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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千手观音”陈中伟:创造断手再植奇迹
在绣花厂里,女工们飞针走线,像在花丛中飞舞着的一只只蝴蝶。
在音乐会上,钢琴演奏者的手指,像急骤的雨点般敲打着琴键,而琵琶演奏者那只拨弦的手,由于动作太快,在水银灯下看上去成了一团白色的虚影。
在体操表演时,一个运动员擎起另一个运动员,那只手是何等健壮有力。
邮递员用手飞快地分信。  
纺织女工用手在一眨眼间打好断纱的一个结头。
玉雕工人用手巧夺天工地雕出精美的玉石花篮。
战士用黑布蒙着眼睛,用手迅速地把拆散的零件装成一挺机关枪。
击剑运动员用手挥舞着银闪闪的利剑,刺向对手。
……
手,是多么的重要!如果没有手,那将给一个人带来多大的痛苦和损失!
1963年1月2日,一个工人被送到上海第六人民医院急诊室。他的右手在腕关节以上一寸的地方被冲床完全切断了。按照惯例,医生对于这种外伤病人,只能把伤口包扎起来,手断了也只好断了,无法挽回。
然而,三十四岁的外科医生陈中伟却和其他几位医生合作,在世界上第一次创造了 断手再植的奇迹!一年后,这个工人的右手恢复正常。
1929年陈中伟出生于浙江宁波。他的家庭可以说是一个“医学之家”:父亲是县医院院长,母亲是药剂师。他的姐姐、姐夫、太太、岳父、岳母以至女儿,也全都是医生! 
陈中伟小时候,常常好奇地从父母那里接过显微镜观看,他开始明白什么叫细胞,什么是红细胞。本来,他以为脓那么脏,一定是病菌,后来从父亲那里知道,脓是白细胞与细菌打仗牺牲后的“尸体”。
陈中伟学着父亲的样子,拿着解剖刀,解剖青蛙之类的小动物。他甚至不放过家中宰鸡剖鱼的机会,借机解剖动物、了解动物构造。
不久,陈中伟考上了宁波第一流的中学——效实中学。著名生物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童第周就毕业于这所学校。
在中学时,陈中伟很喜欢体育运动,是学校的篮球队员、网球选手。高中一年级时,他曾获浙江网球双打冠军,单打亚军。在铁饼、标枪比赛中,他获宁波市第一名和第二名。
陈中伟从小把学问当做“桑叶”,认为只有不断吃进“桑叶”,将来才能“吐丝结茧”。在中学时代,陈中伟的生物课成绩一直在九十分之上。他也很喜欢英语。
中学毕业后,陈中伟考入上海第二医学院医疗系。在大学里,他特别注意学好解剖学。他认为,侦察员要对地图了如指掌,对于外科医生来说,解剖图就是地图。他亲自动手解剖了十几具人的尸体,从此脑中有一张立体的解剖图,为医学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54年秋天,陈中伟毕业于上海第二医学院,开始在第六人民医院担任骨科医生。
1963年,他创造了断手再植的奇迹之后,在8月7日晚上,受到周恩来总理的亲切接见。周恩来总理伸出手,紧握陈中伟那双灵巧的手。
周恩来总理鼓励他,要再接再厉!
要再接再厉!陈中伟和他的同事们,不断创造新的奇迹——断指再植、断管再植、拇指再造、带血管游离腓骨移植……
要再接再厉!陈中伟和他的同事们,手把着手,把断手再植技术教给外国友人,使这朵奇异的花开遍全球。
笔者在陈中伟教授家中采访,据他的夫人告知,陈中伟常在家中飞针走线,用他那双手巧妙地缝制衣服,做得比他夫人还好。陈中伟还用他那双手切肉剖鱼,也十分在行。因为他连在做家务的时候,也始终没有忘记——把手锻炼得更加灵活,以便能做好手术。
在动手术的时候,陈中伟的心比绣花女工还细,手比绣花女工还巧。如今,他采用新技术进行断手再植,这新技术叫“显微外科”——手术在显微镜下进行。因为手的小血管非常细小,只有在显微镜下才能清楚、准确地进行手术。由于采用了显微外科新技术,现在,断指再植的成功率从原来的百分之五十,提高到百分之九十!
