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悔 过
[美]瑞恩·金赛拉
从窗子射进来的阳光把我照醒。我起床穿好衣服,走进厨房,吃了点冷燕麦片作为早餐。过去三年来,我一直这样打发自己。该是工作的时间了。我走出家门,迈着悠闲的脚步,朝麦迪逊大街走去。此时正是一年中干我这一行最好的季节:夏天,大批游客纷纷涌入纽约。我来到城市广场。照常,广场已有很多游客,而且为数众多。“看来今天是个好日子!”我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想。就在这时,我看到一个30多岁的白人,估计他迷路了。
“太好了,”我自忖着。“该对他动手了!”我沉着自信地靠近那人。
“你好,先生!需要帮助吗?”
“是的,我想去麦迪逊旅馆,能告诉我怎么走吗?”
“哦,哦……过三个街区,右拐,靠你左边就是。”
“谢谢你。”
“不用客气。祝你快乐,先生。”
我从他身边走开,脸上不禁带着微笑,因为我的兜里装着那人的钱包。我打开钱包,发现里面有48美元,两张信用卡。几个小时我便得到4个钱包,我决定去吃午饭。此刻,我已得到几张信用卡,726美元现金和几个手工制作的意大利漆皮钱包。我决定去我喜欢去的一个名叫达文西的小餐馆吃午饭。该餐馆做的皮萨最好。但就在这时,又一个人闯入我的视线。此人身高六英尺之多,深咖啡色的肤色,只见他正在四下走动,不用问他一定是迷路了。
我小心翼翼地接近他,就像狮子悄悄靠近猎物。
“你好,先生!我可以帮助你吗?”
“是的,你知不知道电影院怎么走?”
“哦,知道。沿着第52大道走下去,左拐,右边就是,你肯定会看到的。”
“太谢谢你了。”
“不用谢,先生。很高兴能帮助你。”
当我打开那人的钱包时,我几乎在街上跳了起来。我发现里面有300美元现金和3张信用卡。我看了看其中一张信用卡上的名字:约翰逊先生。“非常感谢你,约翰逊先生。”我自言自语地说。我来到餐馆,感觉好极了。4道意大利美餐上来之后,我情不自禁地默默为约翰逊先生敬了一杯酒。“祝他像我一样快乐不断。”我认为我今天干得不错,决定上路回家。我没有想到,将要发生的事情将永远改变我的命运。
在回家的路上,我路过一条小巷。当我走到小巷尽头时,我看到了他,看到了刚刚被我偷了钱包的约翰逊先生。一个白人小姑娘摔倒,约翰逊先生正在热心地扶她起来。可小姑娘的妈妈看到后,以为约翰逊先生图谋不轨,开始哭叫着救人。那位妈妈一边哭喊,一边用包击打约翰逊先生。约翰逊先生极力向她解释,他是在帮助扶起小姑娘。可她就是不信。几个男人听到喊叫声后,手拿球棒,从一家店里飞奔而出。三个身高五到六英尺的高大白人男子,开始朝约翰逊先生喊叫,其中一个白人还朝约翰逊先生的脸打去。接着,他们都开始用球棒击打约翰逊先生。我想厉声说:“住手!住手!不要打,他是好人!”可我不能,我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他只是在极力帮助一个小女孩啊!
