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邵逸夫:最后的旧式生意人
黄佟佟
①许多年了,这个清瘦的宁波男人总会坐着轮椅出现在香港最大电视台的台庆夜里,气定神闲地享受着众人的瞩目、欢呼、掌声,成为台庆夜永不变化的一景。人们像嗔怪调皮的孩子一样夸他“精灵古怪”,他也就笑容满面地收下,谁也不知道他究竟还听不听得懂——毕竟,2007年时邵逸夫就已经一百岁了。
②他几乎是香港娱乐界最有权力的人,但他很少说话;他几乎是对内地最为慷慨的慈善家,几乎每一省的高校里都有他捐助的逸夫楼,但他很少落面。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他几乎年年捐出过亿的资金,他说“人们都说赚钱难,但懂得将钱用在最适当的地方更难。”
③他继承了父亲血液里的生意基因,按着父亲那一代人的方式做着生意,脸上带着那股子不松不紧地笑意,低调而精明地扩展着自己生意帝国。旧式的生意人不同于新式的生意人,他们从不张扬,也从不多话,他们从不志在必得,更不以成功者自居;他们通常笃信命运,谨小慎微,虽然秉承着商人那不断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质,但又带着些传统农耕社会文化下的体贴人情;他们一方面精通商业奥秘,另一方面又深谙世事人心;他们在翻腾险恶的时代里面不改色从容不迫、维持着体面,追逐着利润,保持着自己合适而漂亮的身段。
④人人都知道邵逸夫精明过人,又懂得与时俱进,什么好卖拍什么,电影时代称霸一方,一旦电影式微,他又毫不扰豫转战电视剧。TVB 的讣告里有一句话用来评价他最为精确:“他以无比的精力和视野,带领无线电视成为香港最大的电视台和全球中文电视业最具影响力的电视之一。”
⑤名作家蔡澜回忆,他的老板真是个怪人:不抽烟不喝酒,工作已经是最大嗜好,每天只睡5 小时,早上5 点即起,工作至深夜10 点再睡。片子拍得不好就烧掉,“最高纪录,一日看过九部电影。”
⑥他的公司对待员工是出了名的锱铢必较,手下的艺人从来拿的是全世界最低的工资。但他个人却会赞助有才华的顾嘉辉去美国留学,做他的担保人,照顾他香港家人的生活。这是老派生意人的条理明顺,生意是生意,慈善是慈善。
⑦“全世界那么多制片家,我不过是其中之一,我不过是幸运一点。”和所有老派的生意人一样,他对于自己的成功没有一丝一毫的自得。对于命运,他深深敬畏。命运鬼使神差让他在地价极为便宜时买下许多的荒地,在经济起飞的八十年代他本可以大赚特赚,但他宁愿把地荒着。他淡然地说:“我不想挣这么多钱,我的钱就算到孙子辈也吃不完,挣这么多钱来干什么呢?所以我不做地产。”
⑧关于人生,他有许多独特的看法,“我不赌钱,也不想lead  a wild  1 ife (拥有狂野的人生)。”他将之简单地归结为“不做不正常的事”。他总将方方面面都处理得妥妥当当,对于宽容自己的黄氏夫人,人前人后都称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也不曾亏待跟随他一生的打下江山的红颜知已方小姐,哪怕九十岁了也要跟她正式结婚,给她一个名份。
⑨2014 年1月7日的早上,他在西贡嘉澍路清水湾大厦驾鹤西去。他这一生行事周到有致,似乎从没有辜负任何人,也没有一处不合于礼仪规范,他是那个时代留给我们最完美的中国式生意人的特样,拥有几乎完美的一生,做了一辈子只赚不赔的生意。他精明利害但又讲究人情。他满口英文却又留恋那种宁静悠闲的古旧商业情调。人家问他为什么给自己取名叫逸夫,说惯英语的他蹦出一句广东话:“安安逸逸咪好咯(安安逸逸不是更好)。”
(摘编自《深圳特区报》)
