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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缸 中 日 月
张金刚
①缸,或泥或陶,或大或小,或精致或粗糙,或年轻或老迈,皆如农家一员,静坐屋里屋外,角角落落。承载着农人的辛勤与汗水,存储着季节的收获与更迭,或与数辈几代相伴日月,见证千滋百味的岁月流年。
②不知是何材质煅烧,是何工艺打造,何时陆续进家,缸,就这样融入农家,参与着琐碎的烟火生活。缸,无言,却如睿智的老者,用或空洞或殷满的肚量激励着农人的干劲,过出火红的日子;缸,无声,却如魔术般神奇,占气候之天时,与时间交挚友,融调料入食物,发酵、腌制出醇厚的美味,积淀成舌尖上的故乡。
③缸,堪称农家的脸面;撩开缸,便可知家况。新脱粒的小麦、玉米、芝麻、谷类,刚下场再上房,晾晒风干,绽放一片金黄。满满地盛入簸箕,扬高、倾倒,但闻“刷”的一声延音,粒粒粮食如疾雨般欢快地滑入缸底;接续,慢慢堆积;留在簸箕里的顽皮颗粒,跳跃、滚动,拨动着喜悦的心弦。
④一家人,欢聚忙乱,片刻间,丰收的粮食,盛满了大缸小缸,冒着尖儿;用手抹平、轧实,盖上盖子,便储下了一年的收获、来年的希望。取粮时,打开缸盖,一股粮食的清香扑面而来,心中荡起自足的涟漪。串门的乡亲,习惯望望别人家粮缸的大小、多少,或者干脆揭盖观瞧,咂舌夸赞一番,主人家自是喜笑颜开。
⑤母亲攒下的生鸡蛋,洗净、控干;将盐、花椒、大料放入水中,熬煮、晾凉;取小缸清冼、抹净、晾干。将鸡蛋整齐码入缸内,灌入盐水,没顶,盖盖儿;只待腌过时日,捞出煮食。腌制越久,味道越美;略带臭味,越品越香。煮熟的咸鸡蛋,用水拔凉,敲开剥食;或纵切两片,用筷挑食。蛋清细腻滑润,蛋黄鲜艳流油,或泛青呈黑,滋味悠长,令人回味。时常受缸内腌鸡蛋的牵引,回到老家,亲近那口缸;母亲总会颤巍巍捞出,煮好,给我带上,那滋味铭心一生。
⑥秋末冬初,大小缸集中亮相。罢园的黄瓜、豇豆、辣椒、韭菜、番茄,精切细作,佐以配料,分别腌制在缸缸罐罐中,打造出五彩缤纷的精制小咸菜,清新爽脆、风味独特,成为食粥、吃肉、卷饼的绝配。最隆重的当属腌萝卜、制泡菜。将成堆的新鲜萝卜洗净、晾干,分层码入大缸、撒上块盐即可;芥菜、洋芋、胡萝卜、大白菜、卷心菜等随意搭配,精心调味即成。菜在缸中奇妙地发酵成酸爽利口的腌泡菜,丰富了农家一年的餐桌。
⑦杀年猪,腌腊肉,好似过年的序曲。方块五花肉、条状排骨肉,大锅煮好;糖色着色,沸油炸烧,裹上细盐,盛于缸内,灌上猪油;腌制的腊肉,美味喷香,随时可炒、烩、炖食。生活清苦的童年,母亲会趁农闲翻山越岭,采摘大量酸枣,泡在大缸内,制成清淡的酸枣醋;舀上一勺直接饮用,酸爽解暑。新摘的柿子,麻涩难食;置于缸内,在院中围上秸秆、锯末,定时点燃加热沤制数日,柿子便可变得甘甜爽脆,颇为神奇。
⑧这些缸,一如农人的品性,朴实无华、默然无语,盛放着农家的智慧和日子。小城一酒店院内,放置两口大缸,清水悠悠、浮萍朵朵、游鱼款款;白天映着红日,夜里盛着皎月。我甚是欣喜,一时勾起了无尽的遐思。忽觉这缸,已植入我的血脉,映照出不老的日月,更盛满了浓浓的乡愁。
(选自《甘肃日报》,有删改)
文章第①段有何作用?请简要说明。(4分)
                                                                                            
                                                                                            
请简要分析第③段中画线句子的表达特色。(5分)
                                                                                            
                                                                                            
