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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兰花
[斯洛文尼亚] 普•沃兰茨
紧挨着我们家的地头有一块怕人的、阴森森的洼地,大家都管它叫“地狱”。它三面由陡坡环绕,活像一口深锅,只有一个隐没在密林里的出口。山坡上长满了杂乱的灌木、黄檗、野樱桃树和一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林丛间荒草蔓生,它们只宜于作羊饲料。“地狱”里人迹罕至,阴阴森森,人们来到这里,心都会不由自主地紧缩起来。那里唯一有生命的东西是一眼泉水,泉水的淙淙声响彻整个洼地,给这个阴森可怖的地方蒙上了更神秘的色彩。
我打记事的时候开始就害怕这个地方。这首先应该归咎于它的名称。当父母对我进行基督教的启蒙教育时,我便从他们那里听说过地狱。在我幼小的心灵中,我们当地的“地狱”简直和真正的地狱一模一样,只不过在它的深处少一堆不熄灭的大火罢了。
有那么一次,那时候我还不到六岁,父亲要我到那里去放牧。这对我真是一个非常可怕的考验,因为在这之前我还从未独自一人去过那里。当时我真想大哭一场。父亲看出了这一点,他笑了笑,给我打气说:“这个‘地狱’里没有鬼。快去吧!”
母亲心疼我,赶紧来安慰我。“你没看见吗,他怕‘地狱’呀!”她对父亲说。
然而,我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怜悯。我只好赶着牲口,尽量放慢脚步,一点点走近这个可怕的地方。我本来打算把牲口停留在山坡上,这不过是枉费心机。一瞬间牲口群便隐没在洼地里了。我无可奈何,只好跟着下去,生怕那几头母牛会从沟谷走进树林里去。
我就这样战战兢兢地在“地狱”的底部坐下来,也不敢回头看四周。响彻整个洼地的淙淙声使我觉得好像有人在耍妖术。我越来越害怕,都被吓呆了,终于控制不住,大声哭叫着跑开了。跑到上面我还收不住脚步,一直顺着田野,泪流满面地朝父母正在耕种的地头跑去。
“出什么事了?”父亲大吃一惊。
“牲口不见了,所有的牲口……”
父亲的脸色陡然变得铁青,接着温和地挥了挥手说:
“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我们一起去看看。”
我怀着沉重而内疚的心情跟在父亲背后,慢吞吞地向“地狱”走去。来到可以看到整个洼地的坡坎上,父亲一眼就看到这个小小的畜群还在低处。他十分惊讶地收住脚步,开始点数:“一、二、三……九……”九头牲口都在下面老老实实地吃青草。
“你这是怎么搞的,做梦了吧,小伙子?”父亲觉得很奇怪。但刹那间他像是悟出了我撒谎的缘由,怒气冲冲地说:“你撒谎,就叫你入地狱!”
