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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防基因造成的污染
在近代和当代作家里,我认为有两个女作家对生命科学最具洞察力。
一个是19世纪上半叶的玛丽·雪莱。当时科学初兴,但她已警觉到科学家可能走火入魔,因而写了《科学怪人》。一个科学家竟然东拼西凑做出了一个人造人。最后他后悔莫及,和他造的人一起自我灭亡。“科学怪人”这个名词现在已成了一个通用的隐喻,任何人类以科学手段创造出来的非自然食物,都叫做“科学怪食”。
另一个则是加拿大当代的女诗人和作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前几年在基因改造问题闹得很厉害的时候,她以一本《末世男女》把基因移植科技所造成的可怕世界以科幻小说的方式尽现无遗。
对近代科学发展略有所知的都当知道,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乃是生命科学发展快速的阶段。随着1962年DNA双螺旋构造的被发现,基因科学进入了黄金时代。基因科技有利于遗传性疾病病因的寻找和诊断,基因研究也有利于对生命现象的理解,但科学从来就不是价值中性的事务,科学的使用者是人,而人是个有七情六欲的自私动物。科学发展后,它也会成为一个体制,一种权力体系。当科学成了一种权力,科学的滥用、误用甚至科学所造成的公害即难避免。
科学成了一种体制、一种商业、一种权力后,它的自闭和反动最好的例子即是卡逊女士的遭遇。当年她发表《寂静的春天》,指出除草剂等化学药物造成生态的破坏,于是美国的化学界包括著名的化学教授和化学工业界都对她发动排山倒海的围剿。幸而当时主政的是肯尼迪政府,至少还有知识和判断力,才对除草剂、杀虫剂等化学药物进行管理。这显示出,当科学成为一个庞大的商业和教育体制,它就自然而然地成了一种特权,一个恶势力,并走到违反科学精神的方向。而当代基因科技发迹后所造成的“科学怪食”就是个新兴的话题和论争的焦点。
美国的“孟山都”公司乃是全球最大的基因工程农业公司,例如它可以将土壤中某种细菌的抗除草剂基因移植到玉米身上,形成基因被改造过的玉米新品种。种植这种玉米极为省事,可以大面积喷洒除草剂,少了许多经营成本。再例如为了发明一种抗虫害蕃茄,可以将某种深海比目鱼的基因接到蕃茄的基因上。这种基因工程的农业已成了美国农业的主流。
但欧洲以“英国医学会”为主的一大群生化专家反对这种农业,他们提出了“基因流动”和“基因污染”这两个核心概念,基因是会流动的,基因流来流去,接来接去,它的结果完全不可预测,最后可能造成“基因污染”。1999年美国康奈尔大学的研究团队发现,变种玉米的花粉会污染到乳草叶,美国的帝王蝗吃了这种被污染的叶子,百分之百会死亡,其他便会生长停滞,这项发现被登在《自然》杂志上,证实了“基因污染”和风险的存在。前述的作家阿特伍德大胆地认为基因科技发展到最后,会形成一种“基因定时炸弹”。它会隐藏不彰,等到其他条件配合,它的致命效果就会出现。
因此,基因科学家已成了新的上帝,把基因接来接去,要什么品质的作物,只要找到基因加以移植,就可以形成新的作物品种,甚至有可能培养出新的动物品种。但基因科技所造成的未必是个基因乐园,却反而因为基因科学家的走火入魔,而造成人类的恶梦。人们不敢预测基因的任意接植,最后会形成什么奇怪的品种,也无法预测它的运动会产生生态上什么难测的结果。科学的发展固然带来许多福祉,但也产生了许多恶梦。对大自然知所敬畏,对科学家自身职责和知识盲点多一点反省和警觉,或许才是科学家应有的谦虚吧!
