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一)
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的:从绿意内敛的山头,一把雪再也撑不住了,噗嗤的一声,将冷面笑成花面,一首澌澌然的歌便从云端唱到山麓,从山麓唱到低低的荒村,唱入篱落,唱入一只小鸭的黄蹼,唱入软溶溶的春泥——软如一床新翻的棉被的春泥。
……
而关于春天的名字,必然曾经有这样的一段故事:在《诗经》之前,在《尚书》之前,在仓颉造字之前,一只小羊在啮草时猛然感到的多汁,一个孩子放风筝时猛然感觉到的飞腾,一双患风痛的腿在猛然间感到的舒适,千千万万双素手在溪畔在江畔浣纱时所猛然感到的水的血脉……当他们惊讶地奔走互告的时候,他们决定将嘴噘成吹口哨的形状,用一种愉快的耳语的声音来为这季节命名:“春”。
(二)
再看看春天的天空吧。怎么天空也是五颜六色,使人眼花缭乱?啊,那是孩子们放的风筝。在蓝天白云映照下,千姿百态的风筝潇洒自如地飘舞着,飞升着,多么使人心旷神怡的景象啊!春天属于孩子们,天空属于孩子们,然而他们不是同时也在努力地打扮着春天,增添着春天的色彩吗?
但是,如果你俯下身子去仔细审视,你会发现在悦目的色彩中,还有零星的枯黄,那是残冬留下的痕迹。你也许会叹息:“真是美中不足啊!”是的,望着那几茎折肢断臂、垂头丧气的小草,谁还会有好心境?可是,你不妨削去枯黄的冬衣,你会有更新奇的发现,嘿!里面却是绿的!原来外表枯黄的小草也在孕育着,孕育着更美的春天。
⑴以上两段写“春天”的文字在内容或表达上各自有何妙处?试作分析。
⑵请借鉴以上两段文字的写法,写一段有关“冬雪”的文字,不超过150字。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3题
藕与莼菜
叶圣陶
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乡人:男的紫赤的胳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康健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巾,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那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康健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的玉色的长节的藕。在产藕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再洗濯,所以这样洁白。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品味的珍品,这是清晨的画境里的重要题材,倘若涂满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洗濯得这样洁白,才挑进城里来。他们要稍稍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就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枝。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户户了。这样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直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就要供在较大的水果铺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和腿,就是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爽利。切成片送进嘴里嚼着,有些儿甘味,但是没有那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想起了藕就联想到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莼菜本身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是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的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捞来的。取得这样方便,当然能日餐一碗了。
而在这里上海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叨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瓶装的西湖莼菜,他送给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了。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就萦系着不能割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系着罢了。若无所牵系,更何所恋念?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系,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1923年9月7日作
(选自《中国现代散文鉴赏》)文章第一段为我们描绘江南水乡什么样的图景?联系全文,谈谈作者的用意。
作者为什么说“因为想起藕,又联想到莼菜”?
作者在结尾处表现手法来表达思乡之情?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3题
神 奇 的 蜂 鸟
蜂鸟是世界上最小的鸟类,有的只有黄蜂那么大,从头到尾还不到2厘米,最大的也不过4.5厘米。更有意思的是,它们飞起来像蜜蜂一样,会发出嗡嗡的响声,也喜欢吸食花蜜,所以给它起“蜂鸟”的名字是再合适不过了。
蜂鸟的飞行本领非常高超,可以倒退飞行,垂直起落。翅膀振动的频率很快,每秒钟可达50~70次。蜂鸟是唯一可以向后飞行的鸟,而且可以在空中悬停,所以有“鸟中直升机”的美誉。
蜂鸟的嘴是一根细针,舌头是一根纤细的线,眼睛像两个闪光的黑点,翅膀上的羽毛非常轻薄,好像是透明的,双足又短又小,不易被人察觉。它用细长的舌头探进花朵们的怀中,吮吸着它们的花蜜,这时,你会发现在它身体两侧闪动着白色云烟状的光环,并发出特殊的嗡嗡声,真有趣!原来,这是蜂鸟不停地拍着它的双翅而产生的光环和声响。蜂鸟的羽毛非常鲜艳,当它在花卉之间飞舞时,像是跳动着的一只小彩球,好看极了!
