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秋风台
人们都叫我徐夫人。一个很女性的名字。但我是把匕首,是天底下最锋利最毒性的匕首。
我是徐夫人铸造的。徐夫人也不是女性,他是个顶天立地的壮士,可惜他已经死了。他是闻名战国的铸造师。铸造师是不应该参与政治的。所以徐夫人造出我来,就跳进了铸造炉里。在他融化的短暂过程中,他的灵魂就移植到了我的身上,我也就成了新的徐夫人。
我被燕太子丹从赵国带到了燕国,交给了荆轲。我知道荆轲是另一个壮士。但我来到燕国,看到的却是另一个荆轲。他那时候已经被太子丹拜为了上卿,整天住豪华公馆,食美味佳肴,赏珍奇玩物,阅天下美色。这真让我有些怀疑他壮士的身份,我甚至认为他是一个蹭吃蹭喝的高级食客了。
但太子丹好像很有耐心,整个夏天,他就陪着荆轲,纵容着荆轲。那天,在白洋淀畔的易水河边,划船累了,荆轲把我放在了一株柳树下,然后翘起长腿枕着一把蒲草呼呼睡去。太子丹守在他的身旁。雨后的蛙鸣潮水一样袭来,搅了荆轲的好梦。荆轲拾起瓦片向河里投去。蛙声还在继续。荆轲恼怒地起身寻找瓦片,没有找到。一抬头,太子丹捧来了一堆金瓦。他毫不犹豫地把金瓦全部掷进了河里,那蛙声立即止住了。荆轲拍拍手,又兀自睡去。
游玩结束,离开易水河,他们骑着千里马返回蓟城。行到半路,荆轲对太子丹说,前面有个饭店,吃点东西再走吧,我肚子有些饿了。丹说,荆上卿想吃什么呢?荆轲下得马来,伸伸懒腰,这乡村小店,随便吃点吧,看看有没有新鲜的马肝,那玩意儿很下酒呢!
果真还有马肝。马肝味道很鲜美。荆轲就多吃了一些,多喝了一些。我在荆轲的腰间随着他的身子不停地晃动,连我都被晃醉了。等我和荆轲晃到饭店门口的时候,一辆马车早已等在了那里。荆轲说,不坐车,我骑马,把那匹千里马牵来!丹说,千里马已经埋了,它的肝现在就在你肚子里!
荆轲没说什么,依然摇晃着坐上了马车。
回到蓟城,太子丹又设宴华阳台,还把荆轲的市井朋友高渐离请了来。酒至酣处,高渐离击筑而歌。荆轲拦住了高渐离,我整天听你的筑声,早就烦了,你歇会儿!太子,来点新鲜的怎么样?
很快,太子就把虞美人叫来了。虞美人献上了一首《易水谣》。荆轲听着曲子,眼睛盯住了虞美人那双细腻灵巧的手,那手十指尖尖,毫无瑕疵,熠熠生辉。他不禁赞出声来,好。丹就笑着说,虞美人,你以后就专门为荆上卿弹奏吧!荆轲摆摆手,涨红了脸,不不不,太子,我哪能夺人所爱昵?我是说虞美人的那双手好,真是太好了,没有这双手,绝对不会有这样动听的音乐!