下列对原文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文章开头写邵逸夫坐着轮椅参加电视台台庆的场景,与结尾写邵的逝世构成呼应,表达了作者深深的仰慕和追怀。
B.第②段用对比手法概括展现邵逸夫形象的多个侧面:大娱乐家的沉默寡言,大慈善家的低调,旧式生意人的精明。
C.第③段介绍了旧式的生意人不同于新式的生意人的做生意方式,意在表现邵逸夫与其父辈既相似,又有不同之处。
D.第⑥段写邵逸夫对待员工锱铢必较,又写他赞助顾嘉辉去美国留学一事,看似矛盾,实则表现他生意和慈善分明。

E、为了更好地表现传主的人物形象和精神世界,文章运用了大量的语言描写,多处引用了传主和与之相关的人的话。
文中第⑤段写名作家蔡澜的回忆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请根据文本,探析标题“邵逸夫:最后的旧式生意人”的涵义。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难
知识点: 实用类
登录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张纯如:她用生命点亮历史
2004年11月9日,一位年轻的华裔女作家在美国加州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她的突然离去震惊了整个世界。据不完全统计,仅在美国,就有230多家报纸、电台、电视台发布了这一消息,并向这位年轻的华裔女子致以敬意。近年来,还没有哪一位华人的去世在美国引起如此之大的震动。
她就是张纯如,《南京暴行——被遗忘的大屠杀》一书的作者,与篮球天才姚明、钢琴家郎朗一起被美国华文媒体誉为“最引人瞩目的在美华人青年”。1968年3月28日,张纯如出生在美国新泽西州普林斯顿的一个华裔移民家庭中。纯如之名出自《论语》:“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纯如,意思是和谐美好,既有父母思念故国的苦涩,也有父母对女儿所寄托的期许。张纯如1989年从伊利诺伊大学新闻系毕业后,开始了专业写作的道路。她的第一本书《蚕丝——中国飞弹之父钱学森》广受好评。
1997年12月,南京大屠杀60周年。张纯如在此前用近三年的时间,在世界各地访问了许多幸存者,参阅了大量的历史文献,在各种触目惊心的资料的基础上,撰写、出版了英文版《南京暴行》。此书一经问世,就震惊了西方世界,在随后数年内再版十余次,迄今印数已近百万册。
在童年的时候,纯如与父母谈话时,父母经常会提到遥远的1937年,在大洋彼岸一个叫南京的城市里发生了些什么,她的祖父如何逃离那个人间地狱,滔滔长江水如何被鲜血染成了红色……1994年12月,张纯如在加州第一次看到南京大屠杀的黑白照片时,更是感到了无比的愤怒。的确有南京,的确存在大屠杀,但是为什么有人否认它?纯如为这一现象震惊了,几乎所有的西方人都知道希特勒的罪行,却无人知晓日本人在中国进行的大屠杀。她为此感到阵阵心悸。
对于在美国这样的物质社会来说,一个年轻女孩花几年时间去写一本历史著作,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年轻人都要争分夺秒地奋斗赚钱、成家立业。不过,这位当时只有25岁的女孩有一个念头:“这本书能不能赚钱我不管,对我来说,我就是要让世界上所有的人了解1937年南京发生的事情。”