就在这时,一个白人抽出一把刀来,走近约翰逊先生,举刀向他砍去。后来,三个白人丢下球棒跑了。留下约翰逊先生独自一人躺在黑暗小巷里自己的血泊中。正是这样一位好人,我却偷了他的钱包!偷一个向我寻求帮助的人是多么地不地道呀!我的良心受到谴责:是我杀害了他。当他被杀时,或许他正在找我。我对此负有责任。听到警笛声,我赶紧跑掉。我只能跑掉。我认识到我不仅偷了他的钱包,而且也偷了他的生命。我一边跑,眼泪一边往下流。上帝给了我认识自己过错的机会,可这一切都晚了。关小说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开头段的环境描写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天气特征,为下文“我”趁着给游客指路的机会实施偷窃并得手的情节做铺垫。 |
B.小说通过略写“我”偷窃的过程以及详写每一次偷窃成功后忘乎所以的动作和极度兴奋的心理,意在表明“我”偷窃手法的高明。 |
C.“我认识到我不仅偷了他的钱包,而且也偷了他的生命。”写出了“我”对约翰逊先生造成的伤害不仅是物质上的,更是精神上的。 |
D.小说写约翰逊先生扶起跌倒的白人小姑娘,却被其母亲认为图谋不轨,既写出了种族间的歧视,也道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 |
E.小说采用欲扬先抑的手法,先写“我”的偷窃行为及得手后沾沾自喜的可耻,再写“我”看到约翰逊先生被杀后悔过自新的可贵。小说中“我”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小女孩摔倒”这一情节在文中有何作用?
你怎样看待“好心的约翰逊被偷、被误会、被殴打”这一事件?请结合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蒲公英情人
欧·亨利
和舒伦堡家庭餐馆达成的协议,是萨拉单枪匹马闯世界以来最大的一次胜利。
这家餐馆紧挨着她租住的老式红砖房子。一天晚上,在餐馆用过晚饭以后,她顺手拿走了放在餐桌上的菜单。菜单上的字迹潦草的几乎无法辨认。第二天,萨拉给舒伦堡看了一张漂亮的打印菜单。菜名在右边排列得整整齐齐。老舒伦堡十分高兴。在萨拉离开之前,他欣然与她签订了协议:她负责餐馆里21张餐桌的菜单打印。早餐、中餐、晚餐各一份,菜单每日更新。作为回报,舒伦堡将把一日三餐送到萨拉的房间里。这个协议,双方都感到非常满意。现在在舒伦堡家庭餐馆用餐的人可以知道他们吃到嘴里的东西到底所谓何物了。而在这个阴冷的冬日里萨拉也有了食物得以果腹,对她而言这是眼下最要紧的事了。
尽管春天的月份来到了,那还不是春天。春天总是在该来的时候才来。街上一月份的积雪还冻得硬梆梆的。
一天下午,萨拉在房间里冻得直打哆嗦。除了打印餐馆的餐单之外,她无事可做。萨拉从摇椅里站起来,看窗外,已经是春天了。
事情还要从去年夏天说起,在萨拉到乡下去的时候,她坠入了爱河。在阳光农场逗留的两个星期里,她爱上了老富兰克林的儿子沃尔特。他们相偎而坐,他为她编蒲公英花环,他赞美说金黄色的花朵和她深棕色的头发是多么的相称啊。她害羞的把花环留在地上,跑回屋里,一路上不停地摆弄着手里的草帽。他们打算在春天结婚——“就在嗅到第一丝春天的气息的时候。”沃尔特是这样说的。然后萨拉回到城里,继续敲她的键盘。
一阵敲门声把萨拉从过去的幸福时光拉回到了现实里,一名侍者带来了第二天的菜单清单。萨拉在打字机前坐下。她是一个熟练的打字员,大概只要一个半小时,21张卡片就能准备妥当。萨拉的手指在键盘上灵巧地弹跳着,就像小虫在夏日的浅溪上翩翩起舞。她依次而下,细致地让不同长短的菜名在卡片上各就其位。就在她快要打到水果一栏的时候,萨拉突然冲着菜单哭了起来,眼泪从她充满绝望的心底深处涌了出来,盈满了眼眶。她已经有两个星期没有收到沃尔特的来信了。菜单上的下一道菜是蒲公英,——蒲公英和什么蛋?去它的什么蛋——蒲公英。沃尔特用金灿灿的蒲公英编织花冠,给他钟爱的女王,他未来的妻。
过了一会儿,萨拉强忍住了眼泪。卡片必须得打完。恍恍惚惚中她朝键盘伸出手。她的心思完全不在这上面,她满脑子里想的全是她在乡下的爱人。7点钟的时候,侍者送来了晚饭,顺道取走了菜单。7点半的时候,就到了萨拉读书的时间。她拿出书,把脚搁在箱子上,读了起来。门上响起了铃声,房东太太去开门。萨拉把书扔到一旁,竖起耳朵听着。楼下的大厅传来了一阵嘈杂声,萨拉跳了起来,夺门而出,书落在了地板上。
你一定猜着了吧!当她冲到楼梯口的时候,她爱的小伙子也一步三台阶的冲了上来,一把把她抱在了怀里。
“你为什么不给我写信?哦,为什么?”萨拉哭喊了起来。
“纽约可是个大城市。”沃尔特回答说,“一周前我一来纽约就去你的旧住址找你,发现你早在某个星期四就搬走了。我到处找你,还找了警察。”
“我给你写了信的。”萨拉用力地说道。
“没收到!”
