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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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回眸
蔡楠
一片枯黄的落叶从地上飘起,生长在那光秃秃的枝头,枝头回黄转绿,叶片变得青翠饱满,春雨袭过,嫩芽初绽。在这篇小说里,我们假定时光倒流。
一个生命被子弹洞穿,凋谢在刑场上。透过血痕,我们看到杜君的生命像那片坠落在地的枯叶重又飘起。渗进泥土里已经板结的血块开始变得鲜活,重新聚拢回到他的体内,枪口结疤,杜君坐起、站立、走向来时的路。
杜君从两名警察手中挣脱,离开公判大会会场,回到了监所。头顶上窄小的窗口挤进了几丝光线。他咀嚼着每天只有两顿、每顿只有两个的窝头,难以下咽。他想起了迟志强那著名的歌词:“手里呀捧着窝窝头,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杜君就真的流出了眼泪。
你现在流眼泪还有什么用?在审理杜君一案时,县纪委书记气愤而惋惜地说,你是多么的年轻呀!
是呀,杜君很年轻,在任命为县农行主管业务的副行长时,他才三十一岁。三十一岁,金子一样闪光的年华。他真想干一番事业。然而,这个世界对人的诱惑太大了。忍受清苦去奢谈事业必须有超凡的克制力和忍耐性。面对金钱、美女、汽车、洋房的拥抱,杜君眩晕了。一切的一切开始于那次单位盖办公楼。一个建筑队的包工头叩开杜君的家门,送上了一套精美的挂历。更加精美的是挂历里卷裹着的五万元人民币。主管办公楼基建的杜君在那个晚上失眠了,两个杜君打了一夜架,一个杜君要把钱交还包工头,另一个杜君死活不让。结果杜君采取了折衷的办法,用妻子的名义将钱存入了另一家银行。不久,工程落在了这个包工头手中。接下来的事情杜君不再失眠。一家企业来请,酒足饭饱之后,将杜君拉进了桑拿浴室,筋酥腿软之后又塞给了他两条香烟。回家一看,每根烟卷都是一张百元钞票。第二天,杜君大笔一挥,批了三百万元贷款。其后便是那个港商找上门来。港商要与杜行长做一笔钢材生意,将杜君带到了香港,五日游后,一把别墅的钥匙攥到了杜君手里。作为回报,杜君挪用了八百万储蓄存款。后来呢?就是刚盖好的办公楼坍塌了一半,三名职工被盖在了楼下。后来呢?就是贷款追不回,挪用的存款没了踪影。再后来呢?就是东窗事发,纪委查处,移交检察机关,杜君进了监所。
在监所里,第一个来看杜君的是他中学时代的班主任,两鬓斑白的班主任什么也没说,只是颤抖着把一张发黄的纸交给了杜君。杜君打开那张纸,是他的入团申请书,右下角那片殷红仍清晰可辨。
杜君回到了美丽的校园。杜君开始了中学生涯,勤奋好学的杜君写了入团申请书。当杜君得知第一批发展团员的名单没他的名字时,他重新写了申请书,并咬破中指,签了名,将它交给了团支书。杜君终于戴上了团徽。杜君在“五讲四美”活动中被评为“先进标兵”,他将拾到的一百元钱交还了失主……
家在农村的父母来了。他们带来了一个大帆布兜。父母说,儿啊,尝尝你小时候最爱吃的煮玉米和烤白薯吧!面对年迈的父母,杜君以头抵地,跪倒尘埃。
杜君走在家乡的田野上。杜君随着父母去生产队劳动。他看到一群小伙伴挖了白薯,掰了玉米,便尾随着他们。秋深似海,田野寥廓而神秘。一股浓烟袅袅升腾,伙伴们欢呼雀跃,他们在烤玉米、烧白薯。杜君咽了口唾沫,坚决地一转身,跑回大人们劳作的地里,把这事报告了生产队长……
夏夜闷热而漫长,杜君缠绕在父亲的膝上,听父亲讲侠女十三妹的故事,母亲给他扇着蚊子,听着听着,杜君睡着了。睡梦里,杜君越来越小。杜君咿呀学语、蹒跚学步。杜君满地乱爬,嗷嗷待哺。杜君随着母亲的一声泣血的阵痛,降落到这个世界。
此时,一场春雨刚刚润绽院内那片柳芽。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篇描写了落地枯黄的树叶回到枝头嫩芽初绽的不同寻常的景物,这种虚拟的景物与杜君被枪决的真实相结合,更能引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的思索。
B.作者引用迟志强著名的歌词,目的是突出杜君在狱中生活的物质条件的艰苦,与其当官时的汽车、美女、洋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而深化了小说的主旨。
C.“然而,这个世界对人的诱惑太大了。”这句话含蓄的揭示了正是因为外界的诱惑,杜君才会从一个正直有为的年轻干部,而裂变成为一个贪婪的罪犯的。
D.这篇小说叙述形式新颖别致,构思精巧细密,尤其注意事件之间的过渡缝合。虽然看起来毫不复杂,但却彰显出一种十分难得又十分可贵的奇思妙想。