为了撰写《南京暴行》,纯如收集了中文、日文、德文和英文的大量资料,以及从未出版的日记、笔记、信函、政府报告的原始材料,她甚至查阅了东京战犯审判记录稿,也通过书信联系日本的二战老兵。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所长王卫星回忆说,1995年7月,张纯如在南京待了25天左右,“她那时才27岁,由于气候不适应,经常感冒,但她的工作一点也不耽误。当时南京的天气很热,她不顾自己的身体,把大部分时间用在采访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寻访日军暴行发生地以及翻阅国内资料上,每天工作时间有10小时以上。”当时担任纯如翻译的杨夏鸣副教授回忆说,“她很认真,更十分严谨,常常用美国材料与中文材料核对事实。她听不大懂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方言,但她全录下来了。她这个人通常会打破砂锅问到底,有时真觉得她有些偏执。”
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张纯如最大的收获便是使中国人民找到了“中国的辛德勒”——约翰•拉贝先生,找到了拉贝详细记录南京大屠杀的日记。今天,详细记录了五百多起惨案的《拉贝日记》已经被翻译成中、英、日等多种文字,保存在德、日、美、中等国家的档案馆里,成为历史的见证。
在完成《南京暴行》时,纯如有一个心愿,希望“这本书能够唤起其他作家和历史学家的兴趣,使他们都能尽早调查、研究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经历,毕竟,这些来自过去的声音正在逐年减少并终将全部消失。更为重要的是,我希望本书能够唤起日本的良知,接受对这桩事件应负的责任”。
年仅36岁的纯如离开了,她死前留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曾认真生活,为目标、写作和家人真诚奉献过。”她的墓碑上写有这样的话:“挚爱的妻和母亲,作家、历史学家,人权斗士。”
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与纯如有过多次交往,他一直很钦佩张纯如的执著、知性和追求真相的勇气。他曾对记者说:“对于纯如的父母和孩子,他们失去的是女儿和母亲;对于中国人,他们失去的是一个正直的同胞和朋友;而对于整个世界,他们失去的则是一个勇于说真话并努力让别人相信事实的人。”
(文章有删改)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许多人不能理解张纯如这样一个年轻女孩花几年时间去写一本历史著作,因为他们认为年轻人就应
该争分夺秒地奋斗赚钱、成家立业。
B.引用一些友人对张纯如的回忆,可以使张纯如的形象更加真实,从侧面客观真实地体现了张纯如的
精神面貌。
C.张纯如自杀的原因是她在收集图片资料的过程中,对人类在战争中表现的残暴人性的绝望和抑郁让
她不能自拔,而且外界的压力使她整日处于惊恐不安之中。
D.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张纯如发现了详细记录了五百多起惨案并已经被翻译成中、英、日等多种文

字的《拉贝日记》,这本日记成为历史的见证。
E.全文重点记叙了张纯如写作《南京暴行》的经过,真实感人。语言在叙事中充满抒情的张力,使文章
更有感染力和可读性。
张纯如是一位出色的作家,她写作《南京暴行》的原因有哪些?请简要分析。
张纯如在创作过程中表现出了哪些性格特征?结合全文,请简要分析。
当今世界仍不太平,恐怖主义和其他暴行仍然存在,人类应该怎样对待过去沉重不堪的杀戮和侵略的历史?请结合本文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最后的黄豆
