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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开篇神话
《红楼梦》是由一个神话故事开端的。说的是大荒山无稽崖下,有一块女娲补天时未被采用的石头,幻化为神瑛侍者,每天用甘露浇灌三生石畔上的一颗绛珠仙草,后来仙草修成女身,愿把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的情。因此一事,便引出一部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来。
故事虽然说来荒唐无稽,但是任何神话都有其尘根俗缘。曹雪芹编造的这个神话故事,毫无疑问也是有其现实的基础的。那么,《红楼梦》中的这块顽石,到底生于何方何地呢?作者说是本于“大荒山,无稽崖”,用脂砚斋的话来说,就是“荒唐也,无稽也”,亦即是无可稽考之处。在我看来,这是作者和批者有意让人处于扑朔迷离之中,它应当是真有其处的。依据相关材料揆情度理,我认为,它应当是我国东北部的长白山。在远古时代,人们便称此为“大荒山”。我国第一部地理学著作《山海经》中记载:“大荒之中有山,名不咸,在肃慎之国。”肃慎,位于我国东北的东北部;不咸,蒙语即神仙的意思;不咸山,即仙山。长白山天池之畔有一天豁峰,山峰形状奇特。山石巨大,其中最大的一块,便名曰“补天石”。
“绛珠仙草”又是什么呢?我认为,它即是长白山上的名贵特产人参。人参常被称它为“神草”或“仙草”,长着对生的绿叶,绿叶中间挺立着一株长长的花柱,柱上的结着一串串红宝石似的珠果,颜色绛红绚丽,形状如同南国红豆,晶莹剔透。这样看来,这个“绛珠仙草”不是人参又是什么呢?
“神瑛侍者”呢?他似是“神鹰”的谐音。很早以前,满人中间流传一个神话:有三个仙女在长白山天池里洗澡,有一只神鸟(也有称说神鹰的)噙来一颗绛红的仙果放到最小的仙女佛库伦的衣服上,仙女吞下红果后生个男孩,便是清世祖先布库里雍顺。因此,神鸟(或神鹰)与绛红朱果的兰因絮果,恩恩怨怨,早就缔结在三生石畔了,曹雪芹只不过是将其巧妙地改造了一番,且完全不露一点痕迹。
为什么曹雪芹要用这么一个神话故事,来牵引出这部百年望族的兴衰史呢?曹雪芹先人早在明万历年间迁居沈阳附近,加入旗军正白旗。他们为清室开创基业,屡立卓越功勋。因此曹雪芹用这么一个神话故事开篇,这与他绵绵不绝的寻根怀旧思恋有着直接的关系。曹雪芹生于末世,当年随同清室一同入关的八旗子弟,个个都是声名显赫,唯独他结庐在荒凉的西郊荒野村,穷困潦倒,怎能不产生“娲皇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单单剩下一块未用”的慨叹呢?
曹雪芹在一首《画中诗》中说:“爱此一拳石,玲珑出自然。溯源应太古,堕世又何年?有志归完璞,无才去补天。不求邀众赏,潇洒做顽仙。”这里明明点出这块顽石的来历,它的根源本来尊贵,详溯其源当是出自太古的大荒山(即长白山)山巅,遥想当年是何等的荣耀,只是今日才蒙蔽尘埃,埋没于蓬蒿之中。现虽欲返璞归真,但又不能去攀结那些豪门权贵,只能是“自怨自愧,日夜悲哀”而已!并与万般无奈之中,才求诸于笔墨文字,冀图得到诸如空空道人之类的人去传述其一番历历可数的心迹罢了。下列说法不符合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
A.《红楼梦》开篇神话故事中,女娲补天时未被采用的石头出自大荒山无稽崖下,作者认为大荒山应当是长白山。 |
B.《红楼梦》开篇神话故事中的“神瑛侍者”,作者认为“神瑛”似是“神鹰”的谐音。神瑛侍者即清室祖先布库里雍顺。 |
C.《红楼梦》开篇神话故事中的“绛珠仙草”, 作者认为即是长白山上的名贵特产,被人们称为神草或仙草的人参。、 |
D.曹雪芹先人早在明万历年间迁居沈阳附近,加入旗军正白旗。《红楼梦》的开篇神话故事表现了曹雪芹绵绵不绝的寻根怀旧思念。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作者认为大荒山即是长白石,是因为在远古时代,人们称此长白山为“大荒山”,长白山天池之畔有块巨大山石名为“补天石”。 |