E. 作者采用语言、动作、肖像、心理等多种描写手法刻画了主人公杜君的形象。特别是一些细节描写,生动细腻的表现了杜君内心深处的情感或矛盾斗争。
小说以“生死回眸”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开篇和结尾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
有人说,蔡楠的这篇《生死回眸》既让我们喜悦的欣赏到了别具一格的叙述形式,又令我们很沉痛的体会到了一种耐人寻味的人生境况。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此的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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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岳桦任林举

第一次去长白山,是1995年的夏天。也只有从那时起,才知道岳桦是一种树的名字。那是一种只在长白山上才有的树。

那时的长白山,还没有进行大规模的旅游开发,所以并没有什么所谓的"景点",许多人去长白山,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去看天池。我们大概也是那个样子,所以一爬上汽车,人们的心和飞旋的汽车轮就达成高度的默契,一路盘旋而上,直奔峰顶。尽管一路上的好花、好树、好景色层出不穷,似乎都与我们无关。过后,当我重新翻阅那天的记忆时,除太阳未出时的美人松剪影和最后的那泓天池水还算清晰,中间大部分片段都是些红绿交错、模模糊糊的虚影,如一张张焦距没有对准的照片。

只有那些岳桦树对于我来说,却是一个意外,也是一个惊奇。

接近山顶时,我无意地将疲惫的目光从嘈杂的人群转向车外,突然,我感觉到,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那些树,纷纷地沿着山体将身躯匍伏下去,并在斜上方把树梢吃力地翘起。在透明的,微微颤抖的空气里,我仿佛看到一种神秘的力量或意志,正加到这些树的躯干之上,使这些倔犟的生命在挣扎中发出了粗重的喘息和尖利的叫喊。

这些树的名字,就叫做岳桦。

本来,树与树并立于一处时应该叫做林或森林,但许许多多的岳桦树并存一处时,我们却无法以"林"这个象形字来定义这个集体。因为它们并不是站立,而是匍伏,象一些藏在掩体下准备冲锋或被火力压制于某一高地之下的士兵那样,集体卧伏于长白山靠近天池的北坡。如果非给它们一个词汇不可的话,或许叫做"阵"及"阵营"更合适一些。那么,构成这个巨大阵营的,到底是怎样的一支队伍?它们到底肩负着怎样的使命?

我不知道白桦和岳桦在血缘上有什么联系,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同一种植物,但我坚信,它们彼此是迥然不同的,就算当初它们的生命基因都来自同一课白桦树上的同一颗种籽。

白桦树生在山下,与溪水、红枫相伴,过着养尊处优、风流浪漫的日子,风来起舞,雨来婆娑,春天一顶翠绿的冠,秋日满头金色的发,享尽人间的艳羡,占尽色彩的风流,如幸运的富家子弟,如万人追捧的明星。而岳桦却命里注定地难逃绝境,放眼身前身后的路,回首一生的境遇,却是道不尽的苍茫、苍凉与苍桑。

有人断言:"性格决定命运"。暂不说这句话用预人是否准确,但用到树上,肯定是不准确的,实在讲,应该是命运决定了性格。岳桦,之所以看起来倔强而壮烈,正是由于它们所处的环境的残酷。