爷爷是染布的。他爱吃黄豆出了名。在镇子西头,爷爷十七岁那年刷刷地在地上架起了好几口大染锅。这吃饭的手艺是“偷”来的。
爷爷从小喜欢跑进大染坊找老板的儿子斗蛐蛐。有时老板的儿子跟私塾先生念书,爷爷便蹲在一旁,直愣愣地盯着热气腾腾的大染锅。爷爷蹲着看染布时,就从兜里摸出几粒炒熟的黄豆塞到嘴里嚼,这样一蹲就是一两个时辰。“呆瓜”染布师傅往往这么笑话爷爷。当爷爷染出第一锅布时,大家才知道爷爷不呆。
那年,家里遭了大灾,爷爷架几口大锅开始染布。开业那天,镇子里所有人都听到爷爷一边敲锣一边喊话,开张头半个月染布不收钱,染坏了一赔二。爷爷没钱请帮工,自己把麻绳往肚子上一勒,一把黄豆往嘴巴里一塞,一边香甜地嚼着,一边搅动大染锅。当爷爷嚼完三四把黄豆时,青布便染成了。青色衬着爸爸额头的汗珠,沉稳得像傍晚袭来的夜幕。
后来,那家大染坊被爷爷挤垮了。没过半月,爷爷快乐的嚼着黄豆把那几口锅搬进了大染坊。于是,镇子里又有了大染坊。那名声像染布匠拿搅锅棍敲锅一样,咣咣当当响得很。在嚼着一把又一把黄豆时,爷爷兜里也开始响着咣咣当当的银元声。
有了钱,除了每天有滋有味的多嚼几把黄豆,还娶了奶奶。迎亲那天,爷爷喝了好多酒,醉了,进洞房时还绊了一脚,兜里的黄豆全撒在地上,他捡了好一阵子,奶奶什么反应,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后来跟我讲这事时,爷爷还叹气,这一绊,不是什么好兆头,要不,后半辈子也不会活得这样磕磕绊绊。说这事时,爷爷喘着粗气,我帮着捶了半天背,他还是喘得满脸猪肝紫。
其实,爷爷在生父亲的气。
闲时,爷爷经常是一边慢慢地嚼着黄豆一边跟我聊天,像在咀嚼他的一生。他说,父亲是一个“倒钱筒”。父亲是爷爷的独苗,奶奶宠着他,惯着他。听爷爷说,父亲才十岁,就开始进大烟馆。没钱,就赊账。烟馆老板拿着赊账本来计钱时,爷爷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父亲就像一颗荒野的树那样疯长。
我十岁那年,三天三夜,父亲跟人赌输了。大染坊被抵了赌债。那一天爷爷没有嚼他的黄豆,唉声叹气,一脸乌云。
搬出大染坊时,爷爷习惯性地掏出黄豆,迟疑了一下,爷爷这回没有把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
没几年,爷爷病得不行了。父亲依然整天不着家,爷爷的安危只是他耳边刮过的一阵微风。
临终前的那个晚上,爷爷示意我到他跟前,他手中攥着一个小布袋,打开来,是些黄豆。昏暗的灯光下,豆子炒得金灿灿的,爷爷说,这辈子只剩下这点黄豆了,他的声音很轻,连他旁边油灯的火苗都 没有动一下,他颤巍巍拈出一颗豆子,习惯性地放入口中,又想嚼它。不知是黄豆太硬还是爷爷老了,牙品不行,他没嚼动,又把豆子放入袋中。
他叹叹气,说这辈子就爱这黄豆,人走了带上它,也算来世上留个念想。他慈爱地对我说,如果你长大了真活不下去,可以再到爷爷这里来拿这黄豆吃。不过,你要是争气,最好就别来找我了,他语气中满是沮丧。
我愣愣的,不太明白,点了点头。
第二天早晨,爷爷走了,手里紧紧攥着那小袋嚼不动的黄豆。邻居帮忙葬了爷爷后,父亲才回来。没人怪他,他在邻里眼中只是一个能够看得见的影子。
父亲长号着,声音凄厉。如同塌了脊梁。大家都知道他为什么哭,整整两天两夜,他雇了好几个人把房子掏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连瓦背也全掀掉了,还是没有找到传说中爷爷那几坨金子。他疯了。
后来,一个金匠跟我说爷爷确实有几坨金子。不过,爷爷临终前偷偷让他把它们打成了一颗颗金珠子。
我蓦然明白,爷爷那小袋黄豆是什么了。爷爷给我留了一笔活命钱。
有人曾问我,金子最终找到了吗?
