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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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和牛
铁凝
孕妇牵着牛从集上回来,在通向村子的土路上走着。
午后的太阳照耀着平坦的原野,干净又暖和。孕妇信手撒开缰绳,好让牛自在。当它拐进麦地歪起脖子肯麦苗时,孕妇唤一声:“黑,出来。”黑是牛的名字。黑迟迟不肯离开麦地,孕妇就恼了:“黑!”她喝道。
孕妇爱赶集,只为了什么都看看,婆婆总是牵出黑来让孕妇骑,怕孕妇累着身子。黑也怀了孕啊,孕妇想。但她接过了缰绳,她愿意在空荡的路上有黑作伴。她和它好像有点同病相怜,又有点儿共同的自豪感,于是一块儿腆着骄傲的肚子上了路。回来时,孕妇也没骑黑,走快走慢由着黑的性儿,当她走得实在沉闷,才冷不丁叫一声:“黑——呀!”她夸张地拖长声,把黑弄得挺惊愕,拿无比温顺的大眼瞪着孕妇。孕妇乐了,平原顿时热闹起来。
远处,依稀出现了三三两两的黑点,是那些刚放学归来的孩子。孕妇累了,在路边一个巨大的石碑上坐下来,黑又信步去了麦地闲逛。
这石碑属于一个王爷,后来让一些城里来的粗暴的年轻人给推倒了。石碑躺在路边成了过路人歇脚的坐物。碑上刻着一些文字,个个如同海碗大小。孕妇不识字,他曾经问过丈夫那是些什么字。丈夫也不知道。丈夫说:“知道了有什么用?一个老辈子的东西。”
孕妇坐在石碑上,又看见了这些字,她的屁股压住了其中一个。这次她挪开了,小心地坐在碑的边沿。她弄不明白为什么她要这样,从前她歇脚,总是一屁股就坐上去。那么,原因还是胸膛下面这个肚子吧。孕妇对这肚子充满着希冀,这希冀又因为远处那些越来越清楚的小黑点而变得更加具体。孕妇相信,她的孩子将来无疑要加入这上学、放学的队伍。若是孩子也问起这碑上的字,她不能够说不知道,她不愿意对不起孩子。
可她实在不认识这碑上的字啊。
放学的孩子们走近了,她叫住一个本家侄子,向他要了一张白纸和一杆铅笔。
孕妇一手握着铅笔,一手拿着白纸,等待着孩子们远去。她仿佛要背着众人去做一件鬼祟的事。
孕妇将白纸平铺在石碑上。当她打算落笔,才发现这劳作于她是多么不易,她的手很巧,却支配不了手中这杆笔。她努力端详着那陌生的大字,然后胆怯而又坚决地落下了第一笔。她描画着它们,心中揣测它们是什么意思,又不由得感叹:字是一种多么好的东西啊!
夕阳西下,孕妇伏在石碑上已经很久了。她的脸红彤彤的,茁壮的手腕不时地发着抖。可她不能停笔,她的心不叫她停笔。她长到这么大,还从来没干过这么累人、又这么不愿停手的活儿。
不知何时,黑已从麦地返回,卧在孕妇的身边。它静静的凝视着孕妇,脸上满是驯顺,像是守候,像是鼓励。
孕妇终于完成了她的劳作。在朦胧的暮色中她认真地数,那碑上的大字是十七个,她的白纸上那个也落着十七个。
忠敬诚直勤慎廉明和硕贤亲王神道碑
纸上的字歪扭而又奇特,像盘错的长虫,像混乱的麻绳。可它们毕竟是字。有了它们,她似乎才获得一种资格,似乎才敢与她未来的婴儿谋面。孩子终归要离开孕妇的肚子,而那块写字的碑却永远立在了孕妇的心中。每个人的心中,多少都立着点什么吧。
孕妇将她劳作的果实揣进袄兜,捶着酸麻的腰,呼唤身边的黑启程。
黑却执意不肯起身,它换了跪的姿势,要主人骑上去。
“黑——呀!”孕妇怜悯的叫着,强令黑站起来。
孕妇和黑走在平原上,像两个相依为命的女人。黑身上释放出的气息使孕妇觉得温暖而可靠,她不住地抚摸它,它拿脸蹭着她的手。一股热乎乎的东西涌现在孕妇的心房。她很想对人形容心中这突然的发热。她永远也形容不出,心中这种情绪就叫做感动。
“黑——呀!”孕妇在黑暗中小声嘟囔,声音有点颤,宛若幸福的呓语。
(有删节)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由于历史的原因,巨大的石碑被推到了,村民们拿它做歇脚的坐物,也算是发挥了它的作用。
B.孕妇非要等放学的孩子走了以后,才上前去描画那些字,表明她是个内敛害羞的人,她本来是可以叫会写字的人帮她写的。
C.孕妇努力描画石碑上的字,这些字给了孕妇无限的希望和寄托,她认为只有这样才有资格与将要出世的孩子见面。
D.孕妇在黑暗中小声的嘟囔,是因为回家的路尽管漫长,走起来很累,但母牛一路的相伴与温情,让一切变得幸福而轻松。

E.本文用诗意的笔调,在从容淡定的叙述中,传达了一种温馨和谐的人生意味,表现了一个女人将为人母的幸福和喜悦。
小说中的孕妇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概述。
牛在小说中有什么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孕妇并不认识石碑上的字,也不会写字,却十分努力的描画着它们,后来还感叹:“字是一种多么好的东西啊!”小说这样来写孕妇,有人认为让人感动,也有人认为有些做作。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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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科学家邓叔群
