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最后的黄豆
爷爷是染布的。他爱吃黄豆出了名。
在镇子西头,爷爷十七岁那年刷刷地架起了好几口大染锅。这吃饭的手艺是“偷”来的。爷爷从小喜欢跑进大染坊找老板的儿子斗蛐蛐。有时老板的儿子跟私塾先生念书,爷爷便蹲在一旁,直愣愣地盯着热气腾腾的大染锅。爷爷蹲着看染布时,就从兜里摸出几粒炒熟的黄豆塞到嘴里嚼,这样一蹲就是一两个时辰。“呆瓜!”染布师傅往往这么笑话爷爷。当爷爷染出第一锅布时,大家才知道爷爷不呆。
那年,家里遭了大灾,爷爷架几口大锅开始染布。开业那天,镇子里所有人都听到爷爷一边敲锣一边喊话,开张头半个月染布不收钱,染坏了一赔二。爷爷没钱请帮工,自己把麻绳往肚子上一勒,一把黄豆往嘴巴里一塞,一边香甜地嚼着,一边搅动大染锅。当爷爷嚼完三四把黄豆时,青布便染成了。青色衬着爷爷额头的汗珠,沉稳得像傍晚袭来的夜幕。
后来,那家大染坊被爷爷挤垮了。没过半月,爷爷快乐地嚼着黄豆把那几口锅搬进了大染坊。于是,镇子里又有了大染坊。那名声像染布匠拿搅锅棍敲锅一样,咣咣当当响得很。在嚼着一把又一把黄豆时,爷爷兜里也开始响着咣咣当当的银元声。
有了钱,除了每天有滋有味地多嚼几把黄豆,还娶了奶奶。迎亲那天,爷爷喝了好多酒,醉了,进洞房时还绊了一脚,兜里的黄豆全撒在地上,他捡了好一阵子,奶奶什么反应,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后来跟我讲这事时,爷爷还叹气,这一绊,不是什么好兆头,要不,后半辈子也不会活得这样磕磕绊绊。说这事时,爷爷喘着粗气,我帮着捶了半天背,他还是喘得满脸猪肝紫。
其实,爷爷在生父亲的气。
闲时,爷爷经常是一边慢慢地嚼着黄豆一边跟我聊天,像在咀嚼他的一生。他说,父亲是一个“倒钱筒”。父亲是爷爷的独苗,奶奶宠着他,惯着他。听爷爷说,父亲才十岁,就开始进大烟馆。没钱,就赊账。烟馆老板拿着赊账本来讨钱时,爷爷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父亲就像一棵荒野的树那样疯长。
我十岁那年,三天三夜,父亲跟人赌输了。大染坊被抵了赌债。那一天爷爷没有嚼他的黄豆,唉声叹气,一脸乌云。
搬出大染坊时,爷爷习惯性地掏出黄豆,迟疑了一下,爷爷这回没有把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
没几年,爷爷病得不行了。父亲依然整天不着家,爷爷的安危只是他耳边刮过的一阵微风。
临终前的那个晚上,爷爷示意我到他跟前,他手中攥着一个小布袋,打开来,是些黄豆。昏暗的灯光下,豆子炒得金灿灿的,爷爷说,这辈子只剩下这点黄豆了,他的声音很轻,连他旁边油灯的火苗都没有动一下,他颤巍巍拈出一颗豆子,习惯性地放入口中,又想嚼它。不知是黄豆太硬还是爷爷老了,牙口不行,他没嚼动,又把豆子放入袋中。
他叹叹气,说这辈子就爱这黄豆,人走了带上它,也算来世上留个念想。他慈爱地对我说,如果你长大了真活不下去,可以再到爷爷这里来拿这黄豆吃。不过,你要是争气,最好就别来找我了,他语气中满是沮丧。
我愣愣的,不太明白,点了点头。
第二天早晨,爷爷走了,手里紧紧攥着那小袋嚼不动的黄豆。邻居帮忙葬了爷爷后,父亲才回来。没人怪他,他在邻里眼中只是一个能够看得见的影子。
父亲长号着,声音凄厉,如同塌了脊梁。大家都知道他为什么哭。整整两天两夜,他雇了好几个人把小院子掏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连瓦背也全掀掉了,还是没有找到传说中爷爷的那几坨金子。他疯了。
后来,一个金匠跟我说爷爷确实有几坨金子。不过,爷爷临终前偷偷让他把它们打成了一颗颗金珠子。
我蓦然明白,爷爷那小袋黄豆是什么了。爷爷给我留了一笔活命钱。
有人曾问我,金子最终找到了吗?