当然没有。爷爷的坟头早被我平了,当时还有人说,我跟我那疯死掉的父亲一样,也是忤逆不孝。
现在我有了自己的企业,人们称我是什么“著名企业家”。不久前,一次慈善会上,我说了,死后捐出全部财产,我那个儿子和老婆都不跟我说话了。
为什么这么做?有记者问我,我一时语塞,眼前浮现出爷爷那小袋最后的黄豆。
(改自王琼华《最后一碗黄豆》)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我”平掉爷爷的坟头,是既不想让任何人打扰爷爷死后的安宁,又表明了不依赖祖辈财富、自己创业的决绝。
B.文中说“父亲就像一棵荒野的树那样疯长”,一是形容他处于青少年时期,身体长得快;二是形容他备受溺爱,放纵无拘。
C.本文语言平实,情感饱满,情节跌宕起伏,人物性格各具特点,叙事手法新颖,主题有教益。
D.老板的儿子跟私塾先生念书时,爷爷蹲在一旁看人染布,这暗示着爷爷对读书的渴望和对财富的羡慕。

E.本文运用动作、语言、细节和对比等艺术手法,生动凸显人物个性;人物的行为也具有深厚寓意。
小说中“爷爷这回没有把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这一行为反映了爷爷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
小说多次写到爷爷嚼黄豆,这在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概括。
小说以“最后的黄豆”为标题,寓意何在?这对现实人生有许多启示,谈谈你感受最深的一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一个国际科学家小组携带数吨硫酸铁粉末启航前往南极,以研究能否以硫酸铁为“肥料”促进南极海域海藻等微生物的生长来减缓全球变暖的速度。
该小组的9名研究人员来自东英吉利亚大学和普利茅斯海洋实验室。预计科学家们将于2月开始进行实验,届时他们将把数吨硫酸铁倾倒入南极海域,同时还将向海中释放硫化六氟化合物示踪剂,该示踪剂可检测硫酸铁的变化和去向。
铁元素可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生产力的理论在本世纪20年代就被提出,此后科学家们一直在对这一理论进行检验、完善。科学家们近年来在位于赤道的太平洋海域进行实验时曾发现,硫酸铁确实能起到让“蓝色海洋变绿”的作用。硫酸铁不仅可大幅度提高该海域硅藻等藻类的生长,而且一些微生物体内的叶绿素还因此增加了30多倍。
科学家们认为,在南极海域研究铁元素与海洋生产力的关系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因为南极海域被认为在地球海洋中是最“缺铁”的,而这种营养缺乏很可能对该海域海洋生产力造成了某种程度的限制。外,与作为二氧化碳源的太平洋等海域不同,南极海域可吸收温室气体,其海洋生产力提高后可起到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的目的。
不过,科学家们同时也指出投放硫酸铁后海中浮游生物会增加,这是否会成为一个新的温室气体来源尚需研究。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际科学家小组研究内容的一项是()

A.以硫酸铁为“肥料”促进南极海域微生物的生成以减缓全球变暖的速度。
B.向南极海域倾倒硫酸铁。
C.向南极海域投放硫酸铁以增加浮游生物数量。
D.向南极海域释放硫化六氟化合物示踪剂。

国际科学家小组进行向海洋投放硫酸铁研究的可行性依据是()

A.本世纪20年代提出的铁元素可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生产力的理论。
