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鞋
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被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地,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诚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 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有删改〉
1. |
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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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亊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筒要分析〃 |
3. |
小说中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 |
4. |
文末"后记"是独立于小说外的写作说明,还是属于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回声
水兵
①五月的麦浪就要在隆隆的机声中倒下,田野里充满新麦的清香,外出的人们回来了,连老人孩子也出动了,村庄再一次因麦芒和成熟的歌唱,热热闹闹,排排场场。可再有一二场夏雨或一二声炸雷,麦客们依次而去,乡村又将空空荡荡。
②在城市的深处,在一幢楼的高层,在一个深夜,我听到了一种隐隐的声响,这声响仿佛发自天边或大地深处,引起一阵沉闷孕育的震荡。
③那是去年,我正走在深秋的乡下,乡下寂静得有些吓人,外出打工的青壮年还没有返回村庄。田野似油画,亮色是那满枝的的棉花、金黄的谷穗和红红的高粱。这些曾被遗弃的庄稼兄弟重又回到了我的村庄,它们羞涩地挂在枝头上。这时,有噼剥的豆荚炸响,几粒忧伤的豆子在我眼前坠落。我听到的那种隐隐的响声,肯定是来自于这个过程,我知道,那是土地发出的回声。一株庄稼在角落里的成长会引来阳光下的回声,这种回声甚至携着土地的名字穿越历史,长久地留在一代一代农人的记忆中。
④土地是能发出声响的,它承载着万物,万物发出的声响,就是它的声响。春耕时,稻田水响,那是冬眠后的土地舒展筋骨的声响;七八月问,原野上一片金黄,风过处,谷穗点头,沙沙作响,土地奏起金子般的乐章。就是这声响,唤醒炊烟,于是,每个清晨,每家每户的主人将大门推开,“吱呀”的一声,震开薄雾,村庄就醒了。老村长燃一筒旱烟走在田埂上,他的咳嗽声在田野里回荡。春天里,我们都能听到杨柳枝条摩挲的声音,听到花苞抽长的声音。而在夏夜,小河泛着月色在村旁流过,叮叮咚咚,那是土地在为我们的梦境伴唱……’
⑤而现在,你走在乡间,你会惊讶于那红红的大枣柿子为何老挂在枝头,你也许觉得那是风景,根本没有察觉到土地的黯然神伤。我常常在梦里返回村庄,那枝叶问的果实,像一颗颗晶莹的泪珠,欲滴未滴,那其中的一颗,两颗,终于坠落下来时,有谁能倾听到那是来自土地的回响?
⑥有个在城里打工的女孩曾这样告诉我,她一天只要洗脚三个人,就可以挣得六十元,一月两千多,一年可挣几万元,那是她父母种地十年的积累,她家的柿子、红枣都挂在树上,让它红,由它落。即使麦收秋忙,她也不回去。她很热爱城市。我们无法去责怪这个现实的女孩,我们只能垂下头颅,面向土地。从什么时候起,我们越来越淡漠对土地的依偎和亲昵,而把城市崛起作为现代的标志?一座座的城市就要联成一体,城与城之间的土地,一座小桥、一条小溪、一汪水塘、一片草地,就在这机声隆隆中被吞噬;当打桩机将钢筋水泥柱深深地刺入土地时,你听到了土地发出的阵阵呻吟了吗?
