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秋风台
人们都叫我徐夫人。一个很女性的名字。但我是把匕首,是天底下最锋利最毒性的匕首。
我是徐夫人铸造的。徐夫人也不是女性,他是个顶天立地的壮士,可惜他已经死了。他是闻名战国的铸造师。铸造师是不应该参与政治的。所以徐夫人造出我来,就跳进了铸造炉里。在他融化的短暂过程中,他的灵魂就移植到了我的身上,我也就成了新的徐夫人。
我被燕太子丹从赵国带到了燕国,交给了荆轲。我知道荆轲是另一个壮士。但我来到燕国,看到的却是另一个荆轲。他那时候已经被太子丹拜为了上卿,整天住豪华公馆,食美味佳肴,赏珍奇玩物,阅天下美色。这真让我有些怀疑他壮士的身份,我甚至认为他是一个蹭吃蹭喝的高级食客了。
但太子丹好像很有耐心,整个夏天,他就陪着荆轲,纵容着荆轲。那天,在白洋淀畔的易水河边,划船累了,荆轲把我放在了一株柳树下,然后翘起长腿枕着一把蒲草呼呼睡去。太子丹守在他的身旁。雨后的蛙鸣潮水一样袭来,搅了荆轲的好梦。荆轲拾起瓦片向河里投去。蛙声还在继续。荆轲恼怒地起身寻找瓦片,没有找到。一抬头,太子丹捧来了一堆金瓦。他毫不犹豫地把金瓦全部掷进了河里,那蛙声立即止住了。荆轲拍拍手,又兀自睡去。
游玩结束,离开易水河,他们骑着千里马返回蓟城。行到半路,荆轲对太子丹说,前面有个饭店,吃点东西再走吧,我肚子有些饿了。丹说,荆上卿想吃什么呢?荆轲下得马来,伸伸懒腰,这乡村小店,随便吃点吧,看看有没有新鲜的马肝,那玩意儿很下酒呢!
果真还有马肝。马肝味道很鲜美。荆轲就多吃了一些,多喝了一些。我在荆轲的腰间随着他的身子不停地晃动,连我都被晃醉了。等我和荆轲晃到饭店门口的时候,一辆马车早已等在了那里。荆轲说,不坐车,我骑马,把那匹千里马牵来!丹说,千里马已经埋了,它的肝现在就在你肚子里!
荆轲没说什么,依然摇晃着坐上了马车。
回到蓟城,太子丹又设宴华阳台,还把荆轲的市井朋友高渐离请了来。酒至酣处,高渐离击筑而歌。荆轲拦住了高渐离,我整天听你的筑声,早就烦了,你歇会儿!太子,来点新鲜的怎么样?
很快,太子就把虞美人叫来了。虞美人献上了一首《易水谣》。荆轲听着曲子,眼睛盯住了虞美人那双细腻灵巧的手,那手十指尖尖,毫无瑕疵,熠熠生辉。他不禁赞出声来,好。丹就笑着说,虞美人,你以后就专门为荆上卿弹奏吧!荆轲摆摆手,涨红了脸,不不不,太子,我哪能夺人所爱昵?我是说虞美人的那双手好,真是太好了,没有这双手,绝对不会有这样动听的音乐!
宴会结束了,荆轲带着我返回公馆。茶桌上,太子早命人准备好了茶点。荆轲揭去了茶点上面的玉巾。令荆轲意想不到的是,一双手鲜活整齐地露了出来。我认识,那是虞美人的手。
玉巾就在荆轲的手里慢慢地飘落在地,那玉巾我想还会飘落千百年。就在玉巾飘落的时候,我看见荆轲的嘴角抽动了几下,似乎有话要说,但没说出来。可我已经读懂了他的嘴角,他是想说,是时候了……
夏尽秋来,真的是时候了。太子丹已经沉不住气了。秦军大将王翦已经攻破赵国,屯兵白洋淀边。大兵即将压过燕境。樊於期的头颅拿到了,燕地督亢地图准备好了,助手秦舞阳报到了。我已经被浸了剧毒。为了验证毒效,丹还拿囚犯做了实验。他用我划破了囚犯的皮肤。那个倒霉鬼只留出了一丝血,就无声无息地去了他早晚要去的地方。
现在,我就躺在那个黑色的匣子里,包裹着我的是那张燕地督亢地图。在另一个红色的匣子里,躺着的是樊於期的人头。我在匣子里亢奋跳跃,把匣子弄得啪啪作响。
我知道,丹已经把荆轲送到了易水河畔的秋风台。秋风激荡,天空昏暗,前途漫漫。荆轲慢慢地走上了秋风台。他望望卫国的方向,那里是他的家乡。他望望燕国的方向,那里是他客居的地方,是太子丹收留了他,给了他做大英雄的机会。他又望望脚下的易水河,他看见了他投掷在河里的金瓦……蓦然间,他一抖征袍,一伸脖颈,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呐喊: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秋风台下的好友高渐离流着眼泪拼命地击筑和之,穿着白色衣帽的太子丹和送行的人群哗啦跪成了一片。
荆轲歌罢,抱起两个匣子,连看也没看秦舞阳一眼,就上了车子。车子向西绝尘而去。我在兴奋的颠簸之中,却听到了荆轲喃喃地自语,太子,你太心急了,我在等一个人,那个人还没到啊!
