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铃兰花
[斯洛文尼亚] 普•沃兰茨
紧挨着我们家的地头有一块怕人的、阴森森的洼地,大家都管它叫“地狱”。它三面由陡坡环绕,活像一口深锅,只有一个隐没在密林里的出口。山坡上长满了杂乱的灌木、黄檗、野樱桃树和一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林丛间荒草蔓生,它们只宜于作羊饲料。“地狱”里人迹罕至,阴阴森森,人们来到这里,心都会不由自主地紧缩起来。那里唯一有生命的东西是一眼泉水,泉水的淙淙声响彻整个洼地,给这个阴森可怖的地方蒙上了更神秘的色彩。
我打记事的时候开始就害怕这个地方。这首先应该归咎于它的名称。当父母对我进行基督教的启蒙教育时,我便从他们那里听说过地狱。在我幼小的心灵中,我们当地的“地狱”简直和真正的地狱一模一样,只不过在它的深处少一堆不熄灭的大火罢了。
有那么一次,那时候我还不到六岁,父亲要我到那里去放牧。这对我真是一个非常可怕的考验,因为在这之前我还从未独自一人去过那里。当时我真想大哭一场。父亲看出了这一点,他笑了笑,给我打气说:“这个‘地狱’里没有鬼。快去吧!”
母亲心疼我,赶紧来安慰我。“你没看见吗,他怕‘地狱’呀!”她对父亲说。
然而,我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怜悯。我只好赶着牲口,尽量放慢脚步,一点点走近这个可怕的地方。我本来打算把牲口停留在山坡上,这不过是枉费心机。一瞬间牲口群便隐没在洼地里了。我无可奈何,只好跟着下去,生怕那几头母牛会从沟谷走进树林里去。
我就这样战战兢兢地在“地狱”的底部坐下来,也不敢回头看四周。响彻整个洼地的淙淙声使我觉得好像有人在耍妖术。我越来越害怕,都被吓呆了,终于控制不住,大声哭叫着跑开了。跑到上面我还收不住脚步,一直顺着田野,泪流满面地朝父母正在耕种的地头跑去。
“出什么事了?”父亲大吃一惊。
“牲口不见了,所有的牲口……”
父亲的脸色陡然变得铁青,接着温和地挥了挥手说:
“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我们一起去看看。”
我怀着沉重而内疚的心情跟在父亲背后,慢吞吞地向“地狱”走去。来到可以看到整个洼地的坡坎上,父亲一眼就看到这个小小的畜群还在低处。他十分惊讶地收住脚步,开始点数:“一、二、三……九……”九头牲口都在下面老老实实地吃青草。
“你这是怎么搞的,做梦了吧,小伙子?”父亲觉得很奇怪。但刹那间他像是悟出了我撒谎的缘由,怒气冲冲地说:“你撒谎,就叫你入地狱!”
我好不容易才听出父亲说了些什么,因为恐惧又攫住了我的心。我号啕大哭,浑身哆嗦了好一阵,一直也平静不下来。我又可怜,又绝望,只好揪着心等待天黑回家时刻的到来。
回到家的时候,我哭成了个泪人儿,狼狈得很。父亲笑了,母亲却说:“以后你不要再叫他去‘地狱’了,他年纪还小呢,要是吓出毛病来,一辈子可就成了傻瓜。”
打这以后,果真不再叫我到“地狱”去放牧了。不过我对这个地方依旧像当初那样惧怕。
有一次,正好是星期六黄昏,父母坐在我们家的门槛上,若有所思地翘首望着春天晴朗的天空,母亲深深地叹了口气说:
