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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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的雨
汪曾祺
(1)宁坤要我给他画一张画,要有昆明的特点。我想了一些时候,画了一幅:右上角画了一片倒挂着的浓绿的仙人掌,末端开出一朵金黄色的花;左下角画了几朵青头菌和牛肝茵。题了这样几行字:
(2)“昆明人家常于门头挂仙人掌一片以辟邪,仙人掌悬空倒挂,尚能存活开花。于此可见仙人掌生命之顽强,亦可见昆明雨季空气之湿润。雨季则有青头茵、牛肝茵,味极鲜腴。”   
(3)我想念昆明的雨。
(4)我以前不知道有所谓雨季。“雨季”,是到昆明以后才有了具体感受的。
(5)我不记得昆明的雨季有多长,从几月到几月,好像是相当长的。但是并不使人厌烦。因为是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是连绵不断,下起来没完,而且并不使人气闷。我觉得昆明雨季气压不低,人很舒服。
(6)昆明的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城春草木深,孟夏草木长。昆明的雨季,是浓绿的。草木的枝叶里的水分都到了饱和状态,显示出过分的、近于夸张的旺盛。
(7)我的那张画是写实的。我确实亲眼看见过倒挂着还能开花的仙人掌。旧日昆明人家门头上用以辟邪的多是这样一些东西:一面小镜子,周围画着八卦,下面便是一片仙人掌——在仙人掌上扎一个洞,用麻线穿了,挂在钉子上。昆明仙人掌多,且极肥大。有些人家在莱园的周围种了一圈仙人掌以代替篱笆。——种了仙人掌,猪羊便不敢进园吃莱了。仙人掌有刺,猪和羊怕扎。
(8)昆明菌子极多。雨季逛菜市场,随时可以看到各种菌子。最多,也最便宜的是牛肝菌。牛肝菌下来的时候,家家饭馆卖炒牛肝菌,连西南联大食堂的桌子上都可以有一碗。牛肝菌色如牛肝,滑,嫩,鲜,香,很好吃。炒牛肝菌须多放蒜,否则容易使人晕倒。青头菌比牛肝菌略贵。这种菌子炒熟了也还是浅绿色的,格调比牛肝菌高。菌中之王是鸡,味道鲜浓,无可方比。鸡土从  是名贵的山珍,但并不真的贵得惊人。一盘红烧鸡土从  的价钱和一碗黄焖鸡不相上下,因为这东西在云南并不难得。有一个笑话:有人从昆明坐火车到呈贡,在车上看到地上有一棵鸡土从 ,他跳下去把鸡土狄捡了,紧赶两步,还能爬上火车。这笑话用意在说明昆明到呈贡的火车之慢,但也说明鸡土从  随处可见。有一种菌子,中吃不中看,叫做干巴菌。乍一看那样子,真叫人怀疑:这种东西也能吃?!颜色深褐带绿,有点像一堆半干的牛粪或一个被踩破了的马蜂窝。里头还有许多草茎、松毛、乱七八槽!可是下点功夫,把草茎松毛择净,撕成蟹腿肉粗细的丝,和青辣椒同炒,入口便会使你张目结舌:这东西这么好吃?!还有一种茵子,中看不中吃,叫鸡油菌。都是一般大小,有一块银圆那样大,有的溜圆,颜色浅黄,恰似鸡油一样。这种菌子只能做莱时配色用,没甚味道。   
(9)雨季的果子,是杨梅。卖杨梅的都是苗族女孩子,戴一顶小花帽子,穿着板尖的绣了满帮花的鞋,坐在人家阶石的一角,不时吆唤一声“卖杨梅——”,声音娇娇的。她们的声音使得昆明雨季的空气更加柔和了。昆明的杨梅很大,有一个乒乓球那样大,颜色黑红黑红的,叫做“火炭梅”。这个名字起得真好,真是像一球烧得炽红的火炭!一点都不酸!我吃过苏州洞庭山的杨梅、井冈山的杨梅,好像都比不上昆明的火炭梅。