我好不容易才听出父亲说了些什么,因为恐惧又攫住了我的心。我号啕大哭,浑身哆嗦了好一阵,一直也平静不下来。我又可怜,又绝望,只好揪着心等待天黑回家时刻的到来。
回到家的时候,我哭成了个泪人儿,狼狈得很。父亲笑了,母亲却说:“以后你不要再叫他去‘地狱’了,他年纪还小呢,要是吓出毛病来,一辈子可就成了傻瓜。”
打这以后,果真不再叫我到“地狱”去放牧了。不过我对这个地方依旧像当初那样惧怕。
有一次,正好是星期六黄昏,父母坐在我们家的门槛上,若有所思地翘首望着春天晴朗的天空,母亲深深地叹了口气说:
“哎呀,我真想明天带一束铃兰上教堂,可惜哪里也找不着。”
“是呀,眼下找铃兰是晚了一些。要有也就是在‘地狱’里了。”
一听到“地狱”这两个字,我全身不禁打了个寒颤。夜里我久久不能入眠,这个可怕的地方老在我眼前浮现。在我内心深处却回响着母亲的叹息声。铃兰花和“地狱”,这是多么不相容的两件事物啊!我特别喜欢铃兰,寻遍了我家前后的所有坡地和沟谷,可我却不知道它们也长在“地狱”里。
早上我起得格外早。我通常都是一早就去放牧。天天早上都要别人把我叫醒,然后把我从被窝里拽出来。今天我可是自己起的床,踮着脚就出了家门。
我来到了院子里站下,仿佛还处在半睡不醒的状态之中,充满了一种惬意而奇妙的责任感,尽管这对我还是下意识的感觉。春日的早晨已经到来。远方的波霍尔耶山背后,火红的朝霞烧红了半爿天,朝阳眼瞅着就要擦出它圆圆的脸蛋了。阳光照到佩查山顶,给它抹上了一层绛紫色。青草、树木和灌木林上都披覆着露水,它们现在还只是忽闪忽闪地微微发亮,等到旭日东升,它们在阳光下黄澄澄的像金粒和珍珠那样闪光时,又会有另外一番景象。
蓦地,恰似有一股神奇的力量使我又重新迈开步子,穿过地头,径直向“地狱”走去。我从坡坎上恐惧地往昏暗的洼地瞥了一眼,为了不看它,就紧闭着双眼往下走,心里盘算着在底部的山岩旁一定会找到铃兰花。一直走到了底部,我才睁开眼睛。
我看见了许多芬芳馥郁的铃兰花,于是动手大把大把地采起来。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也没有向四周张望的勇气。我怀着一种兴奋而难过的心情,谛听着潺潺的流水,和它那叫人不寒而栗的回声,这声音在清晨的宁静里听起来比平日更响。我捧了一大把铃兰花,赶紧走出了“地狱”。我一口气往家里跑去,等跑到家,刚赶上母亲正要出门。
这时,天边的红日已经把它的第一束光辉投进我们家的院子,把院子装扮得绚丽多彩。母亲伫立在霞光里,周身通红,漂亮极了,犹如下凡的天仙。我捧着铃兰向她跑去,一边还得意地大喊着:“妈妈,妈妈……铃兰……”
母亲的脸上漾起了欣喜的微笑;她满心高兴地伸手接过花束,捧到脸边。但在吸进那浓郁而清新的花香之前,她先看了看我:“你为什么哭,我的孩子?……”
我刚才因为害怕而涌出的大颗泪珠还噙在眼里,但陶醉在胜利之中竟把它忘得一干二净了。母亲猜到了我的壮举,她慈祥而温和地摸了摸我的头。 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蓦地,恰似有一股神奇的力量使我又重新迈开步子,穿过地头,径直向‘地狱’走去”,句中“一股神奇的力量” 包含着我对铃兰花的渴望,更包含着我对母亲深深的爱,可见美与爱的力量多么神奇! |
B.“父母坐在我们家的门槛上,若有所思地翘首望着春天晴朗的天空”,暗示了父母对于上次让我到“地狱”放牛失败后的深刻反思,父母的良苦用心,跃然纸上。 |
C.文章前三段通过主观感受的描写渲染“我”自幼形成的恐惧心理,意在表明我过于胆小、懦弱,因而父母千方百计想让我克服这种恐惧。 |
D.“我”第二次去“地狱”,“一直走到了底部,我才睁开眼睛”,采摘了铃兰花之后“也没有向四周张望的勇气”。这些描写既符合人物的自身实际,又深刻地揭示了人物复杂的内心,使情节显得真实可信。 |
E.美丽、圣洁的铃兰花生长在“地狱”里,这可以说是个“悖理”的事,但事实是那么不可改变地存在着:地狱深处有铃兰。作者如此安排,重在表明大自然处处有美丑共生的特点。将文中画线句子和第1段的景物描写进行比照,说说画线处景物描写的作用。
文章一直到第17段才开始提及铃兰花,之前一直写“我”对“地狱”的恐惧,为什么作者却以“铃兰花”为题?