“那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沃尔特笑了,笑得就像春天一样灿烂。
“今天晚上我到隔壁的舒伦堡餐馆吃饭,”他说,“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喜欢吃点时令蔬菜。我的眼睛在打印精美的菜单上找我要的东西,当我看到的时候,我跳了起来,弄翻了椅子,我大声的喊来了店主。他告诉我你住这里。”
“为什么?”
“走到哪儿我都能一眼认出你打的首行大写字母‘W’,它总是比同行的其他字母稍微偏上一点。”
他从口袋里抽出一张菜单,指着那一行。她认出那正是今天下午她打的第一张菜单,靠右手顶端拐角处还留有她的一滴泪痕。但在本来应该是植物名称的地方,对金色花朵的回忆让她的手指敲了错误的键,两个菜名之间有一段注释:“最亲爱的沃尔特加煮鸡蛋。”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用诙谐的语言,轻松的叙述,巧妙的情节,表现一对热恋情人的悲欢离合,作者对他们寄寓深深的同情。 |
B.萨拉靠给一家餐厅提供菜单维持生计。她的恋人沃尔特远在乡下农场,两人约好春天结婚,却意外失去联系。萨拉每天忍受着相思之苦,还得坚持工作。 |
C.欧·亨利小说轻松的文字背后是内心沉重的现实主义格调,本文主旨就在于揭示现实的不合理,表现主人公在残酷的社会中承受的心灵创伤。 |
D.本文中两位主人公即使在最艰苦的求生环境中,仍能表现出真诚的爱与关怀,正是这种爱让沃尔特终于和他的蒲公英姑娘重逢。 |
E.本文的独特之处,主要体现在匠心独具的结尾,以及让人读后产生“含泪的微笑”的艺术魅力。小说中的萨拉有着什么样的品质?请简要概括分析。
请简要分析文中划线部分的作用。
这篇小说以“蒲公英情人”为题,有人译为“菜单上的春天”你认为哪个题目好?请结合全文,阐释你的观点并作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冬至是一个内容丰富的节日,每年农历十一月中旬,约在公历12月22日(或前后一天),是冬至节,又称冬节。冬至为二十四节气之一,特别为人们所重视,全国不少地方都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过冬至像过年一样隆重。
这是因为我国古代的历法曾以冬至为一年的第一天,所以要隆重庆祝。据传周代时冬至日是新年元旦,那天是个很热闹的日子。在今天江南一带,仍有“吃了冬至夜饭,长一岁”的说法。中国改行夏历后,冬至才退居次位。汉朝时,冬至成了“冬节”,魏晋南北朝时又改称“亚岁”。今泉州一带有“冬节不回家无祖”之说,所以出门在外者都会尽可能回家过节祭祖。
冬至应节食品各地不一,北方吃馄饨,西北一带多吃水饺,江浙一带则吃汤圆。苏州人过冬至节所吃的汤圆,又称“冬至团”,分为粉团和粉圆两种,《清嘉录》曰:“有馅而大者为粉团,冬至夜祭先品也;无馅而小者为粉圆,冬至朝供神品也。”
泉州一带冬至早晨要煮甜丸汤敬奉祖先,然后合家以甜丸汤为早餐。有的人家还在餐后留下几粒米丸,粘于门上,称“敬门神”。泉州人吃丸,称元宵为“头丸(圆)”,冬节为“尾丸(圆)”,这样头尾都圆,意味着全家人整年从头到尾一切圆满。