(10)雨季的花是缅桂花。缅桂花即白兰花,北京叫做“把儿兰”(这个名字真不好听)。云南把这种花叫做缅桂花,可能最初这种花是从缅甸传入的,而花的香味又有点像桂花,其实这跟桂花实在没有什么关系。——不过话又说回来,别处叫它白兰、把儿兰,它和兰花也挨不上呀,也不过是因为它很香,香得像兰花。我在家乡看到的白兰多是一人高,昆明的缅桂是大树!我在若园巷二号住过,院里有一棵大缅桂,密密的叶子,把四周房间都映绿了。缅桂盛开的时候,房东(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寡妇)就和她的一个养女,搭了梯子上去摘,每天要摘下来好些,拿到花市上去卖。她大概是怕房客们乱摘她的花,时常给各家送去一些。有时送来一个七寸盘子,里面摆得满满的缅桂花!带着雨珠的缅桂花使我的心软软的,不是怀人,不是思乡。
(11)雨,有时是会引起人一点淡淡的乡愁的。李商隐的《夜雨寄北》是为许多久客的游子而写的。我有一天在积雨少住的早晨和德熙从联大新校舍到莲花池去。看了池里的满池清水,看了作比丘尼装的陈圆圆(传说陈圆圆随昊三桂到云南后出家,暮年投莲花池而死)的石像,雨又下起来了。莲花池边有一条小街,有一个小酒店,我们走进去,要了一碟猪头肉,半市斤酒(装在上了绿釉的土磁杯里),坐了下来。雨下大了。酒店有几只鸡,都把脑袋反插在翅膀下面,一只脚着地,一动也不动地在檐下站着。酒店院子里有一架大木香花。昆明木香花很多。有的小河沿岸都是木香。但是这样大的木香却不多见。一棵木香,爬在架上,把院子遮得严严的。密匝匝的细碎的绿叶,数不清的半开的白花和饱涨的花骨朵,都被雨水淋得湿透了。我们走不了,就这样一直坐到午后。四十年后,我还忘不了那天的情味,写了一首诗:莲花池外少行人,野店苔痕一寸深。浊酒一杯天过午,木香花湿雨沉沉。
(12)我想念昆明的雨。
题为“昆明的雨”,文章开篇为什么要描述给宁坤的画呢?(4分)
分析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的表现手法和表达效果(4分)
(1)卖杨梅的都是苗族女孩子,戴一顶小花帽子,穿着板尖的绣了满帮花的鞋,坐在人家阶石的一角,不时吆唤一声“卖杨梅——”,声音娇娇的。她们的声音使得昆明雨季的空气更加柔和了。(2分)
(2)一棵木香,爬在架上,把院子遮得严严的。(2分)
第(3)段和第(12)段,作者都只有一句“我想念昆明的雨”,分析这两段在文中的作用。(4分)
《昆明的雨》能对读者产生强大的艺术感染力,就在于作者对“凡人小事”的审视,用“以小见大”的视角,折射出了一位老人浓烈如火的情怀。结合文本,试分析文中是如何“以小见大”的。(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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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概括分析题
肝脏疾病是一种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机体免疫力低下(免疫缺陷)是肝病的根本原因,这一点早已为医学界所共识。1996年诺贝尔医学奖得者、澳大利亚科学家彼得·杜赫提在《科学》杂志上撰文指出:肝脏缺乏免疫诱导素是造成机体免疫缺陷的根本原因!缺乏免疫诱导素,肝脏将长期处于免疫缺陷状态,而免疫缺陷正是以乙肝为代表的肝脏疾病产生和经久不愈的根本原因!免疫诱导素主要产生于人体的肝脏,是一种能够识别病毒、调动免疫细胞对病毒产生免疫反应的活性小分子物质。当病毒侵入细胞后,免疫诱导素通过诱导宿主细胞(被病毒感染肝细胞)产生数种酶,与激素、神经肽、神经递质共同组成细胞间的信号分子系统,引导免疫T细胞、B细胞、巨噬细胞等病毒产生免疫应答,将病毒消除。在医学界,免疫诱导素又被形象地喻为增强机体免疫的“军事指挥家”。而正是由于肝病患者体内普遍缺乏免疫诱导素,以致无法调动免疫细胞去识别和杀灭肝病病毒,使肝病病毒早期潜伏不灭,后期久治不愈!因此,补充并进而促进自体再造内源性免疫诱导素是治愈肝脏疾病的关键!
