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记叙文,回答后面问题。
父子应是忘年交
冯骥才
1儿子考上大学时,闲话中提到费用。他忽然说:“从上初中开始,我一直用自己的钱缴学费。”我和妻子都吃了一惊。我们活得又忙碌又糊涂,没想到这种事。
2我问他:“你哪来的钱?”
3“平时的零花钱,还有以前过年的压岁钱,攒的。”
4“你为什么要用自己的钱?”我犹然不解。
5他不语。事后妻子告诉我,他说:“我要像爸爸那样一切都靠自己。”于是我对他肃然起敬,并感到他一下子长大了。那个整天和我踢球、较量、打闹并被我爱抚的捉弄着的男孩儿已然倏忽远去。人长大不是身体的放大,不是唇上出现的软髭和颈下凸起的喉结,而是一种成熟,一种独立人格的出现。但究竟他是怎样不声不响、不落痕迹的渐渐成长,忽然一天这样的叫我惊讶,叫我陌生?是不是我的眼睛太多关注于人生的季节和社会的时令,关注那每一朵嫩苞一节枯枝一块阴影和一片阳光,关注笔尖下每一个细节的真实和每一个词语的准确,因而忽略了日日跟在身边却早已悄悄发生变化的儿子?
6我把这感觉告诉给朋友,朋友们全都笑了,原来在所有的父亲心目中,儿子永远是夹生的。
7对于天下的男人们,做父亲的经历各不一样,但做父亲的感觉却大致相同。这感觉一半来自天性,一半来自传统。
81976年大地震那夜,我睡地铺。“地动山摇”的一瞬,我本能地一跃,扑向儿子的小床,把他紧紧拥在怀里,任凭双腿全被乱砖乱瓦砸伤。事后我逢人便说自己如何英勇的捍卫了儿子,那份得意,那份神气,那份英雄感,其实是一种自享——享受一种做父亲尽天职的快乐。父亲,天经地义是家庭和子女的保护神。天职就是天性。
9至于来自传统的做父亲的感觉,便是长者的尊严,教导者的身份,居高临下的视角与姿态……每一代人都从长辈那里感受这种父亲的专利,一旦他自己做了父亲就将这种专利原原本本继承下来。
10这是一种“传统感觉”,也是一种“父亲文化”。
11我们就是在这一半天性一半传统中,美滋滋又糊里糊涂的做着父亲。自以为对儿子了如指掌,一切一切,尽收眼底,可是等到儿子一旦长大成人,才惊奇的发现自己竟然对他一无所知。最熟悉的变为最陌生的,最近的站到了最远,对话忽然中断,交流出现阻隔。弄不好还可能会失去他。
12人们把这弄不明白的事情推给“代沟”这个字眼儿,却不清楚每个父亲都会面临重新与儿子相处的问题。
13我想起,我的儿子自小就不把同学领到狭小的家里来玩,怕打扰我写作。我为什么不把这看作是他对我工作的一种理解与尊重?他也没有翻动过我桌上的任何一片写字的纸,我为什么没有看到文学在他心里也同样的神圣?我由此还想到,照看过他的一位老妇人说,他从来没有拉过别人的抽屉,从不对别人的东西产生过好奇与艳羡……当我把这些不曾留意的许多细节,与他中学时代就自己缴学费的事情串联一起,我便开始一点点向他走近。
14他早就有一个自己的世界,里边有很多发光的事物。直到今天我才探进头来。
15被理解是一种幸福,理解人也是一种幸福。
16当我看到了他独立的世界和独立的人格,也就有了与他相处的方式。对于一个走向成年的孩子,千万不要再把他当做孩子,而要把他当做一个独立的男人。
17我开始尽量不向他讲道理,哪怕这道理千真万确,我只是把这道理作为一种体会表达出来而已。他呢,也只是在我希望他介入我的事情时,他才介入进来。我们对彼此的世界,不打扰,不闯入,不指手画脚,这才是男人间的做法。我深知他不喜欢用语言张扬情感,崇尚行动本身;他习惯于克制激动,同时把这激动用隐藏的方式保留起来。