“哎呀,我真想明天带一束铃兰上教堂,可惜哪里也找不着。”
“是呀,眼下找铃兰是晚了一些。要有也就是在‘地狱’里了。”
一听到“地狱”这两个字,我全身不禁打了个寒颤。夜里我久久不能入眠,这个可怕的地方老在我眼前浮现。在我内心深处却回响着母亲的叹息声。铃兰花和“地狱”,这是多么不相容的两件事物啊!我特别喜欢铃兰,寻遍了我家前后的所有坡地和沟谷,可我却不知道它们也长在“地狱”里。
早上我起得格外早。我通常都是一早就去放牧。天天早上都要别人把我叫醒,然后把我从被窝里拽出来。今天我可是自己起的床,踮着脚就出了家门。
我来到了院子里站下,仿佛还处在半睡不醒的状态之中,充满了一种惬意而奇妙的责任感,尽管这对我还是下意识的感觉。春日的早晨已经到来。远方的波霍尔耶山背后,火红的朝霞烧红了半爿天,朝阳眼瞅着就要擦出它圆圆的脸蛋了。阳光照到佩查山顶,给它抹上了一层绛紫色。青草、树木和灌木林上都披覆着露水,它们现在还只是忽闪忽闪地微微发亮,等到旭日东升,它们在阳光下黄澄澄的像金粒和珍珠那样闪光时,又会有另外一番景象。
蓦地,恰似有一股神奇的力量使我又重新迈开步子,穿过地头,径直向“地狱”走去。我从坡坎上恐惧地往昏暗的洼地瞥了一眼,为了不看它,就紧闭着双眼往下走,心里盘算着在底部的山岩旁一定会找到铃兰花。一直走到了底部,我才睁开眼睛。
我看见了许多芬芳馥郁的铃兰花,于是动手大把大把地采起来。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也没有向四周张望的勇气。我怀着一种兴奋而难过的心情,谛听着潺潺的流水,和它那叫人不寒而栗的回声,这声音在清晨的宁静里听起来比平日更响。我捧了一大把铃兰花,赶紧走出了“地狱”。我一口气往家里跑去,等跑到家,刚赶上母亲正要出门。
这时,天边的红日已经把它的第一束光辉投进我们家的院子,把院子装扮得绚丽多彩。母亲伫立在霞光里,周身通红,漂亮极了,犹如下凡的天仙。我捧着铃兰向她跑去,一边还得意地大喊着:“妈妈,妈妈……铃兰……”
母亲的脸上漾起了欣喜的微笑;她满心高兴地伸手接过花束,捧到脸边。但在吸进那浓郁而清新的花香之前,她先看了看我:“你为什么哭,我的孩子?……”
我刚才因为害怕而涌出的大颗泪珠还噙在眼里,但陶醉在胜利之中竟把它忘得一干二净了。母亲猜到了我的壮举,她慈祥而温和地摸了摸我的头。                 
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蓦地,恰似有一股神奇的力量使我又重新迈开步子,穿过地头,径直向‘地狱’走去”,句中“一股神奇的力量” 包含着我对铃兰花的渴望,更包含着我对母亲深深的爱,可见美与爱的力量多么神奇!
B.“父母坐在我们家的门槛上,若有所思地翘首望着春天晴朗的天空”,暗示了父母对于上次让我到“地狱”放牛失败后的深刻反思,父母的良苦用心,跃然纸上。
C.文章前三段通过主观感受的描写渲染“我”自幼形成的恐惧心理,意在表明我过于胆小、懦弱,因而父母千方百计想让我克服这种恐惧。
D.“我”第二次去“地狱”,“一直走到了底部,我才睁开眼睛”,采摘了铃兰花之后“也没有向四周张望的勇气”。这些描写既符合人物的自身实际,又深刻地揭示了人物复杂的内心,使情节显得真实可信。