想当初,所有的桦都是长白森林里白衣白马的少年,峰顶谷底任由驰骋。后来,那场声势浩大的火山喷发,将所有的树逼下峰顶,就在向下奔逃的过程中,命运伸出了它无形的脚,一部分桦便应声跌倒。一个跟头跌下去,就掉入了时间的陷阱,再爬起来,一切都不似从前。前边已经是郁郁葱葱的一片,每一种树都沿着山坡占据了自己的有利地形,没有了空间,没有了去路;而后面,却是火山爆发后留下的遍地疮痍与废墟,以及高海拔的寒冷,但那里却有着绝地求生的巨大空间,尽管那里有风,有雪,有雷电,有滚烫的岩石和冰冷的水,最后,它们还是选择了调头向上。

一旦选择了返身向上,桦就变成了岳桦。而今,不管我们把怎样的情感与心愿给予岳桦,岳桦也不可能变成那些明快而轻松的白桦了,如同山下的白桦永远也不能够站到它们这个高度一样,它们再也不可能回到最初的平凡与平淡。因为从白桦到岳桦,作为一种树已经完成了对树本身或者对森林的超越,它们的生命已经发生了某种质变。而今,与山中的那些树相比,它们看起来却更像一场风;与那些各种形态的物质存在比,岳桦更像一种抽象的精神。(有删节)

1.

第二段中,作者在描写长白上之行时插入了一段事后的回忆,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2.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我仿佛看到一种神秘的力量或意志,正加到这些树的躯干之上,使这些倔犟的生命在挣扎中发出了粗重的喘息和尖利的叫喊。

(2)命运伸出了它无形的脚,一部分桦便应声跌倒。一个跟头跌下去,就掉入了时间的陷阱,再爬起来,一切都不似从前。

3.

作者坚信岳桦与白桦是迥然不同的,他的主要理由是什么?请根据文意作简要概括。

4.

文章最后一段运用了哪些修辞方法来表现岳桦?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孕妇和牛铁凝

孕妇牵着牛从集上回来,在通向村子的土路上走着。

午后的太阳照耀着平坦的原野,干净又暖和。孕妇信手撒开缰绳,好让牛自在。当它拐进麦地歪起脖子肯麦苗时,孕妇唤一声:"黑,出来。"黑是牛的名字。黑迟迟不肯离开麦地,孕妇就恼了:"黑!"她喝道。

孕妇爱赶集,只为了什么都看看,婆婆总是牵出黑来让孕妇骑,怕孕妇累着身子。黑夜怀了孕啊,孕妇想。但她接过了缰绳,她愿意在空荡的路上有黑作伴。她和它好像有点同病相怜,又有点儿共同的自豪感,于是一块儿腆着骄傲的肚子上了路。回来时,孕妇也没骑黑,走快走慢由着黑的性儿,当她走得实在沉闷,才冷不丁叫一声:"黑--呀!"她夸张地拖长声,把黑弄得挺惊愕,拿无比温顺的大眼瞪着孕妇。孕妇乐了,平原顿时热闹起来。

远处,依稀出现了三三两两的黑点,是那些刚放学归来的孩子。孕妇累了,在路边一个巨大的石碑上坐下来,黑又信步去了麦地闲逛。

这石碑属于一个王爷,后来让一些城里来的粗暴的年轻人给推倒了。石碑躺在路边成了过路人歇脚的坐物。碑上刻着一些文字,个个如同海碗大小。孕妇不识字,他曾经问过丈夫那是些什么字。丈夫也不知道。丈夫说:"知道了有什么用?一个老辈子的东西。"

孕妇坐在石碑上,又看见了这些字,她的屁股压住了其中一个。这次她挪开了,小心地坐在碑的边沿。她弄不明白为什么她要这样,从前她歇脚,总是一屁股就坐上去。那么,原因还是胸膛下面这个肚子吧。孕妇对这肚子充满着希冀,这希冀又因为远处那些越来越清楚的小黑点而变得更加具体。孕妇相信,她的孩子将来无疑要加入这上学、放学的队伍。若是孩子也问起这碑上的字,她不能够说不知道,她不愿意对不起孩子。
可她实在不认识这碑上的字啊。

放学的孩子们走近了,她叫住一个本家侄子,向他要了一张白纸和一杆铅笔。

孕妇一手握着铅笔,一手拿着白纸,等待着孩子们远去。她仿佛要背着众人去做一件鬼祟的事。

孕妇将白纸平铺在石碑上。当她打算落笔,才发现这劳作于她是多么不易,她的手很巧,却支配不了手中这杆笔。她努力端详着那陌生的大字,然后胆怯而又坚决地落下了第一笔。她描画着它们,心中揣测它们是什么意思,又不由得感叹:字是一种多么好的东西啊!