⑦我庆幸我在城市的一角,在一幢楼的高层大凉台上,还藏有来自家乡的泥土,在一个个深夜,还能听到果坠叶落的声音,并通过我的笔端,把大地的回声传递给外界。
⑧一个人,一株植物,都会有青春和浪漫的季节,但随着时间和岁月,亮色、光泽、力量都会慢慢消失,直到形容枯槁,肢体变得比榆树皮还要皲裂。惟有土地,永远青春和浪漫依旧。哈尼夫库雷在《身体》这部小说中警告:你终究会发现,世间只有一件无价之宝,既非金子,亦非爱情,而是时间。而我要说:世问最金贵的,既非金子,亦非时间,而是土地,能发出声响的土地。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土地上万物发出的声响就是土地的回声,这些回声本应当是自然愉悦的欢歌,但在现代化进程中,却变成了令人闻之垂泪的呻吟。 |
B.文章的第⑥段写了一个不愿意回乡的打工女孩对城市的热爱,表达了对乡村失落的隐忧,批判了本应回归乡村的人对土地的背叛。 |
C.由于现代人越来越现实,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人们越来越淡漠对土地的情感,这种对土地的淡漠很可能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恶果。 |
D.土地永远青春和浪漫依旧。曾经,土地以生长在它上面的农作物养育了我们;如今,又以现代化的城市,给人们提供崭新的生活。 |
E.作者在文章中不止一处描写了秋天的乡村田野飘香、果挂枝头的丰收景象,是为了告诉我们:养育我们的许多物质都来自于土地。文章第①段写五月的乡村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结合全文,概括“回声”的具体内容。
现代化进程正在对传统的生产方式提出挑战,土地作为农耕社会赖以生存的根本,其最基本的粮食生产功能正在被人们忽视,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
B.《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
C.《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
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
C.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
D.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 |
B.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
C.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
D.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 |
法律对今人的启示。
本大题共三小题,共10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①清早,你准备驾车上班的时候,不需要钥匙,只要对着汽车讲一句“引擎启动”;去银行,你也不需要带任何证件和银行卡,只要将手掌放在服务器的扫描口,就可以办理各项业务了;当你完成一天的工作回到家,不用钥匙,只要面朝着门站立一会儿,门就会自动打开……今天,这些曾经只能在科幻故事中见到的场景,因生物识别技术的发展而成为现实。
②所谓生物识别技术主要是指通过人类生物特征进行身份认证的一种技术,就是通过计算机与光学、声学、生物传感器和生物统计学原理等高科技手段密切结合,利用指纹、掌型、视网膜、虹膜等人体固有的生理特性和笔迹、声音、步态等人的行为特征来进行个人身份的鉴定。科学家们想到利用人类的生物特征来验证身份,这是因为人体特征具有不可复制的唯一性,而且这种“生物密钥”不会失窃或被遗忘。显然,利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身份认定,准确、安全、快捷,它被认为是信息社会中认证身份最好的方法之一。
③运用生物识别技术,首先要进入生物识别系统,系统将会记录你的基本信息,例如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然后系统对你进行生物特征取样,并将生物特征取样转化成数字代码存储下来。大多数系统并不存储完整的记录,而是分析特征,然后将其转换成代码或图形以组成特征模板,某些系统还能将这些数据记录在可随身携带的智能卡上。这样在某一安全应用领域,识别系统就可以把获取到的特征与数据库中的特征模板进行比对,以确定二者是否匹配,从而决定接受或拒绝。
④生物识别是采用大数据量的相似匹配方法来验证身份,而传统密码采用的是相等验证方法,生物识别采用的验证方法确保了身份验证的安全性。简单地说,当传统密码在网络传输中被拦截后,假冒验证的成功率是100%。而生物识别每次采集的生物特征信息数据并不完全相同,若被拦截并进行假冒验证,系统可以判定出存在完全相同的两次数据,就会拒绝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交易的安全性。
