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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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作伴
丁立梅
(1)年少的时候,我曾热切地做过一个梦,一个有关书的梦:开一家小书店,抬头是书,低头还是书。
(2)那时家贫,无钱买书。对书的渴望,很像饥寒的人,对一碗热汤的渴盼。偶尔得了几枚硬币,不舍得用,慢慢积攒着,等有一天,走上几十里的土路,到老街上去。
(3)老街上,最诱惑我的,不是酸酸甜甜的糖葫芦,不是香香喷喷的各色糕点,不是喜欢的红绸带,而是小人书。小人书是一个中年男人的,他把书摊摆在某棵大树下,或是巷道的拐角处。书大多破旧得很了,有的甚至连封面都没了,可是,有什么关系呢?它们在我眼里,是散着馨香的。我穿过川流的人群奔过去,我穿过满街的热闹奔过去,远远望见那个男人,望见他脚跟前的书,心里       (腾跳出、闪现出、挪动出)欢喜来,哦,在呢,在呢。我    (走、扑、溜)过去,蹲在那里,租了书看,直看到暮色四合,用尽身上最后一枚硬币。
(4)读小学时,我的班主任家里,订有一些报刊,让我垂涎不已。班主任跟我父亲是旧交,凭着这层关系,我常去他家借书看。他对书也是珍爱的,一次只肯借我一本。有时夜晚,借来的书看完了,我又想看另外的。这种欲望一旦产生,便汹涌澎湃起来,势不可当。怕父母阻拦,我偷偷出门,跑去班主任家,一个人走上五六里的路。乡村的夜,空旷得无边无际,偶有一声两声狗吠,叫得格外突兀,让人心惊肉跳。我看着自己小小的影子,在月下行走,像一枚飘着的叶,内心却被一种幸福,填得满满的。新借得的书,安静在我的怀里,温良、敦厚,让我有满怀的欢喜。
(5)多年后,我想起那些夜晚,还觉得幸福。母亲惊奇,那时候,你还那么小,一个人走夜路,怎么不晓得害怕?我笑,我那时有书作伴呢,哪里想到怕了?那样的月色,漫着,水一样的。一个村庄,在安睡。我走在村庄的梦里面,怀里的书,散发出温暖亲切的气息。
(6)上高中时,语文老师清瘦矍铄,爱书如命。他藏有一壁橱的书。我憋足了劲学好语文,只为讨得他欢喜,好开口问他借书。他也终于答应我,我想读书时,可以去他家借。
(7)他家住在老街上,很旧的平房,木板门上的铜环都生锈了。屋顶上黛青色的瓦缝里,长着一蓬一蓬的狗尾巴草。这样的房子,在我眼里,却如童话中的小城堡,只要打开,里面就会蹦跳出无数的美好来。
(8)是四五月吧,他屋门前的一棵泡桐树,开了一树紫色的桐花,小花伞似的,撑着。我去借书,看到他在树下坐着,一人,一椅,一本书。读到高兴处,他抚掌大叹,妙啊!他孩子气的大叹,让我看到人生还有另一种活法:单纯,洁净,桐花一般地美好着,与书有关。
(9)后来,我离开老街,忘了很多的人和事,却常不经意地会想起他:一树的桐花,开得摇摇欲坠,他在树下端坐。如果我的记忆也是一册书,那么,他已成一枚书签,插在这册书里面。
(10)而今,我早已拥有了自己的书房,也算实现了当初的梦想——抬头是书,低头还是书。若是外出,不管去哪里,我最喜欢逛的,定是当地的书店和书摊。
(11)午后时光,太阳暖暖的,风吹得漫漫的,人在阳台上小憩,随便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摊膝上,风吹哪页读哪页。如果书也是一朵花,我这样想象着,如果是的话,那么,风吹来,随便吹开的一页,那一页,便是盛开的一瓣花。
(12)人、书、风,就这样安静在阳光下,安静在岁月里,妥帖,脉脉温情。
文中多次提到“我”喜欢租书或借书,请仔细阅读,说说其中的原因。
仔细阅读第(3)段,请从括号内选择一个恰当的词语填在下面的横线上,并简要回答所填词语表现了“我”当时什么样的心情?
我穿过川流的人群奔过去,我穿过满街的热闹奔过去,远远望见那个男人,望见他脚跟前的书,心里       欢喜来,哦,在呢,在呢。我    过去,蹲在那里,租了书看,直看到暮色四合,用尽身上最后一枚硬币。
上面语句表现了“我”                                                的心情。
文中第(4)段画波浪线的句子主要用了什么描写方法?有什么作用?
文章题目为“书香作伴”,请仔细研读全文后,简要归纳在“我”的梦想实现之前“书香”和“我”“作伴”的主要经历。