正如1923年诺贝尔医学奖得主班廷发现了胰导素,1945年诺贝尔医学奖得主费莱明发现青霉素从而一举使人类攻克了许多疾病一样,彼得·杜赫提的免疫诱导素的发现,是人类战胜又一顽症的重要里程碑,它使医学界预言人类21世纪消灭乙肝成为可能。
彼得·杜赫提这一重大发现在英国伦敦大学帝国理工学院公布不久,英国市场上的免疫诱导素便疯狂涨至每10毫升50余英磅,折合人民币600余元。
荷兰药理学博士JIEZ称,使用免疫诱导素后,阿姆斯特丹的乙肝复发率比两年前降低了43%……
我国于1989年开始进行GWe免疫诱导素的研制,历经数年终于继英、美、荷兰之后成为又一个研制成功免疫诱导素的国家,该免疫诱导素复合制剂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命名为“九代清源(GWe)”。其作用机理是:通过增强对病毒的免疫识别功能,防止病毒长期的免疫潜伏和免疫逃脱;诱导肝脏产生内源性干扰素、白介素2和免疫球蛋白等,形成自身特异性免疫抗体,自愈肝病;通过拮抗白介素1.白介素6和肿瘤坏死因子等炎性因子,有效防治肝纤维化、肝硬化及肝癌病症;而其激活载脂蛋白活性的功能正是消解脂肪肝的重要途径。适宜于乙肝大、小三阳,丙肝,肝硬化,脂肪肝,酒精肝等因病毒、药物、酒精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导致的肝损伤患者
25.【原创】发现免疫诱导素的重大意义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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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雨僧先生
季羡林
①雨僧先生离开我们已经十多年了。作为他的受业弟子,我同其他弟子一样,始终在忆念着他。
②雨僧先生是一个奇特的人,身上也有不少的矛盾。他古貌古心,同其他教授不一样,所以奇特。他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同其他教授不一样,所以奇特。别人写白话,写新诗;他偏写古文,写旧诗,所以奇特。他反对白话文,但又十分推崇用白话文写成的《红楼梦》,所以矛盾。他看似严肃、古板,但又颇有一些恋爱的浪漫史,所以矛盾。他能同青年学生来往,但又凛然、俨然,所以矛盾。
③总之,他是一个既奇特又矛盾的人。
④我这样说,不但丝毫没有贬意,而且是充满了敬意。雨僧先生在旧社会是一个不同流合污、特立独行的奇人,是一个真正的人。
⑤当年在清华读书的时候,我听过他几门课:“英国浪漫诗人”、“中西诗之比较”等。他讲课认真、严肃,有时候也用英文讲,议论时有警策之处。高兴时,他也把自己新写成的旧诗印发给听课的同学,《空轩》十二首就是其中之一。这引得编《清华周刊》的学生秀才们把他的诗译成白话,给他开了一个不大不小而又无伤大雅的玩笑。他一笑置之,不以为忤。他的旧诗确有很深的造诣,同当今想附庸风雅的、写一些根本不像旧诗的“诗人”,决不能同日而语。他的“中西诗之比较”实际上讲的就是比较文学。当时这个名词还不像现在这样流行。他实际上是中国比较文学的奠基人之一。值得我们永远怀念的。
⑥他坦诚率真,十分怜才。学生有一技之长,他决不掩没,对同事更是不懂得什么叫忌妒。他在美国时,邂逅结识了陈寅恪先生。他立即驰书国内,说:“合中西新旧各种学问而统论之,吾必以寅恪为全中国最博学之人。”也许就是由于这个缘故,他在清华作为西洋文学系的教授而一度兼国学研究院的主任。