夕阳西下,孕妇伏在石碑上已经很久了。她的脸红彤彤的,茁壮的手腕不时地发着抖。可她不能停笔,她的心不叫她停笔。她长到这么大,还从来没干过这么累人、又这么不愿停手的活儿。

不知何时,黑已从麦地返回,卧在孕妇的身边。它静静的凝视着孕妇,脸上满是驯顺,像是守候,像是鼓励。

孕妇终于完成了她的劳作。在朦胧的暮色中她认真地数,那碑上的大字是十七个,她的白纸上那个也落着十七个。

忠敬诚直勤慎廉明和硕贤亲王神道碑

纸上的字歪扭而又奇特,像盘错的长虫,像混乱的麻绳。可它们毕竟是字。有了它们,她似乎才获得一种资格,似乎才敢与她未来的婴儿谋面。孩子终归要离开孕妇的肚子,而那块写字的碑却永远立在了孕妇的心中。每个人的心中,多少都立着点什么吧。

孕妇将她劳作的果实揣进袄兜,捶着酸麻的腰,呼唤身边的黑启程。

黑却执意不肯起身,它换了跪的姿势,要主人骑上去。

"黑--呀!"孕妇怜悯的叫着,强令黑站起来。

孕妇和黑走在平原上,像两个相依为命的女人。黑身上释放出的气息使孕妇觉得温暖而可靠,她不住地抚摸它,它拿脸蹭着她的手。一股热乎乎的东西涌现在孕妇的心房。她很想对人形容心中这突然的发热。她永远也形容不出,心中这种情绪就叫做感动。

"黑--呀!"孕妇在黑暗中小声嘟囔,声音有点颤,宛若幸福的呓语。

(有删节)

1.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由于历史的原因,巨大的石碑被推到了,村民们拿它做歇脚的坐物,也算是发挥了它的作用。

B.

孕妇非要等放学的孩子走了以后,才上前去描画那些字,表明她是个内敛害羞的人,他本来是可以叫会写字的人帮他写的。

C.

孕妇努力描画石碑上的字,这些字给了孕妇无限的希望和寄托,她认为只有这样才有资格与将要出世的孩子见面。

D.

孕妇在黑暗中小声的嘟囔,是因为回家的路尽管漫长,走起来很累,但母牛一路的相伴与温情,让一切变得幸福而轻松。

E.

本文用诗意的笔调,在从容淡定的叙述中,传达了一种温馨和谐的人生意味,表现了一个女人将为人母的幸福和喜悦。

2.

小说中的孕妇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概述。

3.

牛在小说中有什么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4.

孕妇并不认识石碑上的字,也不会写字,却十分努力的描画着它们,后来还感叹:"字是一种多么好的东西啊!"小说这样来写孕妇,有人认为让人感动,也有人认为有些做作。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魔盒

