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庐山捡石记
⑴下着雨,我在庐山,淅淅沥沥的声音,染绿了树,染绿了路旁的草地。烟雨初霁,山光澄练,我在山间行走,弯腰拾起一块石头。
⑵走近庐山,面对夏禹观洪留胜迹,司马迁至记山名,秦皇汉武皆登过的庐山,我来的时间太短。一条条小径还来不及相识,那是舒展的试卷,我有无数的话想询问这古山,这天地间的灵物,可又从何谈起?
⑶我难以就这样转身离去,山的气息、山的灵性包围着,使我的脚步踯躅。一直下着雨,有些闷,我在牯岭的灯光下看书,写字,上网,突然觉得天地何其大。我载不动庐山,庐山太重太重。
⑷我载不动庐山的云,那是古来的云。走在牯岭街上,那云突然不期而至,从遥远的天边翻波逐浪而来,瞬息之间,弥漫四合。动或如烟,静或如练,返照倒映,倏而紫翠,倏而青红。那云长袖善舞,软绵拂面,我上前试抓一把,它却随风飘然而去。
⑸探头向山下凝望,只见云海滔滔滚滚,蓊蓊蓬蓬,红墙蓝瓦转瞬被云遮盖,几只白鸽跃然飞起,其光如银。回首但见三四老者于街头围石桌而坐,安心对弈,白云缭绕于他们膝间,恍然片刻已是千年。
⑹我饮不完庐山的水,那清泉飞流直下三千尺,溅玉撒珠,沾湿过李太白的袍袖,“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手持绿玉杖,朝别黄鹤楼。”何等风流倜傥!我本一楚女,能不爱李白?仰望再三,经这俊朗的男子双手捧过的庐山瀑布,如飞电,若白虹,就是天河之水,又能怎的?
⑺沿着牯岭旁的小河,追寻着它的流动,更想追随太白的足迹,河水淙淙,飞珠散轻霞,流沫沸穹石。问路人这河可有名字?答曰:“美庐河”,流向乌龙潭,流向长江,更远处,便是海了。苍茫间,诗人举头望明月,对影成三人,千古英姿不变。而世事变迁如溪间之水,或涨或落,最终多少荣辱随水流淌,然山依旧水依旧。
⑻我抱不动这庐山漫山遍野的树,或远或近数不过来的5000多种树木,姿态各异,从全世界不同的角落连根而来,随后将一片相思留在了庐山。我只能仰视它们逐年升起的峨冠,抚摸那些古老或青春的年轮,抱紧它,感受它扎向大地深处的根脉。
⑼庐山,你能让我带走什么?我只能从这里拾起一块小小的石头。
⑽我拾起了它,这是无数偶然中的必然,这块豆青色、透露着黑褐花纹的石头,一定是随庐山盈缩造化,吐纳颢气,由天地养育而成。它沉默着,将千万年的秘密,深藏在那一条条细致的纹路之中。我抚摸着它,如同行走在从古至今的路径上。
⑾这小小的石块会听得陶公荷锄而来,吟诵那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
⑿而这庐山石,与江州司马白居易也有过一面之缘,白公显然识得这类石头。那白公头戴笠帽,宽袖临风,相对琵琶女,低眉无言,只听大珠小珠落玉盘,嘈嘈切切如雨声。
⒀又有豪放的苏东坡站立山巅,叹道:“吾闻太山石,积日穿线溜。况此百雷霆,万世与石斗。”这与天相斗过的小小石头,曾经的轰轰烈烈似不见痕迹。或许于地崩天裂之后,有经历一番暴雨山洪的席卷,随溪水翻滚打磨,最终如当下光滑如玉。
⒁随后在美庐旁的草地上,见到了一座庐山石的雕像,底座上刻着:“我是贝尔吉斯·奥登瓦尔德山人,我是庐山地质世界公园的友好使者。”庐山石化作了优秀德国诗人席勒高昂的头,他微张着嘴,似乎在吟诵那传遍世界的《欢乐颂》。