当然没有。爷爷的坟头早被我平了。当时还有人说,我跟我那疯了死掉的父亲一样,也是忤逆不孝。
现在我有了自己的企业,人们称我是什么“著名企业家”。不久前,一次慈善大会上,我说了,死后捐出全部财产。我那个儿子和老婆都不跟我说话了。
为什么这么做?有记者问我。我一时语塞,眼前浮现出爷爷那小袋最后的黄豆。
(改自王琼华《最后一碗黄豆》)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我”平掉爷爷的坟头,是既不想让任何人打扰爷爷死后的安宁,又表明了不依赖祖辈财富、自己创业的决绝。 |
B.文中说“父亲就像一棵荒野的树那样疯长”,一是形容他处于青少年时期,身体长得快;二是形容他备受溺爱,放纵无拘。 |
C.本文语言平实,情感饱满,情节跌宕起伏,人物性格各具特点,叙事手法新颖,主题有教益。 |
D.老板的儿子跟私塾先生念书时,爷爷蹲在一高地看人染布,这暗示着爷爷对读书的渴望和对财富的羡慕。 |
E. 本文运用动作、语言、细节和对比等艺术手法,生动凸显人物个性;人物行为也具有深厚寓意。小说中“爷爷这回没有把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这一行为反映了爷爷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
小说多次写到爷爷嚼黄豆,这在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概括。
小说以“最后的黄豆”为标题,寓意何在?这对现实人生有许多启示,谈谈你感受最深的一点。
现代文阅读
古琴,亦称瑶琴、玉琴、七弦琴,是中国最古老的弹拨乐器之一。它在中国历史上流传了三千余年不曾中断,至令依然鸣响在书斋、舞台。古琴因其清、和、淡、雅的音乐品格,寄寓了文人凌风傲骨、超凡脱俗的处世心态,而在琴、棋、书、画“四艺”中居于首位。
“琴”在几千年的传承与发展中,不仅创造并完善了独特的琴器、琴曲、琴谱等,更具有了高雅的音色品质与丰富的艺术表现力。它成为中华民族精神及传统音乐文化的代表。古人对琴的评价极高,西汉时期便被文人们公认为“八音之中,惟弦为最,而琴为之首”;唐人顾况甚至说“众乐.琴之臣妾也”。另外,“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古琴修身养性的功能被文人日益强调,“左琴右书”“士大夫无故不撤琴瑟”等古琴音乐观念在凝固。琴在古代文人心目中的重要位置不可替代。琴成为历代文人具备音乐修养及实践技能必修的一种乐器,也成为他们思想学识与人格情操的最佳体现方式。
古琴的神奇魅力,首先自于琴器所特有的音色品质,而这些品质又与琴的材质、形制、结构、髹漆等斫制工艺有着直接的关系。琴体.主要是由一整块木材腹腔开剜后制作的面板与底板胶合而成,内部形成一个狭长的“共鸣箱”,然后再周身髹以厚厚的大漆。弹拨类的弦鸣乐器,是以弹拨极具张力的弦为振动,再与由面板和底板结合构成的共鸣体产生共振而发音的。琴的弦位较长,音量不大但余韵悠长,面板、底板浑厚且共鸣箱体积较小,特别是通体表层髹有厚厚的漆胎,这样特殊的斫制与构造方式,使共鸣体振动不充分且有传播阻碍,造成琴在发音上具有轻微淡雅、深沉悠远、圆润古厚的音色特点。而这些特点,恰与历代文人在音乐上追求的“中正平和”“温良敦厚”及“虚静简淡”的审美情趣相舍。可以说.古琴特殊的斫制方式决定了演奏者崇“和”尚“雅”的审美情趣。
