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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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弈寨以弈风之盛而闻名,男女老幼皆善棋道,并多出弈林高手。
有一年战乱,一位大胡子标爷率重兵包围了寨子,却只是围而不打。这位标爷起事前也是位弈林高手,曾怀揣一张棋枰杀遍天下棋士,所向披靡。惟独没能与这里的高手过招儿,棋愿未了。
几天过后,标爷差人贴出告示来。告示上说,既然到了天下闻名的弈寨,万事俱须服从棋理,杀人也要杀出章法。明日起,标爷要亲自与小寨对弈,胜者活命败者祭刀。
标爷棋艺精湛,名不虚传。第一天来了三位高手,不到一个时辰,已有两位被拖出去砍了。小寨浸淫在一片腥风血雨之中。
第三位却是一翩翩少年。标爷见他年轻,便鄙夷地说:“还需再战吗?刚才两盘棋你都看见了,老的尚且不行,况一少年乎?弈寨闻名于棋坛,其实亦不过尔尔,欺世盗名罢了。”
少年略略一笑,露出皓齿,说:“未必。”
标爷见少年不卑不亢,毫无惧色,心中很有些诧异。不知怎的动了恻隐之心,说:“孩子你还未长大,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今天你若主动认输,我可以给你留条生路。”
哪知少年并不理会,手指棋盘道:“你开棋吧。”
标爷道:“开棋你可就没有机会了。”
少年道:“投降容易战死却不容易,机会难得,为何错过?”
标爷诧异:“你小小年纪乳臭未干,难道就不怕死?”
少年只是微微一笑,答非所问道:“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年轻人手指棋盘;“下了棋再说。”
第一盘,少年与标爷大战两个时辰;对杀激烈,精彩纷呈。虽下成和棋,却使标爷震惊不小。第二盘,年轻人妙招频出,步步紧逼。标爷以守为攻,亦是招架有术,显示出非凡的功力。最终战成炮士难胜单炮的和局。
“第三盘,再和棋算你赢。”标爷一边飞快地码棋,一边恶狠狠地自语道,“我杀了半辈子棋,还从来没有人与我杀满三盘。你小子能逼和我两盘!”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珠子几乎要掉了出来,血红血红。
第三盘摆上。这一盘只下到半个时辰,少年就忽然不动了。标爷瞪眼催道:“你为何不走棋?”少年笑道:“又和了。"标爷细看棋势,诧异道:“和?我攻势初成,和从何来?”少年说:“十步以后准和无疑。”
标爷不服,就催他行棋。
整整十步之后,果然战成和棋。
标爷叹服不已!
夫弈者,看五步即为高手。而眼前的少年居然能看出两个五步!“你赢了。我的棋力远不如你!”标爷由衷赞佩道:“可是我想问你,你的棋力如此高深,胜我当如囊中取物一般,为何三盘皆和,却不赢我?”
“我不赢棋,我赢你的心。”少年仍正襟危坐,侃侃而谈,“输赢本乃弈家之常,赢一盘棋容易,却未必能使对方心服。所谓心服口服才是服,能赢其心者,虽和犹赢也。是故下弈赢棋,上弈赢心。这三盘虽然都是和棋,是因为我都让着儿于你,信吗?”
标爷面赤,楞了片刻由衷叹道:“我信!可是,可是我功力肤浅,还请明示一二。”
于是少年逐一复盘,演示如飞,一一指出每盘让在哪步。标爷目瞪口呆,面色蜡黄,气得胸前黑毛觳觫不止。正待发作,又听少年说道:“弈的境界有三。最下一等是杀。这种人能力低下,只以屠戮为快,棋风狰狞,根本不识弈道为何物也。第二种境界是将。将,一赢胜百子,一输丢全盘,以置对方死地为快。岂不知这种快乐也只是很肤浅的快乐。乐到极处便生悲,有赢必有输,有胜就有败。这一等,还是不足取。所以为棋之道的最高境界便是求和。和棋,须得宽严相济,攻守得当。把玩局势于股掌之间,此为弈道之上品。古人有言,和为贵也。”
一席话,标爷折服不已。“你赢了我的棋,更赢了我的心,敬佩之至!弈前你说有个条件,请尽快讲来,只要在下能够办到,定当万死不辞!”