B.作者认为“绛珠仙草”即人参,因为人参长着对生的绿叶,中间花柱头上结着一串串宝石似的珠果,与《红楼梦》描写的“绛珠仙草”很像。 |
C.随同清室一同入关的八旗子弟,个个都是声名显赫,而曹雪芹为清室开创基业,屡立卓越功勋却穷困潦倒,所以让他产生“单单剩下一块未用” 的慨叹。 |
D.满人神话中神岛(或神鹰)与绛红珠果的兰因絮果缔结在三生石畔的故事,被曹雪芹妙若无痕地运用到了《红楼梦》中。 |
根据文章内容,以下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曹雪芹编造的这个神话故事,是有其现实的基础的。那么,《水浒传》开头的神话也应该是有其尘根俗缘的。 |
B.虽然作者在《画中诗》与《红楼梦》中都写到了“石头”,但诗中的石头与《红楼梦》中的补天石没有内在的联系。 |
C.作者认为《山海经》中的不咸山即长白山,说明《山海经》中的地名有的是少数民族语言的音译。 |
D.作者对《红楼梦》的开篇神话中的主要事物一一作了考证,说明作者对满族历史及满族风情非常熟悉。三、古诗文阅读(共3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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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见的邮差
迟子建
①去前夏天,我给家里接上网线后,第一件事,就是请单位的同事,帮我申请了一个免费邮箱。我写的第一封信,是给聂华苓老师的。在此之前,因为我不上网,几乎每隔半个月,她就要从美国打来电话,关切地询问近况。
②那天晚上我把信发出去后,有点忐忑不安的,心想鼠标只那么轻轻一点,信就会长着翅膀翻山越海吗?
③清晨起来,我奔向电脑,查看是否有回音。天啊,信箱里果然有聂老师的回信,她的第一句话是:“你也终于用网络了,太好了!”
④没花一分钱,一封到美国的信,瞬间就抵达了,这使我觉得网络就是个魔术师,神通广大。
⑤未上网前,我写好了稿子,若是短的,便在电脑上打印出来,去邮局寄掉。若是长的,就拷在软盘里,寄盘。我还记得,2005年我在青岛修改完长篇《额尔古纳河右岸》,寄给《收获》杂志的,就是一块薄饼似的软盘。
⑥去邮局,是我最快乐的时光。寄完稿,我就顺路逛商场、副食店、花店、音像店或是点心铺子。有的时候懒得做饭了,就赶到饭时出门,找家餐馆,舒舒服服地吃上一顿。
⑦上网后,无论是长稿短稿,都可以用伊妹儿发出了。报纸的采访,往往需要配发作者照片。以往我会寄上一张照片,并在后面标记上“用后请奉还”,麻烦得很。现在呢,请人把照片扫描了一些,放在自己的图片库里,哪里需要,就选一张把它派发到哪里,非常便捷。而且,新书出版前,你可以事先看到美编设计的封面,有不满意的,能够及时沟通和修正。而从前,出版社因为我不上网,让我看封面时,只得出一份打样,特快专递过来。
⑧二十多年前,我师范毕业,分配到故乡的山村学校教书。因为爱好写作,常有投稿,所以每天最盼望的,就是邮差的到来。那个邮差姓田,是个热心人,很善良。由于他是个歪脖子,头总是拧向一侧,他骑着墨绿的邮车行进在山间公路时,我常担心他会因为看不到正前方,而被迎面驶来的汽车撞上。从县城到我们山村,十来公里的路吧,他通常是上午九点多钟到。如果我的语文课恰好在第一节上完了,我便会在路口迎他。如果有我的信,他就会从自行车下来,从邮袋中取出信,递给我。如果那信薄薄的,他就笑着,以为我收到了用稿通知;如果是厚厚一沓,他大概猜测到那是退稿,同情地看着我,尴尬地笑笑,好像责备自己不该把坏消息带给我。我觉得这个邮差了不起,他不看大家都看的路,却依然走得稳稳当当的,从无闪失,说明眼前的那条路,他已熟稔于心。走上它时,只需轻轻一瞥,就能畅通无阻。能够在大路上用目光“别开蹊径”,去瞭望别人不曾看到的“旁逸斜出”的美景,真乃神人啊!
