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这首诗,完成后面的题目。
一碗冰激凌引发的国际化学大赛
李斐然
①在过去50年里,坦桑尼亚人彭巴几乎每周都会收到世界各地陌生人的来信。尽管他只是当地野生动物保护区的退休管理员,但寄信人还是像追求国际巨星一样锲而不舍。有时候,彭巴只不过去树林里溜达了一趟,回来一看,信箱又多了40封信。
②几乎所有这些来信,说的都是同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到底为什么热水结冰比冷水快?
③为了解答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有近200年历史的英国皇家化学学会2012年6月悬赏1000英镑,向全世界征集“最站得住脚的答案”。最后,他们从22000封解答邮件中选出11份,进入最终环节。入选的其中一封来自大学生吴家伟和陈泊翌。
④这场悬赏1000英镑的世界级化学竞赛,起因是彭巴贪吃冰激凌。
⑤1963年夏天,正上初中的彭巴打算给自己做冰激凌吃,办法很简单,往煮热的牛奶里拌些糖,晾凉后放进冰箱冷冻起来。可当他还在煮牛奶的时候,他的同学在旁边一个劲往冰箱塞东西。眼看着冰箱就快放不下了,虽然家里大人天天唠叨“不准把热东西放进冰箱”,为了冰激凌,他一咬牙,把滚烫的牛奶塞了进去。一个半小时以后,彭巴发现,自己的冰激凌反而比同学用冷水调制的先冻好了,热水结冰竟然比冷水快?
⑥事实上,这个现象早在公元前4世纪就被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发现过,后来,英国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和法国数学家笛卡尔也在著作里记载过这个现象。身为90后的陈泊翌,也在外婆家的冰箱里发现过这个现象,可他和吴家伟翻遍了科普书,都没能找到答案。
⑦“这个效应发生在我们每天的生活中,它不是个只有行家才见得到的稀罕事。不管是化学家还是哲学家,演员还是学生,每个人都对它感兴趣。”负责彭巴比赛的负责人埃德温·雷沃斯特说。
⑧可是,彭巴却曾经因为提出这个问题受尽了嘲讽。只有偶然到访学校的达累斯萨拉姆大学物理系系主任奥斯伯恩教授没有轻视这个非洲孩子的话。奥斯伯恩重做了彭巴的实验,并邀请这个中学生跟他一起撰写论文,向学术界公布这一发现。
⑨现在,再也没有人会笑话皮肤黝黑的彭巴关心“热水结冰比冷水快”这件事了,因为这一现象已经被化学家命名为“彭巴效应”。
⑩“没有任何一份答案会被草草否定。我们相信,科学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专业背景的人同样可以为科学难题提供创意,这不就是小彭巴给我们上的一课吗?”埃德温说。
⑾2.2万份解题邮件中既有英文答案,也有中文和土耳其语答案。而评选标准不仅要求答案准确科学,还要有趣生动,让每个不懂化学的人都能看得懂。
⑿直到现在,埃德温还能清楚地列举出参赛答案里的一些细节——有38个参赛者将水分子比喻成“企鹅”,还有一个人把它想象成“啤酒机”;参赛者里有刚满5岁的小女孩和她11岁的哥哥,有哥伦比亚大学的退休教授,生活在纽约的家庭主妇,土耳其的渔夫,推销房地产的营销员,做冰激凌的师傅……
⒀ 相比严谨的实验论证,吴家伟和陈泊翌的小短片简陋多了。他们的短片是用老相机拍摄的,最后用免费的剪辑软件添上字幕。他们还一直担心:“老外会不会听不懂我们的破英文啊?”