古琴的音色有散音、按音与泛音三大类型。散音,指左手不按弦,以右手弹弦所发出的空弦音,其特点是浑厚宏亮,共鸣性强,余音悠长。按音,指右手弹弦,左手指顺弦依徵位按弦所发出的声音。按音没有散音清亮,共鸣性和余音亦相时较弱,但其音温厚、结实,古琴音乐的主旋律也主要是由按音表现的。泛音,为右手弹弦,左指对准徵位轻点琴弦.得音清亮空灵。泛音清脆、晶莹、纯净、明亮,有金属声,富于弹性,与散音的厚重深沉、按音的沉着多变形成鲜明的对比。另外古琴还分为低音区、中音区与高音区三个不同的发音部位.低音区低沉浑厚、古朴苍老.余音绵长不绝;高音区则清亮圆润.富有穿透力而又具醇厚之韵。中音区取音“中和”。在琴曲中,这些充满矛盾的不同种音色常常配合使用,通过高妙的处理手法,使古琴的散音、按音、泛音及高、中、低音区调和在同一首曲中,使丰富的音色和谐统一。这恰与中国文人崇“和”的观念相契合。下列关于古琴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古琴是中国最古老的弹拨乐器之一,已经流传了三千余年,它具有清、和、淡、稚的音乐品格。寄寓了文人凌风傲骨、超凡脱俗的处世心态。 |
B.琴体由一整块木材腹腔开剜制成的面板与底板胶合而成,内部形成狭长的“共鸣箱”;它以琴弦为振动.通过弹拨与共鸣体共振而发音。 |
C.古琴在发音上具有轻微淡雅、深沉悠远、圆润古厚的特点,这与其共鸣箱体积较小、通体表层髹有厚厚的漆胎等特殊的斫制与构造方式相关。 |
D.古琴的发音部位分低、中、高三个音区。音色有散音、按音与泛音,弹奏时通过高妙的处理手法,它们就调合于一曲,丰富的音色和谐统一。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古琴的材质、形制、结构、髹漆等特殊的斫制工艺.使琴器具有独特的音色品质,而这些品质又是古琴具有神奇魅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
B.弹奏者右手弹弦.左手指或顺弦依徵位按弦.或对准徵位轻点琴弦,就能弹出时而厚重深沉.时而沉着多变,时而清亮空灵的音调。 |
C.古琴音乐的主旋律主要由按音表现,虽然它不如散音清亮.共鸣性和余音亦较弱.但其音温厚结实.并且与泛音相比也沉着多变。 |
D.古琴音色的三大类型,特点各不相同;古琴的三个发音部位,乐音各不相同。在琴曲中.这些充满 矛盾的不同种音色常常配合使用。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正是因为琴在几千年的传承与发展中.具有了深沉高雅的音色品质与丰富的艺术表现力,它才成为中华民族精神及传统音乐文化的代表。 |
B.琴被列为“四艺”之首,西汉文人公认“八音之中.惟弦为最.而琴为之首”,顾况说“众乐,琴之臣妾也”.由此可见文人们对古琴的推崇与偏爱。 |
C.古琴用禁止淫邪、矫正人心的修身养性的功能被文人日益强调,于是就逐渐形成了“左琴右书”“士大夫无故不撤琴瑟”等古琴音乐观念。 |
D.古琴特殊的斫制方式决定了演奏者崇“和“尚“雅”的审美情趣.是因为它所造成的音色特点,与历代文人在音乐上追求的审美情趣相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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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隐居者
陈文茜
⑴如果不是这面橘朱红的砖墙在台北正午阳光日照下,实在太耀眼,你很难愿意驻足一分钟;且即使多看个两眼,一般行人恐怕也只觉得此地不过是另一栋破旧的台大宿舍。
⑵从台北新生南路紫藤庐隔壁小巷走进去,你会经过两排难得整齐的公寓,阳台种着妖艳的九重葛,走到底,便会看到这面朱红砖墙。
⑶墙里长得三楼高的枫树,虽是春意嫩叶,却也不得不呈露苍郁;只因一旁的老宿舍实在太旧了,如此匆匆挥霍流行的城市,怎么可能留下沉沦的老式住宅呢?