作者在第(11)段中说“如果书也是一朵花,我这样想象着,如果是的话,那么,风吹来,随便吹开的一页,那一页,便是盛开的一瓣花。”请结合上下文,并联系自己的读书体验,谈谈你读了这句话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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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4题。
那些让我们难堪的亲人
在易初莲花的洗手间里,遇到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上完厕所,没有冲水,便笑眯眯地看着身后长长的队伍,向门外走去。她身后的一个年轻女子,蹙眉看着用过的厕所,回头嘟囔了一句,“真没素质!”而那老太太,大约是耳背吧,始终笑眯眯地,穿过异样地注视着她的人群,一路走出去。行至门口的洗手台处,她打开水龙头,开始洗手。
她先用水接连冲了四五遍水龙头,接着将脸凑过去,用手捧了水一遍遍地漱口。我有些纳闷,不知她上厕所为何还要漱口。但这样的疑惑还没有消除,她又开始清洗水龙头,这一次,冲洗了至少有十次,然后再一次漱口,洗手。这样的动作,持续了大约有十几分钟,直到她身后的人,开始抱怨,指责,甚至有人不耐烦地骂出声来:“在洗手间不知道冲洗,跑到水龙头下倒是洁癖起来了,真是神经有毛病!”
她仿佛不自知,不紧不慢地,在镜子里看着后面排队等候洗手的人,脸上依然有淡淡的微笑。只是,这样的微笑,在那时的我看来,有了几分让人反感或者同情的感觉。
大约又过了几分钟,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走过来,看见洗手间旁边挤满看老太太洗手的人,即刻红了脸,如芒在背似的,低着头把还在洗手的老太太拉出了人群。我经过他们身边,无意中听到他压低了声音说:“咱别在这儿让人笑话行不行?”而这个显然是有轻微神经障碍的母亲,则抬头看着自己的儿子,依然不说话,但神情里,却已微微有些忧伤。就像一只依恋主人的小猫,看着主人难看的脸色,尽管不知为何,却也可以感觉到,定是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于是便将身体怯怯地靠过去,试图博取主人的欢心。
又想起在学校门口,曾有一个卖山东煎饼的男人,大约五十岁的样子,穿着朴素,每日都在傍晚的大风里,站在拐角处,等着学生来买他的煎饼。我是他的常客,常常顺便跟他聊天,知道他有一个儿子,在附近一所学院读自考的本科,尽管前途未卜,但他还是为能够供儿子到大城市来读书而感到骄傲。我从他微笑时丛生的慈祥的皱纹里,知道这是个会为了儿子做一切事情的男人。
偶尔我会碰到他的儿子过来,是个言语不多的男孩,只站在父亲旁边,帮他收一会儿钱,再找些理由,说回校学习,便匆匆走开。男孩的身影同样地痩削、单薄,有着与父亲一样对于这个城市的疏离与惶惑。只不过,男人对于儿子,有浓浓蕴蓄的温柔;而儿子对于父亲,则始终像是隔了一层。
男人的生意,并不时时如意,常常就有整顿市容的城管,开着车,没收他违章的摊子。几乎每一次,男人都会做一只逃窜的老鼠或者小兽,推起车子,与几个同样摆摊的小贩,一起沿着黄昏的马路飞奔。每一次我路过看到,都会觉得难过,想,如果是他的儿子看到父亲这样狼狈逃窜的一幕,不知会不会像我们路人一样,生出心疼?
一次,城管又搞突然袭击,我恰好路过,看见男人手忙脚乱地将东西随便一收,便与几个小贩一起,沿街飞奔起来。但行出去几米,他便猛地回头,朝站在原地的儿子喊,“快回去学习吧,我一会儿就回来了。”我以为瘦弱的儿于会追赶上父亲,与他一起承担这样的惊吓,但他却是看着身旁开车追上去的城管,又羞愧地扫一眼周围观看这一场追逐的路人,很匆忙地,掉头走开了。
我之后再也没有看到过山东男人,听门口卖水果的小贩说,他做煎饼的炉灶与三轮车,已经被没收掉了。但他并没有抱怨什么,也没有离开这个城市,而是在儿子学校门口的一家饭店打工,继续为儿子挣学费。
常常想:我们在人前,需要面子,需要那些花哨的点缀,可是却常常忘了,亲人给予我们的那些难堪,恰恰在很多时候,是爱,是最快的发酵粉,只要放入一点,我们彼此的心中,便会有一盆火,熊熊地燃烧。
(文/安宁,选自《杂文选刊》2009年笫8期,有改动。)
什么事让两个“儿子”感到难堪?请分别简要概括。
品析下面的句子,说说这个句子表现了老太太怎样的心理。
就像一只依恋主人的小猫,看着主人难看的脸.色,尽管不知为何,却也可以感觉到,定是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于是便将身体怯怯地靠过去,试图博取主人的欢心。
真正让“我们”感到“难堪”的是什么?请通读全文,简要概括。
结合全文,说说作者以“那些让我们难堪的亲人”为题,是为了提醒我们关注哪些问题?