18我们的性格刚好相反,我却学会用他这种心领神会的方式与他交流。比方我在书店买书时,常常会挑选几本他喜欢的书,回家后便不吭声的往他桌上一放。他也是为我这样做事。他不喜欢添油加醋地渲染,而把父子之情看得天地一样的必然。如果这需要印证,就去看一看他的眼睛——儿子望着父亲的目光,总是一种彻底的忠诚。所以,我给他翻译的埃里克·奈特那本著名的小说《好狗莱希》写的序文,故意用了这样一个题目:忠诚的价值胜过金子。
19儿子,在孩提时代是一种含意。但长成人后就变了,除去血缘上的父子关系之外,又是朋友,是一个忘年交。而只有真正成为这种互为知己的忘年交,我们才获得圆满的做父子的幸福,才拥有了实实在在又温馨完美的人生。 结合你对选文的理解,解释题目中“忘年交”这个名词。
选文除去第19段分为三部分,下面是第二部分的起止段,正确的一项是( )
A.6—11 | B.7—11 |
C.7—12 | D.6—12 |
当“我”认识到“代沟”不足以阻碍父子之间成为“忘年交”后,“我”与儿子是怎样相处的?用原文中的句子回答。
选文中有许多或形象生动或意蕴深刻的句子,请联系上下文,品味文中划线句子的含义,回答括号中的问题。
(1)我们活得又忙碌又糊涂,没想到这种事。(结合下文理解作者——冯骥才在“忙碌”什么?对什么“糊涂”?)
(2)“地动山摇”的一瞬,我本能地一跃,扑向儿子的小床,把他紧紧拥在怀里,任凭双腿全被乱砖乱瓦砸伤。(句中加点的动词表现了父亲的什么?)
(3)他早就有一个自己的世界,里边有很多发光的事物。(“我”儿子具体有哪些“发光的事物”?)围绕问题探究:你与你的父母是忘年交吗?请你根据自己的生活体验选择下面一个问题来回答。(要求:说真话、心里话,50字左右,3分)
①若是,你的父母在教育子女上与作者有哪些相同点?还有哪些不同点?
②若不是,你希望你的父母在教育子女上向冯骥才学习什么?
③若介于两者之间,你的父亲在教育子女上有哪些闪光处?还有哪些地方值得改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人类的"黄金体温"
①我们都知道人类的体温是37摄氏度,其实人类的体温会因为身体部位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②然而,恒定的体温并非理所当然。当体温高于环境温度,身体因为热传导与辐射持续丧失热量,且温差越大,热量损失越快。若要维持体温不变,就必须在体表建立有效的隔热层,同时在体内源源不断地制造热量,才能平衡损失。这意味着人类必须频繁地进食、进水,才能保证体温不会大幅变化。相比之下,对体温不那么讲究的变温动物,在相同的体重下,对能量的需求只有恒温动物的1/10,这让它们更加容易在食物匮乏的环境中生存下来。
③这样看来,变温动物的生存策略似乎更加高明。但实际情况是,恒温动物奢侈消耗热量,反而完全占据了大地与天空、高山与两极,它们才是当今世界占统治地位的物种。
④恒温动物具有明显的生存优势。
⑤当气温太高,缺乏体温调节能力的变温动物必须躲藏起来,防止体温过高导致死亡;当气温太低,它们又需要寻找外部热源,或者进行休眠。恒温动物受气温影响更小,因而能适应更多变的环境,抢占更多生态位。这也就解释了为何在南北两极有很多哺乳动物和鸟类,却没有爬行动物。
⑥变温动物在外界气温变化较大时,还会行动缓慢、反应迟钝。这是因为动物体内控制所有生化反应速率的酶,对温度变化非常敏感,相差10摄氏度,都会带来2到3倍的变化。而恒温动物总是保持在自己的最佳温度,生化反应速率更高,因而拥有更加出色的反应和运动能力。
⑦然而问题还没有解决,虽然恒温具有这些优势,人类为何会停留在37摄氏度?