⑨有了网络,像田师傅这样的山村邮差,会渐渐失业了。我们的信件,在几秒钟内,不需辗转,就可以走遍世界。网络中有一个看不见的邮差,可以二十四小时为我们服务,随时准备出发。虽然是方便到家了,可有的时候,我还是怀念去邮局寄稿的日子。因为在返回的路上,你若买了点心,就可以边走边品尝;买了书,走累了,完全可以坐在街心花园的长椅上,先睹为快;而若买了花,又逢了雨,那束花,无疑就有了露珠。
(选自《迟子建散文》)结合文章内容,试简要概括网络邮件的特点。(4分)
文中画线的句子是如何表现山村邮差性格的,请简要分析。(6分)
试分析文章第6段在全文中有何作用。
结合全文,试探究文题“看不见的邮差”的深刻意蕴。(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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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师严侨
李敖
我在台中一中,最难忘的一位老师就是严侨。
严侨是福建福州人,是严复的长孙。身材瘦高、头生密发、两眼又大又有神。三十一岁时到台中一中,那是1950年8月间,他比别的老师稍晚来,但却很快使大家对他感到兴趣。他有一股魔力似的迷人气质,洒脱、多才、口才好、喜欢喝酒,和一点点疯狂气概,令人一见他就有对他好奇、佩服的印象。
有一次高班生踢足球,足球踢到场外,正巧严侨经过,此公也不走路了,突然直奔此球,奋身一脚,就给踢了回来。大家为之叫好,他也趁机加入,大踢特踢起来了。
1951年到了,我十六岁。暑假后进了高一上甲。正好严侨教数学,这样他就正式成了我班上的老师。
这时我的知识成长已经极为快速,在班上喜放厥词,好争好辩,颇为张狂。当时班上同学很吃我不消,王文振甚至写匿名信丢在我书包里痛骂我;施启扬(后来做了国民党的“司法院长”)喜欢同我辩,但他实在很笨,又做少年老成状,令我总要用口舌修理他。由于我张狂好辩,在严侨课堂上,也就常常在数学以外,扯到别处去。
严侨上课,才华四溢,大而化之,许多机械的题目,他自己干脆不做,反倒自己坐到学生座位上,叫吴铸人等数学极好的同学“站板”(站到黑板前)去做。
他常在课堂上聊天。有一天居然说:“我要把你们的思想搅动起来!”还有一次为了证明他说得对,他近乎打赌地说:“我若说错了,我就把我的名字倒写!”说着就用极熟练的笔画,把倒写的严侨两字写在黑板上,俨然是“镜子书法”(mirror writing)专家,我们鼓掌呼啸,师生之情,融成一片。
那个时候,我们的数学作业有专门印好的“数学练习簿”,我在练习簿中做习题不在行,但扯别的倒有一套。我来了一段“簿首引言”,引用 Oscar W.Anthoy的一段话,说:“数学是人类智力的灵魂……它超越了空间与时间的领域,告诉我们宇宙是这样的悠远,光线曾经历百万年的行程,方才照射到大地上……”后来,“数学练习簿”发回来了,在“它超越了空间与时间”的一行下,被严侨打了一条红杠子,下有朱笔批曰:“我想它超越不了空时!”——这就是严侨的可爱处,他是数学老师,但他在精改习题以外,还会跟学生的引文打笔仗!
严侨真是迷人的老师,我愈来愈欣赏他。
我花了几天的时间,写了一封长信,信中细述我成长的历程、我对现实的不满、我对国民党的讨厌等等,交了给他。严侨看了,对我有所劝慰。他跟我的交情,自然也就不同一般师生了。1952年我升高中二年级后,编到高二戊,数学改由黄钟老师来教。
严侨虽然不再教我数学,但他和我的交情却与日俱深。
他家住在一中斜对面宿舍,就是育才街五号,是一栋日式木屋,分给两家住,前面住的是郭大傅老师,他是江西兴国人,国立中正大学毕业。二十年后,在景美军法处坐牢,和我见过面。真没想到他还有这样迟来的红帽),后面就是严侨家。因为一栋房子硬分成二户,所以变得狭长阴暗,不成格局。
严侨约我去他家看他,我有时去。在黄钟住院后,一天严侨正好去探望,碰到我,我告诉他医生说黄老师恐怕已没希望了,严侨颇多感触。那时已是晚上,严侨要回家了,约我同行。在路上,他低声而神秘地告诉我:“你不要回头看,我感觉到好像有人跟踪我,是蓝色的。”(国民党特务源出蓝衣社,他指蓝色,当然是指“国特”。)我顿时若有所悟。
隔天黄钟死了,严侨再去医院,感触更多。当天晚上我送他回家,他约我进去坐,在昏暗的灯光下,他劣酒下肚,终于告诉我,他是“那边来的”——原来他是共产党!