(英)大卫·洛契佛特
在一抹缠绵而又朦胧的夕照的映衬下,我四周高耸着的伦敦城的房顶和烟囱,似乎就像监狱围墙上的雉堞。从我三楼的窗户鸟瞰,景色并不令人怡然自得--庭院满目萧条,死气沉沉的秃树刺破了暮色。远处,有口钟正在铮铮报时。
  这每一下钟声仿佛都在提醒我:我是初次远离家乡。这一年,我刚从爱尔兰的克尔克兰来伦敦碰运气。眼下,一阵乡愁流遍了我全身--这是一种被重负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伤心的感觉。
这是我一生中最沮丧的时刻。接着突然响起敲门声。
  来人是女房东贝格斯太太。刚才她带我上楼看房时,我们只是匆匆见过一面。她身材纤细,银丝满头;我开门时她举目望了望我,又冲没有灯光的房间扫了一眼。
  "就坐在这样一片漆黑中,是吗?"我这才想起,我居然懒得开灯。"瞧,还套着那件沉甸甸的外衣!"她带着母亲般的慈爱拉了拉我的衣袖,一边嗔怪着,"你就下楼来喝杯热茶吧。噢,我看你是喜欢喝茶的。"
  贝格斯太太的客厅活像狄更斯笔下的某一场景。……她一边准备茶具一边说," 你进屋时我注意到了你手提箱上的标签。我这一辈子都在接待旅客。我看你的心境不佳。"
  当我坐下和这位旅客的贴心人交谈时,我的忧郁感渐渐被她那不断地殷勤献上的热茶所驱散了。
  随后,我告诉贝格斯太太我必须告辞了。然而她却坚持临走前给我看一样东西。她在桌上放了一只模样破旧的纸板盒--有鞋盒一半那么大小,显然十分"年迈"了,还用磨损的麻绳捆着。"这就是我最宝贵的财产了,"她一边向我解释,一边几乎是带有敬意地抚摸着盒子,"对我来说,它比皇冠上的钻石更为宝贵。真的!"
  我估计,这破盒里也许装有什么珍贵的纪念品。是的,连我自己的手提箱里也藏有几件小玩意--它们是感情上的无价之宝。
  "这盒子是我亲爱的母亲赠给我的,"她告诉我,"那是在1912年的某个早上,那天我第一次离家。妈妈嘱咐我要永远珍惜它--对我来说,它比什么都珍贵。……"这盒子已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了。"贝格斯太太继续说:"1917年凯撒的空袭,后来德国法西斯的轰炸……我都把它随身带到防空洞里。房屋损失了我并不在乎--我就怕失去这盒子。"
  我感到十分好奇,贝格斯太太任然津津乐道地说:"此外,我从来没有揭开过盖子。"她的目光越过镜片好笑地打量着我:"您能猜出里面有什么吗?"
  我困惑地摇了摇头。无疑,她最珍惜的财产当然是非凡之物。她忙着又给我倒了点热气腾腾的茶,接着端坐在安乐椅上,默默地注视着我--①似乎在思索着如何选词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然而,她的回答却简单得令人吃惊--"什么也没有,"她说,"这里头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一个空盒!天哪,究竟为啥将这么一个玩意当做宝贝珍藏,而且珍藏达40年之久呢?我隐隐约约地怀疑起来,这位仁慈的老太太是否稍稍有点性格古怪?
  "一定感到奇怪,是吧?"贝格斯太太说,"这么多年来我一直珍藏着这么一个②似乎是无用的东西。不错,这里头的确是空的。"
这时我朗声大笑了起来--我不想再将此事刨根究底地追问个水落石出。
  "没错,是空的。"她认真地说,"40年前,我妈将这盒子合上捆紧,同时也将世上最甜蜜的地方--家的声响、家的气味和家的场景统统关在里头了。自此以后,我一直没将盒子打开过。我觉得这里头仍然充满了这些无价之宝呢。"
  这是一只装满了天伦之乐的盒子!和所有纪念品相比较,它无疑既独特又不朽--相片早已褪色,鲜花也早已化作尘土,只有家,却依然如自己的手指那么亲近!
  贝格斯太太现在不再盯着我了,她注视着这陈旧的包裹,指头轻抚盒盖,陷入沉思之中。
又过了一会儿--还是在那晚,我又一次眺望着伦敦城。灯火在神奇地闪烁着,这地方③似乎变得亲切得多了。我心中的忧郁大多已经消失。我苦笑着想到:这是被贝格斯太太那滚烫的茶冲跑的。此外,我心中又升腾起一个更深刻的思想--我明白了,每个人离家时总会留下一点属于他的风味;同时,就像贝格斯太太那样,[][][][][][][][][][][][][],这也是完全办得到的。
(本文有删节)

1.

概括第一段所写景物的特点并简析其作用。

2.

指出三处画线词语"似乎"在句中所起的作用。

似乎①:

似乎②:

似乎③:

3.

