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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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域读李白
夏立君
①公元762年秋,病骨支离的李白什么都不需要了,唯要酒,酒。他一生醉得太多了,但这是最后一次。他举杯邀月,却发现月在水中,他悠悠忽忽扑进水中,抱月而眠。依照古礼,溺死不祥,何况是醉酒落水。他的亲朋对此讳莫如深。可这实在是最诗人的死法。谁像他这样认真又天真一生?连死都是一首诗。他那天籁似的诗文,他那横空出世的才华,萌芽于何方?他与我们为何如此不同?
②李白生命是由西域移植到大唐的。从李白幼年上溯约一百年,李白家族在隋末遭受重大变故,全家人从陇西成纪流放于遥远的中亚碎叶。李白五岁那年,在中亚度过了漫长岁月的李白家族又举家内迁。这个漂泊的家族在地广人稀的西域,在以游牧者为主体的人民中间,顽强生存上百年,完全拒绝异族血液是不可能的——李白至少是半个胡儿吧?这仅仅是我的猜想。
③这个漂泊的家族终于孕育了一位伟大的漂泊者。历史在此与一个伟大的天才相遇。
④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具光彩的时代,开朗雍容的气势在整个封建社会空前绝后。只有大唐的江山才能安措天才李白那放达的脚步。历史的伟大契机在此生成。没有那个开放的时代,这个饱含异质的天才会被扼杀;没有这个天才的加入,那个时代也会减却许多光辉。
⑤异国情调、漂泊情怀其实充满李白的所有诗文。李白是没有故乡的,或者说无处不是故乡,醉酒的地方就是故乡。他由碎叶入蜀,由蜀入荆楚入山东,由山东又辐射到大唐各地,沸滕的血液使他不能在任何一个地方安住,他永远行走在漂泊的长路上,饮他的酒,洒他的泪,唱他的歌,诗人拒绝根的存在。这是彻底的飘泊情怀;把生命看作一场纯粹的漂泊,并这样实践着,在中国文化史上是没有第二人的。
⑥李白实在是中国诗人中的游侠。他的浪漫、癫狂、爱恨情仇、寂寞与痛苦、梦与醒,他的豪气义气,他的漂泊,全都达于极端。在他眼里,游侠比皓首穷经的儒生光彩多了,即使进了朝廷,他那强横的乃至有些无赖的游侠脾气也是不改的。力士脱靴,贵妃捧墨,御手调羹,他要求权贵尊重他,皇帝也应把他当朋友待才好。他不习惯仰视。
⑦在喀什、若羌、阿勒泰、伊犁这些昔日西域城市之间跋涉,每个地方的人文地理都给我有力的震撼。几十个世纪以来,这片广袤的大地为游牧民族提供了表演的舞台。今日,我们仍能感受到游牧后裔的单纯与猛烈。昆仑山、天山、阿勒泰山,像横亘中亚细亚的三架竖琴,将咚咚的马蹄声传递到最遥远的地方。骑士们贲张的血脉不理会任何荒凉。成吉思汗的马队从塔尔巴哈台从伊犁河从阿勒泰山掠向中原,将浩瀚的里海变成内陆湖。多么凶蛮单纯而强烈的节奏啊!李白从另一个方向走来了,大地高山冰川骏马胡姬,化成他精神的马队。他不在意中原已有的温柔敦厚细腻空灵,大笔横扫,狂飙突进,给大唐诗坛注入西域骑士的剽悍与纯粹,令所有骚人墨客为之一惊。洞庭烟波,赤壁风云,蜀道猿啼,浩荡江河,全都一下子飞扬起来。
⑧游侠李白飒沓而来,他的双脚和诗笔生动了大唐的山水。
(选自《散文》2003年第12期,有删节)
文中第⑤段作者说“李白是没有故乡的”,又说“或者说无处不是故乡”,这是否矛盾,为什么?
第⑧段中“他的双脚和诗笔生动了大唐的山水”该怎样理解?
