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最后的风景 陈绍龙
⑴岳父日渐消瘦,最后都没法去赴一个学生的约,虽然只是几百米的距离。岳母一脸愁苦,岳父说是肝病又犯了,他自己在县医院已经查过了。
⑵岳母催着到南京做检查,岳父说儿子下个月结婚,喜事,一家人需要高兴。天伦之乐,他在乎这个。妻弟结婚那天,他穿得格外精神,接受大家的祝福,接受众人的闹喜,他的脸叫人用墨汁涂成了包公,他开心极了。
⑶不敢面对的现实果然存在:南京的检查结果,肝癌。
⑷事已至此,一家人一方面商议着为岳父治病,一方面约定要瞒着他。
⑸我们忙着搜寻所有关于肝癌的信息。也怪,平日里不大注意的事,在意了就一股脑儿地向你面前涌,最后跟中央电视台《与你同行》栏目都通了电话,原因是它那儿介绍过有关治疗肝癌的药。纵是岳父一个劲儿地相劝不要费太多的神,我与妻弟还是去了两趟北京。
⑹结果是一个很权威的老医生敲了敲一张几近散架的破桌:肝已类此,为期已晚。
⑺开始家人是不让岳父抽烟的,想开了,抽吧,拣好的买。平日里不上桌的老鳖螃蟹也成了岳父的家常便饭。岳父像是很开心地在吃,每次吃完饭,都是一头的汗。其实他的胃口极差,且黄疸也是越发的厉害,连耳根都黄了。一边吃还一边招呼我的女儿偎在他的怀里。我们有时在一旁看着,陪着大声说一些不关病情的话。岳父就说过去小城人不喜欢吃这些的,说是没油,买肥猪肉吃。我们都极认真地在听。继而,他从嘴角挤出点笑,于是大家附和着笑……
⑻岳父是教师,教师节这天全校教师合影。岳母便想到家人也该照一张。妻叫我把单位的摄像机借来,说给父亲来一些生活摄像,岂不比照片更好?
⑼我俨然一个导演似的,先是让岳父看书,他平日是最爱读书的了。我又让妻给他倒了杯茶,在他慢慢呷茶的当儿,我把镜头拉近,近乎是一个特写。最后岳父大声地喊家人围到一块儿来,聊天、吃瓜子儿、喝茶……
⑽我尽可能多地录下了一些生活细节,临了,我又把摄像机扛到靠校门口的一块坡地上。两排梧桐树,正对校门,我选定能看到校牌的角度摁动了开关。镜头中,岳父、岳母,还有两个小外甥女,手牵着手,像散步,也像看风景,从坡底向上一步一步地走。我从镜头里看到岳父不停地在说话,努力地笑。阳光越发温柔,给梧桐镀了层金色。青山着翠,淮河如练,被镜头隔开的风景,在夕阳最后一抹余晖里格外的灿烂。
⑾不多日,岳父便离开了我们。整理衣物时在他的内衣的口袋里发现了一张病历:肝CA,晚期。时间竟在半年之前,原来,他早就知道自己的病。
⑿一个人,以自己临终的生命竭力呵护着家的完美与和谐,甚至不皱一下眉头,不大咳一声,终生缄守一个美丽的谎言;一家人,以无可挑剔的完整、美满、谦恭,没有一点磕碰,不存半点伪装,真诚恪守住一个美丽的欺骗!
⒀惟其美丽,谁还会忍心去破坏这道最后的风景呢。
(2005年7期《读者》)⑴段中“他自己在县医院已经查过了”一句,在行文中有什么作用?
⑵—⑽段写了与父亲有关的几件事?请用简洁的话概括出来。
岳父为什么会竭力去做每一件事?
一家人“真诚恪守住”的“一个美丽的欺骗”是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
你是如何理解“最后的风景”的?
