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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异 乡①
海明威
秋天,战争不断进行着,但我们再也不去打杖了。米兰②的深秋冷飕飕的,天黑得很早。转眼间华灯初上,沿街看看橱窗很惬意。店门外挂着许多野味:雪花洒在狐狸的卷毛上,寒风吹起蓬松的尾巴;掏空内脏的僵硬的鹿沉甸甸地吊着;一串串小鸟在风中飘摇,羽毛翻舞着。这是一个很冷的秋天,风从山冈上吹来。
每天下午,我们都上医院去。葬礼的仪式时常从院子里开始。我的膝关节有病,从膝盖到踝节之间的小腿僵直,没有腿肚子似的。医生说:“一切都会顺利的。小伙子,你是个幸运儿。你会重新踢足球的,像个锦标选手。”
旁边的手术椅中坐着一位少校。他的一只手小得像个娃娃的手。上下翻动的牵引带夹着那只小手,拍打着僵硬的手指。轮到检查他时,少校对我眨眨眼,一面问医生:“我也能重新踢足球吗,主任大夫?”他的剑术非常高超,战前是意大利最优秀的剑术家。
每天,还有三个同我年龄相仿的小伙子到医院来。我们都佩着同样的勋章,除了脸上包着黑丝绢的小伙子;他在前线待得不长,所以没有得到勋章。
起初,因为我佩着勋章,那些伙伴对我颇有礼貌,问我是怎样获得勋章的。我便拿出奖状给他们看,上面尽是些冠冕堂皇的词语,诸如“RATELLANZA”,“ABNEGAZIONE”③ ,等等。但是,透过这些辞令,可以看出真正的含意:我的受奖仅仅由于我是个美国人。打那以后,伙伴们对我的态度有点变了。
至于那位少校,杰出的剑术家,他可不相信人是勇敢的。每当我们坐在手术椅中,他总要不厌其烦地纠正我的意大利语法。不过,他却夸奖我口语流畅。我们轻松自如地用意大利语闲聊。有一天,我对他说,意大利语一学就通,说起来挺容易,我不太有兴趣了。“嗯,不错,”少校说,“那你为什么不研究一下语法呢?”于是他就教我语法。不久,我感到意大利文完全变了样,以致当我脑子里语法概念模糊时,不敢同他交谈了。
我可以肯定,少校不相信机械治疗,可他总是按时上医院,从不错过一天。当我学不好意大利语法时,他骂我是个丢人的大笨蛋,并且说,他自己也是个傻瓜,煞费心思来教我。少校长得矮小,却笔挺地坐在手术椅中,将右手伸入机器,让牵引带夹着手指翻动,眼睛直盯着墙壁。
“要是战争结束了,要是真有那么一天的话,你打算干些什么?”少校问我,“注意,语法要正确!”
“回美国。”
“结婚了吗?”
“没有,但很想。”
“你太蠢了。”他看上去很恼火,“一个男人决不能结婚。”
“为什么,少校先生?”
“别叫我少校先生。”
“为什么男人不应该结婚?”
“不该,就是不该,”他怒气冲冲地说。“即便一个人注定要失去一切,至少不该使自己落到要失掉那一切的地步。他不该使自己陷入那种境地。他应当去找不会丧失的东西。”
他说着,眼睛直瞪着前面,显得非常恼怒、痛苦。
“可为什么一定会失掉呢?”
“肯定会失掉,”他望着墙壁说,然后,低下头看着整形器,吱吱咯咯地把小手从牵引带里抽出来,在大腿上狠狠拍几下。“肯定会失掉,”他几乎大吼了,“别跟我争辩!”接着他对看管机器的护理员叫道:“来,把这该死的东西关掉!”
他回到另一间诊室去接受光疗和按摩了。一会儿,我听见他向医生请求借用电话,后来,门关上了。他重新回到这间房间时,我正坐在另一只手术椅中。他披着斗篷,戴着帽子,径直朝我坐的地方走来,把一条胳膊搁在我的肩上。
“真对不起,”他说,一面用那只好手拍拍我的肩膀,“刚才我太失礼了。我妻子刚去世。请原谅。”
“噢......”我惋惜地说,“非常遗憾。”
他站在那儿,咬着下嘴唇。“忘掉痛苦,”他说,“难哪!”
