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泡馍的联想
①在西安的时候,我带一位澳大利亚的朋友去吃羊肉泡馍,进得店,坐下,几个白生生的馍就端上来,说时迟那时快,老外已经捉住一个馍,咬将下去,我赶紧叫道,吃不得呢哥哥,是生的。
②只好停下来。无论在路上如何心急火燎地紧赶慢赶,从高速公路来,坐喷气式飞机来,但进了羊肉泡馍店,你就必须按照古老的时间,慢下来,而且越慢呢,你那碗羊肉泡馍才越吃得到位。先是要去把手洗干净,然后坐下来,品口茶,再细细地把馍掰碎,约莫一刻钟,才由伙计把掰好的碎馍收去,有时十几分钟,再端回,这才是吃的时候。
③如果急着吃,把馍掰得大块大块的,还是吃不稳,也勉强吃吧,后来发现再热的羊肉汤也泡不软,咬到核心,还是夹生。所以一定要慢下来,慢下来,要漫不经心地掰,把馍一点点掰到花生米大小,要东张西望,百无聊赖,可以想点自己的心事。中国的思想就是在这种时候出现的。掰馍的时候,嗑瓜子的时候,如厕的时候,对着梅花发呆的时候,而不是罗丹大师雕塑的那个“思想者”一本正经的架势。莫去想火车开车的时间,也莫去担心停在外面的私家汽车,要像茶叶一样慢慢往茶杯底沉下去,要慢到看见从窗子里投进来的日影如何探着猫须,从凉菜碟爬到了茶杯盖附近。
④这时候你的馍就掰好了,适才一个硬馍,现在蓬松松的成了一大碗,面团像棉花一样一朵朵开放着。身上的汗也凉了,心也静了,富贵或者贫贱也成浮云了,外面等着的什么也忘得一干二净了。于是伙计躬身上来,把你的馍端走,留给你一个牌,谁掰的馍就是谁掰的馍,决不会混为一谈,端下去是你的那碗,端回来还是你的那碗。
⑤都说羊肉泡馍了得,其实味道如何,只有自己心里有数。一个老西安掰的馍与外地人掰的馍是完全不同的,心里挂着迟到要扣工资的白领与无所事事、吃饱了馍要去碑林看刻着黄庭坚手迹的那块石头的老李掰的馍有天壤之别。口感的层次完全不同,都说好吃,但体验的绝不是同一个标准的好。
⑥羊肉泡馍与麦当劳卖的馍不同,麦当劳的馍都是一样的,计算好了的,配方、火候、时间长短。放在纽约的马嘴里与北京的牛嘴里并没有什么不同。掰馍的耐心还在于,有人肚子小,只掰一个就够了,你肚子大,要掰两个。人家的都掰好了,端走又端回来,并且呼哧呼哧,酣畅淋漓起来了,你要视而不见,目中无人,继续掰你的,还要更慢些,让那个埋头猛喝的忽然觉得他的速度有辱斯文。
⑦比快容易,比慢就难了。西安有一家百年老店,什么都不做,就做一块钱一个的馍。太慢了,四代人下来,就做了个馍。我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地方,找去,不过是在一条脏乱差的小街上,夹在肉夹馍店和炒货店之间的一条黑乎乎的缝,门口支着炉子,而且过了中午12点就不卖了。西安有一个出租汽车司机,吃这家的馍已经吃了40年,还要吃下去。
⑧终于,我们掰好的馍被伙计端进去了,他们在后面搞什么,你不必操心,那是一个家族的秘方,味道、信用、尊严、什么什么的少许和灵感。少顷,再端回来,已经是热腾腾、黏糊糊,摊着羊肉、红椒什么的一碗。就提起筷子要动手,慢着,先剥个蒜,再兑点醋,然后呢,想怎么整怎么整。但还是要慢些,烫得很,要慢慢品味,味道是沁出来的,不是一嘴咬出来的。
⑨我把从长安传到西安的羊肉泡馍看成日常生活中的一个“慢的仪式”,此类的仪式组成了昔日中国社会日常生活的基础。在中国,生活的意义就是现在、此时此地,羊肉泡馍的仪式就是体验感受人生的过程。当你掰着馍的时候,你就像一个农民在收获、劳动,意识到你的手和身体,意识到面粉而不只是食物的名称,你重新意识到粮食,以及那些大地上的耕作者,因为吃到嘴是这么慢,这么费力,你会珍惜和敬畏。
⑩在西方,生活的方向是前面、远方。麦当劳的吃法,是为了让你赶路,馍的意思却是,这就是生活的味道。今日西方那些前卫的智慧已经有了要慢下来的意思。米兰·昆德拉在小说《慢》中写道:“跑步的人与摩托车手相反,身上总有自己的存在,总是不得不想到水泡和喘气,当他跑步时,他感到自己的体重、年纪,就比任何时候都意识到自身与时间。”“慢生活”其实是我们自己的传统思想,是很多人曾经认为应该抛弃的文化。
[链接]羊肉泡馍是西安最最有特色最有影响的食品。它的特点是烹制精细,料重味醇,肉烂汤浓,肥而不腻,营养丰富,香气四溢,诱人食欲,食后回味无穷。(选自《读者》2013第20期,作者于坚)请你根据文中前后的有关介绍简要叙述吃羊肉泡馍的全过程。
联系上下文,品味语言。
(1)李白的《送友人》中说:“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浮云”指的是天空中随风飘浮的一朵白云,象征了友人的任意西东;文中第④段中加点的“浮云”又是什么意思?
