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沙那罕提琴
〔美〕保罗·琼斯
在我的一生中,麦克舅舅的那把小提琴一直被视为“传家之宝”,是这个家的象征。
我还记得麦克舅舅第一次让我亲睹小提琴的情形。他轻轻打开陈旧的黑盒子,在华丽耀眼的绿色天鹅绒里,那把琴静静地平卧其中。“现在,你可以说真正看过一把名琴了,这可是一把沙那罕,顶尖的乐器。”他极其庄重地说,并让我从琴面“f”形音孔中看里面褪色的标志——史塔拉第瓦里斯注。追根溯源,这把名琴是一位先辈从意大利带回来的,最后由我外公传给了麦克舅舅。
我的父亲是一位糕饼师傅,与总喜欢把事情往最坏处想的母亲不同,他向来乐观。在亚撒斯大街开店是父亲从事的一桩最大的冒险事业。店铺的前面是糕饼店,后面辟为冰淇淋店,将装潢大理石台面。当父亲头一次告诉母亲这个计划时,他心里异常兴奋。
“我告诉你,玛丽,根本不会有危险,”看见母亲脸色不对头,父亲说道,“你只要在这份三千美元的借贷申请书上签个名就行了。”
“但是,万一房子被抵押了,”母亲呜咽着说,“我们会流落街头,变成乞丐啊!查理。”
“我想稍微说几句。”舅舅说。他站起来从陈列柜顶上取下那只琴盒,“我从报上读到过,这种牌子的小提琴可以卖到五千块钱。把它拿去卖了吧,查理。”
“哦!麦克!”母亲很吃惊。
“我不能这么做,麦克。”父亲说。
“如果你急着用钱,”舅舅对父亲说,“可以在艾瑞特关门之前送去给他。”他把琴盒交给犹豫的父亲,“反正我也老了,不能再去动它了。”
他的双手在微微地颤抖,可他的声调却异常平静。于是,父亲就挟着那把提琴出去了。
过了一阵子,父亲从前门进来,他吹着口哨,脚步轻捷,可是仍然挟着那只提琴盒。他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将琴盒放回到陈列柜顶上的老地方。
“我都已经走到艾瑞特那家店的门口了,可我心里突然起了个念头,”父亲解释道,
“我们干嘛要卖它?就放在老地方不挺好的吗?这就像我们有了一只保险箱,里面放着崭新的五十张一百元面额的票子。有了这笔钱,我们就用不着为那笔三千元的贷款担惊受怕了。你说是吗,玛丽?如果我们要还的话,只消穿过三条马路到艾瑞特那家店去就行了。”
母亲露出欣喜的表情:“我很高兴,查理!”
“一个很明智的主意,”麦克舅舅裁决道,“另外,我自愿把这把琴留给我外甥,供他在大学里念书的费用。”
贷款的偿还并没有发生问题,虽然比父亲预定的期限晚了三年。我进中学后,上午上课,下午就在店里帮忙。在我即将上大学的那年夏天,麦克舅舅溘然长逝,于是他的小提琴便传给了我。
“他们难道没有让你们勤工俭学的方案吗?”一天晚上,父亲问我。我告诉他确实有。
“我想那样最好。”他突然说道,“我在你衣柜的抽屉里放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百元,应该够缴你入学的那些费用了。你知道的,那把琴对你妈有很特别的意义。”
他说得没错。可母亲更担心我去异地过分劳累工读的事,她说过,小提琴是属于我的,况且麦克舅舅就是想用它来供我完成学业的。在我离家的头一天,父母都在店里忙着,我提着这把琴来到艾瑞特的乐器行。这位老人从后房走出来,眼睛像猫头鹰般一眨一眨。
我打开琴盒:“它值多少钱?”
他拿起琴来:“二十五元,也许能卖到五十元,这就要看谁愿意要它了。”
“可这是一把史塔拉第瓦里斯制作的沙那罕名琴呀!”我说。
“不错,这上面确实有他的标志,”他彬彬有礼地说道,“许多小提琴上都有这种标志,可并不是真的,这也绝不会是真的。”他好奇地凝视着我,“我以前见过这件乐器,你是不是查理·安格鲁的儿子?”
