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 演 (前苏联) 杜姆巴泽
我们是老同学,当时我们俩并排坐在最后一排课桌。当老师转身在黑板上写字的时候,我们常一起冲着老师的后背做鬼脸儿。我们还一起参加期末补考。
那是十五年前的事了。十五年来我们一直没有见过面。今天,我终于怀着激动的心情登上了四层楼……
不知道他是否还能认出我来?
我毅然按了一下电铃。
“不怕烂掉你的臭爪子,可恶的东西!震得整个房子嗡嗡响。什么时候你才能改掉这个坏习惯?”里面传出一阵叫骂。
我羞得满面通红,连忙把手塞进口袋。前来开门的是一个淡黄头发的女孩,看上去约摸有八九岁。
“努格扎尔·阿马纳季泽在这儿住吗?”
“他是我爸爸。”
“你好,小姑娘,我是绍塔叔叔,是你爸爸的老同学。”
“噢,您请进来吧!……玛穆卡!爸爸的同学绍塔叔叔来了。”女孩朝里边喊了一声,领着我向屋子里走去。
迎面冲出一个六岁左右的小男孩,浑身是墨水污迹。
“你们的爸爸妈妈在家吗?”
“不在。他们很快就会回来的。”
“你俩在做什么呢?”我问。
“我们在玩‘爸爸和妈妈游戏’。我当爸爸,姆济娅当妈妈。”玛穆卡对我说。
“你们玩吧,我不妨碍你们。”我一面点着烟,坐在沙发上。“不知道努格扎尔过得怎么样,”我寻思着,“生活安排得好不好,是不是幸福?”
孩子们尖利的喊叫声把我从遐想中唤醒过来。
“喂,孩子他妈!今天做了什么好吃的?”玛穆卡问道,显然是模仿某个人的。“吃个屁!我倒要问问你,我拿什么来做饭?家里啥也没有!”
“你的嘴可真厉害!”
“昨天夜里你跑哪儿逛去了?说!”姆济娅握着两个小拳头,叉腰站着。
“你管不着!”
“什么,我管不着?好吧,我叫你出去鬼混!”
“你疯啦?”
“我受够了!够了!今天我就回娘家去,孩子统统带走!”
“不准动孩子,你自己爱上哪儿就上哪儿!”
“没那么简单!”
“把儿子给我留下!”
“不行,我已经说了!”姆济娅高声叫道。
“你听着:把儿子留下!要不然……”玛穆卡抱起枕头,一下子砸在姆济娅身上。
“好哇,你敢打人?畜生!”姆济娅抡起洋娃娃,狠狠地打在弟弟头上。她打得那样厉害,玛穆卡的两眼当即闪出了泪花。
我跳起来把他们拉开。
“孩子,真不知道害臊。这是什么游戏哟!”