(2)第⑧段中画线句中的“沁”字在表达效果上有什么妙处?有人认为第⑦段与上下文衔接不够严密,而且内容关联不大,可以删去,你的意见是什么?请说说理由。
在以“数字”和“速度”为衡量发展指标的今天,对于第⑩段作者所提的“慢生活”这种传统思想,你是怎么理解它的现实意义的?
现代文阅读
(一)阅读下面的文章
男孩别哭
①门前有溪,稍远有河,被山岭围着,村只得算山村。山村的孩子一天的时间多是在山里度过,而雨,说下就下,它才不管你回没回家。这样,很多时候我们必须遭遇晴出雨归的劫数。灿烂出门,颓丧回家,这是谁也不愿经历的。很多事情,甚至包括人生的命运,都得是这种结局。有什么办法呢?
②雨总是起于黄昏,当我们担着柴禾走在蜿蜒山道上的时候,(A)潇潇暮雨要么从后面赶上来,要么在前面截住你,想避都避不开。这时,心情就会像四合的暮色,突然黯淡下来。怎么不黯淡呢?肩上的担子这么重,家还这么远,路又这么崎岖。雨加重了肩上的担子,又阻碍了归路的脚步,透过雨幕,家就显得更加遥远难及。而雨,又不是平时活泼妙巧的那种,而是阴阴的,凄凄的,带点巫性,又带点魅气。
③印象最深的是十岁那年秋天,担着柴禾走在黄昏的山路上,山雨沙沙从身后而来,像一张阴暗之网,一下子就将我罩进去了,那颗本来就因孤寂而伤感的心,便进而变得绝望。仿佛淹过我的不是山雨,而是令人窒息的黑水。
④山雨打湿我的头发,山雨浸透我的衣服,山雨像黑寡妇赖在我的柴禾里,要享受坐滑杆的感觉。柴禾在肩上重若千钧,(B)我把担子从左肩换到右肩,又从右肩换到左肩,稚肩在与柴担热烈切磋的过程中慢慢火辣,慢慢红肿。脚在山路上不敢停下来,一停就颤得厉害。终于一个趔趄,柴禾从柴担两头滑落下来,柴担弹得老远。我一屁股坐在青石板上放声大哭。山雨沙沙无边,冷漠地下着,没半点怜惜之情,我哭得更伤心了。雨浇灭了我的哭声,在山中没有半点回音,群峰座座在雨中都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我感到小小的自己被大大的世界完全给遗弃了。
⑤我坐在青石板上,根本找不到解决的办法,只能把剩下的那一点气力也哭尽。父亲,我的亲爱父亲,我的同样挑着担子的父亲就在这时从山坳的拐角处出现了,他一下子把我从恐惧和绝望的深水区捞救上来。我无法说出那一刻心中的感受。我只知道,那一刻他温暖的笑容会让我珍藏一辈子,感激一辈子。是父亲温暖的笑容给了我在这个世上继缕前行的勇气,要不然我真会沿原路退离这个陌生的世界。
⑥嗨,男孩别哭,我们回家。父亲对我吆喝道。然后像扶起一棵被雨淋趴的庄稼那样将我扶起。
⑦男孩,别哭。二十多年后,当我脱口对自己儿子也说这话时,我才发现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竟是一种成长的标识。只是我儿子面对的不再是山雨带来的困扰,我怀疑父亲的父亲肯定也对父亲说了这四个字。而我儿子的儿子也将在某个未知的时刻对他儿子说出这四个字.