我们到了咸阳,去刺秦王赢政。但我们没有成功。秦舞阳退了。荆轲死了。他先是被秦王刺中左腿,然后就是被肢解了八段。其实荆轲满可以刺杀秦王的,但他只是割下了秦王的半截衣袖。其实我也是满可以刺杀秦王的,因为我有徐夫人的魂灵。但我只是脱离荆轲之手穿过秦王的耳畔,深深地扎在了那个铜柱子上。来到了秦国,我才明白秦王是刺杀不得的。荆轲为了报答太子丹,不得不走这一遭。而我,为了成就荆轲,不至于让他成为千古罪人,我只能成为千古罪刃!就在我扎进铜柱的那一瞬间,我恍惚听到了易水河哗哗的水声和秋风台飒飒的风声,我终于明白,荆轲等待的那个人,其实是太子丹。是另一个太子丹。是能够让燕国强盛于秦的太子丹。以下对文本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秋风台》是重述荆轲刺秦王的故事的,但没有正面写荆轲,而是由荆轲刺秦的那把名叫“徐夫人”的匕首来讲述那段尘封的故事。 |
B.作者通过送荆轲时实景的描写,和荆轲刺秦王失败时虚景的描写,来渲染悲壮的氛围。 |
C.匕首虽然是叙述者,却并非主角,主角是荆轲。蔡楠先生在这篇作品里塑造出了一个我们非常熟悉的人物形象——荆轲。 |
D.荆轲在燕国迟迟不动身到秦国刺杀秦王,主要是在等一个人,荆轲等待的人没有出现,导致荆轲刺秦王的失败。 |
E、从这篇小小说中不难看出蔡楠先生隐藏在文字下的历史思考,他在对历史深刻理解的基础上认真解读,以自己的感悟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重新进行定位,为我们描绘了一幕易水悲歌波澜壮阔的画面。概括荆轲的形象并简要分析
小说以第一人称“我”叙事,叙述者“我”(徐夫人)是一把匕首,结合全文分析作者这样构思的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17题。
“百家讲坛”是个奇怪的坛
刘洪波
“百家讲坛”其实是一个很奇怪的坛。十年以前,丁肇中在那里讲过物理学,把物理学讲到我都能听得津津有味,很不容易。但现在这个讲坛上,讲红楼、讲清史、讲论语,大概今后还要讲与“国学”有关的一切。至于还讲不讲自然科学、现代哲学、思想、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等等,我不知道。在我印象中,“百家讲坛”之“百家”就是赏玩传统的百家,当然中国这方面的人才很多,号为“百家讲坛”,数量上是可以保证的。
国学,据说已经“返本开新”,只差大家都来践行。不过,践行什么呢?是修习各人的心性,还是以国学来格致万物?若是前者,没有什么不好。若是后者,事情就比较难办。阎崇年先生讲清史,如数家珍,史料熟,秘闻多,吸引力强,但主要是对清宫如同对待自家一般热爱的态度,这个祖宗英明,那场屠杀合理。易中天先生讲三国,权谋机变,说得津津有味,就是搞不清对权谋之术到底是赞赏还是批判。相比之下,反倒是于丹讲《论语》,固然毛病多多,总归是要修身养性,更加合乎人性,但只强调指向内省而对人之外在处境无所置辞,大概不过是训育顺民。
这次钱文忠先生为商纣王翻案,称为“文武双全,功勋卓著”,以期主导舆论。前人多有怀疑商纣王并非恶到极点者,从真实认识而言,哪怕是希特勒,你也不难找出几个“功勋”来,商纣王当然也应该有一些好的地方。但到底有多好,难说,尤其从学术上“有一份证据说一份话”是困难的。商纣王处在中国信史时代之前,怎样获得充分的证据来总括他的一生?他的恶评有新朝代的虚报,有后时代的累加,可以想见。但要翻案,还是且缓吧,重建一个对商纣王的历史结论,学术上几无可能。
对商纣王的评价,与其说是“历史评价”或者“历史学结论”,不如说是一种“舆论评价”或者“社会学结论”。想到商纣王就想到荒淫、暴虐,他已经成为一种暴虐的符号。不可置疑的事实是,商朝在纣王手中灭于周朝,一个“文武双全,功勋卓著”的帝王,怎样被一个新朝代取代,把这一点解释清楚,何其困难。
