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红绿灯下
迟子建
①在城市,当你走到十字街头时,往往会与红绿灯相遇。
②说来好笑,我最初来到城市时,最怕的就是过街。在西安和北京求学期间,只要是有天桥和地下通道,我绝不走十字街。我对红绿灯不信任,它们闪来闪去的,像是两只鬼眼,变幻太快,常常是绿灯一亮,我起步走,却遭逢侧向驶来的一串汽车,它们占据了半边路,阻断你。等它们过去后,你再前行,绿灯的心房就颤动了,红灯随之亮起,你被隔在马路中央,身前身后是川流不息的车辆,有被钢铁夹击的感觉。此时我总会联想起卓别林的《摩登时代》中,那个被卡在机器中的工人,觉得自己是工业化时代的一个可怜虫。
③我喜欢回到故乡,其中的一个缘由是,在乡间路上,我不会为红绿灯左右。能够阻断我脚步的,有时是一群黄昏中归家的羊,有时是几只正午时通过堤坝,要下河戏耍的鸭子。
④据说在交通事故中,死于红绿灯下的行人占了很大比例。闯红灯,是肇事的元凶。有时是汽车闯红灯殃及行人,有时是行人闯红灯自蹈黄泉,这样的行人无疑就是举着阎王爷掷来的招魂牌在过街。不管责任在哪一方,倒霉的总归是人。所以家长送孩子上学的路上,在过十字街时,如临虎口,总要拉起孩子的手。在幼儿教育中,学会通过红绿灯下的街口,也成了必修课。走到红绿灯下,人的心就会紧张起来,你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稍有不慎,就会酿下惨祸。在我眼中,十字街就像匍匐在大地的十字架,它主宰着人的生死。
⑤我在哈尔滨生活以后,习惯了走红绿灯。前些年,每当过十字街时,看见绿灯闪烁了,我会一路飞奔,分秒必争,抢在红灯敲响警钟时到达街对面。由于年轻,体力充沛,我与绿灯的赛跑很少有输的时候。当街口的行人集体闯红灯时,我也尾随其后,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汽车像一支支飞来的箭,刷刷地在我们身旁呼啸而过,可是大家对它们毫无惧色,我也心底泰然。
⑥二○○二年初春,爱人离开哈尔滨时,带我去花店买花。我们到了海城街的鲜花批发市场,我选了一束红色康乃馨,几枝黄玫瑰。当我把玫瑰拿在手中的时候,爱人说,别老买黄色的,换点鲜艳的颜色吧。于是,我挑了两枝娇艳的粉色玫瑰。他捧着康乃馨,我拿着玫瑰,散步回家。经由红军街桥下的十字路口时,恰好赶上绿灯眨眼了,我说等下一个绿灯再过吧。爱人说,你跟着我,能抢过去的!他个子高,步伐大,很快就跑到街对面了。我呢,一见红灯亮了,腿立刻就软了,向回撤。这样,我站在街这头,他站在对面,我们中间,是一台连着一台的疾驰的车辆。车辆就像汪洋大海,把我们分开了。三天后,爱人在回故乡的山间的公路上出了车祸。故乡的路没有红绿灯,可是他为了早点回到工作的地方,急于赶路,还是出了事故。他的心中,看来一直亮着一盏颤动的绿灯啊。他是一个疯狂的旅人,只知道一刻不停地向前赶,赶,赶。这种“赶”,这种热情的 “奔命”,使我们一个在此岸,一个在彼岸,永隔着万水千山。他像流星,以为自己生命的光华还很漫长,却不知道当他飞速掠过天际的时候,迎接他的却是永恒的寂静。
⑦爱人离去后,我身边没了陪伴的人,可是路还是要走下去的。我曾在十字街头为他焚烧纸钱,都说那是灵魂聚集的地方。再经过那样的路口时,我感觉有无数的灵魂在幽幽地歌唱。远远地看到绿灯要变幻了,我便会放慢脚步,在路边静心等待;人们蜂拥着闯红灯时,我也会原地不动,气定神凝地候着。红绿灯下那些步履匆匆、神色慌张的路人,在我眼里是那么的可怜可笑。
⑧我想,人生是可以慢半拍,再慢半拍的。生命的钟表,不能一味地往前拨,要习惯自己是生活的迟到者。人是弱的,累了,就要休息;高兴了,就要开怀大笑。郁闷的时候,何苦要掩饰自己,对着青山绿水呼喊吧。我们可以与友人畅饮,一醉方休;也可以对那些邪恶的人当面示以唾弃。我们可以在月夜下多几分缠绵,也可以在旅途中因着美好的风景而多几日的停留。随遇而安,随缘而行。随风而舞,随雨而歌!