⑤但生物识别技术运用并非一片坦途,因为迄今为止,还没有哪项生物特征能达到完美无缺的情形,每种生物特征自身都有优点和缺点,有其适用范围。例如指纹纹线特征鲜明,提取处理方便,但有些人天生指纹特征较少,很难采集到图像,而且指纹采集对周围环境的要求也很高,对手指湿度、清洁度等很敏感,脏、油、水都可能影响识别的结果,伤痕、脱皮甚至老茧都会影响指纹识别的效果。因此,在对安全有严格要求的应用领域,人们往往需要融合多种生物特征的高精度识别系统。另外,生物识别系统预先采集的指纹、人脸和虹膜等信息存储在对应的数据库内,由于这些生物信息具有唯一性,一旦被入侵,身体既是钥匙又是锁的局面就被会打破。
取材于李珺《生物识别:用自己证明自己》下列关于“生物识别技术”定义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生物识别技术就是个人身份认证的一种技术。 |
B.生物识别技术利用人类生物特征来识别身份。 |
C.生物识别技术的科学依据是生物统计学原理。 |
D.生物识别技术需计算机、传感器等硬件支持。 |
下列对文章内容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因为人体特征具有不可复制的唯一性,生物识别技术成为认证身份最好的方法。 |
B.生物识别过程的最后环节是特征比对,特征匹配与否决定生物识别技术的成败。 |
C.生物识别是采用大数据量的相似匹配方法来验证身份,故此假冒验证难以得逞。 |
D.人们要开发融合多种生物特征的高精度识别系统,以满足安全要求严格的应用。 |
E.生物识别技术必须处理好数据库安全的问题,一定要全力保证数据库不被入侵。根据文章内容和下面材料,你是否会购买iPhone5s手机?请说明理由。
2013年9月11日,苹果公司推出的iPhone5s手机内置了指纹传感器,这是数字设备首次采用生物识别技术,一“按”认证的时代来临了。
2013年10月20日,小A刚刚结束篮球赛,他发现过了与家长约定的见面时间,急忙取出iPhone5s,但手指一按再按,手机却无法解锁。
阅读下文,按要求完成小题。
我穿过一座又一座的院落,悄悄地向诸葛亮殿走去。这殿不像一般佛殿那样深暗,它曾为丞相治事之地,殿柱矗立,(甲)天地正气,殿门前敞,容万民之情。诸葛亮端坐在正中的龛台上,头戴纶巾,手持羽扇,正凝神沉思。往事(乙)千年,历史的风尘不能①他聪慧的目光,墙外车马的喧闹也不能把他从沉思中唤醒。他的左右是其子诸葛瞻,其孙诸葛尚。瞻与尚在诸葛亮死后都为蜀汉政权战死沙场。殿后有铜鼓三面,为丞相当初治军之用,已绿锈斑驳,却余威尚存。我默对良久,隐隐地像听到了金戈铁马声。殿的左右两壁书着他的两篇名文,左为《隆中对》,(丙);右为《出师表》,(丁)。我透过他深沉的目光,努力想从中发现这位东方“思想家”的过去。我看到他在国乱家丧之时,布衣粗茶,耕读山中;我看到他初出茅庐,羽扇轻轻一挥,80万曹兵灰飞烟灭;我看到他在斩马谡时那一滴难言的浊泪;我看到他在向后主自报家产时那一颗②的心。记得小时读《三国》,却总希望蜀国能赢,那实在不是为了刘备,而是为了诸葛亮。对于这样一位才比天高,德昭宇宙的人不赢,真是天理不容。但还是他输了,上帝为中国历史安排了一出最雄壮的悲剧。(戊)。我心中翻腾着这许多的“假如”,抬头一看,诸葛亮还是那样安静地坐着,目光更加明静,手中的羽扇像刚刚轻挥过一下。我不禁笑自己的胡思乱想。我知道他已这样静坐默想了1700年,他知道天命不可违,英雄无法造一个③。
(选自梁衡《武侯祠前的沉思》,有改动)文中加点字的读音和(甲)(乙)两处书写正确的一项是()
A.龛(lóng)纶(lún)灌跃 |
B.龛(kān)纶(lún)贯跃 |
C.龛(kān)纶(guān)贯越 |
D.龛(lóng)纶(guān)灌越 |
根据文意,文中①-③四处依次填入的词语最恰当的一项是()
A.遮挡公而忘私时事 |
B.遮掩坦然无私时势 |
C.遮挡坦然无私时势 |
D.遮掩公而忘私时事 |
下列句中加点词语的运用与例句相同的一项是()
例:这殿不像一般佛殿那样深暗
A.他们一见面就像是多年的朋友 |
B.隐隐地像听到了金戈铁马声 |
C.他急躁的性格很像他爸爸 |
D.手中的羽扇像刚刚轻挥过一下 |
文中划线语句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A.我透过他深沉的目光,努力想从中发现这位东方“思想家”的过去。 |
B.记得小时读《三国》,却总希望蜀国能赢,那实在不是为了刘备,而是为了诸葛亮。 |
C.对于这样一位才比天高,德昭宇宙的人不赢,真是天理不容。 |
D.但还是他输了,上帝为中国历史安排了一出最雄壮的悲剧。 |
将下面四句话组成两组对偶句后分别填入文中丙处和丁处,最恰当的一项是()
①条分缕析
②慷慨陈词
③痛表一颗忧国忧民心
④预知数十年后天下事
A.①③/②④ | B.②③/①④ | C.②④/①③ | D.①④/②③ |
文中第二段开头横线戊处为以下三句话,排列顺序最恰当的一项是()
①假如他少一点愚忠,真按刘备的遗言,将阿斗取而代之,也许会又建一个什么新朝
②假如他生在古周、盛唐,他会成为周公、魏征
③假如上天再给他十年时间(活到63岁不算老吧),他也许会再造一个盛汉
A.①③② | B.②③① | C.③②① | D.①②③ |