以前,北京一带有“冬至馄饨夏至面”的说法。相传汉朝时,北方匈奴经常骚扰边疆,百姓不得安宁。当时匈奴部落中有浑氏和屯氏两个首领,十分凶残,百姓对其恨之入骨,于是用肉馅包成角儿,取“浑”与“屯”之音,称为“馄饨”,希望把他们吃掉,过上太平日子。据说最初制成馄饨是在冬至这一天,所以冬至这天家家户户吃馄饨,一直流传至今。
吃汤圆也是冬至的传统习俗,在江南尤为盛行。“汤圆”是冬至必备的食品,是一种用糯米粉制成的圆形甜品。“圆”意味着“团圆”、“圆满”,冬至所吃汤圆又叫“冬至团”。民间有“吃了汤圆大一岁”之说。冬至团可以用来祭祖,也可用于互赠亲朋。旧时上海人最讲究吃汤圆。古人有诗云:“家家捣米做汤圆,知是明朝冬至天。”
北方还有不少地方,在冬至这一天有吃狗肉和羊肉的习俗,因为冬至过后天气进入最冷的时期,中医认为羊肉和狗肉都有壮阳补体的功效,民间至今有冬至进补的习俗。在我国台湾还保存着冬至用九层糕祭祖的传统,即用糯米粉捏成鸡、鸭、猪、牛、羊等象征吉祥的动物,然后用蒸笼分层蒸成,用以祭祖,以示不忘老祖宗。同姓同宗者于冬至或前后约定之日早晨,聚在祠堂中依照长幼之序,一一祭拜祖先,俗称“祭祖”。祭祖之后,还会大摆宴席,招待前来祭祖的宗亲们。大家开怀畅饮,相互联络久别生疏的感情,称为“食祖”。冬至节祭祀祖先,在台湾一直世代相传,以示不忘自己的“根”。
(节选自王衍军编著的《中国民俗文化》,有删改)下列关于“冬至”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冬至是二十四节气之一,特别为人们所重视,全国有些地方过冬至节像过年一样隆重。
B每年农历十一月中旬,约在公历12月22日前后,是冬至节,又称冬节。
C据传周代时冬至日是新年元旦,那一天很热闹,因此在今天的江南一带,仍有“吃了冬至夜饭,长一岁”的说法。
D中国改行夏历后,冬至的地位下降了。汉朝时,冬至变成了“冬节”,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又改为“亚岁”。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泉州一带冬至节早晨要煮甜丸汤敬奉祖先,有的人家还在餐后留下几粒米丸,粘在门上,敬门神。
B冬至应节食品全国各地不太一样,西北一带的人多吃水饺,江浙一带的人多吃汤圆,北方人吃馄饨。
C泉州人冬至节吃丸,称为“尾丸”,这意味着全家人整年从头到尾一切圆满。
D北京一带有“冬至馄饨夏至面”的说法,据说最初制成馄饨是在冬至这一天,所以冬至这天家家户户吃馄饨,一直流传至今。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是一个注重传统的国家,节日都与祭祀相关,冬至节祭祀祖先,以示不忘自己的“根”,在中国一直世代相传。
B因为羊肉和狗肉有壮阳补体的功效,而冬至过后天气进入最冷的时期,所以,北方民间至今仍有冬至进补羊肉狗肉的习俗。
C“汤圆”是一种用糯米粉制成的圆形甜品,冬至所吃汤圆又叫“冬至团”,冬至团可用来祭祀和互赠亲朋。
D苏州人冬至节所吃的汤圆,又称“冬至团”,分为有馅的大粉团和无馅的小粉圆两种。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雨中
(日本)大西赤人
开车后不到一小时,雨下得更大了。我放慢车速,和前头的车稍稍拉开一点距离,只见前边的尾灯在大雨中影影绰绰.....刚巧碰上路口亮着红灯,我打了个呵欠,揉揉双眼。