宴会结束了,荆轲带着我返回公馆。茶桌上,太子早命人准备好了茶点。荆轲揭去了茶点上面的玉巾。令荆轲意想不到的是,一双手鲜活整齐地露了出来。我认识,那是虞美人的手。
玉巾就在荆轲的手里慢慢地飘落在地,那玉巾我想还会飘落千百年。就在玉巾飘落的时候,我看见荆轲的嘴角抽动了几下,似乎有话要说,但没说出来。可我已经读懂了他的嘴角,他是想说,是时候了……
夏尽秋来,真的是时候了。太子丹已经沉不住气了。秦军大将王翦已经攻破赵国,屯兵白洋淀边。大兵即将压过燕境。樊於期的头颅拿到了,燕地督亢地图准备好了,助手秦舞阳报到了。我已经被浸了剧毒。为了验证毒效,丹还拿囚犯做了实验。他用我划破了囚犯的皮肤。那个倒霉鬼只留出了一丝血,就无声无息地去了他早晚要去的地方。
现在,我就躺在那个黑色的匣子里,包裹着我的是那张燕地督亢地图。在另一个红色的匣子里,躺着的是樊於期的人头。我在匣子里亢奋跳跃,把匣子弄得啪啪作响。
我知道,丹已经把荆轲送到了易水河畔的秋风台。秋风激荡,天空昏暗,前途漫漫。荆轲慢慢地走上了秋风台。他望望卫国的方向,那里是他的家乡。他望望燕国的方向,那里是他客居的地方,是太子丹收留了他,给了他做大英雄的机会。他又望望脚下的易水河,他看见了他投掷在河里的金瓦……蓦然间,他一抖征袍,一伸脖颈,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呐喊: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秋风台下的好友高渐离流着眼泪拼命地击筑和之,穿着白色衣帽的太子丹和送行的人群哗啦跪成了一片。
荆轲歌罢,抱起两个匣子,连看也没看秦舞阳一眼,就上了车子。车子向西绝尘而去。我在兴奋的颠簸之中,却听到了荆轲喃喃地自语,太子,你太心急了,我在等一个人,那个人还没到啊!
我们到了咸阳,去刺秦王赢政。但我们没有成功。秦舞阳退了。荆轲死了。他先是被秦王刺中左腿,然后就是被肢解了八段。其实荆轲满可以刺杀秦王的,但他只是割下了秦王的半截衣袖。其实我也是满可以刺杀秦王的,因为我有徐夫人的魂灵。但我只是脱离荆轲之手穿过秦王的耳畔,深深地扎在了那个铜柱子上。来到了秦国,我才明白秦王是刺杀不得的。荆轲为了报答太子丹,不得不走这一遭。而我,为了成就荆轲,不至于让他成为千古罪人,我只能成为千古罪刃!就在我扎进铜柱的那一瞬间,我恍惚听到了易水河哗哗的水声和秋风台飒飒的风声,我终于明白,荆轲等待的那个人,其实是太子丹。是另一个太子丹。是能够让燕国强盛于秦的太子丹。以下对文本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秋风台》是重述荆轲刺秦王的故事的,但没有正面写荆轲,而是由荆轲刺秦的那把名叫“徐夫人”的匕首来讲述那段尘封的故事。 |
B.作者通过送荆轲时实景的描写,和荆轲刺秦王失败时虚景的描写,来渲染悲壮的氛围。 |
C.匕首虽然是叙述者,却并非主角,主角是荆轲。蔡楠先生在这篇作品里塑造出了一个我们非常熟悉的人物形象——荆轲。 |
D.荆轲在燕国迟迟不动身到秦国刺杀秦王,主要是在等一个人,荆轲等待的人没有出现,导致荆轲刺秦王的失败。 |
E、从这篇小小说中不难看出蔡楠先生隐藏在文字下的历史思考,他在对历史深刻理解的基础上认真解读,以自己的感悟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重新进行定位,为我们描绘了一幕易水悲歌波澜壮阔的画面。概括荆轲的形象并简要分析
小说以第一人称“我”叙事,叙述者“我”(徐夫人)是一把匕首,结合全文分析作者这样构思的作用。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小题