B.硫酸铁可以让蓝色海洋变绿。
C.硫酸铁可大幅度提高海域硅藻等藻类的生长,促进叶绿素增长。
D.试验证明铁元素可以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生产力。

对文中提供的信息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向海中释放的硫化六氟化合物示踪剂既可检测硫酸铁的去向,也可辅助硫酸铁起到相应的作用。
B.海洋生产力包括让蓝色海洋变绿,提高海域硅藻等藻类的生长,使微生物体内的叶绿素成倍增长。
C.在南极研究铁元素与海洋生产力的关系,既有该海域的特殊性,又对减缓全球变暖具有重要意义。
D.向海内投放硫酸铁后,可减缓全球变暖的速度,但又形成新的温室气体来源,需慎重行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挑战爱因斯坦的人
王煜
1941年的一天,香港机场飞往大陆安检处,一名年轻人被拦了下来,。他穿着一件非常臃肿的大衣,在那个季节显得很不正常。安检人员起了疑心,一摸,大衣各自硬梆梆的,打开一看,大衣里密密麻麻全是插袋,里面全是英文的物理研究书籍和资料。
这个年轻人就是后来被公认为“中国核能之父”“第一个揭露原子弹秘密”的卢鹤绂。
1936年9月,卢鹤绂毕业于燕京大学物理专业,在系主任的推荐之下,前往美国明尼苏达大学主修物理,辅修数学。
在明尼达大学的第二年,卢鹤绂在实验中发现了热离子发射的同位素交效应。为此,他发明了时间积分法,并在世界上第一次测定了锂7.锂6的丰度比。人们惊呼“中国人在称量原子的重量”。他当年所测定的数值,被国际学界沿用了50多年。
获得博士学位后,卢鹤绂毅然决定放弃在美国的优越条件,接受中山大学的聘请,回国参与抗战。1941年11月,卢鹤绂抵达中山大学,任理学院教授。中山大学理学院院长在迎接他时,感慨地说:“你们从天堂坠入了地狱。”当时条件艰苦,为了讲好课,卢鹤绂常常只能在油灯下备课。在一座古庙里,他给大学四年级学生讲授理论物理、核物理等课程。随着日军进犯的深入,卢鹤绂向西逃避战乱,先后到了广西、贵州。
即使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卢鹤绂还一边讲课,一边坚持科研。他于1944年发表的《重原子核内之潜能及其利用》一文,全面阐述了核裂变的实验发现及有关理论,并预言了人类大规模利用原子能的可能性,被学界认为是“第一个给中国读者全面介绍原子能物理知识及其应用”的科学著述。
新中国成立后,卢鹤绂调至复旦大学物理系。1955年,调到北大技术物理系,任中子物理教研室主任。事实上,他进入了抽调全国院校教师办起来的、绝密的“546培训班”。这是一个特殊的培训班:学员中有90名工程师,还有解放军高级将领,包括之后的核基地司令。在后来的“两弹元勋”中,有7位是卢鹤绂在“546培训班”的学生。
当时的北大,教学条件非常简陋,有些实验无法进行,教学难度很大。为突破难点,卢鹤绂讲解得深入浅出,许多本来很难理解的核物理过程,经他讲解,学员们理解得都特别深刻。1958年,培训班的任务结束,许多师生被分配到原子弹实验基地。卢鹤绂坚持认为他所擅长的基础理论,只有在大学才能发挥作用,希望回到复旦继续从事教育工作。同年,卢鹤绂回到复旦讲坛。
1980年,卢鹤绂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部委员。直到晚年,卢鹤绂从未停止在科研创新的步伐。1995年,81岁的卢鹤绂与其弟子王世明撰写的《对马赫原理的一个直接验证》一文在美国《伽利略电动力学》上发表,该杂志的主编评价这篇论文:“开辟了挑战爱因斯坦的新方向。”这篇文章之前曾被美国《物理学刊》拒绝刊登,对此,卢鹤绂坦然地说:“一般编辑部都不敢登这种文章,他们迷信爱因斯坦,怕人家说他们不懂物理学。”他不怕自己被人认为是疯子,关于这篇论文,他说:“我不过是把天空戳了一个洞罢了!”关于这项对爱因斯坦相对论的质疑,美国科学院在2002年投入巨资,用发射卫星的手段深入这方面的实验。