阅读沈从文的《扇子史话》。
①扇子,在我国有非常古老的历史。
②从考古资料方面推测,扇子的应用至少不晚于新石器时代陶器出现之后。目前所见较早的扇子形象是东周、战国铜器上刻画的两件长柄大扇,以及江陵天星观楚墓出土的木柄羽扇残件。从使用方面看,由奴隶仆从执掌,为主任障风蔽日,象征权威的成分多于实际应用。
③战国晚期到两汉,一种半规型“便面”成为扇子的主流。便面一律用细竹篾制成,上至帝王神仙,下及奴仆烤肉、灶户熬盐,无例外地都使用它。
④魏晋南北朝时期,“尘尾”、“尘尾扇”、“羽扇”及“比翼扇”相继出现。“羽扇”前期本由鸟类半翅制成,后来用八羽、十羽并列,且加了长木柄。“尘”是领队的大鹿,魏晋以来尚清谈,手执尘尾有“领袖群伦”含意。“尘尾扇”近于尘尾的简化,固定式样似在纨扇上加鹿尾毛两小撮。“比翼扇”又出于尘尾扇,上端改成鸟羽,为帝子天神、仙真玉女升天下凡翅膀的象征。
⑤隋唐时“纨扇”起而代之,广为流行。“纨扇”亦即“团扇”,主要以竹木为骨架,制成种种形状,并用薄质丝绸糊成。南北朝时,纨扇扇面较大,唐代早期还多作腰圆形,近乎“尘尾”之转化。唐开元、天宝年以来才多“圆如满月”式样。纨扇深得闺阁喜爱,古代诗词中多有反映,如“团扇、团扇,美人并来遮面”,“团扇复团扇,奉君清暑殿,秋风入庭树,从此不相见”。藉团扇传达出少女种种情态或愁思,可见扇子的功能已大为扩展。
⑥歌舞百戏用扇子当道具,也是由来已久。唐宋“歌舞”已成为诗文中习用名辞,杂剧艺人不分男女腰间必插一扇;元杂剧中扇子已成为必不可少的道具,习惯上女角多用小画扇,大臣儒士帮闲多用中型扇,武臣大面黑头等则用白竹骨大扇,有长及二尺的。演员借助扇子表现角色的不同身份和心理状态,妙用无穷。剧目和文学作品中也有以扇为主题的,如“桃花扇”、“孙悟空三借芭蕉扇”、“晴雯撕扇”等,可见其影响之大。 根据文章的说明来看,扇子除了出于招风取凉、驱赶虫蚁、掸拂灰尘、引火加热种种需要,在中国历史上还曾发挥哪些作用?
根据要求回答下列问题。
(1) 第②段加点的“从考古资料方面推测”有怎样的表达作用。
(2) 第④段主要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怎样的作用? 第⑤段是依次从哪几个方面来介绍“纨扇”的?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小题。
黑暗中的花香
石兵
五岁那年他失明了,起初,他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不停地问母亲,为什么总是黑夜,为什么不打开灯?