——《南风窗》2013年第24期下列关于“对生命科学最具洞察力”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玛丽·雪莱在19世纪上半叶科学初兴的时候,已警觉到科学家定会走火入魔,因而写了《科学怪人》一书来警示世人。 |
B.前几年,加拿大当代的女诗人和作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用一本科幻小说《末世男女》,把基因移植科技所造成的可怕世界尽现无遗。 |
C.美国化学界包括著名的化学教授和化学工业界,都对卡逊女士发表的《寂静的春天》发动了排山倒海的围剿。 |
D.基因科技有利于遗传性疾病病因的寻找和诊断,基因研究也有利于对生命现象的理解,基因科学必将造福人类。 |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肯尼迪政府对除草剂、杀虫剂等化学药物进行管理,显示出政府利用特权,走到违反科学精神的方向。 |
B.将土壤中某种细菌的抗除草剂基因移植到玉米身上,形成基因被改造过的玉米新品种,这种基因工程的农业已成了美国农业的主流,也将是今后世界农业发展的方向。 |
C.欧洲 “英国医学会”里的一大群生化专家提出了“基因流动”和“基因污染”这两个核心概念。 |
D.为了发明一种抗虫害的蕃茄,将某种深海比目鱼的基因接到蕃茄的基因上,这就是“基因流动”一种形式。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科学怪人”和“科学怪食”都是科学发展的产物,自私的使用者不可避免地造成其滥用、误用,科学所造成的公害即难避免。 |
B.1999年美国康奈尔大学的研究团队的发现——变种玉米的花粉会污染到乳草叶,证明基因污染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它是一种“基因定时炸弹”,其危害是致命的。 |
C.基因科技发展到今天,基因科学家通过基因流动,培植出新的作物品种甚至培养出新的动物品种都不是难事。 |
D.正确对待基因科技的态度应该是:对大自然要心存敬畏,对科学家自身职责和知识盲点多一点反省和警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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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出奇才
陶渊明,又名潜,字元亮,私谥靖节,别号五柳先生。生于晋哀帝兴宁三年(公元365年)卒于宋文帝元嘉四年(公元427年),浔阳柴桑(今江西九江)人。他既是中国文学史上地位崇高的大诗人和大散文家,又是歧见最多的作家之一。他的引人注目之处一在于他的五度出仕而后坚隐不出,二在于他的诗文冲淡清雅、天然纯真而又偶现豪壮之气,三在于他的长期被埋没而后又被奉为一代宗师。多年来,陶渊明作为人们心目中才华超卓,情志雅远,旷群脱俗,率真任情的文学奇才和士林怪杰,对中国文学和中国文化发生了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只有从陶渊明所处时代环境入手,审视他的心路历程和诗文道路,才能够予以更全面、恰切的评判与显扬。
奇才怪杰的诞生,常常是有条件的。正常的时代,人的思想融入生活之中,不会有多余的意识来反观生命本身。只有在不平凡的时代,人们在得失、成败、荣辱、幸运与乖蹇之中惊喜、向往、痛苦、迷惑,在心理的不平衡中追求和谐,又从和谐中产生新的裂变,这才有了美到极致的陶渊明。情感和意绪,有了深到极致的哲理认识,这才产生了诗人、作家、哲学家。所谓愤怒出诗人,痛苦出哲学家,就是这个道理。人之所以超越于凡人,并不是因为天赋灵气,而是不平凡的人生,所谓“天才”只是一种美誉,一种羡叹,归根结底是由于后天的不平凡的经历,不同于一般人的主观追求与客观历练。而时代,则又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个人的心态和生命历程,将其不平凡加诸于个人,并常常以文学或哲学的形式体现出来。这就是乱世出奇才的必然性。