⒂而我,将拾起的庐山石带回家中,陪伴它的,尚有一侧书香,我看见它,便再次走进了庐山,走进那万载风流。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节)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4分,两项都对得4分,答对一项得2分,有错项得0分)
A.本文语言绮丽、典雅。又巧借比喻、拟人、引用等修辞手法。不失为一篇美文。 |
B.庐山之美不仅在秀美的风景还在于丰厚的文化内涵,这也是作者的行文重点。 |
C.本文是一篇游记散文。文章卒章显志,简洁有力,构成了本文一大特色。 |
D.本文行文中调用多种技法,托物言志是其中最突出的一点。 |
E.本文作者借一次庐山偶行,巧妙地选拾一石,将庐山的颇具特色的自然的景观尽收眼底,移步换景,轻灵自由。请从内容和结构的角度分析第9段“庐山,你能让我带走什么?我只能从这里拾起一块小小的石头”在文中的作用。
试从修辞手法角度赏析文中划线句子的含义。
(1)下着雨,我在庐山,淅淅沥沥的声音,染绿了树,染绿了路旁的草地。
(2)一条条小径还来不及相识,那是舒展的试卷,我有无数的话想询问这古山。
文章开头就强调“下着雨”,接着又说“一直下着雨”,这有何用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独一无二的艺术家莫扎特
傅雷
在整部艺术史上,不仅仅在音乐史上,莫扎特是独一无二的人物。
他的早慧是独一无二的。
四岁学钢琴,不久就开始作曲——就是说他写音乐比写字还早。八岁,他写了第一支交响乐;十岁写了第一出歌剧。十岁以前,他在日耳曼十几个小邦的首府和维也纳、巴黎、伦敦各大都市作巡回演出,轰动全欧。正如他没有学过小提琴就能参加三重奏一样,他写意大利歌剧也差不多是无师自通的。神童而卓然成家的并不多,而像莫扎特这样出类拔萃、这样早熟的天才而终于成为不朽的大师,为艺术界放出万丈光芒的,至此为止还没有第二个例子。
他的创作数量的巨大,品种的繁多,质地的卓越,是独一无二的。
巴哈、韩德尔、海顿,都是多产的音乐家;但韩德尔与海顿都活到七十以上的高龄,巴哈也有六十五岁的寿命;莫扎特却在三十五年的生涯中完成了大小622件作品,还有132件未完成的遗作。没有一种体裁没有他登峰造极的作品,没有一种乐器没有他的经典文献:在一百七十年后的今天,还象灿烂的明星一般照耀着乐坛。在音乐方面这样全能,乐剧与其他器乐的制作都有这样高的成就,毫无疑问是绝无仅有的。莫扎特的音乐灵感简直是一个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水源,随时随地都有甘泉飞涌,飞涌的方式又那么自然,安详,轻快,妩媚。没有一个作曲家的音乐比莫扎特的更近于“天籁”了。
融和拉丁精神与日耳曼精神,吸收最优秀的外国传统而加以丰富与提高,为民族艺术形式开创新路而树立几座光辉的纪念碑:在这些方面,莫扎特又是独一无二的。
文艺复兴以后的两个世纪中,欧洲除了格鲁克为法国歌剧辟出一个途径以外,只有意大利歌剧是正宗的歌剧。莫扎特却作了双重的贡献:他既凭着客观的精神,细腻的写实手腕,刻划性格的高度技巧,创造了《费加罗的婚礼》与《唐璜》,使意大利歌剧达到空前绝后的高峰;又以《后宫诱逃》与《魔笛》两件杰作为德国歌剧奠定了基础,预告了贝多芬的《斐但丽奥》、韦柏的《自由射手》和瓦格纳的《歌唱大师》。