“百家讲坛”其实是娱乐业一个景象,但貌似在布道。在这种虚妄的布道与实在的娱乐之间,人们聆听到一些离奇古怪的思维,并且把自己酱在莫名其妙的逻辑里。这些逻辑归总而言,就是“大丈夫只求建功立业,不必论其余;小百姓但求修好忍术,以接受治理”。寓教于乐,就这样实现了。
15.下列对文章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举丁肇中讲物理学的事例,是为了说明“百家”应是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哲学等等并非只是中国固有之学的真正“百家”。 |
B.在第三段中,作者对阎崇年和易中天持批评态度,对于丹持肯定态度,因为她的解读指向修身养性,更加合乎人性。 |
C.现在的“百家讲坛”都在做翻案文章,比如阎崇年说祖宗英明,易中天津津乐道权谋,钱文忠称商纣王“文武双全,功勋卓著”。 |
D.对“百家讲坛”,作者虽然多有批评,但在结尾还是肯定了它具有寓教于乐的作用,观点辩证,评价比较公允。 |
16.作者对钱文忠为商纣王翻案持批评态度的理由是什么?
17.作者为什么认为“百家讲坛”是个奇怪的坛?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1—14题。
巷子里的阳光
王克楠
(1)出了门,便是一条巷子,至少要拐过三道弯,拐过三条宽宽细细的巷子,就能拐到人流叮当的马路上。
(2)我很高兴有那样三道弯,倘若没有三道弯,大街上的尘土就会毫无阻拦地逼入我的院子,那将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巷子是一条漏斗型的死胡同,朝街的方向呈出开放的姿态。不熟悉路况的人,从街上拐过几道弯,走到我家门口,鼻子碰到了墙壁,叹了口气,就无奈地回返了。
(3)看那些无奈的人回返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他们一个个像误入迷途的孩子,脸红耳赤地跺跺脚:唉,这鬼地方怎么是条死胡同?
(4)我显然对他们的牢骚不满,这怎么能算一条死胡同呢?我的院子虽小,也能容纳八方来客,你们咋就不到我的院里小坐一会儿,喝一杯淡茶或对弈一局呢?
(5)我站在巷口,最喜欢看的,还是驳印在巷子里的阳光。阳光很好,阳光不会唉声叹气,它从早晨露头,到晚上收尾,不露声色,真格是一位藏在云外的哲人。
(6)早晨的阳光是桔红色的,它比巷子里的懒人要起得早。它像是画家手中的画笔,横一笔竖一笔,紧一笔慢一笔,就把小巷子画滋润了,画热了。懒人们就会说:你看看,太阳都晒热屁股了,咱也别压床了。
(7)巷子里有几棵树,树干茁壮,树头蓬勃。夏天的午后,树下常有几个退休老人坐在小板凳上闲侃。就是这几棵树,支撑着阳光的舞蹈。阳光穿过蓬松的树头映在地上、墙上,地上和墙上就成了阳光的“舞台”。风是导演,树叶被吹得越厉害,阳光舞蹈的姿势就越激烈,反之,就温柔得很。它或刚猛激烈,或纤细入微,皆是一种自在的景致。
(8)中午的阳光惨白,白晃晃地扎眼,猛烈时,把人的头皮晒得煞痛。因而,中午巷子里很少有人走动。大家坐在自己的家中饮茶,或睡午觉。心里想:就让太阳发泄一会儿吧,它也有委屈焦躁的时候,过一阵子就好啦。
(9)果不出其然,一过下午两点,太阳就像做错事的孩子羞答起来,它把阳光一缕又一缕轻轻地投进小巷子里,投在人们的头顶上,非常轻,恐怕在人们头顶上砸出了包。人们便走出院子,走到树阴下打毛衣聊天,或把有毛病的自行车倒扣在巷子里,没完没了地修理。
(10)傍晚的阳光是有诗意的。它是太阳在一天之中的绝唱,它不知明天早晨还能不能吐着光彩从地的东边升上来。这有点好似人之将逝,还不知下辈子还能不能像活佛似地再转为人类。因而,傍晚的阳光最温柔,最贴人了。你抓它,捏它,碰它,它一点也不急,你亮开嗓门咋唬它,它也不恼,当然,很少有这样二板吊子,就像很少有这样的恶丈夫,面对如花似玉、善解人意的爱妻,你舍得动她一指头吗?