E.美丽、圣洁的铃兰花生长在“地狱”里,这可以说是个“悖理”的事,但事实是那么不可改变地存在着:地狱深处有铃兰。作者如此安排,重在表明大自然处处有美丑共生的特点。
将文中画线句子和第1段的景物描写进行比照,说说画线处景物描写的作用。
文章一直到第17段才开始提及铃兰花,之前一直写“我”对“地狱”的恐惧,为什么作者却以“铃兰花”为题?
作者沃兰茨是一位著名的教育家,有人认为《铃兰花》就是一个父母引导孩子战胜恐惧的故事。文章叙述了“我”在父母的刻意安排下两次去“地狱”的经历,请比较“我”两次“地狱”之行的不同,据此谈谈在教育孩子问题上父母可以从中得到什么启发。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难
登录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相关试题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中国诗歌自身的调节功能
中国诗歌之所以能历久而不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它本身有一种调节功能,其语言形式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从四言到五言到七言,随着汉语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形成新的节奏。二二节奏的四言诗是诗歌的早期形式,随着《诗经》时代的结束而趋于僵化。此后的四言诗,如曹操《短歌行》那样的佳作实在不多。中国诗歌主要的形式是二三节奏的五言和四三节奏的七言。四言诗一句分成均等的两半,节奏呆板。五七言前后相差一个音节,寓变化于整齐之中,节奏活泼。所以五七言取代了四言而成为中国诗歌的主要形式。为什么七言没有继续加长,发展为九言呢?我想这是因为一句诗七个音节已经达到读起来不至于呼吸急促的最大限度,加长到九言读起来呼吸急促。这样的诗行不容易建立起来。
在音节变化的同时,格律也在逐渐严密化。中国诗歌是从自由体(古诗)走向格律体(近体诗),但格律体确立之后自由体仍不衰退,而是和格律体并存着,各有其特长。就一个诗人来说固然有的擅长自由体,有的擅长格律体,但两方面的训练都是具备的。在自由体与格律体之间始终没有分成派别。它们互相补充各擅其能,共同促使中国诗歌的繁荣发展。
从深层考察,诗歌的发展乃是性情与声色两种因素的交互作用。从重性情到重声色,是中国诗歌史的第一个转变,这个转变发生在晋和宋(南北朝时期的宋)之际,具体地说是在陶谢之间。这恰好也正是近体诗的各种技巧被自觉加以运用的时候。明代的陆时雍说:“诗至于宋,古之终而律之始也。体制一变,便觉声色俱开。谢灵运鬼斧默运,其梓庆之鑢乎。”具体地说,这个转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从重写意转到重摹象,从启示性的语言转向写实性的语言。《文心雕龙•明诗篇》说:“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情必极貌以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指出了转变后的状况。从陶到谢的转变,反映了两代诗风的嬗递。正如沈德潜所说:“诗至于宋,性情渐隐,声色大开,诗运转关也。”(《说诗晬语》)重声色的阶段从南朝的宋延续到初唐,一方面丰富了表现技巧,另一方面也建立起严密的格律,到盛唐,性情与声色完美地统一起来,遂达到了诗歌的高潮。
但是性情与声色的统一毕竟不能维持多久。盛唐半个世纪一过,二者便又开始分离。重性情的,声色不足;求声色的,性情不完。此后二者统一的诗作虽然不少,但能以二者的统一维持一个时代的再也没有了。中国诗歌史总的看来是辉煌灿烂的,但其顶峰也不过只有这么一个盛唐,半个世纪而已。
下列对中国诗歌自身“调节功能”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调节功能”是指历久不衰的中国诗歌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求变的一种特性。
B.其语言形式的调节功能体现在不断形成新的诗句节奏:五七言取代了四言。
C.语言形式的调节功能还体现在格律的逐渐严密化:格律体取代了自由体。
D.调节功能还体现在性情与声色的交互作用,从而使中国诗歌呈现出不同的风貌。

