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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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域读李白
夏立君
①公元762年秋,病骨支离的李白什么都不需要了,唯要酒,酒。他一生醉得太多了,但这是最后一次。他举杯邀月,却发现月在水中,他悠悠忽忽扑进水中,抱月而眠。依照古礼,溺死不祥,何况是醉酒落水。他的亲朋对此讳莫如深。可这实在是最诗人的死法。谁像他这样认真又天真一生?连死都是一首诗。他那天籁似的诗文,他那横空出世的才华,萌芽于何方?他与我们为何如此不同?
②李白生命是由西域移植到大唐的。从李白幼年上溯约一百年,李白家族在隋末遭受重大变故,全家人从陇西成纪流放于遥远的中亚碎叶。李白五岁那年,在中亚度过了漫长岁月的李白家族又举家内迁。这个漂泊的家族在地广人稀的西域,在以游牧者为主体的人民中间,顽强生存上百年,完全拒绝异族血液是不可能的——李白至少是半个胡儿吧?这仅仅是我的猜想。
③这个漂泊的家族终于孕育了一位伟大的漂泊者。历史在此与一个伟大的天才相遇。
④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具光彩的时代,开朗雍容的气势在整个封建社会空前绝后。只有大唐的江山才能安措天才李白那放达的脚步。历史的伟大契机在此生成。没有那个开放的时代,这个饱含异质的天才会被扼杀;没有这个天才的加入,那个时代也会减却许多光辉。
⑤异国情调、漂泊情怀其实充满李白的所有诗文。李白是没有故乡的,或者说无处不是故乡,醉酒的地方就是故乡。他由碎叶入蜀,由蜀入荆楚入山东,由山东又辐射到大唐各地,沸滕的血液使他不能在任何一个地方安住,他永远行走在漂泊的长路上,饮他的酒,洒他的泪,唱他的歌,诗人拒绝根的存在。这是彻底的飘泊情怀;把生命看作一场纯粹的漂泊,并这样实践着,在中国文化史上是没有第二人的。
⑥李白实在是中国诗人中的游侠。他的浪漫、癫狂、爱恨情仇、寂寞与痛苦、梦与醒,他的豪气义气,他的漂泊,全都达于极端。在他眼里,游侠此皓首穷经的儒生光彩多了,即使进了朝廷,他那强横的乃至有些无赖的游侠脾气也是不改的。力士脱靴,贵妃捧墨,御手调羹,他要求权贵尊重他,皇帝也应把他当朋友待才好。他不习惯仰视。
⑦在喀什、若羌、阿勒泰、伊犁这些昔日西域城市之间跋涉,每个地方的人文地理都给我有力的震撼。几十个世纪以来,这片广袤的大地为游牧民族提供了表演的舞台。今日,我们仍能感受到游牧后裔的单纯与猛烈。昆仑山、天山、阿勒泰山,像横亘中亚细亚的三架竖琴,将咚咚的马蹄声传递到最遥远的地方。骑士们贲张的血脉不理会任何荒凉。成吉思汗的马队从塔尔巴哈台从伊犁河从阿勒泰山掠向中原,将浩瀚的里海变成内陆湖。多么凶蛮单纯而强烈的节奏啊!李白从另一个方向走来了,大地高山冰川骏马胡姬,化成他精神的马队。他不在意中原已有的温柔敦厚细腻空灵,大笔横扫,狂飙突进,给大唐诗坛注入西域骑士的剽悍与纯粹,令所有骚人墨客为之一惊。洞庭烟波,赤壁风云,蜀道猿啼,浩荡江河,全都一下子飞扬起来。
⑧游侠李白飒沓而来,他的双脚和诗笔生动了大唐的山水。
(选自《散文》2003年第12期,有删节)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说李白“连死都是一首诗”,是说李白醉酒落水抱月长眠的生命终结方式具有浪漫主义色彩。
B.李白摒弃中原已有的温柔敦厚细腻空灵,他的诗都是剽悍、纯粹、猛烈的。
C.作者认为,没有大唐,就没有饱含异质的李白;没有李白,大唐王朝也很难变得开朗雍容。
D.第⑦段“李白从另一个方向走来了”中的“另一个方向”指文化精神方面。

E、从文中可以看出,李白的一生表达出了平等、自由、青春、激情的生命愿欲。
文中第②段作者说“李白是没有故乡的”,又说“或者说无处不是故乡”,这是否矛盾,为什么?