⑧如果我们把常温、常压下水的冰点和沸点及其之间的温度,看作一条线段,那么就会发现,黄金分割的另一端是38.2摄氏度,非常接近于我们的平均体温。大概这只是一个美妙的巧合。
⑨但生物学家卡萨德瓦利发现,黄金体温确实存在,而问题的关键与毫不起眼的真菌有关。
⑩自然界存在着种类繁多的真菌,其中不乏致命的杀手。尽管能接触到超过4000种真菌,哺乳类动物却只会感染其中不到500种,大部分也不会致病。
⑪除了免疫系统的功劳,体温也在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大多数真菌的活动温度在4到30摄氏度,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真菌能在37摄氏度以上的环境中存活。
⑫提高体温可以杀灭更多真菌,但是更高的体温也消耗更多热量,在不生病和不饿死之间,人类或是其他动物必须选择一个平衡点。卡萨德瓦利对这两者进行建模和计算,发现存在一个投入与收益的最优解:36.7摄氏度。体温低于这个"黄金体温"的哺乳动物都更易感染真菌。
⑬于是,在残酷的自然选择和简单的数学原理之下,人类的体温就固定为37摄氏度。
(摘编自《读者》2019年第9期)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人类身体的各个部分在任何时间都是37摄氏度。
B.变温动物对能量需求更少。因而它们的生存策略更加高明。
C.自然界存在着种类繁多的真菌,它们都是人与动物的致命杀手。
D.体温37摄氏度是人类在不生病和不饿死之间选择的一个平衡点。
(2)从⑦﹣⑬自然段来看,作者从哪两个方面来说明人类体温固定为37摄氏度的现象?
(3)⑤⑥两段中运用了作比较的说明方法,结合文段内容具体分析这种说明方法的作用。
(4)根据全文和下面的"链接"材料,完成下面信息整合任务。
【链接】人体拥有很强大的调节系统和能力,对于普通健康人群来说,人体能够有效地控制调节体液酸碱度,使之处于一种动态平衡。无论你吃的食物是酸性的还是碱性的,进入到胃部,在胃酸的作用下呈现酸性;随后进入小肠,在碱性肠液作用下会呈现碱性。
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有人说"某某是酸性体质""某某是碱性体质",其实,酸碱体质的说法缺乏科学依据,而对于食物,我们也大可不必太在意它的酸碱,应该注意的是选择多样化的食物,营养齐全,比例适当,以满足人体需要。
人体在对待温度与酸碱度方面表现出的相同之处是:都能够依靠自身强大的① 能力,使体温或体液酸碱度处于② 状态。不同之处是:"黄金体温"有生物学研究和数学原理支撑,"酸碱体质"的说法却缺乏③ 。
阅读下面小说,完成问题。
父爱昼夜无眠
尤天成
①父亲最近总是萎靡不振,大白天躺在床上鼾声如雷,新买的房子音响一般把他的声音"扩"得气壮山河,很是影响我的睡眠。我是一名昼伏夜"出"的自由撰稿人,并且患有神经衰弱的职业病。我提出要带父亲去医院看看。他这个年龄嗜睡,没准就是老年痴呆症的前兆。 父亲不肯,说他没病。再三动员失败后,我有点恼火地说,那您能不能不打鼾,我多少天没睡过安稳觉了!一言既出,顿觉野蛮和"忤逆",我怎么能用这种口气跟父亲说话? 父亲的脸在那一刻像遭了寒霜的柿子,红得即将崩溃。但他终于什么也没说。