他的目光越过我,望着窗外。接着他哭了。“我简直忘不掉悲痛。”他边说边哽咽着。然后他失声痛哭,又抬起头,茫然呆视着,咬紧嘴唇,泪流满面,接着,挺起腰,带着军人的姿态,迈过一排排手术椅,昂然而去。
医生告诉我,少校的妻子很年轻,死于肺炎;少校直到残废不能再打仗后,才同她结婚。她只病了几天。谁也没料到她会死的。在少校坐的手术椅的对面墙上,挂着三张照片,都是类似他的病例,但已整形,完全是正常的手了。我不知道医生打哪儿弄来这些照片的。我一向以为,我们这些人是第一批来试验医疗器的。不过,少校对那些照片却很淡漠,他只是向着窗外,凝望着。
(本文有删改)
注:①本文写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②米兰:意大利西北部城市。③意大利语:意为“友爱”,“克己”。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我”和一群伤兵每天都到医院治疗,“我”伤愈后还能踢足球,而少校这位战前意大利最优秀的剑手,战后却不想击剑了。 |
B.很多伤兵都得了勋章,意大利为了表示友谊,授予了“我”这个美国兵勋章,其他人因此改变了对“我”的态度,“我”感到很伤心。 |
C.当“我”追问为什么不能结婚时,少校怒气冲冲地告诫“我”,表情可怕,少校这种似乎不近情理的言行,表达了他的无限悲愤。 |
D.少校爱他的妻子,而妻子却早早离他而去。他不愿看到“我”重蹈他的覆辙,遭受如此悲痛的丧妻之苦,所以竭力反对“我”结婚。 |
E.作者用血肉丰满的艺术典型、独具匠心的艺术构思、洗练传神的语言、简单白描的手法,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反战思想和对和平的向往。小说开头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
小说结尾,医生为安慰上校,找了许多经过治疗康复了的手的照片挂在墙上,而 “少校对那些照片却很淡漠,他只是向着窗外,凝望着”,作者这样写有什么用意?
小说标题“在异乡”含有多重意蕴,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原创】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绝密30年“于敏”被雪藏
李洪鹏
于敏虽然是一位大物理学家,但他最大的爱好,竟然是中国历史、古典文学和京剧。他从小就会背不少古诗词。退休后,工作少了,他至少一天要拿出3个小时的时间来读他喜欢的书。
由于学习和工作的繁忙,多年来于敏一天只休息6个小时左右。数十年来,于敏是靠古诗词的安眠来完成这6个小时的睡眠的。
少时,于敏家境贫寒,受同窗父亲的资助才得以继续攻读大学。到了北京大学,于敏如饥似渴地广泛阅读各类书籍。同学们送给他一个雅号——“老夫子”。
但是,于敏并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酸腐“夫子”,而是“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进步青年。当时国民党政治腐败,民怨沸腾,北大经常闹学潮,于敏常常与大家一起上街游行示威。
1969年初,因奔波于北京和大西南之间,也由于沉重的精神压力和过度的劳累,他的胃病日益加重。在首次地下核试验和大型空爆热试验时,他身体虚弱,走路都很困难,上台阶要用手帮着抬腿才能慢慢地上去。
热试验前,当于敏被同事们拉着到小山冈上看火球时,已是头冒冷汗,脸色苍白,气喘吁吁。由于操劳过度和心力交瘁,于敏在工作现场几至休克。
直到1971年10月,考虑到于敏的贡献和身体状况,才特许已转移到西南山区备战的妻子孙玉芹回京照顾。一天深夜,于敏感到身体很难受,就喊醒了妻子。妻子见他气喘,赶紧扶他起来。不料于敏突然休克过去,经医生抢救方转危为安。
由于连年都处在极度疲劳之中,1973年于敏在返回北京的列车上开始便血,回到北京后被立即送进医院检查。在急诊室输液时,于敏又一次休克在病床上。
1944年,18岁的于敏考上了北京大学工学院,1946年,他转入了理学院去念物理,并将自己的专业方向定为理论物理。
1949年于敏本科毕业,考取了研究生,并在北京大学兼任助教。毕业后,他被钱三强、彭桓武调到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这个所1950年才成立,由钱三强任所长,王淦昌和彭桓武任副所长。
1960年底,在钱三强的组织下,以于敏等为主的一群年轻科学工作者,悄悄地开始了氢弹技术的理论探索。这次从基础研究转向氢弹研究工作,对于敏个人而言,是很大的损失。于敏生性喜欢做基础研究,当时已经很有成绩,而核武器研究不仅任务重,集体性强,而且意味着他必须放弃光明的学术前途,隐姓埋名,长年奔波。
1967年6月17日,氢弹爆炸成功,爆炸当量达到330万吨。试验场上顿时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参试人员个个激动万分。从原子弹试验成功到第一颗氢弹爆炸成功,中国人只用了两年零八个月的时间,创造了研制氢弹的世界纪录!