第⑧段中“他的双脚和诗笔生动了大唐的山水”该怎样理解?
“他不习惯仰视”这句话说的是什么意思?这和李白在《梦游天姥吟留别》中的两句诗表达的意思大致相同,请把这两个诗句写出来。(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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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施
茅 盾
文书上尉张文安向师长请了长假,得了一千元盘缠,离开服务三年多的师部。回家路上盘算着钱的用途,他想到家后买头牛,给父母一个惊喜。
到家已经不早,两位老人兴奋得很,连夜告诉左邻右舍。第二天一早,探望的人挤满了张家堂屋。
他们七嘴八舌的把一大堆问题扔到张文安面前,使得这位见过世面的小伙子不晓得回答谁好!他笼统回答道:“好,都好,前方什么都好!”几位年轻人向张文安探听在前方打鬼子的同村人消息。
“不知道。”他摇头说,又怕对方误会,解释道:“你想,前方部队那么多?知道在哪一个战区哪一个部队呢?”
“早猜到你都不知道啦!”有人讥讽一句。张文安想辩白,一个老成的人插嘴道:“算了,我问一个人,要是不知道,那就算是个黑漆皮灯笼了。山那边村子里喂驮马的陈海清上前方,带着四匹驮马、一个伙计。”“陈海--清!”他记起来,自己还没上前方时,村里曾经议论陈海清丢下老母和妻子,带着四匹驮马万里迢迢的去打日本的事。“怎么不知道!”他戛然缩住,到了前方以后的陈海清究竟怎样?这名字早从他记忆中消褪了,但受不住人家嘲笑,勉强说:“他过得很好!”
问的人接着说:“唉,过得很好。可是他的驮马都完了。他儿子前年接到信,两匹给鬼子飞机炸得稀烂,一匹吃了炮弹,剩下一匹,生病死了,他要给驮马报仇,不把鬼子打出中国去他不回家!你说他过得很好,是个喜讯,他家里两年接不到他的信了。”
“原来是--”张文安惘然,感到众人的眼光都射住了他,忙改口道,“原来是两年没信了。陈海清是好人,炮弹有眼睛,不打好人!”他越说越兴奋,“我想他应该是一个上等兵了,也许升了排长。”“老天爷还有眼睛!”众人赞叹说。张文安伸手抹一下头上的汗,一笑,不再出声了。
午后,浮云布满空中,淡一块,浓一块,天空像幅褪色不匀的灰色布。张文安到集市找董老爹,董老爹告诉他“千把块钱只好买半条牛腿”。一千元如何运用的打算整个儿被推翻了!他带着满肚子的懊恼和气愤走出市镇。
云阵似乎降得更低了,好像直压在头上,呼吸不方便。张文安懒懒地,不情不愿地回家。一个年轻人奔过来,杂七夹八说一大篇,是陈海清的儿子,刚到他家里去过,希望多晓得一些父亲的消息。
“你是陈海清的儿子?你父亲带着四匹驮马到前方?”张文安惊讶地说。年轻人的兴奋和快乐感染了他,他忘记了自己和陈海清在前方并未见过一面,压根儿不知道这个人在什么地方,“了不起,你父亲是一个英雄!”他随口回答了年青人喜不自胜的询问。
陈海清的儿子说:“我祖母还要问你一些话。她老人家不亲自听见不放心。”
张文安突然心一跳,像从梦中醒来。呆了半晌,才看清在自己面前的,除了那儿子,还有一位老太太和一位有病的中年妇人。
“妈妈的病是急出来的,”儿子说,“今天听得喜讯,就精神多了!”