黄钟的死,给严侨带来了极大的感触,他似乎感到人生无常、好人难长寿。
黄钟死后,严侨的酒好像愈喝愈多了。因为没有钱,严侨喝的酒是烟酒公卖局出品的最劣等米酒。他喝酒的方式是粗犷的,没有情调、没有小菜,用牙齿把瓶盖一口咬下,就咕嘟咕嘟,大喝起黄汤来。严侨喝酒虽多,但我从没看过他有泥醉的现象,他只是喝得很兴奋而已。黄汤下肚后,往往大背和醉酒有关的诗词。他最喜欢:背辛弃疾的那首《西江月》(遣兴)
醉里且贪欢笑,
要愁那得工夫?
近来始觉古人书。
信著全无是处。
昨夜松边醉倒,
问松:“我醉何如?”
只疑松动要来扶。
以手推松曰:“去!”
每背到最后一句的时候,他也总是伸开十指,双手向前推去,郑重表示不要“松”来扶他。中国国学非严侨所长,他“以手推松曰‘去!’”,自然不知道《汉书·龚胜传》中这一典故,也不知道龚胜七十九岁成了殉道者的悲剧,但他那醉后一推曰“去!”的真情,如今事隔半个多世纪,却使我记忆犹新,永远难忘。
(摘自《经典美文》)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严侨有一股魔力似的迷人气质,洒脱、多才、口才好、喜欢喝酒,还有一点点疯狂气概,令人一见他就有对他爱慕、佩服的印象。 |
B.文章写严侨采用了多种手法,有肖像的简笔勾勒,也有语言、动作的形象描述,还融入了严侨上课、生活的细节,有力突出了人物个性。 |
C.文章的标题是“我的老师严侨”,但却用许多笔墨写接替严侨教数学的黄钟老师,这些“节外生枝”的内容,冲淡了主题思想。 |
D.作者对严侨上课时表现出的“才华四溢”、课堂艺术的“大而化之”、率真迷人的个性、认真负责的精神是十分敬佩和赞赏的。 |
E.文章结尾写严侨“喝酒”的细节很值得玩味,既表现出他生活的窘境、内心的苦闷.也反映出他玩世不恭的生活态度。结合文章内容,简要概括作者笔下的严侨性格的特点。
文中说“严侨真是迷人的老师,我愈来愈欣赏他”,请联系文章内容,指出作者这样说的原因。
作者对自己的老师严侨,怀念、赞赏、同情兼而有之,请你结合文意就其中某一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以下小题。
文言之现代生命
21世纪,社会发展之迅猛令我们应接不暇,在这样一个日新月异的背景下,学习文言是否有必要的问题却一直没有解决,而且这一问题在今天越加凸显出来。很多人并不否认学习文言对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意义,但认为只要培养少数专业人员,他们去整理、翻译、介绍文言典籍就可以了,在任何事情都要讲”,学习文言得不偿失……
其实,文言不是已经,而是从台前隐退到了幕后,或者说它是改头换面,戴了现代面具而隐身其后;或者说它是体匿而性存。而且文言是现代汉语的源头,语言的更新发展是无法脱离母体、阻断泉源的。总而言之”“闻过则喜”“反之”“上善若水”“厚德载物”,这些文言的词汇、语法、典故、成语还活在我们的现代汉语中。
中国近三千年的典籍,都是用文言写成的。在这些典籍的滋养下,我们的民族文化、民族精神、思维方式,审美习惯得以形成,我们的面颊上深深刻印上了。世界四大文明古国。其文明一直延续没有断绝的就是中华文明,它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文言功不可没。文言跨越时间、空间,具有相对的规范性和凝固性,使地域辽阔、方言差异巨大、民族众多的中华大家庭薪火相传,代代不绝。
文言以它无尽的表达手段和方式,让古人贴切入微地表达了他们希望表达的一切。几乎达到了无不尽意的地步。它的短小、凝练、意博、理奥、趣深,都是白话文望尘莫及的。文言是现代汉语的府库。一个人拥有深厚的文言修养就可以使他的现代白话凝练、纯熟。毛泽东、鲁迅、周作人、胡适、朱自清等一批大家的白话文成就就是最好的说明。没有文言,现代汉语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信息时代,我们所缺失的不是科学知识、专业技能,而是传统文化、人文精神。文言的学习恰是医治现代社会人文精神、传统文化缺失症的良药。