(11)傍晚的阳光一片深红。它把整条巷子都映得红彤彤的。走在巷子里,会感到有一种被强化了的意味,或者说一种末世的味道。大家该去洗菜的,就过去洗菜,该洗衣的过去洗衣,巷口的棋摊上,依然是那些七嘴八舌爱乱支着的人们,但是,街坊们活动的幅度比白天要小了许多。也许,在大家的潜意识里,已经感受到了与太阳的惜别。
(12)明天还能不能见到太阳呢?老人和病人躺在床上,看着颤颤巍巍的阳光,心想,就要走了,走的时候如果用碗能扣上一碗阳光,躺在棺木里,就永远放着这只碗。
(13)老人们一年中有三季都喜欢坐在巷子里的墙根下,晒“老爷儿”。他们的山羊胡子稀稀疏疏,但脸色红润,一旦阳光晒热了头顶,他们的话闸就打开了,滔滔不绝,无穷无尽,如果凑近了去听,一大堆老故事和昨天讲的基本相似,但他们却像大姑娘和小伙子第一次恋爱似地向老伙计们眉飞色舞地讲着,阳光扑扑扑地投在他们的脸上,胸上,腰上,和身上的一切部位,阳光点燃了他们不灭的灵感。
(14)——重复又有什么?人生在世不是进行着许许多多似曾相识的重复吗?不是他重复你,就是你重复他:不是历史重复现实,就是现实重复历史。阳光也是重复的,以相同的节奏和相同的色调度过一天又一天,但没有人去烦它,因为它暖人。
(15)我很为那些误进巷子而回返的人感到惋惜,你们至少可以在小巷子驻足一会儿,看看小巷子意味无穷的阳光呵。
(选自《中华散文百人百篇》)
11.请分析第13 段“阳光扑扑扑地投在他们的脸上,胸上,腰上,和身上的一切部位”中“扑扑扑”的妙处。
12.你认为用陶渊明的诗句“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形容小巷的环境特点是否恰当?为什么?
13.第④段的“这怎么能算一条死胡同呢?”和第②段的“巷子是一条漏斗型的死胡同”是否矛盾?为什么?请结合全文作答。
14.文章末尾说“看看小巷子意味无穷的阳光呵”,请结合全文,分条概括阳光给人的丰富“意味”。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3题
在中国历史上存在1300年的科举制是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由于科举制影响巨大,人们的评价向来都有很大的差异。
现在多数学者都赞同唐宋时期的科举在历史上起了进步作用,分歧主要在对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评价。过去对科举的认识往往以偏概全,例如,很多人到现在还以为明清科举只考八股文。其实,科举考试内容繁多,即使是明清时期的科举,八股文也仅为多种考试内容的一部分或者一科,只是其重要性有点像当代高考或研究生考试中的英语,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罢了。但明清两代科举也要考三场,除头场考八股文以外,第二场考论、判、诏、表等当时政府的应用文,第三场考经史时务策,只通八股文而不懂其他知识,也是无法考上的。
在1300年的中国科举史上,无论哪个朝代,策问与对策都是重要的考试题型。策问的内容也非常丰富,举凡政治、经济、军事、法律、文化、教育、天文、地理、民族等各种与国计民生相关的大事或经史典籍中的问题,都可以作为策问题目,统治者也往往通过举子的对策来了解民情、征询解决问题的对策。同时,策试这种形式可以考查应试者的德、识、才、学以及对“时务”即现实问题的见解。特别是时务策,主要是与国计民生有关的问题。
在传统社会,教育和考试以人文知识为主要内容,西方的中世纪大学和东亚的书院、科举皆然。只有到文艺复兴、特别是工业革命之后,教育的内容才逐渐转到自然科学方面来,注重自然科学,即所谓的实科,是工业文明时代教育的重要特征。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伴随着坚船利炮强劲东来的西学代表先进的工业文明,而当时的中国还处于农业文明的时代,科举考试内容基本上还停留在古代的古典人文知识,自然逃脱不了被停废的命运。