⑧后来我看美国著名的成长伤感片,题目竟就用了这四个字:《男孩,别哭》。只是里面的主人公没能跨越这道标识,死了。文章中十岁那年秋天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作者印象如此的深刻,请用自己的语言加以概括
文章中多次出现“雨”,请结合语境理解“雨”在文章中的含义。
对文章第②和第④段划线语句进行赏析。
(1)(A)潇潇暮雨要么从后面赶上来,要么在前面截住你,想避都避不开。(请从修辞角度赏析)
(2)(B)我把担子从左肩换到右肩,又从右肩换到左肩,稚肩在与柴担热烈切磋的过程中慢慢火辣,慢慢红肿。)(请从描写手法角度赏析)请问能否将第⑥段中“父亲对我吆喝道”改为“父亲对我亲切地说”?为什么?(4分)
文章的最后为什么要写美国电影《男孩,别哭》,文章为什么要交代电影最后的结局为主人公“死了”,告诉我们一个什么道理?并请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它的现实意义。
阅读下面的文章。
有营养的食品添加剂
元无心
①梨、苹果、香蕉、土豆等果蔬汁很容易变色。变色后不仅难看,味道也受到影响。怎么办?加点柠檬汁。
②果蔬中都含有多少不等的多酚化合物。去皮之后,这些化合物就暴露在空气中被氧化,生成醌(kūn)化合物。这种醌化合物很容易互相连接,成为“褐色素”,从而使这些食物变色。而柠檬汁中含有大量的“抗坏血酸”,它可以把醌还原为初始的多酚状态;也可以直接被氧化,从而消耗掉多酚周围的氧气,以此来保护多酚免受氧气的攻击。这样,抗坏血酸牺牲了自我,保护了脆弱的多酚,保持了果蔬“新鲜”的颜色。
③在食品工业中,人们根据柠檬汁的作用机理,就可以直接添加抗坏血酸。在超市销售的果汁和蔬菜汁,很多酒添加了抗坏血酸,以保持其外观和风味。
④抗坏血酸的作用不仅于此。人们在熟肉制品中经常会加入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有两种作用:一是与肌红蛋白反应,使之呈现诱人的红色;二是抑制细菌生长,实现防腐功能。加入抗坏血酸,可以促进前一个反应的进行,从而加快“发色”的过程。许多人认为亚硝酸盐是一种“致癌物”。其实,它本身并不致癌,只有当它与肉中的氨基酸反应,生成的亚硝胺才是一种致癌物。如果在肉中加入了抗坏血酸,它就会抑制这一转化过程的发生,从而降低亚硝酸盐“可能”的致癌风险。在不需要亚硝酸盐的肉类食品中,有时也会加入抗坏血酸。因为肉中油脂氧化会释放出不好的味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哈喇味”。如果加入了抗坏血酸,它就会抢先消耗周围的氧气,从而保护油脂不被氧化,有助于保持肉味的“新鲜”。
⑤抗坏血酸本身很容易被氧化,生成脱氧抗坏血酸。这些脱氧抗坏血酸并不甘于“败家”,会去夺取别人的氢原子来重建家园。人们利用这一特性,在面食加工中,常常加入抗坏血酸,改善面团性能,增加面团筋道。面粉中含有谷胶蛋白,其中有许多巯(qíu)基——就是带着一个氢原子的硫原子,脱氧抗坏血酸会掠夺其氢原子。当我们揉面时,巯基中的氢原子就会被脱氧抗坏血酸夺走,剩下的硫原子就会两两相连,形成所谓的二硫键。当大量的二硫键形成,面团中的谷胶蛋白就形成一个巨大的网络,从而增强其筋道。
