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
汤显祖和莎士比亚(有删改)
李国文
⑴东西方这两位戏剧大师,实际上是毫不搭界的,但他们却难得巧合地同在公元1616年逝世。
⑵17世纪的中国,从上到下自我闭关,自我禁足,不可能知道世界之大,也不想知道这世界在发生什么变化。因此,当然不知道有个英伦三岛,有个莎士比亚。汤显祖若是了解他的这位外国同道如何为英镑奋斗而其乐融融,也许会选择另外一种生活方式,不活得那么累,也不会活得那么苦,那么穷了。
⑶莎士比亚比汤显祖幸运,因为他不是书香门第出身,不存在光宗耀祖的想法,这个手套匠的儿子,离开家乡来到伦敦谋生的时候,心态比较从容,要求也不太高。他只是想挣钱,恰巧17世纪初的伦敦,赶上了资本主义上升期,经济的富足催动了娱乐文化事业的发展。他一开始在剧团搭布景跑龙套,一个偶然的机会,人们发现他的编剧才能胜过了他的演技,遂让他以鹅毛笔为生,源源不断供给剧团以剧本。他也从此财源滚滚地成为剧团的股东,成为剧场的老板。当他再度回到家乡,已是衣锦还乡的体面乡绅,很受尊敬的地方显贵,门楣终于镶上他梦寐以求的贵族徽记。他还向当地的圣三一教堂捐了一笔钱,不但活着的时候教堂里有他的专用祈祷座席,死后还可以很有面子地埋葬在这里。
⑷直到今天,莎翁故居和他的埋葬地,仍是去英国旅游者必看的景点。
⑸汤显祖相比之下,就有点惭愧了。我们知道他是江西临川人,但那里已经找不到什么可供凭吊的大师遗迹了。他这一辈子,按《明史》的说法,“蹭蹬穷老”。他一生之不得意,第一,在于他自视甚高,开罪了张居正,很晚才得以成进士。第二,在于他相当自负,在太常寺任礼部主事,上书万历,将万历气得跳起来。第三,还在于他不甘落寞,“帝怒,谪徐闻典吏,稍迁遂昌知县。”做了几年小县官,总是想回到京师,以图发展,谁知“主者议黜之,竟夺官”,从此“家居二十年”(《明史》)。
⑹这位大师在他弃官遂昌的那年秋天,完成了他的杰作《牡丹亭》,惊人之笔,名震天下;就在夺官受黜的那年秋天,他的《邯郸记》脱稿。几年间,他的戏剧成就达到了巅峰。《牡丹亭》那盛况空前的演出,达到了“京华满城说《惊梦》”的痴狂程度,当不让喜剧《温莎的风流娘儿们》在少女巷的寰球剧场演出的成功。当其时也,汤显祖绝对应该与莎士比亚一样,接着写他的戏剧,方是正道。可是,他志不在此,日思夜想,指望着朝廷有朝一日能重新起用他,竟放弃了这个最能表现自己艺术天才的福地。
⑺当官,或者为“仕”,对莎士比亚而言,从来不是天经地义的必须如此的人生追求。他从到伦敦打工那天起,直到退休回乡,活了半百年纪,连个小组长也没当过。唯一的一次接近最高权力的机会,就是詹姆士一世加冕典礼时,曾经穿上镶金边的侍从服装,戴上熊皮帽子,在他的王宫里,站过一夜岗而已。因为他所在的剧团,已为国王所有,他不得不尽责当一回哨兵。可他并不因此对伊丽莎白女王,对詹姆士一世,存有什么赏个官职之类的额外想法,更不会为乌纱帽之类的官场生涯,魂牵梦萦到茶饭不思的程度。而汤显祖,直到逝世也未能达到完全彻底的清醒。
⑻所以,汤显祖活了66岁,只有5部戏剧。莎士比亚活了52岁,却写出了37部戏剧,而且正如他的同时代人本·琼森所预言,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是属于所有的世纪”那样,产生了全球范围的巨大影响。汤显祖与他联袂西行的偶然也许并无深意,但引发我们中国人思索的是,为什么在舞台这个特殊空间的创造性上,汤的完美,汤的才分,并不弱于与他同时代的西方同行,却不拥有与之相称的世界性的广泛声誉呢?