科举是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然而,在现代中国人对传统事物的看法中,科举大概也是被误解最深的制度。我们不应忽略科举制的历史性。评价历史制度,需将其还原到当时的历史环境中去,这样才不至于使讨论脱离了历史实际。试想在传统社会,能构想出其他更好的选才制度来吗?古代的中国统治者和许多文化巨人并不是没有看到科举制的局限和弊端,也不都是因循守旧之辈。但经过反复比较,最后还是选择了科举制,这实际上是一种择善而从。古代一些学者批评科举取士并不等于反对科举制度。从古代到近代的学者对科举制的批判主要是对应试现象、对考试内容和形式的批判,特别是对八股取士的批判,很少有人否定科举制本身。如朱熹批评只重举业而忽略真实学问的现象,顾炎武严厉批判八肢文,但都没有否定科举制本身。吴敬梓的《儒林外史》、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是两位文人久困科场,屡试屡败之后转而撰写的抨击和讽刺科举的文学作品.其中的《范进中举》等篇章长久以来作为中学教材,主导着对科举制的看法。但是,你找得到从韩愈、柳宗元、白居易、欧阳修、苏东坡、辛弃疾到文天祥、林则徐、纪晓岚等成千上万进士出身的人才对科举制的否定评价吗?科举是有很多弊端,也对古代教育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但古人始终没有找到更加公平合理而可操作的办法来替代它。因此,一千多年中伴随着连绵不断的批评,科举还是在选拔官员中起主要作用。
(选自《新华文摘》08年20期)下列对“中国科举制度”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科举制在唐宋时期有进步作用。而明清时期,由予考试内容的单一化,其弊端就越 来越明显。 |
B.八股文在明清科举考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八股文过关了。也就意味着科举考试过 关了。 |
C.策问始终是科举考试重要的考试题型,时务策考查了应试举子对与国计民生有关的 的现实问题的见解。 |
D.20世纪初,科举制度没有逃脱被停废的命运,说明这一制度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现代中国人对科举制度的误解,是由于脱离了当时的历史环境,受了《儒林外史》 等文学作品的影响。 |
B.考试内容停留在古典人文知识的科举制度被停废,意味着它抗衡不了代表工业文明 的西学东进。 |
C.科举制度不注重自然科学,其根源在于它是农业文明传统社会的产物,是排拒新事 物和现实问题的。 |
D.尽管长期以来,科举制度伴随着连绵不断的严厉批评,但它一直在中国古代1300 |
年的人才选拔中起着重要作用。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中国历史上存在1300年的科举制度,为社会选拔了大量的治国之才,在历史上 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
B.明清科举制在考试内容和形式上存在不少弊端.但也绝非仅考八股文一科.其三场 考试还是较全面的考查了应试者的人文知识。 |
C.科举制度被古代统治者择善而从,是因为考试选才制度要优于其他传统的人才选拔 制度。 |
D.一些有真才实学却在考场上屡试屡败的学者,如朱熹、顾炎武、蒲橙龄、吴敬梓等 |
都对科举制度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和讽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2~14题。
恃才傲物的钱玄同
叶兆言
①钱玄同的身世颇为奇特,对于今天的人来说,大家所熟悉的物理学家钱三强,是钱玄同的二公子。
②钱玄同是章太炎的弟子,上世纪30年代初,他已经是很有名的教授,章太炎来北京讲学,他执弟子礼甚恭,马前鞍后唯唯诺诺,亲自为老师翻译,因为章的浙江话,很多北方同学听不懂。他的这种举动,一时传为尊师的美谈。其实他也只是做做样子,根据旧的家法,像他这种有违教诲的弟子,早就应该逐出师门。