交响乐在音乐艺术里是典型的日耳曼品种。虽然一般人称海顿为交响乐之父,但海顿晚年的作品深受莫扎特的影响:而莫扎特的降E大调、g小调、C大调(丘比特)交响乐,至今还比海顿的那组《伦敦交响乐》更接近我们。而在交响乐中,莫扎特也同样完满地冶拉丁精神(明朗、轻快、典雅)与日耳曼精神(复杂、谨严、深思、幻想)于一炉。正因为民族精神的觉醒和对于世界性艺术的领会,在莫扎特心中同时并存,互相攻错,互相丰富,他才成为音乐史上承前启后的巨匠。
莫扎特之所以成为独一无二的人物,还由于这种清明高远、乐天愉快的心情,是在残酷的命运不断摧残之下保留下来的。
大家都熟知贝多芬的悲剧而寄以极大的同情;关心莫扎特的苦难的,便是音乐界中也为数不多。因为贝多芬的音乐几乎每页都是与命运肉搏的历史,他的英勇与顽强对每个人都是直接的鼓励;莫扎特却是不声不响地忍受鞭挞,只凭着坚定的信仰,象殉道的使徒一般唱着温馨甘美的乐句安慰自己,安慰别人。虽然他的书信中常有怨叹,也不比普通人对生活的怨叹有什么更尖锐更沉痛的口吻。可是他的一生,除了童年时期饱受宠爱,象个美丽的花炮以外,比贝多芬的只有更艰苦。从二十五到三十一岁,六年中间他没有固定的收入。他热爱维也纳,维也纳只报以冷淡、轻视、嫉妒,音乐界还用种种卑鄙手段打击他几出最优秀的歌剧的演出。为了婚姻,他和最敬爱的父亲几乎决裂,至死没有完全恢复感情。而婚后的生活又是无穷无尽的烦恼:九年之中搬了十二次家:生了六个孩子,夭殇了四个。
在这样悲惨的生活中,莫扎特还是终身不断地创作。贫穷、疾病、妒忌、倾轧,日常生活中一切琐琐碎碎的困扰都不能使他消沉;乐天的心情一丝一毫都没受到损害。所以他的作品从来不透露他的痛苦的消息,非但没有愤怒与反抗的呼号,连挣扎的气息都找不到。后世的人单听他的音乐,万万想象不出他的遭遇而只能认识他的心灵——多么明智、多么高贵、多么纯洁的心灵!音乐史家都说莫扎特的作品所反映的不是他的生活,而是他的灵魂。假如说,贝多芬给我们的是战斗的勇气,那么莫扎特给我们的是无限的信心。把他清明宁静的艺术和叱咤一世的生涯对比之下,我们更确信只有热爱生命才能克服忧患。莫扎特以他朴素天真的语调和温婉蕴籍的风格,所歌颂的和平、友爱、幸福的境界,正是全人类自始自终向往的最高目标。(文章略有删节)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A.在交响乐中,莫扎特融合了明朗、轻快、典雅的拉丁精神与复杂、谨严、深思、幻想的日耳曼精神,使其成为音乐史上承前启后的巨匠。 |
B.文章作者傅雷从“独一无二”处落笔,全面评价了莫扎特在西方音乐史上的重要地位。透过他的抒情、典雅的笔调,我们不难体味傅雷对凄苦而乐观的莫扎特那份深沉的景仰之情。 |
C.莫扎特是多产的音乐家诸如巴哈、韩德尔、海顿中,创作数量最多的,而且任何一种体裁他都有登峰造极的作品,任何一种乐器他都有经典文献。 |
D.与贝多芬的音乐几乎每页都是与命运肉搏的历史不同,莫扎特总是不声不响地忍受着命运的鞭挞,他的音乐使人深切的感受其清明高远、乐天愉快的心情。 |