20多年前,连于敏这个名字都是绝密,他隐姓埋名30年,直到1988年,于敏的名字才得以解禁,但由于当时的解密程度有限,许多史实还没有公开。
很多人称呼于敏为“中国氢弹之父”。对于这样的称呼,于敏极力反对,他常常对身边工作的人说:“核武器是成千上万人的事业,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你少不了我,我缺不了你,必须精诚团结,密切合作。”
实在追问之下,他只说过这样一句话:“在氢弹的理论设计中,我是学术领导人之一。”
对工作心无旁骛的大科学家,对生活就有点“不上心”了,竟有迷路的时候。一次,他去驻地外,回来的时候怎么也找不到路了,结果绕了很远的路,才总算回来。
近年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于敏记忆力稍逊从前,当学生安慰他时,他还幽默地说:“我现在是‘硬件’老了,‘软件’不老!”
(选自2015年1月9日《法制晚报》)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于敏虽然是一位大物理学家,但他竟然喜欢古典文学,因为他靠古诗词的安眠来完成6个小时的睡眠的。 |
B.于敏在北京大学如饥似渴地阅读各类书籍,同学们送给他一个雅号——“老夫子”,但他并不是不关心国家大事,常常与大家一起上街游行示威。 |
C.1949年于敏本科毕业后,他被钱三强、彭桓武调到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从此开始氢弹的研究。 |
D.于敏在学术上曾经做过两次转变:1946年由北京大学工学院转入了理学院,并将自己的专业方向定为理论物理;1960年从基础研究转向氢弹研究。 |
E.1967年6月17日,氢弹爆炸成功,从原子弹试验成功到第一颗氢弹爆炸成功,只用了两年零八个月的时间,于敏创造了研制氢弹的世界纪录。于敏为了工作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请结合文章的相关内容简要概括。
于敏院士对“名”的处理方式给我们提供一个范例,请结合全文作简答概括。
于敏被称为“中国氢弹之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也表现出一些优秀的品质,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奇遇
莫言
1982年秋天,我从保定府回高密东北乡探亲。因为火车晚点,车抵高密站时,已是晚上九点多钟。通乡镇的汽车每天只开一班,要到早晨六点。举头看天,见半块月亮高悬,天清气爽,我便决定不在县城住宿,乘着明月早还家,一可早见父母,二可呼吸田野里的新鲜空气。
这次探家我只提一个小包。所以走得很快。穿过铁路桥洞后,我没走柏油路。因为柏油公路拐直角,要远好多。我斜刺儿里走上那条废弃数年的斜插到高密东北乡去的土路。土路因为近年来有些地方被挖断了。行人稀少,所以路面上杂草丛生,只是在路中心还有一线被人踩过的痕迹。路两边全是庄稼地,有高粱地、玉米地、红薯地等,月光照在庄稼的枝叶上,闪烁着微弱的银光。几乎没有风,所有的叶子都纹丝不动,草蝈蝈的叫声从庄稼地里传来,非常响亮,好像这叫声渗进了我的肉里、骨头里,蝈蝈的叫声使月夜显得特别沉寂。
路越往前延伸庄稼越茂密,县城的灯光早就看不见了。县城离高密东北乡有40多里路呢。除了蝈蝈的叫声之外,庄稼地里偶尔也有鸟或什么小动物的叫声。我忽然感觉到脖颈后有些凉森森的,听到自己的脚步声特别响亮与沉重起来。我有些后悔不该单身走夜路,与此同时,我感觉到路两边的庄稼地里有无数秘密,有无数只眼睛在监视着我,并且感觉到背后有什么东西尾随着我,月光也突然朦胧起来。我的脚步不知不觉地加快了。越走得快越感到背后不安全。终于,我下意识地回过头去。
我的身后当然什么也没有。