“放开我,尼娜!”姆济娅突然朝我喊道。 “你们这些邻居不知道他是什么玩意儿!我整天受他的气,没法跟他过下去了,我的血全被他吸干了,可恶的东西! 你们瞧,我瘦成了什么样子!”姆济娅用纤细的指头戳了戳她那玫瑰色的脸蛋儿。
“别信这个妖婆的鬼话!”玛穆卡冲我说。
“不要吵了!”我实在控制不住,向他们大吼了一声。孩子们恐惧地盯着我。
我喘过一口气,勒令两个孩子向我发誓,保证往后不再扮演他们的爸爸妈妈,然后便步履蹒跚地离开了这个家。
“看来,我的朋友生活得蛮‘快活’的!”我一路上想着姆济娅和玛穆卡,他们表演了一幕未来家庭生活的丑剧。小说开篇写“十五年前的事”,有什么作用?请作具体说明。
结合“我”拜访“老同学”的这段经历,简要分析“我”的心理变化过程。
试分析小说结尾画线句的含意和作用。
小说中 “老同学”并未出场,而是重点描写了两个孩子的游戏,请结合全文探究这样安排的好处。 (6分)
阅读下面的语段,完成小题。(每题4分,共16分。)
这是一个叫清兵卫的孩子跟葫芦的故事。自从发生了这件事以后,清兵卫和葫芦就断了关系。过了不久,他又有了代替葫芦的东西。那便是绘画,正如他过去热衷于葫芦一样,现在他正热中着绘画……
清兵卫常常买了葫芦来玩.他爸妈是知道的。从三四分钱到一毛五分钱一个的带皮葫芦,他大概已有十来个了。他能够自己把葫芦口切开,把里边的籽掏出来,技巧极好,塞子也是自己装上的。先用茶卤一泡,把气味泡干净了,然后就把父亲喝剩的淡酒装在里面,不停地把表皮擦亮。他对于这爱好异常专心。有一天,他在海边的街上走,心里依然在想着葫芦,忽然眼前看见一件东西,使他吓了一跳。原来背海一带都是摊户,这时候忽然从一个摊户伸出一个老头子的秃脑袋,清兵卫把它错看作葫芦了。“这葫芦真好!”心里这么想着,有好一会儿没有看清楚——再仔细一看,连自己也吃惊了。那老头子昂着光采奕奕的秃脑袋,走进巷子里去了。清兵卫觉得好笑,就大声地笑了起来,一边不住地笑着,一边跑过了半条街,还是忍不住地笑。
因为他热衷得这么厉害,所以他每次上街的时候,走过古董店、水果铺、旧货店、糖食店以及专门卖葫芦的铺子或仅仅门口挂着葫芦的店铺,总是呆呆地站在门前观望。
清兵卫是一个才十二岁的小学生,每天学校里放学回来,他也不跟别的孩子一起玩,常常一个人上街去看葫芦。一到晚上,就坐在起坐室里收拾葫芦;收拾好了,就装上酒,用手巾包好,放在罐子里,又把罐子藏在火炉箱中,然后去睡觉。第二天早晨起来,立刻又打开罐子看,葫芦皮上冒出了许多水珠。他永远不倦地看着,看过之后,很郑重地系好络绳,挂在朝阳的廊檐下,然后上学校去。
清兵卫居住的小镇,是个商业码头,虽然算个市镇,其实是很狭小的,一条细长的市街,只要二十分钟就可以走完了。所以卖葫芦的店铺即使怎样多,像清兵卫这样几乎每天都跑去看,大概所有的葫芦,也都被他—一地看过了。
他对于旧的葫芦,没有多大的兴趣,他所喜欢的是还没有开过口的带皮葫芦。而且他所有的大抵都是葫芦形很周正的平凡的东西。
……
有一天,清兵卫走过后街,在平时不大注意的地方,一家闭了门的住房前,有一个老婆婆摆着一个卖柿子桔子的摊子。他发现摊子后边的店板门上,挂着二十来个葫芦。
他立刻说:“让我看一看。”说着走近去一个一个地仔细把玩。其中有一个,约五寸高,看那模样是很普通的,他却喜欢得什么似的。他心头发着跳,问了:
“这个葫芦卖多少钱?”
