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小题。(文学类)
多美的夜色啊
迟子建
虽然哈尔滨的夏天足够凉爽,但我还是喜欢在每年的七、八月份放下笔来“歇伏”。这时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读书。我会把插在书架中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打量个周详,如同皇帝选妃一样,抽出想读的,放在沙发旁和枕边。被选中的既有那些散发着微微霉味的、可以一读再读的老书,也有外表光鲜漂亮、漫溢着油墨芬芳的新书。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经过了漫长岁月淘洗后仍然能流传下来的文字,总会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
在浏览了两本空洞乏味、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我已打算重温《聊斋志异》的诡谲、奇异之美了。那里的神仙鬼怪在我眼中是有血有肉的。在电闪雷鸣的夏日,读这样的书无疑就是聆听天籁之音。
由于搬家后没有给书做细致的分类,所以很多书都是乱插的。我在取《聊斋志异》的时候,发现了相挨着它的《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这是著者王观泉先生三年前所赠的,我记得爱人在那年春天离开我的最后一个夜晚,读的就是这本书。
书页上一定留有我用肉眼看不见的爱人的指纹,所以打开它的时候,那一幅幅绚丽的画面,在我眼里就是天堂的圣景图。
最先打动我的,是一组《丽达与天鹅》图画。丽达与天鹅的故事,是最传奇的爱情故事。天神宙斯有一天在神山上,看到身下的斯巴达草原上,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就是丽达。宙斯爱上了丽达,为了摆脱天后赫拉的控制,他变成一只天鹅,飞向人间,与丽达相爱,并生下了希腊的绝世美女海伦。海伦与特洛伊战争的故事,比丽达与天鹅的故事还要著名。
在对《丽达与天鹅》这个神话的演绎上,我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柯勒乔的过于甜美,达·芬奇的太圆熟了,而达利表现的天鹅充满了激情和力量,它那富有质感的展开的双翼,是那么的刚健和柔美,充分体现了宙斯飞临人间、见到心爱的人时那种内心的狂喜。
在这本书中,既可看到威廉·琼斯表现的爱上自己倒影、最终化作水仙花的美少年纳西索斯,也可以看到鲁本斯以表现众女神为了争夺金苹果而引起祸端的《帕里斯的裁判》以及波提切利描绘的以色列民族女英雄《朱提斯》。还有充满了阴郁之气的伦勃朗的《大卫在扫罗面前弹竖琴》,灰黑的画面除了衬托了疯子扫罗内心的矛盾和焦虑,也把竖琴的凄美展现无疑。我觉得在描写音乐对人的影响的深刻性上,这则神话无疑是登峰造极的。
在书将结尾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舞蹈着的莎乐美。2000年秋天,我曾经在都柏林的皇家剧院看过王尔德的话剧《莎乐美》。
《莎乐美》是写施洗者约翰死亡的故事的作品。希律王娶了弟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约翰对此反对,惹恼了希律王,被关进监牢。莎乐美是希罗底的女儿,她美丽而富有才情,传说她向约翰表达过爱情,但遭到了拒绝。在希律王的生日宴会上,莎乐美被邀跳舞,为希律王助兴,莎乐美不从。希律王就许诺莎乐美,如果她当众舞蹈,就可以让她做一件最想做的事情。于是,莎乐美跳起舞来,舞毕,她要求希律王割下约翰的头给她,她终于吻到了死去的约翰的嘴唇。在约翰的头即将落地的时候,莎乐美感慨道:多美的夜色啊!