③当时不少学者都激烈偏执,但像钱玄同这么极端,还真不多见。他自号“疑古玄同”,对过去的大师,常持坚决否定态度。作为古文派大师章太炎的入室弟子,钱玄同受老师影响,有非常高的古文经学造诣,然而他后来也拜今文经学大师崔适为师,并自称“乃始专宗今文”。实事求是地说,对于古文和今文,钱玄同都是背离师门的。20年代初,钱玄同和大学刚毕业的顾颉刚讨论今古文,以《聊斋志异》上的故事举例,说明他们这一代学人治学应该有的态度。书生桑生先后接纳了两名女子,这两个不安分的女人,老是互相攻击,一个说对方是鬼,一个说对方是狐,桑生起初以为她们只是妒忌,说着玩玩,经过一段时间的考验,发现她们果然是鬼是狐,事实证明两个女人说得都对。这个故事正好可以用来面对今古文之争,今文学家说古文经过刘歆伪造,说得是对的;古文学家说今文不符合孔子的意思,也是对的。因此,现代学人今天要做的事情,就是用古文学家的观点来批评今文学家,用今文学家的观点批评古文学家,从相互指责之中,把各自的假面目戳破。
④钱玄同的旧学十分了得,像他这样的弟子,做老师的想恨也恨不起来。他提倡废除古文,甚至要废除汉字,不是因为自己不行,而是为了要让后人学起来方便,是纯粹为后人着想。钱玄同能写一手漂亮的隶书和篆字,曾用小篆抄写章太炎的《小学问答》刻印出版,这事遭到了鲁迅的指责,认为像他这样激烈的人,不该这样复古。
⑤人本事大了,难免恃才傲物,章太炎就常常不可一世,他的几位弟子,老实说脾气都不小,搁一起便磕磕碰碰。先是大弟子黄侃和几位闹文学革命的师弟斗气。30年代初,章太炎带着黄侃到北京讲学,钱玄同对老师毕恭毕敬,小心翼翼,对师兄却根本不买账。有一天,在章太炎住处,黄侃开玩笑地对钱玄同说:“二疯,你来前,我告你!你可怜啊!先生也来了,你近来怎么不把音韵学的书好好地读,要弄什么注音字母,什么白话文。”钱玄同顿时翻脸,拍着桌子厉声说:“我就是要弄注音字母,要弄白话文,混账!”章太炎闻声赶来,哈哈大笑,排解说不许再争什么注音白话文。章的意思十分明显,想想当年一起学习的同门之谊,有什么好吵的。
⑥钱玄同不仅和黄侃心存疙瘩,和鲁迅后来闹得也不愉快。他们既是师出同门,又一起在《新青年》上打打杀杀,临了却分道扬镳。众所周知,鲁迅写小说,是因为受一个叫金心异的人教唆,金心异就是钱玄同。那时候,鲁迅埋头古籍,整日抄古碑,是钱玄同把鲁迅从古书堆里拉了出来,促使他成为了新文化的一名旗手。可是钱玄同似乎更愿意和周作人做朋友,对鲁迅则敬而远之。鲁迅死了以后,钱玄同写文章纪念,不愿多谈对方的不是,然而对鲁迅情书中提及他的那几句话,依然耿耿于怀。因此,他只说他们之间曾经很投机,说鲁迅“治学谨严”,但是“多疑,轻信,迁怒”。对于曾经大吵过一架的黄侃,在他死后,钱玄同的评价是“小学本师传”、“文章宗六代”,说他是同门中的“隽才”,这里面显然有客气的成分,因为毕竟走的不是一条路。道不同,则不相为谋。
⑦客观地说,钱玄同和鲁迅还应该算是同隘,他们的方向大致相同,只是在小岔道上有些分歧。人各有志,钱玄同的奋斗目标,和刘半农一致,是语音方面的革命。刘半农带着大批科学仪器,从法国载誉归来,钱玄同曾非常激动,因为他们才是真正的知音。
12.下面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不准确的两项是( )( )
A.钱玄同提倡废除古文,甚至要废除汉字,目的是为了让后人学起来方便,是纯粹为后人着想的主张。 |
B.面对自己弟子钱玄同与黄侃的翻脸,章大炎笑着进行排解,直接提醒他们想想同门之谊,没什么好吵的。 |
C.利用古文学家与今文学家的观点进行相互批评与指责,戳穿对方的假面目,应当成为现代学人要做的事情。 |
D.在语音革命上,钱玄同与刘半农的奋斗目标一致,钱对刘“载誉”而归表现得非常激动,是真正的“知音”。 |
E、钱玄同与鲁迅先生师出同门,曾经一起利用《新青年》在新文化战线上打打杀杀,一起冲锋。然而钱玄同与鲁迅先生也曾经闹过一些不愉快,从这些分歧上可见钱玄同与鲁迅先生的方向是有很大的差异。
13.文中说钱玄同对老师章太炎“唯唯诺诺”、“执弟子礼甚恭”,却又说他“也只是做做样子”这是为什么?