卢鹤绂除了是一位全球闻名的物理学大师,还是著名的京剧票友。科学与艺术的结合,更增添了他的人格魅力。
卢鹤绂一生中多次登台演出京剧。在燕京大学求学期间,北平正处于京剧的鼎盛时代,他和同学一起过公演了《失街亭》等剧,其剧照和报道见诸报端,报纸评论说:“几段唱腔,平淡无疵,做工周到,珠联璧合。”1940年在明尼苏达大学时,他参加宋美龄发起的“抗日捐款义演”,演出《四郎探母》;1945年,再次登台为黄河赈灾义演献唱。吟唱京剧有爱好,伴随了他一生。
他甚至把京剧带到了物理课堂上。学生回忆说,当年卢鹤绂讲中子物理时,讲到中子打到原子核上,达到临界点的能量在物理学上叫马鞍点。讲到这一点时,卢鹤绂突然话题一转:“记得当年诸葛亮六出祁山,那个地方就是马鞍点。”说完竞唱了几句京剧。这样一唱,气氛变得十分活跃,马鞍点的概念也深深留在学生的脑海里了。
正因为在科学和人文上的深厚积淀,卢鹤绂1997年去世以后,美国休斯敦大学和明尼苏达大学均为他树立铜像,美国檀香山市还把每年的6月15日定为“卢鹤绂日”。卢鹤绂百年诞辰之际,复旦大学也为他在校园里树立了铜像。在纪念大会上,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说:“卢鹤绂先生不仅是学术的大师,同时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有情怀的人,这是最为珍贵的,是我们最为敬仰的。”
(摘自《新民周刊》,有删改)
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者通过对卢鹤绂在1941年回国时被香港机场安检处的安检人员拦下来的事件的叙述,从独特的角度写出了卢鹤绂的科学精神和人文情怀。
B.卢鹤绂回国后担任中山大学教授,迎接他的院长认为卢鹤绂“从天堂坠入了地狱”,这是因为社会动荡不安,不能为他提供一个和平的科研环境。
C.“546培训班”的任务结束后,卢鹤绂本有机会到原子弹实验基地工作,但他坚持回复旦大学任教,从事教育工作,在讲坛上发挥自己的作用。
D.《对马赫原理的一个直接验证》一文因所持的观点问题被美国《物理学刊》拒绝刊登,但后来美国科学院投入巨资进行实验,证明了该论点的正确性。

E.卢鹤绂授课深入浅出,许多艰深的核物理过程经他讲解,都给学员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有时还在课堂上引入京剧艺术,唱上几句,使课堂气氛活跃、轻松。
卢鹤绂在科学研究上取得了哪些成就?
卢鹤绂取得成就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文中说卢鹤绂是一个“有情怀的人”,卢鹤绂的情怀体现在哪些方面?对你有何启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楼顶的玉米
吴宏博
儿子给我说:“爸,语文老师为了让我们体会粮食的来之不易,要求我们每个人种一种粮食作物,观察它生根、发芽、生长的全过程,最后再写一篇作文。你说我种什么好呢?”
现在的老师事可真多,我心想。
在阳台正侍弄那盆辣椒的老父亲开口抢先回答了儿子,“孙子,这事你得问爷爷,爷爷种了一辈子地,你爸一直忙着上学、考试、进城,哪懂种庄稼的事啊!”
老父亲是我在儿子上小学后接进城的,让他帮忙接送儿子上下学。离开了土地的父亲不会打太极也不会遛鸟,于是就在阳台上开起了荒。父亲找了很多花盆,种了辣椒、西红柿、韭菜等,还有一盆豇豆蔓爬满了防盗窗的铁栅栏,一尺多长的豇豆挂满了阳台。我总是说,爸,你也不种些花草,都种了一辈子庄稼了还没种够啊?父亲总是笑呵呵地说,这些不比花草美吗?
儿子跑过去问父亲,“爷爷,那你说我种什么好呢?”