是啊,用这句台词来概括这本书的气质再合适不过了。欧洲那些美妙的神话和传说,当它们凝固在画面中的时候,它们就是人类艺术天空中最迷人的夜景。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所以王观泉先生在赠言中这样写道:
此书起笔于1953年,时为23岁当大兵时。但虽戎装披身,心中想的是保卫和平,使中国乃至世界宁静。匆匆近半个世纪流逝,这才发现世界其实一点儿也不太平。书虽然漂亮,2002年垂暮之年的我已经对世道不感兴趣了,只是愿意比我年轻的你及与你相似的中青年们,能如我在起笔写此书时一样好心情,赏析美。
王观泉先生晚年患有严重的眼疾,一再手术,如今他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而另一只眼睛的视线也极为微弱。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我想爱人能够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样的一本书上路,踏着这样的夜色归去,实在是幸运的。因为他是带着美走的。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作者开篇通过阅读老书与新书的不同的感受,重点只在于交代作者喜读老书的原因是:老书是经岁月淘洗后的思想结晶。
B.在哈尔滨的夏天,作者想读《聊斋志异》是由于读了“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引起的,同时也是怀念“亡夫”使然。
C.在以《丽达与天鹅》为题材的绘画中,作者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是因为达利表现出了宙斯的激情与力量,刚健和柔美,以及见到心上人的狂喜之情。
D.作者着力描写《莎乐美》的目的就是通过她无所顾忌地追求情爱的疯狂行为,以超乎常理的情节冲突表现主人公的性格,爱恨交织的蛇蝎美人的心狠手辣。

E.《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是美的载体,所以在最后一段,作者写了爱人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本“美”书归去,实在是幸运的。这也和上文构成照应关系。
作者在描写《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的内容时,对《丽达与天鹅》描写得很详细,为什么?
作者以“多美的夜色啊”为标题,有何深意?
“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这是作者的选择,读新书还是读老书,每个人喜好未必相同,你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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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3题
留存工业文明的记忆
①19世纪60年代起,外商开设的工厂,主要集中于苏州河北和黄埔江西岸。进入21世纪,这些老工厂虽然没落了,但苏州河畔的老厂房与仓库群落除了极少部分被损坏或改建外,大多数还得以保存。
②1990年,我住在黄浦江与苏州河交界口的一家宾馆,左可俯瞰尚未开发的浦东,右可欣赏浦西外滩那排上海地标性的万国建筑群。上海的历史告诉我,这江岸水畔的许多老工厂、老仓库是这座名城的历史记忆,它们都还在,保留也大都完整。在这座城市重新发展的时代,我们这些专业人士应该告诉人们在发展与保存之间,如何找到更好的平衡点,保留住城市的历史记忆。