⑨是的,我们要给自己多亮几盏红灯,让生命有所停顿,有所沉吟。这样的红灯,就是我们生命中不息的火焰!只有这样,弱的生命才会变成强的生命,暗淡的生命才会变成有光华的生命!当生命的时针有张有弛、疾徐有致地行走的时候,我们的日子,才会随着日升月落,发出流水一样清脆的足音。结合全文分析,作者为何以“红绿灯下”为标题?
请结合全文分析作者在“红绿灯下”的情感有何变化?对我们的具体生活有何启示。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中“在我眼中,十字街就像匍匐在大地的十字架”一句以生动形象的比喻警示自己,也警示世人:十字街口,红绿灯下,很可能成为生与死的分界,行人只有虔诚与敬畏,谨慎慢行,才会安然无恙。 |
B.第二段详细描写经过十字街的过程和感受,表现了我最初经过城市十字街口的紧张害怕,也与第三段写作者行走在乡间路上的轻松快乐形成对比。 |
C.文章第六段说丈夫“是一个疯狂的旅人,只知道一刻不停地向前赶,赶,赶”,这里采用反复的手法,写出了丈夫只知道一刻不停地向前“赶”而导致的悲剧,这句话既有作者对丈夫的埋怨和不解,也表达了作者对丈夫的无尽思念。 |
D.作者的“爱人离去后”,她“曾在十字街头为他焚烧纸钱,并认为“那是灵魂聚集的地方”,因为作者相信宗教,相信灵魂的存在,借以表达自己对丈夫的哀思。 |
E.丈夫离世,留给作者的只有无尽的想念,这也让作者去思考人生,思考人的生活方式,作者也渐渐变得从容起来。
2002年,克拉玛依市政府将本着对魔鬼城进行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的原则进行开发建设规划。
沉睡了几千年的魔鬼城,坐落在古尔班通古特大沙漠西北角,属于克拉玛依市管辖。
魔鬼城方圆几十公里,被人们发现后,吸引了中外游客。魔鬼城的自然风光很有特色。各种山形千姿百态。有的像雕塑的人体,有的像万马奔腾,有的像老牛拉犁,还有的像西藏的布达拉宫。在山与山之间还有一道道小小的沙梁,有出土不久的小梭梭柴,看上去晶莹剔透,翠绿欲滴。也正是那些风蚀地貌和那一道道翻动的沙浪点缀着魔鬼城风光,构成一幅美丽的图画。夜晚,大风狂呼时,声音凄厉,( m)取名魔鬼城。画家曾多次到这里采风,摄影家更是不遗余力地带上干粮,吃在魔鬼城,睡在魔鬼城的荒滩上。等日出,拍摄旭日东升辉映着魔鬼城的道道霞光;到傍晚,再拍下那夕阳中的魔鬼城一( n)晚霞。许多电视剧组多次深入到这里拍摄外景。
魔鬼城一直保持它原始自然风光,没有进行人工建设。
魔鬼城是全国八大影视外景地之一。它典型的雅丹景观被确定为世界一级雅丹地貌景观。
魔鬼城还有古地质生物化石,有全国惟一的天然沥青矿脉等。
中科院地理研究所专家对魔鬼城进行旅游资源普查后认为,魔鬼城景区资源密度、资源价值、资源品质较高,内容丰富,潜力大,其旅游资源评价等级为一级。文中( m)处应该填写的词是:
A.因为 | B.因而 | C.但是 | D.也 |
文中( n)处应该填写的词是:
A.层层 | B.串串 | C.股股 | D.缕缕 |
下面哪项文中没提到?
A.魔鬼城的山形姿态各异 |
B.魔鬼城的景色深受各界艺术家的喜爱 |
C.魔鬼城是全国八大影视外景地之一 |
D.魔鬼城除有古地质生物化石外,还有全国惟一的天然沥青矿脉等。 |
她个子矮小,驾车技术又不很熟,却驾了一辆排气量达2升的大车。车子在路上走时,犹如大船在浅水中行进,笨重地让人看了替她流汗。问她为什么不换辆小车,她想也不想,便说:“不可以换,因为我妈胖,出门时喜欢坐大车。”
她去学插花。有一回去拜访她,满地的残枝败叶,而她呢,正在做最后修饰工作。插的是大菊花,嫩黄色,娇艳欲滴。我赞叹:“哇,满室生辉!”