⑥大多数情况下,食品添加剂都是为了改善风味、口感,增加食品稳定性等等,本身并不具有营养意义。但是抗坏血酸并不属于这个“大多数”。在作为食品添加剂的时候,它通常被叫做“抗坏血酸”。而它本身也是人体需要的营养成分——维生素C。维生素C不稳定,空气、光照、加热、与金属容器接触,都会使它失去活性或者分解。但是,正是它的这种不稳定,使它具有了良好的“抗氧化性”。在体内,它保护细胞免受氧化损伤。加到食品中,它舍己为人先被氧化,从而保护食品中的其它成分。
——选自《食品与生活》(有删改)题目“有营养的食品添加剂”在文中指的是什么?为什么说它有营养?请具体说明。
请仔细阅读第②—④自然段,在下列横线上填上恰当的内容。
(1)抗坏血酸添加到果蔬汁的作用机理是:它能把醌还原为初始的多酚状态;也能
(2)抗坏血酸添加到加入亚硝酸盐的熟肉制品中的作用机理是:,能抑制亚硝酸盐一肉中氨基酸反应生成亚硝胺这一转化过程的发生。联系上下文,请你说说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意思和作用。
(1)如果在肉中加入了抗坏血酸,它就会抑制这一转化过程的发生,从而降低亚硝酸盐可能的致癌风险。
(2)这些脱氧抗坏血酸并不甘于“败家”,会去夺取别人的氢原子来重建家园。本文第③段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何作用?
人们一般认为,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是有害的,往外谈“剂”色变。读了本文,你对食品添加剂及其使用有了怎样的认识?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
阅读下面选文。(20分)
最后的背影张秀超
(1)父亲在我尚没有真正踏上人生旅途的时候就离我而去,已经20年了。
(2)父亲走后的多年里,我在生活的海里沉浮飘荡,他不怎么入我的梦,昨日夜里,我忽然见到了他。父亲身穿青袄,坐在地头的榆树下,口中叼着烟袋,我似乎知道他已是隔世之人,问他:“你还好吗?”
(3)“我在那边还种地。”说罢,转头向田里走去,留给我的是若有若无、缥缥缈缈的影子。
(4)我撵他,可腿迈不开步子,叫他,却喊不出声。在惊悸中醒来,秋夜正浓,半轮月儿在天,四边一片寂静。我不能再入睡了。
(5)悄声走进书房,默然地坐在书桌前,耳边还想着那句话:我在那边还种地。我的眼里流出泪来,父亲生前的影像便浮现在眼前。
(6)那年,父亲近60岁了,又患了肝病,他骨瘦如柴,虚弱无力。那时,我的几个哥哥姐姐都已成家了,只有刚结婚的小哥同我和父母一起,小哥的媳妇看到父母年老又有病,不能做活,我又读书,觉得同我们一起过是吃亏的,故此,对供我上学是颇不情愿的。父亲为了证明我们仨人不全是吃闲饭的,就硬撑着下地。
(7)那年秋天收土豆,嫂子说忙不过来,执意要我回家收秋,我不敢违拗,只好请假回去,我怕落的功课太多,做活的间隙,看几眼书,哥嫂不愿意了,怨我的心事不在做活上,有气的哥哥抡起鞭子使劲地打那头拉犁的年迈老牛,眼看鞭子就要落到我的身上。父亲脸色青黄,大口喘着气,他从哥哥的手中拿过鞭子,扶着犁向着地的那头走去,父亲被犁杖带着踉踉跄跄往前跑。瘦削的父亲跑了两垄,就一头栽倒在地上了,此后许久起不了床。
(8)深秋的时候,学校放了几天假,让我们回去拿换季的衣服和准备冬天烧炉子的柴火。
(9)回到家,我的眼里涌动着泪水,我说:“我不想读书了,你也别再受这累了。”
(10)“不算啥,只要我能动,就能供你。”他又说:“人说天生我才必有用,你那么爱读书,学得又好,咋也得把书念下去!”