⑼有人统计过,汤显祖一生,从14岁补县诸生,到21岁中举,34岁中进士,科举应试几乎花费20年;从南京任太常寺博士,到遂昌县任知县,数年后弃官归里,官场生活15年。而且,在汤显祖心目中,戏剧,末技也,只是继诗、词、古文之后的消闲活动罢了。莎士比亚就截然不同了,他写剧本,是谋生之饭碗,呕心沥血,全力以赴;是捞钱之正道,专心致志,绝无他想。因此,他获得成功,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了。你也就能理解,为什么中国只能有汤显祖,而不能有莎士比亚了。 第⑴段的作用有哪些?
概括第⑸段的大意。
第⑻段画线词“联袂西行”的意思是
根据全文,从汤显祖的角度说说他未能拥有莎士比亚那样的世界性广泛声誉的原因有哪些?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24—26题。
蝉与蚁
施蛰存
拉封丹以蝉与蚁为寓言,说蝉终日咏歌,不知储蓄粮食,遂至身先蒲柳而亡,蚁则孜孜矻矻,有春耕夏耨,秋收冬藏的能耐,卒岁无虞,避寒有术。终论是把人教训一顿,应学学蚂蚁的勤劳,而不可与蝉的耽于逸乐。
小时读了这则寓言,就对蚂蚁的辛劳起了尊敬之心,对于只顾享乐的鸣蝉,认为它们是自作孽,是不值得可怜的。今天走过一株大柳树下,恰好有鸣蝉在柳叶间聒噪。夕阳红红地照耀在西天,阵阵微风吹拂,也不觉得燠热,何况我只穿上了短裤,还有手中的大葵扇。渐渐地我非但不再觉得它们烦乱,甚至竟听出一些意思来。
倘若蝉不唱歌,它是否能活到蚂蚁那样的寿命?反过来说,若蚂蚁效蝉的懒惰,是否会和蝉同死生?从这两种昆虫的生命来说,他们并不觉得谁比谁活多了几年,“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彼此都过了一生。
不会歌唱的蝉不见得能活过严冬;懒惰蚂蚁的寿命也不见得比勤劳的同伴短。然则蚂蚁储藏粮食,未必就是美德,而蝉的高歌,也就不是甚么罪过了。更进一步言,蝉但求吃饱喝饱,便在酷热的阳光下努力讴歌,虽然我们不懂它在唱甚么,但无论是吟风弄月,或是悲天悯人,它多少已唱了出来,令它一生除了吃喝外,还有一点旁的意义。蚂蚁呢?吃饱了,喝饱了,还得忙着。孜孜功利,为的就是延续生命,而它的生命实质并未延长,它所储藏的粮食,也许自己也吃不完,徒然留下一副守财奴相,生命对它们来说还有甚么意义?
今人终日辛劳,营营役役,只知歌颂辛勤的蚂蚁,却不识欣赏锐情歌唱,享乐人生的鸣蝉。自诩聪明的人类,不忒笨了点罢!
注:施蛰存(1905年12月3日—_2003年11月19日)中国现代著名作家、文学翻译家、学者,华东师范大学中 文系教授。本文选白《施蛰存散文选集》,有删改。
24.试分析“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在文中的含义。
25.文中第二节说“甚至竟听出一些意思来”,作者“听”出了哪些“意思”?