继续往前走吧。一边走一边骂自己:你是解放军军官吗?你是共产党员吗?你是马列主义教员吗?你是,你是一个唯物主义者,而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共产党员死都不怕还怕什么?有鬼吗?有邪吗?没有!有野兽吗?没有!世界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但依然浑身紧张、牙齿打战,儿时在家乡时听说过的鬼故事“连篇累牍”地涌进脑海:一个人走在路上,突然听到前边有货郎挑子的嘎吱声,细细一看,只见到两个货挑子和两条腿在移动,上身没有……一个人走夜路碰到一个人对他嘿嘿笑,仔细一看,是个女人,这女人脸上只有一张红嘴,除了嘴之外什么都没有,这是“光面”鬼……一个人走夜路忽然看到一个白胡子老头在吃青草……
我后来才知道我的冷汗一直流着,把衣服都溻湿了。
我高声唱起歌来:“向前向前向前——杀——”
自然是一路无事。临近村头时,天已黎明,红日将出未出时,东边天上一片红晕,村里的雄鸡喔喔地叫着,一派安宁景象。回头望来路,庄稼是庄稼道路是道路,想起这一路的惊惧,感到自己十分愚蠢可笑。
正欲进村,见树影里闪出一个老人来,定睛一看,是我的邻居赵三大爷。他穿得齐齐整整,离我三五步处站住了。
我忙问:“三大爷,起这么早!”
他说:“早起进城,知道你回来了,在这里等你。”
我跟他说了几句家常话,递给他一支带过滤嘴的香烟。
点着了烟,他说:“老三,我还欠你爹五元钱,我的钱不能用,你把这个烟袋嘴捎给他吧,就算我还了他钱。”
我说:“三大爷,何必呢?”
他说:“你快回家去吧,爹娘都盼着你呢!”
我接过三大爷递过来的冰冷的玛瑙烟袋嘴,匆匆跟他道别,便急忙进了村。
回家后,爹娘盯着我问长问短,说我不该—人走夜路,万一出点什么事就不得了。我打着哈哈说:“我一心想碰到鬼,可是鬼不敢来见我!”
母亲说:“小孩子家嘴不要狂!”
父亲抽烟时,我从兜里摸出那玛瑙烟袋嘴,说:“爹,刚才在村口我碰到赵三大爷,他说欠你五元钱,让我把这个烟袋嘴捎给你抵债。父亲惊讶地问:“你说谁?”
我说:“赵家三大爷呀!”
父亲说:“你看花了眼了吧?”
我说:“绝对没有,我跟他说了一会儿话,还敬他一支烟,还有这个烟袋嘴呢!”
我把烟袋嘴递给父亲,父亲竟犹豫着不敢接。
母亲说:“赵家三大爷大前天早晨就死了!”
这么说来,我在无意中见了鬼,见了鬼还不知道,原来鬼并不如传说中那般可怕,他和蔼可亲,他死不赖账,鬼并不害人,真正害人的还是人,人比鬼要厉害得多啦!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我”的“奇遇”是走夜路时遇见了鬼,不过,这是一位好鬼。因此,“我”发现“鬼不如传说中那般可怕”。
第二自然段中的环境描写突出了高密乡村的自然特征,渲染了清冷沉寂的气氛,为“我”一个人走夜路时带来各种恐惧的联想做了铺垫。
“我感觉到脖颈后有些凉森森的”,是通过触觉感受效果来衬托人物心理,写出了“我”此时此刻的恐惧。
“我”儿时听过许许多多的鬼故事,此时“连篇累牍”地涌进脑海,使“我”下意识地回过头去,这些心理和动作描写为三大爷的出场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
沉寂恐怖的环境中没有遇到鬼,日出后,一片宁静之时却遇到了鬼。此次经历让“我”改变了原来的看法:鬼不只是出现在阴森寂静的环境里。已成为鬼的赵家三大爷有什么特点?试做简要分析。
母亲说“赵家三大爷大前天早晨就死了”,这一情节在前文早已埋下伏笔,请找出相应的内容,结合文章进行简要说明。