⒁就在他们快要忘记自己参加过彭巴比赛的时候,英国皇家化学学会给他们寄来了回信,通知他们入选最终环节,还邀请他们到伦敦参加颁奖典礼。
⒂最终,评委会宣布,能够最准确有力回答彭巴疑问的答案是尼古拉·布莱格威客提出的“过冷现象”。虽然落选,但有没有奖金对于两个小伙子并不是最重要的事。吴家伟对未来抱有信心:“在我看来,这场比赛还没结束,过冷是个重要的里程碑,但要说它就是彭巴之谜的终点我认为言之过早,真正的答案应该还能更纯粹、更干净漂亮。”
⒃结束了伦敦之行,听了那些经过层层筛选的优秀答案后,彭巴也早早买好了回家的飞机票。在那里,他可能还会继续面对每天塞满信封的邮箱。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
下列对文章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开头写彭巴收到世界各地陌生人的来信,得到广泛关注,为下文叙写举办国际化学大赛作铺垫。
B.“热水结冰比冷水快”这看似不起眼的现象,不仅引发许多普通人的研究,也曾引起不少名人关注。
C.国际化学大赛面向全世界,不限参赛者的职业、身份、年龄,这体现了“科学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
D.文章结尾写彭巴可能还会收到许多来信,意味深长,意在突出彭巴因国际化学大赛已成为国际巨星。

E.本文采用倒叙结构和多条线索交错推进的写法,既丰富了文章的叙事层次,又增强了文章的可读性。
本文以“一碗冰激凌引发的国际化学大赛”为标题,有何作用?请简要说明。
从吴家伟和陈泊翌身上,可以得到哪些治学启示?请根据文本简要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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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江南Style》
《Nobody》已是浮云,《PokerFace》也过时了。如今神曲界的当红炸子鸡,是一首叫做《江南Style》的韩国舞曲。
这首歌的MV于7月中旬在互联网上发布,截止到前天,点击数已达3.25亿次,破了吉尼斯世界纪录;而在过去一年里,还没有任何一个视频的点击数超过一亿次。在英国,它成为本月第一周UK单曲专辑排行榜冠军。在美国,它位居10月4日第41期公告牌榜单的第二名,“小甜甜”布兰妮和罗宾•威廉姆斯加入了模仿大军,影星汤姆·克鲁斯为它卖力吆喝。在我国,它也成为从明星到草根竞相模仿的对象。不仅如此,这首歌还在全球引发了一股改编狂潮,出现了“奥巴马竞选Style”“美国海军Style”“周星驰Style”“客家话Style”等多个版本。
如今,和所有横空出世的神曲一样,关于《江南Style》,有一半人的问题是“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而另一半人则在问:“这首歌为什么一夜爆红?”
歌曲描述了一个生活在江南地区(韩国首尔的汉江以南地区)的有钱人向性感的姑娘发出邀约的情景;整首歌的MV大部分都在该地区取景——游艇、沙滩、桑拿房、旅游巴士等。身兼词、曲和演唱的“鸟叔”(原名朴载相)自我剖析说:“我不帅,不高,也没有肌肉。我的成功在于灵魂和态度。”这种灵魂和态度,具体到《江南Style》里,就是质疑江南地区所引领的物质至上的生活观念。虽然歌词里把“我”塑造成一个“高帅富”,但在MV里,“我”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屌丝”,做着成为江南名流、左拥右抱的黄粱美梦,讽刺意味十足。而在很多韩国人心目中,以经济奇迹姿态出现的江南地区正像一个抛弃了传统价值观念的暴发户,对此心怀不满的大众从这首歌中找到共鸣不足为奇。