“我的条件已在棋中,”少年说道,“标爷乃性情中人,何须多言乎?”
标爷若有所思,忽然眼前一亮,恍然大悟道:“高!实在是高!寓深意于棋中,令人叹为观止!你小小年纪,棋到这般境界,真羞煞我也!”
第二天,标爷拨营起寨,向寨子深鞠躬,离去。
(选自《中国年度最佳小小说》)
根据小说内容,简要概括少年的形象特点。(4分)
结合文意赏析两处画线句子。(4分)
(1)我杀了半辈子棋,还从来没有人与我杀满三盘。(2分)
(2)标爷目瞪口呆,面色蜡黄,气得胸前黑毛觳觫不止。(2分)
标爷与少年对弈前后及整个过程中,主要有哪些心理变化?请简要概括。(4分)
请给文章起一个题目并说明理由。(6分)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标爷对弈寨围而不打,主要是因为和这里的高手对弈的棋愿未了,小说这样写是想表现他所谓杀人服从棋理的荒唐做法。
B.在和少年下第三盘棋时,标爷恶狠狠地自语,眼睛血红,表现出他想用面上的凶恶来遮掩内心的惧怕和自认难以战胜对手的心理。
C.少年最后表明他所提的条件是什么,并含蓄委婉地说标爷是性情中人,无须多言。这样写,目的是为了和前文形成很好的照应。
D.标爷与少年连弈三盘,不分胜负,以“和”告终,都是因为少年有心相让。标爷第二天拔营起寨,他已经知道自己不是那个少年的对手

E.小说讲述了标爷和少年弈棋的传奇故事,弈棋过程写得惊心动魄,扣人心弦。棋道亦人道,“和为贵”是小说所要张扬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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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峡 谷
阿城
山被直着劈开,于是当中有七八里谷地。大约是那刀有些弯,结果谷地中央高出如许,愈近峡口,便愈低。
森森冷气漫出峡口,收掉一身粘汗,近着峡口,倒一株大树,连根拔起,似谷里出了什么不测之事,把大树唬得跑,一跤仰翻在那里。峡顶一线蓝天,深得令人不敢久看。一只鹰在空中移来移去。
峭壁上草木不甚生长,石头生铁般锈着。一块巨石和百十块斗大石头,昏死在峡壁根,一动不动。巨石上伏两只四脚蛇,眼睛眨也不眨,只偶尔吐一下舌芯子,与石头们赛呆。
因有人在峡中走,壁上时时落下些许小石,声音左右荡着升上去。那鹰却忽地不见去向。
顺路上去,有三五人家在高处。临路立一幢石屋,门开着,却像睡觉的人。门口一幅布旗静静垂着。愈近人家,便有稀松的石板垫路。
中午的阳光慢慢挤进峡谷,阴气浮开,地气熏上来,石板有些颤。似乎有了噪音,细听却什么也不响。忍不住干咳一两声,总是自讨没趣。一世界都静着,不要谁来多舌。
走近了,方才辨出布旗上有个藏文字,布色已经晒退,字色也相去不远,随旗沉甸甸地垂着。
忽然峡谷中有一点异响,却不辨来源。往身后寻去,只见来路的峡口有一匹马负一条汉,直腿走来。那马腿移得极密,蹄子踏在土路上,闷闷响成一团。骑手侧着身,并不上下颠。
愈来愈近,一到上坡,马慢下来。骑手轻轻一夹,马上了石板,蹄铁连珠般脆响。马一耸一耸向上走,骑手就一坐一坐随它。蹄声在峡谷中回转,又响又高。那只鹰又出现了,慢慢移来移去。
骑手走过眼前,结结实实一脸黑肉,直鼻紧嘴,细眼高颧,眉睫似漆。皮袍裹在身上,胸微敞,露出油灰布衣。手隐在袖中,并不拽缰。藏靴上一层细土,脚尖直翘着。眼睛遇着了,脸一短,肉横着默默一笑,随即复原,似乎咔嚓一响。马直走上去,屁股锦缎一样闪着。
到了布旗下,骑手俯身移下马,将缰绳缚在门前木桩上。马平了脖子立着,甩一甩尾巴,曲一曲前蹄,倒换一下后腿。骑手望望门,那门不算大,骑手似乎比门宽着许多,可拐着腿,左右一晃,竟进去了。