“是的。”我简短地答道。当然,这把琴我没有卖掉,我把它带回家,放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了。晚餐的时候——那是我行前最后的一次晚餐了,当母亲的眼光瞟到陈列柜顶上的时候,她吓了一跳。
“小提琴!”她用手按着胸口,“你把它卖了?!”父亲□□□□□□□□□□□□□□□□□(此处删除一句对父亲的描写),直到我摇摇头。“我把它和行李一起搁在楼上了,”我回答她,“我想把它摆在学校的寝室里面,看到它我就能想起家里啊!”母亲这才高兴起来。显然,她很满意。
“此外,”我接着说,“带着它,你也可以放心了。如果我急需用钱,它就好像一个装满钞票的钱匣子,可以随时派用场。对吗?老爹!”
“对的!乖儿子,对的!”父亲说。他的眼睛却一直避开我,故意瞧着其他的地方。
【注】史塔拉第瓦里斯,为小提琴著名品牌沙那罕的制作家族。
(选自《中外小小说精选》,有删改)小说第二段那么详尽地描写麦克舅舅的小提琴,有何作用?
依据全文内容,在“□”标注空缺处补写一句对父亲的描写。(不超过15字)
□□□□□□□□□□□□□□□指出两处画线句分别表现了人物怎样的心理。
① 他的双手在微微地颤抖,可他的声调却异常平静。
② 他的眼睛却一直避开我,故意瞧着其他的地方。用一个词语概括“我”的形象特征,并简析“我”在全文中的作用。
“我”上大学前已知晓“提琴”的真相,可为什么还视它为“传家之宝”,“是这个家的象征”?联系全文,探究理由并作简析。
(A)教室里鸦雀无声,学生一个个都缩着脖子,谁也不明白保尔·柯察金为什么被赶出学校。只有他的好朋友谢廖沙·勃鲁扎克知道是怎么回事。那天他们六个不及格的学生到神甫家里去补考,在厨房里等神甫的时候,他看见保尔把一把烟末撒在神甫家过复活节用的发面里。
保尔被赶了出来,坐在门口最下一级台阶上。他想,该怎么回家呢?母亲在税务官家里当厨娘,每天从清早忙到深夜,为他操碎了心,该怎么向她交代呢?
抽泣哽住了保尔的喉咙。
(B)青春的活力占了上风。伤寒没有能夺走保尔的生命。保尔已经是第四次跨过死亡的门槛,又回到了人间。卧床一个月之后,苍白瘦削的保尔终于站起来,迈着颤巍巍的双腿,扶着墙壁,在房间里试着走动。母亲搀着他走到窗口,他向路上望了很久。
积雪融化了,小水洼闪闪发光。外面已经是乍暖还寒的早春天气了。
紧靠窗户的樱桃树枝上,神气十足地站着一只灰胸脯的麻雀,它不时用狡猾的小眼睛偷看保尔。
“怎么样,冬天咱们总算熬过来了吧?”保尔用指头敲着窗户,低声说。
(节选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删节)(A)段写少年保尔突出了他的什么特点?结合(B)段中的“保尔已经是第四次跨过死亡的门槛”这句话,联系小说的情节,试分析保尔如何从一个无知少年成为一个出色而坚强的无产阶级革命英雄的?