中国近代一些“革命”知识分子认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使劳动力成为商品,成为一个一无所有的、只能靠出卖自己劳动力为生的无产者,这是资本家剥削工人、资本主义制度必然灭亡的铁证。因此,在中国尚未摆脱封建主义的人身依附关系,市场经济制度刚刚萌芽,中国人尚不知道“资本主义”为何物的历史背景下,就提出了消灭封、,资、修的“革命有理”或“造反有理”的口号。这种司空见惯的“理论”是对历史进步的严重误解。事实上,劳动力成为商品,成为可以自由出卖自己的劳动产品或劳动力的劳动者,正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人们摆脱封建农奴制度的人身依附关系,成为自由、平等的市场经济人的必要条件。这也正是市场经济制度能够产生并促进社会生产力迅猛发展的关键所在。在个人可以自由出卖自己的劳动产品或劳动力的条件下,人们才可以自由谋生,自主择业,自主经营,实行互利交换,从而才能形成市场经济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为己不损人”的人格道德和“为己互利”的经济道德。这种利己不损人的道德正是符合人类个体本性和社会正义的“互爱、互利”的道德,因而,它不仅可以称为“合理利己主义”,更应该称为“合理利他主义”,一种更能体现社会正义的、互利全赢的利他主义。
事实上,只有在这种“利己不损人”的市场经济关系中,人们才能够摆脱封建制度的人身依附关系,而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劳动者或经营者。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业化程度的提高,社会生产资料已经不仅仅表现为土地和简单的加工工具,而是包含着巨额社会财富积累的大型工业设备。这就是用于社会再生产的社会资本。这些社会资本是全体人的社会财富,也是全体人实现再生产和持续生活的生命线。因此如何保证这些社会资本的不断增值就成为摆在人类面前必须回答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实质是,社会资本应当由私人企业家管理,还是归国家管理?西方伦理学和新老古典经济学回答是,只有将这些社会资本交给那些具有竞争性的私人企业家管理才是最有效率的。因为他们不仅具有管理企业的经验,而且面对私有产权的“预算硬约束”和市场竞争的压力,使他们不得不以最大利润为目标来保证社会资本的不断增值。否则,这些企业家就必须由别人取代。而中国革命者却不假思索地回答说:只有将土地和社会资本收归国有,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进行计划管理,才是公平合理的。至于是否有效率,则不在考虑之列。
(节选自王国乡《求解伦理学难题》)
1.下列对“合理利己主义”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合理利己主义”是在人们可以自由谋生,自主择业,自主经营,实行互利交换的条件下形成的。
B.“合理利己主义”可以表现为两种道德:一是“为己不损人”的人格道德,一是“为已互利”的经济道德。
C.“合理利己主义”是符合人类个体本性和社会正义的“互爱、互利”的道德,它更是体现社会正义,互利全赢的利他主义。
D.“合理利己主义”更恰当的名称是“合理利他主义”,它实现了人性解放,使人们摆脱了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
2.下列各项关于文章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市场经济能否产生并促进社会生产力迅猛发展的关键在于劳动者能否成为可以自由出卖自己的劳动产品或劳动力的劳动者。
B.中国近代一些“革命”知识份子提出消灭封、资、修的口号是对历史进步的严重误解,这种误解是因为不知道“资本主义”为何物。
C.管理企业的经验、私有产权的“预算硬约束”和市场竞争的压力使私人企业家极具市场竞争性。
D.只要在市场经济关系中,贯彻了“利己不损人”的观念,人们就能够摆脱封建制度的人身依附关系。
3.根据原文信息,下列各项推断中不正确的一项是()
A.“合理利己主义”是适应市场经济制度而产生的,因此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都不大可能产生“合理利己主义”。