屋里极暗,不辨大小。慢慢就看出有两张粗木桌子,三四把长凳,墙里一条木柜。木柜后面一个肥脸汉子,两眼陷进肉里,渗不出光,双肘支在柜上,似在瞌睡。骑手走近柜台,也不说话,只伸手从胸口掏进去,捉出几张纸币,撒在柜上。肥汉也不瞧那钱,转身进了里屋。少顷拿出一大木碗干肉,一副筷,放在骑手面前的木桌上,又回去舀来一碗酒,顺手把钱划到柜里。
骑手喝一口酒,用袖擦一下嘴。又摸出刀割肉,将肉丢进嘴里,脸上凸起,腮紧紧一缩,又紧紧一缩,就咽了。把帽摘了,放在桌上,一头鬈发沉甸甸慢慢松开。手掌在桌上划一划,就有嚓嚓的声音。手指扇一样散着,一般长短,并不拢,肥汉又端出一碗汤来,放在桌上冒气。
一刻功夫,一碗肉已不见。骑手将嘴啃进酒碗里,一仰头,喉节猛一缩,又缓缓移下来,并不出长气,就喝汤。一时满屋都是喉咙响。
不多时,骑手立起身,把帽捏在手里,脸上蒸出一团热气,向肥汉微微一咧嘴,晃出门外,肥汉梦一样呆着。
阳光已移出峡谷,风又窜来窜去。布旗上下扭着动。马鬃飘起来,马打了一串响鼻。
骑手戴上帽子,正一正,解下缰绳,马就踏起四蹄。骑手翻上去,紧一紧皮袍,用腿一夹,峡谷里响起一片脆响,不多时又闷闷响成一团,越来越小,越来越小。
耳朵一直支着,不信蹄声竟没有了,许久才辨出风声和布旗的响动。
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篇描写峡谷,着力突出了它的“险”、“奇”、“静”;对四角蛇的描写,更是以动衬静,十分生动地表现了这些特点。
B.肥汉“梦一样呆着”,是被骑手喝酒吃肉时的气概,以及酒后不痛寻常的动作和表情所震撼,“呆”突出了肥汉的性格特征
C.小说文字简洁,注重细节描写。“布旗上有个藏文字”、“藏靴上一层细土”,看似简单的两句话,却巧妙地暗示出人物的身份。
D.小说擅长人物性格描写,尤其重视人物心理的细腻刻画,经常在人与人、人与景的对比与衬托中,凸显人物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

E.小说以“我”的耳闻目睹为线索,描写神奇的峡谷与质朴的边民,观察细致,笔法老练,用语奇崛,具有 的艺术风格。
小说中三次写到鹰,分别表现了什么意图?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的“骑手”有哪些特点?请简要说明。
小说中的主要人物是骑手,但几乎一半篇幅是在写峡谷。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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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中西以相融
何家英
一提传统,就只讲民族本位;一讲创新,就只提西洋东洋。我总觉得这是个天大的误会。不同的文化背景,自有不同的传统,也有各自的创新;它们发生碰撞,互相影响,彼此融合,就会形成一个大传统。当然,这中间有一个“体用”问题:立足本民族之体,巧取东西洋为用。作为一个中国画家不应该顾此失彼,而应该从容对待,既不画地为牢,也不盲目追随。我的这一思路,既是对时尚潮流的反思,也是对自己创作的要求,即要求把思路化为笔痕。基于此,必须沉潜下来,埋头虚心,力求在“大传统”中获得滋养。准确地说,是想在东西方不同的传统中探求相同的规律、彼此的契合点。
中国画,至少是中国工笔画,其精神意度、方式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西方绘画相通的。当然,这里大体上是指晋唐画风。晋唐画风能造型饱满、气势磅礴、高逸充盈、朴素自然,原因何在?除了才气、学养、心态,是不是原生的深刻的直觉感受起了重要作用呢?我在想,晋唐人所创立的艺术范式是从切身的感受中生发的,其间一定经历了反复观察、审视、理解和提炼的艰苦过程。明清时期,工笔人物画都与晋唐不同,甚至走向了反面,变得纤弱而萎靡。我们有—个伟大的传统,却被轻弃;我们还有一个惰性的“传统”,却被继承。惰性的传统使我们把晋唐的传统简化为一个形式套路,一个抽去了内涵的外壳,这真荒谬。所以一定要回归,回到晋唐,继承优秀的传统。