结尾处,作者说“原来鬼并不如传说中那般可怕,……鬼并不害人,真正害人的还是人,人比鬼要厉害得多啦!”你同意作者的看法吗?结合文本和现实,具体说说你的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李白诗的语言弹性,他的修辞、句式和篇章组织的生命感,都是与渗透于其间的诗性直觉和用典密不可分的。直觉与用典,是诗学领域的两种文化现象。一般说来,直觉是始生性文化现象,用典是再生性文化现象。比如“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是谢灵运登池上楼的直觉。但据传他梦见族弟谢惠连,似有神助而拾得此句,因而李白《送舍弟》云:“他日相思一梦君,应得池塘生春草。”这就成了用典,成了对谢氏直觉的再生性处理。钟嵘《诗品·总论》说:“至乎吟咏情性,亦何贵于用事?‘思君如流水’,既是即目;‘高台多悲风’亦惟所见;‘清晨登陇首’,羌无故实;‘明月照积雪’,讵出经史?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这里的用事即用典,直寻即直觉。但钟氏的话带有片面性,好诗是不废直觉,在不少场合也不忌用典的。关键在于如何用。直觉的文化密度较疏,用典的文化密度较密,诗中的文化疏密度应该得宜。更重要的是,直觉须具精神深度,直逼事物本原;用典须能点化,化出文化真趣。
李白为诗,讲究“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神韵,因此直觉在他的诗中占有重要位置。他以山水为友,总能以一种不隔、不俗的心情体验山光水色,常常凭着瞬间的直觉,把带着自然露珠的新鲜意象采入诗中。他这样写《对雨》:“水纹愁不起,风线重难牵。”他这样写《晓晴》:“鱼跃青池满,莺吟绿树低。”水纹不起,你何必发愁?风线难牵,你岂能感到它重?这些不可言喻的感觉,都是把风线水纹牵系着自己感觉神经所致。雨后初晴,清池积雨而满,绿树淋湿而低垂,但是迎着晓光已是鱼跃莺吟的生命欢快,诗人已经以直觉切入自然界的生命节奏之中了。他这样写郊外:“花暖青牛卧,松高白鹤眠。”(《寻雍尊师隐居》)他这样写县府衙门:“山鸟下厅事,檐花落酒中。”(《赠崔秋浦》)在郊外,他体验到青牛趋暖、白鹤栖高的情趣,直觉到大自然饶有意味的沉默。在县府衙门,他体验到无为而治的县令公事清闲和诗酒兴浓,竟然与花鸟同乐了。由于他以直觉拾取清新的意象,有些诗行几乎语语珠玑,带有自然的光润性。
直觉的魅力,在于它抛开某些文化杂质的拖累,还原出诗的天然本性和天真情调。面对这种天然纯真,人们当会感到这才是真正的“思无邪”。也就是说,直觉的本质在于真,它卸去了某些文化化妆。如《越女词》其三:“耶溪采莲女,见客棹歌回。笑入荷花去,佯羞不出来。”采莲女笑入荷花去,是一幅洋溢着青春气息的何等鲜丽的画面。她竟然会“佯羞”,但人们不会因其“佯”而觉得在作假,反而觉得她胸无城府,脱口而出,天真无邪。作诗作到这个份上,也可谓化境矣。
(摘自杨义《直觉的魅力与流水用典》)下列各项中,其性质不属于原文所论直觉的一项是()
A.犬吠水声中,桃花带露浓。(李白《访戴天山道士不遇》) |
B.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李白《秋浦歌》) |
C.大鹏一日同风起,抟摇直上九万里。(李白《上李邕》) |
D.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李白《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直觉具有始发性,和用典一样是诗学领域重要的文化现象,在李白的诗歌中表现得比较充分,这也使得李白诗歌语言富有弹性。 |
B.“思君如流水”“高台多悲风”“清晨登陇首”“明月照积雪”,这些诗句无不是由直觉而得来,意象新鲜,犹如带着露珠。 |
C.钟嵘在《诗品》中特别强调了直觉之于诗歌的作用,作者不完全赞成他的观点,因为作者认为诗歌需要直觉,但也并不排斥“用典”。 |
D.诗歌如果既要用典又要直觉,这时就要平衡好二者在诗中的作用,让它们在诗中各得其所,如此才能彰显诗歌的文化真趣和自然真趣。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一项是()
A.本文所说“直觉”是特殊术语,因为它不是简单指对审美对象的外形描摹,而是要具精神深度,能传达诗人对审美对象特殊观照。 |
B.“水纹愁不起,风线重难牵”,其中含蕴着作者的大胆想象,融入了作者独到的生命体验,因此完全可以称得上“直逼事物本原”。 |