E.莫扎特的歌剧融和了拉丁精神与日耳曼精神,不但创造了意大利歌剧《费加罗的婚礼》与《唐璜》,还创作了《斐但丽奥》与《魔笛》两件德国歌剧杰作。结合文本,概括莫扎特之所以在艺术史上的“独一无二”体现哪些方面?(6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你结合文本理解文章最后一段划线句子“音乐史家都说莫扎特的作品所反映的不是他的生活,而是他的灵魂。”的含义。(6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题目是《独一无二的艺术家莫扎特》,文中曾多次写到音乐家贝多芬,文中几次写到贝多芬,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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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加州牛肉面
穿过“五月花”广场的时候,林郁急匆匆的脚步声第一次放舒缓了一些,还仰起脸迎着夕阳金色的余晖。恰好教堂敲响礼拜的钟声,成群的鸽子从喷泉劲射的水柱旁掠过。几位黑人摇滚乐手走过来,向他露出了好看的白牙。
今天是个美妙的日子。林郁不禁哼着《美丽的加利福尼亚》,找了一家加州牛肉面馆,正经八百地坐在餐桌旁,接受美国女招待的服务。一年多来,他一直在这样的馆子干洗盘子的苦差,至今也没有品尝出加州牛肉面和咱们兰州牛肉面有什么不同。
好了,总算幸运,他设计的小童凳,终于被一家儿童用品超级商场的老板点了头。美国佬真痛快,看中了,一下就拿出5000套的订单。在加州,成功往往在不经意之间。同是武汉来的一位电脑工程师,为停车场晒太阳的小汽车设计了折叠式钢丝白布蓬,起了个俏皮的名字叫“汽车太阳镜”,从老美的钱包里掏出大把大把的钞票,如今开了两家公司呢。
回到寓所,林郁却不敢陶醉,伏在设计图上精心修改。这是一组竹节、树兜、蘑菇形状的小童凳一个个富有中国园林的山野情趣,又有那么一点点西方抽象艺术的现代韵味。或许,这就是美国佬乐意说OK的妙处所在?
楼道里响起沉重的脚步声,接着响起沉重的关门声。林郁知道,这是邻居——一位著名的台湾流体力学专家回来了。他原来好风光,供职于一家高科技军火公司,年薪让大陆人想都不敢想。偏偏“冷战”降下帷幕,经济萎缩,以高科技军火工业闻名的加州倍受打击。他被炒了“鱿鱼”,这几天正被迫在街头擦皮鞋。皮鞋,也需要流体力学吗?林郁觉得有点开心。
加州牛肉面真不容易吃啊!林郁为自己庆幸不禁抓起床头的拉力器使劲拉了一下,仿佛要试试自己的力量。在用尽力气撑开最后一个回合时,他一眼瞥见床头妻子和女儿的照片,眼角一下迸出了泪花。
一切努力都十分顺利。林郁同家乡的一家工艺品出口公司订了货,还点名挑选著名的星海钢琴厂承担油漆工艺。他要让小童凳闪烁中国国漆的古典光彩,柔和而凝重,体现东方文化的高雅与悠远,征服加利福尼亚和整个美利坚。
样品很快送来加州,果然出色,宛如一套精致的工艺品。国漆的光泽沉静温润,又拉出了木纹、竹斑……很适合贵夫人们去娇宠她们的小宝宝。美国的童凳太没文化,不是一段粗糙笨拙的原木,就是冷冰冰的钢制组装品。
林郁特意借了台湾流体力学家的高级轿车,去超级商场送样并确定交货期。他已胜券在握,让国内提前生产了5万套。
“NO,NO,”一位经销主管连连摇头,“林先生,你为什么修改设计,给这么有魅力的作品穿了一件多余的外衣?”