答:
14.综观全文,钱玄同的“傲物”具体表现在哪里?请简要概括。选择其中一点,联系实际,说说你对“傲物”的理解。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l2—14题。
他原本在一家外企就职,一次意外,使他的左眼失明。他失去了工作,到别处求职,却因眼睛问题连连碰壁。挣钱养家的担子,便落在妻子肩上。她日渐感到他的老父亲是个负担。她不止一次跟他商量,要把老人送到老年公寓去,他总是不同意。有一天,他们为这事在卧室里吵起来,妻子嚷道:“那你就跟你爹过,咱们离婚!”他一把捂住妻子的嘴说:“你小声点儿,当心让爸听见!”
第二天早饭时,父亲说:“有件事我想跟你们商量一下,你们每天上班,孩子又上学,我一个人在家太冷清。我想到老年公寓去住,那里都是老人。”
他一惊,父亲昨晚果真听到他们争吵的内容了!“可是,爸……”他刚要说些挽留的话,妻子瞪着眼,在餐桌下踩了他一脚。他只好把话咽了回去。①
一个星期天,他带着孩子去看父亲。一进门,便看见父亲正和室友聊天。父亲一见孙子,就像见了心肝宝贝似的又抱又亲,还抬头问他工作怎么样,身体好不好……他好像被人打了一记耳光,脸上发起烧来。
“你别过意不去。我在这里挺好,有吃有住,还有得玩……”父亲看上去很满足,他的眼睛却渐渐蒙起一层雾来。②
等到又一个星期天,他去看父亲,刚好碰到市卫生局的人动员老人们亡故后捐献遗体器官。很多老人都说,他们这辈子活得很苦,要是死都不能保个全尸,太对不起自己了。这时,父亲站起来,他问了两个问题:一是捐给自己的儿子行不行?二是趁活着捐可不可以?
父亲说:“我不怕疼!我也老了,捐出一个角膜,生活还能自理,可我儿子还年轻呀,他因一只失明的眼睛,失去了多少机会!要是能把我儿子的眼睛治好,我就是死在手术台上,都心甘情愿……”
所有的人都停止了谈笑,把震惊的目光投向老泪纵横的父亲。一股看不见的潮水瞬间将他裹围。③他满脸泪水,迈着沉重的脚步,一步步走到父亲身边,和父亲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当天,他不顾父亲的反对,办好有关手续,接父亲回家。至于妻子,他已做好最坏的打算。④
临走时,父亲一脸欣慰地与室友告别。室友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埋怨自己的儿子不孝,赞叹父亲的福气。父亲说:“别这样讲!俗话说,庄稼是别人的好,儿女是自己的亲,打断骨头连着筋。自己的儿女,再怎么都是好的。你对小辈宽容些,孩子们终究会想过来的……”
说话间,父亲还用手给他捋了捋衬衣上的皱褶。⑤他再次哽咽,感到父亲的爱,在他的眼前照出一条明亮的路。
(选自《意林》2007年第12期,有删改)
12、下列对文中几处画线语句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句①“他只好把话咽了回去”,这是因为怕妻子因此大吵大闹,与自己离婚。 |
B.句②“眼睛却渐渐蒙起一层雾来”,这一神态描写表现了父亲对儿子行为的不理解。 |
C.句③“潮水”比喻他震惊的心理,形象地表现了他内心受到的极大冲击。 |
D.句④“最坏的打算”,指的是如果妻子真提出离婚,就答应她的要求。 |
E、句⑤“父亲还用手给他捋了捋衬衣上的皱褶”体现了父亲对儿子的亲昵和关爱。
13、父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简要分析。
答:
14、本文最初发表时的题目是“面对古老的选择”,后来其他刊物转载,有的改为“选择”,有的改为“父爱如灯”,你认为哪个题目最恰当?请联系文本加以探究。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