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城市里的树
王亚田
树是城市的客人,树要在客人家度过一生。
树的故乡在山林和旷野,那里有鸟语花香,有潺潺溪水,有它们相濡以沫的兄弟姐妹。如果它们的数量足够多,就构成了森林。自从有了城市,树的家族中一部分成员就背井离乡,来到城市的大街小巷。树一到城市面临的是另一种森林——由高楼大厦构成的丛林。这里没有鸟语花香,只有车水马龙;没有潺潺流水,只有钢筋水泥。从此,树看不见土地了。
人把自己弄得彻底与大地隔绝,而树永远需要脚踏实地。但是水泥、柏油、砖块把土地覆盖,像古代犯人脖子上的枷板,把树干和树根隔开。水、泥,这是多么柔软的两个字眼,但组合成一个词时,就成为最坚硬的一种东西。城市的路面是不吸水的,每到下雨时,我看到雨水滚滚而流,流进下水道,而不是树根,我就想树渴了怎么办?因为有了坚固的路面,城市的树也就不会“落叶归根”,树把叶子生出来,但叶子却找不到根,它们随风而飘,就像丢失的找不到父母的孩子。
人们不会给一棵树起一个名字,树总是以类的名义而存在,比如梧桐、白杨、松柏。其实每棵树也像每个人一样是不同的。城市的树不能像山林里的树那样自由生长,经常会被修剪,砍去旁逸斜出的枝条,这种修剪不是为了让树成材,而是嫌那些多余的枝条碍事。但修剪是人的事,但长成什么样子是树的事,树永远不会按照人的意志去生长、去改变。现在的树与一千年前的树没有区别,但现在的人与一千年前的人已大不一样,绝大多数人都在按照别人的意志去生活。
城市的树身上,经常贴满了办证电话、招聘启事、治病广告。树不但承受着污染,有时还得承受疼痛。
城市的道路不断在拓宽,而每次拓宽道路对树来说都可能是一次灾难,因为道路拓宽后原来在路边的树就处于了路中间,这些树要么被砍伐,要么重新被移到新道路的边上,反正树永远只能靠边站。但是人挪活,树挪死。树被移动后,等于经历了一场浩劫,它枝头上原先的枝条要被全部砍掉,这就像一个得了重病的人做化疗、放疗后会失去一头的秀发。记得电视上介绍过山西的一个小城,一条主干道的中央长着一棵粗壮的古树,人流车流都绕着这棵树走。这是我见过的(而且是在电视上)唯一一棵长在路中间的树。我在想,这座城市当年修这条路时,可能有关部门对这棵树的去留进行过激烈的争论,最终他们决定留下这棵树,因为这棵树的年龄比这座城市里所有的人、建筑都要老。一瞬间我竟然有一种感动,觉得这个城市的人真伟大。
人其实应该多一点对自然的尊重,也包括对树的尊重,因为树是自然的产物。
树在城市,一生过得伤痕累累。有一次在西郊的路上,我看见一棵合抱粗的梧桐树,被一辆满载货物的卡车拦腰撞断。生活中我常常发现一些善良、正直的人受到伤害,很长时间我想不通这是为什么。看见这棵被撞断的树后,我想通了:善良而正直的人与善良而正直的树会有同样的遭遇。因为善良,他们都手无寸铁,虽然他们不会伤害别人,但别人却有可能欺负他们。因为正直,他们都不会弯曲和躲闪,伤害来临时,会受伤更重。
我每天都会看见树,看见树的时候常常眼睛发潮,总是充满伤感。城市里的树就像进城的农民工,无依无靠。它们受尽委屈,却毫无怨言,受尽伤害,却充满宽容。树最终会原谅一切,自己把伤口愈合。如果城市里没有树,只有柏油马路、钢筋水泥、高楼大厦,那么城市将会是多么的坚硬和干枯。正是树摇曳的身姿、葱笼的绿意,给了我们温柔、诗情、生动和美。
树一辈子站在一个地方,一动不动,不言不语,一世沉默。你如果与一棵树交上了朋友,它会永远站在那里等你。 (选自《青年文摘》)如何理解“现在的树与一千年前的树没有区别,但现在的人与一千年前的人已大不一样”这句话的含意?