“谢天谢地,到底是好好儿在那里,”老太太脸上的皱纹展开了。“好人总该有好报!”那病人喃喃地说。
张文安见祖孙三代高兴,心中惴惴不安,支支吾吾编造陈海清的生活状况;又将陈海清编派在某师某营某连,大胆地给陈海清创造极有希望的前途。
祖孙三代静静地听着,虔敬而感奋。老祖母颤声问道:“张先生,海清没有请你带个信来么?”
张文安窘住了,一只手无意中碰到藏在贴身口袋里那叠钞票,莫明其妙地兴奋起来,大声说:“信没有,带了钱了!”
老祖母和孙儿惊异地“啊”了一声,中年妇人轻声吐了口气。
张文安心突突地跳,从贴身口袋里掏出那一叠票子,心跳得更厉害,慌慌张张地把它塞到陈海清儿子手里。
“啊,多少?”那年轻人问。
张文安没回答,老太太插嘴:“嗯,这有五百罢,海清……”还没说下去,张文安的回答吓了她一跳。
“一千!”张文安从牙缝里进出两个字。祖孙三代齐声问道:“多少?”
“一千,够半条牛腿了。”张文安说,心里有一种又像痛苦又像辛酸的异样感觉。
老太太哽咽了,中年妇人低声啜泣,年轻人捧着票子发愣。张文安松一口气,好像卸脱了一副重担,从祖孙三代颤声道谢的包围中,逃也似地走了。(有删改)
请概括小说的主要情节。
小说画线处两次写“云”,有什么作用?
小说为什么以张文安把一千元给了陈海清家人结尾?

阅读下面现代文选段
我们在17岁时干些什么
舒婷
  17岁,有个共同点,就是每天在镜子前,龇牙咧嘴挤压青春痘。
  儿子现在的班级成立文学社,众同仁在冥思苦想给班刊命名时,盯着社长硕果累累的苞谷脸,豁然贯通,遂一致同意叫《青春痘》。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的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
  他老爸17岁时,引为己任的是作家使命感,社长交椅一坐好几年,几至坐穿。文学自是圣殿一般,班刊非“采贝”即“鼓浪”,满纸豪言壮语。脸上火力更足,未有“珊拉娜”洗痘水、敷痘霜之类济世良方,常常这瘤那瘤叠罗汉,冒冒尖尖岌岌可危。至今太阳穴两旁赫然留有遗迹,雨天可存好几盅水哩。
  我17岁时下了乡,水清风净滋润,缺鱼少肉没有油脂浪费脸上。偶尔鼻尖眉头爆出一两颗信号弹,便忧心如焚,有男知青来串门,将留海拉来拨去设法遮丑。就着油灯读名著,唱“外国民歌两首”,抄古今中外格言,写华丽动情的信。技痒时诌几行诗,随着手抄本四处乱飞,没有刊名,捞不到社长当,时时提心吊胆。
  17岁,儿子不叠被不整理书桌,更不洗衣服和臭袜子,喊泡茶来饭盛好,鞋要自选衣要名牌,每月上一次发廊,整天问有什么好吃的?惟一自己动手的只有开冰箱和打电脑游戏。不过,长途旅行时他是家中全劳力,因为老爹老妈的颈椎、腰椎、肩周关节遭岁月风化,儿子便手提肩扛,嘴里咬着自己的机票和身份证。同学中有“月薪、周薪”的,儿子领“日薪”从未超支略有节余。压岁钱、奖金(提琴或作文比赛所得)或生日红包统统自觉上缴,尚无经济头脑不懂回扣。
  他老爸17的上半岁紧锣密鼓打拼准备上中文系。屁股和膝头的补丁厚如烙饼,而且颜色迥异。海外频频寄来的进口布料、纯毛衣服,窝赃般地压在箱底发霉生蛀。他身任学生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对敌斗争积极分子兼足球队长,该足球队转战全省没有失过一个球,遂去大连参加全国少年足球比赛度过17岁生日。下半岁碰上文化大革命,忙着写大字报贴标语早请示晚汇报,被抄家和去串联。绘画学3个月,小提琴练半年;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直到两年后去插队。
  我17岁体重只有42公斤,要挑50公斤的谷担,摸田、育秧、割稻,学一样哭一场。自留地里栽菜秧子,不长叶子只生虫,幸亏种番薯倒是光长叶子,便不绝采来炒着吃。跟着新华字典每天学5个生字,翻英汉读物,背唐宋诗词,做大学梦。腋下夹一本禁书,到各知青点去投桃报李,换来各种意外的惊喜。衣裳、头发每日一洗,抽屉、衣箱纹丝不乱,学会用二两肉、一板豆腐、几棵芥菜做一桌佳肴,和伙伴过中秋节,然后佯醉,为了不必到结霜的小河边刷碗。