C.若说“鱼跃青池满,莺吟绿树低”中的“青池满”和“绿树低”已能诉诸视觉的形象,“鱼跃”和“莺吟”则透示着生命的欢快。 |
D.《越女词》其三用了“佯羞”或直觉,却没因此损害诗中形象给读者留下了胸无城府、天真无邪的美感,可见李白作诗堪入化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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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自述
1957年,我家来了个大学生邻居。他讲,当时他在济南的时候,认识一个山东省比较“腐败”的作家。这个作家究竟“腐败”到什么程度呢?一天三顿吃饺子。我们当时一年也吃不上一次饺子。我当时就问他:“叔叔,如果我将来能够写出一本小说来,我是不是能一天三顿吃饺子?” 所以,我想我最初对文学对当作家的梦想,就是冲着一天三顿吃饺子开始了。我后来把村里面的书借来看了以后,头脑当中才真正有关于文学的概念。
我的想象力还是不错的,为什么不错呢?因为我的想象力是饿出来的。童年时赶上自然灾害,为了填肚子,野草、树皮,什么都吃,甚至连煤块都敢啃。1961年春天,村里的小学拉来了一车亮晶晶的煤块,和小伙伴一拥而上,每人抢起一块煤,咯嘣咯嘣啃起来,觉得那煤块越嚼越香,还说着“味道好极了”。
我小学五年级就被学校赶出来了,就一个人牵着两头牛放牧。那时候我就能从牛的眼睛里边看到自己的倒影。有时候躺在草地上,看到天上的白云,听到鸟叫,听到周围青草生长的声音,呼吸大地发出的气味。这种跟大地接触的机会,这种很长时间孤独地跟动物在一起的状态,都让我想入非非。
直到现在,我依然动用的还是我二十岁以前积累的生活资源。我二十岁以后的东西,基本上还没有正儿八经地去写。
想象力,也有外来接受的地方。我们山东高密这个地方,离写出《聊斋志异》的蒲松龄的故乡也不远,隔了三百多里路。我听老人讲了很多很多关于鬼神的故事。上世纪六十年代,死人非常多。我们村子里最高纪录是一天死了18个人。一出门就看到原野里有鬼火在闪烁,而且经常有各种各样火一样的球在天空中飘来飘去。我当医生的姑姑就告诉我,这是狐狸在恋爱。人一旦进入这种环境,就会有一种恐惧,你就觉得你周围充满了一些神秘的生物,你在走路的时候经常听到脚后面有一个声音在跟随着你。
我的小说语言也是比较庞杂的,这里面既有古典的书面型的语言,也有一些读西方翻译过来的小说这样的语言,更多的还是来自乡土。
我们山东话的许多方言土语,一旦写到书上,是非常典雅古朴的古语,反而能够被人理解。我们说一把刀锋利,不说锋利,而说“风快”。说一个姑娘漂亮,也不说漂亮,我们讲“奇俊”。说今天天气很热,我们不说很热,而说“怪热”。
这些方言土语,写到小说里,完全可以看得懂,而且有非常强的感染力。一个真正的文学家,就是应该千方百计地丰富本民族的语言。不能仅仅把方言土语用到小说人物的对话中,而要把方言土语用到叙述中。
我从小就是一个非常爱说话的孩子。在我们农村叫做“炮孩子”。后来我写了小说叫《四十一炮》,里面就有一个“炮孩子”,其中也有我个人的经历。也因为我喜欢说话,喜欢说真话,给我们的家里带来了很多的麻烦。所以过了几十年以后,当我要写小说准备发表时,使用的笔名叫“莫言”,就是告诫自己要少说话。
事实证明,我一句话也没有少说,而且经常在一些特别庄严的场合,说出实话来。我觉得讲真话毫无疑问是一个作家宝贵的素质。
如果一个作家讲假话,不但对社会无益,也会大大影响文学的品格。因为好的文学作品,肯定有一个真实的东西在里边,尤其是真实地反映了下层人民群众的生活面貌。
我有一种偏见,我觉得文学艺术,它永远不是唱赞歌的工具。文学艺术就是应该暴露黑暗,揭示社会的黑暗,揭示社会的不公正,也包括揭示人类心灵深处的阴暗面,揭示人性中恶的部分。
所以我的很多小说一旦发表以后,有些读者也不高兴。因为我把有些黑暗暴露得太彻底。当然我不会迎合这样的读者,而牺牲自己文学创作的原则。我最近写了一部长篇小说(指《生死疲劳》),写了一个后记,最后一句话就是说“哪怕只剩下一个读者,我也要这样写”。