母亲告诉他,他头顶有一块乌云,挡住了太阳和所有的灯光,不过不用害怕,虽然不能见到光明,但乌云挡不住太阳散发的温暖,用心感受世界还是暖烘烘的。
他似懂非懂,却突然雀跃了起来,妈妈没有骗我,天上真的有乌云呢,有雨落在我手背上了。母亲的身体微微颤抖着,紧接着,有更多的雨落在他的手背上、脸颊上,雨水咸咸的、涩涩的,那是母亲的眼泪。
黑暗中,他的听觉变得异常灵敏,甚至能听到一朵花开放的声音。有一天,他听到角落中传来细微的“噼叭”声,于是摸着墙壁走到角落,他伸手轻轻触摸,发现那儿有一盆植物,一股香气随着他的触摸在空气中弥漫开来,那是一种淡淡的无可名状的味道,像是光明的味道。
母亲告诉他,那是一盆菊花。从此后,他爱上这盆花,他触摸它的枝叶,会感到凉润沁心,聆听花开,则会在心中打开一扇门,恍惚中,有一束光注入他黑色的世界。时光的流逝静寂无声,他渐渐顺从了黑暗,没有了最初的恐惧,反而变得有些依恋起来。直到有一天,父母告诉他要上学了,那个学校很好,虽然仍然黑暗,却充满了花香。
随着父母跌跌撞撞走出家门,听到大街上车水马龙的声音时,他的身体变得僵硬起来,他感到强烈的阳光照射在自己身上,那温暖有些燥热,令他平静的心剧烈地跳动。
他进入的是一所盲人学校,果然如父母所说,这儿充满了淡淡的花香味道,在穿过一段坑洼不平的林阴道时,他感觉到阳光忽明忽暗,他紧紧握住父母的手,害怕自己会迷失方向。那一天,他不知走了多少路,最后来到了一个陌生的房间,然后,他听到了一个温柔的声音在叫他的名字,你好,请坐下吧。
他坐了下来,父母不知何时松开了手,他无所适从地四处摸索着,突然摸到了一个四四方方的桌子,这时,他嗅到了一股熟悉的花香,循着花香探去,果然,家中角落里那盆菊被放在了桌子的一角,在熟悉的花香环绕下,他的心渐渐平静了下来,然后,他听到四周传来了他异常熟悉的声音,那是一种呼吸的声音,只有身处黑暗之中的人才会那样呼吸,细微、悠长、平静……
在这里,他遇到了很多与他一样身处黑暗的年轻人,他学会了许多,生活能自理了,可以用盲文阅读书籍,甚至可以在操场跑道上与人赛跑。他逐渐长大了,有了很多朋友,他觉得黑色不再是单调而封闭的,相反,黑色是深邃而包容的,他热爱上了生活,感受到了生活的温暖与另一种源自灵魂深处的光明。
每天的课程很多,但他每天都会雷打不动地伺候桌上的菊花,老师告诉他,这种菊花叫作墨菊,虽然朴质无华,却端庄稳重,在花的世界里,墨菊惬意舒缓、洒脱娴静、隽永鲜活、醇厚如酒,将其融汇到心境中,会凝聚起一份自然天成,飘逸出一份清绝品格。
他听得悠然神往,心中暗暗下了决心,自己也要做一朵墨菊,在黑暗中散发出淡淡的花香,把平凡的生命沉淀成一杯醇香的酒。(摘自《当代青年》2014年 第2期)标题中“花香”除了指菊花的香味之外,还有什么特殊含义?
面对生活的遭遇,“他”经历了哪些情感上的变化?
“最初的恐惧”
文中有三件事体现了父母对“他”的精心呵护,请简要概括。
①
②
③ 本文着重从触觉、听觉和嗅觉对“他”的内心展开描写,请从文中举一例简要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为什么“他觉得黑色不再是单调而封闭的,相反,黑色是深邃而包容的”?你从“他”的故事感悟到什么?
阅读《高贵的生命不卑微》一文,完成后面问题。
高贵的生命不卑微朱国勇
①他是黑人,1963年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贫民区。对于未来,他看不到什么希望。
②十三岁的那一年,有一天,父亲突然递给他一件旧衣服:“这件衣服能值多少钱?”“大概一美元。”他回答。“你能将它卖到两美元吗?”父亲用探询的目光看着他。“傻子才会买!”他赌着气说。父亲的目光真诚又透着渴求:“你为什么不试一试呢?要是你卖掉了,也算帮了我和你的妈妈。”他这才点了点头:“我可以试一试,但是不一定能卖掉。”他很小心地把衣服洗衣净,没有熨斗,他就用刷子把衣服刷平,铺在一块平板上阴干。第二天,他带着这件衣服来到一个人流密集的地铁站,经过六个多小时的叫卖,他终于卖出了这件衣服。
③过了十多天,父亲突然又递给他一件旧衣服:“你想想,这件衣服怎样才能卖到二十美元?”怎么可能?这么一件旧衣服怎么能卖到二十美元,他最多只值两美元。“你为什么不试一试呢?”父亲启发他,“好好想想,总会有办法的。”终于,他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请自己学画画的表哥在衣服上画了一只可爱的唐老鸭与一只顽皮的米老鼠。他选择在一个贵族子弟学校的门口叫卖。不一会儿,一个开车接少爷放学的管家为他的小少爷买下了这件衣服。那个十来岁的孩子十分喜爱衣服上的图案,一高兴,又给了他五美元的小费。二十五美元,这无疑是一笔巨款!