“他不习惯仰视”这句话说的是什么意思?这和李白在《梦游天姥吟留别》中的两句诗表达的意思大致相同,请把这两个诗句写出来。(4分)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说李白“连死都是一首诗”,是说李白醉酒落水抱月长眠的生命终结方式具有浪漫主义色彩。
B.李白摒弃中原已有的温柔敦厚细腻空灵,他的诗都是剽悍、纯粹、猛烈的。
C.作者认为,没有大唐,就没有饱含异质的李白;没有李白,大唐王朝也很难变得开朗雍容。
D.第⑦段“李白从另一个方向走来了”中的“另一个方向”指文化精神方面。

E.从文中可以看出,李白的一生表达出了平等、自由、青春、激情的生命愿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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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不过的“悠悠长水”
谭其骧祖籍嘉兴,嘉兴古称长水,所以他将自己的论文集命名为《长水集》。这一层意思其实很多人并不清楚,于是将“长水”与他所治的中国历史地理联系起来。他的弟子、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告诉记者,先生倒并不反对外人的这种联想。而在葛剑雄心目中,先生给他留下的印象正是“悠悠长水”。
“他不是滔滔江河,但始终流淌着,就像那长年的流水,滋润大地。”葛剑雄说,“谭其骧的名字已经与中国历史地理学这门学科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任何一个想学习或研究中国历史地理的人,都将离不开他的著作,都将是他的贡献的受益者。”
按照葛剑雄的话说,但凡研究中国的历史疆域、政区沿革、人口迁移、民族分布,乃至黄河和长江的历史变迁,等等,谭其骧都是“绕不开”的。
1984年,美国总统里根访华,复旦大学是他到上海时的访问单位之一,学校决定将《中国历史地图集》作为礼品。校长向里根赠送礼品时,向他介绍主编这套地图集的就是本校教授谭其骧,里根听后,立刻回过身去与坐在第二排的谭其骧握手。这一场面被摄像机摄下,在美国进行了转播。后来,葛剑雄去美国,在介绍《中国历史地图集》时,不少人都说他们曾在电视上看到过谭其骧与里根握手。有的人并不知道复旦大学,但当葛剑雄提起这件事时,他们就会说:“噢,就是向里根总统送一套地图集的那所中国大学。”
当年,学校却给像谭其骧这样的学者们开过一个荒谬的玩笑。1974年,上海学习清华大学经验,对所有正副教授进行“突袭考试”。复旦大学的试卷是本校各科的入学试卷,结果谭其骧对社会主义时期的基本路线只能举其大意,帝国主义的五大特点只写出了三点,“鞍钢宪法”没有答,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也没有写全,数理化只做了一亩等于几平方丈这一道题。这番考试的结果,被作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毫无知识、一窍不通、连大学入学资格都没有的事例而广泛宣传。
葛剑雄这样描述他的老师:“他的经历很简单,从6岁到82岁都没有离开学校。他的工作很单纯,从20岁登上讲台,就是上课和做研究。他16岁参加共青团,17岁以后就不想再过问政治,但政治却没有放过他,历史给他留下了风霜的印记。”
和这般“平淡”的经历相符,谭其骧性情淡泊,寡于交游,疏于应酬,不大愿为学术以外的事花费时间。他在北平时,胡适是北平学界第一名人,青年人都以名为胡适所闻为荣,谭其骧的导师顾颉刚不止一次向胡适介绍过谭,并在信中对谭大加赞扬,但谭其骧却从未去拜见过胡适。陈寅恪也是泰斗级名教授,不少人攀附惟恐不及。谭的好友俞大纲是陈的表弟,陈曾向他问起过谭的情况,谭其骧知道后,也没有“顺势”去见陈寅恪。
不过谭其骧也并非索然无趣之人。友人曾回忆起上世纪30年代初谭其骧刚从燕京大学研究院毕业后的生活,饶有兴味。“我们白天授课上班,晚上用功,有时觉得困累,闲谈一会儿,季龙活泼勇敢,到东安市场九龙斋买几串冰糖葫芦,吃了酸甜凉食以后,精神复振。”