作者从“城市里的树”身上感受到了什么?结合全文简要回答。
分析“人其实应该多一点对自然的尊重,也包括对树的尊重,因为树是自然的产物。”这句话的作用?
联系全文,概括写出本文的主旨。
现代文(文学类、实用类文本)阅读(共20分,共4小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耳边杜鹃啼
罗琅
午夜梦回,睡不着觉时,我通常起身看书或写稿,醒的时间无定时。近来醒来常听见悲切鸟啼,像贺铸词《忆秦城》句:
三更月,中庭恰照梨花雪。梨花雪,不胜凄断,杜鹃啼血。
杜鹃鸟通常在二月份起就开始夜啼,唐诗中有“杜鹃枝上月三更”,年年二月起,它的凄厉悲切的啼声,时近时远。我住的地方附近,有一片树林,那一片树林,晨昏可听到各种鸟鸣,自然每年也少不了杜鹃的“不如归去”的鸣叫,夜半鹃啼大概也发自那里。
据说杜鹃啼到吐血而死,三月份姹紫嫣红的“山踟蹰”,有人叫“映山红”,更多人则叫它为杜鹃花,传说是因杜鹃啼叫吐血亡后,这花便是它的血化成的。杜鹃鸟开始啼叫,正是杜鹃花开得最灿烂的时候,像现在已四月立夏,我在浅水湾头,耳边还有它悲悲啼啼的声音,传自山边。看来花虽已谢而鸟未亡,可见啼血化花只是美丽的附会。
杜鹃这种鸟在动物学上,是不值得恭维的,据说它不自己营巢,产卵在地上,等到其它鸟类出去觅食,剩下空果,它就把卵统统放进别人巢中,等别的鸟代它孵育。这自然不是一位好母亲所为。想来小鸟孵出来后,可能还要别人代它喂养到毛翼丰满,能自行觅食为止。这鸟比起乌鸦燕子的母性,显得不负责任,好在它能整天悲悲切切却引人同情,所以又说它是杜宇望帝的化身,是“蜀人悲子鹃鸟鸣”哩!
据说逆旅中的游子,听到这种啼声,常常动起思家归心,唐代无名氏《杂诗》云:
早是有家归未得,杜鹃休向耳边啼。
有家归不得时,整天却听到“不如归去,不如归去”,心中的烦躁牵挂之情可以想象。
杜鹃啼声凄厉悲切,古今公认,但它的声音大概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附会。有人听出它是“姑姑,姑姑”,也有人听出是“姑乎,姑乎”,而潮州人则听出是“姑虎,姑虎”,且凭这蹄声,编织成一个动人的故事叫做《姑嫂鸟》,潮州家喻户晓,还在舞台演出。
潮州旧历四月盛产杨梅,到了端午便过时,杨梅开花在初春,也正是杜鹃启啼之时,传说有姑嫂两人善于绣花,工艺精湛,能见之花均被绣尽,唯独未见杨梅花的样貌,而杨梅开花在夜间,开完便谢,同时杨梅多种于山林,封建时代的妇女三步不出闺门,她们两人深以未能亲见杨梅花开为憾,于是相议于月明之夜,结伴离家到杨梅林中观赏杨梅花开的形状,准备把它绣出来。当她们到杨梅林时,遇见一只老虎,嫂子惊得昏了过去,及醒来,不见小姑。于是一路呼唤“姑姑,姑姑”,后来叫的精疲力竭,发现小姑的鞋子,知为虎所害,于是啼叫“姑姑”变成“姑虎,姑虎”,因怕回婆家被责骂,叫至吐血而死,死后化成鸟,在每年杨梅花开时即开始呼叫,一直叫到端午杨梅过后为止。