有人说我为获奖,作品特意贴中国标签?什么是中国标签?我不知道。我在《檀香刑》后记里面说,我想在语言上有我自己的特色,根本不是想写给外国翻译家看。
一个作家不可能把自己的写作追求限定在一个什么奖上,也没听说哪一个作家为了得什么奖调整了自己写作的方向,改变了自己写作的方法。而且,即便你想改变,变得了吗?该怎么写,还怎么写;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中,我可以是孙子,是懦夫,是可怜虫,但在写小说时,我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A.为莫言的写作源源不断提供素材的是他二十岁以前积累的生活资源,二十岁以后就基本上没有什么正儿八经的东西去写了。 |
B.文章第一段通过回忆大学生邻居的故事交待了作者文学梦想及文学概念的来源,也让我们对那个历史时期群众物质极其匮乏的生活状态有所感知。 |
C.鬼神妖怪的各种传说在莫言的家乡很盛行,尤其是许多老人讲的鬼神故事对莫言后来的文学创作产生了影响。 |
D.这篇文章是莫言被授予香港公开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后的自述,平易如话家常,没有故作深沉的情感和晦涩的词汇,一如作者的小说语言 |
E.以“莫言”为笔名,意在提醒自己少说话,他却一句话也没少说,这种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也属于作者自己要揭示的人性中恶的部分。文学创作的成功需要作者有非凡的才情和丰富的想象力,莫言的想象力是如何获得的?请结合全文概述。
莫言在写小说时,说自己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请结合原文简析莫言的“胆”体现在哪里?
老托尔斯泰说:“写你的村庄,你就写了世界。”莫言几十年如一日地开垦“高密东北乡”(莫言家乡的象征)的文学王国,终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莫言的写作特点是什么?这对中国文学的启示是什么?请结合原文,谈谈你感受最深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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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释
刘腊梅
这个暑假又长又闲,夸大了人的所有知觉。
芝化刚参加完初中升学考试,在家等待结果。在班主任的鼓励下,她报考了城里一所师范学校。
每年暑假,表妹都要来家里玩一段时间,尽管母亲从没有好脸子。对于褒和贬她都以没心没肺的坦诚笑容一一收受,高兴与不高兴都挂在脸上,心眼儿浅得一眼可以望到底。她并不知道自己成了舅妈与外婆恶劣关系的牺牲品,照样每年放暑假就来乡下消磨。有时候芝化也不亲表妹,因为她一来就分走了奶奶对她的专宠。奶奶对这个外孙女藏着好,是见不得人的那种,偏偏几次都被芝化撞见。比如偷偷塞个煮鸡蛋给表妹,或者悄悄拿两元卖破烂的钱给她零花。对于这份私情,表妹很懂事地配合,从不在第三者面前显摆。但这种私赠私授的诡秘感情,并没有瞒过母亲和芝化,芝化把它沉到心里,母亲把它挂在脸上。
这天晚饭时分,桌上多了一道薏米炖排骨,是奶奶用自己的私房钱来给表妹接风的,母亲才不会因为这个小客人的到来而改善伙食。而对于因表妹而开的洋荤,母女俩都不会领情。母亲因为头天晚上和父亲争论舅舅过生日送礼金的问题没有达成一致,一张脸冷得瘆人。芝化把喝汤的声音降到最低,排骨上残留的肉渣子也不敢用力地吮,怕弄出声响来给母亲找到发作的理由。
“芝化,快吃,完了和我一起去晒谷场收包谷。光吃不做,会消化不良的。”