经过清华学堂八年苦读,邓叔群于1923年经考试公费留学美国。同时去的同学大多选择学习外交、银行、军事、法律等专业,只有他不听别人劝告,为了解救贫困的中国农民,一心入读康奈尔大学的农林专业。留学期间,目睹同胞受到种族歧视,这激发了他为国争光的民族自尊心,决心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他不仅主科成绩都是A,而且荣获了全美最高科学荣誉学会颁发的两枚金钥匙证章。正当他博士论文接近完成时,国内岭南大学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导师惠凑推荐了他,但建议他完成论文后再回去。邓叔群却认为,学到先进知识报效祖国,正是自己求学的真正目的,于是当即回国。
在回国后的十年中,为搜集我国第一手真菌资料,他手提竹篮,攀山入林,一样一样地采集,逐一鉴定,定名分类。他先后研究鉴定的真菌种类达一两千种,分隶于数百个属,其中首次发现的新属5个,新种121个,为世界真菌资源宝库增添了新标本,在世界真菌学史上为我国的真菌科学谱写了重要的第一章,向世界宣告了中国有自己的真菌科学。在世界著名真菌分类学家考尔夫教授总结的康奈尔大学120年来作出突出贡献的41位真菌学家中,他是唯一的东方人。
抗战开始不久,为了使自己的研究与国计民生关系更为直接,邓叔群转向了林业研究。他带领助手深入云南、西康、四川一带,勘察森林资源状况。他们冒风雨,顶烈日,忍饥寒,摸清了该地区森林资源的组成、分布、蓄积量及病虫害等情况,绘制了中国的早期林型图,并提出了合理经营、开发和管理原始森林的研究报告,为大后方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参考。其中森林的材积估算、轮伐期、更新方法、造林方针等,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后来,邓叔群拒绝就任农林部副部长,而在甘肃省建设厅厅长张心一的支持下,举家奔赴甘肃,开始黄河上游水土保持的研究。经过几年艰苦奋斗,成功创办洮河林场及三个分场,建立了一整套保证森林更新、营造量大于采伐量的制度,创建了以科学的方法经营和管理森林的新模式。邓叔群认为,水利和林、牧之间具有密切关系,要根治黄河水患,就必须三者并重。为保持黄河上游水土、减轻下游灾害:他提出了森林生态平衡理论。
1948年,邓叔群当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随后,中央研究院要求全体高级研究人员迁往台湾或去美国。他不仅自己明确表示决不离开,还动员其他同事共同抵制。他对家人说:“别忘了自己是中国人,要为民族富强而奋斗终生,我决不跟腐败的国民党去台湾,也不去美国。”其实在他内心深处,对共产党抱有希望和向往,愿与民族同甘苦,共命运。后来,他早年的学生沈其益受东北解放区领导委托,特地到上海邀请他去东北筹办农学院,他欣然接受邀请,并在半年的时间内,带病编写出一整套农林大学的教材纲要。作为沈阳农学院创建总指挥,他辛勤工作,调度有方,快速、高效地完成了建设任务。
邓叔群生活俭朴,不图物质享受,新中国成立后,他把抗日战争前在南京购建的花园洋房捐献给国家,还三次主动提出减薪,抗美援期时,他将自己的积蓄捐作军用。1960年,他受林业部委托,举办森林病理学培训班,为各省培训出数十名专业技术骨干。培训结束后,他谢绝巨额酬金,只留一张结业合影作纪念。邓叔群一生的选择,都从人民和祖国的需要出发,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科学报国的埋想。
(摘编自《中国真菌学先驱——邓叔群院士》)
相关链接:①邓叔群(1902-1970),中国真菌学家.福建福州人。曾任岭南大学、金陵大学、中央大学等校教授,中央研究院研究员。新中国成立后,任沈阳农学院和东北农学院院长、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副所长、中科院学部委员(院士 )。主要著作有《中国的高等真菌》、《中国的真菌》等。
②我自幼被外祖母严氏收养。她教我劳动,晓我勤俭,并以民族英雄岳飞、成继光、林则徐等人的事迹勉励我;教我做人要坚贞不屈、清正廉洁、光明磊落,这一切促使我从小就立志为中华民族的强盛奋斗终生。
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因为种族歧视使邓叔群深受伤害,激发了他的民族自尊心,他决心用最短的时间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为国争光。
B.考虑到岭南大学开学在即,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邓叔群没有听从导师的建议,而是当即回国,全然不顾自己即将得到的博士学位。
C.邓叔群采集、鉴定的中国真菌标本,填补了世界真菌研究领域的空白。他本人也因为在真菌学领域的卓越贡献而得到世界同行认可。
D.抗战时期,邓叔群与助手开展森林勘察,其研究成果丰富,其中不少内容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E.邓叔群基于水利和林、牧并重的思想而提出的森林生态平衡理论,使得黄河上游的水土得以保持,并减轻了下游的水患灾害。