26.文中第四节主要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评论家说:“拉封丹和施蛰存对蝉和蚁的态度表面上是矛盾的,实质上是—致的。”如何理解?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中国人为什么丧失了盖耻感
王晓华
①大约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部分国人迅速丧失了体验和言说羞耻的能力。他们心中只有博弈的胜负而无义与不义之别。倘若开车闯红灯被摄像头拍到、行贿受贿露出了马脚、论文抄袭受到谴责,那么,很多当事人和旁观者都会将之归结为运气不好。于是,耻感文化不断地丧失自己的精神领地,日益走向衰微。
②中国古代的耻感文化本有其信仰之维。儒家之所以要求人要有羞耻意识,是因为它预设了天道的规范性,认为人的羞耻感源于人的内省,源于对天道的信仰。这种信仰在汉代董仲舒那里获得了强化,更加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人的行为举止:人和国家倘若行为不端,必受天地之警告、谴责、惩戒。
③正因为虔信天可惩恶扬善,国人才会祈祷和忏悔。关汉卿笔下的窦娥,相信自己的冤情会感动青天,故而祈求天降异象,以证明自己的冤屈。显然,窦娥心中的天无时无刻不在对世人的言行进行审判。正由于以天道为尺度,国人的内省才有了依据,耻感文化方能生成和延续。
④信仰之所以会造就耻感文化,是因为它为人设置了终极目标和绝对法则。有了终极目标和绝对法则,人才可能判断自己当下行为的意义,从而生成自豪感和羞耻感。否则,人当下的行动就会缺乏方向和尺度,就无法区别正义和不义,自然会沦落为无耻者。中国当代耻感文化的衰落,是因为90年代的中国开始进入信仰全面式微的阶段:传统的对天的信仰、对共产主义信仰、对自由、平等、博爱的信仰,均被冲击、解构乃至遗忘。随之而来的是精神上“无法无天”的时代,胜者为王的丛林法则开始支配大多数国人。大凡腐败(从行政腐败到医疗腐败、学术腐败、教育腐败)而被揭露,人们的本能反应是:此乃斗争之结果,被揭露者和惩罚者肯定得罪了重要的权力主体。在这种语境中,要求他人忏悔和言说羞耻成为展示权力的手段,拒绝忏悔和言说羞耻则成为自我保护战的关键环节。于是。几乎所有关于忏悔和耻感的话题都指向他人而非内心,源于内省的羞耻感成为稀缺的体验,耻感文化日益衰弱。
⑤公正地说,并非所有中国人都丧失了羞耻感。那些依然有所信仰和敬畏的人,依旧在从高处审视自己,为自己的不义和缺失感到羞耻。遗憾的是,与庞大的无信仰和无耻感的人群相比,他们不但数量少得不成比例,而且处于被遗忘、忽略、抑制的边缘状态,其所造就的耻感文化难以影响更多的人。对于绝大多数国人来说,如何培育感受羞耻的能力仍是个问题。道德感归根结底源于信仰,信仰指向精神的天空,因此,不重建国人的精神之天,就无法全面重建耻感文化。
(选自2009年7月22日《文汇报》,有删节)下列对文意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中的“耻感文化”是指,人们的言行举止受终极目标和绝对法则的引导、约束,源于内省的羞耻感、注重廉耻的文化心态。 |
B.文章第一段由列举部分国人迅速丧失了体验和言说羞耻的能力的几种生活常见现象,自然地引出了本文论述的中心。 |
C.文章第二段分析儒家关于“人要有羞耻意识”文化,阐释了对天的“敬畏之心”是维系我国古代耻感文化的重要因素。 |
D.作者列举大凡腐败被揭露,人们的一些本能反应的现象,意在强调如何培育当今国人感受羞耻的能力仍是个问题。 |
文中运用窦娥的事例有什么作用?结尾所说国人的“精神之天”的内涵是什么?
综观全文,中国人丧失羞耻感的原因有哪些?请简要概括。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德富老汉的最后结局
胡炎