④回到家后,父亲又递给他一件旧衣服:“你能把他卖到两百美元吗?”父亲目光深邃,像一口老井幽幽地闪着光。这一回,他没有犹疑,他沉静地接过了衣服,开始了思索。
⑤两个月后,机会终于来了。当红电影《霹雳娇娃》的女主演拉佛西来到了纽约宣传。记者招待会结束后,他猛地推开身边的保安,扑到了拉佛西身边,举着旧衣服请她签个名。拉佛西先是一愣,但是马上就笑了①。没有人会拒绝一个纯真的孩子。拉佛西流畅地签完名。
⑥他笑了②,黝黑的面庞,洁白的牙齿:“拉佛西女士,我能把这件衣服卖掉吗?”“当然,这是你的衣服,怎么处理完全是你的自由!”他“哈”的一声欢呼起来:“拉佛西小姐亲笔签名的运动衫,售价两百美元!”能过现场竞价,一名石油商人以一千两百美元的高价收购了这件运动衫。
⑦回到家里,他和父亲,还有一大家人陷入了狂欢。父亲感动得泪水横流,不断地亲吻着他的额头:“我原本打算,你要是卖不掉,我就派人买下这件衣服。没想到你真的做到了!你真棒!我的孩子,你真的很棒……”父亲接着说道,“我只是想告诉你,一件只值一美元的旧衣服,都有办法高贵起来。何况我们这些活生生的人呢?我们有什么理由对生活丧失信心呢?我们只不过黑一点穷一点,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就在这一刹那间,他的心中,有一轮灿烂的太阳升了起来,照亮了他的全身和眼前的世界。“连一件旧衣服都有办法高贵,我还有什么理由妄自菲薄呢!”
⑧从此,他开始努力地学习,刻苦地锻炼,时刻对未来充满着希望!二十年后,他的名字传遍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他的名字叫——迈克尔 乔丹!
(选自《读写月报》,2011-4有删改)试分析第①段有何作用?
根据要求,回答下列问题。
(1)文中有两处“笑了”,其内涵不同,请加以分析。
第①处“笑”:
第②处“笑”:
(2)理解“他的心中,有一轮灿烂的太阳升了起来,照亮了他的全身和眼前的世界”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第⑤段中“他猛地推开身边的保安,扑到了拉佛西身边”有人认为作者把“扑”改成“跪”更好,因为这样更能打动拉佛西,你认为呢?