文中说缸“见证千滋百味的岁月流年”“积淀成舌尖上的故乡”,请概括文中写了哪些“舌尖上”的滋味。(5分)
                                                                                            
                                                                                            
本文写了与缸有关的人和事,请探究作者的情感取向。(6分)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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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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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叶嘉莹:一辈子和诗词谈恋爱
叶嘉莹,1924年出生在北京的一个大家族,叶嘉莹的父母对她采取的是“新知识、旧道德”的家庭教育,虽然准许她去学校读书,但生活上对她约束极严。她被关在四合院里长大,甚少与外界接触。父亲教叶嘉莹认字读书,开蒙的第一本教材就是《论语》。对于圣贤之书,叶嘉莹强调必须真正用心去读,并且贯彻到行动中去。圣贤之书让她相信,宇宙之间自有一种属“灵”的东西存在着,当人生困厄降临时,便多了应对的力量。读初中二年级时,北京被日本人占领,叶嘉莹整年吃不到白米白面,只能吃一种混合面。酸酸臭臭的,很干很粗糙的渣滓,老舍《四世同堂》里,祁老先生的曾孙女宁愿饿死也不吃。但是叶嘉莹没有怨言,拌上最咸的酱吃下去。
1941年,叶嘉莹才17岁,父亲远在后方失去音讯,母亲忧思成疾去世,身为家中长女,她还要照顾两个年幼的弟弟。幸而当时有伯父伯母的关照,她的学业并没有中断,还如愿考上了辅仁大学。精于古典文学的伯父十分欣赏她的天分,并引导她走上诗词创作、研究的道路。
另一个对她产生一辈子影响的人,是她在辅仁大学的恩师顾随先生。读书时,她对顾先生的一字一句都舍不得错过,记下了厚厚的8本听课笔记。叶嘉莹还保存着老师当年写给她的信。老师希望叶嘉莹能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别有开发,能自建树”。信是用漂亮的繁体行草书写,叶嘉莹保存至今。
叶嘉莹曾说,她的一生都不是自己的选择,从来都是命运把她推往何处就是何处。让念书,也就念了。毕业后让教中学,也就教了。一位老师欣赏我,把他弟弟介绍给我,后来也就结了婚。
叶嘉莹的丈夫是国民党海军教官,婚后不久,她就跟着丈夫去了南方,1948年又随国民党撤退到台湾。1949年年末,他们的大女儿才4个月,台湾的白色恐怖弥漫开来,丈夫因被怀疑是“匪谍”抓了起来。3年后丈夫出狱,却性情大变,经常不可理喻地暴怒,妻子成了他首当其冲的发泄对象。本来,生活的重担已把叶嘉莹压得透不过气,丈夫又加重了她的身心负担。她经常噩梦连连,近乎窒息,甚至有过轻生的念头。
后来,王安石的一首诗,给了叶嘉莹一抹精神的灵光。诗是这样写的:“风吹瓦堕屋,正打破我头。瓦亦自破碎,匪独我血流。众生造众业,各有一机抽。世莫嗔此瓦,此瓦不自由。”她默默要求自己:不要怨天尤人,对待郁郁不得志的丈夫,也要宽容忍让。而这一忍,就是一辈子。这位情感丰富的女诗人,尽管深谙诗词中的儿女情长,自己却从未真正恋爱过。她的小女儿说,我母亲一辈子都在和诗词谈恋爱。
