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林黛玉进贾府》片段,完成文后各题(共10分)
一语未了,只听后院中有人笑声,说:“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黛玉纳罕道:“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如此,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礼?”心下想时,只见一群媳妇丫鬟围拥着一个人从后房门进来。这个人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带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裉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黛玉连忙起身接见。贾母笑道:“你不认得他,他是我们这里有名的一个泼皮破落户儿,南省俗谓作‘辣子’,你只叫他‘凤辣子’就是了。”黛玉正不知以何称呼,只见众姊妹都忙告诉他道:“这是琏嫂子。”黛玉虽不识,也曾听见母亲说过,大舅贾赦之子贾琏,娶的就是二舅母王氏之内侄女,自幼假充男儿教养的,学名王熙凤。黛玉忙陪笑见礼,以“嫂”呼之。作者用什么手法写凤姐的出场?这样写有何好处?
作者运用浓墨重彩的方法工笔描写凤姐的穿着,揭示了其怎样的性格特征?
选文中写贾母笑着向黛玉介绍王熙凤,这样写有何作用?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是唐代诗人李商隐的名句,后人常用它来赞美忠贞的爱情,歌颂无私奉献的精神。你可曾想到,这诗句之中,也包含着十分有趣的力学现象。蚕丝究竟是怎样形成的,是蚕“吐”出来的吗?
蚕卵孵化成蚁蚕后,经过30天左右成为熟蚕。这时蚕腹内充满了黏液体——丝液,也就是蚕丝的原料。让我们观察蚕作茧的过程:蚕先把嘴里的丝液粘到某个相对稳固的物体上,通过嘴上的“调节口”调节丝液的流量,头按照∞字形左右摇摆,把丝液拉成丝线,并靠丝线表面上的丝胶将其粘到茧的内侧,慢慢地做成了茧。
有人做了这样的实验:让粘着丝液的这个物体也随着蚕的脑袋一起摆动,结果蚕就“吐”不出丝线来了。或者将拉出的丝线剪断,蚕也难以继续拉丝,它的头会在空中摇晃,想再找一个拴线的地方。这说明,蚕丝不是“吐”出来的,而是“拉”出来的。通过力的作用把丝液拉成丝线,这种现象叫“牵引凝固”。
研究者还发现,如果将作茧的蚕捏住头尾,猛地一下左右拉开,会拉出一条直径约1毫米、长约30厘米透明结实的丝线。蚕的丝液是黏性液体,主要成分是丝蛋白,丝蛋白的链状分子是线团状态。这些线团状分子呈圆球状,没有拉力或拉力不够时,圆球分子之间常常只滑动,没有其他变化。一定的牵引拉力,会使各个分子还来不及流动就被抻开了。被拉开的丝蛋白链状分子有了新的排列,产生了变异,相互靠近的分子之间产生了很强的结合力,就形成了很结实的蚕丝。
蚕腹的丝液如果借助蚕嘴拉出,丝线纤细而漂亮,直径可细到0.002毫米,长度可达1200米左右。在现代化学纤维工业中,人们模仿蚕,用“拉伸”的办法来制造尼龙和涤纶等合成纤维,但现在还不能只靠拉牵就能制出漂亮而结实的丝线。
除了桑蚕,柞蚕和天蚕等也都是拉丝的。蜘蛛结网也是这样,它肚子里有“蛛丝液”,从腹部末端拉出丝来,织成网。蜘蛛网很有弹性,布满黏液珠,用来粘住飞虫供蜘蛛饱餐。宋代诗人范成大的诗句“静看檐蛛结网低,无端妨碍小虫飞”,正是对这一情景的描述。科学家发现,蜘蛛丝和钢丝一样坚硬,却比钢丝富有弹性;还特别耐寒,在-50℃到-60℃的低温下才会变脆发生断裂,而一般聚合物在零下十几摄氏度就会变脆。这些特性使蛛丝在军事上有广阔的利用前景。据《世界知识》报道,美军正责成有关部门饲养能产坚韧的金黄色蛛丝的巴拿马蜘蛛,以期提高某些军需用品的使用性能。