人物形象探究:有人认为本文主人公是儿子,有人认为是父亲,还有人认为是父亲和儿子。你是怎么看的?请结合文本说明理由。
阅读《辣椒》,完成后面问题。(共13分)
辣椒
辣椒世界上有些国家吃辣椒很厉害,如墨西哥、印度、匈牙利、朝鲜……中国某些省,如四川、湖南等也以吃辣椒出名。有些人嗜辣椒已经到了"无辣不吃饭"的地步。美国宇航员威廉。勒努瓦在宇宙飞行时也带着辣椒。有一位指挥家,他走到哪里,辣椒就带到哪里,就连参加英国女王宴请时,也照例带着辣椒酱,他解释说:"没有辣椒的饭菜好比是病号饭。"
辣椒原产美洲,17世纪传入我国,故亦称"番椒",又名"秦椒"、"大椒"、"辣茄".辣椒有几千个品种,仅我国四川的干辣椒就有100多种。辣椒有辣与不辣之分,甜椒不辣。云南有一种辣椒,其辣无比,只要舌尖稍微碰一下,就会使人辣得难受,疼痛万分。美国制药专家斯克维尔于1912年制定了测量辣度的方法,后来人们就以他的名字作为辣度的单位。植物病理学家曾用这种方法,测出甜椒的辣度为零,最辣的辣椒有300000斯克维尔。
①辣椒能把人辣出眼泪、辣出鼻涕、辣出汗水,不爱吃辣椒的人不禁要问:"人们何苦要吃辣椒?"②这是因为吃辣椒有3个好处:一是它的营养丰富;二是能驱风散寒;三是能增进人的食欲。③每100克辣椒的维生素含量大于100毫克,在蔬菜中占首位。④此外,辣椒还含有维生素B1、B2、胡萝卡素以及其他营养物质。⑤谚语曰:"三个辣椒,顶件棉袄".⑥辣椒中的辣椒素对人体具有刺激作用。⑦辣椒素一旦和舌头及嘴里的神经末梢接触,神经就迅速把"烧灼"信息传给大脑,大脑便让身体处于戒备状态,使心跳和脉搏加快,皮肤血管扩张,从而使人感到"发热".⑧大脑还同时指挥胃液和唾液的分泌,使胃肠蠕动加快,这就有利于消化,增进食欲。
辣椒,很多人越吃越想吃。据心理学家分析,吃辣椒后,"烧灼"信息使大脑把身体作为"受伤"对待,从而促进身体释放一种自体止痛剂。这种自体止痛剂就像少量麻醉剂,能起到一种轻微的欣快作用,使人产生精神快感,专家称此为"辣椒微醉".这也许是人们对辣椒越吃越爱吃的主要原因。作者在第一段中列举美国宇航员和一位指挥家的例子,是为了说明:______ _.
第二段除了介绍辣椒的原产地、名称、品种、分类等知识之外,重点说明了辣椒的___ ____________
第二段使用的说明方法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别指出第三段中说明下面内容的句子(只填句子序号)。
(1)辣椒营养丰富:_________________
(2)辣椒能驱风散寒:_______________
(3)辣椒能增进食欲:_______________第三段"这就有利于消化"中的"这"指的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逼来的春天
冯骥才
那时,大地依然一派毫无松动的严冬景象,土地坚硬,树枝全抽搐着,害病似的打着冷战;雀儿们晒太阳时,羽毛乍开好像绒球,紧挤一起,彼此借着体温。你呢,面颊和耳朵边儿像要冻裂那样的疼痛……然而,你那冻得通红的鼻尖,迎着冷冽的风,却忽然闻到了春天的气味!