人们常用“明察秋毫”来形容精细,显微外科手术无愧为“明察秋毫”的手术。陈中伟所用的针、线,只有头发的三分之一那么细,一掉在地上就找不到了!那针往布上一插,针尖也会碰断!
为了使双手能够在显微镜下进行如此精细的手术,陈中伟不论在挥汗如雨的炎夏,还是在寒风刺骨的严冬,每天坚持用大白鼠做试验,缝合那纤细如丝的小血管。练着,练着,手越练越灵活,越练越细巧。
医学界有句行话:“一个好的外科医生,要具有狮子般的心、鹰般的眼睛和女人般的手。”陈中伟正是从无数次手术和试验中出色地磨炼出这三项本领的。
美国作家赫纳汉为美国《科学年鉴》撰写的《显微手术》一文中,高度评价了陈中伟的成就:
毫无疑问,断指、断肢再植成功病例最多的还是在中国内地。中国的显微外科医生在1964年首次成功地再植了断指。最早在一只手上再植上四个断指的也是他们……最近访问过中国的原美国医学学会主席托德说:“他们(指那些外科医生)的本领比我们在美国见到的高超得多。”
他们的技巧之所以精湛,其原因之一可能是由于中国人在全国各地建立了一些显微外科中心,每个中心都为千百万人服务。世界上最大的这样一个中心就是上海第六人民医院。在那里,中国最早的显微外科医生之一的陈中伟,从1966年以来,再植了三百多个手指。
在中国古代神话中,有一位“千手观音”。如今,陈中伟成了真正的“千手观音”。
不过,神话中的“千手观音”,她的一千只手长在她自己身上;而陈中伟却是用自己的双手,使成百上千人的手失而复得!
为陈中伟喝彩。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陈中伟出身医学世家,在父母的教导和影响下,对医学实验产生了浓厚兴趣并确定了职业方向。
B.中学时的陈中伟不仅各门成绩优异,而且体育成绩十分突出,是一个综合素质突出的一专多能型人才。
C.陈中伟和他的同事们毫无保留地把断手再植技术传授给外国友人,是为提高中国医学技术在世界的影响力。
D.文章引用了外国专家对陈中伟的评价,高度赞扬了陈中伟精湛的外科手术技术,增强了作品的真实感和可读性。

E.文章以时间为线索,从正、侧两方面塑造陈中伟这一外科医生形象,材料详实,语言生动,是传记文学中的佳作。
文章开头作者为读者描摹了各种各样灵巧美妙的手,这样的描摹有何作用?
文中引用一句医界行话,“一个好的外科医生,要具有狮子般的心、鹰般的眼睛和女人般的手”,请加以赏析。
有人说陈中伟的成功取决于丰富的知识,也有人说陈中伟的成功取决于反复的实践,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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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6题。
青龙偃月刀
韩少功
何爹剃头几十年,是个远近有名的剃匠师傅。无奈村里的脑袋越来越少,包括好多脑袋打工去了,好多脑袋移居山外了,好多脑袋入土了,算一下,生计越来越难以维持——他说起码要九百个脑袋,才够保证他基本的收入。这还没有算那些一头红发或一头绿发的脑袋。何爹不愿趋时,说年青人要染头发,五颜六色地染下来,狗不像狗,猫不像猫,还算是个人?他不是不会染,是不愿意染。师傅没教给他的,他绝对不做。结果,好些年青人来店里看一眼,发现这里不能焗油和染发,更不能做负离子和爆炸式,就打道去了镇上。
何爹的生意一天天更见冷清。我去找他剪头的时候,在几间房里寻了个遍,才发现他在竹床上睡觉。
“今天是初八,估算着你是该来了。”他高兴地打开炉门,乐滋滋地倒一盆热水,大张旗鼓进入第一道程序:洗脸清头。
“我这个头是要带到国外去的,你留心一点剃。”我提醒他。
“放心,放心!建伢子要到阿联酋去煮饭,不也是要出国?他也是我剃的。”洗完脸,发现停了电。不过不要紧,他的老式推剪和剃刀都不用电——这又勾起了他对新式美发的不满和不屑:“你说,他们到底是人剃头呢,还是电剃头呢?只晓得操一把电剪,一个吹筒,两个月就出了师,就开得店,那也算剃头?更好笑的是,眼下婆娘们也当剃匠,把男人的脑壳盘来拨去,耍球不是耍球,和面不是和面,成何体统?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这句老话都不记得了么?”