③对于环境与建筑的保护,我们一直局限在那些大家都认为有高度历史的或文化价值的部分,而对于那些历史不算久远,或者根本就不被认为有特殊意义的环境与建筑,对于那些相对只是绿叶角色的城市建筑环境都非常漠视。我们虽然可以拆掉这些旧工业文明的老建筑,建造一大批摩天大楼,但是十年,二十年之后,下一代子孙就要开始批评我们曾经的鲁莽了,□我们要世代居住的这座城市已经失去了一段记忆,而那是上世纪中国城市最骄傲的工业文明具象的记忆。所以我认为应该保护她,尽可能留下她美丽或者被人认为不很美丽的有形的载体。
④我的行动是,选择租用其中一栋建于1933年中期的砖木结构老粮仓和一座1923年建成的美国通用电气老工厂,作为设计对象。
⑤老粮仓周围的环境杂乱不堪。门前是水果批发摊位。东边是垃圾码头,半开放的小厨房到处都是。我唯一想做的是一切还原,把加建在上面的附属物一一剥离,才能显示她的美丽,显示原先建造时她的风采。
⑥具有储藏功能的老粮仓,原有的砖木结构空间是灰暗的。为了把它改造成建筑设计事务所,我们便大开天窗,引入自然光线,让空间变得明亮起来,再间隔成一个个非常个人化的空间,突出现代感,从而实现了一个建筑设计事务所的使用功能。为了防止破坏历史空间的原相,整个仓库里没有用一滴油漆,用来修复的建筑材料也都是从一些拆迁的地方买来的。今天,她果然美妙无比地站在了苏州河畔。
⑦对于这座老电厂,我决定采取原相封冻法,将珍贵和有趣的痕迹原样保留下来。我认为那是最好的设计,那是时间的设计,是历史的设计。这座老工厂,长200公尺,宽15.5公尺,高14公尺,其间没有任何柱子或间隔,末端直抵黄浦江岸。老电厂的附属码头,曾经是一座货轮可以直接开进来装卸货物的船坞式工场,次第建造的大大小小形态不同的建筑与空间,更是我们这些向来就喜欢变化求异的创意设计人的最爱。
⑧中国许多城市中的旧产业建筑面临着被拆的命运,人们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意识到资源的有限性。其实,那些产业建筑即便是结束了原有的功能寿命,它们的物质寿命依然长久。宽广、开阔、自由度高的空间,完全可以经得起使用功能的多次变更;有历史记忆的空间,因为差异会变得更加丰富且有趣味,也就能激发创造力。
⑨随着老粮仓改造的完成以及设计事务所的迁入,一批艺术家陆续来到苏州河畔,租下了大大小小的仓库,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据不完全统计,苏州河两岸有画家、建筑师、设计师、广告人、影像艺术家等工作室一百多个,聚集了一千多位艺术工作者。
⑩我一直希望优秀设计人才能聚集在一起,相互观摩,相互激励,打造出属于这座城市的创意产业文化;更希望保存好这座城市工业文明的记忆,如果我们这一代人做不好,也将努力帮助下一代的年轻人做好它。
第③段空格中应选填的一项是………………………………………( B)
A、既然 B、因为 C、因此
从全文看,第②段划线句中“更好的平衡点”是指什么
作者希望一代代人努力保存好这座城市工业文明的记忆,你对此有和评价?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3题
你在大雾里得意忘形
铁 凝
①那时在冀中乡村,我常在清晨无边的大地上常看雾的飘游、雾的散落。看雾是怎样染白了草垛、屋檐和冻土,看由雾而凝成的微小如芥的水珠是怎样湿润着农家的墙头和人的衣着面颊。雾使簇簇枯草开放着簇簇霜花,只在雾落时橘黄的太阳才从将尽的雾里跳出地面。于是大地玲珑剔透起来,于是不论你正做着什么,都会情不自禁地感谢你拥有这样一个好的早晨。