下列表述完全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随着人们对《诗经》兴趣的降低,《诗经》的时代结束了,人们由此感觉到二二节奏的四言诗越来越僵化。
B.中国诗歌没有从五言七言发展成九言,是因为五言七言寓变化于整齐之中,节奏更为活泼的缘故。
C.明代陆时雍和《文心雕龙•明诗篇》都指出了两代诗风的嬗递发生在陶渊明和谢灵运之间。
D.晋宋之间,诗歌转变主要表现在从重写意到重摹象,从启示性语言转向写实性语言两个方面。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诗歌能历久不衰,是因为人们在诗歌创作中总是保持探索求新的自身调节的状态。
B.中国诗歌的发展是从自由体走向格律体,后来出现各种技巧被自觉运用的重声色也就不足为奇了。
C.古诗与近体诗的长期并存,说明在中国诗歌史上对诗歌语言形式层面的追求意义不大。
D.从诗歌的发展来看,性情与声色两者只有完美统一起来,才能真正成就诗歌的灿烂辉煌。

(本大题共4小题,共22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
目送
龙应台
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九月初,家家户户院子里的苹果和梨树都缀满了拳头大小的果子,枝丫因为负重而沉沉下垂,越出了树篱,勾到过路行人的头发。
很多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他们是幼儿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那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
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十六岁,他到美国作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对街等候公交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到了我才发觉,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
每个礼拜到医院去看他,是十几年后的时光了。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
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
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公尺。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本文的环境描写很有特色,寥寥数笔,便恰到好处地烘托出人物的心情。请就此选取一例,作简要赏析。
答:
“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这句话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答:
文中描写了几个“目送”的场面?请用简洁的语言分别加以概括。
答:
本文的题目“目送”,有实指和虚指两层含义。请根据全文内容,作简要分析。
答:

(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3分,共9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5~7题。
假如地球上没有人类
毫无疑问,人类是地球有史以来最有支配地位的生物。仅数千年的时间,我们的城市、农田和牧场就侵占了地球陆地超过三分之一的面积。据估计,人类现在霸占了地球百分之四十的生产力,且把地球搞得一团糟:草原化为耕地,森林夷为平地,地下含水层干枯,核废料和化学污染出现,物种入侵,生物大量灭绝,现在又加上了气候突变的重重阴云。如果地球上的其他生物有能力的话,它们会毫不犹豫地开除人类的球籍。假如这一愿望能够实现,人类明天就从地球上消失。但是,地球上人类留下的痕迹会彻底消失吗?
由于缺乏维护,大楼、公路、桥梁和其他建筑物会较早地瓦解倒塌。每一场暴风雨,每一次洪水泛滥和每一个霜夜都会“啃咬”这些被遗弃的建筑物。仅仅数十年的光阴,屋顶就会塌陷,房子也会倒掉。但是,即便是建筑物倒塌了,它们的废墟,尤其是那些由石头或混凝土建成的废墟仍能够保存数千年。
一旦人类消失,其他大部分的生态系统都会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尽管恢复速度各不相同。一些极端情况下,有些生态系统可能永远也无法恢复到人类介入之前的状态,因为它们受困于一种新的“稳定状态”,这让它们无法回到从前。
人类的消失,也并不意味着每一个濒临灭绝的物种都可以逃脱厄运。据生物学家估计,在美国,约85%的物种灭绝,最主要的原因是栖息地的丧失,所以大部分这样的物种会由于栖息地的恢复而情况好转。但是,生长在最恶劣的环境中的物种,可能已经被逼到了某条临界线以下,并由于缺乏基因多样性和必要的生态规模而无法恢复到从前。
人类从地球上消失的瞬间,汽车的排气管、工厂的大烟囱和排污口将停止排放污染物。接下来要发生什么就取决于具体污染物的化学成分了。例如氮氧化物、硫磺和臭氧(指地面的污染物,而非平流层中的臭氧保护层),将在数周内就从大气中消失殆尽。另外一些,如氯氟烃、“戴奥辛”和杀虫剂DDT,则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分解。还有一些污染物则会存留几十年。
过剩的硝酸盐和磷酸盐会导致湖泊与河流被藻类覆盖,变成“藻汤”,这两种化学物质也会在几十年中被清除,至少在表层水域是这样的。少量过剩的硝酸盐则会在地下水中存留很久,因为地下水的环境不利于微生物将硝酸盐转化为大气中的氮气。
绝大部分由燃烧矿物燃料产生的二氧化碳,最终会被海洋吸收。这在表层水域发生得较快——只需几十年——但到深层海域就需要约一千年才能将其充分吸收。
即便人们从明天开始就停止排放二氧化碳,全球变暖还将持续一个世纪,平均气温将进一步上升零点几度。这是海洋吸热导致温度上升的速度比大气慢的缘故。
至多几万年的时间,我们现在统治地球的每一处痕迹都将消失得无影无踪。10万年后,外星访客不会发现先进文明在地球存在过的迹象。但若外星人有足够精确的科学工具,他们也能找到我们存在过的若干线索。如果他们恰巧挖到了今天填埋的垃圾,他们或许会翻到玻璃和塑料的碎片——甚至是纸片——而它们都是人类存在的见证。
在几百万年内,风化侵蚀,也可能是一个或两个冰河世纪将抹去大部分甚至已十分模糊的痕迹。地球上即便再出现一个高级物种,除了一些奇怪的化石和骨化了的残骸,它将对我们的存在毫不知晓。一个可悲但又似乎令人庆幸的事实是,地球将很快将我们遗忘。
根据原文,下列说法不属于人类从地球上消失后地球的变化的一项是