我笑他太老腔老板,劝他不必过于固守男女之防。
“好吧好吧,就算男人的脑壳不金贵了,可以由婆娘们随便来挠,但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他振振有词地说,“剃匠剃匠,关键是剃,是一把刀。剃匠们以前为什么都敬奉关帝爷?就因为关大将军的工夫也是在一把刀上,过五关,斩六将,杀颜良,诛文丑,于万军之阵取上将军头颅如探囊取物。要是剃匠手里没有这把刀,起码一条,光头就是刨不出来的,三十六种刀法也派不上用场。”
我领教过他的微型青龙偃月。其一是“关公拖刀”:刀背在顾客后颈处长长地一刮,刮出顾客麻酥酥的一阵惊悚,让人十分享受。其二是“张飞打鼓”:刀口在顾客后颈上弹出一串花,同样让顾客特别舒服。“双龙出水”也是刀法之一,意味着刀片在顾客鼻梁两边轻捷地铲削。“月中偷桃”当然是另一刀法,意味着刀片在顾客眼皮上轻巧地刨刮。至于“哪叱探海”更是不可错过的一绝:刀尖在顾客耳朵窝子里细剔,似有似无,若即若离,不仅净毛除垢,而且让人痒中透爽,整个耳朵顿时清新和开阔,整个面部和身体为之牵动,招来嗖嗖嗖八面来风。气脉贯通和精血涌跃之际,待剃匠从容收刀,受用者一个喷嚏天昏地暗,尽吐五腑六脏之浊气。
何师傅操一杆青龙偃月,阅人间头颅无数,开刀,合刀,清刀,弹刀,均由手腕与两三指头相配合,玩出了一朵令人眼花缭乱的花。一把刀可以旋出任何一个角度,可以对付任何复杂的部位,上下左右无敌不克,横竖内外无坚不摧,有时甚至可以闭着眼睛上阵,无需眼角余光的照看。
一套古典绝活玩下来,他只收三块钱。
尽管廉价,尽管古典,他的顾客还是越来越少。有时候,他成天只能睡觉,一天下来也等不到一个脑袋,只好招手把笑花子那流浪崽叫进门,同他说说话,或者在他头上活活手,提供免费服务。但他还是决不焗油和染发,宁可败走麦城也决不背汉降魏。大概是白天睡多了,他晚上反而睡不着,常常带着笑花子去邻居家看看电视,或者去老朋友那里串门坐人家。从李白的“床前明月光”,到白居易的“此恨绵绵无绝期”,他诗兴大发时,能背出很多古人诗作。
三明爹一辈子只有一个发型,就是刨光头,每次都被何师傅刨得灰里透白,白里透青,滑溜溜地毫光四射,因此多年来是何爹刀下最熟悉、最亲切、最忠实的脑袋。虽然不识几个字,三明爹也是他背诗的最好听众。有一段,三明爹好久没送脑袋来了,让何爹算着算着日子,不免起了了疑心。他翻过两个岭去看望老朋友,发现对方久病在床,已经脱了形,奄奄一息。
他含着泪回家,取来了行头,再给对方的脑袋上刨一次,包括使完了他全部的绝活。三明爹半躺着,舒服得长长吁出一口气:“贼娘养的好过呀。兄弟,我这一辈子抓泥捧土,脚吃了亏,手吃了亏,肚子也吃了亏呵。搭伴你,就是脑壳没有吃亏。我这个脑壳,来世……还是你的。”何爹含着泪说:“你放心,放心。”光头脸上带着笑,慢慢合上了眼皮,像睡过去了。
何爹再一次张飞打鼓:刀口在光亮亮的头皮上一弹,弹出了一串花,由强渐弱,余音袅袅,算是最后一道工序完成。他看见三明爹眼皮轻轻跳了一下。
那一定是人生最后的极乐。
( 选自 《2006 中国年度小小说》, 有删节)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第一段中说“好些年轻人来店里看一眼,发现这里不能焗油和染发,更不能做负离子和爆炸式,就打道去了镇上”含蓄地表达了作者对现在的年轻人不热爱祖国传统文化而是一味追求时髦、崇洋媚外的不满。
B.“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等语言反映出何爹思想意识中也有着落后、守旧的一面,使这个有着精湛技艺的剃头匠形象更加鲜活和丰满。
C.文章中间部分极力描写何爹的青龙偃月刀和他神乎其技的青龙偃月刀法。作者用了刮、弹、铲、削、剔等一系列的动词,表现了何爹剃头技艺的精湛,一把剃刀用得跟关羽耍大刀一样出神入化。