⑦他当时给天津《大公报》主编一个《文学副刊》。我们几个喜欢舞笔弄墨的青年学生,常常给副刊写点书评一类的短文,因而无形中就形成了一个小团体。我们曾多次应邀到他那在工字厅的住处:藤影荷声之馆去作客,也曾被请在工字厅的教授们的西餐餐厅去吃饭。这在当时教授与学生之间存在着一条看不见但感觉到的鸿沟的情况下,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至今回忆起来还感到温暖。
⑧我离开清华以后,到欧洲去住了将近十一年。回到国内时,清华和北大刚刚从云南复员回到北平。雨僧先生留在四川,没有回来。其中原因,我不清楚,也没有认真去打听。但是,我心中却有一点疑团:这难道会同他那耿直的为人有某些联系吗?是不是有人早就把他看做眼中钉了呢?在这漫长的几十年内,我只在六十年代初期,在燕东园李赋宁先生家中拜见过他。以后就再没有见过面。
⑨在十年浩劫中,他当然不会幸免。听说,他受过惨无人道的折磨,挨了打,还摔断了什么地方,我对此丝毫也不感到奇怪。以他那种奇特的特立独行的性格,他决不会投机说谎,决不会媚俗取巧,受到折磨,倒是合乎规律的。反正知识久已不值一文钱,知识分子被视为“老九”。在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时代,我有意不去仔细打听,不知道反而能减轻良心上的负担。至于他有什么想法,我更是无从得知。现在,他终于离开我们,走了。从此人天隔离,永无相见之日了。
⑩雨僧先生这样一个奇特的人,这样一个不同流合污特立独行的人,是会受到他的朋友们和弟子们的爱戴和怀念的。现在编集的这一本《回忆吴宓先生》就是一个充分的证明。
⑾他的弟子和朋友都对他有自己的一份怀念之情,自己的一份回忆。这些回忆不可能完全一样,因为每一个人都有自己观察事物和人物的角度和特点。但是又不可能完全不一样。因为回忆的毕竟是同一个人——我们敬爱的雨僧先生。这一部回忆录就是这样一部既不一样又不不一样的汇合体。从这个一样又不一样的汇合体中可以反照出雨僧先生整个的性格和人格。
⑿我是雨僧先生的弟子之一,在贡献上我自己那一份回忆之余,又应编者的邀请写了这一篇序。这两件事都是我衷心愿意去做的。也算是我献给雨僧先生的心香一瓣吧。
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选自《季羡林小品》)
作者在文章第②段概述了雨僧先生“既奇特又矛盾”的多方面表现,但在下文并未全都谈及,请你列举作者在回忆中详细叙述的雨僧先生“既奇特又矛盾”的具体表现?
在十年浩劫中,作者并未与雨僧先生见面,也“有意不去仔细打听”雨僧先生的情况,可是作者却断定“他当然不会幸免”,这是为什么?
作者说雨僧先生是“一个不同流合污、特立独行的奇人”,又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人”,这是否矛盾?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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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的葵花地
李娟
(1)我们这里的河流全靠积雪融汇,而农民种地,又全靠从河里引水灌溉。因此在我们这里,一遇到降雪量少的暖冬,第二年肯定大旱。
(2)这一年正是罕有的旱年,除了旱灾,风灾、蝗灾及其它严重的病虫害肯定也会全集中到这一年。谁叫去年暖冬呢?虫卵没法冻死。
(3)尽管如此,我妈还是决定种两百亩向日葵。地是头一年就包好的,如果不种,荒着心里更难受。
(4)那块土地我们承包了三年,位于阿克哈拉河水下游六十公里处的高潮村南面的荒野中。地势坦阔,一马平川。那一带一共开垦有一万多亩土地,除了少量的打瓜,全都被承包者种上了向日葵。不知丰收时那里会是怎样的一幕情景。
(5)一万亩啊,金灿灿的葵花地!