谭其骧生前的住房面积不大,他的书房兼卧室只能放下一张小书桌,桌上总是堆得满满的,头绪一多,常常找不到东西。一次去昆明开会,住在圆通饭店,房间里有很大一张办公桌,他于是感叹道:“什么时候我家里能放得下这样一张大书桌,我的东西一定不会找不到了。可惜不在这里做事,这样大一张桌子派不了用场。”
谭其骧逝世后一年,子女护送他的骨灰坛登上海轮,到达长江口外的东海,骨灰在夜色中被撒入大海。此情此景,让葛剑雄感慨万千:“这里的水,来自青藏高原、来自长江流域,也来自他的故乡嘉兴和他生活、工作过的杭州、上海。悠悠长水汇入了浩淼大海,他与大自然共存。”
在后辈学人看来,这也许是一位将毕生献给中国历史地理学的长者最好的归宿吧。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谭其骧先生对很多人误解其论文集名字的来历不以为意,因为他认为“长水”二字也正是自己为人的象征。
B.当里根总统得知《中国历史地图集》的作者是谭其骧时,立刻与其握手,这使很多美国人知道了本不受重视的谭其骧。
C.谭其骧先生学识渊博,但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却没有得到知识分子应得的尊重,被视为毫无知识、一窍不通的典型。
D.谭其骧不善应酬,更不以攀附名人为荣,越是像胡适、陈寅恪这样的学术泰斗,他越是刻意避而不见。

E.谭其骧一生的学术研究和工作生活涉及到中国广阔的地域,所以说汇聚中华大地众多水域的大海是先生最好的归宿。
作者将谭其骧先生比作“悠悠长水”有哪些含义?请简要说明。
谭其骧先生的“平淡”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分析。
谭其骧先生17岁以后就不想过问政治,但政治却没有放过他。请结合本文谈谈你对学者远离政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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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乡①
海明威
秋天,战争不断进行着,但我们再也不去打杖了。米兰②的深秋冷飕飕的,天黑得很早。转眼间华灯初上,沿街看看橱窗很惬意。店门外挂着许多野味:雪花洒在狐狸的卷毛上,寒风吹起蓬松的尾巴;掏空内脏的僵硬的鹿沉甸甸地吊着;一串串小鸟在风中飘摇,羽毛翻舞着。这是一个很冷的秋天,风从山冈上吹来。
每天下午,我们都上医院去。葬礼的仪式时常从院子里开始。我的膝关节有病,从膝盖到踝节之间的小腿僵直,没有腿肚子似的。医生说:“一切都会顺利的。小伙子,你是个幸运儿。你会重新踢足球的,像个锦标选手。”
旁边的手术椅中坐着一位少校。他的一只手小得像个娃娃的手。上下翻动的牵引带夹着那只小手,拍打着僵硬的手指。轮到检查他时,少校对我眨眨眼,一面问医生:“我也能重新踢足球吗,主任大夫?”他的剑术非常高超,战前是意大利最优秀的剑术家。
每天,还有三个同我年龄相仿的小伙子到医院来。我们都佩着同样的勋章,除了脸上包着黑丝绢的小伙子;他在前线待得不长,所以没有得到勋章。
起初,因为我佩着勋章,那些伙伴对我颇有礼貌,问我是怎样获得勋章的。我便拿出奖状给他们看,上面尽是些冠冕堂皇的词语,诸如“RATELLANZA”,“ABNEGAZIONE”③,等等。但是,透过这些辞令,可以看出真正的含意:我的受奖仅仅由于我是个美国人。打那以后,伙伴们对我的态度有点变了。
至于那位少校,杰出的剑术家,他可不相信人是勇敢的。每当我们坐在手术椅中,他总要不厌其烦地纠正我的意大利语法。不过,他却夸奖我口语流畅。我们轻松自如地用意大利语闲聊。有一天,我对他说,意大利语一学就通,说起来挺容易,我不太有兴趣了。“嗯,不错,”少校说,“那你为什么不研究一下语法呢?”于是他就教我语法。不久,我感到意大利文完全变了样,以致当我脑子里语法概念模糊时,不敢同他交谈了。
我可以肯定,少校不相信机械治疗,可他总是按时上医院,从不错过一天。当我学不好意大利语法时,他骂我是个丢人的大笨蛋,并且说,他自己也是个傻瓜,煞费心思来教我。少校长得矮小,却笔挺地坐在手术椅中,将右手伸入机器,让牵引带夹着手指翻动,眼睛直盯着墙壁。
“要是战争结束了,要是真有那么一天的话,你打算干些什么?”少校问我,“注意,语法要正确!”