①德富老汉给牛喂足草料后,便开始拉上牛去地里做活。在这样一个睛好的秋日下午,干瘦硬朗的农民德富老汉有着很好的心情,他和他多年相伴的老牛悠搭地踩着村路往自留地里去。所有的乡野风光看上去都熟悉而亲切,就像他身上的一块深及灵魂的皮肤。沙河依旧在汤汤地流,细密的波纹永无疲倦地揉搓着那轮干净浑圆的日头,麦场上一座座麦秸垛依旧散发着新鲜的麦香。现在,他和老牛已经进入了那片待耙的自留地,走入了他生命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地方。
②这会儿年逾六旬的德富老汉打量着遍布麦茬的田野,温煦的阳光在田野上跳荡,这是个让德富老汉愉快而情意缱绻的地方。德富老汉每当在这片土地上耕种和收割的时候,总能闻到先辈们的汗腥味和臭脚板子的浓郁味道,德富老汉便会陷入一种痴迷,觉得自己正走进一个恒远的梦中。
③德富老汉喷出最后一口烟雾,把长长的烟杆子在地上磕了磕,而后深情地打量着他的老牛。这是一头温顺无比的动物,对于鳏居多年的农民德富老汉来说,它简直是一个宠物,是与他的生命息息相关的一部分。在漫长的岁月中,老牛以它的温顺、沉默和勤劳给德富老汉带来了极大的安慰。
④这会儿,天上的那轮暖阳正在缓缓西移,为德富老汉的人生烘托着一个结局前的氛围。这是一种难以言状的祥和,博大而宽厚,具有无比的包容性。当然,这时的德富老汉对此浑然不知。他审视着他的老牛,他发现老牛的眼睛比平常要亮一些,一束犀利的光穿透了他。德富老汉并没有往别处想,他只是感到老牛是越活越精神了。老牛冲着德富老汉点了点头,德富老汉非常满意地笑了。这是他亲自调教出的牛,德富老汉还记得当初买下它时的样子,那时的牛是个烈性子,很难驯服的,德富老汉用鞭子蘸上水好一顿抽,牛哆嗦了一阵,便再不敢耍泼了。在以后的日子里,德富老汉细心地照料着日渐衰老的牛,夏扑虻蝇,冬披棉褥,虽然还时不时要抽它一鞭子,牛也是毫无怨言的,只是更肯卖力气。德富老汉想这牛是通人性的,他晓得打是亲骂是爱呢。
⑤德富老汉向他的牛走去,开始为它套上耙犁。德富老汉右手攥住了鞭杆子,说:“伙计,该干活了。”
⑥瞅日的下午一片静寂。在田野的东北方约十五米处,就是德富老汉先辈们的坟茔,草木丛密十分气派,德富老汉想这会儿先辈们也许正看他耙地呢,他是铁打的庄稼汉,不会丢先辈们的人。德富老汉向往着在这片田野上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而后到先辈们的中间去聆听他们对他这个后世子孙的评价,那评价一定是不赖的。德富老汉曾为自己设计过几种结局,一种是寿终正寝;一种是正在田里做活便蓦地倒下,永远融入泥土,和先辈们一块扎根在这里,看世代沧海桑田,看自己的后辈们犁地;还有一种最美满的结局是和他的老牛一块静静地老去,相拥辞世,永不分离,为那边的列祖列宗们牵去一头有情有义的牛该是多美的事!总之,这三种结局都让德富老汉坦然,这是一个温馨的境界。
⑦德富老汉吆喝了一声,这吆喝声显得格外尖锐,划破长空。阔大的田野渗进了德富老汉的声音,使德富老汉显得十分凸兀而伟大。但是牛站着纹丝不动,好像根本没有听见德富老汉的吆喝。德富老汉感到了某种蹊跷,他又吆喝了一声,整个秋天的下午被他的吆喝声撕开了一条口子,但是牛仍然无动于衷。德富老汉觉得忍无可忍了,他为老牛今日的反常举动大为不满。“畜牲!”德富老汉骂了一声,气急败坏地奔到牛头前,劈头盖脸地抽下了鞭子……
⑧这个秋日的下午在这里开始定格,德富老汉走进了他最后的结局。就在德富老汉的鞭子抽在老牛脸上的时候,老牛猛地往前一冲,将德富老汉顶在了地上,然后,老牛前腿跪在德富老汉的腹部,用尖硬的犄角挑开了德富老汉的喉咙……
⑨几乎无人可以接受这个结局。德富老汉血肉模糊的身体被送进了先辈们的中间,只是那头老牛被亲戚们打死后并未送去陪伴德富老汉,而是被剁成块分给村人吃掉了。
⑩秋日一派祥和。
(选自《60年小小说精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9年8月第一版,有删改)请概括小说开头两段所写景物的特点并简析其作用。
牛在小说中有什么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的德富老汉具有怎样的性格?请简要概述分析o
