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文章。
狼的娘心
(1)碰上狼的那天,刘彩芝正在山上挖一棵山药。6岁的儿子,在离她不远的一片开阔地玩耍。
(2)那棵山药,刘彩芝挖了足足半个小时。她伸了个懒腰,准备坐下歇歇。就在这时,她听见了异样的声音,像马奔跑,有点急促,但没有马奔跑的声音大。刘彩芝想起了儿子,丢下手中的活儿,朝儿子跑去。就在这时,她看见一个黄色的东西在她眼前一晃,她揉揉眼——那是一匹奔跑的狼。
(3)狼正是冲着他的儿子跑过去的。那一刻,她的儿子,正低着头玩一个什么东西,对即将来临的危险一无所知。刘彩芝来不及细想,迎着那匹狼冲了上去。
(4)那匹狼看见突然冲出来的刘彩芝,愣了一下,站住了。刘彩芝也站住了。刘彩芝的本意是想让那匹狼改变方向。可那匹狼并没有理会她,停了一下,继续朝她的儿子奔跑。作为母亲,刘彩芝想也没想,跑到了狼的前面,拦住它。
(5)狼终于停了下来,看着面前的刘彩芝。狼的眼里闪烁着一种可怕的光,那道光,看得刘彩芝心里直发慌。此刻她赤手空拳,唯一的防身工具——那把挖山药的镢头,丢在了山野里。
(6)人与狼,相距只有十米之遥,隔着一条小溪。刘彩芝的姿势很有趣,她伸开双臂,用空空的两只手,拦住了狼的去路。
(7)狼似乎不想与她对峙,开始寻找前进的方位。它绕了个弯,想从刘彩芝的左边冲出去,那是经过山沟可以到达开阔地的唯一出路。刘彩芝看出了狼的意图,在狼开始前冲的瞬间,刘彩芝跳过去再次拦住了狼。
(8)狼看起来很愤怒,发出一声低吼,一下把刘彩芝扑倒在地。可能是用力过猛,狼和刘彩芝一下子倒在了小溪里。刘彩芝突然觉得胳膊一阵疼痛,她看到,狼尖利的牙齿深陷在她的胳膊里。血,顺着薄薄的衣服流了下来,把小溪里的水都染红了,一缕一缕随着水漂浮。
(9)奇怪的是,狼很快就松开了口,转头又向刘彩芝儿子的方向跑去。刘彩芝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只手死命拽住了狼的尾巴,另一只手在小溪里乱摸,抓到一块石头,就在狼转身扑过来的瞬间,狠狠地砸向狼的脑袋。轰的一声,狼倒下了。
(10)刘彩芝踉踉跄跄地站起来,她看到,狼还在喘气,肚子一鼓一鼓地呼吸着。她还看到,奄奄一息的狼,眼睛却直直地盯着儿子的方向。“临死时还想着自己的儿子,太可恨了!”于是,刘彩芝又搬起一块石头,对准狼的脑袋狠狠砸去。
(11)狼终于不动弹了,但眼睛依然瞪得很大,目光中有一种无法说出的意味。黯淡的眼睛里,                                      。那目光,让刘彩芝心里五味杂陈。
(12)刘彩芝顾不得多想,跑到儿子面前,一把抱起了儿子。突然,她看到,儿子的怀里抱着一只狗崽。刘彩芝顿时明白了,那不是狗崽,是狼崽,一只两三个月大的狼崽。
(13)刘彩芝蓦地坐在地上大哭了起来。
(14)哭完了,她用镢头挖了一个大坑,还捡了一抱柴草,正正经经地把母狼埋在小溪边,并用石头把母狼的坟墓围了起来,像埋人那样。
(15)埋葬了母狼之后,刘彩芝把儿子和小狼崽一起带回了家。
(16)刘彩芝后来说:“那匹小狼,在我家待了三个多月,小狼大了,我就把它送到后山放生了。前两次,它又摸着回来了。第三次,我把它的眼睛蒙上,送到三十多里外的大山里。”
根据示例,梳理小说情节,填在相应的横线上。
山中遇狼,勇护儿子              ,                   
明白原因,埋葬母狼              ,            
小说结尾才点破母狼的护子之心,其实前文有多处伏笔,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它的伏笔的一项是(    )
那一刻,她的儿子,正低着头玩一个什么东西。
狼的眼里,闪着一种可怕的光芒,那道光,看得刘彩芝心里直发毛。
奇怪的是,狼很快就松开了口,转头又向刘彩芝儿子的方向跑去。
她还看到,奄奄一息的狼,眼睛却直直地盯着儿子的方向。
第(11)段写狼的“目光中有一种无法说出的意味”,请发挥想象,用一个句子描述这种意味,填在横线处,使前后文自然衔接。
黯淡的眼睛里,                                                   
刘彩芝为何在杀死母狼后“蓦地坐地大哭”?