在所有动物当中,蜂鸟的体态最妍美,色彩最艳丽。精雕细琢的艺术品也无法同这大自然的瑰宝媲美:轻盈、迅疾、敏捷、优雅、华丽——这小小的宠儿应有尽有。它就像一个娇蛮的小公主,身上闪烁着宝石般的光芒。它在花朵之间穿梭,以花蜜为食。它从来不会让地上的尘土玷污它的衣裳,而是终日在空中高傲地飞翔。
别看蜂鸟小,可是胆子却很大呢,敢于四两拨千斤。它有时会狂怒地追逐比它大二十倍的鸟,附在它们身上,反复啄它们,并让它们载着自己翱翔,一直到平息它微不足道的愤怒。
尽管蜂鸟的大脑最多只有一粒米大,但它们的记忆能力却相当惊人。自然界中的蜂鸟都拥有自己的势力范围,它们不但能清楚地记住自己曾采过哪些鲜花的蜜,甚至能判断光顾这些花朵的“大概时间”,进而根据不同植物分泌花蜜的规律来寻找新的食物。这样,当蜂鸟再次出动的时候,就能做到不去“骚扰”那些花蜜已经被自己采空的植物了。研究人员指出,这些惊人的举动让蜂鸟成为唯一一种能记住“吃东西地点和时间”的野生动物。此前,科学家认为,只有人类才会具有类似的判断能力。
所有鸟类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新陈代谢非常快,而这种微小的蜂鸟表现得尤为突出。它的正常体温是43度,心跳每分钟达615次。每昼夜消耗的食物重量比它的体重还多一倍。为了获取巨量的食物,它们每天必须采食数百朵花。有时候蜂鸟必须忍受好几个小时的饥饿。为了适应这种情况,它们能在夜里或不容易获取食物的时候减慢新陈代谢速度,进入一种像冬眠一样的状态,称为“蛰伏”。在“蛰伏”期间,蜂鸟心跳的速率和呼吸的频率都会变慢,以降低对食物的需求。
蜂鸟的体型太小,骨架不易保存成为化石,它的演化史还有待于我们去探索。
(选自《科技博览》2009年第5期)下列关于“蜂鸟得名的原因”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蜂鸟是世界上最小的鸟类,从头到尾还不到2厘米,最大的也不过4.5厘米。 |
B.蜂鸟的飞行本领非常高超,可以倒退飞行,垂直起落。翅膀振动的频率很快,每秒钟可达50~70次。 |
C.蜂鸟是世界上最小的鸟类,有的只有黄蜂那么大,它们飞起来像蜜蜂一样,会发出嗡嗡的响声,也喜欢吸食花蜜。 |
D.蜂鸟的羽毛非常鲜艳,当它在花卉之间飞舞时,像是跳动着的一只小彩球,好看极了!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蜂鸟在吸吮花蜜时不停地拍着它的双翅,它身体两侧闪动着白色云烟状的光环,并发出特殊的嗡嗡声。
B.蜂鸟的体态和色彩在所有动物当中最妍美,最艳丽。
C.自然界中的蜂鸟都拥有自己的势力范围,它们不但能清楚地记住自己曾采过哪些鲜花的蜜,甚至能判断光顾这些花朵的“大概时间”,进而根据不同植物分泌花蜜的规律来寻找新的食物。这说明蜂鸟的记忆力相当惊人。
D:尽管蜂鸟的大脑最多只有一粒米大,但它们的记忆能力却相当惊人。只有人类才会具有同样的判断能力。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由于蜂鸟的新陈代谢尤其地块,所以为了获取能量,蜂鸟得不眠不休地采食花蜜,来提供身体所需的能量。 |
B.当蜂鸟再次出动的时候,能做到不去“骚扰”那些花蜜已经被自己采空的植物了。这些惊人的举动让蜂鸟成为唯一一种能记住“吃东西地点和时间”的野生动物。 |
C.蜂鸟胆子很大,它有时会狂怒反复追逐去啄比它大二十倍的鸟们,并让它们载着自己翱翔,一直到平息它微不足道的愤怒。 |
D.世界上唯一可以向后飞行而且可以在空中悬停的鸟是蜂鸟,所以它有“鸟中直升机”的美誉。 |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问题。
④我读高三那年,母亲去世了,本来就不大宽裕的家庭变得更紧巴了。偏偏那年我又没有考上大学,心情坏到了极点,父亲并没说我什么,只是话语更少了。一天中午,他忽然给了一沓钱:“你去复读吧。”我奇怪哪里来的钱,但终究没问他。后来才发现,那头跟了我们家多年的毛驴没了。从此父亲更加艰难地挑起了家里所有的担子,从那年起,他的白发我再也数不清了。
⑤我把泪咽进肚里,苦读了一年。一年后当我把通知书交到父亲手上时,他也并没表现出太多的高兴,只记得他喝了许多酒,过后他看着地图自言自语地说:“兰州,到底远了点。”我分明看到他冷峻的脸上有了一丝难以掩饰的慈祥的伤感,但很快他便忙着给我打点行李,到处借学费去了。
⑥我临走时正赶上父亲要去市里的一所师范进修,他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淡淡地笑了笑说:“到时候我就不送了,你自己去吧,大学生了,还能丢了吗?”我也笑一笑,但不知怎么,一开口鼻子却酸了。
⑦没想到在我走的前一天晚上,他却风尘仆仆地从百里之外赶了回来(这时他才去了两天),“老觉着不放心呢,回来看看,看看!”看着父亲那一头汗淋淋的灰发,泪,在我眼里打转。夜里,父亲说:“到了兰州给家里回句话。”我应着。沉默了一阵子,他又说:“用钱就言语一声,一个人在外头,别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让人家瞧不起,家里怎么也好对付……”
节选自《父亲不写信》
“第4段中写“他冷峻的脸上有了一丝难以掩饰的慈祥的伤感”,结合上下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问题。
《难忘的一躬》文章最后一段中:那个下午,孙老师的鞠躬一直深深地印在我的记忆里。成为一名教师以后,我一直把孙老师那几个抱歉的鞠躬作为衡量自己对待学生和做人做事的准则,并成为我人生中一笔最宝责的财富……
节选自《难忘的一躬》
“那个下午,孙老师的鞠躬一直深深地印在我的记忆里”,将句子中的“印”换成“留”好不好?为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问题。
父亲拉我坐在潭边,我的身影就静静地沉在水里;他看着兰,也在看着我,说:“做人也是这样的啊,孩子!人活在世上,不能失去了自己的真性,献媚处事,就像盆景中的兰草一样降了品格;低俗的人不会给社会有多大贡献的。”
我深深地记着父亲的话。从那以后,已经是十五年过去了,我一直未敢忘却过。
节选自(《访兰》)
“人活在世上,不能失去了自己的真性,献媚处事,就象盆景中的兰草一样降了品格;低俗的人不会给社会有多大贡献的。”你如何理解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