染物不易向外扩散,会造成集聚效应,使污染越来越重。 |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雾霾天气持续,空气质量下降,并不是新现象,每到秋冬特别是入冬以后,我国中东部地区不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
B.在冷空气较弱和水汽条件较好的大尺度大气环流形势下,近地面低空为静风或微风,就可能会出现大范围的雾霾天气。 |
C.受近地面静稳天气控制,城市能源消耗的污染物排放均在低空不断积累,与此同时,天气湿度高、水汽大,污染物可以转化和生成,就会迅速形成污染。 |
D.气象学中的辐射雾的形成主要是受近地面空气的湿度、冷空气活动,风力的大小、天空中云层的厚度的影响。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雾霾天气的产生,给予人们更多的反思和警示,对城市的管理者和城市化进程的规划者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B.PM2.5以下的细颗粒物,被吸入人体后会导致呼吸系统的疾病,甚至严重的可能诱发血压波动、血管痉挛、心脏病、致癌、致死。 |
C.环保专家表示,冬季遇到长时间的雾霾过程,北方地区采暖期猛增的能源消耗排放,中等以上的城市人口集中排放量大的城区连续三天的空气污染物积累就可能达到重度污染的程度 |
D.在雾霾天气中进入人体后会产生的自由基要远比吸烟多,因此霾对于人体的危害远比其他疾病更大。 |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习题。(本大题共五小题,共24分)
生如直木
张承志
1 去年在南方,终于见识了从小听说的滕王阁。
2 那天一同登阁的朋友中,有老书家某先生。眼望秋水长天,大家心情舒畅,我随口向老先生求教,从纸到墨,听他讲文房四宝的奥妙。
3滕王阁已翻盖一新,阁中层层店铺林立。看见摆的镇纸光色新鲜,盘算是否也买一对。如今作家少文,个个的字都如鸡飞狗趴。我也一样,偶尔写字,怨笔赖墨,而且只有一把英吉沙匕首压纸。足踏着滕王阁的地板,心里寻思,这镇纸只卖十多块,不能说好,但是有落霞孤鹜的字儿,带回一对也算个纪念。
4 老先生却摇头,以为粗磁生铜,不值一顾。他说江西书家的案上,没有这种次货,也不使菜刀压纸。镇纸多用檀木自制。我说我的字哪里要什么镇纸,砖头石头,有一块足矣。老先生沉吟半晌,说,我给你做一对吧。
5 囊匣装着的镇纸被捎来北京时,我正在读一个小说。
6 急忙掀开囊匣盖子,只见一双白润的檀木,静静躺在紫红的绒布里。真是性灵南国,书法家还做细木工!抚着满掌光洁,脑中现出柔润檀木划过宣纸的感觉。
7 怀着一丝谢意,握着镇纸继续读。小说的主人公,将面临他第二次的被捕。小说是我的一个朋友写的,历历细微的,满篇都是他在“四人帮”时的苦难遭遇。我用白檀木唰地一划,翻过下一页。
8 这篇小说,其实是因了我的怂恿,朋友才勉强写了出来。他是个内向的家伙,文字轻描淡写,但骨子透出凄凉和压力,使我们都敏感了,读着我想。
9 檀木握久了以后,光滑中沁出了一种冰凉。我想快些翻完这篇小说,好给江西的老前辈回信。可是故事却正在有趣处,不由我不先读完。警察监视他的房东,审讯他的女友,他把头上的一张大网,写得纲举目张。
10 一瞬间我意识到手中的镇纸。掂了一掂,觉得挺沉。确实,檀木决非杨柳杂属,不显形骸,不露纹理。这么一想再掂掂手里小说,突然感觉我辈的感情娇嫩。不是么,以前我的那些劳什子,不更是又嫩又酸么。
11丢开小说,摩挲着檀木镇纸,心里不禁佩服。世间最不外露的,怕就是这光洁之物了。
12 其实当初斧子劈锛子凿,它的内里该都是坑疤。人也一样,每逢出事,当事人处当时,都要让肉长的心迎着刀刃,哪怕它伤痕累累。
13 囊匣下面,覆着一条墨纸,我取出来一看,原来是老者的题字:
直木顶千斤江西民谚
14趁着一时感悟,我提笔兑墨,用这一对白檀木压住纸边。想了半天,编了两句,哪管字迹蠢劣,与江西老者唱和了一张:
生若直木,不语斧凿
15我想,事物都大致雷同,无论一茎枯草,一头弱牛。政治的伤害比起永恒的大自然和长流的历史,比起存活下来的民众,是那么渺小。除了我们,被笔墨染了一身毛病的人,大家都不去炫耀自家伤痕。而且,大都是心广意宽,如打磨光滑的檀木镇纸,像穿了新衣裳的农民,干净漂亮地活下来。 文章开头部分第1—4段写登滕王阁买镇纸,有何作用?(5分)