其实,生活中有不少液体也能拉丝,比如鸡蛋清被上挑时就能拉丝,而且还能看到拉出的丝断开的一瞬,像橡皮条那样稍有收缩。用筷子挑山药汁,以及婴儿流的口水,情况也都相似。(取材于王振东《漫谈液体的拉丝现象》)根据文意,下列说法不能支持“蚕丝是拉出来的”的一项是
A.蚕把丝液粘到稳固的物体上,头按∞字形左右摇摆。 |
B.蚕通过嘴上的“调节口”对丝液的流量进行调节。 |
C.猛拉作茧的蚕体,会看到蚕腹中出现一条透明结实的丝线。 |
D.人们模仿蚕,用拉伸的办法制造尼龙和涤纶等合成纤维。 |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蚕把丝液都拉成丝线后,再用丝胶把丝线粘在茧的内侧,就做成了茧。 |
B.当鲜藕被掰开时,藕中的黏液被拉成了丝,这也属于“牵引凝固”现象。 |
C.拉力作用使丝蛋白链状分子产生变异,从而在分子之间产生了很强的结合力。 |
D.以蜘蛛丝为原料制作的防弹服,即使在严寒天气中使用也能保持良好性能。 |
E 从文中所引的唐宋诗句可以看出,古人早就明白了蚕与蜘蛛拉丝的道理。请概括产生“拉丝”现象需要的条件。
有尊严的生活
人生一世,韶华白首,转瞬即逝。活于尘世,或起或落,或喜或悲。然古来万事,皆不若尊严二字——人,要的是有尊严的生活。
衣随风舞,胸抱磐石,汨罗奔涌。亡国之殇,一生求索无果。那慨叹万载的一跃,是屈原。
剑指苍天,青冥浩荡,乌江翻涌。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那震撼千古的自刎,是项羽。
断头台上,长跪南方,一腔正气。唯答一死之外,无可为者。那永垂青史的正气,是文天祥。
以上三者,皆可择生。然何故自入九幽黄泉?答曰:但为一物——骨气、亦可曰尊严。人立之于天地而活,活着,便要有尊严。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依然活着。容貌美丑,皆是皮下白骨。表象声色,亦是毫无区别。活着,若无尊严,无异于行尸走肉,毫无生气可言。霸王、屈子、文山,他们活出了骨气,活出了尊严。于他们心中,活着,便要有尊严,否则,不若就死。
故,有尊严的生活,就是活出骨气。
种豆南山,五亩豆苗,独离尘网。不为五斗米折腰之言,陶潜那般淡泊,只为有尊严地活着。
求仙访道,不事权贵,不染朝污。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李白那般狂傲,只为有尊严地活着。
一生清白,两袖清风,抄家无财。一心只留清白在人间,于谦那般清廉,只为有尊严地活着。
以上三者,一生清苦。以三者之才,万可不必如此,何故?便是为了活出节气——有尊严地活着。人生路漫漫,诱惑何其之多,阻碍亦是重重。活着,可以为尊严而抛开一切,权、财、名,皆尘世俗物,得之,可活;失之,亦可活。然尊严,失之则生命毫无意义。在陶潜、李白、于谦心中,活着,便要有气节,便要有尊严,若是被阻,便抛却一切。
故,有尊严的生活,就是活出节气。
孙子膑脚忍辱终复仇,苏武牧羊北海十九载,曹霑家徒四壁作红楼。有尊严的生活,并非一遇挫折便轻生,鲁迅曾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以上三者,但为心中之志,忍辱负重。最后宏图实现,人格亦傲然于天地。万丈尘寰,十丈软红。艰难困苦于之人生自是常有,切莫以尊严为借口,轻生避世。那并非活出尊严,而是于挫折面前,丢失了自我。在孙膑、苏武、曹霑心中,活着,便要活出价值,哪怕忍辱负重,也绝要将志气与尊严牢牢攥在手中。
故,有尊严的生活,就是活出志气。
活着要有尊严,因尊严是生命的意义。有尊严的生活,因尊严凌驾于生命之上,精神屹立于形体之外。人生在世,三千浮华,若想为人,便要有尊严的生活。
漫漫人生路,茫茫红尘中。怀着尊严,迈着坚定的步伐于生命中穿行吧!