严格说来,现在我是违章的。我正带醉驾车,虽然只喝了两三杯斟得不算满得啤酒。自从3年钱夏天患肝疼以来,我差不多戒了酒。但是,遇到今晚这种情况,需要到饭店那种地方去商量点事儿什么的,就得凑凑兴,不得不陪着喝上两杯。
戒酒后,每逢这种场合,我都主动充当高级出租车司机的角色,用自己的车送上司回家,颇得上司欣赏.今晚也同样,着不,刚刚部长送回家了。本来开车时,我满以为只喝了一点啤酒,那点醉意马上会消失的,不料,部长刚一下车,驾驶座上只留下我一个人时,全身骤然瘫软下来.不,我没醉,大概时太疲劳了吧。
我在中坚商设担任部长助理,在持续不断的慢性经济萧条中,终日疲于奔命。公司业务不景气,公司内部甚至传出风声,说要裁减职员。儿子哲夫明年即将考大学,现在正是紧要关口。我已过40,如果被裁下来,那可太糟了。因此,我拼命地干着。
车从大马路拐向我家所在的方向。街上寥无人迹。这没什么奇怪的,雨这么大,加之又已过了11点。随着家门的临近,我的睡意越来越浓。
我蒙蒙胧胧,漫不经心地将车向狭窄的十字路口左侧拐去。突然,车灯光柱的前端浮现出一个黑影。我慌忙紧急刹车,可已经迟了。车明显地震动了一下,无力地停了下来。
我楞住了,过了好一会才摇下车窗,把头伸到雨中。我悄悄向后望去,沉沉夜色中只见一个人倒在后轮和保险杠之间。一把伞正好盖住了他的身体,其余什么都看不见。我下意识地去开车门,手刚摸到门柄,又僵住了。
霎时,各种想法像走马灯一样在脑海中转动起来。我又看了看那倒着的人影,那人似乎在轻轻蠕动着。我飞快地摇上车窗,周围依旧空无人影,路旁的房子里也没有人出来,我重新握住方向盘,踩下油门。“酒后驾车”、“打盹驾驶”,两个讨厌的词眼涌上心头。总而言之,要让警察知道就麻烦了。毫无疑问,责任该由我负……
离开那儿,莫名其妙地绕远道回道加。我定定神,按了门铃。里面响起妻子直子的脚步声,门开了。
"啊,你回来了,我还以为是哲夫呢!"
"哲夫!他出去了?这么大的雨?!”
“是啊。他说收音机的电池没电了,到自动销售机那儿去买几节。我让他明天再去,可是……”
我突然不安起来,莫非……我又回忆了一下刚才那人影的样子。衣着什么的没有看见。伞呢?那伞确实是把大黑伞,可也算不得特殊,不能说是特征。直子和我说话,我心不在焉地应答着,一个劲儿竖着耳朵听门铃响没响,可是,传入耳膜的只有哗啦啦的雨声。
过了一会,电话铃响了。我的掌心猛地沁出了一阵汗来。直子出去接电话。
“这么晚了,谁还打电话来?喂,我是宫田。恩……恩……啊?”
直子的声音突然高了起来。
我撞了自己的儿子,然后逃走了。虽然电话通知说没有生命危险,但我怎么也打不起精神自己开车了。我安抚着激动的直子,车向医院驶去。三四分钟后,便到了久保田外科医院。我们被带到急诊室。哲夫正躺在床上,和坐在旁边椅子上的巡警谈着话。
听护士说,还算幸运,哲夫伤不重,左腰部分被车身擦肿了。右肘被保险杠狠撞了一下,断了,流了好多血。为了安全,今晚暂时让他住院观察。
“你还没有回忆起那车子的特征吗?再想想看。”
巡警正在询问哲夫。我的心突地一下抽紧了。
“那是一瞬间的事,加上当时我疼极了。糊里糊涂的。”
我松了口气,太可怕了。
“说得也是啊。但是,把人压了。还逃走,实在太卑鄙了。明天也行啊,要是想起什么线索,请和我联系”。
巡警留下这句话,走出病房,我和直子一块儿把他送了出去。回到病房,哲夫已坐了起来。
“能坐起来吗?”