邓叔群不愿意去台湾,也不去美国,而欣然接受邀请去东北筹建农学院。他这样做,既有现实因素,又有思想基础。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


在国家需要时,邓叔群是如何主动牺牲个人利益、为国分忧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请结合材料谈谈科学家与国家的关系,1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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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B.《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C.《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彻底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C.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D.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坐监一年的处罚。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B.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法律对今人的启示,我们应该全部传承。
C.《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三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
D.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后面的题,共14分。
在春天里观察两只鸟
陈峻峰
①不是一棵,也不是两棵,而是一排水杉。在我居住的城市的东南,向天空高高地直立着,高过了那些栗树、梧桐、刺槐和雪松。
②两只鸟,我们权且可以称它们为山喜鹊吧,在早春里飞。我以为我认识它们,我以为它们是去年的那一对。它们的巢还在,也就是说它们原来的家还在,经过了去冬的那场大雪,看上去好像依然完好无损。而且,就一只鸟巢而言,它的高度、支点、造型,都大抵可以称得经典。
③两只鸟飞,先在空中盘查了一会,停留在附近的一棵树上,对去年那只的鸟巢进行确认。我不知道上帝赋予它们怎样的心灵提醒和暗示,也不知道它们依循了怎样的信息和气息,能够从浩渺的远方,准确地找到这一排杉树,找到它们的巢穴。现在的情况是,它们在经过确认之后,瞬间两只鸟同时飞起,又同时落在了那只鸟巢之上。我猜它们一定会检查它们一冬没有居住的房子,然后进行外墙的修补,并且把卧室装饰一新。它们要在那里缠绵相拥、谈论天气和诗歌、生儿育女,当然也要在那里抵御今年的飓风、雷电和大雨。
④很快,我发现我错了,那两只鸟并未干这些事情。它们选择了另一棵树,开始建造一个新的巢。循着我的目光从左往右看过去,如果去年的那个巢在第三棵水杉上,那么它们选择的就是第五棵。
⑤现在我似乎知道了,这两只鸟不是去年的那两只鸟,而应该是去年那两只鸟的儿女吧。年轻的一代,风华正茂,奋发有为,热爱生活,富于幻想,它们怎肯居住父母的旧巢呢。它们的家族不遗传依赖和懒惰,这是天然的风范;只有人类才会有不肖子孙,好吃懒做,在父辈的财富中坐享其成坐吃山空。鸟类不会。它们担当不起上帝的指责和同类的嘲笑。
⑥当然,建造一个家是复杂的、艰难的。我无法知道那两只鸟整个春天的辛勤和劳苦,我只能通过它们飞翔忙碌的身影对它们进行判断和猜想。就这样,有一天,我像是突然发现,它们的家建好了。一只巨大的鸟巢也像是突然从枝头上长出,和树完美地融成一体。我能感觉到巢的坚固和安稳,也能想象那卧室的簇新和舒适。
⑦那天,让我觉得仿佛整个春天里,我都在向它们仰着脸。年轻人的新巢建在第五棵树上,父母的旧居建在第三棵树上;父母亲不在了,高高树顶的旧居空着,仿佛一个家族的图腾和标志;从我的角度看去,直立的杉树举着那只旧巢,更像是举着一个祖宗的牌位。那么,这两只鸟选择在第五棵树建造自己的新家,是想虔诚守着父母的遗址和祖宗的牌位。那么,与之间隔一棵树的距离,是不是想和旧时的文化传统既不挨得太远,又不挨得太近。它们在生命的繁衍和承续中,需要有自己年轻独立的思想,需要创造一种完全属于自己的信心、锐气和生活。
⑧而我必须自觉离开了,我要做的不是对两只鸟进行观察和猜测,而是能否进行自身的反省,包括我对待美妙自然和可爱生灵的态度和行为。旧巢和新巢都建在树的高处,那几乎是树的梢顶了。它们未必不知道这要担当多么大的风险,但它们更知道这世上真正的风险,来自人类。因此它们把巢尽可能地建在高处,建在梢顶,那是对人类明白无误的拒绝、痛斥和对峙。
⑨那个悬在高空的巢穴,高高悬在我们的头顶之上的巢穴,不知是鸟类的天性不安,还是人类的巨大痛苦。(有删改)
结合全文看,第一段中的画线句有哪些作用?