D.在小说最后一部分里,作者通过描写病笃的三明爹在何爹给他剃头时的动作、神态和语言,进一步从侧面表现出何爹剃头技艺的高超。

E.文章以自然朴实的语言,真诚地礼赞了传统文化中值得发扬的优秀面,并且表现了作者对于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所处的尴尬地位及日后走向的深切忧虑。
小说为什么把何爹的剃刀比为关帝爷的“青龙偃月刀”?(4分)



小说以何爹给临死的三明爹剃最后一次头结尾,这有何用意?试结合具体内容作出分析。(6分)


论述类文本阅读(9分)
阅读下面的论说文,完成11-13题。
在先秦诸子百家中,若论对中国实际政治的影响之巨,则非法家莫属。所谓“百代都行秦政制”,便是对封建政治文化之本质的揭示。
以商鞅、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最切合春秋战国时代君主们的需求,因为那时的社会充满血腥的征伐,各国为了在虎狼丛中图生存,唯有采纳刑赏并用的法家学说,不惜一切手段富国强兵才有出路。法家的特点有二,一是功利主义,如为了使军队成为虎狼之师,它规定按斩获敌人首级的多少评定军功,而军功可带来爵位、封邑等一切物质利益;二是整体主义,它讲求步调一致,甚至不惜以鼓励告密和轻罪重罚等恐怖手段来消除乱源、维系稳定,因此漠视个人、草菅人命成为常态。法家学说在乱世最见效果,但等到天下安定后,统治者如果单纯用法家治国,却容易引火烧身。暴秦二世而亡,给后来的封建统治者一个启示,即在施政过程中,诚实地违反道德或赤裸裸地作恶是危险的,必须用儒家、道家的面目将法家的内核掩盖起来,在被统治者的经验中投下道德的影像,给他们以幻想和期待,这样才便于巧取豪夺。“阳儒阴法”、“外道内法”就是这么形成的。
按照清末思想家谭嗣同的说法,“阳儒阴法”不啻为乡愿与大盗的结合,其必然结果是好话说尽,坏事做绝。在先秦诸儒中,谭嗣同特别痛恨荀子,因为正是荀子援法入儒,开创了儒法合流的先河。秦国的李斯就曾跟随荀子研习帝王之学。荀子主张“性恶论”,但他强调的是“权利之恶”而非“权力之恶”。在荀子看来,圣人治国的方法,不是依靠人人为善,而是使人人不作恶。仁义固然要讲,但起主要作用的还是防范、惩治之术。有作为的君主绝不会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与“阳儒阴法”相比,“外道内法”更具迷惑性,因为道家标榜清净无为,而法家则表现为刻薄寡恩。两者之间不是有天渊之别么?司马迁写《史记》,将老子与韩非子合传,这在常人看来是很难理解的学案。后世文人中,关注并研究这一学案者不少,但剖析得最深刻的恐怕是王夫之。王夫之认为,道家和法家的共同点在于以疑虑箝制天下。老子多机诈,教导君主虚静无事,处暗见疵。但机诈既兴,其末流必极于残忍。再者,君主欲无为,欲自逸,必以重用酷吏督责天下,将一切委于有为之法才能做到。到了近代,撰写《厚黑学》的李宗吾先生对此学案也有一些精彩的发挥,比如他说:“道家是法家的收敛状态,而法家则是道家的爆发状态。”如此论断让人称奇。
法家动辄言“法”,但法家思维与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完全是两回事。在法家学说中,法律不过是统治者的一种工具,君主本身是不会受法律约束的。君主口衔天宪,言出法随。他的言辞就是法律,具有君临一切的威力。而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则意味着无论何人都必须遵循大家共同约定的法律。尤其是公权力,更要有明确的法律边界。滥用公权力,便是对宪政的亵渎,对法律的践踏,公民社会不能容忍这样的无知妄作。