  ②后来我在新迁入的这座城市度过了第一个冬天。这是一个多雾的冬天,在城市的雾里,我再也看不见雾中的草垛、墙头,再也想不到雾散后大地会是怎样一派玲珑剔透。城市有了雾,会即刻不知所措起来。路灯不知所措起来,天早该大亮了,灯还大开着;车辆不知所措起来,它们不再是往日里神气活现的煞有介事,大车、小车不分档次,都变成了蠕动,城市的节奏便因此而减了速;人也不知所措起来,早晨上班不知该乘车还是该走路,此时的乘车大约真不比走路快呢。
③在一个大雾的早晨,我要从这个城市的一端走到另一端。我选择了一条僻静的小巷一步步走着,我的前后左右只有不到一米远的清楚。一切嘈杂和一切注视都被阻隔在一米之外,一米之内才有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气派。
  ④为何不作些腾云驾雾的想象呢?假如没有在雾中的行走,我便无法体味人何以能驾驭无形的雾。一个“驾”字包含了人类那么多的勇气和主动,那么多的浪漫和潇洒。原来雾不只染白了草垛、冻土,不只染湿了衣着肌肤,雾还能被你步履轻松地驾驭,这时你驾驭的又何止是雾?你分明在驾驭着雾里的一个城市,雾里的一个世界。
  ⑤为何不作些黑白交替的对比呢?黑色也能阻隔嘈杂和注视,但黑夜同时也阻隔了你注视你自己。只有大雾之中你才能够在看不见一切的同时,清晰无比地看见你的本身。你那被雾染着的发梢和围巾,你那由腹中升起的温暖的哈气。
  ⑥于是这阻隔、这驾驭、这单对自己的注视就演变出了你的得意忘形。你不得不暂时忘掉“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走有走相”的人间训诫,你不得不暂时忘掉脸上的怡人表情,你想到的只有走得自在,走得稀奇古怪。
⑦我开始稀奇古怪地走,先走一个老太太赶集:脚尖向外一撇,脚跟狠狠着地,臀部撅起来;再走他一个老头赶路:双膝一弯,两手一背——老头走路两条腿是僵硬和平衡的;走他一个小姑娘上学:单用一只脚着地转着圈儿地走;走他一个秧歌步:胳膊摆起来和肩一样平,进三步退一步,嘴里得叨念着“呛呛呛,七呛七……”;走个跋山涉水,走个时装表演,走个青衣花旦,再走一个肚子疼。推车的,挑担的、背筐的、闲逛的。都走一遍还走什么?何不走个小疯子?最后我决定走个醉鬼。我是武松吧,我是鲁智深吧,我是李白和刘伶吧……原来醉着走才最最飘逸,这富有韧性的飘逸使我终于感动了我自己。
⑧我在大雾里醉着走,直到突然碰见迎面而来的一个姑娘——你,原来你也正踉跄着自己。你是醉着自己,还是疯着自己?感谢大雾使你和我相互地不加防备,感谢大雾使你和我都措手不及,只有在雾里你我近在咫尺才发现彼此,这突然的发现使你我无法叫自己戛然而止。你和我都笑了,笑容都湿润都朦胧,宛如你与我共享着一个久远的默契。从你的笑容里我看见了我,从我的笑容里我猜你也看见了你。刹那间你和我就同时消失在雾里。
  ⑨当大雾终于散尽,城市又露出了她本来的面容。路灯熄了,车辆撒起了欢儿,行人又在站牌前排起了队。我也该收拾起自己的心思和步态,像大街上所有的人那样,“正确”地走着奔向我的目的地。
  ⑩但大雾里的我和大雾里的你却给我留下了永远的怀念,也许我们终生不会再次相遇,我就更加珍视雾中一个突然的非常的我,一个突然的非常的你。我珍视这样的相遇,或许在于它的毫无意义。
  ⑾然而意义又是什么?得意忘形就不具意义?人生又能有几回忘形的得意?
  ⑿你不妨在大雾时分得意一回吧,大雾不只会让你悠然地欣赏屋檐、冻土和草垛,大雾其实会将你挟裹进来与它融为一体。当你忘形地驾着大雾冲我踉跄而来,大雾里的我会给你最清晰的祝福。
第①段中画线句运用叠词的表达效果是
第②段中多次用“不知所措”的作用是什么?
结合作者在雾中的感悟,简析《荷塘月色》中月夜下的荷塘对朱自清的意义。

泰山很大

汪曾祺