她讪讪地笑:“我很喜欢花。”句中划线词语拼音不正确的一个是:
A.犹如(yóurú) | B.娇艳欲滴(jiāoyànyùdī) |
C.满室生辉(mănshĭshēnhuī) | D.讪讪(shànshàn) |
事实上每次谈判我们事先预备五六种饮料,敬客自奉,随意挑选,别让人家把我们当老粗呀!
根据文意,“老粗”的意思是:
A.年纪大的人 | B.粗心的人 |
C.不讲道理的人 | D.没有文化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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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回家的路
周国平
每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我的习惯是随便走走,好奇心驱使我去探寻这里热闹的街巷和冷僻的角落。在这途中,难免暂时地迷路,但心中一定要有把握,自信能记起回住处的路线,否则便会感觉不踏实。我想,人生也是如此。你不妨在世界上闯荡,去建功立业,去探险猎奇,去觅情求爱,可是,你一定不要忘记了回家的路。这个家,就是你的自我,你自己的心灵世界。
生活在今日的世界,心灵的宁静颇不易得。这个世界既充满着机会,也充满着压力。机会诱惑着人去尝试,压力逼迫着人去奋斗,都使人静不下心来。我不主张年轻人拒绝任何机会,逃避一切压力,以闭关自守的姿态面对世界。年轻的心灵不该静如止水,波澜不起。世界是属于年轻人的,趁着年轻到广阔的世界上去闯荡一番,原是人生必要的经历。所须防止的只是:把自己完全交给了机会和压力去支配,在世界上风风火火或浑浑噩噩,迷失了回家的路途。
寻求心灵的宁静,前提是首先要有一个心灵。在理论上,人人都有一个心灵,但事实上却不尽然。有一些人,他们永远被外界的力量左右着,永远生活在喧闹的外部世界里,未尝有真正的内心生活。对于这样的人,心灵的宁静就无从谈起。一个人唯有关注心灵,才会因为心灵被扰乱而不安,才会有寻求心灵宁静的需要。所以,具有过内心生活的禀赋,或者养成这样的习惯,这是最重要的。有此禀赋或习惯的人都知道,其实内心生活与外部生活并非互相排斥,同一个人完全可能在两方面都十分丰富。区别在于,注重内心生活的人善于把外部生活的收获变成心灵的财富,缺乏此种禀赋或习惯的人则往往会迷失在外部生活中,人整个儿是散的。外面的世界布满了纵横交错的路,每一条都通往不同的地点。那只知死死盯着外部生活的人,一心一意走在其中的一条上,其余的路对于他等于不存在。只有不忘外部生活且更关注内心生活的人,才能走在一切可能的方向上,同时始终是走在他自己的路上。一个人有了坚实的自我,他在这个世界上便有了精神的坐标,无论走多远都能寻找到回家的路。换一个比方,我们不妨说,一个有着坚实的自我的人便仿佛有了一个精神的密友,他无论走到哪里都带着这个密友,这个密友将忠实地分享他的一切遭遇,倾听他的一切心语。
如果一个人有自己的心灵追求,又在世界上闯荡一番,有了相当的人生阅历,那么,他就会逐渐认识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世界无限广阔,诱惑永无止境,然而,属于每一个人的现实可能性终究是有限的。你不妨对一切可能性保持着开放的心态,因为那是人生魅力的源泉,但同时你也要早一些在世界之海上抛下自己的锚,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领域。一个人不论伟大还是平凡,只要他顺应自己的天性,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做的有意义的事,并且一心把它做得尽善尽美,他在这个世界上就有了牢不可破的家园。于是,他不但会有足够的勇气去承受外界的压力,而且会以足够的清醒来面对形形色色的机会的诱惑。我们当然没有理由怀疑,这样的一个人必能获得生活的充实和心灵的宁静。
(有删改)作者在文章开头说自己“每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有“随便走走”的习惯,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答: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⑴把自己完全交给了机会和压力去支配,在世界上风风火火或浑浑噩噩,迷失了回家的路途。
答:
⑵一个人有了坚实的自我,他在这个世界上便有了精神的坐标,无论走多远都能够找到回家的路。
答: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文章标题“记住回家的路”的理解。
答:文章最后一段说:“你不妨对一切可能性保持着开放的心态,因为那是人生魅力的源泉,但同时你也要早一些在世界之海上抛下自己的锚,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领域。”请结合全文,谈谈这句话对你的启发。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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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科技元素的时装
我们有iPod和黑莓手机,手指轻轻触屏就可以选项。我们进入了数字化时代,我们变得机械化了,什么东西都分门别类。而时尚设计师也开始将高新科技元素融入服装中。
近年来,背包里开始设计有专放iPod的口袋,手袋一般也都有专放手机的小袋子。如今,前卫的时尚业开始将新科技置于衣料中,而不仅仅是为这些好玩的小玩意儿提供存放空间。
这种新科技服装有时看上去像是来自科幻片,有的像是情绪戒指,这种服装可以依据穿衣者的举止来感觉和判断他的心情,并据此播放适当的mp3歌曲。创新是不受限制的,有时看起来也可能很荒唐。荷兰乌得勒支艺术学院的大学生埃里克设计出一种高科技牛仔裤,在大腿部位装有无线电蓝牙键盘,后兜里放有鼠标,膝盖上装有话筒。有些人或许会觉得这种在大腿上敲键盘的方式有点儿不雅,但它凸显了这种高技术在推动服装技术的发展。还有人利用一种镍钛记忆合金,改变服装面料的质地,使之发光的嵌料可以移动,就像是它们在呼吸,有点儿像珊瑚随潮水移动一样。
英国服装设计师侯赛因·卡拉扬被公认是高科技服装的创始人,他两次荣获“年度最佳英国设计师”的美称。伦敦设计博物馆正在举办一场有趣而诱人的展览,其展出的全是卡拉扬的杰作。这些作品向人们展示了他15年的设计生涯。其中的一件作品是由水晶和激光制成的服装,可以产生艳丽的光影闪烁的效果,还有两件带液晶显示屏的衣服,上面显示的是水底世界。卡拉扬认为,将科技融入时装是“创新的唯一途径”。
高科技服装设计师并不期望他们的作品很快会在大街上流行,但他们认为他们的努力正在慢慢引导时尚业的创意思维。纽约的服装设计师张安骅用热变色布料设计了一款皱褶叠层服装,它可展现出一幅纽约市地图。生产防寒服的奥尼尔公司研制出一种内置GPS定位系统的导航滑雪服。其袖筒上装有液晶显示器,可以显示滑雪者的坐标和地理信息,还可以导航。
(《参考消息》摘引美国《新闻周刊》2009年4月20日一期文章,略有删节)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文中所说的融入科技元素的时装的一项是()
A.近年来,服装设计行业设的专放iPod的口袋,以及专放手机的小袋子。 |
B.埃里克设计出的在大腿部位装有无线电蓝牙键盘,后兜里放有鼠标,膝盖上装有话筒的牛仔裤。 |
C.纽约服装设计师张安骅用热变色布料设计的一款皱褶叠层服装。 |
D.奥尼尔公司研制出的内置GPS定位系统的导航滑雪服。 |
下列各项中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当今时尚服装设计师将高新科技元素融入服装中是为了取悦消费者。 |
B.有的服装设计师利用一种镍钛记忆合金,改变服装面料的质地,使之发光的嵌料可以移动,给人以动感。 |
C.高科技服装的创始人侯赛因·卡拉扬曾两次荣获“年度最佳法国设计师”的美称。 |
D.高科技服装设计师期望他们的作品能够很快在大街上流行,并能够引领时尚。 |
下列各项中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融入科技元素的时装可以判断并调节穿衣者的心情。 |
B.埃里克设计的那种时尚牛仔裤很不雅观,不会有发展的市场。 |
C.当今时尚的创意思维正在为高科技服装设计师的这一努力所引领。 |
D.奥尼尔公司研制的那种导航滑雪服,可以用于到寒冷荒芜地带探险的人员。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碧云寺的秋色
北京西山碧云寺是一个大寺院,又是一个大林子。在那些大小不等的院子里,都有树木或花草。那些树木,种类繁多,其中不少还是活上了几百岁的参天老干。寺的附近,那些高地和山岭上,树木也相当繁密。