“看你是小哥儿,就便宜点算一毛钱吧。”老婆婆回答了。他喘着气:“好,你别卖给别人,我回家去马上拿钱来。”他急匆匆地说定,就跑回家去。
不多一会,他红着脸,呼呼地喘着气跑回来,买了葫芦就跑着回去了。
从此,他片刻也不离这个葫芦,还带到学校里去。终于因为在上课的时候也偷偷地藏在桌子底下摩擦,给级任教员看见了。恰巧上的是修身课,所以教员更加生气。
这位外来的教员,对于本地人爱好葫芦的风气心里本来不舒服,他是喜欢武士道的,每次名伶云右卫门来的时候,平时连走过都不大高兴的新地的戏院子,演四天戏,倒要去听三天。学生在操场里唱戏,他也不会怎么生气,可是对于清兵卫的葫芦,却气得连声音都抖起来,甚至说:“这种小孩子将来不会有出息的。”于是这个一心热中的葫芦,终于被当场没收。清兵卫连哭也没有哭一声。
他脸无人色地回到家里,靠火炉边发呆。这时候,教员背着一只书包来访问他的父亲,父亲恰巧不在家。“这种事情,家里应该管管他…”教员对清兵卫的母亲这样说,母亲吓得只是战战兢兢地不敢出声。
清兵卫对于这位教员的顽固,吓得什么似的,哆嗦着嘴唇,在屋角里缩作一团。在教员身后面的柱子上正挂着许多收拾好了的葫芦。清兵卫心头别别地跳着,怕他会注意到。
训斥了一顿之后,教员终于没有注意到葫芦,回去了,清兵卫透出了一口大气。清兵卫的母亲却哭了起来,唠唠叨叨发了许多没意味的怨言。
不多一会,清兵卫的父亲做工回来了,听了这话,立刻抓住正在身边的清兵卫,使劲揍了一顿。在这儿,清兵卫又被骂成“没出息的孩子!”还说:“像你这种家伙,赶快给我滚蛋吧。”
清兵卫的父亲忽然注意到柱子上的葫芦,就拿起槌子来一个一个地砸碎;清兵卫只是脸色发青,不敢作声。
从清兵卫那儿没收来的那个葫芦,教员当作脏东西似的交给老年的校役。叫他去扔了。校役拿了来挂在自己那间熏黑的小屋子的柱子上。
约莫过了两个月,校役恰巧因为没有钱化,想起这个葫芦,准备多少换几个钱,就拿到附近的古董店里去看。
古董店老板横看竖看地仔细瞧了半天,马上做出一副冷淡的神气,把葫芦向校役一推。
“要卖就算五块钱吧。”
校役暗暗吃了一惊,可是他是乖觉的,连忙板起脸回答说:
“五块钱可不卖。”古董店马上加到了十块;可是校役还不肯答应。
结果是五十块成了交——校役从那位教员手中好像平白地得了四个月的薪水,心里偷偷地高兴。他当然不曾告诉教员,对清兵卫也隐瞒到底。
因此这个葫芦的去处,终究没有人知道。
可是凭校役怎样聪明,也不会定到古董店把这个葫芦卖给当地的富家,价钱是六百块。
清兵卫现在正热衷于绘画,自从有了新的寄托,他早已不怨恨教员和用槌子打破了他十多只葫芦的父亲了。
可是他的父亲,对于他的喜欢绘画,又在开始嘀咕了。阅读下面的文句,请赏析划线词语在文中的表达效果。
(1)因为他热衷得这么厉害,所以他每次上街的时候,走过古董店、水果铺、旧货店、糖食店以及专门卖葫芦的铺子或仅仅门口挂着葫芦的店铺,总是呆呆地站在门前观望。
(2)清兵卫的父亲做工回来了,听了这话,立刻抓住正在身边的清兵卫,使劲揍了一顿。在这儿,清兵卫又被骂成“没出息的孩子!”还说:“像你这种家伙,赶快给我滚蛋吧。”
清兵卫的父亲忽然注意到柱子上的葫芦,就拿起槌子来一个一个地砸碎。文中哪些地方写出了清兵卫对葫芦的痴迷?请用自己的语言分点概括。
小说详细地交代了教员没收的葫芦的去向,请从情节运行的方式的角度简要赏析。
结合小说的具体描写,举例分析小说在刻画清兵卫这个人物时所运用的手法。