林郁完全出乎意料之外,急忙托起一只“蘑菇”说:“瞧,只有中国才能制造出这么美妙的工艺品……”
“NO,孩子们不需要工艺品。他们只需要最原始、最自然、最亲切或者能唤起好奇心而动手去组合的东西。”
林郁懵了,只顾选择一些美丽的词语,夸耀中国的传统国漆工艺。
“NO,在我们美国人看来,越是漂亮的东西越不可靠。顾客们有充分的理由这么怀疑:只有非常糟糕的木料,才用得着刷这么好看的油漆……尽管我个人对你们国漆工艺充满敬意。”
……
林郁又找到了一家加州牛肉面洗盘子。半夜三更,饥肠辘辘扒拉牛肉面时,他依稀觉得味道与中国的牛肉面不太一样。
抬起眼,窗外一派灯红酒绿。加州不是他的家,但加州牛肉面还得吃下去,吃出味道来……阅读整篇小说,概括标题“加州牛肉面”的作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说中写到了“五月花”广场、教堂晚礼拜的钟声、黑人摇滚乐手以及《美丽的加利福尼亚》的歌声,写这些内容有什么作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经八百坐在餐桌旁,接受美国女招待的服务”以及听说台湾流体力学家被炒了“鱿鱼”,上街擦皮鞋之后“就觉得有点开心”这些内容,表现了人物的什么心态?作者对此持什么态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合小说,谈谈你对林郁这一人物形象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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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美国细菌学家卡梅隆·柯里在《科学》杂志发表了研究论文,声称从5000万年前开始,以真菌为生的蚂蚁就有了自己的抗生素。研究者对一种名叫“真菌蚂蚁”的蚂蚁身上的白色斑点进行研究,发现不同“真菌蚂蚁”依靠种植不同的真菌类蘑菇来作为惟一的食物来源。这些蚂蚁的嘴巴和前肢上隐藏着许多细小的腺窝,里面寄生着一种能产生抗生素的细菌。这些腺窝有一些细小的孔通向蚂蚁身体外部,这样它们就可以将抗生素传播给作物。抗生素可以杀死会使作物生病的寄生虫,从而确保它们主人的食物来源不受破坏。
这种蚂蚁腺窝的特殊结构使得蚂蚁与作物的这种共生关系非常和谐。研究者发现,一些近缘的不种植真菌的蚂蚁身上则没有腺窝,也没有寄生菌。
科学家们研究了中美洲热带丛林中的切叶蚁的生活习性。切叶蚁只种一种蘑菇,这相当于人类的单一作物制,虽然开始时产量高,但重复种几季以后很容易遭受病虫害侵袭,人类是采用轮作不同作物来解决问题的。生物学家们采用基因分析法,确定了切叶蚁所种的菌种是源于2300万年前的单一菌株,从未换过品种,却能延续至今。
这个谜由多伦多大学的C·R·居里解开了。居里对包括切叶蚁在内的22种蚂蚁进行了仔细观察。他首先发现蚂蚁的蘑菇农场偶尔也会受到一种名为Es-covopsis的霉菌感染,使蘑菇在几天内全部死光,结果是整穴蚂蚁全部饿死。但尽管如此,切叶蚁还是有办法控制这种灾难。其奥秘在于,雌蚁会排出寄生在身上的活细菌分泌出的链霉素。切叶蚁蘑菇园中那些忠于职守的蚂蚁勤于察看,一发现Escovopsis霉菌就用随身携带的链霉素就地将之消灭,以防止其蔓延。而且这种链霉素还能刺激蘑菇的生长,真是一举两得。切叶蚁分群时,蚁后将蘑菇菌种含在口中,连同随身的会分泌链霉素的细菌带到新穴传种,所以切叶蚁的单一品种的蘑菇农场能延续至今,历经千万年而不衰。人类所用的抗生素多次使用后会使病菌产生抗药性而导致药效减弱,但蚂蚁所用的抗生素却并未使病菌产生抗药性。卡梅隆·柯里研究小组发现,蚂蚁身上的抗生素不但是蚂蚁赖以战胜自然环境的法宝,亦是人体必需的抗生素,今后应可仿此研发新一代的抗生素,更有效地治愈人类的疾病。下列对“真菌蚂蚁腺窝”的特殊结构或功能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蚂蚁的嘴巴和前肢上隐藏着许多腺窝,这些腺窝非常细小。 |