小说最后描写了德富老汉惨死在他心爱的那头牛的犄角下的场景,作者在结局上的这种处理是否合理?请结合小说具体内容,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我的祖国,你的祖国①
(美国)罗纳德•卡尔弗特
在这片国土上,在我们美利坚,我们选择作为领袖的人从不以军装和徽章来显示宪法赋予他的武装部队总司令的地位。他们的内阁成员,他们的文职下属都不会给他穿戴表现强大军力的服饰。
在这片国土上,在我们美利坚,普通公民见到的军人是这样稀少,以至于他们还没有学会根据肩章来分辨少校和上尉。当首席行政官向他的国民讲话时,他们以一臂之隔的距离聚集在他的周围。列成方阵的士兵不会在他的前面正步行进。当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发表讲话时,台下见不到一排排戴着钢盔的头颅。
在这片国土上,在我们美利坚,人们不用军靴的重步声来愉悦到访的外国政治家,不以展示机动加农炮和大规模生产轰炸机的设备来恐吓他。
在这片国土上,在我们美利坚,我们有绵延数千英里的不设防的北部边界。在那将我们的另一块领土部分隔开的清澈浩瀚的大海中,见不到海军舰船穿梭其间。整个南部边界没有要塞,也见不到炫耀武力的情形。
在这片国土上,在我们美利坚,年轻人不必应征去为国防设施劳作;参加军事训练与否悉听其便。不存在一支长期奉行侵略政策的武装部队。建立海军不是针对来自西半球的危险,而完全是为防备可能来自欧洲或亚洲的威胁。
在这片国土上,在我们美利坚,总人口有三分之一是在外国出生,或者虽为本土出生,但父母或单亲是外国人。我们众多的“少数族裔”来自14个国家。无论其祖籍在何处,本土出生的美国人享有一切政治和其他权利。我们有“少数族裔”,但是没有少数族裔问题。
在这片国土上,在我们美利坚,普通公民可以不受限制地批评政府的政策或是首席行政官的目标。他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良知,而不是根据统治者的命令去投票。
在这片国土上,在我们美利坚,我们将歌声献给爱和罗曼司、夜半的忧伤、落日时的帆影,而不是献给政治事业的殉道者。我们的国歌中虽有尚武之词和国难当头的气氛,但是如果你想听风琴,曲目单会给你提供他的姐妹歌——《美利坚……我为你歌唱》。较为明快的爱国主义精神在全国各地到处都有。要号召国人团结一致,我们唱《迪克西》或《艾奥瓦佬》;要说哪里的玉米长得高大,我们唱《落基山的春天》或《加利福尼亚,我来了》。
在这片国土上,在我们美利坚,从不搞防空演习,防毒面具几成文物。当死亡之鹰染黑天空之时,我们无须教我们的孩子跑向何处。
在这片国土上,在我们美利坚,我们现在和未来的问题只会出自内部,出自我们的错误。我们对邻国的和平誓言比统治者的承诺和书面条约还要响亮。我们向他们保证说,我们一定会将自己多于他国的资源用来发展有利于和平的产业。
在这片国土上,在我们美利坚,我们已经指明通向永久和平的路径。欧洲和亚洲都享受不到与这里所阐述的同等的自由、平等、和平之福;当我们接近或进入某个无论什么牌号的专制国家,这些福祉不是减少就是消失了。这种自由、这种平等、这种和平植根于美国的政体中。我们只要将那些试图销毁这些原则的形形色色的外国主义拒于我国海岸之外,我们就能永远保留她们。如果你珍惜这种自由、这种平等、这种和平——物质上的和平和精神上的和平——那么,请用你们的一切力量来捍卫我国政府的理想。
注:①1938年,慕尼黑事件震惊世界,第二次世界大战阴云密布。俄勒冈州《波特兰俄勒冈人报》的主编罗纳德•卡尔弗特为唤起美国人民的危机意识,写下了这篇著名的社论。该社论一经发表,马上风靡全国。1939年,罗纳德•卡尔弗特因此文“在世界为战争风云笼罩之际,有力地唤起了国人的爱国主义情感和从容应对的理智”荣获普利策奖。
(选自展江主编《新闻与正义——普利策新闻奖获奖作品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这篇社论共有11个段落,请问最后一段的位置可不可以变动?为什么?