作者沃兰茨是一位著名的教育家,有人认为《铃兰花》就是一个父母引导孩子战胜恐惧的故事。文章叙述了“我”在父母的刻意安排下两次去“地狱”的经历,请比较“我”两次“地狱”之行的不同,据此谈谈在教育孩子问题上父母可以从中得到什么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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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突围(节选)
余秋雨
苏东坡到黄州来之前正陷于一个被文学史家称为“乌台诗狱”的案件中,之后,他从监狱里走来,被人押着,远离自己的家眷,没有资格选择黄州之外的任何一个地方,朝着这个当时还很荒凉的小镇走来。他不知道,此时此刻,他完成了一次永载史册的文化突围,他写于黄州的那些杰作,既宣告着黄州进入了一个新的美学等级,也宣告着苏东坡进入了一个新的人生阶段。
我非常喜欢读林语堂先生的《苏东坡传》,但每次总觉得语堂先生把苏东坡在黄州的境遇和心态写得太理想了。语堂先生酷爱苏东坡的黄州诗文,因此由诗文渲染开去,由酷爱渲染开去,渲染得通体风雅、圣洁。其实,就我所知,苏东坡在黄州还是很凄苦的,优美的诗文,是对凄苦的挣扎和超越。
苏东坡在黄州的生活状态,已被他自己写给李端叔的一封信描述得非常清楚。信中说:
得罪以来,深自闭塞,扁舟草履,放浪山水间,与樵渔杂处,往往为醉人所推骂,辄自喜渐不为人识。平生亲友,无一字见及,有书与之亦不答,自幸庶几免矣。
我初读这段话时十分震动,因为谁都知道苏东坡这个乐呵呵的大名人是有很多很多朋友的。日复一日的应酬,连篇累牍的唱和,几乎成了他生活的基本内容,他一半是为朋友们活着。但是,一旦出事,朋友们不仅不来信,而且也不回信了。他们都知道苏东坡是被冤屈的,现在事情大体已经过去,却仍然不愿意写一两句哪怕是问候起居的安慰话。苏东坡那一封封用美妙绝伦、光照中国书法史的笔墨写成的信,千辛万苦地从黄州带出去,却换不回一丁点儿友谊的信息。我相信这些朋友都不是坏人,但正因为不是坏人,更让我深长地叹息。总而言之,原来的世界已在身边轰然消失,于是一代名人也就混迹于樵夫渔民间不被人认识。本来这很可能换来轻松,但他又觉得远处仍有无数双眼睛注视着自己,他暂时还感觉不到这个世界对自己的诗文仍有极温暖的回应,只能在寂寞中惶恐。即便这封无关宏旨的信,他也特别注明不要给别人看。日常生活,在家人接来之前,大多是白天睡觉,晚上一个人出去溜达,见到淡淡的土酒也喝一杯,但绝不喝多,怕醉后失言。
他真的害怕了吗?也是也不是。他怕的是麻烦,而绝不怕大义凛然地为道义、为百姓,甚至为朝廷、为皇帝捐躯。他经过“乌台诗案”已经明白,一个人蒙受了诬陷即便是死也死不出一个道理来,你找不到慷慨陈词的目标,你抓不住从容赴死的理由。你想做个义无反顾的英雄,不知怎么一来把你打扮成了小丑;你想做个坚贞不屈的烈士,闹来闹去却成了一个深深忏悔的俘虏。无法洗刷,无处辩解,更不知如何来提出自己的抗议,发表自己的宣言。这确实很接近有的学者提出的“酱缸文化”,一旦跳在里边,怎么也抹不干净。苏东坡怕的是这个,没有哪个高品位的文化人会不怕。
这是一种真正精神上的孤独无告,对于一个文化人,没有比这更痛苦的了。那阙著名的《卜算子》,用极美的意境道尽了这种精神遭遇: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缥渺孤鸿影。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正是这种难言的孤独,使他彻底洗去了人生的喧闹,去寻找无言的山水,去寻找远逝的古人。在无法对话的地方寻找对话,于是对话也一定会变得异乎寻常。像苏东坡这样的灵魂竟然寂然无声,那么,迟早总会突然冒出一种宏大的奇迹,让这个世界大吃一惊。