1966年,叶嘉莹受邀赴美国密歇根大学及哈佛大学讲学,后又接受了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的聘请,在温哥华定居下来。在拿到学校的终身聘书后,叶嘉莹以为自此就能安稳度日了,不料却再生变故。1976年,她的大女儿和女婿遭遇车祸,双双亡故。她强忍着悲痛为女儿女婿料理完后事,把自己关在家里,拒绝接触外面的一切。在这期间,她写下了10首哭女诗。
诗词不仅帮助叶嘉莹排解悲痛,更给予她走出这种生死劫难的力量。1977年,她终于有机会回到阔别已久的祖国大陆。在火车上看到有年轻人捧读《唐诗三百首》,她觉得,尽管这个民族历经劫难,但诗歌的灵魂未死。叶嘉莹重新燃起了内心的激情,决心回国。
从1979年开始,叶嘉莹每年自费回国,在各地高校讲授诗词。当时“文革”刚结束,传统文化断层严重,学生们内心对于学习古典诗歌有着极大的渴求。很多教授还在用陈旧的阶级分析法解释诗歌,而叶嘉莹却讲解诗歌的“兴发感动”,并旁征博引,令学生们激动万分。叶嘉莹用讲学把生命填得满满的,她记着老师顾随先生说过的话:“一个人要以无生之觉悟为有生之事业,以悲观之心情过乐观之生活。”
也有学生问过叶嘉莹:“叶先生您讲的诗词很好听,我也很爱听,可这对我们实际生活有什么帮助呢?”她这样回答:“你听了我的课,当然不能用来评职称,也不会加工资。可是,哀莫大于心死,而身死次之。古典诗词中蓄积了古代伟大之诗人的所有心灵、智慧、品格、襟抱和修养。诵读古典诗词,可以让你的心灵不死。”对叶嘉莹来说,“报国”最重要的方式就是教书育人。讲课时,她一定尽己所能,把古典诗词的好处讲出来。对她来说,这不仅是对不对得起学生,更是对不对得起“杜甫”“辛弃疾”的事情。
晚年的叶嘉莹将传承古典文化作为自己的责任。在她看来,“人生总有一天会像燃烧的火柴一样化为灰烬,如果将这有限的生命之火点燃其它木柴而使之继续燃烧,这火种就会长久地流传下去,所以古人常说‘薪尽火传’。有人曾劝我,年纪慢慢大了,该多写点书,少教些课。这话也有道理,可是当面的传达才更富有感发的生命力。如果到了那么一天,我愿意我的生命结束在讲台上……”
叶嘉莹说人生最大的困难,是找到意义和价值。这难题,她早已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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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叶嘉莹接受采访时说:“古典诗词里蕴含的,是我国文化的精华,是当年古人的修养、学问和品格。现在的青年一般都不喜欢读古典诗词,因为它的语言是古典的,里面又有很多典故,有很多历史背景,他们自己看是很难看到里面的好处的,难免对它们冷淡隔膜,这是很大的损失。所以我要把这些好处讲出来,希望能够传达给他们,让他们能够理解,只要有人愿意听,只要我的能力还可以讲,我都愿意一直讲下去。”
②叶嘉莹是中国古典文化的传灯人,站在通往诗词王国的道路上,诲人不倦度人无数。诗词给叶嘉莹力量,作为一个承习“新知识,旧道德”家教的女子,叶嘉莹借它度过忧患,获得疗愈。在诗词这样一种古老而含蓄的文学形式中,叶嘉莹有所躲藏又有所释放。
(1)下面对材料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叶嘉莹这位情感丰富的女诗人,尽管深谙诗词中的儿女情长,可生活中却缺乏自主选择权,从未真正恋爱过,完全听从命运的安排。
B.现在的青年都不喜欢读古典诗词,叶嘉莹认为是古典诗词里面有很多典故、很多历史背景,使得青年们很难看到里面的好处。
C.叶嘉莹从小接受的是“新知识,旧道德”的家庭教育,她认为对于圣贤之书,必须真正用心去读,并且贯彻到行动中去。
D.叶嘉莹能够走向古典文学研究之路,与家庭的熏陶,伯父的引导,恩师的鼓励分不开。

E.在叶嘉莹的生活中,诗词不仅帮助她排解悲痛,而且给予她走出生死劫难的力量,更使她想到要将古典诗词推广给每一个青年。
(2)叶嘉莹借古典文学度过哪些忧患?请结合文本分析。
(3)作为一位古典文学专家,叶嘉莹有哪些突出表现?