其实,我们对西画传统的“借鉴”也是有惰性的。五花八门的“主义”,莫名其妙的“观念”,都被“拿来”。只做表面文章,不管实质问题,这不正是惰性的表现吗?所以,我觉得与其接受那些大而无当的观念,不如借鉴些具体方法解决问题,西画的观察、审视、理解与提炼和晋唐传统并无二致,可对应、契合。很多西画作品能更直观地给予我们实践上的参照,并很实在地启悟心智。
而上述两者,单靠把玩套路或借鉴“主义”是意识不到的,相应的问题也解决不了,而有一个大传统的价值支撑则很容易在本质上把握,从而走上正途,至少不至堕入迷途。我意在表明,表面上是两个传统,本质上则是一个规律,这个规律恰恰就在相互碰撞、影响、融合中逐渐清晰:要概括性而非概念化,要充实充分而非僵化。不囿于一个狭窄的视点,使眼光扩大;不拘于一个狭隘的观念,使思想自由;不溺于可悲的惰性,而勇于发现;不空谈花哨的“主义”,而脚踏实地。在比照中思考,在观察中发现,就能深入本质而导引实践,就会使工笔人物画开出新生面,获得新境界。
(节选自《谈艺论文》,有删改)
关于“衡中西以相融”,下列表述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中西不同的传统发生碰撞、影响、融合,就会形成一个有利于实践的大传统。
B.在绘画领域,应权衡中西传统,着眼于相通之处,力求获得滋养。
C.观察和比照中西传统,就能发现其中共同的规律,从而深入本质,引导实践。
D.“衡”与“融”强调的重点,就是在中国绘画中更多地体现西画的艺术范式。

对晋唐画风的理解,下列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造型饱满、气势磅礴、高逸充盈、朴素自然是晋唐画风的特点,也影响到了西洋画风。
B.晋唐画风达到的高度取决于画家所处的时代和画家原生的深刻的直觉感受。
C.观察、审视、理解和提炼在晋唐画风的形成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在西方绘画中也同样重要。
D.“惰性”使晋唐的传统简化为一个形成套路,因此晋唐画风在很大程度上与西方绘画风格相通。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传统为“体”,创新为“用”两者交融契合就能达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B.明清时期工笔人物画轻弃了晋唐人的精神意度和艺术形式,变得纤弱而萎靡。
C.只做表面文章,不管实质问题,是在继承晋唐绘画传统或借鉴西画传统时表现出来的“惰性”。
D.单靠把玩套路或借鉴“主义”是狭隘的,它完全背离了晋唐以后中国画的传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爱国科学家邓叔群
经过清华学堂八年苦读,邓叔群于1923年经考试公费留学美国。同时去的同学大多选择学习外交、银行、军事、法律等专业,只有他不听别人劝告,为了解救贫困的中国农民,一心入读康奈尔大学的农林专业。留学期间,目睹同胞受到种族歧视,这激发了他为国争光的民族自尊心,决心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他不仅主科成绩都是A,而且荣获了全美最高科学荣誉学会颁发的两枚金钥匙证章。正当他博士论文接近完成时,国内岭南大学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导师惠凑推荐了他,但建议他完成论文后再回去。邓叔群却认为,学到先进知识报效祖国,正是自己求学的真正目的,于是当即回国。