  17岁的儿子崇拜贝克汉姆、谢霆锋和麦当劳。小时候口必称郑渊洁,从未仰视过老爸老妈,称班主任“凡姐”直呼物理老师“阿弟”,说班上男生都叫女朋友“老婆”。趁机追问儿子有没有拍拖?答:还没有那么畅销。上网聊天,打又臭又长的电话,时而卷着舌头说两句英语。从幼儿园开始,音乐小学、音乐中学、小提琴专业浸泡10年,一打开私房音响,还是张信哲和王菲。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跟电视机接吻,因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
  17岁时他老爸开始写小说,至今没得发表;再写诗,发表以后除了他的老娘将《诗刊》放在菜篮里向左邻右舍显宝外,似无追星女青年;改写寓言、随笔、科幻小说,书出得薄薄的,反响也是小小的。喜欢马雅可夫斯基、雷锋、贝多芬、郭小川,其中没有我。有心栽花无心插柳,而今所出版的书大多是数10万字一本本诗歌理论,这是后话。
  17岁时我梦想的是一斤膨体纱毛线,可以打件时髦的套衫;一柜满满大部头小说,最后是卷了边,发了黄,略有破损,这样的书才好看;梦想不用向队长赔笑脸,不必上大队部去送礼,也无需走县城“四个面向办公室”找关系,忽然一纸通知书。便腾云驾雾进了大学。猛听一声吆喝:“翻谷罗!”震醒过来,还在晒场边打盹。
  从未想过成为一名作家或诗人,更不懂得梦想当母亲。
  咳,17岁!
摘自《北京青年报》2000.5.13
请结合文中加点字的两句话,简要说明本文在语言上的特点。


本文最主要的表现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章内容说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请概括文章中两代人在17岁时各自的特点。


作者在文中对儿子17岁时的表现持什么态度?

实用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
丁肇中:寻找那滴彩色的雨
郑鸣
①1992年1月,我独自带着80多公斤的电影摄影器材和胶片去欧洲核子中心拍摄纪录片。在苏黎世机场换乘火车时,往车上倒腾行李的劳动强度不小,多亏几个瑞士妇女主动过来搭把手,我才顺利到达日内瓦。第二天,在丁肇中枣红色的沃尔沃车里,我把理论物理“劳心者”理想的破灭和“劳力者”现实的境况讲给他听时,他拍打着方向盘哈哈大笑。然后很认真地对我说:你差一点误入歧途。
②新发现的眼光基于对已有事物的精确记忆。丁肇中告诉我,每天从日内瓦的办公室到他在法国乡村别墅的车程在15到17分钟之间,他的院子里有67棵松树……数字有零有整,绝不含糊。一天在J字小楼,见丁肇中在办公室有点闲暇,我冒出一个问题:那枚诺贝尔奖章在哪儿?丁肇中很神秘地笑了笑说:你马上会成为第一个知道答案的人。
③他随即把我领到楼下摆放各种工具和仪器的角落,打开一个不起眼的铁皮柜,里面收藏着他发现J粒子的原始实验数据和论文手稿;通知他获奖的那封电报;去斯德哥尔摩领奖的飞机票;用小楷书写工整的中文获奖感言;诺贝尔奖证书和奖章。
④丁肇中还从铁皮柜里拿出一张用毛笔勾勒出来的图纸,这是他的老父亲、土木工程教授丁观海先生凭记忆描绘的故乡--距山东日照19公里的涛雒镇丁家老宅的平面图和外观图。我当时没顾上仔细想奖章和老宅图纸放在一起有什么特别含义,只是一边用掌心掂那枚奖章,一边问丁肇中:你还记不记得领奖的时候脑子里在想什么?丁肇中毫不迟疑地回答我:在想宇宙的其他地方还会不会有人。
⑤2002年6月,丁肇中邀请我和他一起回山东日照涛雒镇的老家。他先到祖父丁履巽坟前祭扫,然后在丁家老宅驻足良久。他说祖父37岁去世之后,家道就败落了。祖母含辛茹苦把6个孩子拉扯大,又不断变卖老宅的房子供孩子读书、留学。父亲丁观海在济南求学时认识了母亲王隽英,然后两人先后到美国密歇根大学读硕士,父亲学土木工程,母亲学教育心理学,父母在密歇根结婚。1936年1月27日丁肇中在密歇根出生,两个月后第一次回到涛雒老宅的祖母家。他的整个童年是在战乱中跟着当教师的父母颠沛流离,学业时断时续,直到1948年到台湾,12岁的丁肇中才开始接受系统的正规教育。