潮州人叫这种鸟为“姑嫂鸟”,而不说它是与杜宇有关。一种鸟有这样那样的传说,自然是各地有不同人创造的故事。文学作品是人创造出来的,故事同环境、时间相结合,可以编成动人的作品。即使像杜鹃这样不值得恭维的鸟,一样可以附会成凄婉哀伤的故事。当我们听到这些故事,甚至读到前人写的诗词时,我们同情其故事,就自然忘记了这种鸟的恶行止,可见文学手段可以化腐朽为神奇。人们也喜欢把一些耳闻眼见的事物,与美好的传说结合在一起。杜鹃这种鸟就这样美化了几千年,而且还会继续下去。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开头部分引用贺铸的词句,烘托了杜鹃鸟的凄美形象,引发了人们对杜鹃鸟的同情,也增强了文章的抒情意味和文学性。 |
B.关于杜鹃鸟啼血化花的传说,作者对其事实依据不以为然,对其文化内涵和文学意蕴也并不认同。 |
C.作者介绍动物学上的杜鹃鸟,其目的不过是把真实的、行为恶劣的杜鹃鸟客观地介绍给读者,以便读者对杜鹃鸟有更为全面的认识。 |
D.文章中间引用唐代无名氏的《杂诗》诗句,渲染了杜鹃鸟啼叫声的凄厉悲切,进一步加深了游子“有家归未得”的思想愁绪。 |
E.文章融叙事、抒情、议论为一体,让个人情思和哲理意蕴相互映衬,形象鲜明,内涵丰富,可读性强。
(2012·湖南版)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忆韦素园君鲁迅
现在有几个朋友要纪念韦素园君,我也须说几句话。是的,我是有这义务的。
怕是十多年之前了罢,我在北京大学做讲师,有一天。在教师豫备室里遇见了一个头发和胡子统统长得要命的青年,这就是李霁野。我的认识素园,大约就是霁野绍介的罢,然而我忘记了那时的情景。现在留在记忆里的,是他已经坐在客店的一间小房子里计画出版了。
这一间小房子,就是未名社。
未名社的同人,实在并没有什么雄心和大志,但是,愿意切切实实的,点点滴滴的做下去的意志,却是大家一致的。而其中的骨干就是素园。
于是他坐在一间破小屋子,就是未名社里办事了,不过小半好像也因为他生着病,不能上学校去读书,因此便天然的轮着他守寨。
我最初的记忆是在这破寨里看见了素园,一个瘦小,精明,正经的青年,窗前的几排破旧外国书,在证明他穷着也还是钉住着文学。然而,我同时又有了一种坏印象,觉得和他是很难交往的,因为他笑影少。“笑影少”原是未名社同人的一种特色,不过素园显得最分明,一下子就能够令人感得。但到后来,我知道我的判断是错误了,和他也并不难于交往。他的不很笑,大约是因为年龄的不同,对我的一种特别态度罢,可惜我不能化为青年,使大家忘掉彼我,得到确证了。这真相,我想,霁野他们是知道的。
但待到我明白了我的误解之后,却同时又发见了一个他的致命伤:他太认真;虽然似乎沉静,然而他激烈。认真会是人的致命伤的么?至少,在那时以至现在,可以是的。一认真,便容易趋于激烈,发扬则送掉自己的命,沉静着,又啮碎了自己的心。
我到广州,是第二年——一九二七年的秋初,仍旧陆续的接到他几封信,是在西山病院里,伏在枕头上写就的,因为医生不允许他起坐。他措辞更明显,思想也更清楚,更广大了,但也更使我担心他的病。有一天,我忽然接到一本书,是布面装订的素园翻译的《外套》。我一看明白,就打了一个寒噤:这明明是他送给我的一个纪念品,莫非他已经自觉了生命的期限了么?