B.在社会生产资料的管理问题上,西方伦理学和新老古典经济学认为,国家的管理不如具有竞争性的私人企业家管理有效率。
C.封建社会比奴隶社会进步的依据之一是:劳动力成为商品,成为完全摆脱人身依附关系的劳动者。
D.作者:在文章中对中国革命者在社会生产资料的管理上的观点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杨绛和他的父亲
孙莲莲
杨绛,原名杨季康,江苏无锡人。除了作为钱钟书夫人为人所熟知外,她本人更是一个颇有影响的作家、翻译家和著名学者。她的父亲杨荫杭,是江苏最早从事反清革命运动的人物,曾经留学日本和美国。他表面看起来凝重有威,因而孩子们都怕他。但他却从不打骂孩子,如果有人不乖,他只会叫急,喊妻子过来把淘气的孩子提溜出去训斥。所以孩子们怕虽怕,却都喜欢和父亲亲近。钱钟书初见他时未免有点害怕,但接触久了,即摸出其“望之俨然,接之也温”的性子。
杨绛的父亲有时也很严肃。那年杨绛16岁,正在振华女中的高中部读书。那时北伐战争已经胜利,学生运动很多,常要游行开群众大会等。一次学生会要各校学生上街宣传——就是拿一条板凳,站上去向街上的行人演讲。杨绛也被推选去参加。但她却担心自己的个头小,一着急就涨红了脸。而且当时苏州风气闭塞,街上的轻薄男子又专爱欺负女孩子。她怕自己一站上板凳,就会被人看猴儿似的拢上来看,不会有什么人正儿八经地听演讲。不过,女学生只要说“家里不赞成”,就可以豁免。许多旧家庭里的大小姐就这样推掉了。她于是周末回家向父亲求救,问能不能也说“家里不赞成”。父亲却一口拒绝,说:“你不肯,就别去,不用借爸爸来挡。”杨绛说:“不行啊。少数得服从多数呀。”父亲说:“该服从的就服从;你有理,也可以说。去不去在你。”并告诉她,自己从前做江苏省高等审判厅厅长时,有一次张勋不知打败了哪个军阀胜利入京.江苏省的士绅联名登报拥护欢迎。他的下属擅自把他的名字也列入了欢迎者的名单,以为名字见了报,他即使不愿意也只好罢了,但他坚持“名与器不可以假人”,立即在报上登了一条大字的“启事”,声明自己没有欢迎。他对女儿说:“你知道林肯说的一句话吗?Dare to save No!敢吗?”杨绛第二天到了学校,坚持说:“我不赞成,我不去!”为此还挨了老师狠狠的批评。虽然这并不是为了什么伟大的目标,只是一个脸皮薄、爱面子的女孩子不肯上街去出丑,但父亲的做法在杨绛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对于杨绛的学业,父亲并不多加干涉,而是放手让她按照自己的兴趣去学习。父亲钻研音韵学,常常把某字的平仄拿出来考她。杨绛在高中还不会辨平仄声,父亲却也不急着教,只让女儿涵咏体味。还安慰她:“不要紧,到时候自然会懂。”有一天她果然四声都能分辨了。父亲晚上常踱过廊前,敲窗考她某字读什么声。女儿考对了,父亲高兴而笑。父亲的教育理论是孔子的“大叩则大鸣,小叩则小鸣”。杨绛只要对什么书表示兴趣,父亲就把那部书放在她的书桌上,即使有时他得爬梯到书橱高处去拿;但假如她长期放着不读,那部书就不见了——父亲把书收走了,这就等于是父亲的谴责,无言的批评。杨绛喜欢读诗词小说,对父亲枯燥的音韵学“合口呼”“撮扣呼”之类不感兴趣。父亲也不强迫女儿学他的一套,还为她买来最喜欢的书籍。杨绛上大学分文理科的时候,因为各门功课都平均发展,所以为选专业一事颇费了一番踌躇。老师们推荐她报理科,她回家去问父亲拿主张:“我该学什么呢?”父亲说:“没有什么该不该,最喜欢什么,就学什么。喜欢的就是性之所近,就是自己最相宜的。”于是,杨绛终于不顾老师们的惋惜和劝导,选择了她喜欢的文科。父亲有一次问杨绛:“阿季,三天不让你看书,你怎么样?”她说:“不好过。”“一星期不让你看书呢?”她说:“一星期都白活了。”父亲笑了,说:“我也这样。”杨绛因此感觉到自己似乎已升做父亲的朋友了。
杨绛是个贴心的女儿,每天早饭后,她总要给父亲泡一碗酽酽的盖碗茶。父亲饭后,她也要给父亲削个水果,或是给父亲剥风干栗子、山核桃等干果。中午饭后,她非常懂事地带弟弟妹妹一哄而散,让父亲歇午。一次父亲叫住她说:“其实我喜欢有人陪陪,只是别出声。”她就陪在父亲旁边看书。父女俩的感情就是这样平淡而深厚。钱钟书觉得杨绛父亲“望之俨然,接之也温”,请问文中哪些内容具体体现了杨老先生“温”的性格特点。