⑥那天走出老宅家门的时候,一个与丁肇中年纪相仿的远房叔伯兄弟拍着丁肇中的肩膀,用浓重的乡音以无比自豪的表情说:咱老丁家真行,你学问做得太大了。丁肇中走出院门的时候,几百个乡亲挤过来握手,鼓掌。丁肇中一直在笑。那天我问丁肇中:如果他的祖母当年没有变卖老宅供父亲读书,到他这一辈会不会也像那位远房兄弟一样,守望着门前的农田?丁肇中没有回答。第二天在日照的海边散步时,丁肇中说起他的母亲是山东海阳人,1960年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正在密歇根大学读硕士,密歇根大学也是他父母的母校。他说科学研究有猜想,有假设,但人的生命不可能重复,所以没有“如果”。
⑦丁肇中回答了我的问题。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他要把诺贝尔奖章和父亲画的老宅图收藏在一起。
⑧丁肇中在无数次的演讲中这样来解释他的科学实验:“就像在北京下一场倾盆大雨,如果100亿个雨滴中有一滴是彩色的,我们要把它找出来。”他一直喜欢打这个比方,只是下雨的地方经常变换。
⑨为了那滴彩色的雨,70岁的丁肇中目光炯炯。
下列对作品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文章开头叙写“我”初到日内瓦的情景,以轻松的笔调为读者初步勾勒出了丁肇中的科学家形象。
B.丁肇中能绝不含糊地记忆已有事物的数字,是因为他具有对数字特别敏感的天赋和新颖独到的眼光。
C.如果丁肇中的祖母无法供丁父读书,丁肇中可能一辈子守望着农田,对这一假设,丁肇中表示默认。
D.文章回顾了丁肇中充满传奇色彩的生活历程,从中探寻了他能够在科学领域获得巨大成功的原因。

  E.文章选取了丁肇中的几个生活片段,多侧面地展示他的风采,使其作为大科学家的形象得以丰满。
丁肇中具有什么样的形象特征?请简要概括。
丁肇中为什么一直喜欢打“寻找那滴彩色的雨”这个比方?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论述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
①中国历史上选官制度的雏形,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末期的民主制时期。《礼记·礼运》描述当时情形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这里的“选贤与能”即当时自然而然形成的选拔公职人员的规程。中国古代尧、舜、禹“禅让”的传说,具体反映了当时选拔人才的情况。
②夏商以来,开始了“家天下”。(《礼记·礼运》记述当时“大人世及(即宫位世代相传)以为礼”。《尚书·盘庚》云“古我先王亦惟图任旧人共政”,可以证明这一点。这种官吏“世及”的制度,即世官制。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均遵照嫡长子继承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春秋时,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一些大国突破世官制的框架,实行明贤制度。到了战国,社会变革更加剧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惟功惟贤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世官制时代终告结束。
③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为了封建王朝的长治久安,统治者在选官方面创立了察举制。此制选官,先经官吏察访,然后推荐给中央予以任用。荐举的标准,主要看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汉武帝以后,此制逐渐向规范化发展。东汉未,由于“天下兴兵,衣冠世族,多高于本土,欲征源流,遽难委悉”(《通典·选举二》),故魏王曹丕接受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乃立九品中正制。这实际是一种发展了的察举制,其具体做法就是各州郡县的地方长官,将本地的人才按照九种不同的等级推荐上来,政府据此授以官职。应该看到,九品中正立制之初,具有选贤用意,但不久即被门阀势力左右,成为世族把持政权的工具。