父亲一手提着花铲,一手抚摸着儿子的头说:“爷爷帮你种几棵苞谷,咋样?”老家把玉米习惯叫苞谷。
第二天,满手是泥土的儿子跑到书房,激动地给我说:“爸爸爸爸,爷爷在楼顶帮我种了几盆玉米,有两盆还是我亲手种的呢,过两天发芽了我领你去看。”
父亲也进门了,边拍打身上的土边自言自语似地说:“城里这土没啥营养,还得好好给追肥。”
儿子初学稼穑,每天兴奋地拉上父亲去楼顶。父亲是个耐心的人,每次都会乐呵呵地提了水和铲跟儿子一起上楼顶。
过了几天,听儿子说楼顶的玉米已经发芽了。我终是没有上去看,忙。
父亲每天都会往楼顶跑一趟,说着“都一尺高了”“没想到花盆里也会长出杂草来”之类的话。儿子隔三差五也会跟着父亲上到楼顶去。
一个月过去了,父亲还是坚持每天打理完他阳台的盆栽蔬菜后再去楼顶忙活一阵。
儿子早都不上楼顶去了,过了那个新鲜劲了。父亲有时上楼顶去的时候会叫一声儿子,“走,看你的玉米走。”儿子总会懒洋洋地说:“爷爷,你去弄吧,等长棒子了你再叫我。”
父亲并不在乎儿子的态度,也似乎早忘了这是当初给儿子种的观察苗。他自己倒乐在其中,每天还是边拍打身上的土边似自言自语地说着 “都一人高了”“有两棵都抽穗了”之类的话。
父亲毕竟老了,有天从楼顶下来时踏了空,在楼梯上闪了腰,在家里养了几天后,给我说:“我还是回老家去养吧,你们都要忙着上班,照顾我会影响你们工作。回老家让你妈伺候我,也方便,乡下空气也好,好得快。病好了我再来照顾孙子。”来城里这么久了,父亲应该也是想母亲想他的农活了,这是我事后才悟到的。
父亲走的时候,给我和儿子说:“没事就去楼顶给那几棵苞谷浇浇水疏疏土,估计快灌浆了,红缨子都长出来了。”
我跟儿子都“嗯嗯”着。
父亲走后,我和妻子只好把儿子送到了托管班。儿子忙他的学习,我和妻子开始忙各自的工作。
秋季说来就来。
有天,父亲突然打来电话:“楼顶的包谷应该快熟了吧,记得让铭铭掰棒子写作文啊。”铭铭是儿子的小名。其实父亲不知道,儿子的作文早都交了,不过不是写的玉米的种植过程,他是根据网上的QQ农场的种菜经验写的。老师还给了他一个“优”,说是虽然有投机取巧之嫌,但却能大胆独辟蹊径。
接完电话,我给儿子说:“铭铭,爷爷让我提醒你掰玉米棒子呢!”儿子兴奋地说:“哦,我差点都忘了自己种的那几棵玉米了。”其实,我也忘了。
儿子兴高采烈地找来一个小篮子,非要拉着我去楼顶掰棒子。
来到楼顶,我们傻眼了。那几棵玉米早已枯萎发黄,盆子的土早已干结开裂,那秆腰的棒子空瘪瘪的。
我们真傻,快一月多都没有得到照顾的玉米,怎么会给我丰收的景象呢?从父亲种下粒到长成苗,我终是一次都没有上过楼,对于它们的生长,我都是从父亲的自言自语里了解。
看着枯黄的玉米,我突然想到了父亲,那个我整天忙得都顾不上好好陪着说几句话的老人,就像这几棵被我遗忘了的玉米……
我给儿子说:“走,周末回老家,看看你爷爷奶奶去。”
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开头部分老父亲抢先回答孙子的话,既表明了他的农民身份,又写出了他对儿子的关心,他认为儿子工作太忙,孙子种庄稼的事无须儿子来管。
B.“满手是泥土”的描写以及“爸爸”“爸爸”这样连声的呼喊,表现了“儿子”初种玉米时兴奋激动的心情,以及他对于能够完成作文的喜悦。
C.“儿子”对楼顶的玉米的兴趣没有维持太久,开始是“每天都兴奋地拉上父亲去楼顶”,后来是“隔三差五”去楼顶,再后来就“不上楼顶去了”。
D.“父亲”从楼顶下来时踏了空、闪了腰的情节承上启下,既承接前文中“父亲”每天都会上楼顶照看玉米的情节,又为下文中玉米枯萎发黄等情节作了铺垫。

E.小说通过环境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肖像描写等多种方法,细致地刻画了老父亲的形象,而对“我”的描写则少之又少。
小说中的“父亲”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说对“儿子”拉着“我”上楼顶掰棒子时看到的情景的描写有哪些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楼顶的玉米”这一意象有何含义?这篇小说带给我们许多启示,谈谈你感受最深的一点。

Copyright ©2020-2025 优题课 youtike.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4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