下列对于法家的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法家学说诞生于战事频仍的先秦时期,它在消除乱源、富国强兵方面发挥了作用,迎合了诸侯国君主们的需求。
B.法家所谓的“法”,是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它不容许任何人亵渎践踏,所以需要由酷吏执行,钳制天下。
C.法家以严刑峻法督责天下,在乱世效果最明显,但天下太平后,如果还只用法家治国,那么就有可能危及统治。
D.法家主张刑赏并用,一方面它以物质利益奖励军功,带有功利主义的色彩;另一方面它也采取恐怖的手段来维系稳定。

下列关于儒、道、法合流的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阳儒阴法”“外道内法”都具有欺骗性,清代谭嗣同对此深恶痛绝。
B.儒、道、法合流,掩盖了封建统治的本质,具有相当的迷惑性。
C.法家刻薄寡恩,需借助儒、道的道德外衣,给百姓以幻想和期待。
D.封建统治要维持表面的虚静无事,必须靠严刑酷吏的有为之法。

下列对文意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法家刑赏并用的主张,为封建统治提供了理论依据。它对中国实际政治的影响超过了其它学说。
B.在荀子看来,人性是恶的,所以圣人治国必须依靠防范、惩治之术,以使得人人不作恶。
C.王夫之认为,司马迁意识到道、法两家在钳制天下方面有共同点,因此写《史记》时将老子与韩非子合传。
D.法家重“法”,主张极力发挥法律这一工具的防范、惩治作用;但同时它也重视对百姓的教化劝善。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一株玉米的人生冰山雪莲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谁人不是经历了一番坎坷?万物生灵,谁的一生又会是一帆风顺的呢?万事如意,心想事成,只不过是人们对生活的美好祝愿罢了。
你看,那田间的一株株的玉米幼苗,不也是农人精心播种下去的吗?看它们安静的享受着阳光雨露,我想:它们的一生应该是万事如意,一帆风顺的吧?
不!细想它们一生的经历,每一阶段又何尝不是经历了一番苦难呢?
尚是种子时,它们中间有的就被筛选出来,被无情地丢弃。优胜劣汰,大自然的法则永远是残酷无情的!那么,被选中的种子是否就一生万事大吉了呢?
不!你看那嫩绿的幼芽儿旁边,不是有一粒种子在默默地哭泣么?它籽粒饱满,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熠熠的光泽。谁能不说它是一粒优秀的种子呢?而如今,就因为农人的一个疏忽,它成了大地的弃儿,艳羡地看着昔日的同伴伸展着稚嫩的双臂接受大自然的恩泽,而自己却只能永远生活在同伴的阴影下,在孤寂的时光里呜咽!这一切难道是它的错?
那么,有机会发芽的种子该是命运的宠儿了吧?
不!当它们生长到大约二三十厘米的时候,农人们要再一次执行优胜劣汰的法则。一株株比较赢弱的玉米幼苗被生生的连根拔起!刹那间,我仿佛听见一声声因锥心的疼痛而发出的痛苦呻吟,一声声哀叹命运不公而发出的呐喊!是啊,它们并不都是羸弱的,枯黄的,它们中也有茁壮的,优秀的,可是,他们又能向谁去讨回公道呢?怨它们的位置不符合农人的要求?可那位置恰恰就是农人给的呀!
那么,有幸被留下来的幼苗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吧?
不!它们将接受更多的考验!洪水、干旱、冰雹、蝗虫……将像猛兽一样时时肆虐的对待每一株幼苗!苗儿们要时时紧紧的抓住大地母亲的衣襟,稍有不慎就会被彻底击倒,而且永远不得复生!