但相比于歌词,韩国以外的人们更感兴趣的似乎是MV里“鸟叔”独创的“骑马舞”。于是破解《江南Style》的走红密码,成为各路人马津津乐道的事情;种种解读又进一步构成了“《江南Style》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韩国的科研机构研究发现,它以3.6秒为一个周期将五个音节重复4次,而整首歌中五个音节的核心节奏重复了100次以上,这样的节拍和人在慢跑半小时后的心率几乎同步——这也正是感觉最为兴奋的瞬间。这一说法,解释了为什么大多数人都会不自觉地跟着这首歌摇晃起身体。而另一个激发人们生理反应的元素则是其朗朗上口的旋律和节奏——科学研究发现,当一个人对一段音乐的旋律和节奏产生共鸣时,这段音乐就会在其脑中不断重复,科学界把这称为“耳虫”现象。韩国的心理学家表示,《江南Style》通过简单的重复节奏来刺激身体反应和自律神经系统;尤其是高潮部分,能够激发出人们摆脱心理压抑和格式化生活的本能。甚至有临床案例证明,一些精神病患者在听了这首歌以后都会开心大笑。音乐评论家则表示,《江南Style》恰好和近年来风靡欧美主流音乐界的电子乐潮流相吻合;而其副歌部分,则又是韩国音乐风格。二者相结合产生出奇妙的效应。
此外,审丑文化、从众心理、群体效应和偶像崇拜,都为《江南Style》的流行推波助澜。不过,可以预见的是,无论人们将《江南Style》分析得多么透彻,都无法决定乃至预料下一首神曲会以怎样的面貌出现。流行文化的诡异之处就在于,没有一种成功可以复制。
下列关于“《江南Style》”的理解和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韩国舞曲《江南Style》的点击数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便超过3亿次,而此前没有任何一个视频的点击数超过一亿次。
B.整首歌的MV大部分都在江南地区(韩国首尔的汉江以南地区)取景——游艇、沙滩、桑拿房、旅游巴士等,俨然一幅奢华生活的扫描图。
C.它从本土迅速蹿红全球,在美国和英国分别成为本月第一周单曲专辑排行榜冠军和10月4日第41期公告牌榜单的第二名。
D.各国从明星到草根竞相模仿《江南Style》,“小甜甜”布兰妮、罗宾•威廉姆斯甚至连奥巴马也未能脱俗加入了模仿大军。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尽管江南地区以经济奇迹姿态出现,但许多韩国人却认为它像一个抛弃了传统价值观念的暴发户,从而心怀不满,这种情绪在《江南Style》里得以找到共鸣。
B.韩国各路研究者们倾向于认为是音乐本身让神曲一炮而红,而韩国以外的人们似乎对MV 里“鸟叔”独创的“骑马舞”更感兴趣。
C.《江南Style》的节拍和人在慢跑半小时后的心率几乎同步,这也正是感觉最为兴奋的瞬间,于是不少人听歌时莫名地就有了跟着节拍一起舞蹈的冲动。
D.歌曲通过简单的重复节奏来刺激身体反应和自律神经系统,其高潮部分能激发出人们摆脱心理压抑和格式化生活的本能,只要一听《江南Style》,连精神病患者都会开怀大笑。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歌词里“我”是一个“高帅富”,但在MV里, “我”却是一个做着成为江南名流的黄粱美梦的“屌丝”,这种意味十足的讽刺其实是在质疑江南地区引领的物质至上的生活观念。
B.在音乐评论家看来,《江南Style》的音乐风格既没有违背韩国歌迷的偏好,又贴合了其它一些国家和地区受众的音乐审美趣味。
C.尽管文化背景不同,语言不同,但因为全球共同存在着审丑文化、从众心理、群体效应和偶像崇拜因素,才使《江南Style》得以在全球流行开来,尤其是MV里“鸟叔”独创的“骑马舞”。
D.多重因素造就了“《江南Style》现象”,但无论人们将《江南Style》分析得多么透彻,都无法复制出下一首神曲,这就是流行文化。

莫言自述:我平时是孙子 写作时色胆包天
1957年,我家来了个大学生邻居。他讲,当时他在济南的时候,认识一个山东省比较“腐败”的作家。这个作家究竟“腐败”到什么程度呢?一天三顿吃饺子。我们当时一年也吃不上一次饺子。我当时就问他:“叔叔,如果我将来能够写出一本小说来,我是不是能一天三顿吃饺子。” 所以,我想我最初对文学对当作家的梦想,就是冲着一天三顿吃饺子开始了。我后来把村里面的书借来看后,头脑当中才真正有关于文学的概念。