描写泰山是很困难的。它太大了,写起来没有抓挠。三千年来,写泰山的诗里最好的,我以为是《诗经》的《鲁颂"閟宫》:"泰山岩岩,鲁邦所詹。""岩岩"究竟是一种什么感觉,很难捉摸,但是登上泰山,似乎可以体会到泰山是有那么一股劲儿。詹即瞻。说是在鲁国,不论在哪里,抬起头来就能看到泰山。这是写实,然而写出了一个大境界。汉武帝登泰山封禅,对泰山简直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好发出一连串的感叹:"高矣!极矣!大矣!特矣!壮矣!赫矣!惑矣!"完全没说出个所以然。这倒也是一种办法。人到了超经验的景色之前,往往找不到合适的语言,就只好狗一样地乱叫。杜甫诗《望岳》,自是绝唱,"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一句话就把泰山概括了。杜甫真是一个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伟大的现实主义者,这一句诗表现了他对祖国山河的无比的忠悃。相比之下,李白的"天门一长啸,万里清风来",就有点洒狗血[注]。李白写了很多好诗,很有气势,但有时底气不足,便只好洒狗血,装疯。他写泰山的几首诗都让人有底气不足之感。杜甫的诗当然受了《鲁颂"閟宫》的影响,"齐鲁青未了",当自"鲁邦所詹"出。张岱说"泰山元气浑厚,绝不以玲珑小巧示人",这话是说得对的。大概写泰山,只能从宏观处着笔。郦道元写三峡可以取法。柳宗元的《永州八记》刻琢精深,以其法写泰山那不大适用。
写风景,是和个人气质有关的。徐志摩写泰山日出,用了那么多华丽鲜明的颜色,真是"浓得化不开"。但我有点怀疑,这是写泰山日出,还是写徐志摩?我想周作人就不会这样写。周作人大概根本不会去写日出。
我是写不了泰山的,因为泰山太大。我对泰山不能认同。我对一切伟大的东西总有点格格不入。我十年间两登泰山,可谓了不相干。泰山既不能进入我的内部,我也不能外化为泰山。山自山,我自我,不能达到物我同一:山即是我,我即是山。泰山是强者之山--我自以为这个提法很合适,我不是强者,不论是登山还是处世。我是生长在水边的人,一个平常的、平和的人。我已经过了七十岁,对于高山,只好仰止。我是个安于竹篱茅舍、小桥流水的人。以惯写小桥流水之笔而写高大雄奇之山,殆矣。人贵有自知之明,不要"小鸡吃绿豆--强努"。
同样,我对一切伟大的人物也只能以常人视之。泰山的出名,一半由于封禅。封禅史上最突出的两个人物是秦皇、汉武。唐玄宗作《纪泰山铭》,文词华缛而空洞无物。宋真宗更是个沐猴而冠的小丑。对于秦始皇,我对他统一中国的丰功,不大感兴趣。他是不是"千古一帝",与我无关。我只从人的角度来看他,对他的"蜂目豺声"印象很深。我认为汉武帝是个极不正常的人,是个妄想型精神病患者,一个变态心理的难得的标本。这两位大人物的封禅,可以说是他们的人格的夸大。看起来这两位伟大人物的封禅实际上都不怎么样。秦始皇上山,上了一半,遇到暴风雨,吓得退下来了。按照秦始皇的性格,暴风雨算什么呢?他横下心来,是可以不顾一切地上到山顶的。然而他害怕了,退下来了。于此可以看出,伟大人物也有虚弱的一面。汉武帝要封禅,召集群臣讨论封禅的制度。因无旧典可循,大家七嘴八舌瞎说一气。汉武帝恼了,自己规定了照祭东皇太乙的仪式,上山了。却谁也不让同去,只带了霍去病的儿子一个人。霍去病的儿子不久即得暴病而死。他的死因很可疑,汉武帝究竟在山顶上鼓捣了什么名堂,谁也不知道。封禅是大典,为什么要这样保密?看来汉武帝心里也有鬼,很怕他的那一套名堂并不灵验,为人所讥。
但是,又一次登了泰山,看了秦刻石和无字碑(无字碑是一个了不起的杰作),在乱云密雾中坐下来,冷静地想想,我的心态比较透亮了。我承认泰山很雄伟,尽管我和它整个不能水乳交融,打成一片。承认伟大的人物确实是伟大的,尽管他们所做的许多事不近人情。他们是人里头的强者,这是毫无办法的事。在山上呆了七天,我对名山大川、伟大人物的偏激情绪有所平息。
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我们微小,我们平常,更进一步安于微小,安于平常。