陶渊明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在东晋王朝中度过的,晚年经历了晋宋易代。他生活在我国封建社会史上一个大分裂、大混乱的时期,整个中国社会矛盾重重、危机四伏、战争频仍、祸乱不已,陶渊明降世之时,西晋灭亡已48年,东晋偏处一隅,时时受到北方的进犯,统治集团内部却并不励精图治,团结御侮,更不思收复失地,而是沉湎于江南鱼米之乡的安乐而不能自拔。大批兵权在握的将领,多以扩展个人实力、相互勾心斗角为能事,致使少数爱国志士如祖逖等发起的几次北伐复土运动,都半途而废。所以青少年时的陶渊明,虽然也曾经“猛志逸四海”,也曾经“抚剑独行游”,却终因报国无门,建功无望,终于选择了田园。
公元383年的淝水之战以东晋大败前秦告捷,但外患稍缓,内乱继起,这就是公元399年爆发的历时十二年、波及南方大部分地区的孙恩、卢循大起义。义军与官军的长期战争,给劳动群众带来更大灾难。陶渊明的故乡江洲浔阳是京都金陵的屏障,为兵家必争之地,遭受战火的毁坏更为惨重。陶渊明的诗文中对这次战乱虽无直接描写,但触目惊心,他的悲观、避世的情绪,他的桃花源理想,都因此油然而生。外患内乱使人们连生存都成问题,更不用说展其才志了。东晋统治集团内部的相互倾轧,更是令一切有识之士失望、厌倦。陶渊明一度在桓玄手下为吏,后又入刘裕幕府中任镇军参军,亲睹了一帮野心家们争权夺利、犯上作乱的一幕幕,其心中那种不齿而无奈,渴盼远离尘嚣的情绪可想而知。
陶渊明是在数番入仕过程中认识到他的个人理想和社会理想无从在这个动荡不堪的时代实现的。所以他才最后下决心归田。这既是一种消极退避,也确实是无可奈何,是无力回天的情形下做出的明智抉择。孔子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但孔子那时还是能够有所为的,而陶渊明非退避不得免祸消灾,非隐居不能独善其身,以其才,以其情,以其时,他实在是除了吟诗作赋,再也不能别有所为了,转为歇斯底里,坠井而死,年仅57岁。
(摘编自龚斌《中华名人传记》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陶渊明旷群脱俗,率真任情的做法不合封建正统思想也是他成为“又是歧见最多的作家之一”的一方面原因。 |
B.陶渊明一生大部分时间是生活在一个大分裂、大混乱的时期,也曾几度出仕,最后下决心归田,虽消极退避,但也是保全性命的明智抉择。 |
C.“外患内乱使人们连生存都成问题,更不用说展其才志了”。但外患内乱则又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个人的心态和生命历程,对文学家或哲学家或许是大幸。 |
D.陶渊明报国无门,建功无望,终于选择了田园,由此,他曾经“猛志逸四海”,“抚剑独行游”的理想壮志也就不复存在了。 |
E.文章的后半部分却着重写晋宋时代大分裂、大混乱的外患内乱,照应了本文的题目“乱世出奇才”,从而突出了陶渊明的“奇才”。文中说:陶渊明是中国文学史上地位崇高的大诗人和大散文家。结合原文简要谈谈你的理解。
“奇才怪杰的诞生,常常是有条件的”,请简要分析其“条件”。
在动荡不堪的时代,是像陶渊明一样“归隐”呢,还是像孔子所说“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呢?对此你赞成哪种看法呢?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第Ⅱ卷表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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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里的小男孩
[美]菲利普•罗斯
已经是午饭时间,储蓄所里只有一个职员在值班。那是一位大约40岁的黑人,紧贴头皮的头发,小胡子,整洁、笔挺的棕色西装,身上的每一处都暗示着,他是一位细心谨慎的人。
这位职员正站在柜台后面,柜台前站着一位白人男孩,黄棕色的头发,穿着一件V字领的毛线衣,一条卡其裤和一双平底鞋。我想我特别注意他是因为他看起来更像一位初中生,而不是一位银行的顾客。
他手上拿着一本打开的存折,脸上写满了沮丧的表情。“但是我不明白,”他对银行职员说,“我自己开的账户。为什么我不能取钱?”
“我已经向你解释过了。”职员对他说,“没有父母的信函,一个14岁的小孩不能自己取钱。”
“但这似乎不公平,”男孩说,他的声音有点颤抖,“这是我的钱。我把钱存进去。这是我的存折。”
“我知道是你的存折。”职员说,“但规定就是那样。现在需要我再讲一遍吗?”