(4)叶嘉莹说人生最大的困难是找到意义和价值,她早已解开这难题。试结合文本探究叶嘉莹找到的人生意义和价值。她的人生意义和价值对你有什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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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三分钟的高贵
威廉·保西
阿普达是英国伯明翰南部山区的旅游观光小镇,保留了维多利亚时期的很多特色,至今仍然使用马车代步。艾迪是镇上一家出售特色草帽的小工艺店老板。半年前,艾迪和邻近的迪克鲁斯镇上的姑娘苏菲相爱了,可镇上大法官的儿子洛克也看上了苏菲,发誓非她不娶。
几天前,苏菲告诉艾迪,她父亲对洛克家的背景很满意,但在听说苏菲爱上了卖草帽的艾迪后非常生气,并且打电话给远在伯明翰当医生的苏菲的哥哥博格,要他回家阻止妹妹。另外,博格也打算近期回家给父亲做一个手术,切除父亲额头上的良性肿瘤。“百合节”要到了,按照当地习俗,镇上的男孩都会在这天到心爱的女孩家送上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借此表明心迹。苏菲抽泣着要艾迪想办法,送一份能够打动她父母的厚礼。
艾迪咬咬牙,取出了全部积蓄,共6000英镑,但他想来想去不知买什么,于是就把这些钱都放在他母亲留下来的一个梳妆匣子里,他想都带给苏菲,让她自己用这些钱去挑选礼物。
“百合节”这天早晨空降暴雨,艾迪急匆匆起床。阿普达和迪克鲁斯两镇相隔几十公里,山路崎岖不平,马车是惟一的交通工具。马车夫亨特驾着马车来到了艾迪门前,半小时后,马车来到镇中心,艾迪远远看见洛克站在路边,洛克也要去苏菲家送礼。
“亨特,给我把画搬上去,千万小心,光那个檀香木框就抵得上你十几辆马车!”洛克大声嚷嚷着跳上了车,“嘿,这不是艾迪吗,你不会也要到苏菲家去吧,准备了什么礼物啊?”听着洛克的揶揄,艾迪没接腔,他很是自卑。
飘泼大雨让马车速度愈加慢了,以前只要三四个小时的路他们走了七八个小时还没到,现在离迪克鲁斯镇还有好几里山路呢!此时大雨滂沱,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马车在过一条岔道口时,一个浑身湿透的中年男子拦在前面,他提着一只便带式手术箱,“对不起,能让我搭乘一段吗?我到前面的迪克鲁斯镇。”这个中年男子告诉他们,他坐的马车半路坏了,他只好徒步前行了十几里路。
“快上来吧!”艾迪忙招呼这名男子坐下,他得知男子叫博格。洛克不满地哼了一声:“小心些,别弄坏了我的画!你可赔不起!”
道路越来越泥泞,突然马停下来不走了,它可能累坏了。洛克气急败坏地猛踹马屁股,马受到惊吓,飞快地向前冲去,前方正是一个斜坡,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马车就向路旁倾覆,他们滚进了数英尺深的坡底。
一阵眩晕过后,艾迪睁开了眼睛,四周一片昏暗,洛克和博格也躺在附近的泥泞里呻吟,不过他们还可以站起来。但艾迪突然发现亨特半天没有爬起来。“噢!上帝,他腿上流了好多血!”在艾迪点燃的打火机的光芒里,洛克惊恐地指着亨特右大腿下的一汪鲜血叫道。
“让我看看,”博格蹲下身察看伤情,亨特已经昏迷,鲜血从他的大腿股动脉汩汩流出,一根尖树枝刺穿了他的大腿。“动脉破裂了,他失血过多,必须立即缝合动脉止血!”博格果断地说,接着他又以医生的口吻命令艾迪和洛克道:“去把我的手术箱找来!”