“回美国。”
“结婚了吗?”
“没有,但很想。”
“你太蠢了。”他看上去很恼火,“一个男人决不能结婚。”
“为什么,少校先生?”
“别叫我少校先生。”
“为什么男人不应该结婚?”
“不该,就是不该,”他怒气冲冲地说。“即便一个人注定要失去一切,至少不该使自己落到要失掉那一切的地步。他不该使自己陷入那种境地。他应当去找不会丧失的东西。”
他说着,眼睛直瞪着前面,显得非常恼怒、痛苦。
“可为什么一定会失掉呢?”
“肯定会失掉,”他望着墙壁说,然后,低下头看着整形器,吱吱咯咯地把小手从牵引带里抽出来,在大腿上狠狠拍几下。“肯定会失掉,”他几乎大吼了,“别跟我争辩!”接着他对看管机器的护理员叫道:“来,把这该死的东西关掉!”
他回到另一间诊室去接受光疗和按摩了。一会儿,我听见他向医生请求借用电话,后来,门关上了。他重新回到这间房间时,我正坐在另一只手术椅中。他披着斗篷,戴着帽子,径直朝我坐的地方走来,把一条胳膊搁在我的肩上。
“真对不起,”他说,一面用那只好手拍拍我的肩膀,“刚才我太失礼了。我妻子刚去世。请原谅。”
“噢......”我惋惜地说,“非常遗憾。”
他站在那儿,咬着下嘴唇。“忘掉痛苦,”他说,“难哪!”
他的目光越过我,望着窗外。接着他哭了。“我简直忘不掉悲痛。”他边说边哽咽着。然后他失声痛哭,又抬起头,茫然呆视着,咬紧嘴唇,泪流满面,接着,挺起腰,带着军人的姿态,迈过一排排手术椅,昂然而去。
医生告诉我,少校的妻子很年轻,死于肺炎;少校直到残废不能再打仗后,才同她结婚。她只病了几天。谁也没料到她会死的。在少校坐的手术椅的对面墙上,挂着三张照片,都是类似他的病例,但已整形,完全是正常的手了。我不知道医生打哪儿弄来这些照片的。我一向以为,我们这些人是第一批来试验医疗器的。不过,少校对那些照片却很淡漠,他只是向着窗外,凝望着。
(本文有删改)
注:①本文写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②米兰:意大利西北部城市。③意大利语:意为“友爱”,“克己”。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我”和一群伤兵每天都到医院治疗,“我”伤愈后还能踢足球,而少校这位战前意大利最优秀的剑手,战后却不想击剑了。
B.很多伤兵都得了勋章,意大利为了表示友谊,授予了“我”这个美国兵勋章,其他人因此改变了对“我”的态度,“我”感到很伤心。
C.当“我”追问为什么不能结婚时,少校怒气冲冲地告诫“我”,表情可怕,少校这种似乎不近情理的言行,表达了他的无限悲愤。
D.少校爱他的妻子,而妻子却早早离他而去。他不愿看到“我”重蹈他的覆辙,遭受如此悲痛的丧妻之苦,所以竭力反对“我”结婚。

E.作者用血肉丰满的艺术典型、独具匠心的艺术构思、洗练传神的语言、简单白描的手法,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反战思想和对和平的向往。
小说开头所描写的环境具有什么特点?这样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
小说结尾,医生为安慰上校,找了许多经过治疗康复了的手的照片挂在墙上,而 “少校对那些照片却很淡漠,他只是向着窗外,凝望着”,作者这样写有什么用意?