他转身对我微笑了一下。“先生,您需要办理什么业务?”
“我本来想开一个新账户,但是看到在这里刚刚发生的一幕后,我改变了主意。”我说。“为什么?”他说。
“就因为你说的话。”我说,“如果我理解得没错的话,您刚才的意思是说,这个孩子已经够年龄把钱存入你们的银行,却不够年龄取出他的钱。如果无法证明他的钱或者他的存折有任何问题的话,那么银行的规定的确太可笑了。”
“对你来说也许可笑,”他的声音稍微提高了一点,似乎有点生气了,“但这是银行的规定,除了遵守规定,我没有别的选择。”
在我跟银行职员辩论的时候,男孩满怀希望地紧挨着我,但最终我也无能为力。突然我注意到,在他手上紧抓着的那本打开的存折上显示只有100美元的结余。存折上面还显示进行过多次小额的存款和取款。
我想我反驳的机会来了。
“孩子,以前你自己取过钱吗?”我问男孩。
“取过。”他说。
我一笑,转问银行职员:“你怎么解释这个?为什么你以前让他取钱,现在不让呢?”
他看起来发火了。“因为以前我们不知道他的年龄,现在知道了。就这么简单。”我转身对男孩耸耸肩,然后说道:“你真的被骗了。你应该让你的父母到这里来,向他们提出抗议。”
男孩看起来完全失望了。沉默了一会儿,他把存折放进背包,然后离开了银行。
银行职员透过玻璃门看着男孩的背影消失在街道的拐角,转身对我说道:“先生,你真的不应该从中插一杠。”
“我不应该插一杠?”我大声说道,“就你们那些该死的规定,难道他不需要一个人来保护他的利益吗?”
“有人正在保护他的利益。”他平静地说。
“那么这个人是谁呢?”
“银行。”
我无法相信这个白痴居然会这样说。“瞧,”我揶揄道,“我们只是在浪费彼此的时间。但你也许愿意跟我解释解释银行如何保护那个孩子的利益。”
“当然,”他说道,“今天早上我们得到消息,街上的一帮流氓已经勒索这个孩子一个多月了。那帮混蛋强迫他每周取一次钱给他们。显然,那个可怜的孩子由于太过害怕而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那才是他为什么如此烦恼的原因。取不到钱,他害怕那些流氓会打他。不过警察已经知道这件事,今天他们也许就会实施抓捕行动。”
“你的意思是说根本没有年龄太小而不能取钱的规定?”
“我从没听说过这个规定。现在,先生,你还需要开户吗?”下列对小说情节的理解和分析最正确的两项是()
A.小说情节不很复杂,但在构思上,以矛盾误会为主要内容,以对话、辩论为主要表述方式,这样也增强了情节的曲折性与吸引力。 |
B.小说通过银行职员帮助保护小男孩的故事,意在展现银行职员尽职尽责、默默关爱他人、敢于与恶势力作正面斗争的美好心灵。 |
C.银行职员默默地了解了真相,暗中对男孩进行保护,并将对作恶的流氓予以惩处,这都表现了他的严谨细心还有善良。 |
D.小说以“我”的视角展开故事,巧妙地通过“我”的同情逐步展现了男孩遇到的困境,通过“我”的误会,逐步展现了银行职员帮人解困的责任感。 |
E.当“我”质疑银行职员提出的规定时,他稍微提高了声音反驳“我”,这一细节意在表明他对“我”很生气。银行职员与我的矛盾冲突可以分为几个阶段?试简要概括。
小说开头通过对银行职员的外貌描写,展现了他是一个细心谨慎的人,那么,小说中还有哪些地方可以体现他的细心谨慎?试结合文本作简要分析。
从银行职员的角度看,“我”的确不该插一杠,但从小说艺术构思的角度看,“我”还真该插一杠。试探究作者这样设计的艺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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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琴是汉民族最早的弹弦乐器,有文字可考的历史有四千余年,在孔子时期就已盛行,是汉文化中的瑰宝。她以其历史久远,文献浩瀚、内涵丰富和影响深远为世人所珍视。