在回国后的十年中,为搜集我国第一手真菌资料,他手提竹篮,攀山入林,一样一样地采集,逐一鉴定,定名分类。他先后研究鉴定的真菌种类达一两千种,分隶于数百个属,其中首次发现的新属5个,新种121个,为世界真菌资源宝库增添了新标本,在世界真菌学史上为我国的真菌科学谱写了重要的第一章,向世界宣告了中国有自己的真菌科学。在世界著名真菌分类学家考尔夫教授总结的康奈尔大学120年来作出突出贡献的41位真菌学家中,他是唯一的东方人。
抗战开始不久,为了使自己的研究与国计民生关系更为直接,邓叔群转向了林业研究。他带领助手深入云南、西康、四川一带,勘察森林资源状况。他们冒风雨,顶烈日,忍饥寒,摸清了该地区森林资源的组成、分布、蓄积量及病虫害等情况,绘制了中国的早期林型图,并提出了合理经营、开发和管理原始森林的研究报告,为大后方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参考。其中森林的材积估算、轮伐期、更新方法、造林方针等,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后来,邓叔群拒绝就任农林部副部长,而在甘肃省建设厅厅长张心一的支持下,举家奔赴甘肃,开始黄河上游水土保持的研究。经过几年艰苦奋斗,成功创办洮河林场及三个分场,建立了一整套保证森林更新、营造量大于采伐量的制度,创建了以科学的方法经营和管理森林的新模式。邓叔群认为,水利和林、牧之间具有密切关系,要根治黄河水患,就必须三者并重。为保持黄河上游水土、减轻下游灾害,他提出了森林生态平衡理论。
1948年,邓叔群当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随后,中央研究院要求全体高级研究人员迁往台湾或去美国。他不仅自己明确表示决不离开,还动员其他同事共同抵制。他对家人说:“别忘了自己是中国人,要为民族富强而奋斗终生,我决不跟腐败的国民党去台湾,也不去美国。”其实在他内心深处,对共产党抱有希望和向往,愿与民族同甘苦,共命运。后来,他早年的学生沈其益受东北解放区领导委托,特地到上海邀请他去东北筹办农学院,他欣然接受邀请,并在半年的时间内,带病编写出一整套农林大学的教材钢要。作为沈阳农学院创建总指挥,他辛勤工作,调度有方,快速、高效地完成了建校任务。
邓叔群生活俭朴,不图物质享受,新中国成立后,他把抗日战争前在南京购建的花园洋房捐献给国家,还三次主动提出减薪。抗美援朝时,他将自己的积蓄捐作军用。1960年,他受林业部委托,举办森林病理学培训班,为各省培训出数十名专业技术骨干。培训结束后,他谢绝巨额酬金,只留一张结业合影作纪念。邓叔群一生的选择,都从人民和祖国的需要出发,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科学报国的埋想。
(摘编自《中国真菌学先驱——邓叔群院士》
相关链接
①邓叔群(1902-1970),中国真菌学家.福建福州人。曾任岭南大学、金陵大学、中央大学等校教授,中央研究院研究员。新中国成立后,任沈阳农学院和东北农学院院长、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副所长。中科院学部委员(院士)。主要著作有《中国的高等真菌》《中国的真菌》等。(摘自《辞海》第六版)
②我自幼被外祖母严氏收养。她教我劳动,晓我勤俭,并以民族英雄岳飞、戚继光、林则徐等人的事迹勉励我;教我做人要坚贞不屈、清正廉洁、光明磊落,这一切促使我从小就立志为中华民族的强盛奋斗终生。(摘自《中国科学院院士自述•邓叔群>)
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因为种族歧视使邓叔群深受伤害,激发了他的民族自尊心,他决心用最短的时间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为国争光。