小说标题“在异乡”含有多重意蕴,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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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东方主义”话语方式改变的契机
对近代中国影响及干扰最大的西方文化理论,是美国学者萨义德提出的“东方主义”。所谓“东方主义”是西方统驭东方的话语方式,这种话语方式由传教士开始,随着西方对东方的殖民扩大,到19世纪定形,建构成一种优劣对比的知识体系,通过教育、媒体以及留学生,向全球扩散,这种话语方式本质上就是强弱不对等所造成的。强者对弱者永远有说三道四的权力,反之则不然。它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弱者会被教育得产生“自认劣等意识”。
东方民族里,对“东方主义”的反省,伊斯兰知识分子较有成就,但也较为悲观。英国学者透纳曾经指出:“东方主义的终结,必经视野和典范的巨大重塑,但这种知识的重建只能产生在西方与东方政治关系出现主要改革的条件下,经济的改变需要权力的改变。”而显然今天的伊斯兰世界无法拥有这样的条件。退而求其次,透纳希望人们对自己的历史文化保持“精神的冷静与慷慨”,抛弃东方主义赖以存在的人们自认劣等的前提,但这种话说得容易,要东方人对自己的历史文化保持慷慨不挑剔,那不是千难万难?
而中国人的“东方主义”经验,与伊斯兰世界相比,在归属程度上并不稍逊,在17世纪时中国犹为世界最富裕的国家,而后即每况愈下,到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中国人均所得只有欧洲的0.75%,对人说三道四成了西方理所当然的特权,中国似乎有一种“中国性”这种较为劣等的元素存在,乃是中国落后、停滞的原因。
但这种情况近年来有了改变。由于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美国专家在谈到亚洲新秩序时开始有人提出中美“共管”,这就是现实权力改变所造成的自然结果。真正值得体味的,乃是弱者现实权力的改变,它必然会向话语权这个方向渗透。于是2009年《时代》杂志肯定起中国来,并认为中国的高瞻远瞩、重视教育和孝道等五点可堪借鉴。
话语的改变除了涉及权力外,也和话语双方的主观期待有关,因此外国的说法变了,是否希望中国慷慨地拿出外汇来帮忙?或是希望中国在减碳上让步?这些我们都不知道。我们只知道西方对中国的说法变了,这只是个开始。西方的“东方主义”说法流传长久且已建制化,要真正实现对异文化的尊重,非好几个世代不可。西方选择性地说中国好话,可以欣慰,但大可不必志得意满,西方和中国一样,要努力改变的多着呢!此外,西方对中国的话语方式逐渐改变,至少等于瓦解了中国的“自认劣等的意识”。往后中国人,特别是学术文化界脱离了“东方主义”的诅咒,已有可能更客观地对待自己。
下列关于“东方主义”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西方文化理论中,美国学者萨义德提出的“东方主义”对近代中国影响及干扰最大。
B.“东方主义”是西方统驭东方的话语方式,这种话语方式本质上是强弱不对等造成的。
C.弱者“自认劣等意识”的存在,使得“东方主义”话语方式建构成了优劣对比的知识体系。
D.“东方主义”作为一种强者对于弱者的话语方式,它是由传教士开始,通过教育、媒体以及留学生等途径向全球扩散的。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今天的伊斯兰世界依然无法改变自身在“东方主义”话语方式中的处境。
B.英国学者透纳认为,经济的改变要以权力的改变为前提,只有西方与东方政治关系出现主要改革,“东方主义”才能够终结。
C.中国人的“东方主义”经验,在归属程度上并不稍逊于伊斯兰世界,中国似乎有一种“中国性”较为劣等的元素存在,它造成中国的落后、停滞。
D.西方对中国的说法变了,和西方国家的主观期待也有关系,西方国家有何企图,我们不得而知。

下列对本文作者观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要东方人对自己的历史文化保持“精神的冷静与慷慨”,对自己的历史文化不挑剔,这看似困难,实则容易。
B.西方对中国的话语方式的逐渐改变,使中国人不再有“自认劣等的意识”,并能够更客观地对待自己。
C.中国的综合国力提升了,西方开始选择性地说中国好话,比如《时代》杂志对中国的肯定,这说明弱者现实权力发生改变必然会向话语权方向渗透。