下列有关文学常识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建安风骨”指中国建安时代(建安文学)作品中慷慨悲凉、刚健明朗的风格,代表人物有汉魏之际曹氏父子、建安七子等人。 |
B.杜甫《蜀相》表达了诗人对蜀汉丞相诸葛亮雄才大略、辅佐两朝、忠心报国的称颂以及对他出师未捷而身死的惋惜之情。 |
C.《三国志》是由三国时期范晔所著,是记载三国时代历史的断代史,同时也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 |
D.曹操是建安文学新局面的开创者,曹丕的《燕歌行》在中国七言诗的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曹植把文人五言诗的发展推到高峰。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5分)
蔡元培
傅斯年
①凡认识蔡先生的,总知道蔡先生宽以容众;受教久的,更知道蔡先生的脾气,不严责人,并且不滥奖人,不像有一种人的脾气,称扬则上天,贬责则入地。但少人知道,蔡先生有时也很严词责人。我以受师训备僚属有25年之长久,颇见到蔡先生生气责人的事。他人的事我不敢说,说和我有关的。
②蔡先生到北大的第一年中,有一个同学,长成一副小官僚的面孔,又做些不满人意的事,于是同学某某在西斋(寄宿舍之一)壁上贴了一张“讨伐”的告示;两天之内,满墙上出了无穷的匿名文件,把这个同学骂了个“不亦乐乎”。其中也有我的一件,因为我也极讨厌此人,而我的匿名揭帖之中,表面上都是替此君抱不平,深的语意,却是挖苦他。为同学们赏识,在其上浓圈密点,批评狼藉。这是一时学校中的大笑话。过了几天,蔡先生在一大会中演说,最后说到此事,大意是说:诸位在墙壁上攻击某某君的事,是不合做人的道理的。诸君对某君有不满,可以规劝,这是同学的友谊。若以为不可规劝,尽可对学校当局说。这才是正当的办法。至于匿名揭帖,受之者纵有过,也决不易改悔,而施之者则为丧失品性之开端。凡作此事者,以后都要痛改前非,否则这种行动,必是品性沉沦之端。
③这一番话,在我心中生了一个大摆动。我小时,有一位先生教我“正心”“诚意”“不欺暗室”,虽然《大学》念得滚熟,却与和尚念经一样,毫无知觉;受了此番教训,方才大彻大悟,从此做事,决不匿名,决不推卸自己的责任。大家听蔡先生这一段话之后印象如何我不得知,北大的匿名“壁报文学”从此减少,几至绝了迹。
④蔡先生第二次游德国时,大约是在民国十三年吧,那时候我也是在柏林。蔡先生到后,我们几个同学自告奋勇照料先生,凡在我的一份中,无事不办了一个稀糟。我自己自然觉得非常惭愧,但蔡先生从无一毫责备。有一次,一个同学给蔡先生一个电报,说是要从莱比锡来看蔡先生。这个同学出名的性情荒谬,一面痛骂,一面要钱,我以为他此行必是来要钱,而蔡先生正是穷得不得了,所以与三四同学主张去电谢绝他,以此意陈告先生。先生沉吟一下说:“《论语》上有几句话,‘与其进也,不与其退也,唯何甚?人洁己以进,与其洁也,不保其往也。’意思是,赞成他的进步,不赞成他的退步,何必做得太过分呢?人家洁身而来,就应该赞成他的自洁,不要老追究他过去的事。你说他无聊,但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他能改了他的无聊吗?”
⑤于是我又知道读《论语》是要这样读的。
⑥北伐胜利之后,我们的兴致很高。有一天在先生家中吃饭,有几个同学都喝醉了酒,蔡先生喝得更多,不记得如何说起,说到后来我便肆口乱说了。我说:“我们国家整好了,不特要灭了日本小鬼,就是西洋鬼子,也要把他赶出苏伊士运河以西,自北冰洋至南冰洋,除印度、波斯、土耳其以外,都要‘郡县之’。”蔡先生听到这里,不耐烦了,说:“这除非你做大将。”
⑦此外如此类者尚多,或牵连他人,或言之太长,姑不提。即此三事,已足证先生责人之态度是如何诚恳而严肃的,如何词近而旨远的。
——1929年 (选自《傅斯年全集》,有删改)
【注】蔡元培,字鹤卿,号孑民,浙江绍兴人,教育家。1917年任北京大学校长,提倡求学自由,主张对新旧思想“兼容并包”,使北大成为新文化运动发祥地。下列对文章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本文第①段总体介绍蔡元培先生的为人,为下文介绍“我”“颇见到蔡先生生气责人的事”,埋下伏笔,做了铺垫。 |
B.文章选取了蔡元培先生三件典型的事,围绕蔡先生的“严词责人”的性格行文的,先生责人的态度诚恳而严肃,责人做到“词近而旨远”。 |
C.文章第④段蔡先生引用《论语》的几句话告诫学生,对学生的不当做法,委婉地提出批评,先生以自身的品行直接影响了学生的行为。 |
D.本文以凝练生动的语言,叙述了几个典型事例,刻画蔡元培的性格特点。这样写能全面、立体、真实的塑造蔡元培先生的伟大形象,给人以亲切感。 |
E.《蔡元培》是通过回忆蔡元培先生为人处世的生活小事,表达“我”对蔡先生的怀念及敬仰之情。文中说“受了此番教训,方才大彻大悟”,“我”的“大彻大悟”表现在哪些方面?(4分)
文章结尾说“即此三事,已足证先生责人之态度是如何诚恳而严肃的,如何词近而旨远”的。请结合文章所记述的三件事,探究一下蔡先生责人是如何做到“词近而旨远”的?(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