然而,现在他即便写诗作文,也不会追求社会轰动了。他在寂寞中反省过去,觉得自己以前最大的毛病是才华外露,缺少自知之明。一段树木靠着瘦瘤取悦于人,一块石头靠着晕纹取悦于人,其实能拿来取悦于人的地方恰恰正是它们的毛病所在,它们的正当用途绝不在这里。我苏东坡三十余年来想博得别人叫好的地方也大多是我的弱项所在。
苏东坡的这种自省,不是一种走向乖巧的心理调整,而是一种极其诚恳的自我剖析,目的是想找回一个真正的自己。在这一过程中,佛教帮了他大忙,使他习惯于淡泊和静定。艰苦的物质生活,又使他不得不亲自垦荒种地,体味着自然和生命的原始意味。
这一切,使苏东坡经历了一次整体意义上的脱胎换骨,也使他的艺术才情获得了一次蒸馏和升华,他,真正地成熟了--与古往今来许多大家一样,成熟于一场灾难之后,成熟于灭寂后的再生,成熟于穷乡僻壤,成熟于几乎没有人在他身边的时刻。幸好,他还不年老,他在黄州期间,是四十四岁至四十八岁,对一个男人来说,正是最重要的年月,今后还大有可为。中国历史上,许多人觉悟在过于苍老的暮年,换言之,成熟在过了季节的年岁,刚要享用成熟所带来的恩惠,脚步却已踉跄蹒跚;与他们相比,苏东坡真是好命。
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颜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勃郁的豪情发过了酵,尖利的山风收住了劲,湍急的细流汇成了湖,结果--
引导千古杰作的前奏已经鸣响,一道神秘的天光射向黄州,《念奴娇·赤壁怀古》和前后《赤壁赋》马上就要产生。选文第二自然段提到林语堂先生的《苏东坡传》有何作用?
为什么作者说“苏东坡真是好命”?
简析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运用的艺术手法及其妙处。
联系上下文,并结合“古往今来许多大家”成熟的相似经历,谈谈你对“优美的诗文,是对凄苦的挣扎和超越”一句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每小题3分)
周朴园 (徐徐立起)哦,你,你,你是——
鲁侍萍 我是从前伺候过老爷的下人。
周朴园 哦,侍萍!(低声)怎么,是你?
鲁侍萍 你自然想不到,侍萍的相貌有一天也会老得连你都不认识了。
周朴园 你——侍萍?(不觉地望望柜上的相片,又望鲁妈)
鲁侍萍 朴园,你找侍萍么?侍萍在这儿。
周朴园 (忽然严厉地)你来干什么?②
鲁侍萍 不是我要来的。③
周朴园 谁指使你来的?④
鲁侍萍 (悲愤)命,不公平的命指使我来的。⑤
周朴园 (冷冷地)三十年的工夫你还是找到这儿来了。⑥对语段中标明②④的周朴园的两次问话反映的心理活动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她肯定是来找她的女儿四凤的。 |
B.她也许是无意找来的,但必须早点打发她离开。 |
C.她此来必有目的,一定是来敲诈我的。 |
D.我得先把她镇住,取得主动权。 |
选出对标明③⑤的两句话的表达作用分析恰当的一项( )
A.她认为三十年来受的苦是命中注定的,同时也说明了她对不公平的世道的愤怒和不满。 |
B.这表现了她的宿命论思想和性格的软弱无能,只能以责怪自己来解释自己所受的苦。 |
C.这是她从根本上对不公平世道的坚决斗争。 |
D.说明她不能理解三十年来受的苦到底是谁造成的,只好认为是命运安排的。 |
周朴园在认出鲁侍萍之前,处处表现出不忘旧情,而一旦认出,态度陡变。对这种陡变理解最恰当的一项是 ( )
A.周朴园对鲁侍萍从来就没有一点真情,他保留旧家具之类的表现,全是一种伪装。侍萍到来后,他的本质才完全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露出了本来的面目。 |