阅读下面《牲畜林》的片段,完成相应的题目。
这是一只光秃秃没剩几根毛的母鸡,人们再也不可能见到比它更老、更瘦的鸡了。是全村最穷的老太婆吉鲁米娜的。它很快被德国兵抓住了。
朱阿埋伏在岩石的高处,用石头垒了个枪座。实际上,他修筑的是个掩体,只留下一个可以放枪筒的射击孔。现在他可以毫无顾忌地开枪了,就算把那没毛的母鸡打死,也没什么关系。
正在这时,吉鲁米娜老太太身披黑色破披肩走了过来,向他讲了这样一个道理:“朱阿,德国人拿走了我的鸡,那是我在世界上惟一的财产,这已经够使我伤心的了。现在要是你把鸡再打死,那我就更伤心了。”
听了老太太这番话,朱阿的手比以前颤抖得更厉害了,他的责任太大了。尽管如此,他还是鼓足了勇气,抠动了扳机。
听到枪声,德国人看到手中的鸡没了尾巴。接着又一声,翅膀丢了一只。难道这只鸡有魔法,会在手中自我爆炸,自我消耗?又是一枪,母鸡的毛全部剥光,除了还在不停地叫以外,简直可以直接送去烧烤。心惊胆颤的德国兵抓住鸡的脖子,手臂平伸出去,同自己身体保持一定距离。朱阿的第四枪恰好打在他手下面一点的鸡脖子上,他手中只剩下了一个鸡头+他飞快地把鸡头扔掉,撒腿就跑。但再也找不到路了,前面是个乱石崖。石崖边上长着棵角豆树,上面趴着一只大猫。
现在,他对在林子里能看到各种家养的动物,已毫不奇怪了。他伸手去抚摸那只猫,希望能听到它的呼噜声,聊以自慰。
要知道,很久以来,这个林子里就有一只凶恶的野猫,专门捕食飞禽,有时甚至到村子里偷鸡吃。原以为可以听到猫呼噜的德国兵,看到那只凶狠的动物,竖起全身的毛向他扑来,他感到快要被野猫的利爪撕成碎片。人和野猫在厮打中一起滚下了石崖。
就这样,朱阿这个劣等射手,受到了像全村最伟大的游击队员和猎手一样的欢迎。人们用公积金给可怜的吉鲁米娜买了一窝小鸡仔。下列关于朱阿最后终于开枪射击的原因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他修筑了一个掩体只留下一个可以放枪筒的射击孔,就算打不中德国兵,也不怕对方开枪还击。 |
B.打死的是一只不值钱的母鸡。 |
C.仇恨侵略者。 |
D.手颤抖得厉害,可能是走火了。 |
下列关于朱阿人物形象归纳错误的一项是()
A.是个典型的小农,爱喝酒,所以有手颤的毛病。 |
B.惜财,因此为了唯一的一头没来得及转移的花母牛又冒险回到村子。 |
C.是一个打算为大家的利益奉献自己的英雄,其实他也很想成为游击队员。 |
D.仇恨侵略者但胆小多虑,这使他长时间跟着那个傻气的德国兵不敢开枪又不舍离去 |
作者采用“延迟法”来给情节的发展设置障碍,起到了很好的表达效果。下面对这篇小说所采用的“延迟法”的表达效果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把原本激烈紧张的情节节奏舒缓了下来。 |
B.让人感觉到消灭敌人的不容易,从而深化了主题。 |
C.丰富了小说的内容,使各种特畜得以接连出场,成为故事的真正主角。 |
D.战争的阴影被更有生命力的和谐自然挤到一边。 |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小题。
自由、幸福和荣誉
西蒙 波利瓦尔
先生们:
刚才我以哥伦比亚总统身份所作的神圣宣誓,对我来说是一个道德协定,它倍增了我服从法律和听命祖国的义务。只是出于对最高意志的深切尊重,才迫使我接受了最高行政权力的巨大义务。此外,我对人民的代表们的感激之情促使我接受这一令人欣愉的使命,继续以我的财产、我的鲜血乃至我的尊严提供服务,保卫这部关系到由自由、幸福和荣誉联结起来的两个兄弟人民的权利的宪法。与独立一起,哥伦比亚宪法将开创一个神圣的纪元,我愿在这一事业中作出牺牲。为此,我将走遍哥伦比亚各地,去粉碎厄瓜多尔国民们的枷锁,并在他们获得自由以后,邀请他们加入哥伦比亚。
先生们,我期望你们授权于我,以仁慈的纽带联结由天地万物和上帝赐予兄弟情谊的各国人民。在以你们的智慧和我的热忱完成这项工程以后,除了和平以外,在给予哥伦比亚所需要的一切——幸福、安逸和荣誉方面,我们什么也不缺了。先生们,到那时候,我热切的希望,不要对我的良知和名誉大声疾呼地要求我只当一名普通公民的呼声充耳不闻。我感觉到了放弃共和国首脑职位的必要性。人民把这个职位视为心灵的元首。我在战争中成长,是一个由历次战斗推上元首职位的人。命运支配我,胜利确认我留在这个地位上。但是,这些并不是由法律、幸运和民族意志认可的资格。曾经统治哥伦比亚的利剑不是阿斯特雷亚的天平,而是对邪恶天性的鞭笞。有时,天国让这种邪恶降临人间,以惩罚独裁者和儆戒各国人民。在和平的日子里,这把利剑没有任何用处。和平到来之日,应该是我的权利结束之时,因为我曾经如此发誓过,对哥伦比亚作过许诺,也因为在一个人民不能确保行使其权力的地方,是不会有共和制度的。像我这样的人,在一个平民政府中任职是危险的,是对国家主权的直接威胁。为了自身的自由,也为了大家的自由,我愿做一个公民。我宁要公民的身份而不要解放者的称号,因为解放者的称号源于战争,而公民的身份来自法律。先生们,请你们把我的一切头衔改为优秀公民的称号吧。
(1821年10月3日)西蒙·玻利瓦尔放弃共和国首脑职位的原因是什么?
请概括一下这篇演讲辞的主题。
西蒙·波利瓦尔一方面要作领袖,通过战争解放拉丁美洲,一方面又厌恶战争,愿做一个公民,这不是矛盾的吗?请探究一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吻
【加拿大】菲丽丝·沃尔肯斯
我是护士。每天下午,在我值班的时候,总是要沿护理之家的走廊走一走,和每个房间的病人们聊上几句,观察一下他们的病况。每次我都会看到凯特和查尔斯夫妇二人坐在那里,腿上放着一个大大的相册① ,看着上面的照片在追忆往事。凯特总是很自豪地给我看当年他们的那些旧照。照片上,查尔斯高高的个子,金发碧眼,英俊潇洒。而凯特则是一头黑黑的秀发,她笑容可掬,楚楚动人。两个年轻的恋人含笑走过了漫长的岁月。现在看上去他们依然还是那么相亲相爱。灯光照在他们那满头银发,照着那两张满是时间线的脸。他们含笑沉浸在过去那幸福的回忆之中。
就寝前,我总是要给病人们送去晚上服用的药。每次,凯特都是穿着睡衣和拖鞋坐在椅子里等我。每次都是我和查尔斯看着她把药吃下。然后,查尔斯便小心翼翼地把她从椅子上扶到床上,再给她那虚弱的身子盖好被子。
看着他们的举动,我曾一千次地想过:上帝啊,护理之家为什么不给已婚夫妇设置双人床呢?他们一生都是同床共枕的,可在这里却要把他们分开,一夜之间他们就被剥夺了一生的舒适。
接着他温存地弯下身去,两人轻轻地吻着。 而后,查尔斯轻轻地拍拍凯特的脸蛋,两人便会心地相视而笑。 接着,查尔斯把凯特床边的栏杆升起。随后他便转过身去吃他自己的药。当我走到走廊时,总能听到查尔斯说:“晚安,凯特!”凯特也用同样的问候说:“晚安,查尔斯!”