②第二天,我睡到下午四点才醒来,难得如此"一气呵成"。突然想起父亲的鼾声,推开他的房门,原来他不在。说不定到哪儿玩小麻将去了。我一直鼓励他出去多交朋友。看来,虽然我的话冲撞了父亲,但他还是理解我的,这就对了。 父亲在农村穷了一辈子,我把他接到城里来和我一起生活,没让他为柴米油盐操过一点心。为买房子,我欠了一屁股债。这不都得靠我拼死拼活写文章挣稿费慢慢还吗?我还不到 30 岁,头发就开始"落英缤纷"了,这都是用脑过度、睡眠不足造成的,我容易吗?作为儿子,我惟一的要求就是让他给我一个安静的白天,养精蓄锐。我觉得这并不过分。
③父亲每天按时回来给我做饭,吃完后让我好好睡,就又出去了。有一天,我随口问父亲,最近在干啥呢?父亲一楞,支吾着说,没,没干啥。我突然发现父亲的皮肤比原先白了,人却瘦了许多。我夹些肉放进父亲碗里,让他注意加强营养。父亲说,他是"贴骨膘",身体棒着呢。
④转眼到了年底,我应邀为一个朋友所在的厂子写专访,对方请我吃晚饭。由于该厂离我住处较远,他们用专车来接我。饭毕,他们让我随他们到附近的浴室洗澡。雾气缭绕的浴池边,一个擦背工正在一具肥硕的躯体上刚柔并济地运作。与雪域高原般的浴客相比,擦背工更像一只瘦弱的虾米。就在他结束了所有程序,转过身来随那名浴客去更衣室领取报酬时,我们的目光相遇了。"爸爸!"我失声叫了出来,惊得所有浴客把目光投向我们父子,包括我的朋友。父亲的脸被热气蒸得浮肿而失真,他红着脸嗫嚅道,原想跑远点儿,不会让你碰见丢你的脸,哪料到这么巧……
⑤朋友惊讶地问,这真是你的父亲吗?
⑥我说是。我回答是那样响亮,因为我没有一刻比现在更理解父亲,感激父亲,敬重父亲并抱愧于父亲的。我明白了父亲为何在白天睡觉了,他与我一样昼伏夜出。可我竟未留意父亲的房间没有鼾声。
⑦我随父亲来到更衣室。父亲从那个浴客手里接过三块钱,喜滋滋地告诉我,这里是闹市区,浴室整夜开放,生意很好,他已攒了一千多块了。最后,父亲郑重地说:"我想帮你早点把房债还上"。
⑧在一旁递毛巾的老大爷对我说,你就是小尤啊?你爸为让你写好文章睡好觉,白天就在这些客座上躺一躺。唉,都是为儿为女哟……
⑨我心情沉重地回到浴池。父亲不放心地追了进来问,孩子,想啥呢?我说,我想,让我为您擦一次背……话未说完,就已鼻酸眼热,湿湿的液体借着水蒸气的掩护蒙上了眼睛。
⑩"好吧。咱爷俩互相擦擦,你小时候经常帮我擦背呢。"
⑪父亲以享受的表情躺了下来。 我的双手朝圣般拂过父亲条条隆起的胸骨,犹如走过一道道爱的山岗。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写法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第①段画横线句子说"父亲不肯,说他没病",联系全文看,父亲再三不肯去看病的原因有:一是怕花钱;二是怕影响工作而不能为儿子多出力。
B.文章第②段画横线句子写了"我"希望父亲白天不影响"我"睡觉的理由,吐露了生活的艰辛,表达了"我"对生活的埋怨和不满。
C.文章多处设有伏笔,如"大白天躺在床上鼾声如雷""我突然发现父亲皮肤比原先白了"等,这些伏笔使情节的发展更合乎情理,不显得突兀。
D.文章第⑧段中递毛巾老大爷的话,是对父亲的侧面描写,既照应了前文,又更好地突出了父亲的形象。
(2)文中的"我"一定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请简要概括"我"这一人物形象。
(3)赏析文章中画波浪线的句子,体会人物的情感。
①父亲的脸在那一刻像遭了寒霜的柿子,红得即将崩溃。
②我的双手朝圣般拂过父亲条条隆起的胸骨,犹如走过一道道爱的山岗。
(4)文章以"父爱昼夜无眠"为题,你是如何理解"昼夜无眠"这四个字的?