阅读下面的短文,完成1-3题。
长期吃肉降低智商?
最近,有个“长期吃肉降低智商”的说法在网上流行。该传言称,英国科学家在8170名实验对象身上发现了一个现象:常吃肉会导致智商下降。这个说法让很多朋友感觉惊奇,一些人提出了疑问:“自己不够聪明是因为爱吃肉的缘故吗?”这种说法是真的吗?
笔者觉得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点:
1、吃肉太多有害智力,不等于少量吃肉就会降低智商。从营养平衡角度来说,每一样事物都有它合适的分量。流行病学研究表明,过量的红肉会增加患心脏病、糖尿病、老年痴呆以及多种癌症的风险。特别是加工肉制品,增加多种癌症风险的作用更为确定。
目前我国营养学会推荐每天吃50-75克肉类(生重),按红烧牛肉来算也就3-5块。按照这一标准摄取肉类没有发现会有什么害处。适量吃肉的营养学意义是预防缺铁性贫血,特别对于育龄女性和儿童比较重要。
2、很多人以为素食的好处在于完全不吃鱼、肉、蛋、奶,这个概念是错误的。素食的好处不在于“远离鱼、肉、蛋、奶”,而在于大量蔬菜、水果、杂粮、豆类、坚果等天然植物性食物的合理配合。别忘记油条、薯片、炸麻花都是素食,饼干、甜点和各种甜饮料也可以是素食,而这些东西并不会促进智力提高。
实际上,适当吃鱼,适当吃蛋类,对于脑力是有益的。一些在发展中国家低收入人群中进行的研究发现,孕妇、乳母和儿童吃鸡蛋有利于孩子的认知能力,可能是因为鸡蛋含有12种维生素、大量的磷脂以及优质的蛋白质,对婴幼儿的智力发育有益。
3、少吃肉,甚至吃素食,必须保证营养充足。营养不良的素食未必会提高智力水平。营养不良的素食不仅不会让人聪明,还会因为贫血、蛋白质缺乏、维生素B12缺乏而影响儿童的智力。无论在我国贫困地区还是在其他发展中国家进行的研究都发现,贫血儿童的学习能力明显低于不贫血的儿童。
西方的素食者和印度的素食者大部分是“蛋奶素”,有蛋类和奶类的营养支持,而且有多种素食者的营养增补品和素食者专用婴儿食品,因此出现营养缺乏的情况很少。国内相关营养品和强化食品的供应不足,在决定纯素饮食时最好能咨询营养专业人士,获得膳食指导,避免出现营养不良情况。
4、多吃素菜,特别是多吃绿叶蔬菜,可能比完全吃素更重要。我国营养学界推荐国民吃少量的肉和鱼,同时吃大量的蔬菜。蔬菜所供应的维生素C、胡萝卜素、叶酸、钾、钙、镁、膳食纤维和抗氧化物质,对良好的智力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也能帮助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等多种慢性疾病。每天吃500克蔬菜,包括250克绿叶菜,对健康至关重要。研究表明,深绿色的叶菜和预防老年性的认知退化之间可能是有密切关系的。也有很多研究提示,孕期摄入足够的蔬菜对于新生儿的健康包括智力发育是有益的。
总之,鉴于儿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需要足够的铁、锌、钙和蛋白质等营养素,因此不提倡儿童吃“纯素”。不吃肉是可以的,但至少需要蛋、奶,最好还能有鱼类。笔者希望不会有人因为这个报道而误认为“吃素就一定聪明”,然后决定给自己未成年的孩子吃“纯素”。
怎样才能吃出聪明的头脑?下列对作者观点的概括不准确的一项是