(11)这次上学走的时候,我难以启齿地告诉父亲,学校要交冬天烧炉子的柴火,交钱也行。父亲说,不犯愁,过几天送柴去。初冬一天的下午,父亲来了,他赶着牛车,拉了一车的柴火。都是一小捆一小捆的。后来,母亲告诉我,那是父亲一捆捆从山上扛回来的,他没力气,每次只能背两小捆。老师看父亲吃力的样子,招呼一些男同学,帮助我把车卸了,父亲蹲在墙角,灰黄的脸上挂着感激的笑。
(12)卸完车,父亲让我跟他到镇上去一趟。他送柴火,也把那些草穗拉来了。
(13)到镇上的货站,卖了草穗。我看父亲脸色已冻得发白了,我说去吃碗馄饨,暖暖身子吧。父亲说不用,一会儿就到家了,他把卖草穗的18元钱全给了我,又从青棉袄里襟的小兜子里,掏出一个小布包,里面是21元钱,他叮嘱我一定要拿好,并告诉我这钱是悄悄地给我攒下的,不要跟别人说。我的心苍凉而沉重,有说不出的酸楚,我把父亲送出小镇,过了白水桥,就是通往家乡的山路了。
(14)父亲站住了,他说:“你照管好自己,以后遇事要往前想,就总有奔头!”父亲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看我。说罢,他转过身,手牵着牛的缰绳往前走,父亲与黑牛并肩走在空旷的山路上。
(15)寒冬的风呼呼地刮动着,父亲只穿一件黑棉袄,外边没有皮袄大衣之类遮寒,他弓着身子,一只手牵着牛,一只手遮在额前挡风,吃力地往前走。我望着他一步步走远,后来我站在一块大石头上眺望,视线里那凄寒的背影,渐渐变成一个黑点儿,一会儿融进苍茫的暮色里了。
(16)不想,这背影竟是父亲留给我的最后的记忆。父亲回去不到十天就去世了。
(17)我那时总觉得,当时的父亲就如淋在深秋田野里的一棵枝枯叶落的老玉米秸,而我就像十月的小阳春里,不合时令茫然冒出来的一株小花。父亲临近生命的大限,而我这颗渴望开花结果的小花,要生存下去,在没有父亲这座山的护佑下,景况该是何等的艰难!
(18)父亲死后不久,我的书就没有办法念下去了,我被命运沉入生活的海中,上下漂浮,受尽了风霜浪打,可在漫长的求索旅途上,眼前总有个影子,耳边总有个声音对我说:“天生我才必有用”,是这影子这声音使我在任何艰难的境遇下,永不言弃,百折不挠,坚定地向着心中的目标远行。
(19)生活不辜负我,我终于实现了用文字铸造事业的梦想。
(20)今天,父亲入梦,勾起了我点点滴滴的忆念。可父亲留给我的记忆仍旧是模糊的:他的笑容是模糊的,他的喜怒是模糊的,就连他的面庞似乎都是模糊的;而留在记忆中最深切的仍是那身着黑衣的、踉跄而凄寒的背影!文章围绕父亲,写了几件事?请用简洁的语言分点概括。 (4分)
文章第(5)段的“我在那边还种地”一句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4分)
赏析句子:(4分)
“我那时总觉得,当时的父亲就如淋在深秋田野里的一棵枝枯叶落的老玉米秸,而我就像十月的小阳春里,不合时令茫然冒出来的一株小花。”文章最后写到“而留在记忆中最深切的仍是那身着黑衣的、踉跄而凄寒的背影”,你是如何理解“踉跄而凄寒”的?(4分)
从第(7)段中划线句中你读出了父亲怎样的心情?你又是如何看待此段中“哥嫂”的做法呢?(4分)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
痛苦的妙处
崔福星
①人为追求幸福而生,但必须伴随痛苦而活。人躲不开痛苦,人的成长需要痛苦。
②人为何躲不开痛苦呢?
③我们素来有一极深误解,以为地位高、经济条件好者无痛苦。其实不然。第一因为他们亦有欲望。欲望无止境。欲望不能实现就痛苦。条件再好者亦有比上不足之问题,地位再高亦会有“中间感”。人是一级羡慕一级。故地位高者亦不满足。温饱线以下物质决定幸福,温饱线以上精神决定幸福。穷人与富人均痛苦,只不过痛苦原因有所不同。其实人的条件好到可以为所欲为时弊端亦很大。“皇上不长寿”现象生动地诠释了此点。因为没有外在约束时,人会被自身弱点所击败。第二因为痛苦是多样化的,有的痛苦穷人和富人都会遇到。如疾病、天灾人祸、感情伤害等等。
④人的成长为什么需要痛苦呢?