博格接过艾迪从泥泞中找到的手术箱,取出手术刀和缝合伤口的针线,然后和艾迪合力将亨特抬到一块突出的崖壁下。
就在博格准备开始手术时,他发现天色实在是太暗了,让他看不清楚亨特伤口的准确位置,“快点燃打火机。”博格急切地说。衣物都被雨水打湿了,无法点燃,艾迪只好一直摁着打火机,借着微弱的光芒,博格开始给亨特实施手术。然而,打火机油就快消耗光了,火光越来越微弱。“我还需要3分钟,你们身上还有什么可以用来照明吗?”博格心急如焚地问。
“对了,年轻人,你的画用塑料包着,应该可以点燃的。”听到博格问起了自己,洛克开始支支吾吾:“这……下着雨……要是打开就毁了,那可是幅名画,值很多钱。”
这时,艾迪突然想起了匣子里的6000英镑,他赶紧将它找出来,还好,钞票还没有被打湿。“快缝合伤口!”艾迪迅速点燃了一张张钞票微弱的光映着他有些苍白的脸。
3分钟过去了,6000英镑烧成了灰烬,手术也终于完成了,艾迪和博格都瘫软地坐在了泥地上。“小伙子,你身上怎么带着这么多的现金?”博格忍不住发问了。“那是我准备给心爱的苏菲买礼物的,现在,我可一无所有了。”
“苏菲?”博格轻轻念道,很快地拍了拍艾迪的肩膀,“放心吧,好小伙,这个女孩会属于你的!”远处传来了马车声,原来苏菲的家人得知博格今天要回来,却迟迟没到后,派人来接他了。
当洛克知道来的人就是苏菲的家人,并且得悉博格就是苏菲的哥哥时,赶忙殷勤地问这问那。但是,博格只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他微笑地对着艾迪说:“小伙子,我的妹妹需要与高贵的人共度一生,3分钟里,你失去了6000英镑,却赢得了真正的高贵!”
(1)下面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这篇小说运用对比手法,塑造了两个身份地位悬殊但精神品质却有着天壤之别的人物形象,旨在告诉我们真正的高贵在于心灵。
B.小说结构严谨多处埋下伏笔,比如第二段提到博格要回家给父亲做手术,使得后文马车出事,艾迪在泥泞中找到手术箱,博格能给亨特做手术的情节不显得突兀。
C.当那个中年男子要求搭车时,艾迪热情招呼他上车坐下,是因为他隐约感觉到这个中年男人叫博格,是苏菲的哥哥。
D.这篇小说讲了一个穷小子凭借自身品质赢得爱情的故事,小说带有浓郁的浪漫主义气息,文笔温婉细腻。

E.洛克不愿意点燃包画的塑料布,是因为他深爱着苏菲,而画是他“百合节”送给苏菲的礼物,不能随便就给毁了。
(2)小说第一段对阿普达镇及艾迪、洛克的介绍,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3)艾迪是一个怎样的人?有哪些优点?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4)小说题目是“最后三分钟的高贵”,如果以“六千英镑”为题,你认为是否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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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政治伦理
汤一介
古人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这就是说,没有“以人为本”的“道德理想伦理”,“政治伦理”是无从谈起的。
如何“修身”?孔子提出要“修德”“讲学”“徙义”“改过”,这样才能“下学上达”,成为君子,才能使自己有个“安身立命”处。
如何“齐家”?儒家把“孝”作为家庭伦理的基本。《论语·学而》中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经注疏》(《孝经》是中国古代儒家的伦理学著作)中说:“父子之道,自然慈孝,本乎天性,则生爱敬之心,是常道也。”“爱”与“敬”发乎人之本性,非外力所加,自然如此。费孝通先生对此有一新的解释说:家庭伦理“孝”的意义在今天主要应体现在“尊敬祖先和培养优秀的后代”上。这就是说:对祖先要尊敬,对后代要担负起精心培养的家庭责任。
如何“治国”?在中国,如果说“家庭”是个小社会,“国”则是一个大社会。一般认为,中国前现代是专制的“人治”国家,而西方近代则是“民主”的“法治”国家。我认为,这种说法并不全面,应该说在前现代儒家的理想应是以“礼法合治”治国。《礼记·坊记》曰:“君子礼以坊德,刑以坊淫,命以坊欲。”意谓“礼”是君子为防止超越道德所设立的界限;如果用“礼”不能防止道德败坏,那么就要用“刑”来制止为非作歹、祸乱社会的行为;如果“刑”还有不足之处,则可以用“法令”来补充,以防止社会贪欲横流。可见,“礼”“刑”“令”三者功能不同,但都带有制度性的意义。贾谊《陈政事疏》中说:“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所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这是说,“礼”的作用是要在人们犯错之前就加以防范,而“法”是在人们犯错之后加以惩治。“刑法”的作用易见成效,而“礼”的作用难以立竿见影。这说明,“礼”要靠道德教化长期养成,“法”是一种外力所加的不得不备之举,不遵守“礼”的要求,就叫“出礼”(或“越礼”),“出礼”就会“入刑”。所以中国儒家认为“礼”和“法”有着表里相依的关系。《汉书·礼乐志》中说:“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政、刑,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礼”的作用是调节人民心之所求,“乐”的作用是表达人民追求和谐相处的要求,“政”是要求处理“政务”顺民情而能行通,“刑”是为了防止人民“出礼”而“入刑”所设立的。我认为,这也许是儒家“以人为本”的政治伦理所求。