这是我在泰山受到的一次教育。
从某个意义上说,泰山是一面镜子,照出每个人的价值。
(节选自《汪曾祺散文"泰山片石》,有改动)
【注】洒狗血:(戏曲演员)脱离情节而卖弄滑稽、武艺或做过火的表演。
从全文看,作者是从哪些方面写"泰山很大"的?请加以归纳。

"写风景,是和个人气质有关的",这句话在全文结构上起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结合原文,分析作者为什么说"泰山是一面镜子"。

下列对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的气质本不适合写泰山,但本文却写出了泰山之大,其巧妙之处在于作者独辟蹊径,回避了对泰山风光的描写而从文化角度去揭示其博大的内涵。
B.文章中作者情绪由开篇的偏激转为愤懑,最后归于平和,这种情绪变化的过程实质是作者坎坷人生经历的艺术象征。
C.作者以惯写小桥流水之笔,采用以小见大的手法,选取了泰山上的秦刻石和无字碑两处小景进行描写,成功地表现了泰山的雄伟恢弘。
D.本文多处引用古诗、典故,提及不少名人轶事,不仅丰富了文章内涵,而且提升了文章品位,是一篇优秀的文化散文。
E.文章感情真挚自然,有分析,有感悟,语言幽默活泼,笔力遒劲老到,与他的《胡同文化》一样,于嬉笑怒骂之中展示出作者对传统文化和现实人生的深刻反思。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8—21题。
人生需要这样一次旅行
假若千万年后,生命的个体不复存在,那么,什么会是人类曾生活于这个地球上的见证?山川寂静无语,山谷没有记下人们呐喊时留下的回音;江河兀自流去,潮水洗尽了人世间的荣辱铅华。大自然赐予人类的已太多太多,它们没有必要永久地承载人类的历史。当此时,能存于天地间的,恐怕惟有人类自己留下的痕迹。
正缘于此,当人们欲在历史的长廊中发思古之幽情时,最不可缺少的环节就是从一个城市走向另一个城市。
如果你选择了寻访,就要带着愿望。这意味着在发现之旅上,再平淡无奇的人生也会变得丰盈。你将发现历史的美感,在城市布满古迹的大街小巷中,令人情不自禁地想梦回前朝;你将发现历史的厚重,从蛮荒到文明,从衰微到盛世,政治、艺术、人文……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积淀成巨大的财富,北京、圣彼得堡、伦敦……你简直无法丈量出它们的厚度。
如果你选择了寻访,就要带着想像。这意味着在穿越时空隧道时,你与先人的对话将充满睿智与灵性。静默在每一处史迹前,你尽可以展开垂天的想像之翼,遥想当年的情景,勾画当时的繁华,任历史与现实若即若离地在眼前交错叠映。在你的足迹踏过的地方,曾有无数哲人智者留下过神思遐想,他们的人格、风采,他们在世事中的遭际必会点醒你、启发你。
如果你选择了寻访,就要带着疑问。这意味着在先人用智慧和心血写就的得与失面前,你探寻的脚步将会有些沉重。用心阅读城市的历史,总会得到一些答案:它们的故国何以兴盛或衰亡?它们的文明何以流传或遗失?今天的时尚与逝去的风华有着怎样的反差?巴黎流淌着的浪漫、耶路撒冷倾诉的苦难、佛罗伦萨闪烁的艺术之光……都有无数的光焰直击心灵。
如果你选择了寻访,就要带着热情。这意味着不要仅仅将自己当作旅行中的过客。把握当下何其重要。一座城市无法决定它的未来,无法改变它面临的境遇,千百年来,它只能用独特的方式与人、与大自然进行无声的抗争。城市不断地被破坏、被重建,生活于当下的人们一面细心地、有选择地保留祖先的遗赠,一面又在不遗余力地创建着历史。有一天,我们自己也将成为历史的一部分,也注定被后人所追忆。城市宽容地记录着人类从古至今的一切活动与成就,当我们从历史老人手中接过一种感怀时,可曾领悟到自身的责任?