联系全文,在空格内写一句话,要求连贯、生动,能揭示主旨。(不超过15字)

4.

有人建议把标题"魔盒"改为"贝格斯太太",你认为哪一个合适,谈谈你的看法。

5.

赏析文中贝格斯太太的形象。(不超过100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2题。

阿庆

丰子恺

我的故乡石门湾虽然是一个人口不满一万的小镇,但是附近村落甚多,每日上午,农民出街做买卖,非常热闹,两条大街上肩摩踵接,推一步走一步,真是一个商贾辐辏的市场。我家住在后河,是农民出入的大道之一。多数农民都是航海来的,只有卖柴的人,不便乘船,跳着一但柴步行入市。

卖柴,要称斤两,要找买主。农民自己不带秤,又不熟悉哪家要买柴。于是必须有一个"柴主人"。他肩上扛着一只打秤,给每担柴称好分量,然后介绍他去卖给哪一家。柴主人熟悉情况,知道哪家要硬柴,哪家要软柴,分配各得其所。卖得的钱,农民九五扣到手,其余百分之五是柴主人的佣钱。农民情愿九五扣到手,因为方便得多,他得了钱,就好扛着空扁担入市去买物或喝酒了。

我家一带的柴主人,名叫阿庆。此人姓什么,一向不传,人都叫他阿庆。阿庆是一个独身汉,住在大井头的一间小屋里,上午忙着称柴,所得佣钱,足够一人衣食,下午空下来,就拉胡琴。他不喝酒,不吸烟,唯一的嗜好是拉胡琴。他拉胡琴手法纯熟,各种京戏他都会拉。当时留声机还不普遍流行,就有一种人背一架有喇叭的留声机来卖唱,听一出戏,收几个钱。商店里的人下午空闲,出几个钱买些精神享乐,都不吝惜。这是不能独享的,许多人旁听,在出钱的人并无损失。阿庆便是旁听者之一。但他的旁听,不仅是享乐,竟是学习。他听了几遍之后,就会在胡琴上拉出来。足见他在音乐方面,天赋独厚。

夏天晚上,许多人坐在河沿上乘凉。皓月当空,万籁无声。阿庆就在此时大显身手。琴声宛转悠扬,引人入胜。浔阳江头的琵琶,恐怕不及阿庆的胡琴。因为琵琶是弹弦乐器,胡琴是摩擦弦乐器。摩擦弦乐器接近于内声,容易动人。钢琴不及小提琴好听,就是为此。中国的胡琴,构造比小提前简单的多。但阿庆演奏起来,效果不亚于小提琴,这完全是心灵手巧之故。有一个青年羡慕阿庆的演奏,请他教授。阿庆只能把内外两弦上的字眼--上尺工凡六五乙仩--教给他。此人按字眼拉奏乐曲,生硬乖异,不成腔调。他怪怨胡琴不好,拿阿庆的胡琴来拉奏,依旧不成腔调,只得废然而罢。记得西洋音乐史上有一段插话:有一个非常高明的小提琴家,在一只皮鞋底上装四根弦线,照样会奏出美妙的音乐。阿庆的胡琴并非特制,他的心手是特制的。

笔者曰:阿庆孑然一身,无家庭之乐。他的生活乐趣完全寄托在胡琴上。可见音乐感

人之深,又可见精神生活有时可以代替物质生活。

(原载1983年2月9日《文汇报》 略有删减)

【注】①丰子恺(1898-1975),浙江桐乡人,漫画家、作家。

②上尺工凡六五乙仩 :中国传统记谱方法"工尺谱"的记音符号。

1.

作者用哪几件事来表现阿庆的音乐天赋?请简要分析。

答:

2.