【点评】一篇优秀的文章应该有自己的风骨。什么才是“有尊严的生活”?答曰:活出骨气,活出节气,活出志气。此文不避老气之嫌,大书霸王屈子文山之骨、陶潜李白于谦之节、孙膑苏武曹霑之志,用闪耀千年的古人风范论证“尊严”之意,文章充满凛然正气。一篇优秀的文章应该有自己的风格。此文语言多使用对句,整散结合,既显示了古人的巍巍风骨,也用精炼之笔彰显论证的力量。凝练而生动的表达使文章更显文化底蕴。
本大题共4小题,共25分。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故乡林贤治①我不止一次为世代的城里人感到遗憾。他们没有故乡。②故乡的一切——田野、林木、农舍,饲养和吆喝牲畜的语言,是人类的摇篮。我来大都市将近十年,故乡犹自温柔着,在暗暗老去的心中……③我思念月亮。月亮是城里所没有的。月光无声地泻落在乌黑的屋瓦、霉墙、石子路,清凉如水;池塘是别一种风味,粼光如荧光;月夜的笛声是美好的,还有潇潇春夜细雨,满枕蛙声……我思念我的小屋子,以及那棕色的小木门。傍晚,父亲常常走出大屋巷口,高声叫唤着乳名催我吃饭,见我迟迟不归,就会径直过来,手扶木门,静静地看我读书和写字……④故乡!那里像土地一样浑厚,牛一样勤劳,野草一样生生不已的人们,是我所怀念的。我一直生活在甜蜜的乡愁之中,以致在自欺自慰自满自足中忘了人生的一个重要的情节:假使怀乡病可以算一种病,那么,当年为什么要逃一般地离开?⑤都市是富足和享乐的象征。芸芸众生,充满人性的弱点,怎么可能抵御都市文明的巨大诱惑?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要求他们留守家园?如果有可容劳作和享受的地方,何处不可以成为故乡呢?与其为故乡贫困地活着,不如抛弃故乡赢得自由、幸福的生存!
⑥我不禁暗自吃惊于这个结论。然而,不管如何深爱着故乡,也无法推翻本身生活固有的逻辑。好在农民们都是生活的忠实儿女,无须恪守任何教条,只要周围有一个缺口,他们就会充满幻想,充满活力,邀呼着聚集着喧哗着从故乡出发,向陌生的城市。他们所到之处,旋即形成“盲流”,形成“丐帮”,形成建筑大军,形成保姆市场……⑦看一眼矗立乡野的大风车,或是盘挂悬崖的行人道,可以知道农人所具有的非凡的想象和冒险精神。他们何尝安贫乐道呢?农民即使“安贫”,乃系不得已;“乐道”也是自嘲。在他们的名字中,除了阿猫阿狗,尚有不少叫做阿福阿运阿改阿变之类,便可窥知他们意欲扭转命运而不能的世代相传的痛苦情结。⑧此刻,农民以和平的方式改变命运的历史性尝试已经开始。这实在很可以鼓舞祝祷的。然而,我们所见的是:农民潮水般地涌向城市,最后不免潮水般地退回乡村,在不断地潮汐涨落之间,劳动者角色遂时时得以替换,且得继续替换下去。乡村中最精锐的劳动力量,最强壮的血液补给了城市,由是,城市永远年轻。⑨为什么农民不可以一次性地选择城市呢?为什么出发点总是成为终点?纠缠的社会问题,如何是我可以数说明白的呢?但我已经自觉,精神还乡是一种奢侈;而表同情于离乡,也不过“忏悔贵族”的心情罢了。除了这些近乎无聊的话,我还能说些什么呢?(取材于《平民的信使》,有删改)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作者为世代的城里人感到遗憾,因为他们没有故乡。 |
B.文章第③段描写故乡的风物,运用多种表达方式,抒发了对故乡的思念之情。 |
C.作者认为农民不能安贫乐道,留守家园,含蓄表达了自己的吃惊和惋惜之情。 |
D.文中描写了农民所具有的非凡的想象和冒险精神,对农民改变命运的行动感到沮丧。 |
E.作者认为乡村中最精锐的劳动力量,最强壮的血液补给了城市,因而城市永远年轻。根据上下文,解释文中画线语句的含义。
①我一直生活在甜蜜的乡愁之中,以致在自欺自慰自满自足中忘了人生的一个重要的情节。
②他们何尝安贫乐道呢?农民即使“安贫”,乃系不得已;“乐道”也是自嘲。作者对“农民”“故乡”的感情是复杂的。请根据全文说说作者表达的思想感情。
第⑤段中“与其为故乡贫困地活着,不如抛弃故乡赢得自由、幸福的生存!”这句话你赞同吗?请联系现实生活谈一谈。(不少于200字)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①钱穆在《国史大纲》“两宋之部”中说:“与秦、汉、隋、唐统一相随并来的,是中国的富强”,而宋的统一“却始终摆脱不了贫弱的命运”。
②宋的“积贫”表现在哪里?钱穆说:“宋终年闹穷,而且愈闹愈凶,几于穷得不可支持。”具体表现是兵和官越养越多,财政支出越来越大,政府只好用增加税收来解决,宋代的税收比唐代增加了七倍。“宋之疆土民庶远不及汉、唐,而国家税入远过之,此其所以愈贫而愈弱矣。”