B.蚂蚁的腺窝里寄生着一种细菌,这些细菌能产生抗生素。 |
C.为将抗生素传播给作物,蚂蚁的每一个腺窝上都有一个小孔通向身体外部。 |
D.传播出的抗生素可杀死使作物生病的寄生虫,确保蚂蚁的食物来源不受破坏。 |
对“切叶蚁的单一品种的蘑菇农场能延续至今的原因”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尽管Es—covopsis霉菌会危害蚂蚁的蘑菇农场,但切叶蚁有办法控制这种灾难。 |
B.雌蚁分泌出的链霉素活细菌除能消灭Es—covopsis霉菌外,还能刺激蘑菇的生长。 |
C.忠于职守的蚂蚁勤于察看,发现Escovopsis霉菌就用随身携带的链霉素将之消灭。 |
D.切叶蚁分群时,蚁后会将蘑菇菌种连同随身的会分泌链霉素的细菌带到新穴传种。 |
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研究人员发现,各种“真菌蚂蚁”的食物是一样的,都是靠种植同一种真菌类蘑菇来生存。 |
B.切叶蚁不换作物品种,是因为单一作物的种植方法产量高,轮作的不同作物很容易遭受病虫害侵袭。 |
C.卡梅隆·柯里研究小组根据蚂蚁身上细菌产生的抗生素特征,正准备着手研发新一代的抗生素。 |
D.人类现在使用的抗生素同蚂蚁所用抗生素的不同在于,长期使用,前者会使病菌产生抗药性,后者却不会。 |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一个诗人的生命
[加拿大]迈克·弗洛里安
建筑物的大片的墙皮已经脱落,露出红砖和白色的墙体。窗户上连玻璃也没有。三月的雨一直下着,地面上积了一个个小水坑。很久以前战斗刚打响时村民们就离开了这个名叫罗斯多夫的小村庄。村子里有二十所小房子、一座东正教教室、一口井和几条泥泞的小道。一百公里之内几乎看不到人。
有两个俘虏坐在泥地里,低头盯着自己的膝盖。因为他们的其中一只手被一根粗的绳子和旁边站着的伙伴的手紧紧地绑在了一起,所以不得不举着它。
一百米开外处,一个黑衣女人站在一辆马车后面默默地看着他们。那匹没有上套的马背风立着,长长的马尾被风吹得飘了起来。女人把马拴在村中央的一口老井的手柄上,朝这群俘虏走来。
获胜的一方的十个士兵和他们的队长全身也都被雨淋透了,制服上沾着泥水和血渍。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佩带手枪,有些人端的是左轮手枪,还有几个人的身边放着步枪。队长的左肩上缝着一块黄色肩章。右肩上的衣服被撕破了,露出了光光的皮肤和血淋淋的伤口。这个孤单的黑衣女人朝他走来。
队长几天前就注意到她了,她牵着马车,远远地站着。
“同志,”女人走到队长身边用俄语喊道。队长吃惊地看着她,发现她并不漂亮。她上身穿着黑罩衫,脚上是一双平底宽靴子。一只靴子的前头被磨破了,露出了乌黑的指甲和弯曲的脚趾头。她的两只手共用一只手套,抵御着冰冷的雨水的袭击。她的头上顶着一块破布,眼睛和她的靴子一样黑,四周有深深的黑眼圈。
“就是那个人,”她指着其中一个俘虏说,“他不属于他们的队伍,我要把他带回家。我已经把马牵来了。他不会给你们惹麻烦的。”