阅读下则说明文,完成问题。
汉语可以治病
①美国费城有一个小学五年级学生,聪明好学。一天,他在看报纸上的天气预报时,竟然连报上的一个字也不认识。后经医生诊断,这个孩子患上了一种叫"失读症"的病。
②我们知道,人的大脑皮层有一个语言中枢,是人类语言能力的生理基础,它的作用就是调控人类的语言行为。这个中枢一旦因脑外受损或因脑血管供血障碍,则人的语言行为便出现障碍,常见的有"失语症"。"失读症"就是"失语症"中的一种。这个美国少年患上这种病是脑外伤造成的。
③传统的看法是,人脑的语言中枢在大脑左半球,按照这个观点推论,只要左半球的这个中枢受损,就会产生失语症,不管他是哪个国家、哪个地区的人。但事实却不全是这样。
④科学家经调查发现,中国和日本患失读症的人要比欧美少得多,这是为什么?经过多次实验,发现了一个基本的、却是最简单的事实:欧美人使用的是拼音文字,他们记认字音和字义,使用的是大脑左半球,而且仅仅是左半球;但中国人、日本人使用汉字,对大脑的利用精细得多,左半球记认字音字义,右半球记认字形(连字义),而且左右两半球均衡协作。这就是中国、日本患失读症的人少的原因。
⑤更有趣的是,美国科学家对中国儿童和美国儿童的阅读能力和某些智商做比较实验,发现中国儿童的智商要高得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儿童学的是汉语,因此他们的大脑左右半球得到了更充分、更均衡的锻炼。
⑥根据汉字与大脑两半球的这种关系,费城的心理学家做了这样一个试验:他们首先教这位美国少年学汉语,接着在一张纸的上行写英语句子,下行写同样意思的汉语句子,要这位美国少年看着汉字读出英语句子来,结果这位美国少年毫不费力地把英语句子念了出来。试验初步成功了。
⑦不过,这个试验有一个问题,即汉语句子只起"唤醒"英语句子的作用,不等于把病治好了。根据以后的试验表明,这一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因为在不断"唤醒"的作用下,患者能慢慢恢复英语的阅读能力,达到治病的效果。
⑧汉语的学习、使用,可以使人们更充分、更均衡地使用大脑两半球,其意义是非常深远的。已有人提出用学习汉语的方法提高西方儿童的智能,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想法和研究,我们感兴趣地期待着这些研究成果。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与分析,错误的一项是
A.文章第⑥段加点的"这种关系"具体指第④段中所说的"左半球记认字音字义,右半球记认字形(连字义),而且左右两半球均衡协作"。
B.文章第⑤段不能删去,理由是:一、它与最后一段的内容相对应,如果删去,末段就失去了理论支撑;二、它丰富了说明内容,体现了学习、使用汉语的深远意义。
C.本文的说明顺序是逻辑顺序,使用的说明方法主要有:举例子、作比较、分类别。
D.在仍有不少人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的今天,读了本文后,我们应该会增添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摒弃崇洋媚外的错误想法。
(2)结合文章前三段内容,用简洁的语言给"失语症"下个定义。
失语症是 (不超过30个字)
阅读下面的说明文,完成问题。
筷子小传
施芳