小说或用内心独白、或用环境衬托来刻画人物,试从(A)(B)两段中任选一段中的具体例子进行分析点评。
女儿的遗产
那一晚,女儿仅吃了小半碗饭,就放下筷子说:“妈,我有点不舒服,想躺一会,你吃完先走吧。碗筷等会我来收拾。”当时,我并没有太在意,等我收完夜市回来,看到碗筷和剩菜还在桌上摆着,才想到女儿可能出事了。
我推开她的房门,看见她在床上躺着,满脸通红,我上去摸了摸她的额头,吓了一大跳,她的额头烫得像一团炭火,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似乎睁开都很吃力。
我将女儿抱了起来,说:“孩子,你发烧了,我们得去看医生。”但她却从我的怀中挣脱下来,说:“不用了,可能是感冒了,睡上一觉明天就会好的,妈,你去把碗洗了吧。”她的声音虚弱,但还是强睁着眼,冲我笑了笑。我知道她是在敷衍我,因为一去医院就意味着花钱,她怕。
“不行,得赶紧去医院!”我果断地说,然后来到屋里开始找钱,尽可能地找。当我把所有能找到的钱连同刚从夜市上挣来的散币堆在床上清点时,心里十分酸楚。
“妈,真的不用去医院,我明天就会好的……”我扭头看见女儿已靠在我的房门上,她显然已看到了我刚才的窘态,她穿得很单薄。
“快去穿上衣服,我们马上打的去!”我胡乱地将钱塞在口袋里,搀着女儿的手说。
“不,你蹬三轮车去,医院反正又不远。”女儿说着就挣脱了我的手,踉跄地走向锁在院子里的三轮车。当我蹬着小三轮在寂静的街上急驶时,身后传来她微弱的呻吟声,以前我还从来没有听见她这么哼哼过,我有点怕了。3年前,丈夫身患绝症离我而去,接下来我又下岗失业,于是只得蹬着三轮车出摊赶夜市。那一年女儿还很小。也正是从那一天开始,我发现她忽然长大了,开始真正懂得了什么是生活。
赶到医院挂上急诊,接下来是检查、肌注、物理降温,忙碌了一阵后,女儿终于躺在病床上,挂上了吊瓶,我松了一口气。值班医生告诉我,眼下正流行病毒性脑炎,女儿的症状有些像,要待明天上班后做脊液检查才能确诊,今晚先做退烧观察处理。
我的心又提了起来。夜深了,病房里就剩下我和女儿,我感到了疲倦。女儿突然示意我靠近她,说:“妈,我感觉很难受,浑身都痛,和以往不一样。医生的话我听见了,我很有可能是脑炎,我怕是不行了……”
“别瞎想,你肯定不是。”
“妈,你听我说,”女儿突然严肃起来,“你记住了,我家里床头柜的下层,最里面靠右角那儿藏有一个布袋,里面装有一些钱……那是我攒下的一些钱,留给你……”
猛地一阵酸楚直冲我的鼻腔,我的眼睛湿了。我抓住了女儿的手,“孩子,你不会有事,因为有妈妈在。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们都要在一起勇敢地活下去,孩子,你记住了啊!”
女儿怔住了,她异样地、静静地望着我……好一会儿,我感觉到她抓住我的那只手有了力度,她攥住了我的三根手指头,紧紧地攥住,两颗晶莹的泪珠,从她的眼角滚落而下。
待女儿睡着时,东方已经透亮。我来到门外,我想透口气,突然就蹲在地上号啕大哭。打丈夫去世后,多少年没有哭过了,此刻才体会到了一个无助女人动情时的哭,会是那么可怜。
第二天上午,女儿做了脑脊液检查,显示正常。接着又做了胸片检查,确诊得的是一般性肺炎。医生说不要紧,住院两三天就可以出院。当我把这个结果告诉女儿时,她一下子就搂紧了我的脖子,搂得很紧。我们都哭了。
回去后,我偷偷打开了女儿的床头柜,那里果然有一个小布袋,里面是13元钱,全是角票。眼泪再一次从我的眼角滑下来。
事情已经过去三年多了,现在,女儿已经成了一名军医大学的学生。高考时,她的分数可以进北大清华,但她的第一志愿却是这所同样令人垂慕的军医大。用她的话说是不用交钱还管吃管穿,能免去妈妈的负担。
这些年来,我始终保存着女儿那只布袋,那是她曾经郑重留给我的“遗产”——13元。这只布袋,记录的是我们母女间那段相依为命、刻骨铭心的经历。请用简洁的文字概括本文所叙述的故事。(4分)
文章以“女儿的遗产”为题,又在文中反复三次出现,有什么深刻含义?
阅读下面描写女儿神态、动作的句子,结合上下文,分析她当时的心理
(1)她的声音微弱,但还是强睁着眼,冲我笑了笑。
(2)当我把这个结果告诉她时,女儿一下就搂紧了我的脖子,搂得很紧。 从文中女儿身上,我们感受到那些可贵的精神品质?身为人子的我们该如何对待生命,对待父母?