根据文献记载,先秦时期,古琴除用于郊庙祭祀、朝会、典礼等雅乐外,一度盛兴于民间,深得人们喜爱,用以抒情咏怀。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当时的民间诗歌集《诗经》中的许多作品那里得到印证,如《诗经•小雅•鹿鸣》:“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鼓琴”,这说明古琴至少在春秋时期,便是一件在民间非常普遍、非常受古人喜爱的乐器。
唐宋以来历代都有古琴精品传世。存见南北朝至清代的琴谱百余种,琴曲三千首,还有大量关于琴家、琴论、琴制、琴艺的文献。遗存之丰硕堪为中国乐器之最。
关于古琴的起源,有“伏羲作琴”、“神农作琴”、“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等说。作为追记的传说,可不必尽信,但既然传为先古圣贤所作,古琴理所当然地成为发扬先贤道德精神的工具。因此,其制作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蕴含着特殊的意义。例如,古琴的形状以前宽后狭为标准,其实是象征尊卑的意涵。《风俗通》中记载了:“琴长四尺五寸,法四时五行也;七弦者,法七星也,大弦为君,小弦为臣,文王、武王加二弦,以合君臣之恩。”说明了古琴最初的尺寸象征四时五行,到后来文王、武王加的二弦,则是有君臣之恩的意义在里面。至于古琴上的十二徽分别象征十二月,而居中最大的徽代表君王,象征闰月。另外,古琴有“泛音”“按音”和“散音”三种音色,则分别象征天、地、人之和合。
所谓“焚香操琴”,对琴乐艺术的欣赏,讲究的是一种“净”与“静”的体现。古琴音乐之所以能够给予人们一种曲调高古的意境,这是因为古人对于弹琴的时机、心情、仪容以及气氛,甚至在对象的选择上,都是非常讲究的。有所谓“六忌、七不弹”之说。“六忌”是指大寒、大暑、大风、大雨、迅雷以及大雪六种天气气候,“七不弹”则是指:闻丧者、奏乐时、事冗时、不净身、衣冠不整、不焚香以及不遇知音等七种情况,都不是弹琴的好时机。
古时,琴、棋、书、画并称,用以概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历来被视为文人雅士修身养性的必由之径。古琴因其清、和、淡、雅的音乐品格寄寓了文人凌风傲骨、超凡脱俗的处世心态,而在棋术、书法、绘画中居于首位。古琴被视为圣人治理国事的圭臬,君子修身养性的凭借,所以只要是违反了圣人与君子的风范,一律不准弹琴。班固在《白虎通》中记载:“琴者,禁也。所以禁止于邪,以正人心也。”可见古琴又有禁止淫邪以匡正人心的蕴含。因此,比起其他中国乐器,古琴更能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厚底蕴,展现出君子修身养性的精神境界。
(选自2011年7月15日中国国学网,有删改)下列有关“古琴”的描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先秦时期,古琴除了作为雅乐出现在许多重大神圣的场合外,还被人们用来抒情咏怀,在民间流行,深受人们欢迎。 |
B.古时,琴、棋、书、画并称,用以概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而作为中华民族最早的弹弦乐器,古琴早在孔子时期就已经非常流行。 |
C.古琴在中国虽然有悠久的历史,但是关于谁最早制造了古琴这个问题,一直没有令人信服的答案,许多说法也仅是传说而已。 |
D.作为发扬先贤道德精神工具,古琴又被人们赋予许多特殊的含义,如其十二徽分别象征十二月。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中国,古琴是遗存最为丰富的一种乐器。不仅有许多古琴精品传世,还有大量的琴谱、琴曲被保留了下来。 |
B.古人对弹琴的各种条件及弹琴对象的选择十分讲究,这也是古琴音乐能让人感受到曲调高古的意境的原因。 |
C.古琴清、和、淡、雅的音乐品格寄寓了文人凌风傲骨、超凡脱俗的处世心态,因此,比其他中国器物更能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厚底蕴。 |