我是中秋节那天搬到寺里来的,在那些繁茂的树丛中,还很少看到黄色的或红色的叶子。
半个月过去了。寺里有些树木渐渐开始在变换着颜色。石塔前的柿子树,院子里那些攀着石桥和假山的爬山虎,好像先得秋意似的,叶子慢慢地黄的黄、赤的赤了。可是,绿色的统治基本上还没有动摇。近日,情景突变。黄的、红的、赤的颜色触目都是。它来得是那么神速,将我那模糊的季节感惊醒了。
不论这里那里的爬山虎,都急速地换上新装。它们大都由绿变黄,变红,变丹,变赤……我们要找出整片的绿叶已经不很容易了。罗汉堂前院子里靠北墙有株缠绕着大槐树的爬山虎,平日,我们没有注意到它跟槐树叶子的差别。几天来,可大不同了。槐树有一些叶子渐渐变黄,可全树还是绿沉沉的。而爬山虎的无数叶子,却由绿变黄,变赤,在树干上、树枝上鲜明地显出自己的艳丽。特别是在阳光的照射下,那些深红的、浅红的、金黄的、柑黄的叶子都闪着亮光,把大槐树反衬得美丽可爱了。
释迦牟尼佛殿前的两株梧桐,弥勒佛殿前的那些高耸的白果树,泉水院石桥边的那株黑枣树……它们全都披上黄袍了。中山纪念堂一株娑罗树的大部分叶子镶了黄边,堂阶下那株沿着老柏上升到高处的凌霄花树的叶子也大都变成咖啡色的了。
自然,那些高耸的老柏和松树还是比较保守的,尽管有很少的叶子已经变成了刀锈色,可是,它们身上那件墨绿袍子是不肯轻易褪下的。槐树的叶子,也改变得不踊跃。但是,不管怎样,现在,碧云寺的景色却成为多彩的了。多彩的秋林有它自己特别的情调和风格。夏日花园的美不能代替它,也不能概括它。
古代的诗人,多喜欢把秋天看作悲伤的季节。过去许多“悲秋”的诗篇或诗句,多半是提到“草木黄落”的景象的。其实,引起人们的伤感,并不一定是秋天固有的特性。从许多方面看,它倒是一个叫人感到愉快的时辰。所谓“春秋佳日”,决不是没有根据的一句赞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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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天,草木的叶子绿油油的,这固然象征着生长、繁荣。但是,它到底不免单调些。到了秋天,尤其是到深秋,许多树木的叶子变色了,柿红的、朱红的、金黄的、古铜色的、赭色的,还有那半黄半绿或半黄半赤的……五颜十色,把山野打扮得像个盛装的姑娘。加以这时节天色是澄明的,气候是清爽的。你想想,这丰富的秋色将唤起人们怎样一种欢快的感情啊!
我们晓得古代诗人所以对秋风感喟,见黄叶伤情,是有一定的社会生活的原因的。诗人们或因为同情人民的苦难,或因为伤悼个人遭逢的不幸……那种悲哀的心情,往往容易由某些自然现象的感触而发泄出来。即便如此,也并不是所有的诗人面对那些变了色的叶子都唉声叹气。“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明白地颂扬红叶的生机与美丽;“扁舟一棹归何处?家在江南黄叶村”,诗人对于江南秋色分明艳羡不已。此外,如像“红树青山好放船”、“半江红树卖鲈鱼”……这些美丽的诗句也都远离“满山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那种饱含着哀伤的情调。大家知道,“现在”跟“过去”是对立的;但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们又有着一脉相联的源流。因此,即使是生活在旧时代里的诗人,对于某些事物也可以具有一定的正常感情。我们没有权力判定,过去一切诗人对于红叶和黄叶的美,都必然是色盲的。A.作者对急速换上新装的爬山虎倾注了热烈的赞美之情,意在对老柏和松树的“保守”表达自己的不满与批评。 |
B.本文对秋叶的描写采取了有详有略的技巧,着重描绘了得秋意之先的爬山虎,而对其它树种的叶子则点到即止。 |
C.作者在行文过程中用对比的手法具体描述了夏日花园之美,借此突出多彩的秋林有它自己特别的情调与风格。 |
D.在结尾一段,作者援引了一系列描写秋色的诗句,是为了证明中国古代诗人见秋叶而伤情是完全不足取的。 |
E.古 代诗人写下了许多“悲秋”之作,从“满山红叶”中见出“离人眼中血”,这与诗人的生活背景有一定关联。文中对爬山虎的描写采用了什么手法?有何表达效果?
本文大量运用描写色彩的词语,这与文章主旨有什么关系?产生了怎样的艺术效果?
文章结尾说:“‘现在’跟‘过去’是对立的;但是,在历史的长河中,他们又有着一脉相连的源流。”结合上下文,谈谈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