B.周朴园和鲁侍萍曾有一段旧情,因此他对侍萍有一点怀念,对自己年轻时所做的伤天害理的事,也有过内疚。但这种怀念和内疚都是以侍萍已死为前提的。侍萍一出现,他意识到将危及自己的名誉地位,态度便突然变化,这充分表现出了他的自私、虚伪、凶狠,也表现了他性格复杂的一面。 |
C.周朴园和鲁侍萍曾有过一段旧情,但侍萍出现后,他发现她再也没有年轻时那么漂亮和可爱,况且今天相认会危及自己的名誉和地位。他态度的陡变,是这个资本家自私、虚伪、狠毒的本性的彻底暴露。 |
D.周朴园从来没有真心爱过侍萍,他的所谓不忘旧情的做法,是表明他的慈善,富有人情味的伪装,一旦与侍萍相逢,他虚伪的本性便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 |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小题。
西南联大的闻一多
闻一多在联大中文系讲楚辞、古代神话和唐诗三门课,立论新颖,考证严密,深受学生欢迎。他的古代神话课,图文并茂,用整张的毛边纸画出伏羲、女娲的各种画像,用按钉钉在黑板上,口讲指画,有声有色。伏羲女娲,本来是相当枯燥的课题,但听闻先生讲课让人感到一种美:思想的美,逻辑的美,才华的美。因此,不单是联大中文系、文学院的学生争着听这门课,就连理学院、工学院的学生也赶来听。
闻一多是一位浪漫的诗人,他会把讲课变成一个充满诗意的过程,所以他把上午的课换到了晚上。七点多钟,电灯已经亮了,闻一多穿着深色长衫,抱着几年来钻研所得的大叠大叠的手稿抄本,昂然走进教室。学生们起立致敬又坐下之后,闻一多也坐下了;但并不马上开讲,却慢条斯理地掏出纸烟匣,打开来对着学生和蔼地一笑:“哪位吸?”学生们笑了,自然不会有谁真的接受这绅士风味的礼让。于是,闻一多自己点了一支,长长的吐出一口烟雾后,用非常舒缓的声腔念道:“痛——饮——酒——,熟读——离骚——,方得为真——名——士!”之后才开始讲课,有时讲得兴致盎然,闻一多会把时间延长下去,直到月光洒满校园的时候,才带着清凉的露水回到他的新南院住宅。
闻一多讲唐诗是联大叫座的课。他原来就是诗人,对唐诗的理解,其见解和感受有别于其他学者。闻一多最赞赏五言绝句,认为五言绝句是唐诗中的精品,二十个字就是二十个仙人,容不得一个滥竽充数。汪曾祺说:“能够像闻一多先生那样讲唐诗的,并世无第二人。因为闻先生既是诗人,又是画家,而且对西方美术十分了解,因此能将诗与画联系起来讲解,给学生开辟了一个新境界。”他讲唐诗,不蹈袭前人一语,将晚唐诗和后期印象派的画一起讲,特别讲到“点画派”。中国用比较文学的方法讲唐诗的,闻一多当为第一人。
闻一多特别欣赏初唐诗人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在他的《宫体诗的自赎》一文中,曾把这首诗评价为“诗中的诗,顶峰上的顶峰”。这首诗有浓厚的唯美倾向,却带有几分人生幻灭、虚无颓唐的意味。何兆武评价说:“闻先生的思想主潮早年和晚年是一以贯之的,本质上还是个诗人,对美有特别的感受,而且从始到终是一包热情,一生未曾改变过。”
唐诗中有这样空灵唯美的诗意,有人生幻灭的虚无感,更重要的是,唐诗中的人间疾苦更能引起闻一多的感触。闻一多经常跟学生说起这样的事情,说完以后就讲唐诗,讲杜甫的三吏三别,他愤怒地说:“为什么隔了一千多年了中国的事还是这样悲惨,比那时候还不如?”学生还因此有这样一个作业“给蒋委员长的一封公开信”,令他们记忆深刻。
抗战期间,看到国家糟糕到这步田地,闻一多如坐针毡,他在给学生臧克家的信中写道:“我只觉得自己是座没有爆发的火山,火烧得我痛,却没有能力炸开那禁锢我的壳,放射出光和热来。”以1943年为时间标记,闻一多走出书斋,从一个学者变成了一个激情喷发的民主斗士,在许多公开场合作“狮子吼”。