④隋唐之后,九品中正制遂为新兴的科举制所取代。所谓科举制,是一种考试选官的制度。它的基本特点;即“一切以程文为去留”,换言之,就是说白丁能否释褐为官要凭考试成绩。此制产生于隋,确立于唐,大发展于北宋。明清时期,科举制达到了极盛。作为成熟的重要标志,是科举与学校教育的完全合流。学校储才以应科目,而科举必由学校。这种“学校一科举”培养选拔人才的模式,从当时世界范围来看,无疑是十分先进的。但由于明清两代的科举完全笼罩在封建文化专制主义之下,加上八股文内容空虚,形式呆板,所以科举制也开始走向没落。1904 年,清政府举行了最后的一次科举考试,从此,实行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便宣告终结。
(节选自黄留珠《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有删改)
下列各项是对我国不同时期选官制的解说,其中正确的一项是( )

A.“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原始社会时期,考察选拔官员主要依据的是被选者个人的品行与才干。
B.“古我先王亦惟图任旧人共政”,夏商以后的“家天下”时期,担任官职的大小贵族有一部分遵照嫡长继承的原则相袭,确保世代垄断官职。
C.“天下兴兵,衣冠世族,多离于本土,欲征源流,遽难委悉。”战争造成了人才的大量流失,政府选拔官员困难,九品中正制的建立完全彻底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D.“一切以程文为去留”,用考试的方式按照规定所写文章的好坏来选拔官员,是科举制与以往官员选拔制比较明显的不同之处。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表述,其中正确的一项是( )

A.隋唐以后的依据考试成绩而不论出身来取士的科举制,是对以往门阀势力限制人才的一种有效突破。
B.春秋战国时期,出于争霸需要而逐步建立的惟功惟贤的新选官制度,宣告了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
C.秦汉以来建立的以个人德行才能为衡量标准的察举制,使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日趋规范化,确保了大一统封建王朝的长治久安。
D.相比起“天下为公”时期任人唯贤的禅让制,“家天下”时期开始的任人唯亲的世袭制是一种明显的历史倒退,没有任何历史意义。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请概括科举制的特点。(不超过50个字,3分)

阅读下文(共17分)
信使
①喜马拉雅山、冈底斯山、喀喇昆仑山,像三柄巨大的棱锥,将我所在的部队,托举到了离海平面五千多米的高度。10月,这正是平原上麦秸垛金黄而干燥的时光,昆仑山却已万里雪飘。就要封山了,封山是冰雪发出的禁令,我们将与世隔绝到春天。
②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医生对我说:"也许军邮车今天会来的。军邮车大约每月从新疆喀什开上昆仑山一次,日子并不准,仿佛一只来去无踪的青鸟。老医生戍边多年,他的话有时像符咒一样灵验。“每年封山前上山的最后一辆车,总是军邮车。山下的人都知道我们的心。”他晃着的满头白发,像一丛银针。
③果然,那天夜里,军邮车像破冰船一样,跋涉五天,英勇地到了。整个军营为之沸腾。各单位取信的人站在房外,一取到信就像古代的驿马接到加急文书,拔腿就跑,送给望眼欲穿的人们。