“不要紧。口真渴啊!接待室有自动销售机,给我买点汽水吧!”
“我去吧。”
我正想抬脚,直子已抢先一步走出了门。我害怕单独和哲夫呆在一块,含糊嗫嚅着:“稍等一下……”便想到走廊上去。这时哲夫开口了。
“爸爸!”
“恩?”
“那辆白色的红焰牌。”
“……”
“车号是7604。”
“哲夫!”
那是我的车!哲夫什么都知道,可是什么都没说。
“真糟糕,天太黑,我没有认出你。所以,把你扔那儿了……幸好伤不重,你没有说出我。实在太对不起你了。”
这时,我第一次正视哲夫的眼睛,我一句话都说不出了。
“我买了柑子葡萄……”
直子回到病房,她象看到了什么异样的东西,极不自然地打住了话头,沉默下来。
哲夫看着我。她的视线犹如绵绵不绝的冷雨,立即,我感到一股彻骨的寒气,仿佛全身内外被淋得透湿一般。我呆呆伫立着。文中开头画线的句子于全文有何作用。
答: 请概况“我”回到家后的心理变化过程。
答: 请概括这篇小说的主旨。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目前的再生医学技术已经允许科学家将皮肤细胞改造为与心脏细胞、胰腺细胞和神经细胞酷似的细胞,但要生成完全成熟的细胞却困难得多,而这是挽救生命疗法的一个关键的先决条件。最新一期《自然》杂志刊登了美国科学家在该领域的一项重要突破:他们开发出了将人类皮肤细胞转化为成熟的全功能肝细胞的方法,并证实,这些细胞被移植到模拟肝功能衰竭的转基因实验小鼠体内后,仍然能够自行蓬勃生长。
②在以往关于肝细胞重编程的研究中,由干细胞衍生而来的肝细胞被移植到肝组织中后,通常很难存活。据每日科学网报道,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格拉德斯通研究所的研究团队解决了这个问题,他们利用全新的细胞重编程方法,成功地将人体皮肤细胞转化为了肝细胞,且与构成原生肝组织的细胞几乎没有区别。
③“此前的研究需要设法对皮肤细胞重编程,使其恢复到类似干细胞的多能状态(诱导多能干细胞),然后再培育成肝细胞。”论文的高级作者、格拉德斯通研究所高级研究员丁胜(音译)解释说,“但这些诱导多能干细胞(iPS细胞)并不总是能够完全变身为肝细胞。所以我们设法将皮肤细胞带到一个中间阶段。”他们利用混合了重编程基因和化合物的“鸡尾酒”,将人类皮肤细胞改造成与内胚层类似的细胞。包括肝脏在内的许多人体主要器官都是由内胚层细胞最终成熟而形成的。
④接下来,他们找到了一组可以将这些细胞转变成功能性肝细胞的基因和化合物,并在几周之后就观察到了变化。“这些细胞开始呈现出肝细胞的形状,甚至开始执行正规肝细胞的功能。”论文的另一位领导作者、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博士后学者米拉德·雷兹瓦尼说,“它们还不是完全成熟的细胞,但正在朝这个方向发展。”
⑤为了看看这些早期肝细胞在真实肝脏中的表现,研究人员将其移植入小鼠肝脏,并在之后的9个月时间内,通过测量肝脏特异性蛋白和基因的水平来监测它们的功能和生长情况。他们发现,移植2个月后,小鼠体内的人类肝脏蛋白水平提升了,这表明移植的细胞正在转变为成熟的功能性肝细胞;9个月后,细胞生长未出现放缓的迹象。
⑥这些结果预示着研究人员已经找到了成功再生肝组织所需的因子。论文的另一位高级作者、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肝病中心副主任霍尔格说:“在未来,我们的技术可能成为不需要全器官更换或者因供体器官有限而无法移植的肝衰竭患者的一种替代疗法。”