我的想象力还是不错的,为什么不错呢?因为我的想象力是饿出来的。童年时赶上自然灾害,为了填肚子,野草、树皮,什么都吃,甚至连煤块都敢啃。1961年春天,村里的小学拉来了一车亮晶晶的煤块,和小伙伴一拥而上,每人抢起一块煤,咯嘣咯嘣啃起来,觉得那煤块越嚼越香,还说着“味道好极了”。
我小学五年级就被学校赶出来了,就一个人牵着两头牛放牧。那时候我就能从牛的眼睛里边看到自己的倒影。有时候躺在草地上,看到天上的白云,听到鸟叫,听到周围青草生长的声音,和大地发出的气味。这种跟大地接触的机会,这种很长时间孤独地跟动物在一起的状态,都让我想入非非。直到现在,我依然动用的还是我二十岁以前积累的生活资源。我二十岁以后的东西,基本上还没有正儿八经地去写。
想象力,也有外来接受的地方。我们山东高密这个地方,离写出《聊斋志异》的蒲松龄的故乡也不远,隔了三百多里路。我听老人讲了很多很多关于鬼神的故事。上世纪六十年代,死人非常多。我们村子里最高纪录是一天死了18个人。一出门就看到原野里有鬼火在闪烁,而且经常有各种各样火一样的球在天空中飘来飘去。我当医生的姑姑就告诉我,这是狐狸在恋爱。人一旦进入这种环境,就会有一种恐惧,你就觉得你周围充满了一些神秘的生物,你在走路的时候经常听到脚后面有一个声音在跟随着你。
我的小说语言也是比较庞杂的,这里面既有古典的书面型的语言,也有一些读西方翻译过来的小说这样的语言,更多的还是来自乡土。我们山东话的许多方言土语,一旦写到书上,是非常典雅古朴的古语,反而能够被人理解。我们说一把刀锋利,不说锋利,而说“风快”。说一个姑娘漂亮,也不说漂亮,我们讲“奇俊”。说今天天气很热,我们不说很热,而说“怪热”。这些方言土语,写到小说里,完全可以看得懂,而且有非常强的感染力。一个真正的文学家,就是应该千方百计地丰富本民族的语言。不能仅仅把方言土语用到小说人物的对话中,而要把方言土语用到叙述中。
我从小就是一个非常爱说话的孩子。在我们农村叫做“炮孩子”。后来我写了小说叫《四十一炮》,里面就有一个“炮孩子”,其中也有我个人的经历。也因为我喜欢说话,喜欢说真话,给我们的家里带来了很多的麻烦。所以过了几十年以后,当我要写小说准备发表时,使用的笔名叫“莫言”。就是告诫自己要少说话。事实证明,我一句话也没有少说,而且经常在一些特别庄严的场合,说出实话来。我觉得讲真话毫无疑问是一个作家宝贵的素质。如果一个作家讲假话,不但对社会无益,也会大大影响文学的品格。因为好的文学作品,肯定有一个真实的东西在里边,尤其是真实地反映了下层人民群众的生活面貌。
我有一种偏见,我觉得文学艺术,它永远不是唱赞歌的工具。文学艺术就是应该暴露黑暗,揭示社会的黑暗,揭示社会的不公正,也包括揭示人类心灵深处的阴暗面,揭示人性中恶的部分。所以我的很多小说一旦发表以后,有些读者也不高兴。因为我把有些黑暗暴露得太彻底。当然我不会迎合这样的读者,而牺牲自己文学创作的原则。我最近写了一部长篇小说(指《生死疲劳》),写了一个后记,最后一句话就是说“哪怕只剩下一个读者,我也要这样写”。
有人说我为获奖,作品特意贴中国标签?什么是中国标签?我不知道。我在《檀香刑》后记里面说,我想在语言上有我自己的特色,根本不是想写给外国翻译家看。一个作家不可能把自己的写作追求限定在一个什么奖上,也没听说哪一个作家为了得什么奖调整了自己写作的方向,改变了自己写作的方法。而且,即便你想改变,变得了吗?该怎么写,还怎么写;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中,我可以是孙子,是懦夫,是可怜虫,但在写小说时,我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第一段通过回忆大学生邻居的故事交待了作者文学梦想及文学概念的来源,也让我们对那个历史时期群众物质极其匮乏的生活状态有所感知。
B.这篇文章是莫言被授予香港公开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后的自述,平易如话家常,没有故作深沉的情感和晦涩的词汇,一如作者的小说语言一样平实朴素。