我不忍再翻阅这一本书,然而我没有法。
我因此记起,素园的一个好朋友也咯过血,一天竟对着素园咯起来,他慌张失措,用了爱和忧急的声音命令道:“你不许再吐了!”我那时却记起了伊孛生的《勃兰特》。他不是命令过去的人,从新起来,却并无这神力,只将自己埋在崩雪下面的么?……
我在空中看见了勃兰特和素园,但是我没有话。
一九二九年五月末,我最以为侥幸的是自己到西山病院去,和素园谈了天。他为了日光浴,皮肤被晒得很黑了,精神却并不萎顿。我们和几个朋友都很高兴。但我在高兴中,又时时夹着悲哀:忽而想到他的爱人,已由他同意之后,和别人订了婚;忽而想到他竟连绍介外国文学给中国的一点志愿,也怕难于达到;忽而想到他在这里静卧着,不知道他自以为是在等候全愈,还是等候灭亡;忽而想到他为什么要寄给我一本精装的《外套》?……
一九三二年八月一日晨五时半,素园终于病殁在北平同仁医院里了,一切计画,一切希望,也同归于尽。我所抱憾的是因为避祸,烧去了他的信札,我只能将一本《外套》当作唯一的纪念,永远放在自己的身边。
自素园病殁之后,转眼已是两年了,这其间,对于他,文坛上并没有人开口。这也不能算是希罕的,他既非天才,也非豪杰,活的时候,既不过在默默中生存,死了之后,当然也只好在默默中泯没。但对于我们,却是值得记念的青年,因为他在默默中支持了未名社。
未名社现在是几乎消灭了,那存在期,也并不长久。然而自素园经营以来,绍介了果戈理,陀思妥也夫斯基,安特列夫,绍介了望·蔼覃,绍介了爱伦堡的《烟袋》和拉夫列涅夫的《四十一》。还印行了《未名新集》,其中有丛芜的《君山》,静农的《地之子》和《建塔者》,我的《朝华夕拾》,在那时候,也都还算是相当可看的作品。
是的,但素园却并非天才,也非豪杰,当然更不是高楼的尖顶,或名园的美花,然而他是楼下的一块石材,园中的一撮泥土,在中国第一要他多。他不入于观赏者的眼中,只有建筑者和栽植者,决不会将他置之度外。
我不知道以后是否还有记念的时候,倘止于这一次,那么,素园,从此别了!
(选自《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有删节)
1.谈谈你对文中“沉静着,又啮碎了自己的心”这句话的理解。
(2012·湖南版)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邮差先生师陀
邮差先生走到街上来,手里拿着一大把信。在这小城里,他兼任邮务员、售票员,仍有许多剩余时间,就戴上老花眼镜,埋头在公案上剪裁花样。当邮件来到的时候,他站起来,念着将它们拣好,小心地扎成一束。
“这一封真远!”碰巧瞥见从云南或甘肃寄来的信,他便忍不住在心里叹息。他从来没有想到过比这更远的地方。其实他自己也弄不清云南和甘肃的方位——谁教它们处在那么远,远到使人一生不想去吃它们的小米饭或大头菜呢?
现在邮差先生手里拿着的是各种各样的信。从甘肃和云南来的邮件毕竟很少,它们最多的大概还是学生写给家长们的。
①“又来催饷了,”他心里说:“足够老头子忙三四天!”
他在空旷的很少行人的街上走着,一面想着,如果碰见母猪带领着小猪,便从旁边绕过去。小城的阳光晒着他花白了的头,晒着他穿皂布马褂的背,尘土从脚下飞起,落到他的白布袜子上,他的扎腿带上。在小城里,他用不着穿号衣。一个学生的家长又将向他诉苦,“毕业,毕我的业!”他将听到他听过无数次的,一个老人对于他的爱子所发的充满善意的怨言,他于是笑了。这些写信的人自然并不全认识他,甚至没有一个会想起他,但这没有关系,他知道他们,他们每换一回地址他都知道。
邮差先生于是敲门。门要是虚掩着,他走进去。
“家里有人吗?”他在过道里大声喊。
他有时候要等好久。最后从里头走出一位老太太,她的女婿在外地做生意,再不然,她的儿子在外边当兵。她出来的很仓促,两只手湿淋淋的,分明刚才还在做事。
“干什么的?”老太太问。
邮差先生告诉她:“有一封信,挂号信,得盖图章。”
老太太没有图章。
“那你打个铺保,晚半天到局子里来领。这里头也许有钱。”
“有多少?”