B.考虑到岭南大学开学在即,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邓叔群听从导师的建议当即回国,全然不顾自己即将得到的博士学位。
C.邓叔群采集、鉴定的中国真菌标本,填补了世界真菌研究领域的空白。他本人也因为在真菌学领域的卓越贡献而得到世界同行认可。
D.抗战时期,邓叔群与助手开展森林勘察,其研究成果不仅支持了当时的大后方建设,其中不少内容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E.邓叔群基于水利和林、牧并重的思想而提出的森林生态平衡理论,使得黄河上游的水土得以保持,并减轻了下游的水患灾害。
邓叔群不愿意去台湾,也不去美国,而欣然接受邀请去东北筹建农学院。他这样做,既有现实因素,又有思想基础。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6分)
在国家需要时,邓叔群是如何主动牺牲个人利益、为国分忧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6分)
作为一位爱国科学家,邓叔群有哪些突出表现?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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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 谷
阿城
山被直着劈开,于是当中有七八里谷地。大约是那刀有些弯,结果谷地中央高出如许,愈近峡口,便愈低。
森森冷气漫出峡口,收掉一身黏汗。峡口处,倒一棵大树,连根拔起,似谷里出了什么不测之事,把大树唬得跑,一跤仰翻在那里。峡顶一线蓝天,深得令人不敢久看。一只鹰在空中移来移去。
峭壁上草木不甚生长,石头生铁般锈着。一块巨石和百十块斗大石头,昏死在峡壁根,一动不动。巨石上伏两只四脚蛇,眼睛眨也不眨,只偶尔吐一下舌芯子,与石头们赛呆。
因有人在峡中走,壁上时时落下些许小石,声音左右荡着升上去。那鹰却忽地不见去向。
顺路上去,有三五人家在高处。临路立一幢石屋,门开着,却像睡觉的人。门口一幅布旗静静垂着。愈近人家,便有稀松的石板垫路。
中午的阳光慢慢挤进峡谷,阴气浮开,地气熏上来,石板有些颤。似乎有了噪音,细听却什么也不响。忍不住干咳一两声,总是自讨没趣。一世界都静着,不要谁来多舌。
走近了,方才辨出布旗上有个藏文字,布色已经晒退,字色也相去不远,随旗沉甸甸地垂着。
忽然峡谷中有一点异响,却不辨来源。往身后寻去,只见来路的峡口有一匹马负一条汉,直腿走来。那马腿移得极密,蹄子踏在土路上,闷闷响成一团。骑手侧着身,并不上下颠。
愈来愈近,一到上坡,马慢下来。骑手轻轻一夹,马上了石板,蹄铁连珠般脆响。马一耸一耸向上走,骑手就一坐一坐随它。蹄声在峡谷中回转,又响又高。那只鹰又出现了,慢慢移来移去。
骑手走过眼前,结结实实一脸黑肉,直鼻紧嘴,细眼高颧,眉睫似漆。皮袍裹在身上,胸微敞,露出油灰布衣。手隐在袖中,并不拽缰。藏靴上一层细土,脚尖直翘着。眼睛遇着了,脸一短,肉横着默默一笑,随即复原,似乎咔嚓一响。马直走上去,屁股锦缎一样闪着。
到了布旗下,骑手俯身移下马,将缰绳缚在门前木桩上。马平了脖子立着,甩一甩尾巴,曲一曲前蹄,倒换一下后腿。骑手望望门,那门不算大,骑手似乎比门宽着许多,可拐着腿,左右一晃,竟进去了。
屋里极暗,不辨大小。慢慢就看出有两张粗木桌子,三四把长凳,墙里一条木柜。木柜后面一个肥脸汉子,两眼陷进肉里,渗不出光,双肘支在柜上,似在瞌睡。骑手走近柜台,也不说话,只伸手从胸口掏进去,捉出几张纸币,撒在柜上。肥汉也不瞧那钱,转身进了里屋。少顷拿出一大木碗干肉,一副筷,放在骑手面前的木桌上,又回去舀来一碗酒,顺手把钱划到柜里。