C.鬼神妖怪的各种传说在莫言的家乡很盛行,尤其是许多老人讲的鬼神故事对莫言后来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D.以“莫言”为笔名,意在提醒自己少说话,他却一句话也没少说,这种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也属于作者自己要揭示的人性中恶的部分。

E. 为莫言的写作源源不断提供素材的是他二十岁以前积累的生活资源,二十岁以后就基本上没有什么正儿八经的东西去写了。
文学创作的成功需要有作者有非凡的才情和丰富的想象力,莫言的想象力是如何获得的?请结合全文概述。
文末“在日常生活中,我可以是孙子,是懦夫,是可怜虫,但在写小说时,我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如何理解莫言这句话的内涵?请结合原文简析。
老托尔斯泰虽未曾得到诺奖,但他的言说成为诺奖一个隐蔽的信条—— “写你的村庄,你就写了世界。”作为世界的基本细胞,作为主体感知的源头和存在的基础,村庄提供了我们感知世界的基本图式,成为我们想象世界的首要依据。莫言几十年如一日地开垦“高密东北乡”(莫言家乡的象征)的文学王国,终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对中国文学的启示是什么?请结合原文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逆爱 (佛刘)
七爷是个匪。七爷原来不是匪。有一年地主逼债,娘上吊而死,七爷红了眼,趁一个月黑风高之夜,七爷杀了地主一家,然后上山当了匪。
当匪的日子七爷很快活,这是一种和原来完全不同的生活。没吃的了,就去抢;没花的了,就去夺。要酒有酒,要肉有肉,要女人也有女人。
桂花就是在一次抢劫中,被七爷掳上山的。桂花吓坏了,瘫在轿子里。七爷说,你不要怕,被七爷看上,是你的福气。
桂花是大家闺秀,读过书,也见过世面。刚开始只是被吓蒙了,镇静下来后,她抱定了拼死的念头。桂花漂亮,尤其在灯光下,更有夺人魂魄之感。七爷看傻了,他觉得桂花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了。他想,拥有了桂花,他这辈子也就不白活了。但是桂花不从,桂花说,你敢动我一下,我就撞死给你看。七爷被桂花的气势镇住了,越是这样的女人,对他越有吸引力。
为了脱身,桂花想尽了办法,无奈七爷看得紧,桂花寸步难行。有一天,桂花说,让我嫁给你也行,但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七爷说,请讲。桂花说,你必须明媒正娶,否则我宁死不嫁。七爷拍拍腰间的手枪说,这好办,你定日子。桂花说,我要先回家见一下爹娘,然后再跟你们回来。七爷说,好办。
选了一个艳阳高照的日子,一伙人浩浩荡荡地下了山。桂花的爹娘先得到了消息,既高兴又忧愁,高兴的是女儿还活着,忧愁的是女儿要嫁给一个土匪。就在一家人喜忧参半忙活婚事的时候,村外忽然响起了枪声。七爷的一个手下慌慌张张地跑进来说,日本鬼子已经把村子包围了。所有的人都慌张起来,情急之下,七爷一拍腰间的手枪,大声道,有七爷我在呢,弟兄们掩护,让桂花她们先撤。桂花看着豪情万丈的七爷,心里莫名其妙地动了一下。七爷说,桂花,你赶快走,如果咱俩有缘分,那就打跑了鬼子我再去找你,如果没有缘分,也许就见不着面了。桂花半信半疑地看着七爷,没想到竟是这样的结果。七爷拔出了腰间的手枪,他大手一挥,高声说,弟兄们,保家的时候到了,我们土匪也是爱国的。桂花凄婉地看着七爷,忽然说,你要小心。七爷怔怔地看了一眼桂花,一股暖流忽然涌上心头,这就是爱情的滋味吗?可惜它来的太晚了。我们走!七爷挥了一下手臂,带着人冲了出去。没过多久,村子里已是枪声一片。