“我说也许有,不一定有。”
你能怎么办呢?对于这个好老太太。邮差先生费了半天唇舌,终于又走到街上来了。小城的阳光照在他的花白头顶上,他的模样既尊贵又从容,并有一种特别风韵,看见他你会当他是趁便出来散步的。说实话他又何必紧张,手里的信反正总有时间全部送到,又没有另外的什么事等候着他。②虽然有时候他是这样抱歉,因他为小城送来——不,这种事是很少有的,但愿它不常有。
“送信的,有我的信吗?”正走间,一个爱开玩笑的小子忽然拦住他的去路。
“你的信吗?”邮差先生笑了。“你的信还没有来,这会儿正在路上睡觉呢。”
邮差先生拿着信,顺着街道走下去,没有一辆车子阻碍他,没有一种声音教他分心。阳光充足的照到街道上、屋脊上和墙壁上,整个小城都在寂静的光耀中。他身上要出汗,他心里——假使不为尊重自己的一把年纪跟好胡子,他真想大声哼唱小曲。
为此他深深赞叹:这个小城的天气多好!
一九四二年二月
1.请简要概括这篇小说中小城生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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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黄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爷爷是染布的。他爱吃黄豆出了名。在镇子西头,爷爷十七岁那年刷刷地在地上架起了好几口大染锅。这吃饭的手艺是“偷”来的。
爷爷从小喜欢跑进大染坊找老板的儿子斗蛐蛐。有时老板的儿子跟私塾先生念书,爷爷便蹲在一旁,直愣愣地盯着热气腾腾的大染锅。爷爷蹲着染布时,就从兜里摸出几料炒熟的黄豆塞到嘴里嚼,这样一蹲就是一两个时辰。“呆瓜”染布师傅往往这么笑话爷爷。当爷爷染出第一锅布时,大家才知道爷爷不呆。
那年,家里遭了大灾,爷爷架几口大锅开始染布。开业那天,镇子里所有人都听到爷爷一边敲锣一边喊话,开张头半个月染布不收钱,染坏了一赔二。爷爷没钱请帮工,自己把麻绳往肚子上一勒,一扰黄豆往嘴巴里一塞,一边香甜地嚼着,一边搅动大染锅。当爷爷嚼完三四把黄豆时,青布便染成了。青色衬着爸爸额头的汗珠,沉稳得像傍晚袭来的夜幕。
后来,那家大染坊被爷爷挤垮了。没过半月,爷爷快乐的嚼着黄豆把那几口锅搬进了大染坊。于是,镇子里又了有大染坊。那名声像染布匠拿搅锅棍敲锅一样,咣咣当当响得很。在嚼着一把又一把黄豆时,爷爷兜里也开始响着咣咣当当的银元声。
有了钱,除了每天有滋有味的多嚼几把黄豆,还取了奶奶。迎亲那天,爷爷喝了好多酒,醉了,进洞房时还绊了一脚,兜里的黄豆全撒在地上,他捡了好一阵子,奶奶什么反应,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后来跟我讲这事时,爷爷还叹气,这一绊,不是什么好兆头,要不,后半辈子也不会活得这样磕磕绊绊。说这事时,爷爷喘着粗气,我帮着捶了半天北,他还是喘得满脸猪肝紫。
其实,爷爷在生父亲的气。
闲时,爷爷经常是一边慢慢发嚼着黄豆一边跟我聊天,像在咀嚼他的一生。他说,父亲是一个“倒钱筒”。父亲是爷爷的独苗,奶奶宠着他,惯着他。听爷爷说,父亲才十岁,就开始进大烟馆。没钱,就赊账。烟馆老板拿着赊账本来计钱时,爷爷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父亲就像一颗荒野的树那样疯长。
我十岁那年,三天三夜,父亲跟人赌输了。大染坊被抵了赌债。那一天爷爷没有嚼他的黄豆,唉声叹气,一脸乌云。
搬出大染坊时,爷爷习惯性发掏出黄豆,迟疑了一下,爷爷这回没有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