1946年西南联大开始分批北上,为了工作需要,他坚决留在昆明。在白色恐怖下,1946年7月11日,民盟中央委员李公朴惨遭暗杀,闻一多的处境十分危险,但他置生死于度外。7月15日,他义无反顾地前往参加李公朴先生的追悼会,面对国民党特务,他拍案而起,慷慨激昂地发表了著名的《最后一次的演讲》,悲愤地表示为了民族“要像李先生一样,前足跨出大门,后脚就不准备再跨进大门”的坚定决心。追悼会后,又出席了民盟在《民主周刊》社为李公朴被暗杀事件举行的记者招待会。当天下午在回家途中即遭到国民党特务杀害,时年不满48周岁。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闻一多的课堂氛围富有诗意,为了创造意境,他可以把时间改到晚上,映着灯光和月光给学生讲,课堂上的闻一多很有名士风度。 |
B.闻一多将晚唐诗和后期印象派的画一起讲,用比较文学的方法讲诗歌的,闻一多当为第一人。 |
C.闻一多特别欣赏初唐诗人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认为这首诗带有几分人生幻灭、虚无颓唐的意味。 |
D.闻一多也是美术家,他不仅善于鉴赏中外各种风格的画作,而且能将绘画意境和诗歌意境融为一体。 |
E、闻一多写的“我只觉得自己是座没有爆发的火山,火烧得我痛,却没有能力炸开那禁锢我的壳,放射出光和热来”,这句话是在痛苦自己没有迸发出激情为国家、为民族贡献自己的力量。第四段末引用何兆武的评价:“闻先生的思想主潮早年和晚年是一以贯之的,本质上还是个诗人,对美有特别的感受,而且从始到终是一包热情,一生未曾改变过。”你怎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从本文来看,闻一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分点陈述。
关于闻一多的牺牲,有人十分敬佩,有人十分惋惜。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结合文章内容,阐明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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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婆
冯骥才
首善街有家最低等的小酒馆。不插幌子,不挂字号,连座位也没有;柜台上不卖菜,单摆一缸酒。来喝酒的,都是扛活拉车卖苦力的底层人。
这酒馆只卖一种叫“炮打灯”的酒。这酒价钱贱,不讲余味,只讲冲劲,进嘴非得赶紧咽,不然烧烂了舌头。可一落进肚里,马上一股劲“腾”地蹿上来,直撞脑袋。好酒应是温厚绵长,绝不上头。但穷汉子们挣一天命,筋酸骨乏,心里憋闷,不就为了花钱不多,马上来劲,晕头涨脑地洒脱洒脱放纵放纵吗?
要说最洒脱的,还得数酒婆。天天下晌,这老婆子一准来到小酒馆,衣衫破烂,像叫花子;头发乱,脸色黯,没人说清她啥长相,更没人知道她叫什么,却都知道她是这小酒馆的头号酒鬼,尊称酒婆。她一进门,照例打怀里摸出个四四方方小布包,打开布包,里头是个报纸包;打开报纸包,又是个绵纸包,好像里头包着一个翡翠别针;再打开绵纸包,原来只是两角钱!她拿钱撂在柜台上,老板照例把多半碗“炮打灯”递过去,她接过酒碗,举手扬脖,碗底一翻,酒便直落肚中,好像倒进酒桶。待这婆子两脚一出门坎,就像在地上划天书了。
她一路东倒西歪向北去。走出一百多步远的地界,是个十字路口,车来车往,常常出事。您还甭为这婆子揪心,瞧她烂醉如泥,可每次将到路口,一准是“噔”地一下,醒过来了!竟像常人一般,不带半点醉意,好端端地穿街而过。她天天这样,从无闪失。
首善街上人家,最爱瞧酒婆这醉醺醺的几步,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逢到雨天,雨点淋身,便像一张慢慢旋动的大伞了……但是,为什么酒婆一到路口就醉意全消呢?