文章是围绕镇纸展开的,请梳理思路。
结合文章内容,概括老先生捎给作者的镇纸有什么特点?(3分)
文章为什么用大量篇幅写朋友的一个小说?(5分)
鲁迅先生曾批判中国的文化,认为其往往劝人妥协退让,作“僵尸的乐观”;他反对逃避,“必须敢于正视,这才可望敢想、敢说、敢做、敢当”。有人认为,文中的“生如直木,不语斧凿”流露了鲁迅所批判的消极逃避的思想。请谈谈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7分)
阅读下列文段,完成后面习题。(本大题共三小题,共11分)
天狼伴星——谈才:实验与思维
科学研究需要多种才能:制造仪器之才,观察实验之才,抽象思维之才,推理计算之才,等等,但基本上是两种:一是实验,一是思维。既能动手,又能动脑。
科学史上有些人由于这两种才能而成对出现,他们共同协作,导致重要发现。例如前面提到过的第谷与开普勒,又如伽利略与牛顿,法拉第与麦克斯韦。“每一对中的第一位都直觉地抓住了事物的联系,而第二位则严格地用公式把这些联系表述了出来,并且定量地应用了它们。”(《爱因斯坦文集》第1集,第15页)
法拉第(Michael Faraday,1791-1867),出身于英国的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铁匠。他只上过短期小学,十三岁去书店当学徒,以从事化学与电学的实验。后来,他听了英国化学家戴维的演讲,印象很深,便写信给戴维,请求介绍到皇家学院去工作。在工作中他表现了杰出的实验才能,对实用电学的三大分支(电磁感应﹑电化学与电磁波)做出了贡献。他还得到了能量守恒的正确概念。但他在科学理论上的成就则较少受人注重,例如关于电磁学说,虽然他已提出了电磁与磁场等基本思想,但表述不明确,没有找出数量上的规律。直到麦克斯韦,用精确的数学方法作了透彻的说明,才为世人所普遍接受。
然而不要以为这两种才能不能兼备,切勿把才能神秘化,俗话说得好,“熟能生巧”,苦干是巧干的母亲。许多人如李时珍﹑达尔文(C.Darwin,1809-1882)等就一身兼有这两种才能:既善于从自然界索取第一手资料,又能独具慧眼,从中找出规律来。
著名的天狼伴星的发现在天文学史上传为佳话,同时也显示了人类的智慧,1834年,贝塞尔(F.W.Bessel,1784-1846)观察天狼星自行时,发现它并不沿着直线(直线指太阳的弧)运动,而描绘出波浪形的曲线。他怀疑这是由于天狼星被另一颗紧挨着它的星所摄动而产生的曲线。1844年,经过详细的计算后,贝塞尔从理论上断定这颗星(后来叫天狼伴星)是存在的。1862年,也就是他死后十六年,美国的克拉克把新制成的18英寸(1英寸等于25.4毫米)的天文望远镜对准天狼星时,果然发现了这颗伴星,贝塞尔的预言光辉地被证实了。
天狼伴星是人类最先发现的白矮星,它的质量大得惊人,密度为水的17万倍。贝塞尔的发现,也证明他是一个兼备实验和思维的人。
贝塞尔对数学也很有研究,贝塞尔函数就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节选自王梓坤《科学发现纵横谈》)下列关于天狼伴星的说法,符合原文的一项是()
A.是1834年贝塞尔在一次天文观测中发现的。 |
B.1862年,美国的克拉克用18英寸天文望远镜证实了贝塞尔关于天狼伴星存在的预言。 |
C.天狼伴星密度约为水的17万倍,是人类最先发现的白矮星。 |
D.天狼星的发现,证明贝塞尔具备实验和思维两种才能。 |
下列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科学研究需要的才能基本上是实验和思维两种,但对某些具体科学家而言,有时并不能兼备。 |
B.科学史上有些人由于实验和思维两种才能而成对出现,说明这两种才能不能兼而有之。 |
C.在科学史上,也有一些杰出科学家同时具备实验和思维两种才能,如法拉第﹑李时珍﹑ 达尔文﹑贝塞尔等。 |
D.贝塞尔和克拉克,就象伽利略和牛顿一样,一者“直觉地抓住了事物的联系”,一者“严格地用公式把这些联系表述了出来,并且定量地应用了它们”。 |
作者认为,科学研究总体上需要实验和思维两种才能。请结合中学阶段学习科学知识的经验体会,谈谈实验和思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