D.古琴被认为有禁止淫邪以匡正人心的蕴含,是圣人治理国事的准则,它的地位是棋术、书法、绘画所不能比的。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诗经》中有许多诗歌内容涉及古琴,可见,在春秋时期或者更早,古琴就已经是一件受到人们欢迎的乐器。 |
B.古琴在制作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特殊的意义和文化内涵。如“文王、武王加二弦”之举赋予了古琴君臣之恩的含义,“泛音”“按音”和“散音”三种音色则分别象征天、地、人之和合等,这些在《风俗通》中都有记载。 |
C.关于古琴演奏,古人有“六忌、七不弹”的说法,古人认为如果遇上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或者哪怕只是事务繁杂、衣冠不整都不是弹奏古琴的好时机。 |
D.古琴清、和、淡、雅的音乐品格寄寓了文人凌风傲骨、超凡脱俗的处世心态,它与棋术、书法、绘画被视为文人雅士修身养性的必由之径。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晚清名臣沈葆桢
沈葆桢的故居在福州城区宫巷11号。这是一幢建于明天启年间的大宅,面积达1500平方米。当年的沈宅布局严谨,装饰富丽。1936年,客居福州的郁达夫,曾对这条巷子有这样一番描写:走过宫巷,见毗连的大宅,都是钟鸣鼎食之家……两旁进士匾额,多如市上招牌。
沈葆桢有三个身份:林则徐的外甥兼女婿、大清船政大臣兼通商大臣、两江总督兼管台湾。这三个响当当的身份,也勾勒出他非凡的一生。
沈葆桢的母亲林蕙芳是林则徐的六妹。沈林两家既是近邻又是近亲。沈葆桢长相一般,个子不高,少时多病。他从小就受到经世致用思想的熏陶,聪慧好学,林则徐早早看好了这个外甥,将自己最疼爱的二女儿林普晴嫁给他。姨表亲通婚,在当时是亲上加亲的大喜事。沈葆桢与妻子感情非常好,两人还曾相伴赴京赶考。
沈家并不怎么有钱,因为沈葆桢是个著名的清官。他先是中进士,入翰林院,后又外放九江知府,仕途更迭,唯一不变的是贫穷的生活。当时,将要到省城赴任的沈葆桢身无分文,还曾向人“挪川费百金”作为盘缠。到了省城,他租了二进三间排的房子,“每月租足纹十一两五钱”,为此他还发出了“屋价之贵,可谓极矣”的感叹。1855年,35岁的沈葆桢刚刚被破格提升为九江知府,举债购买了这个宅院。沈葆桢装修好房子,安顿好父母妻儿,自己就安心到江西任职去了。第二年,江西闹起了太平天国运动,沈葆桢采取攻其不备、袭扰辎重的战术,七战七捷,扬名官场。此后,平叛太平天国运动,成为沈葆桢的主要工作。
1865年,沈葆桢的母亲过世,朝廷终于给了他27个月的假,沈葆桢回到这里过了几天清静日子。在他留下的大量家书中,几乎每封信都要嘱咐子女读书,并告诉他们,读书主要为了立品做人,做官倒是其次。可惜那时中国正面临着生死存亡的困境,无法让人有一丝的安宁。1866年,沈葆桢接到熟人左宗棠的邀请,出任福建船政大臣,这时他还重孝在身。
左宗棠请沈葆桢出山并非一帆风顺,也曾三顾茅庐,二人在这个古香古色的小院里畅谈了很久,左宗棠准备打造中国自己的海军,而沈葆桢是他心中的不二人选。左宗棠第一次来到沈宅,恳请沈葆桢出山继承船政事业,沈葆桢婉言拒绝。左宗棠保证在接管之初,由他和沈葆桢联名署签奏折,并给他推荐著名商人胡雪岩相助,所有人马,归其调遣。沈葆桢还是犹豫不决,左宗棠干脆上疏,推荐沈葆桢主持船政。清廷降旨,署沈葆桢“先行接办”,“不准固辞”。本无心官场的沈葆桢,还是接受了这个艰巨的任务。出任福建船政大臣的沈葆桢,将办公的地点设在了自己的宅子里。宫巷11号这个普通的民宅成了中国近代船政工业的思想发源地。沈葆桢建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座船厂,8年时间,造出了5艘商船和11艘兵舰,而就是这些轮船,后来装备起中国第一代海军舰队。沈葆桢还创办了“近代中国船舶工业与海军人才的摇篮”——福建船政学堂,培养出一大批叱咤风云的人物:甲午海战中牺牲的刘步蟾和林永升、清海军总长刘冠雄、中国海军元老萨镇冰……