原来,老板人奸,往酒里掺水。酒鬼们一清二楚,但谁也不肯把这层纸捅破,喝美了也就算了。
老板人近六十,没儿没女,八成要绝后。可一日,老板娘爱酸爱辣,居然有喜了!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再不往酒里掺水了。
就是这日,酒婆来到小酒馆,照例还是掏出包儿来,层层打开,花钱买酒,举手扬脖,把改假为真的“炮打灯”倒进肚里……真货就是真货。这次酒婆还没出屋,人就转悠起来了。而且今儿她一路上摇晃得分外好看,上身左摇,下身右摇,愈转愈疾,初时像风中的大鹏鸟,后来竟像一个黑黑的大漩涡!首善街的人看得惊奇,也看得纳闷,不等多想,酒婆已到路口,竟然没有酒醒。破天荒头一遭转悠到马路上。下边的惨事就甭提了……
自此,酒婆在这条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却不时念叨起她来,说她才算真正够格的酒鬼。她喝酒不就菜,向例一饮而尽,不贪解馋,只求酒劲。在酒馆既不多事,也无闲话,交钱喝酒,喝完就走,从来没赊过账。老板听着,忽然想到,酒婆出事那日,不正是自己不往酒里掺假的那天吗?原来祸根竟在自己身上!他便别扭开了,心想这人间的道理真是说不清了。为什么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下列对本文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A.“炮打灯”是一种物美价廉的酒,穷人们喝了它,可以在劳碌了一天之后,缓解疲劳,忘记烦恼,洒脱放纵一番。 |
B.“直落”“好像倒进酒桶”等词语,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酒婆喝酒之急;“一到路口就醉意全消”,则表明酒力并不长久。 |
C.老板往酒里掺水,酒鬼们一清二楚,但谁也不肯说出来,这表现人们只图喝个痛快、不想惹是生非的心理状态。 |
D.酒婆死了,老板知道祸根在自己身上,感到非常内疚,后悔自己不该一时头脑发热,诚实了一次反而害了酒婆。 |
E、小说着力塑造了以酒婆为代表的一群下层劳动者的形象,表达了“哀其不幸,怒其个争”的深刻主题。通观全文,分析酒婆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
小说为什么极力描写酒婆的醉态,并且将其写得“好看”?
作者在小说的结尾借老板的口提出这样一个疑问:“为什么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通读全文,谈谈你对此句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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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中的闲话笔调
散文写作中,最有兴味的或许就是笔调了。笔调,是一个作家成熟的标志。现代散文中,有一种甚为风行的笔调,就是闲话笔调。胡适曾说:“白话散文很进步了。散文方面最可注意的发展,乃是周作人等提倡的‘小品散文’。这一类小品,用平淡的谈话,包含着深刻的意味;有时很像笨拙,其实却是滑稽。这一类作品的成功,就可彻底打破那‘美文不能用白话’的迷信了。”可见所谓闲话笔调就是谈话风格,或者说用谈话方式作文。
此种笔调经周作人、林语堂等人的提倡,便有了以性灵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之特点。此种谈话风格的小品文笔调,林语堂甚为醉心,并在许多文章中反复申说。林语堂因甚为欣赏谈话风格的行文,还力主扩充散文的篇幅,但要以此来挑战古文的简洁,就不足为训了。用谈话方式来作文自然是很好的,但作文毕竟不完全等同于谈话。若是真将那种谈话过程记录下来,也够得拉杂,更不用说话题的游移了。梁实秋先生力主行文的简练,就要明智得多。呼应于周作人的说法,林语堂主张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但又格外地张扬了幽默。幽默可为行文增添风趣,但若过分大张旗鼓地提倡,则本身可能成为一个幽默。