①公筷公勺摆上桌,分餐进食好处多。筷子是中国独创的餐具,迄今至少使用了3000多年。
②先秦时代,筷子被称为"梜"(jiā),战国晚期至汉代开始称为"箸",到了明代得名"筷"。
③"纣为象箸"的典故说明,在商王纣时,已经有筷子的存在。河南安阳殷墟1005号墓中曾出土6支青铜箸头,可以接柄使用。
④到了明清时期,箸的称呼被"筷子"取代。明陆容在《菽园杂记》中写道:"如舟行讳'住'、讳'翻',以'箸'为'快儿'。"意思是说,船家期盼快而安全地到达目的地,因而忌讳说"住(停止)""翻"等字,故将"箸"称为"快儿"。此名迅速传开,寄托了人们对"行船畅快无阻"的美好愿望。因筷子多用竹木制成。久而久之,后人就给"快"加了个竹字头,称作"筷子"了。
⑤古时筷子的使用很有讲究。宋代朱熹的《童蒙须知》中有言:"凡饮食,举匙必置箸,举箸必置匙。食已,则置匙箸于案。"
⑥筷子也是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它一头圆、一头方,圆象征天,方象征地,这是中国人对自然最朴素的理解。在许多地方,筷子可作为新婚礼物,寓意成双成对。
⑦作为传统餐具,筷子具有丰富的文化意蕴,常成为文创产品的灵感来源。国潮筷子、古风筷子、卡通筷子,配以富有设计感的包装盒,筷子成了一份实用性与美感兼备的礼物。
⑧走过漫长的岁月,如今我们使用的筷子花样繁多。就材质而言,除常见的竹筷子,还有木筷子、银筷子、瓷筷子、不锈钢筷子、塑料筷子。就造型而言,有素雅的原木筷,还有彩漆、雕花筷子以及多种材质镶拼而成的筷子。
⑨为适应人们对健康生活的需求,一次性筷子应运而生,不同颜色的筷子则适合家族成员间区分使用。一种配有筷子及勺子的便携餐盒既环保又卫生,深受年轻人喜爱。为推广分餐制,写有"公筷"的筷子正被越来越多的餐馆所接受。
⑩小小筷子关联着社会的文明健康。多一双公筷,多一分安心。
(选自2020年5月9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1)请结合文章内容,概括筷子的主要特点。
(2)第⑧段主要采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3)第⑥段和第⑦段不能颠倒顺序,请你说明理由。
(4)请从说明文语言特点的角度,分析标题"筷子小传"的好处。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问题。
姥爷的秘方
张海洋
①姥爷在家乡方圆百里的地界上是个小有名气的中医"郎中",传说他有一本神秘的药方,谁拥有这本药方,就算是个白丁也能成为药到病除的神医。
②我没有亲眼看到过姥爷治病救人,他看病的许多经典"案例",我都是在父亲绘声绘色的讲述中得知的﹣﹣
③那年,邻庄有个背上生疮的壮年汉子,被家人用板车拉到镇上的"黄三帖"那里。"黄三帖"也是个中医先生,最拿手的就是贴膏药,再缠手的病,三帖膏药下去,就能减轻。凭着这手医术,"黄三帖"置下了不菲的家业,镇上最高大辉煌的楼房里,就开着他的医馆。
④汉子疼得脸色蜡黄,不住地叫唤,连车子都下不来了。"黄三帖"被汉子家人请到医馆门外诊治,他用扇子挑开汉子的衣服,看了一眼,撇了撇嘴说:"唉!来晚了,心疼医药费把命都耽误了。毒已攻心,回天乏术了……"说完,转身进了医馆,留下一片声嘶力竭的号哭。
⑤一个卖菜的老汉,拉起正在号哭的汉子媳妇说:"先别哭咧,拉到李康庄,让李修玉瞧瞧。"