A.人类修筑的建筑物将因为缺乏维护而较早倒塌并成为废墟,而废墟保存的时间也不过几千年。
B.人类排放的污染物有的将在数周内就从大气中消失殆尽,有的则需更长时间分解。
C.过剩的硝酸盐和磷酸盐会导致湖泊与河流被藻类覆盖,变成“藻汤”。
D.全球变暖还将持续一个世纪,平均气温将进一步上升零点几度。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类作为地球有史以来最有支配地位的生物,其支配地位体现在人类活动面积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力大。
B.一旦人类消失,大部分的生态系统都会或快或慢恢复到原来的状态。而有些生态系统,因为它们受困于一种新的“稳定状态”,永远也无法恢复到人类介入之前的状态。
C.即便人类消失,有的濒临灭绝的物种也难逃灭绝的厄运,因为它们可能已经被逼到了某种临界线以下,并且缺乏基因多样性和必要的生态规模。
D.由燃烧矿物燃料产生的二氧化碳,最终会被海洋吸收。在表层水域只需几十年就可吸收,但在深层海域就需要约一千年才能将其充分吸收。

根据原文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生物物种的消失与濒临灭绝,是因为其生存环境受到了人类的破坏。
B.曾经被“藻类”覆盖的湖泊和河流将随着人类的消失逐渐重新清澈起来。
C.尽管人类统治地球的时间仅仅只有数千年,但其开创的先进文明却要在人类消失后数万年乃至十万年的时间才能毁灭。
D.假如人类从地球上消失,地球会很快将我们遗忘。这对于自高自大、自私疯狂的人类来说,无疑是一种嘲讽和警醒。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7—19题。
红叶归处是秋风
查干
①自古至今,红叶有着无尽的话题。每每读到有关红叶的文字,我便心动,不由自已地沉浸于哲理的思考,这一思考也带一些禅的意味。
②有一年在京郊红螺寺,我真真切切地读到了一片元宝枫叶内心的独白。那正是十月末的一天,天空一片高蓝,远山近岭到处是燃烧的红叶在秋风中静默,使人不由想起禅气这个词。我仰头去读高岩上的一树红叶,猛然,其中一片硕大的从高处安然飘落,不带一丝忧伤,仿佛是一位远游的行僧,在欣欣然归来。枫叶红透,似一袭袈裟,在秋阳下闪着奇异的光芒。我想到了去西天取经的那位高僧,和他的白马。这样的时刻,恰有一声声晚钟从红螺寺高墙里传了出来,像是迎宾曲。叶落归根,就该是这样的氛围,叶落,是一种美好庄严的过程,是一种天律,不可违背,也不可抵触。
③有时,人不如红叶。对于自然规律,人总是明知故违,不去顺从。古代帝王去炼长生不老丹就是典型。而植物则不,尤其红叶。它们那种面对凛冽秋风时的坦然和睿智,不能不叫人深思。
④在岁月漫漫中,甚至连小小动物都去勇敢地面对生与死。我不是动物学家,不谙鸟类的生死规律,但我观察多年,从来没有见到一只自然死亡的鸟。我说的是自然死亡、弃身明眼处。连麻雀都如是,我甚疑惑,它们是怎样处理自己后事的呢?或者说生死更替的呢?