中小学阶段是一个人记忆的黄金时期,借鉴我国古代熟读精思之方法,大量积累,二百篇经典文言烂熟于心,由易到难,由少而多,循序渐进,不仅能得到民族文化的滋养,得到审美的陶冶,奠定人文精神的底色,而且可以提升现代汉语的表达水平,获得文言阅读的能力。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看似耗时多,效率低,实则事半功倍!而错过了诵读记忆的最佳时期,就将事倍功半,到那时文言的学习就真的会!下列对文言之“现代生命”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很多人认为在现代社会中学习文言,只要培养少数专业人员,使之去整理、翻译、介绍文言典籍就可以了。 |
B.文言并非已经死亡了的语言,而是从台前隐退到了幕后,因为它是体匿而性存。 |
C.中国近三千年的文言典籍,滋养着我们的民族文化、民族精神,而且薪火相传,代代不绝。 |
D.学习文文言虽是医治现代社会人文精神、传统文化缺失症的良药,但是在任何事情都要讲“效益”“速成”的今天,学习文言得不偿失。 |
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许多文言词汇、语法、典故、成语,还在现代汉语中大量运用,可见文言是现代汉语的源头。 |
B.文言以它无尽的表达手段和方式,让古人贴切入微地表达了他们希望表达的一切,达到了无不尽意的地步。 |
C.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其文明的传承和延续,文言功不可没。 |
D.信息时代,人们所缺失的不是科学知识、专业技能,而是民族文化的滋养。 |
根据文意,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言戴上了现代社会的面具隐身其后,并不是说汉语言的更新发展已脱离了其母体。 |
B.中华大家庭虽然地域辽阔,民族众多,方言差距巨大,但是文言跨越时间、空间具有相对的规范性和凝固性。 |
C.文言的短小、凝练、意博、理奥、趣深,都是白话文望尘莫及的。可以说,没有文言,现代汉语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
D.借鉴我国古代熟读精思之方法,大量积累文言诗文,就可以达到循序渐进,得到审美陶冶。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访谈)
从生活体验到心灵体验
——访作家陈忠实
高晓春
陈忠实,中国西部文坛代表作家之一。长篇小说《白鹿原》获茅盾文学奖。现为陕西省作家协会主席。
高: 您自己说,您是在一种十分沉静的心态下写作《白鹿原》的,请问您是如何把握这种心态的?
陈:《白鹿原》一共写了四年。在这四年的时间里,我始终与书上的故事和人物保持着一种距离和一种完全理性的思考,因此进入了这种沉静的写作心态。
这种写作心态产生的原因之一是故事中的那段历史已经过去。比如《白鹿原》描述的那段历史对于当代中国人,包括当代作家,一般来说都能脱离个人的情感因素,都能采用一种冷静的、理性的眼光去审视。原因之二是我完全处于一种艺术创作的心态。在写作开始,我就有了一种非常清醒的认识,那就是要体现恩格斯所讲的现实主义创作原理的精髓——我所编织的故事要完全让人物自己去说话,作家要说的话、要表达的情感,应全部付诸自己所塑造的人物。原因之三是处于一种对自身生命的感受。我写《白鹿原》时四十六岁,完稿时五十岁。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五十岁是老年人的界线了。在跨入老年这个行列后,我希望能在这本书中体现我的思想情感和艺术追求。
高:文学与现实、历史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