如何“平天下”?此句应理解为“如何使天下平”。此“平”或有三义:“平”可作“和平”解,如尧对舜说“协和万邦”,各邦国和平相处;“平”也可作“平等”解,如孔子说“四海之内皆兄弟”;亦可作“平安”解,如“仁者安仁”“老者安之”“修己以安人”。“天下平”,包括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和平”,也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还包括每个人身心内外的“平安”“安宁”,这样就真正“天下太平”了。
(摘编自《北京大学学报》,有删节)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刑”要在“礼”不能防止道德败坏时实施,是在人们犯错之后加以惩治,旨在制止为非作歹、祸乱社会的行为,以防止社会贪欲横流。
B.作者认为中国在古代并非纯粹的“人治”国家,而是采用“礼法合治”方略进行治理的国家。其中,“礼”与“法”有着表里相依的关系。
C.“礼”要靠道德教化长期养成,它是君子所设立的防止超越道德的界限,其作用是在人们犯错之前加以防范,但其作用难以立竿见影。
D.“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中“修身”是基础,而“政治伦理”的实现也是以“道德理想伦理”的实现为基础的。

下列关于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表述,不符合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

A.平天下,就是要使每个人都身心安泰,使人与人之间平等和谐,使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和平相处。
B.修身,就是要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追求正义和真理,改正错误,从而使自己成长为君子,有“安身立命”之所。
C.齐家,要把“孝”作为家庭伦理的根本,对父母既爱且敬,这种“爱”和“敬”发乎天性,并不是受外力影响才产生的。
D.治国,就是要以人为本,防止人们道德败坏,使人知礼、行礼,而处理政事则要顺应民情,使人民和谐相处。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四海之内皆兄弟” “仁者安仁”“老者安之”“修己以安人”等,主要是为了对“平”在传统文化中的意思作解说。
B.文章引用《礼记·坊记》中的内容,旨在说明我国古代是以“礼法合治”来治国的。其中的礼、刑、令虽功能不同,但都有制度性的意义。
C.贾谊《陈政事疏》中的话,是为了说明“礼”和 “法”虽然在作用上有易见和难知的不同,但它们相互依存,没有礼就没有法,没有法就无以行礼。
D.文章引用《汉书·礼乐制》的“政以行之,刑以防之”中两个“之”指代内容不相同,前者指民心民情,后者指人民不遵守“礼”的行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钱玄同:真的猛士
钱玄同,原名钱夏,号疑古,浙江吴兴人,北京大学教授,“新文化运动”代表人物。
如果钱玄同没有找周树人约稿,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上也许不会出现鲁迅这个名字。
那是1917年,钱玄同时任《新青年》编辑,正在为杂志寻找合适的撰稿人。他常到位于宣武门外南半截胡同的绍兴会馆,劝说居于此处的周树人、周作人两兄弟投稿。
此时,周树人因对现实失望,正用钞古碑的方式消磨时光。他婉拒钱的约稿:“这中国好比一间铁屋子,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里面的人们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临死的悲哀。而如果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反倒使他们感到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