A.要适量吃红肉 B.适当吃鱼类、蛋类
C.吃素食要保证营养充足 D.多吃绿叶蔬菜

下列表述不符合文本内容的一项是

A.过量进食红肉会增加患心脏病、糖尿病、老年痴呆以及多种癌症的风险。
B.素食的好处在于大量蔬菜、水果、杂粮、豆类、坚果等天然植物性食物的合理配合。
C.素食会造成贫血、蛋白质缺乏、维生素B12缺乏,从而影响儿童的智力。
D.蔬菜所供应的多种微量元素和抗氧化物质,能帮助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等多种慢性疾病。

对于作者写作本文的目的,下列选项最准确的一项是
A告诉读者不能只吃素食,还要吃一定量的肉食。
B.说明素食者应该进食不同种类的素食来补充各种营养。
C.告诉读者多吃绿叶蔬菜,可能比完全吃素更重要。
D.告诉读者:无论是否吃素,关键是控制肉食的量,吃足量的蔬菜,保证营养充足。

菜中之王
傅丽清
①时近立冬,京郊又到了砍大白菜的季节。由于政府抓了“菜篮子”工程,冬季市场的蔬菜品种增多,大白菜虽然已不再是冬令唯一的“当家菜”,也再见不到城乡总动员运贮大白菜热闹景象;可是北京人对它总情有独钟,多少还是要买一些贮存起来过冬。
②古人称蔬菜好吃,常夸“初春早韭,秋末晚菘”。苏东坡曾有诗赞道:“白菘类羔豚,冒土出熊蹯。”范成大也曾吟道:“拨雪挑出踏地菘,味如蜜藕更肥浓。”菘,指的就是白菜。《本草纲目》解释道:“菘性凌冬晚凋,有松之操,故曰菘,俗谓白菜。”野生白菜属十字花科,原是远古人类的采集植物之一;世界上栽种白菜最早的是中国,在距今约七千年的西安半坡新石器时代遗址里,就出土了瓮藏的白菜种子。大白菜,则是我国祖先培育出来的北方优良的“结球白菜”变种。
③鲁迅先生早期作品里,曾描写过挂在杭州水果店里的“胶菜”,那就是大白菜;因以胶东所产品质最好,故称“胶菜”。鲁人夸说的“泰山三宝”,其中第一宝即为白菜。鲁迅迁居北京后,在他小说里出现的大白菜,就堆成一座小金字塔,点缀了这座古城普通人家的冬日风景。
④真是“百菜不如白菜”。大白菜营养丰富,除含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粗纤维外,还含有微量的钙、磷、铁,以及胡萝卜素、硫胺素、核黄素和抗坏血酸等成分;并且产量高,还耐贮存,价廉物美,是冬令蔬菜中老百姓餐桌上的佼佼者。北京人包饺子,涮锅子,做芥末墩儿,都少不了它。白石老人生前爱吃大白菜,也爱画大白菜,并在“岁末清供图”上题道:“牡丹为花之魁,荔枝为果之龙,独不论白菜为菜之王,何也?”南方人到了北方,常起“莼鲈之思”;北方人到了外地,也会生“菘鲷(注)之想”吧!那年,我参加中国科学家代表团赴欧洲考察,我们几个从北京去的人,在斯德哥尔摩突然对祖国的白菜害起相思来了,便到中国餐馆定了一份烧白菜。如风卷残云般,我们首先把一盘白菜,吃了个底儿朝天。可是价钱令人咋舌,超过了一盘烹大虾;而且还是好客的女店主,亲自上市场去采购来的哩!
⑤我对白菜还另有一番特殊的情愫。抗战时期负笈流亡到江西,在赣东铅山城外一所中学里读书。教室设在一座荒废的祠堂里,墙上嵌着一块石碑,碑上刻着明代万历年间当地一位清廉爱民的知县笪继良画的一棵白菜,旁书他的两行题辞:
⑥为民父母,不可不知此味;为吾赤子,不可令有此色。
⑦近年,我重访旧地,发现那块曾和我们学子朝夕相对、断成两截的“白菜碑”,已作为历史文物迁移到该城⑵中心,并建亭加以保护。县委施书记告诉我,他常用那块“白菜碑”告诫干部,要以清廉俭朴、勤政爱民自律共勉。
⑧啊,谢谢你,具有青松风格的白菜,至今还能作为我们后人反腐倡廉的教材。
(注)鲷,即真鲷,产于山东的又称“加级鱼”,肉味鲜美。
请写出第②段主要运用的两种说明方法,并分别找出一个相应的例句。(4分)
用简洁的语言分别概括第③段和第④段的大意。
第④段写了白菜的哪些优点?请分条说明。(4分)
说说文章结尾处记叙“白菜碑”的故事有何作用,并比较一下这样的记叙与记叙文中的记叙在语言上有什么不同。(4分)

(10分,每小题2分)
阅读《我的叔叔于勒》中的一段文字, 完成1--5
毫无疑义,父亲是被这种高尚的吃法打动了,走到我母亲和两个姐姐身边问:“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吃牡蛎?”
母亲有点迟疑不决,她怕花钱;但是两个姐姐赞成。母亲于是很不痛快地说:“我怕伤胃,你只给孩子们买几个好了,可别太多,吃多了要生病的。”然后转过身对着我,又说:“至于若瑟夫,他用不着吃这种东西,别把男孩子惯坏了。”
我只好留在母亲身边,觉得这种不同的待遇十分不公道。我一直盯着父亲,看他郑重其事地带着两个女儿和女婿向那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走去。
我父亲突然好像不安起来,他向旁边走了几步,瞪着眼看了看挤在卖牡蛎的身边的女儿女婿,就赶紧向我们走来。他的脸色十分苍白,两只眼也跟寻常不一样。他低声对我母亲说:“真奇怪!这个卖牡蛎的怎么这样像于勒?”
母亲有点莫名其妙,就问:“哪个于勒?”
父亲说:“就……就是我的弟弟呀。……如果我不知道他现在是在美洲,有很好的地位,我真会以为就是他哩。”
我母亲也怕起来了,吞吞吐吐地说:“你疯了!既然你知道不是他,为什么这样胡说八道?”
第一段文字在全文中所起的作用是什么?选出说法正确、全面的一项。()