队长低头看看她的靴子,转过身对他的士兵们说:“准备列队。”
“他和他们不是一类人,”她又重复了一遍,“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他是俄国人,和我一样,是我的丈夫。”
队长没有搭理这个女人,而是背对着她,对他手下的士兵说:“站好队,每个人瞄准一个人头。”
“我已经跟踪你们五天了,他真的不是和他们一伙的,他是一个诗人。”她用俄语说。
队长仍然没有转过身来,他的士兵们排成了一行。
这个阵势把女人吓坏了。她看着她的丈夫,那一排被绳子连在一起的人中的倒数第二个。他站在那里,是唯一一个没有倚着墙的人。他的两只手臂被旁边的或坐或躺的人直直地朝下扯着。有些俘虏在抽泣,有些在祈祷,还有几个也像她丈夫一样沉默地站着。
她用一种被克制的急促的腔调说着克罗地亚语、匈牙利语、奥地利语、斯洛伐克语等等,甚至尝试了俄语和捷克语。当她用斯洛伐克语说“他和他们不是一伙的”时,似乎看到队长动了一下,因此她就继续用那种语言说:“那个人两边的队伍都帮。他没有枪,只是给两边的伤员们提供药品和酒。他是一个和平主义者,只是正当他在那边的队伍里时被你们的人抓到了,是运气不好。同志,他不是你们的敌人。”
队长仍然背对着她坐着。女人不敢接近他或碰他。她继续说:“他救了很多你们的人,也救了很多你们的敌人。他就像一个傻瓜一样带着酒不顾一切地穿越前线去救那些伤员。当他的马被一颗地雷炸死之后,他就跑着去那儿。”
“我跟着他翻过一座座高山。他想阻止杀戮和死亡,这个傻瓜。他是一个诗人,而不是一个士兵。看,这里有他写的诗。”她轻轻地挪到队长跟前,把一摞写满字的纸放在他身边的泥地上,纸上有不知是被雨水还是被泪水冲出的一道道水渍。
队长站起来走开了,那些写满诗行的纸被他的靴子踩进了泥地里。他走向那个人——女人的诗人,她的爱人、丈夫、傻瓜,她的生命。他从枪套里拔出左轮手枪,命令他的士兵们站在每个俘虏的身后照着他的样子做。
当他发布枪决令的时候,黑衣女人目击了这一幕情景。但是她的眼里只有队长、队长手里的枪以及她的丈夫。当蓝色的硝烟在一片血淋淋的尸体上方飘浮的时候,她的男人……
(选自《译林》2012年第6期,有删改)概括小说首段环境的特点并指出其作用。(4分)
赏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4分)
分析作者把俘虏的身份安排为“诗人”的深意。(5分)
根据语境,用一句话在文末省略号处补写出小说结局,并说明补写理由。(8分)
补写小说结局:她的男人
补写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Nobody》已是浮云,《PokerFace》也过时了。如今神曲界的当红炸子鸡,是一首叫作《江南Style》的韩国舞曲。
这首歌的MV于7月中旬在互联网上发布,截止到前天,点击数已达3.25亿次,破了吉尼斯世界纪录;而在过去一年里,还没有任何一个视频的点击数超过一亿次。在英国,它成为本月第一周UK单曲专辑排行榜冠军。在美国,它位居10月4日第41期公告牌榜单的第二名,“小甜甜”布兰妮和罗宾·威廉姆斯加入了模仿大军,影星汤姆·克鲁斯为它卖力吆喝。在我国,它也成为从明星到草根竞相模仿的对象。不仅如此,这首歌还在全球引发了一股改编狂潮,出现了“奥巴马竞选Style”“美国海军Style”“周星驰Style”“客家话Style”等多个版本。
如今,和所有横空出世的神曲一样,关于《江南Style》,有一半人的问题是“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而另一半人则在问:“这首歌为什么一夜爆红?”