                                                                    
小说原来的题目是“母爱对决”,和本文的题目比较,哪一个更好?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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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青虫之爱
毕淑敏
①我有一位好友,从小怕虫子。不论什么虫子都怕。大家不止一次地想办法治她这毛病,那么大的人了,看到一条小小虫子,大呼小叫的,多丢人啊!一次,男生把一条青虫偷偷夹在她的书页里。她翻开书,眼皮一翻,身子一软,就悄无声息地瘫到桌子底下了。
②从此再不敢锻炼她。
③许多年过去了,各自都成了家,有了孩子。一天,她到我家做客,我下厨,她在一旁帮忙。择青椒的时候,我突然看见一条青虫从一只青椒蒂旁钻出,胖如蚕豆,背上还长着簇簇黑刺,好一条险恶的虫子。我下意识地将那个青椒扔出老远。
④回头寻她,只见她神态自若地看着我,淡淡地说,一条小虫,何必如此慌张。我比刚才看到虫子还愕然地说,你居然不怕虫子了?那你又是怎样重塑金身的呢?我追问。
⑤女友说,听我慢慢道来。有一天,我抱着刚学讲话的女儿上公园,我们在林阴路上走着,突然她说,妈妈……头上……有……她说着,把一缕东西从我的发上摘下,托在手里,邀功般地给我看。
⑥我定睛一看,魂飞天外,一条五彩斑斓的虫子,在女儿的小手内,显得狰狞万分。
⑦我第一个反应是要像以往一样昏倒,但是我不能倒下去,因为我抱着我的孩子。我不但不曾昏过去,神志也是从没有过的清醒。第二个反应是想撕肝裂胆地大叫一声。但我立即想到,万万叫不得,一叫,就会吓坏了孩子。于是我硬把喷到舌尖的喊叫咽了下去。
⑧现在,一条虫子近在咫尺。我的女儿用手指抚摸着它,好像那是一块冷冷的斑斓宝石。我的脑海迅速地搅动着。如果我害怕,把虫子丢在地上,女儿从此一定会种下虫子可怕的印象。在她的眼中,妈妈是无所不能、无所畏惧的,如果有什么东西把妈妈吓成这个样子,那这东西一定是极其可怕的。我颤颤巍巍地伸出手,第一次把一条活的虫子捏在手心,还假装很开心地咧着嘴,因为女儿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呢!
⑨女友继续说,那一刻,真比百年还难熬。女儿清澈无瑕的目光笼罩着我,在她面前,我是一个神。我不能有丝毫的退缩,我不能把我病态的恐惧传给她……
⑩不知过了多久,我把虫子轻轻地放在地上。我对女儿说,这是虫子。虫子没什么可怕的。有的虫子有毒,你别用手去摸。不过,大多数虫子是可以摸的……我抱着女儿,半天一步都没有走动,衣服早已被粘粘的汗浸湿。
⑾女友说完,好久好久,厨房里寂静无声。
“男生把一条青虫偷偷夹在她的书页里”,其目的是:
加点的“重塑金身”在文中的意思是:
第一次把一条活的虫子捏在手心”时,“女友”的内心是恐惧的。文中哪些语句表现了“女友”的恐惧?