第二段用了很多文字引述杨绛与父亲的对话,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传记往往给人以人生启迪,这篇传记在教育子女、子女与父母相处等方面给人怎样启迪?请结合文本任选其中一个方面谈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做一棵苍凉的白菜
王小妮
该做一棵什么样的白菜?这是一个极端严肃的问题。
在深圳的一间商场里,我陪着两个客人逛。在他们打算离开商场的时候,我看见了那棵摆在陈列柜里的白菜。
它比一般的山东的白菜要略微细弱一点。每条叶片都精致。尖儿青脆。根是乳汁一样的白。它全身透明。躺在一只盘子里。它是玻璃的。标价888元。
我非常想用手去摸一摸它,虽然我知道不应当触摸商品。我一直想伸出手去。好像我们在许多年前就认识。我们必须打个招呼。我知道它没有体温,无论真假,白菜都是凉的。我的老友,它永远这么沉默,这么冰凉。带着我过去生活的味道,我多想马上把它买回家,摆在我的桌子上。
客人发现我一直端详白菜,就说,做人不如白菜,要做,就做你们深圳的白菜。888元,不沾灰尘,又不会烂,只要不失手打破,放上十年、百年,都是一棵好白菜。
这是深圳的白菜。我好像被什么陨石击中。它不是我的老友。
我回到街上,风是真实的,它的本质是流动。树木是真实的,它的本质是翠绿。我的家门是真实的,它阻挡一切人,只接受一把钥匙。我不再想那玻璃的白菜。
真正的白菜,怎么可能在这种大商场里,被灯光照射着。我来到秋天的地上。菜们都劈着棵,它们完全熟了,青的帮儿,白的心儿,在内里运足了力气。某一天,有手抓住它,它从泥土里升起来。那手粗糙干裂,使白菜受到第一次创伤。许多的白菜,成为山,垛在寒风里,等待车,等待秤,等待进入一个温暖的门。
冷空气在凌晨落地,最临近风的那些白菜,被寒冷打过,叶子透明、起泡,全身变成石头一样的硬。买菜的人裹着大衣说,这菜我不要,冻菜!这样,它们被拨落在地,用它们最后的心力坚持着。冰冻,使它们不再倒伏,日夜立着,孤独而坚硬。最后的一日,它们看见自己头发上的腐烂。这种结局,在它们还是一棵棕色小种子的时候,还来不及想。由此,它们成了泥。
从生到死,能够躲在烈风背后的白菜,比那些过早成泥的,多活了几个月。像人,有的苍凉夭折,有的长寿。
在尼采降生的那一刻,他的母亲回忆说,这个孩子的眼睛充满了全部世界的悲哀。是这个世界的,而不是他自己的。
我不能买那棵888元的白菜。假如那商场的经理出面,拿出他窄薄的名片,说,多谢我的光临,请我任取一样东西作为留念。我也不会再要那棵白菜。它太无瑕疵,太歪曲生命,它美化了真实,因为它不腐烂。
有一个一生不顺的人,别人说他的直率、袒露,恐怕要在另外的一块大陆上才能被理解和接纳。这个人在拥挤的公共汽车上,对一个壮年人说,请你让出你的座位来,那边有一个老人!车上所有的人都诧异,有小孩子问,他是售票员吗?最终,人们像看一件异物,目送他到站下车。那个壮年人始终没离开座位。
我喜欢他。这棵苍凉、孤独的老白菜。
尼采的眼睛睁开又合上。悲哀之流,怎么可能被一两个人盯视而退却。悲哀不可能干枯。我还看见许多不真实的、类似玻璃、宝石、珍珠、玛瑙的物体,从商场的柜台里出来。他们公然走到市面上。这是一个新的人种。在他们光滑精致的仪表之下,他们微笑着,说行的时候,往往是不行;他们婉转着说不行的时候,往往暗示着行。眼睛流动时,他在琢磨你;直朴地望着你,他却在想另外的事情。有最好的做工和设计,我们不用专门去买一棵玻璃的白菜,一日所见已经眼花缭乱。
像游乐场里的老虎机,只认那种铁片制造的硬币。这个时代,认那些精明剔透的玻璃人,爱怜他们、纵容他们。财富向他们倾斜,使他们一次次旗开得胜。
而另外一些人,像迎着风,苍凉直立的白菜。他们天赋了失败的人格。这些失败的白菜,过早成泥的白菜。我极少数的老友们,你们永远不会走开,就在我的近旁。我们互相为伍,在这世界的残冬。(选自《手执一枝黄花》,有删改。)作者为什么最初看见玻璃白菜时称它为“我的老友”,后来又说“它不是我的老友”?
文中提到的“一个新的人种”指的是怎样一类人?