除了芝化被迫接收这个信息外,全家人都当没听见。表妹把一块骨头拿在手里,啃得翻来覆去,有滋味得很。
母亲拿着笤帚与竹篓向晒谷场走去。芝化只好草草结束了晚饭:“表妹,我们一块儿去吧,东西多了我拿不了。”临走时她叫上了表妹,这算是好心还是歹念?表妹乐颠颠地跟在芝化后面,不知道她领受表姐给她找的这个为这餐好食必须付出代价的理由没有。表妹把事儿做得像玩游戏,有两分调皮,手上快一拍慢一拍,由着性子打发,晚饭的不愉快丝毫不影响她的心情。母亲看不惯这种小姐派头的作风,脸上写着嫌恶与不屑,呼呼的扫帚带起一层扑面的灰,像千军横扫的沙场。
“姐,我妈说你上了新学校,要经常来我家耍哟。”在表妹眼里,表姐可是要飞出山窝了,她先替表姐新鲜和高兴起来。母亲也受了点感染,脸色暖多了,对表妹说:“你爸爸一车货下来可不少挣钱,以后你外婆还指望着你们呢。”表妹并不懂得母亲在旁敲侧击地推卸责任。
住了一个星期,表妹回城了。
暑假很快结束,芝化落榜了,屈在家里不知去向。母亲病倒了,医生说是肝火过旺,气急攻心。
第三天里,表妹顶着毒辣辣的太阳来了,手里拎了两袋奶粉,两条黑亮的辫子和一张油亮的脸庞像被阳光镀了一层金。人在门外两米,声音已闯了进来:“姐,听外婆说舅妈生病了,我妈让我来看看。”芝化嘴角向里屋呶了呶,眼睛替母亲领受了谢意。表妹推开屋的门,把奶粉搁在床头:“妈让我拿了奶粉,你冲水喝,别人送的,我家没人喝。”表妹从不拿别人的人情替自己献礼。“我爸找人打听了,表姐只差两分,找个管事儿的熟人问问,再拿些钱应该还是可以去读的。爸爸说他先给表姐把学费垫上,去学校报了名再说……”芝化听得很囫囵,她看不到母亲的脸色,却知道她脸上一定正发生着阴晴变化,还是应接不暇的那种。
“你爸真这样说吗?”母亲找不到为自己下台的话来说,有点不敢相信那个发了迹的姑父。表妹这时候已经在找电视机的遥控器了,顾不上回答母亲,自己打开好多天不闻声息的电视,专注而投入。
“芝化,给表妹冲杯糖水,这么热的天,看这汗……”母亲怕表妹反悔似的,也不追问刚才的问题了。芝化不喜欢那黏腻的感情,给表妹端来一大杯凉白开。表妹咕咚咕咚灌了一杯。短短的十分钟内,芝化像是走了一程长长的路,风雨也淋了,风景也看了。母亲坐了起来,陪着表妹一起看电视。芝化敢说,这是母亲平生第一次认真看自己一点不喜欢的动画片,表情上写着看不懂的热情,是那种小孩子全心全意凑热闹的虔诚。表妹成了动画片里的一个角儿,被母亲一起慈爱地看进眼里。表妹还是没心没肺地笑着,忘我得很。
厨房里,奶奶又在张罗着腊肉猪脚汤。芝化静静地待在一边,心里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难受。闻着肉香,好像这几天缺乏的烟火味儿全都找补回来了,特别饿,特别馋。
(选自2014年6月9日《羊城晚报》)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城里的表妹,暑假来舅舅家玩,舅母对她从没有热情款待,这说明这位舅妈并不喜欢城里人,或者对城里人有妒忌之心。 |
B.奶奶是位慈祥的老人,她不仅爱自己的孙女,而且爱自己的外孙女,只是爱的方式不一样,常常要招致孙女的责怨。 |
C.芝化非常懂事。她知道母亲和父亲头一天晚上又起纷争,吃饭时就谨小慎微,压抑着自己,害怕引发母亲情绪的爆发。 |
D.母亲很世俗,听说芝化姑父能赚钱,就想将婆婆推给他赡养,听说他帮助芝化上成了学,才一改故态对表妹“示好”。 |
E.“落榜”对芝化的打击很大,以致让她食不甘味,浑浑噩噩;而命运的转折和母亲态度的变化,又让她找到了些许的信心。作品中的“表妹”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芝化”这一形象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有人说:幸福的婚姻,不仅需要一方对另一方个体的接纳,而且需要对另一方所属整个家庭的接纳。对此,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