⑷走进墙里,像在没落小区里寻找没有门牌的人家,文史学家指点,顺时针十二点后方,那个看似废弃的老建筑之后,便是殷海光的家。
⑸殷海光生前就住在这里,他是除了胡适之外,50年代台湾唯一有影响力的知识分子。从当台大讲师、教授,到被赶出台大,成为续聘教授却不得开课,殷海光一生都住在这儿,直到1969年9月15日送至台大医院病危前,整整13年。
⑹殷先生生前不求名,也不怕向人借贷,本来台大不聘了不给薪水时,他还想做个小生意。
⑺那时国民党特工天天去巷口站岗,他在池子里泡完汤,刚好精神抖擞,索性叫骂一番。国民党控制的教育部门一方面逼着台大不给他开课,一方面又拿着聘书叫他当顾问,等于领威权体制的赡养费。按汪幸福著的《殷海光传》,殷先生认为此乃“包藏祸心”,把顾问聘书往外一扔,叫送聘书的老党工滚蛋。
⑻我的老友李敖说殷海光喜喝英国下午茶,没书教时想做生意却非赚钱的料,只能靠太太做裁缝贴补。即使叙述他人如此无遮无掩的李敖,也永远记得给殷海光一个没人能抢的位子:“五四时代后,中国最后一位知识分子。”
⑼殷海光没书教后,国外研究机构请他,仍被蒋介石禁足,海耶克学术会来台也不派他参加。他曾自我调侃:“我成了笼中鸟。”“我已成众矢之的,我的门可罗雀算了不说,我偶然上街任何地方,一听见‘殷海光’三字,就像瘟神到了,避之不及。所以相对于我而言,台湾已成‘绝地’,无法谋生陷入座围城,且无地容身,实际的低度生活也日渐困窘。”
⑽人们可能不知道,殷海光死的时候极其卑微,比如要不要接受弟子的接济,该不该打点滴,住一等还是二等病房。哲人走了,舍不下的是他浪淘中抓不住的社会,但缠绕着的却尽是穷困的金钱窘境。
⑾殷先生走之前,见到弟子们时说:“这次不行了。”众人静默不语。过了一阵子,他又开口:“我并不怕死,只是觉得责任未了。我自己知道得很清楚,我的学问算不了什么,但我有超越时代的头脑与宝贵的经验。”
⑿50年代来台的最后一批知识分子,看着自己家也散人将亡,在隐居的孤岛上喊:想挽回时代的良知,但何其难!1958年,殷海光不愉快地又被软禁了11年,终于走到了尽头。
⒀1969年9月16日下午4点,殷海光先生失去知觉,5点45分去世,享年50岁。
⒁殷先生死前,曾说他责任未了,看着时局,死不瞑目,他死的时候眼真没合上。他的家人后来经人多方奔走,才一个一个远离台湾,夫人在美“当过佣人、当过大厨,每天在餐馆工作14个小时”。殷夫人曾在《殷海光全集》的序言中,问这个他们付出甚多的社会:“我们的不幸及牺牲值得吗?”
⒂身为后代的中国人,我没有勇气回答,你有吗?文章开头第⑴⑵⑶段中划线的描写景物的句子有什么作用?
请解释文章第⑽段中划线句子的含意。
文章最后提到殷海光先生去世后其家人的事,有什么用意?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孤寂
简媜
(1)驾车的车夫与随行的汉子,留在山脚村落里,不愿上山。他们早就听说秋冬之交,这山是飓风的天下,当地人管它叫“食人风”,吃人不吐骨头的。
(2)旅路中,遇着他们,随兴做了伴。我本是意随路走,不确定走上哪儿畅怀、寄情,往往五天四夜露宿在外,不见一个人一只牲口,只见忽隐忽明的泥草路上偶有辙痕,有的是今岁的,有的约莫前朝了。他们算是半个游民,本乡欠粮,年岁不好时,千里迢迢到异乡讨活儿做,卖点营生,看看一年将罄,开始往回走。他们的身上仍有一条红尘丝线,系得紧紧的,总要带点银两、时兴吃食,回老家过年。不管那条红丝在风吹雨打中染了多少悲哀故事,他们每到秋冬之交,就会被丝线牵引,回老家去团圆,一切吃苦都为了团圆。