(6)因为离家太远,葵花从播种到收成的三四个月期间,我妈得一直守在地边。这三四个月里就没法照顾九十多岁的外婆和几只小狗及满院子的鸡鸭兔子鹅了。于是,妈妈雇了一辆大卡车,把整个家都搬到了地边。然后在荒野中挖了一个大坑,坑的南侧掏了一条斜下去的通道。坑沿上横搁几根木头算是檩条,檩条上横担一些木棍,铺几只撕开的纸箱子,最上面蒙一大块塑料棚布,最后再盖上一层泥土压住棚布。在新疆,这叫“地窝子”。在此后的日子里,这就是我们的家。
(7)搬家时我也跟着去了,在那里生活了非常短暂的一些日子。只目睹了种子进入大地的过程,却不知它们如何在大地里苏醒,渐渐长成。那些日子里,我总是站在地窝子旁,长时间望着眼前一望无垠的大地,想到下面一行行齐整沉睡的种子,总觉得它们可能会永远这么沉睡下去了。大地永远荒凉空荡。
(8)搬家的那一天好冷。虽然已入四月,但冬天的气息仍然强大坚固,残雪皑皑,寒风凛冽。第二天,外婆就想回家了。她拄杖从地窝子里艰难地走上大地,转身四望,快要哭了。而我妈始终忙忙碌碌,马不停蹄,立刻雇人犁地,第三天就开始播种。眼下只能人工点播,为了快快播完,她跑到附近的杜热小镇上雇了二十多个人。可是,在空旷的大地上,这二十个人远远看去是那么凄凉无助。他们一人拎一只盛满种子的口袋,一步一停,在大地上越走越远。远得似乎都走不回来了。
(9)第四天,鹅和鸭子发现了附近的水渠,痛痛快快洗了个澡。搬家时,它们不幸被安排在煤堆里。第五天,鸡开始下蛋。同时,小狗们在地窝子附近发现了一个田鼠洞,兴奋得刨了半天。大家很快适应了新生活。叔叔不知从哪里弄来几块红砖和两块水泥板,给我们地窝子的通道铺了两级台阶。从此外婆出入方便多了。又因为这一带守地的几个地窝子里就我家出现了红砖这样的奢侈品,便被大家一致评定为五星级地窝子。
(10)荒野里没有电,虽然有相机和备用的电池,却总是不舍得取出来拍照。只在闲暇时分,当妈妈带着小狗在附近野地里散步时,我才端起相机,在显示屏里远远凝视他们。
当他们走在大地上时,镜头中的情景满满当当,却寂寞无比。当他们走过之后,走空之后,一切才抬起眼睛。而种子播下之前的大地总是孕育无穷的语言。种子播下之后,大地才安静下来,并对每一个前来者竖起食指在唇前。
(11)一次我妈散步回来,像变魔术一样从怀里掏出一束野花给我。在哪里采的呢?我捧着花从地窝子走上地面,转身四望,这干涸无尽的大地,这手心里唯一的湿润丰盈。我把一只矿泉水瓶从中间破开,注满水插上花,再把它们放在投入地窝子里的唯一的一束光线中。过了好几天,花都没败。可我出去散步时,却从不曾遇到过什么花儿。似乎我妈采回的这些就是全部的春天,全部就这些。
……
总之我离开了。把妈妈、外婆和小狗留在了那片荒野上。把她们抛弃了一整个夏天。又觉得其实是把她们一直抛弃到现在……总觉得,这些年来,她们一直还在那广阔的天空下寂寞艰难地劳作、生活。(本文有删改)
简要概括文中“母亲”的形象特点。
分析下列句子的主要表现手法和表达效果。
(1)坑沿上横搁几根木头算是檩条,檩条上横担一些木棍,铺几只撕开的纸箱子,最上面蒙一大块塑料棚布,最后再盖上一层泥土压住棚布。
(2)种子播下之后,大地才安静下来,并对每一个前来者竖起食指在唇前。
简析第9段在文中的作用。
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文题“遥远的葵花地”的理解。

材料概括分析题
动物预测地震之谜
孝文
科学家近日表示,动物能够在地震即将发生前感知到地下水发生的化学变化,从而预测地震。2009年,在意大利拉奎拉地震发生前几天,当地的蟾蜍纷纷离开池塘。观察到这一现象之后,科学家开始对这种化学效应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我们可以通过观察动物出现的异常行为预测地震。