⑦这是一种新的细胞重编程方法,能够将人类皮肤细胞转变为与构成天然肝组织的细胞几乎无差别的肝细胞。眼前的研究仍有许多问题,但其细胞已能够在移植后数月完全成熟并生长,这一事实让人感到前景尤其光明。对于不可逆的肝衰竭病症来说,代价不菲的肝移植是目前唯一的治疗方案,如果干细胞技术能成为一种替代疗法,无疑将为罹患肝衰竭的数百万病患带来新的希望。(科技日报 )下列各项对文中画“”部分内容的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A.科学家已经能够将皮肤细胞改造为与心脏细胞、胰腺细胞和神经细胞酷似的细胞。 |
B.科学家已经能将与心脏细胞、胰腺细胞和神经细胞酷似的细胞生成完全成熟的细胞。 |
C.科学家已将掌握了将人类皮肤细胞转化为成熟的全功能肝细胞的方法,且这些细胞能在实验小鼠体内存活。 |
D.科学家利用全新的细胞重编程方法,成功地将人体皮肤细胞转化为了与构成原生肝组织的细胞没有区别的肝细胞。 |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此前,科学家将皮肤细胞转化为肝细胞之前还需要使其恢复到类似干细胞的多能状态。 |
B.科学家设法将皮肤细胞带到一个中间阶段,就能将诱导多能肝细胞完全变为肝细胞。 |
C.包括肝脏在内的所有人体主要器官都是由内胚层细胞最终成熟而形成的。 |
D.科学家们已经找到了一组可以将诱导多能干细胞转变成功能性肝细胞的基因和化合物。 |
下列有关说法,不符合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A.科学家将人类皮肤细胞改造成内胚层细胞,然后再将这些细胞转变成功能性肝细胞。 |
B.研究人员将早期肝细胞移植到小鼠肝脏,发现移植的细胞能转变为成熟的功能性肝细胞。 |
C.霍尔格表示,在将来,将皮肤细胞改造成肝细胞的技术可能运用到肝衰竭患者的治疗上。 |
D.新的细胞重编程方法,能够将人类皮肤细胞转变为与构成天然肝组织的细胞几乎无差别 |
的肝细胞。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乱世出奇才
陶渊明,又名潜,字元亮,私谥靖节,别号五柳先生。生于晋哀帝兴宁三年(公元365年)卒于宋文帝元嘉四年(公元427年),浔阳柴桑(今江西九江)人。他既是中国文学史上地位崇高的大诗人和大散文家,又是歧见最多的作家之一。他的引人注目之处一在于他的五度出仕而后坚隐不出,二在于他的诗文冲淡清雅、天然纯真而又偶现豪壮之气,三在于他的长期被埋没而后又被奉为一代宗师。多年来,陶渊明作为人们心目中才华超卓,情志雅远,旷群脱俗,率真任情的文学奇才和士林怪杰,对中国文学和中国文化发生了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只有从陶渊明所处时代环境入手,审视他的心路历程和诗文道路,才能够予以更全面、恰切的评判与显扬。
奇才怪杰的诞生,常常是有条件的。正常的时代,人的思想融入生活之中,不会有多余的意识来反观生命本身。只有在不平凡的时代,人们在得失、成败、荣辱、幸运与乖蹇之中惊喜、向往、痛苦、迷惑,在心理的不平衡中追求和谐,又从和谐中产生新的裂变,这才有了美到极致的陶渊明。情感和意绪,有了深到极致的哲理认识,这才产生了诗人、作家、哲学家。所谓愤怒出诗人,痛苦出哲学家,就是这个道理。人之所以超越于凡人,并不是因为天赋灵气,而是不平凡的人生,所谓“天才”只是一种美誉,一种羡叹,归根结底是由于后天的不平凡的经历,不同于一般人的主观追求与客观历练。而时代,则又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个人的心态和生命历程,将其不平凡加诸个人,并常常以文学或哲学的形式体现出来。这就是乱世出奇才的必然性。