奥运飞人的追风战靴
⑴ 1960年罗马奥运会上,埃塞俄比亚运动员阿贝贝•比基拉光着脚夺得了马拉松冠军,创造了奥运田径史上的奇迹,成为奥运历史上最著名的赤脚大仙。今天,奥运会赛场上再也难觅赤脚大仙们的踪影,高科技跑鞋成为运动员们的必备武器。
⑵ 高科技跑鞋是利用高科技结合人体运动力学原理研究出来的新一代跑鞋。它们采用各种特殊的材料,重量轻,避震效果好。同时,它们附着力强,易于运动员控制身体,保持正确姿势,避免滑倒。此外,它们还具有回输功能,利用鞋跟中央位置的气垫吸震并同时吸收能量产生反弹力,使运动员轻松省力。穿上它们,运动员如虎添翼,佳绩连连。
⑶ 早在1991年东京田径世锦赛上,美国运动员刘易斯以9秒86的成绩打破当时的百米世界纪录,他脚上的跑鞋轰动了全世界:那双鞋只有115克!它采用轻盈而坚固的陶瓷作为鞋钉材料,陶瓷耐磨并且钉子附近无需任何附粘物,这使鞋的重量得以减轻20克。
⑷ 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美国百米女飞人玛丽安•琼斯的“水晶鞋”一露面,就吸引了全世界运动员的目光。这双跑鞋是科研人员花费了3年时间研究的成果,它由极其特殊的透明塑料制成,像是一件来自童话世界的艺术品。它总重量只有99克,是有史以来最轻的运动鞋设计前,设计师们特意拍下琼斯比赛的英姿——在到达终点线前琼斯的脚后跟从不着地。针对琼斯的这一技术特征,设计师大胆启用了无后跟设计,“水晶鞋”穿到琼斯的脚上可谓天衣无缝,鞋子几乎成为琼斯双脚的一部分。
⑸ 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一道红色闪电震惊世界,年轻的中国选手刘翔在男子110米栏决赛中跑出12秒91的惊人成绩。刘翔也有着自己的秘密武器——“红色魔鞋”。这双鞋用皮革制成,鞋帮采用了特殊的穿孔设计,足尖处运用了锁定系统。在它绚丽的鞋底里面更是藏着许多高科技秘密:鞋底柔韧的尼龙承拖盘、链接式前掌为运动中的转动提供保护;5根可拆卸式鞋钉,提供更强的抓地力……这双鞋使刘翔的技能得到了最好的发挥。
⑹ 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又有谁脚蹬新的追风战靴挑战人类的运动极限呢?我们将拭目以待。
(选自《百科知识》,有删改) 本文以“奥运飞人的追风战靴”为标题,有什么作用?
利用高科技结合人体运动力学原理研究出来的跑鞋有哪些特点?
本文主要运用了哪一种说明方法?请结合文意分析其作用。
读下面文字,完成第3~5题。
雕琢自己,使生命更富有意义;雕琢自己,使人生更灿烂辉煌。青松雕琢自己,从而坚忍不拔、百折不挠,扎根岩石与青天白云游戏;小草雕琢自己,一片翠绿、生命顽强,与大地蓝天共绘山水油画;大海雕琢自己,从而浩渺无边、博大深沉,敞开胸怀拥抱大山和小川;小溪雕琢自己,从而义无反顾、勇往直前,朝着远方的江河和大海奔去。
雕琢自己并不那么容易,它需要胆识和勇气,听惯了赞誉的华丽之辞,觉得自己“完美无缺”,因而批评对我们总抱有敌意。所以雕琢自己还需要认识自己——你的优势,你的不足,你的志向,你的毅力,你的个性,你的脾气。认识自己,才知道哪些该凿去,哪些该保留,哪些又该míbǔ()。
玉经雕琢才成器,剑不沉埋便倚天。雕琢的目的远胜于雕琢的技巧,用心雕琢自己,终会雕出一个yìlì()大地笑傲苍穹的“人”字来。。根据拼音写出文段括号处应填入的词语。
míbǔ ( ) yìlì( ) 修改画线处句子的语病,把正确的句子写在下面。
用下面的词语另写一段连贯的话,至少用上其中的两个。 (4分)
义无反顾辉煌胸怀笑傲勇气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4——17题。
听雨的奢侈
林如求
近日夜雨,雨水顺着防盗网上的铁皮一层淌下一层,响声随着雨势,时骤时疏,时轻时重,朦胧之中陡生一种静谧、和谐、悠远的美妙情感。