沈葆桢虽多受林则徐儒雅之风的熏陶,但是做起事来,雷厉风行。他果断宣称“铁甲舰不可不造,日本不可不防”!于小事方面,有部下偷了外国人的汗衫,他认为此事有辱国格,将此人斩首示众。
1874年,日本进犯台湾后,沈葆桢被派往台湾加强防务。此后,他兴建台南的亿载金城和台湾最南端的恒春城,建设苏花公路前身、新中横公路前身等,废除渡台禁令,鼓励民众到台湾开垦,促成了台湾政经中心由南部转移到北部。2009年,台北市府为了纪念沈葆桢,将市府大厅命名为“沈葆桢厅”。
1879年7月,久受病痛折磨的沈葆桢在南京与世长辞。他告诉儿孙“究竟笔墨是稳善生涯,勿嫌其淡”。
(删节自《文史参考》2011年总第44期)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沈葆桢的三个响当当的身份,从家庭成员和朝廷官员两方面,表现出了他的不平凡,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
B.林则徐不以貌取人,而是以健康状况取人,早早看好了从小就遵奉经世致用思想又聪慧好学的沈葆桢,后将自己的二女儿嫁给了他。 |
C.沈葆桢赴省城担任九江知府时身无分文,只好向别人借钱作盘缠,后来还为了能到江西去安心任职而举债买房。 |
D.左宗棠为请沈葆桢出山而三顾茅庐,第一次来恳请,第二次作出保证,第三次后则上疏推荐,终于实现了心愿。 |
E.沈葆桢的部下有人偷了外国人的汗衫,他一怒之下将此人斩首示众,这样的小事表现了他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本文第一段引用郁达夫的话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作为“晚清名臣”,沈葆桢有哪些主要功绩?请简要分析。
成就沈葆桢“名臣”声誉的原因有很多,请就你对“出身”、“读书”、“无私”三个方面的理解,任选一个方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一只套鞋
(前苏联)左琴科
电车实在太拥挤了,而且你不能乱动,如果你不听劝告,非要在那狭小的空间里展示你的活泼,那你一定保不住你的套鞋。
当然,只是一只套鞋,很多人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但如果你的套鞋在两分钟内就没了,你一定不会装作若无其事的。
我再清楚不过了,上电车的时候两只套鞋都在脚上,但等到下车的时候,结果却是:两只套鞋已经分居了。所有的衣物都老老实实地呆在它应在的地方,惟独我右脚上的那只套鞋不见了。
车已经载着那只套鞋飞驰而去了……
我脱了剩下的那只套鞋,用报纸包上,就这么上班去了。等着吧:下班后我一定把它找回来。
下班了,这成了我的头号大事。我先找了一个认识的电车司机,希望从他那里得到些有用的信息。
他的话让我心里踏实多了。他说:
“嗯!是在电车上啊!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要是丢在别的公共场所,那就不保险啦。丢在电车上,找到的希望有百分之九十以上。我们局里有个失物招领处,到那儿就能领回失物,他们专负责这种事。”
“噢,谢天谢地,”我说,“现在我心就定啦。唉,我的套鞋是全新的。”
很快,我就找到了失物招领处。
“朋友,我的一只套鞋在电车上弄丢了,我希望能在这里找回来。”
“可以,”招领处的人回答说,“请描述一下您的套鞋吧。”
“套鞋嘛,好像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我说,“鞋号是十二号。”
“十二号的鞋,我们这里可能有一万二千多只,你再细细地说一下吧。
“特点嘛,也很普通,那是绿颜色的,鞋的两旁有白色条纹。”
“这样的鞋我们这儿也有上千只,说得再详细点好吗?”