难哪!那么,经历了种种磨难和坎坷,最终结得累累硕果的玉米们该是最最幸运的了吧?是的,它们是幸运的!你看,它们在秋目的阳光照耀下,露出金黄的笑脸,自豪地站在秋风中纵情歌唱的幸福模样,的确让人感到欣慰。可是,另一种不幸在别处悄悄地窥视着它们呢!
收获的季节到了!虽然一穗穗玉米幸福地被农人收仓,但是,在田涧地头,仍会有一些玉米被人遗漏。它们像仓中的玉米一样金黄,一样颗粒饱满,一样历经风雨,一样历经沧桑。可现在,只能在孤寂的秋夜里无奈的呜咽,在渐冷的秋风中无声的长叹,在凄风苦雨的侵袭下慢慢的腐烂!这,就是一株玉米的人生!经历了种种坎坷与磨难最终达到了成功彼岸,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就应谈是幸福的,幸运的了。因为还有那一样历经风霜而最终以悲剧形式离开的人们。
这,就是命运!强,是因为有弱相比较;幸,是因为有不幸做陪衬!
其实,人的一生如果真的万事如意,一帆风顺,心想事成,又何尝不是另一种悲哀呢?就像蜂蜜喝多了就不觉得甜一样。只有经历了许多波折,品尝了人生百味,人生道路上的风景才会色彩斑斓,五彩缤纷。人生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深度广度和厚度!不管结局如何,我努力过,我争取过,我奋斗过,我不仅走过、路过,还深深地悟过!我的人生了无遗憾就不愧来人世间走一遭!
分析第一段的含义及作用(4分)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4分)
(1)可现在,只能在孤寂的秋夜里无奈的呜咽,在渐冷的秋风中无声的长叹,在凄风苦雨的侵袭下慢慢的腐烂!
(2)人的一生如果真的万事如意,一帆风顺,心想事成,有何尝不是另一种悲哀呢?
请概括玉米一生可能遇到的不幸。(4分)
结合实际情况,谈一谈“一株玉米的人生”给你人生的启示。(6分)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进化”不了的爱
孙君飞
进化论包含着残酷的丛林法则,也隐含着生命的自私自利性。一个生命个体要想很好地生存下去,必须要将自己变得更优秀,学会“排他”,否则优胜劣汰的只能是自己。不过,人们在观察工蜂时,惊讶地发现,它们并未受到进化论的影响,它们混沌若当初,或者说它们完美地保持着一种纯粹而崇高的精神,这使它们成为生命进化中的另类。
工蜂属于生殖器官发育不完善的雌性蜂,即便能够产卵,也只是没有受精的卵,因此它们自身没有繁殖能力。这种缺陷可怕而又不幸,然而工蜂对此无动于衷,甘愿终身携带着缺陷而生,从未奢望将自身进化得更完美更强悍。值得称道的是,工蜂的适应性反而很强大,它们拥有相当厉害的武器——毒刺,刺上长有倒钩,一旦“亮剑”就不能回收利用。工蜂的毒刺是不折不扣的双刃剑,在伤及侵害者的同时,自己的生命也面临着终结。
蜜蜂家族中令人难以置信的社会结构更加震惊着世人的心灵,在这里一切都那么井然有序,合乎“法则”,一切又那么一往情深,合乎“生命之爱”。蜜蜂的利他主义行为也许会让达尔文难以理解,失去繁殖能力却能够将各种特征和习性一代代传承下去的工蜂可能更让达尔文目瞪口呆吧。答案其实很简单,一切都源于蜜蜂与众不同的遗传结构。换言之,存在于工蜂体内的遗传基因极其顽强,只有它们才会驱使工蜂去鞠躬尽瘁地照顾其它跟自己具有相同基因的生命,甚至为对方牺牲自己,却无怨无悔。
蜂后产下的受精卵天生高贵,常常会孵化出雌性幼蜂,而延续高贵的办法只有一个:它们只有食用了工蜂分泌的蜂王浆之后,才能发育成具有生殖能力的小蜂后,否则它们在长大后依然属于工蜂——从出生时开始,便将生命献给蜂群、终日辛劳的工蜂!