A.表现男主人公的阔气、文雅。
B.表现男主人公充阔气的虚荣心。
C.一方面反映男主公爱慕虚荣,追求风雅的心理状态;另一方面,为下文吃牡蛎、遇于勒,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做伏笔。
D.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

第二段文字母亲不让若瑟夫吃牡蛎的真正原因是什么?表现出母亲怎样的性格特点?选出理解准确的一项。()

A.怕把男孩子惯坏了。关心、爱护孩子。
B.自怕他吃了要生病 。自私、庸俗。
C.怕多花钱。吝啬、虚荣。
D.怕多花钱。自私、庸俗

阅读五、六、七段回答:父亲说:“就……就是我的弟弟呀……”这一句中的省略号表现了男主人公怎样的心理?选出说法正确的一项。()

A.有些话不能说。
B.不知说什么好。
C.发现于勒后的恐慌害怕。
D.本文通过“我”和于勒之间的冲突,揭示了小说的主题。

这几段文字塑造菲利普夫妇形象的社会意义是什么?选出说法正确的一项。()
A.对孩子不溺爱。
B.反映资本主义社会人们追求虚荣、冷酷自私、金钱至上的风气。
C.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家庭关系。
D反映了社会冷漠的亲情关系。
课文中写吃牡蛎一节的主要作用是()