“那是一只全新的套鞋,连鞋油都没来得及上。”
“请您稍等。”
瞧,她手里的确拿着我的套鞋。
我当时真是激动极了。我想,这里的工作真出色,工作人员竟在一只套鞋上花这么大的功夫。
“谢谢,”我说,“朋友,真不知如何感谢您的帮助,这对我来说太重要了。快给我吧,我好穿上。谢谢你啦!”
“不行,尊敬的同志,我仍不能确定这套鞋的真正主人。”
“我何必去骗一只套鞋呢?”
“我们丝毫不怀疑这一点。很可能这就是您丢的那只套鞋,但现在不能给您。请您开个证明来,证明您确实是丢了套鞋。让居委会再开个证明确保一下吧!这样才符合我们的工作程序。”
“朋友,”我说,“好同志,可是我的街坊并不知道我出了这档子事,他们可能不给开这样的证明。”
“他们一定会帮你的,而且……”
他坚持原则,我只好无奈地离开了。
第二天,我找到了居委会主任,对他说:
“请给我开个证明,我丢了一只套鞋。”
“这是事实吗?我可是上过不少次当了!是不是想捞个非分之财?”居委会主任说。
“真的,”我说,“我是丢了套鞋。”
他说:“那就拿一张电车公司的证明,单凭你一句话,我可不敢胡乱开证明,我必须为居委会的声誉负责。”
我说:“就是他们让我来这儿开证明的。”
他说:“那你打个报告吧。”
我说:“怎么写呢?”
他说:“你就写:某年某月某日丢失套鞋一只等等,再加上点保证,就说你以什么样的名义起誓……”
我写了报告,随后便拿到了居委会的证明。
我拿着证明又到了失物招领处。好在一切都很顺利,套鞋被我拿了回来。
现在我终于拿回了我的那只套鞋,并把它重新穿到我的脚上。“瞧,他们的服务态度多好!要是别的单位,为一只套鞋肯定不会花那么多时间!从车上扔出去完事了。虽然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但毕竟不是一无所获。”
但事情总不是那么尽如人意,又有一回,我丢了另一只套鞋——一星期以来,我把它包在报纸里一直随身夹带着。这次可记不得丢在哪里了。但我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一定不是在电车上。
虽然有所损失,但总算没全白忙活,现在我把它放在五斗柜上。每当心里烦闷时,只要朝这只套鞋看上一眼,我就心平气和了。那时我心里总会想:总会有像这样优秀的机构给我帮助的。
这只套鞋对我来说已远远地超出了它应有的价值,我一定会永远地保留着。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5分)
A.“我”在电车上丢失了一只套鞋,本不应该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但因为套鞋在很短的时间丢失,才使得“我”心里很难受。 |
B.下班后,“我”在电车公司找了一个认识的人,希望通过他找到丢失的套鞋。事实上,我也由此顺利地找到了丢失的套鞋。 |
C.在失物招领处,工作人员一再要求“我”提供详细的信息。此时“我”也表现得很有耐心,对找回套鞋抱有希望。 |
D.“我”到了居委会开证明,结果受到了刁难。向电车公司打了报告后,才拿到居委会的证明,最终拿到了丢失的套鞋。 |
E.另一只套鞋丢失后,“我”没有上次那么幸运能找到套鞋。前后对比,更加突出了之前的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小说中的“我”为了找到丢失的一只套鞋,都做了哪些事?请简要概括。(6分)
小说结尾提到“我”对于丢失的另一只套鞋不抱找到的希望。这样写有什么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说以“一只套鞋”为题,有主题思想和情节结构方面的考虑,请任选一个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