桂花跟随着父母还没跑出去,就被鬼子围了回来。她们都被赶到村西空旷的一块土地上。桂花眼尖,一眼就看到了被五花大绑着的七爷和他的几个弟兄。桂花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上。七爷的半边脸上都是血,好像是受伤了。一个指挥官模样的鬼子拄着战刀,来回巡视着人群,忽然回身一指七爷说,你的投降的有!七爷怒目圆睁,脸上的血还在往下滴答。只要你投降了,吃香的喝辣的,皇军是不会亏待你的。去你妈的,七爷冲着指挥官吐了一口唾沫,别看老子是土匪,可老子活是中国的人,死是中国的鬼,让老子投降,痴心妄想!桂花看着七爷,没想到一个土匪竟然还有这样的骨气。
死啦死啦的有!统统的死啦死啦的有!指挥官气急败坏,挥舞着手里的战刀。七爷死了,七爷手下的几个弟兄也死了。
桂花和大部分的乡亲都活了下来。
桂花一生未再嫁。她说,她已成过亲,嫁过人了。
(选自2011年第8期《山花》)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4分)

A.匪徒七爷抢了大家闺秀桂花,虽然七爷满心欢喜漂亮的桂花,可她誓死不从。后来日本鬼子围村时,七爷带领兄弟舍命掩护桂花和乡亲们,才打开了桂花爱情的心扉。
B.桂花其实并未与七爷“拜天地”“入洞房”,但“她说,她已成过亲,嫁过人了”,这只不过是没有遇上意中人而给前来说媒者的一个托词。
C.桂花是一个刚烈之女,自从七爷有了拔枪保家卫国的举动后,对七爷的爱热烈奔放起来,时而嘱咐七爷小心,时而面露钦佩之情。
D.七爷很爽快地答应了桂花提出的“必须明媒正娶”和“先回家见一下爹娘”的要求。

E、这篇小说语言凝练,情节集中,人物极富个性。形象的动作描写和个性化的语言描写,将桂花和七爷这种非常规的爱情故事写得曲折回环,感人肺腑。
小说一开始就写“七爷是个匪”,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七爷和桂花分别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逆爱指违背常情、不合常理的爱,含贬义。小说的题目是“逆爱”,有人认为应改为“真爱”,你认为哪个更佳?请谈谈你的理由。(8分)

文化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没有人能够超越文化而存在。文化就是创造,每一种文化都体现了人类的智慧。人类的发展史就是文化创造的历史,没有创造也就没有了文化的生命。文化既有开放性,也有封闭性。各种文化之间,既可以融合,也会发生冲突。人类创造了文化,文化也改造了人类。文化具有稳定性,又能够与时俱进。文化是一个永远也说不完的话题。
中国是龙的国家,中华民族被称为“龙的传人”。龙能腾空潜水,能升天入地。龙究竟长的什么样呢?谁也没有见过。其实,龙是中国先民的一种图腾。在甲骨文里,龙字有几十种写法。最早记录龙的书是《易经》,有“飞龙在天”“龙跃于渊”的记载。后来,经过数千年的演化,关于龙的传说,越来越丰富。过去有一种观点,认为龙是单一形态,有一种标准化的、规范化的、统一化的龙,上下几千年,一以贯之。其实,历史上并不存在固定不变的标准龙,并不存在固定形态和模式的龙。今天人们常见的龙,多半是宋元明清时代的龙,这种龙是在上下几千年间演变形成的,既不是龙的原初形态,更不是龙的惟一形态。发展变化才是龙的本性。
龙的起源发展,大体上是与中华文明同步前进的。北京大学的龙文化专家王东先生认为,按其来龙去脉,大体分为四大阶段:第一阶段,公元前3000年前后的中华文明起源期,大体相当于通常所说的炎黄时代,存在着十来种原龙形态,是古代民族融合的象征,成为中国原始国家起源的文化标志。第二阶段,公元前1000年前后的中华文明雏形期,大体相当于夏、商、周三代的殷周之际。这时期的夔龙“头上有角,身体能飞”,作为龙的雏形已成,并成了中国古代民族融合和国家的文化象征。第三阶段,公元前500年到公元元年前后的中华文明定型期,从春秋战国到秦汉之际,这一时代龙走向基本定型的飞龙形态,并成为中国古代文明与中央集权国家的文化象征。第四阶段,公元1000年前后的中华文明转型期,大体相当于中国封建社会的两宋时代,这一时代龙向着二元格局的黄龙形态发展:一方面龙更多地成为国家意识的皇权的象征,另一方面在民间社会心理中龙成为与农业农民休戚相关的水神象征。