(3)这地方离他们二人的本乡还有段路,算是最后一驿了。奇风异俗也是他们说给我的,那鬼风到底多凌厉,他们没亲身体验过,传说这么讲,他们这么信,所以,虽然翻过这山是最轻省的路,他们死也不走,甘愿在平野上绕个大圈,回山后的家。我看他们脸上齐布那种死也不干的神情时,心里头是艳羡与敬重的,一个人死也不干某件事时,往往代表内心里有一个比他自己的生命还重要的人藏着,他得为那人活得毫发不伤,他得去跟他(她)团圆。
(4)他们暂时留在村里歇歇牲口,恢复脚力。我与他们订了约,若回得来,两天一夜后自会找上他们,若过了期限没见到人,不用等了,尽管揣着干粮赶路去,把我那份吃了。这地方枫林甚老,千年百代没人动它,吃了秋霜,一片红海。造化真是弄人,美的都是不能吃的,难怪村童少妇都土瘦。造化也戏人,美景总是布局在险崖上,仿佛绝美里头蕴涵一道千古不改的宿命,必须以身相殉。
(5)大江南北半遭,酷雪、暴雨、烫沙都在衣上了,倒是没尝过鬼风扼喉的滋味。我一条命飘泊在外,既无乡可归,也无饭说团圆,早是个活着的孤魂野鬼,行到此处,既然鬼风中有红枫,我焉有不去会会的道理。村子人听说我要上山,或掩柴扉避听,或呵小儿不让他们听下文,仿佛我是个邪物。
(6)歇一宿,寅时独自上山,他二人仍呼噜着。这时令,开天较迟,眼前身后皆是浓雾,到了山腰,回身已摸不清村落在哪儿了。看来,这雾是锁人肉眼的,故意弄瞎对凡尘世间的依赖,要人孤零零地一无所靠,回复七窍未凿的混沌,才把绝美盛到眼前。
(7)风,果然愈来愈厉,起先如游魂,后来露出了厉鬼本性。这山不算高拔,没人来动,乔木各自据土为霸,仰不见云天了,倒像一百零八条英雄好汉齐聚梁山泊,群龙无首,全凭鬼风作主。根性强悍的,不服风的旨令,发动六军出征,半空中厮杀甚烈;道行浅的,破立、倒塌、含冤九泉之貌。
(8)自此上山,寸步难移;肉胎比不上一棵树坚强,风势乱窜,凄厉刺耳,若我此时松开抓住莽草的手,必定腾空,如一片落叶。
(9)人在山川天象的怒吼中,是爬行的、沉默的,连呐喊的意念都灭了。人在世间的破碎中,却常尖声呐喊。可见人对世间终究有一份预先的信任,也认为可以信任,所以遭难时的呐喊,乃在呼唤那份信任,控诉那份信任,希冀世间不要抛弃他。而在自然的暴怒里,人自知与野兽、林树、岩石无异,故噤声。呐喊乃为了给另一个人听,期望获救,既然众人皆与林、石无异,喊也是空喊。在狂怒的天象中,一头僵冷的兽、一块裂岩、一具英年壮汉的尸首,与一片枯叶有什么不同呢?——有什么不同呢?
(10)魔风稍歇,我快步转上,往另一座峰前进。风似乎回复游魂,不像适才欲将我五马分尸;虽然仍有扯发裂衫之虑,因为历了前者,反而觉得此时是微风拂脸了;人常觉得自己所遭逢的是最悲哀的,因为他还没见识那更悲哀的。
(11)我把自己绑在一棵千年大树上,暂时与它合体,待转身,面向山间空谷,奋力张眼。满空红潮,人世有多少生灵,这儿便有多少霜枫,自成空中海域,在风的魔掌中,滚涛,怒舞。忽而如群龙飞天,又如六宫粉黛,一起飘袂嬉游。美,才是真正的帝王;天、地不过是左右大将军。在我之前,谁殉于此?在我之后,谁将埋骨于此?独自面对绝美,才明白,不是鬼风食人,是绝美叫人刎颈。
(12)而像我一样,又拎着肉体凡胎回到世间的,便注定接受绝美诅咒,永远被孤寂缠身了。美,才是内心最严重的相思病。
(13)每当行过春阳高照的市集,或客店不眠的雨夜,或雪季的火盆旁,孤寂总叫我偷偷抹泪,仿佛我是唯一背叛红潮的那片霜叶。文章为什么在开始部分写“驾车的车夫与随行的汉子”?