骑手喝一口酒,用袖擦一下嘴。又摸出刀割肉,将肉丢进嘴里,脸上凸起,腮紧紧一缩,又紧紧一缩,就咽了。把帽摘了,放在桌上,一头鬈发沉甸甸慢慢松开。手掌在桌上划一划,就有嚓嚓的声音。手指扇一样散着,一般长短,并不拢,肥汉又端出一碗汤来,放在桌上冒气。
一刻功夫,一碗肉已不见。骑手将嘴啃进酒碗里,一仰头,喉节猛一缩,又缓缓移下来,并不出长气,就喝汤。一时满屋都是喉咙响。
不多时,骑手立起身,把帽捏在手里,脸上蒸出一团热气,向肥汉微微一咧嘴,晃出门外,肥汉梦一样呆着。
阳光已移出峡谷,风又窜来窜去。布旗上下扭着动。马鬃飘起来,马打了一串响鼻。
骑手戴上帽子,正一正,解下缰绳,马就踏起四蹄。骑手翻上去,紧一紧皮袍,用腿一夹,峡谷里响起一片脆响,不多时又闷闷响成一团,越来越小,越来越小。
耳朵一直支着,不信蹄声竟没有了,许久才辨出风声和布旗的响动。
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篇描写峡谷,着力突出了它的“险”、“奇”、“静”;对四角蛇的描写,更是以动衬静,十分生动地表现了这些特点。
B.肥汉“梦一样呆着”,是被骑手喝酒吃肉时的气概,以及酒后不同寻常的动作和表情所震撼,“呆”突出了肥汉的性格特征
C.小说文字简洁,注重细节描写。“布旗上有个藏文字”、“藏靴上一层细土”,看似简单的两句话,却巧妙地暗示出人物的身份。
D.小说擅长人物性格描写,尤其重视人物心理的细腻刻画,经常在人与人、人与景的对比与衬托中,凸显人物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

E.小说以“我”的耳闻目睹为线索,描写神奇的峡谷与质朴的边民,观察细致,笔法老练,用语奇崛,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
小说中三次写到鹰,分别表现了什么意图?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的“骑手”有哪些特点?请简要说明。
小说中的主要人物是骑手,但几乎一半篇幅是在写峡谷。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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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的英雄
荆轲一生只干了一件事,就是行刺当时秦国的最高统治者秦王赢政。这件事最终以失败告终,但是,人们却一直把荆轲看作是一个英雄。
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里描写了五个刺客:曹沫、专诸、聂政、豫让和荆轲。比较一下这五个人的功绩,荆轲是刺杀最没有成效的一个:刺秦完全以失败告终,不但一无所获,而且损失惨重,除了自己被杀外,还搭上秦武阳、樊於期的性命,失去了燕国督亢地区的地图,使燕遭秦的报复。但是,荆轲却成为这五名刺客中名气最大的一个。
在《刺客列传》中,描写荆轲的文字最长,他一个人的篇幅超过了其他四个人的总和。并且司马迁在描写荆轲时,笔墨饱含感情,整个刺秦过程慷慨悲壮、惊心动魄,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司马迁又为什么要对荆轲如此偏重呢?因为荆轲比其他四个刺客高出一筹,而那又是因为秦王比其他刺客要谋刺的对象高出一筹。况且,这个秦王后来横扫六国,统一天下,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君王。