⑤而人类就有些不同,首先想的是长命百岁,甚或万岁。就是到了百年之后,也要讲阔气讲排场。我每到兵马俑发掘处,就感到浑身不自在,替那些帝王将相脸红。他们活着时作威作福,死后也不叫百姓安宁。人是万物之灵,却不知顺从自然规律,一见死神就乱了方寸,这是一种很是可悲的心态。
⑥有一年深秋,我们到二郎山深处的喇叭河风景区采风游览,这里还没有柏油路,天然小路曲曲弯弯,一直沿着山下的河流,伸向旷野和原始。河水清澈,似一条玉液在静静地流。作家毕淑敏动情地对我说,她从未见到如此美妙的河水,这哪里是什么河水,简直就是流动中的碧玉。
⑦爬上一处高地,远眺近目,夕阳依依,诸峰相衔,山上山下都是斑斓的梦境。金黄和火红,已是这里的主色调,尤其变红的槭树漫山遍野地灿烂在那里,使人目不暇接神魂颠倒。是夜,山月当空,金黄和火红都退到了一山的朦胧里。一阵山风拂过,树木花草夺人魂魄的清香,不但醉倒了山客,也引来了一大群高大的水鹿,它们如约而至,来舔喇叭河宾馆为它们准备的硝,离我们只有百米之距,它们仍有些许警觉,但很安静,以它们发蓝的眸子,看着我们。我一时兴起,给这些不速之客唱起一首又一首的蒙古民歌,其中一只,顾不得舔硝,竖耳聆听,同游者笑着说,你终于在这蛮野之地遇上知音了。没错,它一定听懂了我的歌声,并且体会了其中的内涵。天人合一,绝非仅仅是理想,只要人类怀有一腔慈悲之心。
⑧不料,这一天的后半夜猛然间刮起了山风,气势逼人,似排山倒海。我心中起忧,担心红叶的命运,久久不能入睡。晨五时,梦中有了幻听,听到了钟声由远而近,轰然而优雅。我披衣而起,抓起相机便匆匆出得门去,山风有些冷,但安静了许多,俯仰之间,满眼都是落叶,像一地微微挪动的落霞。它们落得安然飘得富有诗意,竟无半点忧伤,躺成了一山的哲思,忧郁的我,却成了多余。惊愕之余,我终于有了一些禅悟。自然万物,原本没有高低优劣之分,只是人类给自己戴上了一副有色眼镜,读不到事物的本色罢了。
⑨淡淡的山雾中,我站在秋风中的山野,终于明白,人,或者说我自己是弱智者,而非万物之灵。眼下,躺了一山的红红落叶,正在完成一种交接仪式,生与死,在这里只是一个概念而非实质。我有幸列席这样的一次仪式,不知不觉中提升了自己的一点点高度,并且读到自己灵魂的色泽,也正在由灰变红。
⑩红叶归处是秋风,拥有秋风的万物有福了。
(选自《中国作家网》,有删改)
文章开头说:“每每读到有关红叶的文字,我便心动,不由自已地沉浸于哲理的思考,这一思考也带一些禅的意味。”结合全文,作者有哪些“禅的意味”的“思考”?请分条简要概括。


根据要求,回答下面问题。
(1)文章描写红叶,作者为什么在⑥段写到小河,在⑦段写到水鹿?


(2)在⑨段文章说:“读到自己灵魂的色泽,也正在由灰变红。”“灰”和“红”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感变化过程?

文章②段和⑧段都写到了钟声,两者在写法上有什么不同?在内容的表达上各有什么作用?