理解文中划线句子的含义。
(1)美,才是真正的帝王;天、地不过是左右大将军。
(2)孤寂总叫我偷偷抹泪,仿佛我是唯一背叛红潮的那片霜叶。简要分析第(7)段写景文字在文中的作用。
文章题为“孤寂”,全文是从哪些方面表现“孤寂”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中国的眼睛
萨苏
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国际上一直认为,中国有一个神秘的人物,在他的面前,设计多么巧妙的密码都如同草芥。他们把他叫做——“中国的眼睛”。
中美建交的时候,双方曾经互赠礼物。
美国赠送给中国的,是日本“宝船”阿波丸号的沉没地点,中国后来组织力量打捞,获得大量战略物资。
中国赠送给美国的,是一本小小的册子。
那就是中国方面破译的苏军最新军区级军用密码。
这套密码之准确,几乎让美军的情报人员吐血,他们马上就意识到了,这肯定来自“中国的眼睛”。
中国的眼睛,唯一的一次失手,是没有预先发现苏联在新疆对中国边防军进行的报复性袭击,事后我们知道,那一次,苏军前线完全采用了手工的用摩托车传递命令的方式,在一线部队的通信中,没有关于这次袭击的消息。
能够迫使世界最强大的陆军放弃它庞大的通信系统,还原于一战的通讯方式,或许,只有“中国的眼睛”有这样的骄傲。
其实,中国的眼睛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小组,如果一定要把它聚焦在一个人的身上,那就是章照止先生。中国科学院系统所研究员 章照止先生,是我国最出色的密码算法专家。
大家一定认为中国最出色的密码算法专家,一定有非常隐蔽的住所、强力的保安等等吧。然而,章先生就住在数学所平房,上班来,下班走,和一个普通研究人员毫无二致,他的门前和每家一样搭起一个油毡的小棚,那里面放的是他家过冬烧的蜂窝煤。这一点也不奇怪,因为章先生只根据截获的密码提供算法,至于解出来的东西是苏军的摩托化师驻扎地点还是三个月的菜谱,他根本就不知道。他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做,要写论文,要教学生。事实上知道章先生是“中国的眼睛”,还是数学所老所长关肇直的追悼会后。那一次,周龙骧研究员非常悲痛,下来说起关老,提到因为他的名字发音和章照止先生相似,苏联人在得到有关情报后,很长时间把“章照止”当作关肇直先生的化名,认为他就是中国的眼睛。
《中苏密码战》写作班子的人说了一个情节,他们去苏联查资料,有个原来阿穆尔军区情报军官很配合帮忙,后来请他来中国旅游,他说了一件事: 珍宝岛战斗后一年多,这个军官调到阿穆尔军区,他所在的师在黑龙江以北,是前线部队,和中国军队隔江对峙,一有风吹草动双方都很紧张。他上任第二天有一个苏军团长请假外出失踪,苏军担心被人劫持,出动直升飞机和军车搜索。
这时候,此军官还在熟悉工作,情报部门利用掌握的一条中国有线电话截获了中国前线一个步兵连和后方的通信(中国境内的有线电话怎么截获和掌握的呢?看来苏联人也有绝活)。他们就听到大致下面内容的对话:
前线连:“X部X部,对面直升机飞我头顶了,是不是进入阵地?”
后方:“不要不要,没事。”
前线连:“是不是有情况?”
后方:“没有没有,休息。”
……
最后后方突然补充了一句:“没事,他们丢了一个团长,已经找到了,死了。没事了。”
正在这时,苏军这边拿到搜索部队的密码电报——那个团长已经找到,翻车掉到了沟里,因为下大雪被埋住所以开始没有发现,人,已经死了。
这个军官当时就倒抽了一口冷气—— 中国人比我们还先知道啊!这是什么样的对手啊!