春天最先是闻到的。
可是,当你用力再去吸吮这空气时,这气味竟又没了!你准会怀疑它不过是瞬间的错觉罢了。春天还被远远隔绝在地平线之外吧。
但最先来到人间的春意,总是被雄踞大地的严冬所拒绝、所稀释、所泯灭。正因为这样,每逢这春之将至的日子,人们总会格外的兴奋、敏感和好奇。
如果你有这样的机会多好?天天来到这小湖边,你就能亲眼看到冬天究竟怎样退去,春天怎样到来,大自然究竟怎样完成这一年一度起死回生的最奇妙和最伟大的过渡。
但开始时,每瞧它一眼,都会换来绝望。这小湖干脆就是整整一块巨大无比的冰,牢牢实实,坚不可摧;它一直冻到湖底了吧?鱼儿全死了吧?灰白色的冰面在阳光反射里光芒刺目;小鸟从不敢在这寒气逼人的冰面上站一站。
然而,一天,一大片冰面竟像沉船那样陷落下去,刚刚从裂开的冰洞里露出的湖水,漆黑又明亮,使你想起一双因为爱你而无限深邃又默默的眼睛。
这坍塌的冰洞是个奇迹,尽管寒潮来临,水面重新结冰,但在白日阳光的照耀下又很快地融化和洞开。冬的伤口再也难以愈合。
冬天与春天的界限是冰的瓦解。
冰的坍塌不是冬的风景,而是隐形的春所创造的第一幅壮丽的图画。
随后湖面中间闪现一条长长的裂痕,不等你确认它的原因和走向,居然又发现几条粗壮的裂痕从斜刺里交叉过来。跟着,另一处湖面,冰层又坍塌下去。一个、两个、三个……某一天,你来到湖边,会止不住出声地惊叫起来,巨冰已经裂开!黑黑的湖水像打开两扇沉重的大门,把一分为二的巨冰推向两旁,终于袒露出自己阔大、光滑而迷人的胸膛……
那些在冰层下憋闷了长长一冬的大鱼,它们时而激情难耐,猛地蹦出水面,在阳光下银光闪烁打个“挺儿”,“哗啦”落入水中。你会深深感到,春天不是由远方来到眼前,不是由天外来到人间。它原是深藏在万物的生命之中的,它是从生命深处爆发出来的,它是生的欲望、生的能源与生的激情。它永远是死亡的背面。唯此,春天才是不可遏制的。它把酷烈的严冬作为自己的序曲,不管这序曲多么漫长。
追逐着凛冽的朔风的尾巴,总是明媚的春光。那封闭大地的白雪下边是什么?你挥动扫帚,扫去白雪,一准是连天的醉人的绿意……你眼前终于出现这般景象:宽展的湖面上到处浮动着大大小小的冰块。这些冬的残骸被解脱出来的湖水戏弄着,今儿推到湖这边儿,明日又推到湖那边儿。早来的候鸟常常一群群落在浮冰上,像乘载游船,欣赏着日渐稀薄的冬意。这些浮冰不会马上消失,有时还会和一场春寒冻结一起,霸道地凌驾湖上,重温昔日威严的梦。然而,春天的湖水既自信又有耐性,有信心才有耐性。
它在这浮冰四周,扬起小小的浪头,好似许许多多温和而透明的小舌头,去舔弄着这些渐软渐松渐小的冰块……最后,整个湖中只剩下一块肥皂大小的冰片了,湖水反而不急于吞没它,而是把它托举在浪波之上,摇摇晃晃,一起一伏,展示着严冬最终的悲哀、无助和无可奈何……终于,它消失了。冬,顿时也消失于天地间。这时你会发现,湖水并不黝黑,而是湛蓝湛蓝。它和天空有着一样的颜色。
天空是永远宁静的湖水,湖水是永难平静的天空。
春天一旦跨到地平线这边来,大地便换了一番风景。它日日夜夜散发着一种气息,就像青年人身体散发出的气息。清新的、充沛的、诱惑而撩人的,这是生命本身的气息。大自然囚禁了整整一冬的生命,要重新开始新的一轮竞争了。而它们,这些碧绿的针尖一般的苇芽,不仅叫你看到了崭新的生命,还叫你深刻地感受到生命的锐气、坚韧、迫切,还有生命和春的必然。“天天来到这小湖边,你就能亲眼看到冬天究竟怎样退去,春天怎样到来”,在作者的笔下,冬天是怎样退去,春天是怎样到来的呢?按照提示,在下面横线上填上恰当的词语。
坚不可摧→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春回大地“它把酷烈的严冬作为自己的序曲,不管这序曲多么漫长。”你怎样理解这句话在文中的深刻含意?
如果把短文最后一个自然段中的“囚禁”、“竞争”分别替换为“沉睡”、“苏醒”,你认为在表达效果上有何不同?
阅读文中“冰的坍塌不是冬的风景,而是隐形的春所创造的第一幅壮丽的图画”一句,体会作者流露的感情。
作者说,春天是逼来的,什么力量把春天逼来的呢?请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