我休了两天假,等又回来上班时,听到的第一个消息就是:“查尔斯昨天早上去世了。” “什么病?”“心脏病。来得太快了。” “凯特怎么样?”“很不好。”
我来到了凯特的房间,只见她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里,手搭在了腿上,目光呆滞地看着前方。我用手托着她的下颌,轻轻地转动着她的头,才使她不得不看着我。
“凯特,我刚听说查尔斯的事。我感到很难过。”
一听“查尔斯”三个字,立刻她的眼中闪烁出了光芒。她迷惘地瞧着我,好像我是突然出现的似的。她认清并回忆起一切后,她的脸红红的,泪水夺眶而出。“查尔斯去了。”她喃喃地说。 “我知道。我知道,凯特。”我说。
我们对凯特特殊照顾了一段时间,让她在房间里吃饭,大家轮流用各种特殊的方式照料她。后来,逐渐地又恢复了正常。每当我经过她房间时,经常会看到凯特坐在椅子里,腿上放着那个大相册②,神情悲伤地瞅着相册中的查尔斯。
就寝的时候是凯特一天中最难熬的一段时光。有一次,我看着她睡了一小时后才走,可当我又经过她的房间时,却发现她依然大睁着双眼,凝视着天花板。
几个星期过去了,情况仍没有好转。她像是很烦躁,又很害怕。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想知道为什么凯特夜里的情绪要比白天坏呢?后来,有天晚上,我又来到了凯特的房间。只见她像往常一样,木呆呆地大睁着双眼。我由于一时冲动就问她:“凯特,你是在怀念你那晚安前的吻吧?”说着,我俯下身去,在她那布满皱纹的脸上吻了一下。
我的这一吻像是打开了阻塞她感情洪流的闸门,滚滚泪水夺眶而出。她紧紧地抓住了我的手,呜咽着说:“查尔斯总是这样吻我的。” “我知道。”我低声说。
“我真想他啊!这么多年,他一直都是在祝福晚安前这样吻我的。”她停了停,擦了擦眼泪又说,“没有他的吻,我就睡不着啊。”
她抬眼看了看我,那眼中泪水盈盈。“噢,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吻。”
说着,她嘴角边浮现出一丝笑意。“知道吗,”她充满信任地对我说,“查尔斯常给我唱一支歌。”
“是吗?”
“是的”——她点了点那白发苍苍的头,说:“夜里我躺在这里,就会想起那支歌。”
“怎么唱的?”凯特笑笑,握住我的手,然后,又清了清嗓子,便唱了起来。虽然声音很小,但音色却很优美,唱得悦耳动听:亲亲我吧/我们分离时/就该这样/当我年迈得失去了梦想/就让这吻永驻在我心上。
(《外国微型小说选》,略有删改)请以“吻”为线索,概括文章情节。
文中两次提到“相册”,有什么作用?
请分析文中两处划线句的含义。
“我”是文中一个不可或缺的人物,请赏析文中“我”的形象与作用。
结合文章内容,写出两点你对幸福的感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看到了一条河
[英] 理查德•布兰森(王悦译)
童年在我的记忆中比较模糊,但其中有几个片段却令我记忆犹新。我的父母总是不断让孩子接受挑战,想方设法培养我们的独立精神。我4岁那年,有一次妈妈开车送我回家,路上她让我在离家几英里的农田边下车,然后自己找路回家。虽然那次探险,以我彻底迷路而告终,但此事对我影响很大。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从小就乐于寻找挑战。
刚开始游泳时,我大概有四五岁。我们全家和朱迪斯姑姑一起在德文郡度假。我最喜欢朱迪斯姑姑,她在假期开始时和我打赌,如果我能在假期结束时学会游泳,就给我10先令。于是我每天泡在冰冷的海浪里,一练就是几个小时。但是到最后一天,我仍然没有学会游泳。
“没关系,里克,”朱迪斯姑姑说,“明年再来。”