A.让菲利普夫妇有登场亮相的机会。
B.让故事的内容更有波澜。
C.让故事情节得以向前发展。
D.让“我”看得清父母虚伪的真面目。

阅读下文
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
徐 迅
那是一块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冬天,父亲还坐在那里。低矮的屋檐,背后是红砖土墙。黑灰色的瓦片垂着耳朵,仿佛倾听什么。父亲通常一个人不会说什么,只是静静地沐浴着阳光取暖,像温顺的臣民承受浩荡的皇恩。我每次回家首先要打量的就是那个地方。喊一声父亲,父亲脸上立刻阳光灿烂,笑容如绽放在枝叶里的花朵般颤动。
一个人是会老的。皱纹宛如屋檐上生满绿锈的青苔,上面摇曳着荒草。老人头发花白,牙齿脱落,身边斜靠着一根短亮的竹拐杖。那样子像是一部接近尾声的黑白电影的旧镜头。阳光不老,新鲜的光束里尽情跳跃着生命的尘埃,但父亲不见了。如今,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空落落的,如我空落落的心。泪水爬出我的眼帘,阳光使它格外晶莹,如针芒般的阳光深深刺伤着我,痉挛。阳光无影无踪地裹走了父亲,又依然照亮那里,如泻地的一摊水银,成为我面前不会消逝的最坚硬的事物之一。
“来!晒晒太阳!”在乡村,尤其是冬天,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窝聚的老人也最多。冬天里,阳光以一种最温暖、最明亮的姿态涂抹大地。树上尚没有凋零的叶片,通体金黄,兴奋得直打哆嗦。地上,一条狗蜷缩在阳光的被窝里,懒洋洋的,像是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或是让太阳烤干的牛粪。老人们开始在阳光里打捞着明灭的往事,交头接耳:谁家的猪养得最肥,谁家今年的收成很好,谁家的闺女腊月里要出嫁,谁家的小子又有出息啦……他们大口大口饱食着阳光的盛宴,咀嚼阳光,毕毕剥剥,满嘴流油。通常,他们都以为这儿是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是人间天堂。他们的笑声、叹息声、诉说声像无数把叮叮当当的小榔锤,把阳光敲成了金子般的碎片,然后乐呵呵地搭在怀里,俨然一个个财主佬。直到起身离开时,还夸张似的拍打着屁股上的灰尘。即便有贫穷的跳蚤,在阳光下也被驱赶得一干二净。
我想父亲,包括一些老年人,在他们人生的暮年喜欢坐在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在阳光底下的倾诉,肯定隐藏着某种心灵上的秘密:一定是额头上皱纹里隐逸着的生命的苦涩需要阳光的抚慰;内心经历太多,那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或许往事已堆积得发霉,必须在阳光下暴晒一番;抑或身上流动缓慢的血液必须与阳光勾兑与打通,才会使他们更加舒展、坦荡、明媚;也可能他们想得更远,无边无际的黑暗正在向他们拥来,他们得赶紧拾掇起一些太阳的金枝,燃烧生命……因为,不仅一颗晦涩的心需要阳光的照耀,一颗纯净的心,也同样需要阳光的映照。最后,阳光收拾走了许多谜底,父亲肉体生命的消逝正如阳光的消逝一样。只是父亲永远不会知道,他的那块被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会成为亲人们心中最大的疼痛——有几回,我发觉与我一道回家的儿子,眼睛也朝那个地方怔怔地发愣。以前,他可是撒欢般地蹦跳着双脚扑向那里的。