⑥李修玉就是你姥爷,一个半农半医的老先生。那天你姥爷扛着锄头刚下地回来,只见门口闹闹嚷嚷的,他拔开人群瞧了一眼,就自顾自地进了门。你姥爷进门洗净手后,就烧起了砂锅,汉子媳妇看到你姥爷没有看病的意思,倒做起了饭,急得又号哭起来。不一会儿,你姥爷从砂锅里挖出来一团宛如黑漆的东西,对着汉子媳妇说:"想要命,就来帮忙。"听了这话,汉子媳妇生生地将哭声憋进了肚里,急忙帮着扒开了汉子的衣服,你姥爷就将那团黑漆漆的东西小心地敷了上去。
⑦你姥爷只用这么一帖"乌龙膏"就让汉子转危为安了,不仅未收分文,临走还送了几帖膏药。"黄三帖"听说后,托了几拨人要买你姥爷的秘方,甚至开出了天价,都被你姥爷拒绝了。
⑧其实,不仅是"黄三帖",惦记姥爷秘方的还有父亲。父亲曾在医院里做过临时工,知道"一招鲜,吃遍天"的道理,就提出向姥爷学习医术,然后开一家门诊挣钱养家。姥爷没有同意,也没有拒绝,只是说行医治病要讲究个缘份,就看你有没有这个缘份了。
⑨父亲终究没有走上行医的道路,以至于后来偶然讲起这段经历还颇有怨言。姥爷是忙时种地,闲时看病,并没有专门看病的场所,只是在家里藏有几抽屉的中药。父亲说,学医时姥爷总是让他做去野地里捉蝎子、挖茅根这类寻药引子的活,那个梦寐以求的秘方从来没让瞧上一眼。
⑩姥爷晚年时,曾在我家住过一段时间。一天,我从地里回来身上沾了几颗苍耳子,沉默的姥爷突然讲起话来:"苍耳是个好东西啊!叶子煎汤内服,可以治风寒感冒;种子研末,可以治鼻实炎、头痛……"姥爷的话对我来说好像天书一样,只好随便敷衍了几句。
⑪父亲听说后,把我狠狠责骂了一通:"那是你姥爷试你呢,看你是不是学医的那块料,你姥爷想把他的秘方传下去呢。你老表就是因为跟着学医时,老去赌博,又被送去学泥瓦匠了。"
⑫姥爷去世时,我正在外地上大学,是父亲执意要我读的中医药大学,因为路途遥远,没来得及参加他的葬礼。父亲说,姥爷临终也没有提秘方的事,不知道藏在了哪里,也许从此成了一个秘密。
⑬那年春节,我去舅舅家拜年,临走时,妗子(妗,读jìn.妗子,舅母)把我叫住了,说给我一样东西。说话间,从里屋拿出一个布包递给我。妗子说:"你姥爷临走时嘱咐我,后人里如果有学医的,就把这个药方传下去,别断了根。
⑭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布包,里面是一个用针线装订的微微泛黄的宣纸本本,上面用毛笔小楷工工整整地书写着"李氏医方"几个字,啊,这就是姥爷的秘方啊!
⑮回到家,我翻开医方,里面记录的都是一个个治病的成方。
⑯我发现,这些药方并没有特别之处,而且用的药全是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东西,不用花钱就能找得到。以我现在的医学知识来看,全是些土方子罢了,现在看病都用不到这些了。我有些失望。
⑰翻到最后一页,有几行字,不是药方,而是一首五言小诗:"医者有仁心,慈悲济世人。悬壶轻己利,德品胜黄金。"
⑱蓦地,我似乎读懂了姥爷的秘方。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9年第24期,有删改)
(1)你认为"姥爷的秘方"指的是什么?请阅读全文后作答。
(2)小说的主人公是姥爷,第③④⑦段却穿插详写"黄三帖",这样写对刻画人物形象有什么作用?
(3)第⑨段末尾写姥爷的秘方从来没让父亲瞧上一眼,这是什么原因?
(4)文中第⑭至⑱段写"我"得到姥爷的秘方后心理状态的变化过程。请你将方框内容补充完整。
期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