D.西方的“东方主义”说法流传长久且已建制化,要真正实现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尊重,还需要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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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说会道也莫言
文/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谈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莫言笑眯眯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翘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吗!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符实”。就说他在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兑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历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这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09年第12期,有删改)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北京赴作协宴会时只赞美了莫言,并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B.莫言见到“我”时头上别着彩色发卡,是免得头发凌乱,并阻碍视力,他自己并不在意形象如何,但是怕我伸手把那彩色发卡扯下来。
C.魔幻现实主义曾在中国风行一时。莫言读到《百年孤独》时就认识到了它的不足,认识到了马尔克斯和自己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
D.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种矛盾性也体现在他明明能说会道,却又要求自己“莫言”。

E.本文作者在写自己采访莫言时,通过外貌、神态、动作描写等人物描写方法来展示出作家莫言独特的个性特征。
文章②③④段文字写出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请赏析第⑥段划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
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的成功因素,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哪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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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缸
文/孙犁
①我家住宅后面就是南市,解放初期,那里的街道两旁,有很多小摊。每到晚上没事,我好到那里逛逛,有时也买几件旧货,价钱都是很便宜的。
②有一次,我买了两个磁缸,磁很厚很白,上面是五彩人物、花卉,最下面还有几只雄鸡,釉色非常鲜艳。可能是用来装茶叶或糖果的,个儿很不小,我从南市抱回家中,还累得出了一身汗。抱回来,也没有多少用途,我就在里面放小米、绿豆。
③“文化大革命”期间,此物和别的一些磁器被抄走,传说我家有廿多件古董,这自然是其中之一。关于书,我心里是有底的,说有这么多古董,我却没有精神准备。这些磁器都是小贩们当做破烂买来的,我掏一元钱买一件,他们还算是遇到了大头。现在适逢其会,居然上升为古董,我心里有些奇怪。
④这当然也是有人揭发的。我们住的是个大杂院,门口有个传达室。其中值班的,有个姓钱的老头,长年穿黑布服,叼着铜烟袋,不好说话,对人很是谦恭。既然是传达,当然也出入我的住室,见到了我的用具和陈设。此人造反以后,态度大变,常常对着我们住的台阶,大吐其痰。不过当时这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是时代的自然点缀,我也不以为意,我个人是同他没有恩怨的。
⑤冬季,我到了干校,属于牛鬼蛇神。这个姓钱的,作为“革命群众”,不久也到干校去了。有一天,他指挥着我们几个人,在院里弄煤,态度非常专横霸道。忽然,有一个同伴对他说:
⑥“钱某某,你是什么人?你原是劝业场二楼的一个古董商,专门坑害人,隐瞒身份,混入机关。你和我们一样是牛鬼蛇神,不要在那里指手画脚的了,快脱了大衣,和我们一起干活!”