文中的“女友”改变了对虫子恐惧的心理,原因是什么?(4分)

阅读《塔里木感怀》,完成后面的题。
塔里木感怀
凸 凹
①见到塔里木河的时候,内心翻腾,思绪连绵。作为中国最大的内陆河,原以为它应该是激流滚滚、大浪弥天的,却流得那么平静、那么舒缓、那么从容,远远望去,满目青碧,一如睡在梦中。
②塔里木油田的人对我说,塔里木河虽然壮阔,有吞吐山河的气势,却最终没有流入大海,而是消失在苍茫戈壁、漫漫大漠之中。所以,塔里木河,在大美之下,是悲壮的底色。
③本应该伤感的,我却微笑着向她点头。因为故乡的物事早给了我深刻的启示,大自然的道理,有别于人。譬如故乡深山的阴处有一种植物,叫山海棠。即便是生在僻处,无人观赏,可它依旧是一丝不苟地向上挺拔了枝叶,开出鲜艳欲滴的花朵。幼时,我很是不解,曾对祖父说,它真是不懂人间世故,既然开在深山无人识,便大可以养养精神、偷偷懒,没必要下多余的功夫。祖父瞪了我一眼,说,你究竟是太年轻,太看重功名,内心浮躁,不知生命真相。在山海棠那里,它只按自己的心性而活,生为花朵,就要往好里开,尽开的本分,至于能不能被人看见、被人夸奖,它是从来都不会去想的。至于塔里木河,东流入海,自然是她的向往和理想,但大漠之途,需要滋润,荒凉之境,需要水气,她的担当太重,她只能消耗自己。有了她的牺牲,才有了大漠绿洲、珍禽异兽和丰沛的油气储藏。塔里木河尽了她作为河流的本分,实现了自身声名与功利之外的价值,所以她心安,所以她内敛,所以她悲壮而不悲伤。
④告别了塔里木河,进入沙漠腹地。沙漠公路的两旁,是不断现身的胡杨。初冬时节,胡杨斑斓,闪闪烁烁如火。塔里木人说,如果没有胡杨的防风固沙,沙漠公路这条人类的通途就会湮没中断,广袤沙漠就会真的成了死亡之海。胡杨的品格是在焦渴之地,千年不死,死了,千年不倒,倒了,千年不朽,即便是死了,也会最终变成石油。胡杨顽强地矗立于沙漠戈壁,以履行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抗风沙,保绿洲。我不禁想到了“笔锋常带感情”的梁启超。人们常诟病他一生善变,读了解玺璋先生的《梁启超传》,始知道,他之变,是与时俱进、顺应潮流,在复杂情势下,更好地进行民族启蒙的政治智谋。变的皮相之下,恒定不变的,是爱国、爱民的旷世情怀。由胡杨到梁启超,我不由得联想到,自然的伟大与人的伟大,其实是相通的,只要襟抱萦怀,外在的曲直与隐现,是不重要的。
⑤沙漠公路两畔,除了胡杨耀眼之外,还有一种诱人驻足的风景——夫妻井。沙漠里的绿植,需要滋润,自然要有井。戈壁阔远,交通艰难,杳无人烟,井近乎与人际绝缘。然而也需要打理,就建造了几间小屋,住进了一对夫妻。女的矮胖,男的精瘦,见人群来到,他们只是乜乜地笑,久也不收敛,疑似凝固在脸上。一只小狗在人群中逡巡,任你逗弄与抚摸,因为久不见人,就不怕人。问夫妻的生活起居,他们笑而不答,只是一径地介绍抽水、输水、喷灌、滴灌的过程。看到人们对他们的工作生出兴趣,青灰的脸上悄然洇出薄薄的一层红晕,竟至指着不远处的那片胡杨林兴奋地说,这胡杨林和方圆百里的沙漠植物,都跟这口井有关。我感到,他们其实是想说,这一切都与他们的寂寞坚守有关,但长久沉默的状态,使他们羞于说出自己的贡献。我不禁怦然心动,觉得胡杨林在阳光下的无声烂漫,正是他们爱情的颜色。