这篇社论的语言具有强烈的冲击力,试从修辞的角度加以赏析。
即使在70多年后的今天,美国的国家形象也不如文中所说的那样十全十美。请结合该社论的写作背景和新闻文体的特点,说说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草房子(节选)
曹文轩
桑桑这个人,有时丢掉骨气也很容易。
桑桑像所有孩子一样,对自行车有一种无法解释的迷恋。桑桑的舅舅有一辆自行车。每次,舅舅骑车来他家时,他总要央求舅舅将自行车给他。起初,他只是推着它,就觉得非常过瘾。他把自行车推来又推去,直推得大汗淋漓。后来,就学着用一只脚踩住一只脚蹬,用另一只脚去蹬地面,让车往前溜。总有摔倒跌破皮的时候,但桑桑一边流着血咬着牙,一边仍然无休止地蹬下去。当他能连蹬几脚,然后将脚收住,让自行车滑行下去十几米远时,桑桑的快意就难以言表了。自行车之所以让那些还未骑它或刚刚骑它的人那样着迷,大概是因为人企望有一种,或者说终于有了一种飞翔的感觉。自行车让孩子眼馋,让孩子爱不释手,甚至能让孩子卑躬屈膝地求别人将他的自行车给他骑上一圈,大概就在于它部分地实现了人的飞翔幻想。
而自行车让人觉得最丢不下的时候,是这个人将会骑又不太会骑的时候。
桑桑就正处在这个时候。但桑桑无法去满足那种欲望。因为桑桑家没有自行车。桑桑的舅舅也很难得来桑桑家一趟。桑桑只有跑到大路上去,等别人骑自行车过来,然后用一对发亮的眼睛看着,咽着唾沫。有个人将车临时停在路边,到坡下去拉屎。桑桑居然敢冲上去,推起人家的自行车就蹬。那人屎没拉尽,一边系裤子,一边追过来,夺过自行车后,踢了桑桑一脚,把桑桑踢滚到了路边的稻田里。桑桑抹了一把泥水,爬上来,眼馋地看着那人把自行车摇摇晃晃地骑走了,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
现在,桑桑身边的杜小康就有自行车。
但杜小康的自行车谁也碰不得——包括桑桑在内。桑桑只能在一旁悄悄地看一眼那辆被杜小康擦得很亮的自行车。看一眼,就走。桑桑不愿让杜小康知道他馋自行车。桑桑在杜小康面前必须作出一种对他的自行车并不在意的样子。
但杜小康知道,所有的孩子,都想玩自行车,桑桑也不例外。
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在一个星期六的傍晚,杜小康骑车穿过花园时,遇见了桑桑,双手一捏闸,就把车停下了:“你想骑车吗?”
桑桑呆住了,竟不知道如何回答。
“明天上午,我在村子后面的打麦场上等你,那里的空地特别大。”杜小康说完,骑车走了。
桑桑的心都快颤抖了。他掉头望着杜小康远去的背景,冰消雪融,竟在一瞬间就将以前一切让他不愉快的事情统统丢在了九霄云外。
这就是桑桑。
第二天一早,桑桑就去了打麦场。他坐在石磙上,望着村子通往打麦场的路。有一阵,桑桑怀疑这是杜小康在拿他开心。但想骑车的欲望支撑着他坐在了石磙上。
杜小康骑着车出现了。他迎着初升的太阳骑了过来。
桑桑觉得杜小康骑车的样子确实十分帅气。
杜小康将车交给了桑桑:“你自己先蹬吧。”他爬到一个大草垛顶上,然后望着下面的桑桑,很耐心地指点着:“身子靠住车杠,靠住车杠,别害怕,这样车子反而不会倒下……”
桑桑忽然觉得杜小康这人挺好的,一边答应着,一边照杜小康的指点,在场地上全神贯注地蹬着。
这真是练车的好地方,到处是草垛,桑桑稳不住车把了,那草垛仿佛有吸引力一般,将他吸引过去,他就会连车斜靠到它松软的身上。桑桑还可以绕着其中一个草垛练转圆圈,也可以在它们中间左拐弯右拐弯地练习灵活多变。桑桑居然可以不停顿地享有这辆自行车。杜小康十分大方,毫不在乎桑桑已无数次地将他的自行车摔倒在地。桑桑很感过意不去,几次将车抚在手中,仰望着草垛顶上的杜小康。但杜小康却冲着他说:“练车不能停下来!”
当桑桑骑着车在草垛间很自由地滚动时,他确实有一种马上就要像他的鸽子飞入天空时的感觉。
在离开打麦场时,杜小康骑车,桑桑居然坐在了后座上。奇怪,他们俨然成了一对好朋友!
(节选自《草房子》,凤凰出版传媒集团,1999年版,P151~153)从节选的这段文字看,桑桑是个什么样的孩子?
作者运用了多种描写手法来刻画桑桑这个人物形象,请从中挑选出你最欣赏的两种描写手法加以赏析。
苏州的园林、孙犁的《荷花淀》、“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琵琶女等等,都具有典型的东方古典美,都很中国。著名评论家张梦阳认为,曹文轩的作品也具有“东方的古典美”。请以本文为例,从遣词、造句以及语言的节奏等方面谈谈你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