⑤痛苦能帮助人克服缺点。人均有诸多与生俱来的顽固性缺点和毛病,如自私、馋懒、骄狂、虚荣、好色等等。正常情况下人战胜不了自我,只有在困难挑战面前,由于巨大外在压力作用人才能克服自身缺点,并逐渐成熟起来。故古人讲“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很简单的例子,我们控制不住嘴,但痛风能帮我们控制住。痛风管住我们的嘴后,就不得糖尿病、心脑血管等要命病。故有“小病养人”之说,小病是大病的“保险丝”。
⑥痛苦帮助人思考问题。“吃一堑长一智”、“失败是成功之母”、“跌个跟头捡个明白”等等,说的都是人吃了亏才得到了教训,才有了经验,才明白了道理,才聪明起来。所以,痛苦是老师,它让我们思考问题,让我们了解事物,了解社会规则,了解人性。让我们逐渐学会话咋说、事咋办、人咋处等等。这样人在反复的实践锻炼中逐渐成熟。故古人讲“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饿其体肤、劳其筋骨,苦其心志”。
⑦痛苦能磨炼人的意志。人生会遭遇各种痛苦,如贫穷、劳苦、羞辱、病痛、挫折等等。人是摊上啥受啥。痛苦会以强制性方式让我们学会忍受和适应,从而增强了韧性和抗挫折、抗打击能力,从而具有了顽强意志和坚韧毅力,这是人立世之根。有担当之硬汉必须在社会大风大浪和人生痛苦与磨难中炼成。总生活在顺境中的人是温室花朵,一经暴风骤雨必被淘汰。
⑧痛苦是人奋发向上的动力源泉。人具有很强的奴性,没有外在压力,在无忧无虑、优裕生活环境中的人通常难以自觉奋斗。只有经过痛苦的刺激人才能立志改变自己命运,以远离痛苦。所有理想、志向均孕育于痛苦之土壤,“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即是此意。“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痛苦对人是不可或缺的,没有痛苦的人生是不完整的,痛苦是人生必修课。正因如此,才产生了“挫折教育”这一概念。
⑨在人一生中,任何人都存在痛苦,客观上人也需要痛苦之调教。痛苦有价值,痛苦是资源。只要我们认知正确,只要在我们身心承受力许可范围内,痛苦会帮助我们成功并快乐。但遭遇痛苦有早晚之别。窃以为早受痛苦早受益。因早受痛苦早立志,尽早改变命运。因生命之有限,迟来痛苦可能立志嫌晚,墙头上睡觉——— 翻不了身。所以理想人生是早痛苦早奋斗,苦而后甜。最是不幸甜而后苦。
(摘自思维与智慧·下半月2013年第7期)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结合文章内容,说说作者为什么认为“痛苦有价值,痛苦是资源”?
下列句子中加点部分能否删去,为什么?
正常情况下人战胜不了自我,只有在困难挑战面前,由于巨大外在压力作用人才能克服自身缺点,并逐渐成熟起来。对于第⑦段中的划线句子,甲认为前面已经论证了自己的观点,这句话可以删除,而乙则认为保留该句更好,双方僵持不下,请你帮乙陈述可以说服对方的理由。
下列材料适合放在文中哪个段落作论据?为什么? (4分)
【材料】爱迪生为寻找电灯灯丝材料,他与助手对1600余种耐热材料进行试验, 都以失败告终,这一度令他十分沮丧,可他没有灰心,而是对失败深入思考并从中吸取教训,最终成功制造出能连续亮上1,200个小时的毛竹丝灯。直到1904年,奥地利人发明了比毛竹丝灯强3倍的钨丝灯,前者才被取代。
阅读下面选文。
烧饼葛
①每天凌晨四点半,小葛照例起床忙碌,烧水、和面、醒面;剁馅,搅馅上劲;五点四十分,面醒透,开始一遍遍折叠面坯,刷油;之后才是揪坯子包馅,擀薄面饼,撒芝麻;五点五十五分,第一炉饼入炉;五点五十八分,给上学去的孙子买烧饼的老人家已经在排队,心急火燎地抻着脖子看,第一炉饼是否能轮上自己。