如果说近现代是第五个阶段的话,那么今天的龙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现代复兴的象征。陈富成先生认为,龙纹演化基本沿着一条主线进行,即蛇龙──夔龙──应龙──苍龙──黄龙。定型后的龙的特点是:牛首、象鼻、鹿角、马鬣、牛耳、蛇身、鳄棘、鹰爪、鱼尾。龙显示了中华民族的勤劳勇敢和聪明智慧,体现了中华民族非凡的创造力和审美理想。
下列关于文化的相关特点,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A.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由文化决定的,没有人能够超越文化而存在,文化就是创造,文化创造了人类。
B.所有文化都体现了人类的智慧,既有开放性,也有封闭性,既可以融合,也会发生冲突。
C.文化是稳定性与可变性的对立统一,某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它会相对稳定,但同时又能够与时俱进。
D.人类的发展史就是文化创造史,文化创造的历史就是人类发展史,两者相互依存,没有创造就没有了文化的生命。

下面说法与原文信息相符的一项是

A.中国是龙的国家,中华民族被称为“龙的传人”。正因为龙能腾空潜水,能升天入地,因而被中国先民视为图腾。
B.龙成为中国古代民族融合和国家的文化象征的中华文明雏形期相当于夏、商、周三代的殷周之际,这时期的夔龙“头上有角,身体能飞”,作为龙的雏形已成。
C.龙并非单一形态,也不存在一种标准化的、规范化的、统一化的龙,发展变化是龙的本性,最终形成了相对较为固定的形态。
D.陈富成先生认为:龙纹演化基本沿着一条主线进行,即蛇龙──夔龙──应龙──苍龙──黄龙;定型后的龙的特点是:牛首、象鼻、鹿角、马鬣、牛耳、蛇身、鳄棘、鹰爪、鱼尾。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龙显示了中华民族的勤劳勇敢和聪明智慧,体现了中华民族非凡的创造力和审美理想,足以证明文化就是创造,并充分体现了人类的智慧。
B.文化具有稳定性,又能够与时俱进,龙的起源发展,大体上是与中华文明同步前进的。北京大学的龙文化专家王东先生和陈富成先生充分论证了这一观点。
C.据龙文化专家王东先生的观点,龙的起源发展,按其来龙去脉,大体分为四大阶段。前三个阶段龙的形态呈现为一元格局,只在第四阶段龙向着二元格局的黄龙形态发展。
D.定型后的龙的特点是:牛首、象鼻、鹿角、马鬣、牛耳、蛇身、鳄棘、鹰爪、鱼尾,可见 牛、象、鹿等动物都为人们所喜欢,然而它们中的任何一种都不可能取代龙在中华民族的地位。

在康奈尔的玉米地里
王波
密苏里大学决定把助理教授芭芭拉·麦克林托克扫地出门。在院长看来,这个38岁的未婚女人虽然在玉米遗传研究方面取得了极大的成就,却是个“制造麻烦的人”。
麦克林托克也明白,自己的行为举止有些疯狂:周末到办公室忘带钥匙,她爬上楼边的建筑物,从窗子里钻进去;学校明令禁止晚上11点后学生留在实验室,但她总鼓励学生继续干下去。
同事们也不大喜欢与她相处。这个女人思路敏捷得让人跟不上,而她又缺乏耐心,不愿跟同事解释和争辩。这让周围的人觉得麦克林托克“自以为是”。
当然,更让校方难以接受的是,每当她认为学生到其他地方更有发展前途,就会鼓励他们离开密苏里大学。
这是1940年的夏天,院长希望麦克林托克离开。一年前,这位助理教授刚刚当选美国遗传学会副主席,在生物学界名声显赫。但作为一个女人,她只能在密苏里做一名助理教授,这还有赖于朋友的帮助。
院长一年后就对自己的决定追悔莫及。他听说麦克林托克已被提名为美国科学院院士,就劝说她回来并承诺为其升职。但为时已晚,麦克林托克去了冷泉港实验室。那里被视为生命科学的圣地,她已经在那里种了一块玉米地。
传言在不久就变成了现实。1944年,麦克林托克不仅成为院士,还当选遗传学会的主席。而她那身打扮,几乎不曾改变——宽松的衬衫和裤子——这身男人一样的打扮只是为了方便在地里观察玉米。
“我从来不能理解人们为什么要结婚,我根本就感觉不到自己有这种需求。”晚年,她曾回忆道。