闲话笔调是散文中较为自然的言说方式。此种笔调是用说话来交流的,心中存有一个交谈的对象,如此即可展开交流。至于所谈的题目并未限制,照林语堂的说法,正是宇宙之大、苍蝇之微无所不谈。不过,作家的言说仍不离心灵或性情,因而所谈的题目也是有喜恶的。但不妨假定读者那方面也有同好,如此即可达成沟通。此种笔调虽说有一种涵盖作用,但并不碍于个人的谈论,并非千人一面,可各有面目。比如周作人的创作以闲适为主,从而讲求所谓生活的艺术。但在退隐的心态下,也不无书斋生活的苦闷,于是于闲适中渗出一股苦味来。林语堂虽说倾心幽默,倒也率意而谈,不无名士作风。至于以幽默见长的,或许要算梁实秋。但梁实秋也是心存雅致,幽默只不过是用来抵斥种种不雅的,所谓相反相成是也。而老舍,为幽默而幽默,则并不见佳。他显然是过于着重幽默了,并以之作为作文的主旨,却有可能落入油滑。其实,幽默表现于文中,多是一种点缀,可为行文增添谐趣,但若要从头到尾地幽默下来,就往往吃累不讨好。
因而即便同是闲话笔调,也可各有不同的,这才是真正的个人笔调。但个人应当以自我说话,而自我又处于大我与小我之间,这就得把握其中的分寸。比如周作人将载道与言志对立起来,从而将写作完全地由载道转为言志,却又囿于个人的性情,所得就小了,因此小品文也就沦为小摆设。其实,言志与载道并非简单的对立关系。社会生活的特点就是形成了各种观念,也可谓各有其道。文中若尽是载道口吻,实则就是充当了各种观念的传声筒,这就在文中丧失了自我。但若想将自我完全游离于各种观念之外,恐怕也不现实,正如人都生活在社会中一样,各种观念或道对人也有一种约束作用。郁达夫曾说:“现代散文之最大特征,是每一个作家的每一篇散文里所表现的个性,比从前的任何散文都来的强。”换言之,重个性,这才是现代意义上的散文。若抹去个性,从而充当某种观念的传声筒,则又是载道之文了。在散文中,笔调确乎是个人的。而所谓的个人笔调,就是要在散文中形成独具个性的言说方式。
——《阅读与写作》2008年8期下列关于“闲话笔调”的叙述正确的一项 ( )
A.闲话笔调深受林语堂的喜爱,但他的文章过于拉杂,有话题游移的缺点,不及梁实秋先生的行文简练。 |
B.闲话笔调以性灵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采用谈话的方式和读者进行心灵或性情等方面的交流。 |
C.闲话笔调是现代散文创作中非常流行的,是由周作人、林语堂、胡适、郁达夫等作家提倡的一种创作风格。 |
D.闲话笔调是散文的言说方式中比较自然的,所写的都是身边平凡的小事,却包含着丰富的意蕴。 |
以下关于各个作家创作风格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周作人以闲适为主,但在闲适中也带有书斋的苦闷。 |
B.林语堂追求幽默,但是率意而谈,体现出名士作风。 |
C.老舍为幽默而幽默,刻意为之,适得其反,有一股油滑之风。 |
D.梁实秋行文简练,文章雅致,用幽默来抵斥种种不雅。 |
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
A.用平淡的谈话方式来包藏深刻的意味是我国现代散文的一大特点,这是白话散文最重要的进步。 |
B.一个作家是否成熟,关键是看他是否形成了真正的个人笔调,这种笔调的表现各有不同。 |
C.因为用谈话的方式来写,便没有古文那样简洁,所以闲话笔调的散文篇幅往往都很长。 |
D.文中如果都是载道口吻,就在文中丧失了自我,所以写作应该由载道转为言志,表现作者个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