但是我决心不让她等到下一年,再说我也担心明年朱迪斯姑姑就会忘了我们打赌的事。从德文郡开车到家要12小时,出发那天,我们很早就起程了。乡间的道路很窄,车里又挤又闷,大家都想快点儿到家。但是这时我看到了一条河。
“爸爸,停一下车好吗?”我说。这条河是我最后的机会,我坚信自己能赢到朱迪斯姑姑的10先令。“请停车!”我大叫起来。爸爸从倒车镜里看了看我,减慢速度,把车停在路边的草地上。
“里克看见一条河,”妈妈说,“他想最后再试一次游泳。”
我脱下衣服,穿着短裤往河边跑去。但离河边越近,我越没信心,等我跑到河边时,自己也害怕极了。河面上水流很急,发出巨大的响声,河中央一团团泡沫迅速向下游奔去。我在灌木丛中找到一处被牛踏出的缺口,趟水走到较深的地方。爸爸、妈妈、朱迪斯姑姑都站在河边看我的表演。爸爸叼着他的烟斗,看上去毫不担心。妈妈一如既往地向我投来鼓励的大目光。
我定下神来,迎着水流,一个猛子扎下去。不久,我感到自己在迅速下沉。慌乱中我的腿在水里无用地乱蹬,急流把我冲向相反的方向。我无法呼吸,呛了几口水。我想把头探出水面,但四周一片空虚,没有借力的地方。我又踢又扭,然而毫无进展。
就在这时,我踩到了一块石头,用力一蹬,总算浮出水面。我深吸了一口气,这口气让我镇定下来,我一定赢得那10先令。
我慢慢地蹬腿,双臂划水,突然我发现自己正游过河面,我忽上忽下,姿势完全不对,但我意识到我成功了,我终于会游泳了!我不顾湍急的水流,骄傲地游到河中央。透过流水的怒吼声,我似乎听到大家拍手欢呼声。…………我终于游回岸边,在50米以外的地方爬上岸时,我看到朱迪斯姑姑正在大手提袋里找她的钱包。我拨开带刺的荨麻,向他们跑去。我也许很冷,也许浑身是泥,也许被荨麻扎得遍体鳞伤,但我会游泳了。
“给你,里克,”朱迪斯姑姑说,“干得好。”我看着手里的10先令,棕色的纸币又大又新。我从没见过这么多钱,这可是一笔巨款。
爸爸紧紧抱住了我,然后说:“好了,各位,我们上路吧!”直到那个时候,我才发现爸爸浑身透湿,水珠正不断地从他的衣角上滴下来。原来他一直跟在我身后游。
(选自《环球时报》,文字略有删改)对文中人物性格的理解,分析最准确地一项是( )
A.“我”冒着危险一定要赢得打赌的10先令,说明“我”是个好斗争强,贪心十足的小男孩。 |
B.母亲曾让四岁的“我”在离家几英里的地方下车,然后自己找路回家,刻画了母亲不溺爱孩子的性格特点。 |
C.看着“我”走到水比较深的地方,“爸爸叼着他的烟斗,看上去毫不担心”,表现了父亲对孩子与朱迪斯姑姑打赌一事旁外观望,漠不关心。 |
D.朱迪斯姑姑见“我”到最后一天还没有学会游泳,说“没关系,里克,明年再来。”说明她安慰我的同时,也对“我”失去了信心。 |
下列对文章内容和写法的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
A.文章主要通过“我”学游泳的时,表现了“我”的父亲注重培养孩子的独立精神,使“我”从小就乐于寻找挑战。 |
B.第一自然段中的叙事,为下文写“我”敢于在湍急的河流中学游泳作了铺垫。下文写游泳中用“急”、“大”、“迅速”、“奔”等词语突出了水流湍急的特点,说明了在此游泳的困难,表现了“我”敢于挑战的勇气和信心。 |
C.文章详略得当,详细叙述了“我”在回家途中学会游泳的事;并重点刻画了“我”父亲的形象,突出他对孩子与众不同的教育方法。 |
D.文中划线句“我也许很冷,也许浑身是泥,也许被荨麻扎得遍体鳞伤,但我会游泳了。”这句话突出了“我”学会游泳后的喜悦心情,这种喜悦,冲淡了冷、脏、痛的感觉。 |
读罢此文,你对文中父母的教育方法有什么看法?请说说理由。(不少于50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