因为他刚刚到远东前线,这件事让他印象极深。他说以后每次有重要的事情发密码电报,都有一种被脱光了在人面前走的感觉。
那时候中国人有专门的破译中心,这件事苏联人已经知道,他们工作的办公室墙上就贴着标语————“警惕中国的眼睛”。
当然,根据章先生的情况推断,当时苏联人在北京的情报网不是被完全破坏就是瘫痪,如果苏联人知道章先生的身份,而且他就大摇大摆地住在数学所平房,每天和大伙一样排队买菜,我猜勃列日涅夫肯定会派个自杀性的特工到北京来把章先生干掉,因为他的价值太高了,老勃是军人出身,知道对这样的目标该怎么办。
那时候的中国知识分子,好像没有对待遇有概念。
应该说这是一个优秀的品质,但也是一个令人痛心的品质,其结果就是在八十年代,这批任劳任怨的知识分子在八十年代纷纷早逝,如陨落的杏花,在最美丽的年华凋谢。
章先生住的是一间半的房子,另有一间很小的房间。这房子并不好,红砖墙的一排房子而已,顶上是水泥瓦,今天大家会以为是民工住的。
有一次,一个美国海军的专家访问中国,一定要见一见“中国的眼睛”。面对美国专家的要求,中国方面十分为难。但是盛情难却,最后,所里提出一个无奈的方案,请一位院领导暂时搬家,让章先生住进去,先应付了客人再说,就这样章先生和美国人见了面。
见面十分愉快,美国专家惊讶地发现章先生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密码专家,他不是军人,是个普通的儒雅的中国知识分子,他有很出色的数学理论,双方的交流融洽而和谐。唯一让美国专家觉得有些别扭的是,在场有一个翻译无所事事却不肯走,章先生能够讲流利的英语,根本用不到他,他所能做的,也就是帮章先生把论文拿来,或者扶章先生坐到椅子上之类的事情。
美国人大概想他是不是监视的特务人员啊。
于是,美国人就用英语问了:“章先生,我们能不能单独谈呢?我们不需要翻译。”
章先生说:“不行,他不是翻译,他是我的朋友,而且,我新搬来这里,他不帮我,我找不到论文在哪里,也找不到椅子。”
美国专家不解,问:“为什么呢?”
章先生说:“因为我看不见。”
“您……看不见?”
“是的”章先生慢慢的说:“我天生就几乎是个瞎子。”
美国人想不到,“中国的眼睛”章照止先生,是一个先天视力障碍的半盲人。这之后美国人的谦恭就如同小学生一样,虽然,在专业上,也许他们的水平并不比章先生差。
章照止先生的眼睛基本看不到东西,而且,从幼年就这样了,属于遗传。
很难想象这样的一个半盲人,怎样在数学的世界里摸索,而且走得那样精彩。用半盲的双目擦亮“中国的眼睛”,在数学的世界里,章先生只有一句话可以形容——大英雄八面威风。
我少年的记忆里,对买大白菜都邀请人帮忙的章先生只有同情,我不知道他是这样的了不起。当我知道了的时候,我忽然为自己的两只眼睛感到惭愧。
章照止,中国科学院数学所研究员,中国最出色的密码算法专家。是一个先天视力障碍的半盲人,20世纪60—70年代为国家破译国际情报密码方面作出卓越贡献,被人称作“中国的眼睛”。
(1)下列关于文章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中国的眼睛唯一一次失手,是因为苏军放弃了其本身庞大的通信系统,中方无法从密码破译入手。 |
B.苏联人刚开始并不知道章先生是“中国的眼睛”,直到数学所老所长关肇直的追悼会后才清楚。 |
C.勃列日涅夫本想派特工到北京干掉章先生,却因为情报网不是被完全破坏就是瘫痪,无法知道他的住处,以失败告终。 |
D.章先生英语很好,根本用不着翻译,在场的翻译无所事事,被美方误认为是监视的特务。 |
E.本文运用平实自然的语言,叙述了章先生传奇的经历,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作者由衷的敬慕之情。
(2)本文多次写到章先生的住处,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作为老一辈的知识分子,科学家,章照止先生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分析。
⑷传记一般以传主的姓名为标题,本文却以“中国的眼睛”为题,这是否妥当?请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9分,每小题3分)
为什么汉字是方块字,这个问题虽然没有明确的考证,但从古人观察世界的方式中便可窥见一斑。《淮南子》说:“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在古人心目中,“天圆地方”,地是方形的,而且在这四方形地的尽头,还有撑着的柱子。从甲骨文可以看出,汉字基本上是方形。到了西周末年,汉字一字一方格的特点已经完全成形了。此后,春秋战国时从篆书到隶书,汉字完成了一次飞跃,表现在字形上,就是从以前的圆润瘦长变成了方方正正的方块字。这种方方正正的写法,体现了中国古人所追求的客观美——稳重、端庄、平衡对称,有一种周正之美。