陈: 每位作家都在自己的生活位置上经历、感受生活。以前我们遵从毛主席的教导:作家要深入生活,直接到基层去体验、感受生活。这揭示了文学艺术创作的基本规律,反映了作家创作与生活的关系。那时候提倡的是作家直接到生活的某一具体场地去深入体验,比如到农村、到大工厂、大工地,现在仍有一部分作家这么做(挂职锻炼)。我以为作家深入生活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到某一生活场地去深入;另一种则是在自己的生活位置上全身心地感受生活,感受社会,接触各种人物、事件。这两种都是可取的,作家可以选择属于自己的深入生活的方式。
至于历史,我们只能间接地去体验、感受了。把握历史,对于当代作家来说,关键在于要有一定的系统的历史知识,尽可能准确地把握住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心理的真实。鲁迅先生的《风波》是这方面的经典之作。是因为鲁迅把握住了“剪辫子”这一具有历史特征的细节,并写出了人物的心理真实——没辫子还怎么生活?怎么见人?留辫子时代的社会心理秩序被打乱了,剪了辫子,心理上有了恐慌,需要重新建立新的秩序,这就推动了新的社会秩序、道德、审美标准的诞生。
从“文革”时期的“本本主义”到改革开放初期的喇叭裤,再到如今的信息时代,无不是人的心理秩序的打乱、重组、适应、平衡、又打乱……的过程,从这个层面讲,所谓历史,就是人的心理秩序不断被打破,又不断寻找到新的平衡的历史。感受历史,就应该是把握住那个时代社会心理的真实。虽然对心理真实的感受因人而异,但从根本上说人性是相通的,因为人性是沟通任何一个时代的人的最基本的支点,也是沟通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人的情感的最基本的支点。我们为什么喜欢外国的那些最优秀的作品(尽管我们不了解他们的生活)?就是因为我们通过读书,能够感受到于连的情感、安娜的情感。所以好的文学作品应该是:它不应该给读者带去阅读上的障碍,它应该与阅读它的每一位读者沟通。如果达不到这种沟通,只能说是作家的感受层次浅,或者说是艺术的表现能力差。
高: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一部好作品就应该在阅读过程中,完成作家与读者的沟通与交流?
陈:从作家的角度讲,他把对生活的独特体验、对艺术的创作理想诉诸文字之后,最基本的目的就是要与同时代的人,甚至与未来时代的人完成一种沟通与交流。而读者读书的目的——如果他经历了书中所描述的生活,他所经历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又通过这部书得到验证,并且在更深层次上给了他启示,他们了解了自己的生活,而且也了解了作品中的历史。那么,他就肯定了作品中的故事,并且在心里肯定作品,欣赏作品,从而完成了作家与读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作家永远不要抱怨读者,作家只能努力加深对生活的体验,争取从生活体验进入到一种更高层次的心灵体验,争取读者的最终认可和接受。作家其实就是活在读者这片土壤中的,读者不喜欢你的书,你所创造的价值就自然会被否定,尽管这是很残酷的。陈忠实所说的“沉静的心态”指什么?
根据文本的对话内容,说说一个作家怎样才能创作出优秀的文学作品。
如果说“一部文学作品优秀与否,最终还是取决于读者的认可程度”,那么对于具体的作品而言,它的读者数量越多,它的文学成就与价值也就越高吗?请结合文本,试举例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想象胡同
铁凝
少年时,由于父母去遥远的五七干校劳动,我被送至外婆家寄居,做了几年北京胡同里的孩子。
外婆家的胡同地处北京西城,胡同不长,有几个死弯。外婆的四合院是一所座北朝南的两进院子,院落不算宽敞,院门的构造却规矩齐全,大约属屋宇式院门里的中型如意门。门框上方雕着“福”“寿”的门簪,垂吊在门扇上用作敲门之用的黄铜门钹,以及迎门的青砖影壁和大门两侧各占一边的石头“抱鼓”,都有。或者,厚重的黑漆门扇上还镌刻着“总集福荫,备致嘉祥”之类的对联吧。只是当我作为寄居者走进这两扇黑漆大门时,门上的对联已换作了红纸黑字的“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