就像“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一样,古时的雨与今时的雨自然无太大的区别,今时的雨点拍打树叶、细润花草、敲击河滩、筛落水面的声音与古时也决无二致,所不同的只是对雨声的感受会因人因时因境因情而异。例如,同样是春雨,忧国忧民的诗人杜甫高兴地放声高歌:“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而晚唐的李建勋对春雨的感觉就要复杂得多:“春霖未免妨游赏,唯到诗家自有情。……闲忆昔年为客处,闷留山馆阻行行。”春雨所引发的是诗人对过往岁月的一种深情的怀念和咀嚼。南宋词人蒋捷写的那首《虞美人·听雨》,对雨从感怀到慨叹,更是把人生的悲凉况味传达至今,简直痛人心髓。
我没有经历过历史上山河破碎、家破人亡那样凄风苦雨的日子,自然也就没有如古人那般“秋来叶上无情雨,白了人头是此声”,对雨声会那么地百感交集和痛彻心髓,可在物质生活匮乏和丰裕时的感受却迥然不同。
回想小时住在乡下,最恼的就是雨天。雷鸣电闪风狂雨骤,令我惶恐万分。因此,每逢雷雨夜,我常龟缩在被窝里,以幼稚的心灵感受大自然的神经,带着惊恐惶惑,迷迷糊糊地进入梦乡。即令是和风细雨,我也不大喜欢。因为我家离学校有好长一段路程。那时,家里穷,没有雨伞,只有一个锅盖大的大竹笠,以它遮阳尚可,遮雨则只遮个头脸,衣裤难免要淋湿。冬春时节,没有雨鞋的我雨天赤脚踩在凉冰冰的地上,更难受!所以那时夜半听到嗒嗒的雨声,在我绝不是一首抒情诗,它带给我的是一种湿漉漉的难受和一层苦涩涩的无奈。
长大以后,我读了许多书,特别是参加工作后,生活渐渐好起来,渐渐地喜欢起雨来了,不仅喜欢和风细雨,而且更喜欢狂风骤雨。因为此时在我看来,只有雨,没有雷电,也就缺乏了震撼心灵的力度。别的无庸费言,在中国文学史上,要是只有狂风骤雨,而无雷鸣电闪,恐怕屈原就写不出那奇谲瑰丽的杰作《天问》。正是大自然的雷电风雨触动了大诗人心灵深处的怨屈、激愤、忧虑、沉痛、苦闷、彷徨、坚贞、无畏……才有了这篇流传千古的杰作。由此我也悟出了后世许多大文学家如莎士比亚、巴金、曹禺等所以喜欢写雷写电写风写雨的真谛。
身居闹市多年,已经难得再见山村那种雷鸣电闪的豪雨,除了台风登陆,也少见那种狂风拔树的骤雨和暴雨;水泥屋顶也使夜雨没了那种“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的韵致,因此每逢下雨,我常会因此生出一种遗憾。但我还是喜欢雨,不论是“细声巧作蝇触纸”,还是“大声铿若山落泉”,自是一种难逢的天籁,宁心静气地倾吐那淅沥的雨声,对当今污染严重,整日笼罩在电视卡拉OK歌吟声和汽车摩托喧嚣声中的城市人来说,不啻是一种休息,一种调节,一种陶冶,一种享受。那雨声是大自然与你的絮语,它轻轻地搓揉着你的心,消去你因忙忙碌碌争名夺利而生的郁闷和烦乱、疲惫和冷漠,唤醒你回归大自然的亲情,找回你那颗失落的平常心,带给你一份平和的心态,让你变得更加青春妩媚、安详可人,从此迈向生命的圆满。因此,每当久晴不雨时,我就特别盼望着下雨。这时,不论是在白天还是在夜晚,听到那呼呼的风声,就好像在倾听大幕揭开的前奏;听到那嗒嗒的雨声,仿佛是在欣赏着大自然的赞美诗;而此时的闪电犹如闪烁变幻的舞台灯光,隆隆的雷声自然就是高亢激越的黄钟大吕了……
如是,我把听雨说成是一场难得的奢侈,你也就不会觉得无稽和过分了吧?联系全文,简要概括作者不同时期不同境况下听雨的感受。
从全文看,作者举杜甫、李建勋、蒋捷的例子,在内容上和结构上分别起了什么作用?
文章结尾作者说:“我把听雨说成是一场难得的奢侈,你也就不会觉得无稽和过分了吧?”结合全文,说说作者这样说的理由。
从语言的角度,对本文加以鉴赏。要求:结合具体内容,不少于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