钱玄同立刻辩驳道:“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这段对话,被周树人如实记录在他的小说集《呐喊》序言中。从这时起,周树人动笔写了抨击吃人礼教的《狂人日记》,发表在《新青年》1918年4月号上,署名鲁迅。并一发不可收,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钱玄同为人之刚猛,由此可见一斑。新文化运动中,他提倡白话文,打倒孔家店,慷慨激昂。由于年轻气盛,甚至鼓吹过“废除汉字”,但钱玄同绝非有勇无谋,他提出用“国语”作文,文章加西化标点符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数目,采用公元纪年,书写方式改左行直下为右行横迤等,都是中国文化重大改革的首倡。
1918年,钱玄同曾与好友刘半农商议,上演了一出“双簧”。他化名为“王敬轩”,在《新青年》上发表题为《文学革命之反响》一文,罗织新文化运动种种罪状。随后,刘半农撰写万余言的《复王敬轩书》,针对“王敬轩”的所有观点一一加以驳斥,将其批驳得体无完肤。其时,这场论战引起各界强烈关注,也标志着改革派的“大胜战”。
有研究新文化运动的学者评论道:“……在搬动一张桌子,改装一个火炉也几乎要流血的旧中国,在跟肉体和精神均已硬化的顽固派作斗争的过程中,非有大力难开新地,非有猛士难摧敌垒。”
但这个猛士却又是一个病夫。如果细细清理钱玄同的日记,可以整理出一本厚厚的个人病史资料。从早年留日时期的失眠、多汗、发寒热,到晚年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神经衰弱、视网膜炎,他常要忍受各种病痛的骚扰与折磨。
然而他从不讳言“死”字。1927年,钱玄同年届40时,还打算在《语丝周刊》上发一期《钱玄同先生成仁专号》,他与朋友们准备了挽联、挽诗、祭文等,语调幽默。不明内情的人一见目录,信以为真,并互相转告。一时间,钱玄同的朋友、学生纷纷致函悼唁。
钱玄同一生恃才傲物。在北大任教时,上课从不看一眼究竟有无学生缺席,便用笔在点名簿上一竖到底,算是全到。也从不考试,每学期末批定成绩时,便按点名册的先后,起评60分、61分……如若选课的学生共40人,最后一人就得100分;若是40人以上,便重新从60分开始。
随后,他在燕京大学任教,亦不改考卷,直接交与学校。学校退回,他仍是不看,也退回。于是,校方依照制度,称如不判卷,将扣发薪金,钱玄同回复,并附上钞票一包,“薪金全数奉还,判卷恕不能从命。”
这个“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响起了叫骂声”的浙江人,对人严苛,对己更甚。其文字学课讲义《文字学音篇》,是我国高等院校汉语音韵学课的最早一部教材,但钱对其极为不满,说它“百孔千疮”,“多一个人看见,就使我心中加一分难受”。在1921年重印时,钱在《再版序》中“自打耳光”,列出书中的六大不足。
钱玄同最大爱好,便是逛厂甸旧书肆,只要前往,必将所喜之书扫荡一空才罢休,被人戏称为“厂甸巡阅使”。而其一生最惧之物,竟是好友刘半农家养的一条黑狗,前去作客,定要躲在刘家孩子身后,等孩子把狗引走,才敢进门。
1939年1月17日,钱玄同患脑溢血辞世。《文献》发表署名乐颜的《悼钱玄同先生》一文,为其盖棺定论称:“在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之中,钱玄同的斗争精神,表现几在任何一位同时代的斗士之上……”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当周树人对现实失望,找不到出路时,钱玄同给了他希望,因此,周树人动笔写了《狂人日记》,并一发不可收,从此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B.钱玄同与刘半农上演的“双簧戏”,在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历史上留下了重要的一笔。钱玄同站在新文化的立场上,刘半农站在旧文化的立场上激烈辩论,最终改革派取胜。
C.钱玄同在北大任教时,不看学生是否缺席,从不考试,从不批改考卷,随意批定成绩,不遵守学校的制度,表现了他在工作上学术上不严谨的一面。
D.钱玄同虽为新文化运动的猛士,却体弱多病。从青年到晚年,一直忍受各种病痛的骚扰和折磨,40岁时还和朋友一起为自己准备了挽联、挽诗、祭文等,看淡生死。

E.本文以记叙为主,语言平实,重点突出了钱玄同作为真的猛士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斗争精神,他就是铁屋中最先清醒的几个人之一。
(2)文章说钱玄同是真的猛士,钱玄同在新文化运动中是如何表现为“真的猛士”的?请结合文本分条概括。
(3)文章写了钱玄同许多刚猛的表现,为什么最后却写他惧怕刘半农家里的黑狗?请简要分析。
(4)鲁迅先生在《记念刘和珍君》一文中写到“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请结合文本探究钱玄同先生成为“真的猛士”的原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4)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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