(节选自《寻访历史名城•序言》)
1、.“当人们欲在历史的长廊中发思古之幽情时”,最不可缺少的环节为什么是从一个城市走向另一个城市?请结合文章内容回答。
答:
2.分别指出以下两句话在文章中的含义。
(1)你简直无法丈量出它们的厚度。
含义:
(2)你探寻的脚步将会有些沉重。
含义:
3.结合全文内容,简要概括“寻访”会使“你”有哪些收获。
答:
4.对本文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题目中的“这样一次旅行”指寻访历史名城。作者认为,假若千万年后,生命的个体不复存在,那么,人类曾生活于地球的见证惟有历史名城。
B.文章首先说明了寻访历史名城的理由,然后层次清晰地表述了作者对寻访历史名城的意义和作用的看法。
C.作者认为寻访历史名城的旅行可能是平淡无奇的,因此,人们一旦选择了这样的旅行,就要带着愿望、想像、疑问和热情。
D.本文采用了与读者交谈的形式,向读者提出了寻访历史名城的建议,这样写,缩短了读者与作者的距离,给人以亲切的感受。

E.这篇文章语言简洁,叙事概括,运用了排比、设问、比喻等修辞手法,表达了作者对历史名城的关注和热爱。


乡村的瓦冯杰
乡村的瓦大都呈蓝色,那种蓝不是天蓝也不是海蓝,是近似土蓝;我们乡下有个词说得准确--“瓦蓝”。这个词属于瓦的专利。
在我的印象里,瓦是童年的底片,能冲洗出乡村旧事。
瓦更像是乡村房子披在身上的一面带羽的蓑衣,在苍茫乡村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的雨的清气里漂浮。若在雨日来临时刻,瓦会更显出自己独到的神韵与魅力。雨来了,那一颗颗大雨珠子,落在片片房屋的羽毛上,胆子大的会跳起,多情的会悄悄滋润到瓦缝;最后才开始从这面蓑衣上滑落,从屋脊上,再过渡到屋檐。浩浩荡荡穿越雨瓦的通道,下去,回归大地,从而完成一方方瓦存在的全部意义。
瓦有对称之美,任何人看到乡村的瓦,都会想到一个成语,叫“鳞次栉比”,如观黄河的鱼鳞与母亲的梳篦。瓦在骨子里是集体主义者,它们总是紧紧地扣着,肩并肩,再冻再冷也不松手。在冬天它们能感到彼此的体温,像肌肤相亲的爱人,贴得密不透风,正团结在月亮缓缓上升的乡村里。
当瓦还没有走上屋顶,生命里的“籍贯”一栏早就填上了,是两个粗拙的字,叫“乡村”,像一个孩子或者老人用颤巍巍的笔所写。是的,瓦更是一种对乡村的坚守。在瓦的记忆里,所有的飞鸟都是浪子与过客,都是浮云与苍狗。
籍贯属于乡村的瓦有一天走进城市,它晕头转向,无所事事,毫无用途。城市里的幻影夜色与镭射霓虹拒绝它。有一片瓦迷路了。它被开往城市里的一辆大卡车用来垫上面的器物,最后被拉向城市,当它完成自己的使命时又被远远地抛弃在公路边。城市人就爱过河拆桥,瓦看看身上“籍贯”一栏,早已被风的手擦模糊了。
瓦上的风景只有一种,那就是“瓦松”,我们那里叫“蓝瓦精”。这称呼多气派啊!那些一棵棵站在瓦上的小小生灵,因为听风观雨的缘故,已经一位位聪明成精了。且慢,它们还是“乡间郎中”呢。乡村药谱如是说:瓦松,又名天蓬草、瓦莲草、向天草,清热解毒。我小时候得过恶性疟疾,久不见愈,姥姥就从旧屋顶上采到几棵瓦松,炖汁连服,止住了。
小时候我常在梦里想到,那些瓦松站在我外祖母的屋脊上,跷着脚丫,在我不知不觉的夜半时刻,正一颗颗摘星呢。那一柄北斗七星的长勺低低地垂落下来,一如在汲瓦松上一颗颗透清的露珠。终于,一不小心,有两颗最大的掉下来,缓缓地,落在我的眼角。
当我的灵魂有一天回归大地,就请瓦在上面扣上小小的一方,有你瓦的余温,还有你瓦的纹络。这一方故乡的小房子,泥与水组合的小房子,草气上飘摇的小房子,你罩着我。像谁夜半耳语:
“睡吧,孩子。这叫归乡。”
1、.文中说:“在我的印象里,瓦是童年的底片,能冲洗出乡村旧事。”请解释这句话的含意。
2作者从“乡村的瓦”中感受到了什么?结合全文简要回答。
3.文中第六段写到:“有一片瓦迷路了。”为什么“瓦”会“迷路”?作者这样写有什么意义?
4.结合原文,回答下面的问题。
(1)文章是从哪些方面写“瓦松”的?作者为什么要写“瓦松”?
(2)文章最后两段写了“我”与“瓦”对语的情景,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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