两千年来,人们为荆轲失败扼腕叹息,纷纷分析其失败原因。有人认为是荆轲进咸阳宫失去了帮手;有人认为荆轲剑术不精,武功欠佳,没有刺杀到秦王;还有人认为荆轲有贪生心理,没有在“图穷匕见”的第一瞬间向秦王下手,他想抓活的,给自己生还的希望。说荆轲有贪生心理我不敢认同,说他想生擒秦王倒可能是事实。人们对“荆轲刺秦”一直有一个误会,以为荆轲来到咸阳宫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秦王。其实燕太子丹派荆轲到秦国,第一目的是想效仿曹沫挟持齐桓公的事件,荆轲最好也能挟持住秦王,逼他归还侵略燕国的土地;若不行,再刺杀秦王。但最终两个目的都没达到。
世人对荆轲的失败耿耿于怀,是因为潜意识里希望他刺秦成功。然而,假如荆轲真刺死了秦王——那时候赢政还只是一个诸侯国的国君而已,还没有变成后来的秦始皇,那么,荆轲的名声也就与《刺客列传》里其他的刺客一样了,而不会脱颖而出。所以,荆轲的英名,正在于他的“失败”。
荆轲的英名虽与成败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荆轲敢于越过易水,渡过黄河,来到强大的秦国,进入了它的心脏地带——咸阳宫去单挑秦王;他遇到的对手比其他所有刺客遇到的对手都要强大,但他敢于向最强者挑战;他去赴死,高歌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那个号称十二岁就杀过人的秦武阳,一进咸阳宫就被那种威严的气势吓得大惊失色时,他能谈笑自如;当他面对高高在上被文武百官簇拥着的秦王时,他在孤独中完成了他应该做的所有动作。
荆轲在咸阳宫只战斗了几分钟,然而这几分钟却震撼了中国人几千年。
下列不属于荆轲是“这五名刺客中名气最大的一个”原因的一项是

A.司马迁对荆轲有偏爱,描写荆轲的文字最长、最详细,篇幅超过了其他四刺客的总和,使人们能对这位刺客有更多了解。
B.司马迁在描写荆轲时,笔墨饱含感情,整个刺秦过程描写得慷慨悲壮、惊心动魄,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C.荆轲为了让后人知道,他与其他刺客不同,他不是为了刺杀而刺杀,而是为了表现自己敢于向最强者挑战的精神。
D.对手的地位、分量抬高了刺客的地位与分量,荆轲刺杀的对象后来成为统一中国的第一位帝王,也加重了荆轲的名气。

对“这几分钟却震撼了中国人几千年”一句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这场短暂战斗显示了荆轲敢于单独挑战最强者,勇于赴死的勇力、胆略与英雄气概。
B.荆轲在咸阳宫虽然只战斗了几分钟,但因司马迁的精彩描写而流芳千古,影响深远。
C.刺秦行动虽然失败了,但荆轲表现出的英雄气概影响深远,长久地为中国人所深深敬仰。
D.荆轲在孤独中完成了他应该做的所有动作,他慷慨赴死,大义凛然,是正义的化身。

下列对文意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世人对荆轲的失败耿耿于怀,是因为潜意识里希望着荆轲刺秦成功,作者认为这种愿望可以理解,从文中看,作者也怀着同样的愿望。
B.作者认为荆轲未在“图穷匕见”的一瞬行刺,是想劫持秦王逼其归还侵略的燕地,这是有可能的,而说荆轲有贪生心理是一种误解。
C.荆轲是个流传千古,名气很大的刺客。作者开篇却从他的刺杀业绩写起,指出荆轲是刺杀最没成效的一个,这是欲扬先抑的写法。
D.文中写号称十二岁就杀过人的秦武阳在咸阳宫大惊失色的表现,是为了反衬荆轲的镇定勇敢,从而佐证文中的观点——荆轲是一个失败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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