作者在文中借“苍凉的白菜”肯定了哪几种人生态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小题。
让学术与思想贴近大地
吕绍纲
10 月23日,北京大学中文系迎来百年庆典。
一个科系的历史,相对于国家史、民族史来说,似乎微不足道。但由于特定的机缘,却让其与民族国家的文化心路,唇齿相依。在百年纪念的特殊时日,循着这样的文化脉络,我们能获得怎样的启示?
从倡导文学革命、肩起新文化运动大旗的陈独秀,到立志改造国民性、紧握鞭挞“吃人社会”投枪匕首的鲁迅;从促进国语统一运动中沈尹默等学者的坚定身影,到“以文章报国”莘莘学子的深厚情怀;在北大中文百年跌宕起伏的历史中,时代的主题虽在不断转换,但“阐学术之真谛,济苍生而文章”的精神始终薪火相传。前辈先贤不仅坚持做“一流的学问”,而且矢志于“经世之思想”。正是学术和思想的双重滋养,让北大中文教育与国家民族命运紧密相连,显示出一个科系非同寻常的意义。
有人说,北大中文系或可称为中国近现代历史的“造梦工厂”,启蒙救亡之梦、文明昌盛之梦,梦梦相扣,少的是个人梦,多的是家国梦。
有的梦,已然实现,有的梦,还在路上。虽然时光移易,但“有学术的思想、有思想的学术”的治学宗旨,“为国学问、报国文章”的精神期许,却在一个方面树立起让人尊敬的标杆。正因为有它,才能在历史黑暗混沌的“铁屋子”中,发出一声呐喊,点亮开启民智的灯火;才能在急功近利的众声喧哗中,重提精神守望,保留一份低调与朴素;才能以百年不变的热忱,坚守理想,贴近大地,融入国家思想文化建设的大潮。
为国为民,不落俗世。做有思想的学术,出有学术的思想,二者不可偏废。这样的追求, 又何尝不是人文学科应有的品质?
既立足学术之根本,又保持人文关怀的品质,以思想造就“溢出效应”,尽可能服务国家民族发展的大主题,这是一代代先贤的执着理想,又何尝不是大学精神的真谛所在?
自上世纪90 年代以来,不少人慨叹,人文学科逐渐被边缘化。然而,可怕的,不是风光不再,而是忘却人间情怀,埋头自顾一亩三分地,失去了提出问题、创造思想的能力;可怕的,不是种种社会问题,而是自我的精神沉沦,插科打诨,人云亦云,缺乏对流俗的抵制和对责任的担当;可怕的,不是独善其身,而是忘却大学之道、丢弃文化启蒙,变成没有理想的揾食者。
站在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重要历史节点,站在中西文化话语权依然不对等的今天,站在意识形态纷繁复杂的当下,我们将更清晰地认识到,人文学科不仅担负着传承文明、推进学术进步的重任,更担负着坚守民族国家文化与精神底线的重任。
让学术与思想贴近大地。纪念北大中文百年,也正是期望当代学人能有这样一种抱负,能重拾前辈先贤的遗风,从而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文化自觉、文化自强。
——选自《人民日报》(2010 年10 月29 日)“人民时评”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概括,正确的两项是()()(5 分)
A 北大中文百年即是国家民族命运百年。
B 大学精神的真谛在于立足学术根本、保持人文情怀。
C 文化启蒙与国家思想文化建设仍是“在路上的梦”。
D 为国为民、不落俗世是人文学科的品质。
E 纪念北大中文百年的目的在于实现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自觉、自强。下列不能作为不少人慨叹人文学科“逐渐被边缘化”依据的一项是()(3 分)
A 人文学科风光不再。 B 人文学科缺乏担当。
C 人文学科面临种种社会问题。 D 人文学科独善其身。当代学人如何实现学术与思想贴近大地?请概括、分点作答。(4 分)
发展人文学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是什么?(4 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流浪的本义