(12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文,完成6—9题。
数学之美
钱定平
数学领域“剑桥学派”创始人哈代曾说:数学家的造型,同画家和诗人一样,也应该是美丽的;数学概念应该就像色彩和语词一样,以和谐优美的方式结合起来。美不美是检查的第一关,蓬头垢面的数学不能与世长存。力主数学美的,还有同是英国人的学界大佬罗素,他讲道:数学,如果公正地看,包含的不仅是真理,也是无上的美--一种冷峭而严峻的美,恰像一尊雕塑一样。
为了说明数学的这种“冷峭而严峻的美”、“无上的美”,我们可以举出一些初浅的例子。数学有简洁美。内涵深刻的数学往往在形式上简单得出奇,比如牛顿第二运动定律,拉普拉斯方程、爱因斯坦质能转换公式等等,一个简明形式就囊括了世间万事万物,完全像我国晋朝文人陆机的《文赋》里歌唱的:“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数学具意念上的抽象美。我们的世界明明是三维的,数学家偏偏究无穷维。抽象得不但在世间常人那里找不到地应物,而且应在数学家本人的脑袋里,只有同"精骛八极,心游万仞"的高扬精神状态进行关照。特别是,数学还带着一种创造上的通感美。通感使人能够于色彩中听到声音,在语词里看见颜色。而一个个高明的数学家,能够在代数里看得见形象的几何,于数论中听到美妙的曲线,从博弈论当中嗅出经济数量关系和人性的味儿。
数学的美丽还在于她像绝色美人一样有一种“惹是生非”的挑逗美。数学研究得愈深入,就越会发现更多哲学问题、艺术问题、美学问题,甚至陌生难解的人生问题;它叫人争议,令人遐想,促人深思。这里有一个特别具有挑逗美的例子。美籍奥地利数学家歌德尔证明了“不完备性定理”。这定理大胆直面“严格”、“完备”、“和谐"”等完美指标,斩钉截铁地说数学的形式系统都是“不完备的”,其中一定包含着无法证明的命题,既不能证明它“真”,又不能证明它“假”!该定理使德国数学泰斗希尔伯特苦心经营了几十年的严格完美大厦倾倒一旦。后来,这条定理引发出一场场数学的和哲学的车轮大战。歌德尔定理于是有了许多首不同的唱词。其中一个说法是:任何一部VCD或DVD都有不能够放像的碟片!于是,喜好深刻的好事者都又推出了一个有趣的哲学命题:人类到底能不能认识自身呢?计算机科学奠基人图灵提出的“不可计算性”的思想,也有这样强大的挑逗威力,而且又引出了计算机能不能超过人类哲学的问题。
一个孤高遗世的数学定理或理论,当它在数学之外引起大海汪洋的思潮、如痴如醉的辩论的时候,人们回眸一下,难道不承认这正是数学的美吗?美人尤物的特点难道不正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吗?能够挑拨起世界顶尖知识精英的无穷情思,澎湃心潮,不美,能够做到吗?所以,一位德国数学家才引用伏尔泰的话这么讲:阿基米德脑海里的绮思遐想,比荷马的要多得多哟!所以,英国大物理学家狄拉克也说:上帝使用了美丽的数学来创造这个世界!
以下不能说明数学的“挑逗美”的一项是(  )

A.美籍奥在利数学家歌德尔证明了“不完备性定理”,打破了希尔伯特“严格”“完美”说。
B.受“不完备性定理”启发,有人提出了“人类到底能不能认识自身”的哲学命题。
C.数学研究得深入会使人思维敏捷,善于简洁、准确地抽象和概括事物以及其他现象。
D.数学研究得深入,会引发人们对哲学、艺术甚至人生问题的研究兴趣。

对以下各句在文中意思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是说数学具有高度概括的特点。
B.“精骛八极,心游万仞”是说数学能使人的精神处于一种极度兴奋的状态。
C.“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是说数学的美是其他学科所不能比拟的。
D.“阿基米德脑海里的绮思遐想,比荷马的要多得多哟!”是说与诗歌相比,数学给人留下的想象空间更大。

下列叙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以和谐优美的方式结合起来的数学概念,与绘画的色彩和诗歌的语词一样,都具有和谐美。
B.高明的数学家能够发现和研究代数与几何、数论与曲线、博弈论与经济数量的关系以及与人性之间的关系。
C.数学的魅力不仅在于其本身具有简洁、抽象、通感美,还在于它能引发人们在其他领域里的探索。
D.从“数学定理或理论能在数学之外引起大海汪洋的思潮”这一角度来说,世界是用数学创造的。

根据原文所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内涵深刻的数学往往在形式上简单得出奇,这预示着数学领域的研究将趋向大众化。
B.在数学家的思维里世界是多维的,数学研究得愈深入,就愈能发现世界是无穷维的。
C.按照“数学的形式系统都是不完备的”这一定理来推论,每一个数学研究的结果都是难以肯定的。
D.“不完备性定理”的证明会使人们在哲学、数学、计算机领域不断推出新的有趣的命题。

Copyright ©2020-2025 优题课 youtike.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4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