③这看起来似乎能自圆其说,但稍微考察一下,则完全没有道理。宋代的税收确实比唐代增加了许多。但要想说宋比唐贫,必须首先证明宋代的经济状况不如唐,或只跟唐相当。税收不适当地超过了经济的增长,才会出现贫的局面。
④关于宋代的经济发展状况,简言之,远比唐代发达。它的疆域虽比唐小,但它的土地开垦面积高于唐,唐代485万多顷,宋代511万多顷。单位面积产量也高于唐。唐代富饶的关中地区亩产稻谷二石,而宋代许多地区亩产米已达到二至三石。唐代最盛时,每年运往首都粮食300万石,而宋代两淮、江南、两浙六路每年运往汴京粮食多达600万石。
⑤宋代的手工业也非常发达。一位外国学者统计宋代的铁的产量之多超过了英、法两国工业革命时期产量的总和。
⑥宋代商业繁荣,货币流通量飞速增加,宋朝为此大量铸造铜币,宋神宗时每年铸造500多万贯。而唐代最多时,玄宗一年才32万7千贯,宋神宗时两年的铸币量超过唐代三百年的总量,两者差距之大,何止几十倍。而税收量仅比唐代多了几倍而已。事实上,宋朝财力相当富裕,于正常开销外,还能拨出大量经费救助弱势群体,在全国各县设立安济坊收养贫病之人,设居养院收养鳏寡孤独,设漏泽园安葬无主尸骨。这一切,汉、唐做不到,而宋代做到了并坚持到宋亡。这样的王朝怎能称之为“积贫”呢?
⑦ 至于“积弱”问题,从军事角度看,宋和辽相比,双方实力基本相当,宋稍弱一些,所以和议签订后,双方维持了100多年的和平局面。宋和金相比,也略弱一些。和西夏相比,则稍强一些。与蒙古国相比,就弱得多,但应看到,蒙古国是当时的超级强国,它灭亡一国,往往只需要几年甚至几个月时间。唯独南宋却与之抗争了几十年。从当时的国际范围看,宋虽然不是超级大国,也算是一流强国,用“弱”,特别是“积弱”来概括它合适吗?
⑧现代衡量国家强弱的标准,主要看它的综合国力。宋的经济实力比辽、金强。科学技术更远超辽、金,世界史上起革命性作用的火药、造纸、印刷术、指南针,都是在宋代出现或得到推广的。宋代官学、书院遍布全国,学术文化也得到高度发展。从综合国力角度考虑,宋王朝不仅不能说弱,还应该说是相当强的。
(取材于李裕民《破除偏见,还宋代历史以本来面目》)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钱穆以宋朝的税收远超唐代作为基本依据,提出了宋代“积贫积弱”的说法。 |
B.作者列举具体的史料从多个角度说明:宋朝的经济发展状况远比唐代发达。 |
C.宋朝经济在当时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只因军事上“积弱”,最终被蒙古国灭亡。 |
D.综合考虑经济、科技、教育等诸多因素,作者认为宋代也是一个富强的朝代。 |
作者否认宋朝“积贫”和“积弱”的依据是什么?请分条概述。
否认“积贫”的依据:
否认“积弱”的依据: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25分)
爱国科学家邓叔群
经过清华学堂八年苦读,邓叔群于1923年经考试公费留学美国。同时去的同学大多选择学习外交、银行、军事、法律等专业,只有他不听别人劝告,为了解救贫困的中国农民,一心入读康奈尔大学的农林专业。留学期间,目睹同胞受到种族歧视,这激发了他为国争光的民族自尊心,决心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他不仅主科成绩都是A,而且荣获了全美最高科学荣誉学会颁发的两枚金钥匙证章。正当他博士论文接近完成时,国内岭南大学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导师惠凑推荐了他,但建议他完成论文后再回去。邓叔群却认为,学到先进知识报效祖国,正是自己求学的真正目的,于是当即回国。
在回国后的十年中,为搜集我国第一手真菌资料,他手提竹篮,攀山入林,一样一样地采集,逐一鉴定,定名分类。他先后研究鉴定的真菌种类达一两千种,分隶于数个属,其中首次发现的新属5个,新种121个,为世界真菌资源宝库增添了新标本,在世界真菌学史上为我国的真菌科学谱写了重要的第一章,向世界宣告了中国有自己的真菌科学。在世界著名真菌分类学家考尔夫教授总结的康奈尔大学120年来作出突出贡献的41位真菌学家中,他是唯一的东方人。