④在高原上奔跑,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这活儿一般都分给腰细腿长的年轻人,但白发苍苍的老医生执拗地要做这件事。知情的人私下里说他家中有很老的双亲、很弱的妻子、很小的孩儿,想信比别人更甚。老医生抱着一大摞信,我们扑上去抢。霎时老医生手中就空了,接下来是刷刷撕信,信皮的断屑萧萧而下。
⑤我最先看的是父母的信。仿佛有一只温暖而柔软的手,从洁白的信纸中探出来,抚摸着我额前飘动的乌发,心便不再凄然。再看同学和朋友的信。我的同桌此刻在遥远的西双版纳,信中夹了一朵花的标本。她说这是景洪最美丽的花,有沁人肺腑的香气。夹花的那页信纸留有大片紫色的液痕,想像得出花盛开时的娇嫩。我低头嗅那被花汁浸泡过的地方,哪有什么香气,有的只是纯正而凛例的冰雪气息缭绕其中。
⑥同屋的女兵嘤嘤地哭了起来。她的小侄子病了。我们都去劝她,老医生悠长地叹了一口气:“告诉离家这么远的一个小姑娘,孩子的病就能好了吗?我家里人是从不这样的。”不一会儿,女兵停止了哭泣,因为从老医生送来的第二批信中她得知小侄子的病已经好了。“要有经验,”老医生说,“把信全拆开,码饼干似地排好,从最后面的看起,前面的只能作参考。”
⑦那一次军邮车上山,老医生没有收到一封信。按照他家的习惯,没有信来也许就是出事了。他的忧郁持续了整个冬天。
⑧4月,春天里,这是开山后的第一次通邮。我收到了西双版纳同学的回信:“那朵花怎么是紫色的呢?它是雪白的呀!而且,绝不可能没有香气!”
⑨信是老医生送来的。他快乐极了,他的家里寄来了平安信。有时候他又突然疑惑,说他家会不会有什么事瞒了不肯告诉他。我们都说不会不会,你是家里的顶梁柱,离了你,根本就办不了事,怎么会瞒你!他也觉得很有道理,心宽了许多。
⑩终于,轮到他探家了。他很早就告诉了我们,还专门预备了一个提包,为大家装信。我便对着昆仑山皑皑的冰雪,从从容容地写了三十封信。我双手捧着这摞信,郑重地交给老医生。他的白发在雪峰的映衬下,晃动得像一盆水中的粉丝:“你放心好了!我到了山下第一件事就是为大家发信。假如回信快的话,下次军邮车上来,你们也许就能收到回信了。”
⑾他走了。军邮车像候鸟,飞来一次又一次,但那三十封信却一封不见回音。原来他下山乘坐的车翻了,这在高原是很平常的事,熊熊烈火吞噬了他银发苍苍的头颅,那个装满信件的旅行包,顷刻之间化为青烟。那三十封信,只有给父母的那封,我重写了托人发出。给其他人的,便再也提不起兴致。只要抓起笔,老医生的白发就在眼前灼目地闪动,眼珠便发酸。大团大团的冰雪,在我胸中凝结。
⑿后来,在老医生的追悼会上,我才知道他的生辰,远没有我想像的那样老。满头灿然的白发,是昆仑山馈赠他的不能拒绝的礼物。
⒀他死了以后,军邮车还带来过他的家信。我第一次注意了一下地址:是广西一个很偏远的小城。又在地图上仔细寻找,那地方在北回归线以南,属于热带,该是非常炎热的。老医生的家乡,距离昆仑山,大约有一万五千里。
⒁那封迟到的信,边缘已经磨损,好像烙熟又蒸了几遭的馅饼。几处裂口的地方,被薄而坚韧的透明纸粘贴过,上面打着蓝色的印章: “邮件已破,军邮代封。”
⒂不知这是否是封报平安的家信?
第②段把军邮车比作“青鸟”的表达效果是__________________。(2分)
简析第④段画线句细节描写的作用。(3分)

第⑤、⑧段两次写到同桌信中的花,
作用是(1) ______________ ____;(2) ______ ____________。(3分)
第12段画线句的含义是_______ _____ _______ 。(2分)
对全文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4分)

A.标题的“信使”就是指文中的老医生形象。
B.开篇写昆仑山壮观象征了戍边战士的崇高。
C.作者提到三十封信意在表达对父母的思念。
D.全文以时间为顺序来安排材料,脉络清晰。

E.本文以虚实结合的手法刻画了老医生形象。
F.本文的语言朴实无华,写人状物淡而有味。
从情感表达角度赏析最后三段的“那封迟到的信”。(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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