歌曲描述了一个生活在江南地区(韩国首尔的汉江以南地区)的有钱人向性感的姑娘发出邀约的情景。整首歌的MV大部分都在该地区取景,比如游艇、沙滩、桑拿房、旅游巴士等都曾先后出现。身兼词、曲创作和演唱的“鸟叔”(原名朴载相)自我剖析说:“我不帅,不高,也没有肌肉。我的成功在于灵魂和态度。”这种灵魂和态度,具体到《江南Style》里,就是质疑江南地区所引领的物质至上的生活观念。虽然歌词里把“我”塑造成一个“高帅富”,但在MV里,“我”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穷小子”,做着成为江南名流的黄粱美梦,讽刺意味十足。而在很多韩国人心目中,以经济奇迹姿态出现的江南地区正像一个抛弃了传统价值观念的暴发户。对此,心怀不满的大众从这首歌中找到共鸣不足为奇。
但相比于歌词,韩国以外的人们更感兴趣的似乎是MV里“鸟叔”独创的“骑马舞”。于是破解《江南Style》的走红密码,成为各路人马津津乐道的事情。种种解读又进一步构成了“《江南Style》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韩国的科研机构研究发现,它以3.6秒为一个周期将五个音节重复4次,而整首歌中五个音节的核心节奏重复了100次以上,这样的节拍和人在慢跑半小时后的心率几乎同步——这也正是感觉最为兴奋的瞬间。这一说法,解释了为什么大多数人都会不自觉地跟着这首歌摇晃起身体。而另一个激发人们生理反应的元素则是其朗朗上口的旋律和节奏。科学研究发现,当一个人对一段音乐的旋律和节奏产生共鸣时,这段音乐就会在其大脑中不断重复,科学界把这称为“耳虫”现象。韩国的心理学家表示,《江南Style》通过简单的重复节奏来刺激身体反应和自律神经系统。尤其是高潮部分,能够激发出人们摆脱心理压抑和格式化生活的本能。甚至有临床案例证明,一些精神病患者在听了这首歌以后都会开心大笑。音乐评论家则表示,《江南Style》恰好和近年来风靡欧美主流音乐界的电子乐潮流相吻合;而其副歌部分,则又是韩国音乐风格。二者相结合产生出奇妙的效应。
此外,审丑文化、从众心理、群体效应和偶像崇拜,都为《江南Style》的流行推波助澜。不过,可以预见的是,无论人们将《江南Style》分析得多么透彻,都无法决定乃至预料下一首神曲会以怎样的面貌出现。这正是流行文化的诡异之处。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江南Style》从本土迅速蹿红全球,在英国和美国分别成为本月第一周单曲专辑排行榜冠军和10月4日第41期公告牌榜单的第二名。 |
B.尽管江南地区以经济奇迹姿态出现,却因为抛弃了传统价值观念,令许多韩国人对此心怀不满,这种情绪在《江南Style》里得以找到共鸣。 |
C.《江南Style》的节拍和人在慢跑半小时后的心率几乎同步,这也正是感觉最为兴奋的瞬间,于是人不自觉地就有了跟着节拍一起舞蹈的冲动。 |
D.歌曲通过简单的重复节奏来刺激身体反应和自律神经系统,激发出人们摆脱心理压抑和格式化生活的本能,聆听《江南Style》甚至能令精神病患者病情好转。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因为质疑江南地区引领的物质至上的生活观念,因而“鸟叔”运用了讽刺手法,在MV里把“我”塑造成一个“高帅富”,却在歌词里揭示“我”只是一个做着成为江南名流的黄粱美梦的人。 |
B.在音乐评论家看来,《江南Style》的音乐风格既没有违背韩国歌迷的偏好,又贴合了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受众的音乐审美趣味。 |
C.尽管文化背景不同,语言不同,但丝毫不妨碍《江南Style》像瘟疫般在全球流行开来。尤其是MV里“鸟叔”独创的“骑马舞”。 |
D.《江南Style》的一夜爆红,也可以从审丑文化、从众心理、群体效应和偶像崇拜等方面去寻找原因。 |
作者认为流行文化有其诡异之处,请简要回答流行文化的诡异之处究竟在哪里。(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