虽然后来有了“龙飞凤舞”的草书,但每个朝代的正体字,仍然沿袭着工整的书写模样。最早的金文,即刻在青铜器上的铭文,都写得规规矩矩,在当时写字是件极其庄重严肃的事。到了周朝后期,各国纷争,文字异性,但距离周国最近的秦国,其正体字仍然是规正的篆体字。秦国灭六国,建立秦朝之后,正式立小篆为正体字。但在官方规定的正体字之外,秦简上还出现了一种辅助性书体,即后来的隶书,到汉代汉武帝年间,隶书逐步取代篆书成为正体字。此后,在魏晋南北朝年间,楷书盛行,成为官方认可的正体字,一直流传至今。
虽然书写方式不同,但对平衡对称、周正之美的追求却一直没变。唐朝时用科举制选拔人才,开了各种考试科目,书法就是其中一科。但是,不管是考哪一科,都要求“楷书字体,皆得正详”,文字与书写并重。因为文字书法的优劣关系到个人的功名和人生出路,所谓“升沉是系”,所以仕进者非常重视。当时颜元孙《干禄字书》的影响很大,这本字书是在颜师古的“颜氏字样”的基础上完成的,字分俗体、通体、正体三种写法。科举考试,官府文书,写字必遵正体。后来颜元孙的侄子颜真卿在湖州做官,将《干禄字书》书写上石。要想通过科举求仕进,就必须学习这样的干禄字。之后,端正秀丽的干禄字楷书成了一种程式化的写法,千字雷同,明朝时,为皇帝书写诏诰的宫廷书家,以沈度最著名,都擅长一笔这样的字,人称“台阁体”,清朝叫“馆阁体”。
不过,这样过分求统一的书写方式却破坏了书法的灵魂——对“势”的追求。古人写字,讲求一个“势”字,不仅指通篇的气势,更指每一笔的手势动作。把字写“活”,就是这个道理,有口气顶着,才能透出字里的精气神,这便是“见字如见人”的所指。书写动作连贯,做到下笔不悔,一气呵成,才能气韵生动。而要达成这样的功力,日积月累的训练便不可缺少,使肌肉也形成记忆。这种日复一日的临摹、书写,培育了中国古人最早的美学情趣,甚至成为一种人格训练。所谓“字如其人”,虽然后来多从道德层面解读,但其本意仍是强调一种认真的精神,写字如是,做人亦如是。
(节选自《汉字为什么是方块字》有删改)下列对方块字发展历史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方块字与古人观察世界的方式有关,因为在古人心目中,天圆地方,地是方形的,而且在四方形地的尽头,还有撑着的柱子。 |
B.甲骨文中的汉字基本上是方形,到了西周末年,汉字一字一方格的特点已经完全成形,春秋战国时,汉字完成了字形从圆润瘦长到方方正正的一次转变。 |
C.秦朝时,小篆为正体字,到汉代汉武帝年间,隶书逐步取代篆书成为正体字,魏晋南北朝年间,楷书成为官方认可的正体字。 |
D.古人写字讲求一个“势”字,要求书写连贯,下笔不悔,一气呵成。这是书法的灵魂,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气韵生动的效果。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方块字方方正正的写法,体现了中国古人平衡对称、周正之美的追求,这种审美追求并没有因书写方式的不同而有所改变。 |
B.虽然草书是“龙飞凤舞”的形态,但每个朝代的正体字仍然是工整的,及即使是最早的金文,都写得规规矩矩。 |
C.因为文字书法的优劣关系到个人的功名和人生出路,所谓“升沉是系”,所以仕进者非常重视。如果学好端正秀丽的干禄字,就可以参加科举考试谋求仕途发展。 |
D.干禄字楷书在明朝时被称为“台阁体”,在清朝时被称为“馆阁体”,虽端庄秀丽,但写法程式化,千字雷同,破坏了书法对“势”的追求。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淮南子》中关于女娲补天的传说是用来说明古人观察世界的方式的,我们可以从这种方式中了解“汉字是方块字”的部分原因。 |
B.唐朝时选拔人才重视书法,要求“楷书字体,皆得正详”,文字与书写并重。颜师古创立的干禄字几经发展,成为科举考试、官府文书必遵的书写正体。 |
C.古人写字,不仅讲求通篇的气势,而且讲求每一笔的手势动作,即把字写“活”,透出字里的精气神,这便是“见字如见人”的所指。 |
D.在书写上,要达成气韵生动的功力,就必须进行日积月累的训练,使肌肉也形成记忆。这种训练也成为一种人格训练,体现了一种认真的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