拉奎拉的蟾蜍并不是在地震发生前行为出现异常的第一个例子,历史上曾多次出现有关这种现象的报告。地震发生前,一些爬行动物、两栖动物和鱼类的行为都会出现异常。在1975年的中国海城,很多人发现蛇钻出巢穴,1个月后,这座城市遭受大地震袭击。这是个特别奇怪的现象,因为当时正值冬季,蛇正在冬眠。蛇洞外的温度低于0℃,冒险离开蛇洞对这些冷血动物来说无疑是一种自杀性行为。
然而,无论是爬行动物从冬眠中苏醒,两栖动物逃离池塘还是深海鱼类游到海面,都只是个别现象。由于大地震较为罕见,即使对动物进行深入研究,通过观察其行为变化预测大地震也很难做到。这也正是拉奎拉蟾蜍的特殊性所在。
宇航局科学家当时一直对岩石受到强大压力时的化学变化进行着研究。他们希望确定这种变化是否与蟾蜍大批撤离有关。他们在实验室进行的测试表明,蟾蜍的撤离确与化学变化之间存在联系,地壳能够直接影响蟾蜍生活和繁殖后代的池塘的化学特征。
宇航局地球物理学家弗伦德指出,在受到强大压力时(例如地震发生前的巨大构造力),岩石会释放出带电粒子。这些带电粒子进入周围的岩石,在抵达地表时,它们与空气发生反应,将空气中的分子转变成带电粒子——离子。
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机制。科学家指出,需要进行全面彻底的测试和研究。格兰特表示,这是科学家发现的第一个令人信服的潜在地震预测机制,水生、半水生和穴居动物可能感知到地震即将发生并作出反应。她说:“岩层在地震前会发生一系列变化,如果动物不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那才是怪事。”弗伦德指出,可以预测地震的现象很多,动物出现的怪异行为只是其中之一,“我们需要了解这些信号之间如何发生联系,如果发现几个信号都指向同一个方向,我们便可以得出将会发生地震的结论。’’
请简要分析文章第一段的作用。
文章题目是“动物预测地震之谜”,这里的“谜”指的是什么?请结合文本简要回答。作为一篇科普文章,这篇文章的语言有什么特色?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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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朗:一瓶不断被勾兑的原浆酒
周 舒
①郎朗9岁,郎爸辞去工作,专职陪读。父子俩登上去北京的列车。老妈一个人坚守沈阳,为他们提供配给。他们生活艰辛,全家有时要举债度日。
②培养一个天才的代价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回忆在北京求学的日子,郎朗印象最深的是“孤独”,坐在父亲的自行车后座上,顶着北京七月的烈日寻找钢琴老师的家,他的沈阳话受到同学的嘲讽。在“天才”泛滥的北京城,他过去的成绩已经无法打动老师。有位女老师甚至很讨厌郎爸把儿子称为“天才”,不客气地对他说:“我看不出您的儿子是个天才。”郎朗用尽一切努力,也无法讨得这位女老师欢心,最终被逐出师门。
③14岁,郎朗进入美国柯蒂斯音乐学院,踏上了独自求学的道路。他从来不上文化课,只是躲在琴房里埋头练琴。与其说他热爱弹琴,不如说是“超越”观念在作怪,他的脑海里有一长串名单,需要他一个一个地去超越。成年后,他接受各种采访,很少描述自己对钢琴的热爱,而只描述自己的万众瞩目。