这个短发女人的全部需求,就是从事遗传研究。1927年,25岁的麦克林托克在康奈尔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后,便留校进行玉米的遗传研究。
女儿“奇怪的”选择和行为,一度令父母非常犯愁。几年后,忧愁的父母前往欧洲度假,在船上结识了英国遗传学家克鲁。他们这才知道小女儿从康奈尔的玉米地里,收获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在此之后的10多年里,她更是成为遗传学界的中坚人物。在女人被歧视的年代里,这可以给麦克林托克带来赞扬和尊敬,却不能带来一份稳定的工作。
只有在冷泉港的玉米地里,她还可以安静地做研究。
偶尔她会和实验室的人打网球。一次与她打球的人叫谈家桢。她当时发现了玉米的“跳跃基因”,这个中国年轻人则发现了瓢虫色斑镶嵌显性现象。据说麦克林托克对谈家桢的发现极感兴趣,还向他提出了可供进一步研究探索的假说方案。
然而,在1951年冷泉港的夏季学术讨论会上,麦克林托克与人分享她的发现时,发现精心准备的演讲被台下听众漠视。很多人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有人窃窃私语,有人高声抱怨:“这个女人在忙些什么呢?”
这些后来被人评价为“表达准确而优雅”的论文,当时被一些遗传学家视为“发疯”之作。这个遗传学界最耀眼的女人,开始被学界主流所不解和抛弃。
只有她自己在坚持。“我知道我是对的。”麦克林托克后来回忆说。也正因为如此,在5年后的讨论会上,她又将自己的发现作了一次介绍。
这一次,换来的是比5年前更多的蔑视。委婉一点的同行称她“走到时代的前头去了”,一位著名的遗传学家则直接称她为“冷泉港闲置了多年的旧手提包”。
这也是麦克林托克一生中最孤立的时刻。有人甚至怀疑,她是否还具有对科学的洞察力。麦克林托克在此时保持了克制和沉默,不再谈论自己的发现,也很少发表文章。
而她对玉米的研究,一刻也不曾停止。直到几年后,法国科学家在细菌中也发现“跳跃基因”并获得1965年诺贝尔奖。固执的麦克林托克才再次赢来人们的赞扬。
18年后,诺贝尔评奖委员会决定将当年的生理学或医学奖授予81岁的麦克林托克。评委会评价她“在不被同时代的人所理解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完成了研究工作”。
一个人坚持战斗的老人,此时不再觉得孤立,而是感觉“一下子被关注得太多了”。坐在一屋子记者面前,她感到“非常不自在”,抱怨说,“我一点也不喜欢出名,只想躲进实验室的一个僻静角落里”。(选自《视野》)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麦克林托克作为一位遗传学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她的特立独行和自以为是让院长和同事难以接受,他的父母也不理解她。
B.因为在玉米遗传研究方面的巨大成就,麦克林托克不仅当选为美国科学院院士和遗传学会的主席,还得到了到冷泉港实验室工作的机会。
C.麦克林托克选择获得博士学位后留校进行玉米的遗传研究,主要是因为只有在这里她才可以安静地做研究,并能够得同行的高度认同。
D.本文通过对麦克林托克相关事迹的描述,表现了一位伟大科学家热爱科学、坚持真理、百折不挠、淡泊名利的崇高品格。

E.在冷泉港学术讨论会上遗传学界的专家们虽然认为麦克林托克走到时代的前头去了,但并没有真正理解和接受她的研究成果。
麦克林托克虽然被朋友和同事疏远,长期处于孤立无助的境地,但在科学研究方面她却毫不自私自利,请结合文本举例说明。
文章详细叙述了两次学术讨论会上遗传专家们的表现,这些事实对人物形象的凸显有什么作用?
有人认为麦克林托克的行为是疯狂而不可理想的,也有人认为这正是她专注于事业的体现和她的不同寻常之处,你如何看待这些评价,结合文本,谈谈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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