没几年,爷爷病得不行了。父亲依然整天不着家,爷爷的安危只是他耳边刮过的一阵微风。
临终前的那个晚上,爷爷示意我到他跟前,他手中攥着一个小布袋,打开来,是些黄豆。昏暗的灯光下,豆子炒得金灿灿的,爷爷说,这辈子只剩下这点黄豆了,他的声音很轻,连他旁边油灯的火苗都 没有动一下,他颤巍巍拈出一颗豆子,习惯性地放入口中,又着嚼它。不知是黄豆大硬还是爷爷老了,牙品不行,他没嚼动,又把豆子放入袋中。
他叹叹气,说这辈子就爱这黄豆,人走了带上它,也算来世上留个念想。他慈爱地对我说,如果你长大了真活不下去,可以再到爷爷这里来拿这黄豆吃。不过,你要是争气,最好就别来找我了,他语气中满是沮丧。
我愣愣的,不太明白,点了点头。
第二天早晨,爷爷走了,手里紧紧攥着那小袋嚼不动的黄豆。邻居帮忙葬了爷爷后,父亲才回来。没人怪他,他在邻里眼中只是一个能够看得见影子。
父亲长号着,声间读厉。如同塌了脊梁。大家都知道他为什么哭,整整两天两夜,他雇了好几个人把小子掏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连瓦背也全掀掉了,还是没有找到传说中爷爷那几坨金子。他疯了。
后来,一个金匠跟我说爷爷确实有几坨金子。不过,爷爷临终前偷偷让他把们打成了一颗颗金珠子。
我蓦然明折,爷爷那小袋黄豆是什么了。爷爷给我留了一笔活命钱。
有人曾问我,金子最终找到了吗?
当然没有。爷爷的坟头早被我平了,当时还有人说,我跟我那疯死掉的父亲一样,也是忤逆不孝。
现在我有了自己的企业,人们称我是什么“著名企业家”。不久前,一次慈善会上,我说了,死后捐出全部财产,我那个儿子和老婆都不跟我说话了。
为什么这么做?有记者问我,我一时语塞,眼前浮现出爷爷那小袋最后的黄豆。
(改自王琼华《最后一碗黄豆》)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我”平掉爷爷的坟头,是既不想让任何人打扰爷爷死后的安宁,又表明了不依赖祖辈财富、自己创业的决绝。 |
B.文中说“父亲就像一棵荒野的权那样疯长”,一是形容他处于青少年时期,身体不等式的快;二是形容他备受溺爱,放纵无拘。 |
C.本文语言平实,情感饱满,情节跌宕起伏,人物性格各具特点,叙事手法新颖,主题有教益。 |
D.老板的儿子跟私塾先生念书时,爷爷蹲在一高地看人染布,这暗示着爷爷对读书睥渴望和对财务室的羡慕。 |
E.本文运用动作、语言、细节和对比等艺术手法,生动凸显人物个性;人物行为也具有溜之深厚寓意。
(2012·全国新课标)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马裤先生 老舍
火车在北平东站还没开,同屋那位睡上铺的穿马裤,戴平光的眼镜,青缎子洋服上身,胸袋插着小楷羊毫,足登青绒快靴的先生发了问:“你也是从北平上车?”很和气的。
火车还没动呢,不从北平上车,由哪儿呢?我只好反攻了:“你从哪儿上车?”
他没言语。看了看铺位,用尽全身的力气喊了声,“茶房!”
茶房跑来了。“拿毯子!”马裤先生喊。
“请少待一会儿,先生,”茶房很和气的说。
马裤先生用食指挖了鼻孔一下,别无动作。
茶房刚走开两步。
“茶房!”这次连火车好似都震得直动。
茶房像旋风似的转过身来。
“拿枕头!”
“先生,请等一等,您等我忙过这会儿去,毯子和枕头就一齐全到。”茶房说的很快,可依然是很和气。
茶房看马裤客人没任何表示,刚转过身去要走,这次火车确是哗啦了半天,“茶房!”
茶房差点吓了个跟头,赶紧转回身来。
“拿茶!”
“先生请略微等一等,一开车茶水就来。”
马裤先生没任何的表示。茶房故意地笑了笑,表示歉意。然后搭讪着慢慢地转身,腿刚预备好要走,背后打了个霹雳,“茶房!”