④17岁,郎朗签约经纪公司。他每天打电话给经纪人,询问是否有演出。经纪人告诉他,他已经成功地成为大师的替补,假如有大师因故无法参加演出,他就有机会顶上。命运注定会向他展露笑脸。1999年,芝加哥的维尼亚音乐节上,著名音乐家安德烈·瓦兹身体不适,由郎朗顶替演奏柴可夫斯基的《第一钢琴协奏曲》。演出非常成功,他一举成名,有报纸记者甚至写出了“如果郎朗是一支股票,我借钱也要买”的文字。
⑤一度,他被描述成音乐厅里的刘翔、钢琴界的李小龙。顶着第一位征服西方观众的中国钢琴家的名头漂洋过海地杀回国内,郎朗收获了国人无尽的鲜花和掌声,赞美与追捧,风光无限;而他也的确不负众望地时常秀出自己的“爱国情绪”。“中国人在外国人面前都太老实,在外国人面前就要酷,就要为中国人争气!”当在德国演出受到质疑时,他如是说。当他在白宫演奏了《我的祖国》后,在博客里写道:“我又独自演奏了中国人心目中‘最美的歌’《我的祖国》。能够在众多外宾,尤其是在来自五湖四海的元首们面前演奏这首赞美中国的乐曲,仿佛是在向他们诉说我们中国的强大,我们中国人的团结,我感到深深的荣幸和自豪。”当本不分国界的艺术落入凡间,被戴上爱国的噱头,钢琴师便已经失去了成为艺术家的心胸。
⑥郎朗成名后,他的母亲作为最贴心、最尽职的助手,与他一起飞越全球。只要有可能,父亲还会陪他一起接受采访。无论是2006年风传的刘亦菲主动示好郎朗,还是2012年郎朗与巩新亮的绯闻,郎爸郎妈都会第一时间站出来说话,为儿子辟谣,作解释,澄清事实。郎朗已经30岁了,好像无论是他还是他的父母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⑦台湾钢琴家陈宏宽认为,郎朗在艺术上的成功,很大一部分归功于父母对他的过度保护。显然,郎朗在某个层面是成功的。尽管尤勇大叔说,看到他闭上眼睛,就起鸡皮疙瘩,那不是因为沉浸于音乐之中,而是作秀;尽管另一位国外钢琴大师也说郎朗不是在弹钢琴而是在表演杂技。无论是作秀还是演杂技,都是观者心态问题,郎朗手上的活儿绝对不差。只是,正如一位哲学家所说,人生是多面的,郎朗的人生似乎绝对称不上楷模更不应该被效仿。他的人生是单色的,挖掉那个黑白键盘组成的世界后,几乎一无所有。⑧郎朗在接受采访时,有时会表现出惊人的坦率。他直言自己无法像有些钢琴大师那样保持神秘。“没人看到我,那怎么行?”如果真要选择在家里弹琴,他希望是“有很多摄像头对准我,通过互联网,我的演奏就能被全世界听见、看到,我还能收到出场费……”
⑨去年,郎朗参加了120场演出,这对一个艺术家来说是不可想象的。艺术像酒,沉淀发酵后才会醇香。而郎朗像一瓶茅台原浆,不断地被勾兑,勾兑出越来越多的名酒,而每一瓶酒的香气越来越淡。当酒的品质开始对不起它的盛名时,负面评价如期而至。
⑩他的成长经历被无数琴童以及琴童的家长视为金科玉律。可以想见,世界上不会再多出一个郎朗,而会出现无数个单色人生的父母与孩童,在没有风景的成功学小路上踽踽独行,成为精神色盲。
(选自《非常关注》2012年第8期,有删改)
台湾钢琴家陈宏宽认为“郎朗在艺术上的成功,很大一部分归功于父母对他的过度保护”。“过度保护”表现在哪些方面?
文中说“郎朗像一瓶茅台原浆,不断地被勾兑,勾兑出越来越多的名酒,而每一瓶酒的香气越来越淡”,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
从郎朗的身上我们得到了怎样的启示?请结合文意并联系实际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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