文章第三段中画线句子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文章第八段写道“我要做的不是对两只鸟进行观察和猜测,而是能否进行自身的反省”,请结合全文,分析作者进行了哪些方面的反省获得了怎样的启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第后面的题。
譬如罢,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那么,怎么办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但是,如果反对这宅子的旧主人,怕给他的东西染污了,徘徊不敢走进门,是孱头;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烧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则是昏蛋。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茅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只有烟枪和烟灯,虽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剌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倘使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总之,我们要拿来。我们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那么,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会成为新宅子。然而首先要这人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
选文第二段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请具体分析。
选文末段对新主人有定义,要“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请在选文首段中找出与“有辨别的新主人”相反的那些形象,并简析其相关特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第后面的题。
神木
李 磊
①那棵树长得并不特别,在树当中无论是相貌还是身段都算是很平庸的那一种。它生长在一座破败的祠堂背后,像一个躲得并不严实的人,露出一头蓬乱的头发。它一直偷偷摸摸地生长在高墙背后,过了上百年也没有伸出头来。如果不是它的根须穿过墙壁伸到祠堂里来,根本就不会有人在意它的存在,谁会注意一棵貌不惊人、势不惊心,甚至看上去还有些畏畏缩缩的树呢?
②有人曾爬上祠堂,去打探那棵树的尊容:那是一棵驼背的树,主干只有碗口粗,离地不足两米便枝蔓丛生,而且所有枝蔓没有一条是伸直的,都蛇一样在半空中爬行。
③我想象那棵树的样子,觉得它挺有意思。因为它的所有枝桠不分主次,都平等地拥有生长的权力,可是每根枝条的愿望都得到充分表达后,树便没了树的样子。一棵树在没有任何乔木压迫,也没有受到自然和人为干扰的情况下,只要从墙后伸出头来便可以过上阳光丰足、雨水充沛的日子,而它却始终缩头缩脑,对头顶的风花雪月视而不见。
④我们关注它的那几年里,那树一直保持原状,没有长壮更没有长高,仿佛独立于世界之外。当它身边那些高大的乔木纷纷被委以重任,成为房屋的栋梁时,它却一直安安稳稳地生长在那里,年复一年地枯荣,只是维持生命存在这种状态。这样的日子谁都不知道已经持续了多少年,也没有人知道还要持续多少年。就当这棵树索然无味的生活将永无止境持续下去的时候,突然而来的一场暴风雨,打破了原有的宁静。
⑤那场暴风雨带走了村里很多东西,包括一些草垛、一些老树、老屋,还有一些人。人们在清理风暴带走了那些物件时,发现祠堂倒了。我们看清了那棵树,它的根部已有坛口粗,根部以上便扭曲如老藤。在这块水土丰盈的平原里,根有坛口粗的树木早该高耸入云了。于是我想,如果那树不是生在高墙的背后,而生长在人的身边,如果人可以轻易地接近它,随随便便地修剪几斧子,也许它会越过身边的建筑与树木,成为平原的至高点,成为栋梁之材。
⑥可是,如果它真的成为栋梁之材了,它还能站在那里吗?
⑦在重建祠堂时,有人提议将树伐掉,以除后患。而锯条却在进入那棵树的核心区域时猝然迸断。树倒下之后,人们在它核心区域看到的是一种肉红色木质,细致缜密的年轮紧紧地缩在一起,像凝固在岩石里的纹理,可以想象那些年它生长得多么艰难。
⑧树倒了可根还活着,有人毛遂自荐去挖根,可拨开泥土就傻了眼,因为他面对的不是一棵树的根,而是一棵树埋藏在地下的王国。那根不是普通乔木的须状根而是球状根,那根像红薯一样把阳光的能量与泥土的养料都悄然储存在了泥土以下。那树的根系异常浩荡,体积几与树冠等同,连青砖的墙基都被搂抱在怀中。谁能想到看上去那么卑微的一棵树,会有这么浩荡的根呢?
(选自《散文》,有删改)
“我”为什么觉得那棵树“挺有意思”?请根据第三段内容概括说明。
文章①②两段对这棵树的外形作了具体详细的描写,有什么用意?
赏析“可是,如果它真的成为栋梁之才了,它还能站在那里吗?”的表达效果。
本文托物言志,借树喻人,试探究“神木”寄寓了哪些生存智慧,并就其中一点进行简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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