这样的对联,为当时的胡同增添着激荡的气氛。而在从前,在我更小的时候来外婆家作客,胡同里是安祥的。那时所有的院门都关闭着,人们在自家的院子里,在自家的树下过着自家的生活。
偶尔,有院门开了,那多半是哪家的女主人出门买菜或者买菜回来,于是胡同里就有了谦和热情、罗嗦而又不失利落的对话。说她们罗嗦,是因为那对话中总有无数个“您慢走”“您有功夫过来”“瞧您还惦记着”“您呐……”等等等等。说她们利落,是因为她们在对话中又很善于把句子简化,比如:“春生来雪里蕻啦。”“笔管儿有猫鱼。”“春生”是指胡同北口的春生副食店,“笔管儿”是指挨着胡同西口的笔管胡同副食店。为了“春生”的雪里蕻和“笔管儿”的猫鱼,这一阵小小的欢腾不时为胡同增加着难以置信的快乐与祥和。
当我成为外婆家长住的小客人之后,也曾无数次地去“春生”买雪里蕻,去“笔管儿”买猫鱼,剩下零钱还可以买果丹皮和棕子糖。我也学会了说“春生”和“笔管儿”,才觉得自己真正被这条胡同所接纳。
后来,胡同更加激荡起来,这种罗嗦而利落的对话不见了。不久,又有规定让各家院门必须敞开,说若不敞开院中必有阴谋,晚上只有规定时间门方可关上。外婆的黑漆大门冲着胡同也敞开了,使人觉得这院子终日在众目睽睽之下。
那时,外婆院子的西屋住着一对没有子女的中年夫妇——崔先生和崔太太。崔先生是一个傲慢的孤僻男人,早年曾经留学日本,现任某自动化研究所的高级工程师。夫妇二人过得平和,都直呼着对方的名字相敬如宾。有一天忽然有人从敞开的院门冲入院子抓走了崔先生,从此十年无消息。而崔太太就在那天夜里疯了,可能属于幻听症。她说她听到的所有声音都是在骂她,于是她开始逃离这个四合院和这条胡同,胳膊上常挎着一只印花小包袱,鬼使神差似的。听人说那包袱里还有黄金。她一次次地逃跑,一次次地被街道的干部大妈抓回。街道干部们传递着情况说:“您是在哪儿瞧见她的?”“在‘春生’,她正掏钱买烟呢,让我一把就攥住了她的手腕儿……” 或者:“她刚出‘笔管儿’,让我发现了。”
拎着酱油瓶子的我,就在“春生”见过这样的场面——崔太太被人抓住了手腕儿。我曾经站在院里的枣树下希望崔太太逃跑成功,她是多么不该在离胡同那么近的“春生”买烟啊。
不久崔太太因肺病死在了里屋。这一切,我总觉着和院门的敞开有关。
十几年之后胡同又恢复了平静,那些院门又关闭起来,人们在自己的院子里做着自己的事情。当长大成人的我再次走进外婆的四合院时,我得知崔先生已回到院中。但回家之后他也疯了:他常常头戴白色法国盔,穿一身笔挺的黑呢中山装,手持一根楠木拐杖在胡同里游走、演说。除了作演说,他还特别喜欢在貌似悠然的行走中猛地回转身,将走在他身后的人吓那么一跳。之后,又没事人似的转过身去,继续他悠然的行走。
我曾经在夏日里一个安静的中午,穿过胡同向大街走,恰巧走在头戴法国盔的崔先生之后,便想着崔先生是否要猛然回身了。在幽深狭窄、街门紧闭的胡同里,这种猛然回身确能给后面的人以惊吓的。果然,就在我走近“笔管儿”时,离我仅两米之遥的崔先生来了一个猛然回身,于是我看见了一张黄白的略显浮肿的脸。可他并不看我,眼光绕过我,却使劲朝我的身后望去。那时我身后并无他人,只有我们的胡同和我们共同居住的那个院子。崔先生望了片刻便又返回身继续往前走了。
出人预料的是,当时我却没有受到崔先生的惊吓,只觉得那时崔先生的眼神是刹那的欣喜和欣喜之后的疑惑。他旁若无人地欣喜着自己只是向后看,然后便又疑惑着自己再转身朝前。
许多年过后,我仍然能清楚地回忆起崔先生那疾走乍停、猛向后看的神态,我也终于猜到了他驻步的缘由,那是他听见了崔太太对他那直呼其名的呼唤了吧?院门开了,崔太太站在门口告诉他,若去“笔管儿”,就顺便买些猫鱼回来。然而,崔先生很快又否定了自己,带着要演说的抱负朝前走去。
(《铁凝散文精品赏析》,有删节。原书题为《想像胡同》)作者写了三个时期的胡同生活,它们各有什么特点?请作简要概括。
文中画线处的句子有何作用?
本文题为“想像胡同”,有何用意?请谈谈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