由于小蜂后的基因与工蜂的基因几乎相同,从身形外貌上看,彼此也几乎一模一样,这也许使工蜂顿感一阵甜蜜而幸福、神圣而自豪的恍然:站在我面前的,莫不是又一个“我”?我由此获得了新生,得到了永恒……工蜂在含辛茹苦喂养小蜂后的过程中,彼此的血缘关系升至最亲密最牢固。它们原本不是毫不相关的两个,而是见证生命延续、利他友爱的两个。因为相同的基因存活在它们的生命之中,工蜂在潜意识里将蜂后看得比自己的生命更为重要,为了对方、也为了另一个“我”和“我们”,它们可以在必要时完全放弃自己现实的生命及其未来。
(选自在《思维与智慧》有删节)
下列关于“工蜂”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作为生命个体,工蜂的生命隐含着自私自利性,要想不被淘汰,它必须将自己变得更优秀,学会“排他”。
B.工蜂之所以成为生命进化中的另类,是因为它们完美地保持着一种纯粹而崇高的精神,并未受到进化论的影响。
C.工蜂的适应性很强,尾部长有倒钩的毒刺是相当厉害的武器,在伤及侵害者的同时,工蜂的生命也意味着终结。
D.从出生开始,就为蜂群而终日辛劳的工蜂,能把各种特征和习性一代代传承下去,靠的是与众不同的遗传结构。

下列有关“蜜蜂繁殖"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蜂后是具有生殖能力的雌性蜂,产下的受精卵天生高贵,孵化出雌性幼蜂,幼蜂长大以后就成为新一代蜂后。
B.工蜂自身没有繁殖能力,属于生殖器官发育不完善的雌性蜂,即便能够产卵,也只是没有受精的卵,不能孵化幼蜂。
C.存在于工蜂体内的遗传基因极其顽强,它驱使工蜂分泌蜂王浆,鞠躬尽瘁地照顾和自己具有相同基因的“孩子”。
D.蜂后负责产卵,工蜂负责喂养幼蜂,因而小蜂后的基因与工蜂的基因几乎相同,身形外貌上也几乎一模一样。

下列根据原文信息所作的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采粉、酿蜜、饲喂幼虫的工蜂是蜂群的主体,儿歌唱的“小蜜蜂,整天忙,采花蜜,酿蜜糖”,指的就是工蜂。
B.蜜蜂家族一切都井然有序,合乎“法则”,合乎“生命之爱”,人类如果借鉴了这种社会结构.可能会更有利于社会和谐。
C.为了蜂后和后代,工蜂不惜牺牲自己,是因为它们有奉献精神,潜意识里将蜂后和后代看得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
D.工蜂一生从事的是利他的事业,而不是优化自己的结构来繁衍后代,从这一点来看,达尔文的进化论“适者生存”不科学。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不读《老子》
老子本人,是不会提倡读书的
春秋,在现在看来,是很有意思的时代,人们简朴,高尚,讲规矩,但在春秋士人眼里,那却是个政治失败的年代,礼崩乐坏,王令不行,大小诸侯僭礼越分,战争连绵,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记载很少,但想必也好不到哪里去。一批有知识的人,主张各异,却有一样共识,便是社会状态糟透了,必须改变。
孔子和老子都是极富同情心,关心人民的人,但他们的社会设计几乎相反。孔子提倡有道德的个人生活和完美的社会秩序,老子对此摇头,特别是对后者。他认为人无法被自外约束,社会本身就是失败,正如秩序本身就是混乱之因,在老子看来,唯一的出路就是解散社会,或把社会限制在最小规模上。
《老子》一书,基本上可以认为是老子的思想汇编,尽管成书于何时及何人之手,尚无定论。以前我们见到的读本,都曾经后人陆续附益修饰,感谢考古学家的工作,现在,我们有了几种更接近原貌的文本。
从《老子》书来看,悲观的老子,提倡的方法是从文明后退。在他看来,人们为利益而纷争,是任何制度也解决不了的,唯一的办法是消灭利益,无可争,则民不争,无可盗,则民不盗,每一个人都穷得要死,天下就天平了。
按老子的意见,文明的进程,是大道被破坏的过程。失道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真希望孔子见到这样的主张),仁义礼智,不是挽回美好社会的通途,倒是失败的路标。老子的见解,是从原路退回,他的实际主张,从社会和个人方面,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统治者要临天下以虚静,提倡任何事情,都会使人竞争,所以要无为,“其政闷闷,其民淳淳”。
《老子》里有惊心动魄的话:“古之为道者,非以明民也,将以愚民也。夫民之难治,以其智也。”需要为老子辩护的,是他的愚民主张,和后世施行的,并不一致。老子倡愚民,不是为了举天下而奉一人,而是要君民同归于简。但不管怎么说,他也确实为愚民主义提供了一种理论解释。
他的理想社会,是小邦寡民,如同原始部落。可惜考古学的发现,使我们知道,石器时代,人们的生活很悲惨,活不多久,就遍体鳞伤地过世了,老子想象的“甘其食美其服”的快乐,那时的人,并没享受到,不然,人类怎么会有迈向文明的兴趣呢?