“为了看看太阳,我来到世上。”这是一位俄罗斯诗人的诗句。写这诗的巴尔蒙特这时仿佛一个婴儿,在春天里降生时一睁眼,就看到了温煦的阳光。他身上泛着金黄的绒毛。的确,阳光可以渗透所有的语言,但无法谛听;阳光像一块黄金,可以让人贪婪地攫取,但却无法永远占有;阳光像一朵鲜艳的花,却无法为一个人永远开放。剩下的你只有看看的份儿了!阳光照耀的日子,生活明净得一览无余,纤毫必现;阳光进入土地所有事物的内部,使其发酵、膨胀、疯狂和生长。这些人们都可以看到,因此也体会出阳光本身充满的慈祥、温暖、仁爱和平静。果然,在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又少了一张熟悉的面孔,又多了一个陌生而嘶哑的喉咙。那陌生的嘴角牵动乡村的最后一缕阳光,仿佛是在向阳光作着诀别。我想,一个阳光铺就的舞台上,父亲和他的乡亲裁剪着一块阳光的绸缎,然后紧紧地包裹住自己,就幸福地睡去了。
但丁说:“我曾去过那阳光最多的地方,看到了回到人间的人无法也无力重述的事物(《神曲?天堂》)。”仅仅默念着这一句,我的心绪在阳光下显得一派苍茫。
本文题为“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请联系文章内容,谈谈你对“阳光”是怎么理解的?
这是一篇含义隽永的散文,其中有许多耐人寻味的语句值得细细品味。请用自己的语言阐释下面两个句子:
(1)无边无际的黑正在向他们拥来,他们得赶紧拾掇起一些太阳的金枝,燃烧生命。
(2)阳光像一朵鲜艳的花朵,却无法为一个人永远开放。
结合文章第四段,用自己的话说说“在阳光底下的倾诉,肯定隐藏着某种心灵上的秘密”中的“秘密”具体指什么?
美丽的阳光,醇厚的生命,作者在写阳光的永恒与明亮时,也写了生命的短暂和珍贵。请你说说,作者在文中表达了一种什么样的情怀?
文章的结尾引用了但丁的诗句:“我曾去过那阳光最多的地方,看到了回到人间的人无法也无力重述的事物。”请结合原文分析所引文字的含义和作用。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温煦的阳光充满暖意,进入土地所有事物的内部,使其发酵、膨胀、疯狂和生长。正因为如此,在作者笔下对阳光充满了虔诚和膜拜的敬意。
B.文章写老父亲坐在房前沐浴阳光,写老人们窝聚在冬日里,甚至写一条狗蜷缩在阳光的被窝里,使文章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
C.生命不应像流星,一个人的生命是一个流动的过程,如果你的生命里有阳光陪伴,你是幸福的;人生应该慢步欣赏享受阳光。
D.人生不如意事常十八九,不思八九,常想一二,常怀一颗感恩的心,无异红日高照,生活的天空充满阳光。

E、本文以朴素的语言,真实的情感细腻而又生动地抒写了对父亲、对故乡的眷眷思念,就像那阳光一样挥之不去。阳光照得愈多,亲情乡情愈是浓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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