②小葛是搞限购的,七点前的高峰时段,每人限买六个。他很牛,别看满头面粉就像在他的头发上下了一场雾凇,冬天,零下五六度的天,夹袄也不能有袖子(不然,伸胳膊到炉内贴饼不利落),冻得通红又烤得通红的两条光胳膊上,戴一副花护袖,样子滑稽。但他就有通身的本事,让白领们也寻香而来,先把车停在老远的停车场,穿小巷、过窄桥,再穿小巷,到他这里来,老老实实排长队。
③小葛有啥本事?原来,如今打烧饼的人技艺下降,有馅料的烧饼几乎全赖电烤箱烤制。小葛的烧饼,敢包着鼓鼓的馅料下火炉,钳上来不掉酥皮不破相,真是本事;会吃烧饼的人,好的就是烧饼咬开的第一口,扑鼻的烟火气。按小葛的话说,电是死的,炉火是活的,电烤箱烤出来的烧饼,就像“做题做呆了的傻小子”,单是熟了,一点香气和趣味也无。炉火燎出来的烧饼,香气是立体的,这一面和那一面、外壳和内芯的香气完全不一样;火候恰到好处时,烧饼壳上的白芝麻都被燎成金黄色;做馅料的野葱和萝卜丝,辛辣劲全无。骨子里的甘香绵柔,一层层发散出来。
④小葛凡事爱琢磨,这跟他的经历有关。在小葛的老家,男孩子若是子承父业要做烧饼的话,一般从十八岁就开始练习各道工序了。小葛心高,高中毕业后,在外面换过四五份工作,保安、仓库保管员、安检员、流水线上的操作工,都干过,这一耽误就是十年。母亲一直担心家传的好技艺会断了档,父亲却说,你由他去,心里不甘愿,打出来的烧饼没人吃。
⑤果然,到二十九岁,小葛带着老婆孩子回了家,恳求跟父亲学做烧饼。父亲说,好啊,老规矩,先揉半年面。把面揉活了,我再教你第二步。
⑥起初揉面,小葛那个狼狈,光是夏天不能用空调和风扇就够他受的。小葛开玩笑说:“着了风面团就感冒了,起硬皮儿,再怎么揉,都不会起那层活泛的光。”揉面就像练功一样,讲究的是一气呵成,中间最好别有停顿。小葛刚开始不懂,揉面时觉得眼皮重,照镜子一看,眼睫毛上都是白面粉,就去舀瓢冷水洗了脸。好嘛,就耽误这么点工夫,那炉饼就被父亲的老客挑毛病“面没发妥”。父亲问他中途是否走开,小葛才恍悟那个脸冼坏了:“回来就感觉面团的外面有点发硬,加上洗过脸手温低,面就醒不到位。”补救的秘方父亲也教给他:添一饭勺的蜂蜜,一大团面就救回来了。但这样做增加成本,而且饼偏甜,有些客人不见得喜欢。
⑦打十年烧饼,日复一日,有没有厌倦的时候?小葛笑:“做一万个饼,能跟做第一个那样有兴致,搁谁都是个难题。”支撑小葛把事情做下去的,是一位快九十岁的台湾老兵,老人家苏州人,二十岁之前在苏州和南京都住过,自八十二岁起,发宏愿要回来找“小时候的味道”,曾一个人在苏州小旅馆里住了十天,换不同的面馆吃了二十三碗焖肉面,“没有一碗达到我小时候的水准”,这种“回不去了”的怅惘,简直无法言说。还好,他回南京寻访故旧时,老友的孙媳给他买了“小葛烧饼”,老人吃得热泪直流,说要带一百个烧饼回台湾,“原来老味道还没有绝迹”。
⑧那天,小葛破例为这位客人多出了四炉饼。台湾老兵让他意识到,把看似微不足道的手艺传下去是有意义的,它跟每个游子牵着魂,绊着魄。 (摘自《小小说月刊.上半月》2013年第8期作者:明前茶) 联系全文看,小葛的烧饼为何如此受欢迎?
第①段写了什么内容?有什么作用?
请品析第②段划线句加点词的表达效果。
先把车停在老远的停车场,穿小巷、过窄桥,再穿小巷,到他这里来,老老实实排长队。 结合文章具体内容说说文中的小葛是个怎样的人?
有人认为小葛很傻,像他这样做烧饼辛苦劳累,数量有限,远不及电动揉面,电炉烤制烧饼的经济效益高,你同意这种看法吗?结合当前的社会现实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