老子的第二种实际主张,是个人的自修(这一点后来被庄子发挥了),使弱者以弱自存。他说,众人都兴高采烈,我独在一边发呆,众人都聪明伶俐,我独在一边发傻,这才叫知白守黑,知雄守雌,这才是被褐怀玉。对眼前混乱的世界,什么也不要做,不要勉强,不要为天下先,也不要故示人以别,你们忙你们的,我则“居以须复”,走着瞧,——不,是坐着瞧。
与孔子不同的,是老子富有哲人气质。他有出色的抽象能力来建立一个概念系统。简化到最后,他得到了“无”。老子的哲学趣味,是忽略现象界,使万物混一为抽象的有,继而自毁形态,变成无,也就是大道所出的地方。老子厌恶事之多端,他采取了一种被后世恭维为辩证法的方法,把现象简化为两端,再把两端绕过来,使之相遇,这也就是人们常引用他的,难易相成,长短相形,曲则全,枉则直,福祸相倚相伏,将欲夺之必先予之,等等一系列格言。这是非常漂亮、也很容易掌握的方法,想象一下它产生在两千多年前,我们就不得不对老子佩服了。如果后人仍然满足这种封闭的、过于简化的、在哲学上毕竟幼稚的方法论,那是后人的没出息。
老子对后世的另一大影响,是他的反智主义。“美与恶,相去几何?”分别万物的知识,都是无用的。治天下要绝智弃辩,自治则要寡闻以守中。他自信地说,“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明”,不出门而坐知天下事,因为那些事都能推想而来,没什么值得亲临的。好学者是二等人,忙于增加自己的知识,一等人的目的,是减少自己的知识,最后达到绝学无忧的美好状态。万一不幸,知道了些什么,也不要说给别人听,因为一开口便是无知,不说话才是真知。
老子是出色的智者,但他当不能料到,后世竟以他的主张,为不求上进的借口。他的智慧,后人没有用来启迪自己的心智,反倒用来辩护自己的懒惰。一本《老子》书,不过几千言,文字也漂亮,但你并不用看,因为你已经看过了,——老子的思想,早已渗入你我心中。何况,老子本人,是不会提倡读书的。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A.老子的无为思想旨在构建一种和谐有序、圆融无碍的理想生存状态。“无为”
是方法,目标是积极有为的。
B.老子认为他所生活的春秋时代是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必须改变。
C.老子提倡“愚民”,就是让老百姓变得愚昧无知,达到大智若愚的境界,从而有利于统治者的治理。
D.老子富有哲学气质,他有出色的抽象能力来建立一个概念系统,但他的“辩证法”在现代社会则不完全适宜。

E.作者说不读《老子》,是因为老子思想是消极的,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程。
解释“衣褐怀玉”的含义。
结合文章内容和你所了解的相关知识说说为什么“治天下要绝智弃辩,自治则要寡闻以守中”?
作者为什么说“老子本人,是不会提倡读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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