余秋雨
一座城市都会有一个主题,往往用一条中心大街表现。是尊古?是创新?是倚山?是凭海?是厚土?是广交?……
巴塞罗那的主题很明确,是流浪。全城最主要位置上的那条大街,就叫流浪者大街。
这条大街是逛不厌的,我先是和伙伴们一起逛,不过瘾,再独个儿慢慢逛,逛完,再急急地拉伙伴们去看我发现的好去处。
这里,不分当地人和外来人,不分西班牙人和外国人,不分东方人和西方人,大家都是流浪者,因此也不分严格意义上的卖者和买者。这种浑然一体又不相识的气氛,让人迷醉。所有的卖家多半不是真正的商人,是昨天和明天的行者,只因今天缺钱,便在这里稍稍闹腾。主要不是闹腾资金和商品,而是手艺和演技。和艺术衔接在一起,大街光鲜夺目,绝招纷呈,就像过节一般。不知什么时候形成的规范,在这里出现的一切,必须干净、文雅、礼貌、美观,不涉恶浊,不重招徕,绅士风度,君子作派,自尊自爱,心照不宣。这就使它与我们常见的喧闹划出了界线,具备了国际旅游素质,让人每一步都走得放松,走得自在。
这些特点,在我看来,全都体现了世间优秀流浪者的素质。他们的溶化本领,谋生能力,开阔心境,自控风范,物化为一条群体人格的长廊,熙熙攘攘。其实,这也是一切远行者的进修学校。
我一直认为,除了少数逃罪人员和受骗人员,正常意义上的远行者总是人世间比较优秀的群落。他们如果没有特别健康的情志和体魄,何以脱离早已调适了的生命温室去领受漫长而陌生的时空折磨,天天都可能遭遇意外,时时都需要面对未知,许多难题超越精神贮备,大量考验关乎生死安危,如果没有比较健全的人格,只能半途而返。
据我自己的经验,几乎没有遇见过一个喜欢远行的现代流浪者是偏激、固执、阴郁、好斗的。反之,那些满口道义、鄙视世情的书斋文人如果不得已参加某种集体旅行,大多连谁扛行李、谁先用餐、谁该付款等琐碎问题也无法过关,总是众人侧目,同室翻脸,不欢而散。流浪,一个深为他们耻笑的词汇,却又谈何容易!
有人把生命局促于互窥互监、互猜互损,有人则把生命释放于大地长天、远山沧海。因此,在我眼中,西班牙巴塞罗那的流浪者大街,也就是开通者大街,高贵者大街。
流浪者大街的东端直通地中海,逛街劳累后我想吹吹风,便向海边走去。
海边是一个广场,中间有一柱高塔,直插云端。高塔底部,有费迪南国王和伊莎贝尔女王的雕像,他们坐姿端庄,神态安详,一副指挥若定在做大事业的模样。说是底部,人们还须仰视。仰视完他们再抬头,分明看到在高塔的顶部,还有一尊立像。这会是谁呢?连堂堂国王和女王都在那么低下的部位守护着他,侍候着他,难道他是上帝吗?
云在他身边飘荡,他全然不理,只抬头放眼,注视远方。远方尽是地中海的浩荡碧波,他的目光全然穿越地中海,锐利而又渺茫。我立即猜出来了,只能是他,哥伦布。一问,果然。这座哥伦布高塔,正与流浪者大街连成一直线,那么,这位航海家也就成了大街上全体流浪者的领头统帅。或者说,他是这里的第一流浪者。其实岂止在这里。他本是世界上最大的流浪者。
他发现了一片大陆。想到这里我豁然领悟,什么是流浪的本性。哥伦布表明了:不在乎脚下,只在乎前方。这也是流浪者大街的宣言吧,有他在前方,我们集结了。整条大街成了他的追随,于是大街也进了雕塑,成了主塑背后的行为艺术。
(有删节)流浪者大街体现了巴塞罗那这座城市“流浪”的主题,请结合文段内容,分条概括流浪者大街的特点。
“那些满口道义、鄙视世情的书斋文人如果不得已参加某种集体旅行,大多连谁扛行李、谁先用餐、谁该付款等琐碎问题也无法过关,总是众人侧目,同室翻脸,不欢而散。”这里,作者记述了一些“书斋文人”的表现,在行文中其作用是什么?
“云在他身边飘荡,他全然不理,只抬头放眼,注视远方。远方尽是地中海的浩荡碧波,他的目光全然穿越地中海,锐利而又渺茫。”从描写角度,简述其表达效果。
文章题为“流浪的本义”,那流浪的“本义”是什么呢?请结合选文谈谈你对题目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