抗战开始不久,为了使自己的研究与国计民生关系更为直接,邓叔群转向了林业研究。他带领助手深入云南、西康、四川一带,勘察森林资源状况。他们冒风雨,顶烈日日,忍饥寒,摸清了该地区森林资源的组成、分布、蓄积量及病虫害等情况,给制了中国的早期林型图,并提出了合理经营、开发和管理原始森林的研究报告,为大后方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参考。其中森林的材积估算、轮伐期、更新方法、造林方针等,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后来,邓叔群拒绝就任农林部副部长,而在甘肃省建设厅厅长张心一的支持下,举家奔赴甘肃,开始黄河上游水土保持的研究。经过几年艰苦奋斗,成功创办洮河林场及三个分场,建立了一整套保证森林更新、营造量大于采伐量的制度,创建了以科学的方法经营和管理森林的新模式。邓叔群认为,水利和林、牧之间具有密切关系,要根治黄河水患,就必须三者并重。为保持黄河上游水土、减轻下游灾害:他提出了森林生态平衡理论。
1948年,邓叔群当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随后,中央研究院要求全体高级研究人员迁往台湾或去美国。他不仅自己明确表示决不离开,还动员其他同事共同抵制。他对家人说:“别忘了自己是中国人,要为民族富强而奋斗终生,我决不跟腐败的国民党去台湾,也不去美国。”其实在他内心深处,对共产党抱有希望和向往,愿与民族同甘苦,共命运。后来,他早年的学生沈其益受东北解放区领导委托,特地到上海邀请他去东北筹办农学院,他欣然接受邀请,并在半年的时间内,带病编写出一整套农林大学的教材钢要。作为沈阳农学院创建总指挥,他辛勤工作,调度有方,快速、高效地完成了建设设务。
邓叔群生活俭朴,不图物质享受,新中国成立后,他把抗日战争前在南京购建的花园洋房捐献给国家,还三次主动提出减薪,抗美援期时,他将自己的积蓄捐作军用。1960年,他受林业部委托,举办森林病理学培训班,为各省培训出教十名专轰技术骨干。培训结束后,他谢绝巨额酬金,只留一张结业合影作纪念。邓叔群一生的选择,都从人民和祖国的需要出发,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科学报国的理想。
(摘编自《中03真菌学先驱——邓叔群院士》
相关链接:
①邓叔群(1902-1970),中国真菌学家.福建福州人。曾任岭南大学、金酸大学、中央大学等校教授,中央研究院研究员。新中国成立后,任沈阳农学院和和东北农学院院长、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副所长。中科院学部委员(院士 )。主要著作有<<SPAN>中国的高等真菌》《中国的真酋》等。(摘自《辞海》第六版〉
②我自幼被外祖母严氏收养。她教我劳动,晓我勤俭,并以民族英雄岳飞、成继光、林则徐等人的事迹勉勘我;教我做人要坚贞不屈、清正廉洁、光明磊落,这一切促使我从小就立志为中华民族的强盛奋斗终生。(摘自《中国科学院院士自述•邓叔群>)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因为种族歧视使邓叔群深受伤害,激发了他的民族自尊心,他决心用最短的时间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为国争光。 |
B.考虑到岭南大学开学在即,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邓叔群听从导师的建议当即回国,全然不顾自己即将得到的博士学位。 |
C.邓叔群采集、鉴定的中国真菌标本,填补了世界真菌研究领域的空白。他本人也因为在真菌学领域的卓越贡献而得到世界同行认可。 |
D.抗战时期,邓叔群与助手开展森林勘察,其研究成果不仅支持了当时的大后方建设,其中不少内容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
E.邓叔群基于水利和林、牧并重的思想而提出的森林生态平衡理论,使得黄河上游的水土得以保持,并减轻了下游的水患灾害。
(2)邓叔群不愿意去台湾,也不去美国,而欣然接受邀请去东北筹建农学院。他这样做,既有现实因素,又有思想基础。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6分〉
(3)在国家需要时,邓叔群是如何主动牺牲个人利益、为国分忧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作为一位爱国科学家,邓叔群有哪些突出表现?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