茶房不是假装没听见,便是耳朵已经震聋,竟自快步走开。
“茶房!茶房!茶房!”马裤先生连喊,一声比一声高:站台上送客的跑过一群来,以为车上失了火,要不然便是出了人命。茶房始终没回头。马裤先生又挖了鼻孔一下,坐在我的床上。“你坐二等?”这是问我呢。我又毛了,我确是买的二等,难道上错了车?
“你呢?”我问。
“二等。快开车了吧?茶房!”
他站起来,数他自己的行李,一共八件,全堆在另一卧铺上——两个上铺都被他占了。数了两次,又说了话,“你的行李呢?”
“我没有行李。”
“呕?!”他确是吓了一跳,好像坐车不带行李是大逆不道似的。“早知道,我那四只皮箱也可以不打行李票了!”
茶房从门前走过。
“茶房!拿毛巾把!”
“等等,”茶房似乎下了抵抗的决心。
马裤先生把领带解开,摘下领子来,分别挂在铁钩上:所有的钩子都被占了,他的帽子,大衣,已占了两个。
车开了,他爬上了上铺,在我的头上脱靴子,并且击打靴底上的土。枕着个手提箱,车还没到永定门,他睡着了。
我心中安坦了许多。
到了丰台,车还没停住,上面出了声,“茶房!”
没等茶房答应,他又睡着了;大概这次是梦话。
过了丰台,大概还没到廊房,上面又打了雷,“茶房!”
茶房来了,眉毛拧得好像要把谁吃了才痛快。
“干吗?先——生——”
“拿茶!”
“好吧!”茶房的眉毛拧得直往下落毛。
“不要茶,要一壶开水!”
“好啦!”
马裤先生又入了梦乡,呼声只比“茶房”小一点。有时呼声稍低一点。用咬牙来补上。
有趣!
到了天津。又上来些旅客。
马裤先生出去,呆呆地立在走廊中间,专为阻碍来往的旅客与脚夫。忽然用力挖了鼻孔一下,走了。下了车,看看梨,没买;看看报,没买。又上来了,向我招呼了声,“天津,唉?”我没言语。他向自己说,“问问茶房,”紧跟着一个雷,“茶房!”我后悔了,赶紧的说,“是天津,没错儿。”
“总得问问茶房;茶房!”
我笑了,没法再忍住。
车好容易又从天津开走。
刚一开车,茶房给马裤先生拿来头一份毯子枕头和手巾把。马裤先生用手巾把耳鼻孔全钻得到家,这一把手巾擦了至少有一刻钟,最后用手巾擦了擦手提箱上的土。
我给他数着,从老站到总站的十来分钟之间,他又喊了四五十声茶房。茶房只来了一次,他的问题是火车向哪面走呢?茶房的回答是不知道;于是又引起他的建议,车上总该有人知道,茶房应当负责去问。茶房说,连驶车的也不晓得东西南北。于是他几乎变了颜色,万一车走迷了路?!茶房没再回答,可是又掉了几根眉毛。
他又睡了,这次是在头上摔了摔袜子,可是一口痰并没往下唾,而是照顾了车顶。
我的目的地是德州,天将亮就到了。谢天谢地!
我雇好车,进了城,还清清楚楚地听见“茶房!”
一个多礼拜了,我还惦记着茶房的眉毛呢。(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这篇小说以戏谑、夸张的漫画式手法,描写了马裤先生在火车上的经历,故事虽然简单,但情节曲折、紧张,极富戏剧性。 |
B.小说善于运用生动形象的细节表现人物内心的情感,茶房对马裤先生的不满,就是通过茶房眉毛的微妙变化表现出来的。 |
C.马裤先生一上火车就向就向茶房要手巾把,一把手巾擦了至少有一刻钟,是因为马裤先生作为一名知识分子,比较讲究卫生。 |
D.“一个多礼拜了,我还惦记着茶房的眉毛呢。”这样结尾既表达了“我”对茶房的同情,也为小说画上了一个幽默的句号。 |
E. 强烈、鲜明的对比是这篇小说最突出的特色,马裤先生看起来不合常理的言行,就是通过“我”的言行反衬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