⑦当时,我真为这位棚友捏一把汗。谁知这个姓钱的,听了以后,脸色惨白,立刻一转身,灰溜溜地钻进屋子里去了,以后再也不来领导我们。他虽然并没有从此就划入我们这个阶层,同我们去住一个棚子,但这件事,颇使我们扬眉吐气于一时,很觉得开心。
⑧后来我想,一个古董商人,解放以后,变成了传达,内心对共产党当然是仇恨的,也就无怪对进城干部是这样的态度了。他向上级谎报我家有多少古董,也就是自然可信的了。
⑨过了几年,书籍和磁器都发还了。书籍丢失了一些,并有几部被人评为“珍贵”,劝我“捐献国家”。磁器却一件没丢,也没人劝我捐献,可见都是不入流品,也不惹人喜爱的。
⑩我把这些瓶瓶罐罐,堆放在屋子的一个角落里。一年夏天,忽然在一个破花瓶里,发现了一只死耗子,颇使人恶心。我把耗子倒出来,把花瓶送给了帮我做饭的妇女。
⑾这两个磁缸,我用它腌上了鸡蛋,放在厨房里。烟熏火燎,满是尘土油垢,面目皆非了。
⑿时间过得真快,又过了几年。国家实行开放政策,与外国通商往来,旧磁器旧文物,都大涨其价,尤其日本人敢掏大价钱。那位妇女,消息灵通,把那只花瓶送到委托店论价,竟给十五元。还说,如果不是把人头磨损了一些,可以卖到二十元。她喜出望外,更有惜售之心,又抱回家去了。并好意地来通知我说:
⒀“大叔,你那两个缸子,不要用它腌鸡蛋了,多么可惜呀,这可能是古董。我给你刷刷,拿到委托店去卖了吧。”
⒁我未加可否。但也觉得,值此旧磁器短缺之时,派以如此用场,也未免太委屈它们了。今日无事,把鸡蛋倒到别的罐子里,用温水把它们洗了洗,陈于几案。磁缸容光焕发,花鸟像活了一样。使我不由得有一种感慨,就像从风尘里,识拔了稀世奇材,顿然把它们安置在庙堂之上了。看了看缸底,还有朱红双行款:大清光绪年制。
⒂还查了一本有关磁器的书,这种形制的东西,好像叫作鸡缸。
⒃这不是古董是什么!对着它们欣赏之余,因有韵文之作,其辞曰:
⒄绘者覃精,制者兢兢,锻炼成器,希延年用。瓦全玉碎,天道难凭。未委泥沙,已成古董。茫茫一生,与磁器同。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选自孙犁《芸斋小说》)
【注】①孙犁:解放区文艺的代表作家之一,改革开放后的新时期,他的文学创作迎来了第二个高峰,代表作《澹定集》《耕堂序跋》。②文革中,一些人被错误定性为“资产阶级学术权威”、“反动学术权威”等,统称为“牛鬼蛇神”,其中一部分人被迫到五七干校劳动改造。③覃:深。
下面关于文章的解说,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家以辛辣的笔触写出了钱姓老头文革前后的沉沦变化,他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企图在政治、经济上大捞一把,借助某种契机扶摇直上,占据一定职位便作威作福。
B.本文以小见大,通过鸡缸这个小物件折射出十年风雨跌宕的社会生活,揭示了文革现实中的痛苦和丑陋、人性的渺小和卑劣。
C.作者对做饭妇女劝其卖掉磁缸的建议“未加可否”,因为当时作者认为自己的瓷器不是古董,卖掉也换不来几个钱。
D.小说以物衬人,表明“特殊年代”的客观现实原因定会使人与物具有相同的命运,同时也在呼唤美好和光明。

E.本文语言之美在于简易平淡,用较少的字,使笔下的人物和生活、情意和状态返璞 归真,字简而情深,文尽而意远。
简析第一自然段在文中有哪几方面的作用。
简要概括“姓钱的老头”是一个怎样的形象?塑造该人物的作用是什么?
小说末尾说“茫茫一生,与磁器同”,作者一生与此件瓷器有什么相同之处?根据作者的人生沉浮谈谈个人发展与社会时代环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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