请结合阿庆这一形象,探究作者提出的"精神生活有时可以代替物质生活"的观点。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老屋
楚岩

绿锈斑斑的铜制钥匙插进去,往上一提,然后把门环一拧,门就开了,推开它,门吱呀一声发出沉重的叹息;同时,门楣上扑簌簌地往下掉落阵阵尘灰。
我离家已经整整九个年头。开始几年,老伴依然和这老屋厮守。每个星期六下午,我如同"候鸟"一样飞回乡下,与老伴相聚。彼时的老屋在我心中,如同鸟儿的归巢。当我在人生的天空飞累了,可以在此睡个甜甜的觉,亦可躲避外界的风风雨雨。十年以前,我拼尽全力,把所得一个子儿一个子儿地积攒起来,带领妻子和未成年的儿女,每天傍晚到水塘里挖沙,又一担一担地挑回家准备改造旧屋。儿女们累的哭了,我就用美丽的语言,给他们描述住进新屋那种舒坦和惬意……
我们的村子原是一个破败落后的小村。小山坡下,拥挤着几百间各式各样的屋子。这些屋子,当年都是低矮的泥砖建筑,显得零乱、破败、萧条和风雨飘摇。记不清什么时候起,村民省吃俭用,累死累活,自己用田野的泥巴作成泥砖,陆续盖起来了部分泥砖结构的新房子。后来,有人盖起了红砖的屋子。再后来,更有人盖起来了水泥的楼房。这一切,仿佛是悄悄进行的,又仿佛是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涌现出来的。站在高处极目望去,在蔚蓝色的天空下水泥结构的楼房,红砖的屋子、泥砖的屋子与旧时留下来的厕所、猪栏、杂物间交叉错落,黑色的、灰色的、暗红色的瓦面,和新式的水泥银灰色的屋顶,相互映衬,如同白发苍苍的老人、朝气蓬勃的小伙、打扮入时的靓女、天真烂漫的小孩拥挤在一起,年龄老幼不同,衣着斑斓各异。

在一片古老和新潮的交替中,我家的老屋显然算不得十分苍老,但显然已经宛如我一样,成了个年近六旬的初老之人,早已失去了往日的风采。

关上咿呀作响的木门,我到一位朋友家去做客。我们是同龄人,他高我矮,他瘦我胖。儿时,我们一起光着屁股在村前的水塘中戏水,后来又一道去放牛,在田边戽水[用戽hù斗汲水]捉鱼。当晚霞在天边辉映出红色或紫橙色的霞光,我们把斗笠挂在身后,骑在水牛背上,慢悠悠晃悠悠一高一低地回家来。

如今,这位高高瘦瘦的牧童早已发福,成了个红光满面的大胖子,而他家建筑的气势、屋里的摆设,更是把我震住了。啊!十多米长五层高的新楼,琉璃瓦顶,外表装修白绿相见的马赛克,光彩照人。客厅里,一色的欧式家具,真皮沙发,彩电、录像机、音响一应俱全。当年,我的老朋友也有一间老屋,是泥砖盖的,和我的老屋相比,显得太破旧。而今天他的这间新屋,据说是两年前盖起的。沧海桑田;世间更迭,十多年前,当我盖新房时啧啧称赞,认为我有本事攒钱。而历史以一时难测的高速冲向前方。面对他的新屋,曾经自慰于自己的新屋在村中还算时髦的我,不得不自惭形秽了。

那么再过若干年,老朋友的这幢新楼,是否又会变成旧屋而显得落伍呢……

朋友家里,不断有青年男女进进出出,汽车摩托车响声不断,那是老朋友的儿子和他的朋友们,他们都是来探望朋友的小孙孙的。年轻人全都衣着新潮,说话嗓门高,行动快捷,偶然我问起他儿子这幢新楼如何,刚刚做起了爸爸的小伙子回答说:"我爸思想太老土,简直不可救药。当年叫他不要这样盖的,至少要留一个停车场,他偏不接受。你看吧,才两年,门前的车子拥挤不堪,什么新楼,现在已经成了历史文物了!"

看来,我刚才的疑问,已经有了肯定的回答。

1.

文中"如同鸟儿的归巢"和"宛如……年近六旬的初老之人"两处分别体现出作者对自家老屋怎样的情感?

答:

2.

第五自然段划线部分表现了怎样的生活情趣?语言表达有何特点?这段文字在全文结构上起什么作用?

答:

3.

请你结合对文中"历史以一时难测的高速冲向前方"这句话的理解,分析本文主旨。为凸显文章主旨,作者主要采用了什么表现手法?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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