陶渊明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在东晋王朝中度过的,晚年经历了晋宋易代。他生活在我国封建社会史上一个大分裂、大混乱的时期,整个中国社会矛盾重重、危机四伏、战争频仍、祸乱不已,陶渊明降世之时,西晋灭亡已48年,东晋偏处一隅,时时受到北方的进犯,统治集团内部却并不励精图治,团结御侮,更不思收复失地,而是沉湎于江南鱼米之乡的安乐而不能自拔。大批兵权在握的将领,多以扩展个人实力、相互勾心斗角为能事,致使少数爱国志士如祖逖等发起的几次北伐复土运动,都半途而废。所以青少年时的陶渊明,虽然也曾经“猛志逸四海”,也曾经“抚剑独行游”,却终因报国无门,建功无望,终于选择了田园。
公元383年的淝水之战以东晋大败前秦告捷,但外患稍缓,内乱继起,这就是公元399年爆发的历时十二年、波及南方大部分地区的孙恩、卢循大起义。义军与官军的长期战争,给劳动群众带来更大灾难。陶渊明的故乡江洲浔阳是京都金陵的屏障,为兵家必争之地,遭受战火的毁坏更为惨重。陶渊明的诗文中对这次战乱虽无直接描写,但触目惊心,他的悲观、避世的情绪,他的桃花源理想,都因此油然而生。外患内乱使人们连生存都成问题,更不用说展其才志了。东晋统治集团内部的相互倾轧,更是令一切有识之士失望、厌倦。陶渊明一度在桓玄手下为吏,后又入刘裕幕府中任镇军参军,亲睹了一帮野心家们争权夺利、犯上作乱的一幕幕,其心中那种不齿而无奈,渴盼远离尘嚣的情绪可想而知。
陶渊明是在数番入仕过程中认识到他的个人理想和社会理想无从在这个动荡不堪的时代实现的。所以他才最后下决心归田。这既是一种消极退避,也确实是无可奈何,是无力回天的情形下做出的明智抉择。孔子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但孔子那时还是能够有所为的,而陶渊明非退避不得免祸消灾,非隐居不能独善其身,以其才,以其情,以其时,他实在是除了吟诗作赋,再也不能别有所为了,转为歇斯底里,坠井而死,年仅57岁。
(摘编自龚斌《中华名人传记》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陶渊明报国无门,建功无望,终于选择了田园,由此,他曾经“猛志逸四海”,“抚剑独行游”的理想壮志也就不复存在了。 |
B.文章的后半部分却着重写晋宋时代大分裂、大混乱的外患内乱,照应了本文的题目“乱世出奇才”,从而突出了陶渊明的“奇才”。 |
C.“外患内乱使人们连生存都成问题,更不用说展其才志了”。但外患内乱则又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个人的心态和生命历程,对文学家或哲学家或许是大幸。 |
D.陶渊明旷群脱俗,率真任情的做法不合封建正统思想也是他成为“又是歧见最多的作家之一”的一方面原因。 |
E.陶渊明一生大部分时间是生活在一个大分裂、大混乱的时期,也曾几度出仕,最后下决心归田,虽消极退避,但也是保全性命的明智抉择。文中说:陶渊明是中国文学史上地位崇高的大诗人和大散文家。结合原文简要谈谈你的理解。
“奇才怪杰的诞生,常常是有条件的”,请简要分析其“条件”。
在动荡不堪的时代,是像陶渊明一样“归隐”呢,还是像孔子所说“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呢?对此你赞成哪种看法呢?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