⑥驱车数百里,我们到了塔中油田作业区。偌大个油田却只有7个人,这7个人,都是80后的年轻人,都是重点石油院校毕业的高材生。他们都有机会留在北京总部、或科研单位、或几大油田的管理机关,但他们都自愿地来到采油一线。问他们缘由,他们都很朴实地回答道,本来学的就是石油,远离油井就荒废了。——成就一番事业的追求与襟怀,向上的信念,使他们自觉地远离虚荣与享受。我说,你们想过没有,人间往往是鞭打快驴,能者多劳,你们越是有作为,油田越是离不开你们,你们很可能一辈子都会生活在这片寂寞的土地,永远与市井、时尚、现代生活绝缘,你们会不会后悔?他们说,只有荒凉的沙漠,没有荒凉的人生,这是塔里木石油人的信念,你看见塔里木河了没有,她一辈子也没有流出戈壁大漠,但总是温情浇灌,没有一丝忧戚之色,她告诉了我们,什么叫品格,什么叫无悔。
⑦都说天地境界、天人合一,在塔里木,我读到了令人信服的注脚。
结合全文,用简洁的话语说说作者在塔里木读到了哪些令人信服的注脚?
文章的题目是“塔里木抒怀”,可是作者为什么在第三段文字中写到了家乡的山海棠?
结合上下文,说说第③段“所以她心安,所以她内敛,所以她悲壮而不悲伤”一句的含义。
作者第④段中提到梁启超先生有何用意?

阅读《让我结实地靠着你》,完成后面的题。
让我结实地靠着你 (安宁)
①那天去上班,在小区花园里的石凳上,瞥见他孤独地坐在那里。我很想走过去,拍一下他瘦削的臂膀,像儿时的我将小小的脑袋任性又骄傲地靠在他结实宽厚的胸前那样,抱一抱他。但我在那个怕迟到、怕被老板呵斥的早晨,还是选择了习惯性地向他打个招呼,便一路狂奔着,将他依恋不舍的视线,甩在了他再也无法追踪的拐角。
②我忙着给养活我的客户发电邮,发传真,打电话。手机响了两次。在整理一沓文件的空当里,我抬头,看见手机上熟悉的号码,漫不经心地拿起来,打过去,却是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您的父亲现在在社区的医院,请你尽快过来。”
③A这样一句客气、节制又略带着不耐烦的转告,让我很快意识混乱,转身时碰倒了手边的茶杯,想要去向老板请假,却稀里糊涂地进了洗手间。A
④赶到医院的时候,那个显然是打电话给我的大夫,冷着脸,说:“工作就那么重要,可以连自己的父亲都不顾?不知道你父亲有高血压和胃病吗,还让他吃辣椒?幸亏他旁边有人,否则不知道会有什么更严重的后果!”我不知所措地站着,听任那个医生不留情面的呵斥。而他,正微闭着眼,疲倦地躺在那里,打着点滴;日日陪伴着他的狗狗,忧伤地卧在他的鞋子上。
⑤我走过去,握住他的手。他依然在昏迷之中,听不见我的轻唤,亦感知不到我的体温。B他的手,已经苍老得看不到血色,凸起的血管中,血液的流动,犹如此刻的时间,缓慢、老迈,接近于凝滞。B 时光一路无情地走,吸干了他体内的精髓,只留下这一副连他自己都厌倦的躯壳。
⑥他醒来的时候,夜色已深。看见我眼中的血丝,他即刻一脸疼惜地要去给我拿一块热毛巾来。我含着泪,带着嗔怒,将他止住,说:“不知道自己身体不好吗,还这么不爱惜自己,以后不要再因为我,做那么多辣菜!”他不好意思地笑了。
⑦那晚走廊里有一个女人,抱着她的宝宝,不停歇地走来走去。昏暗的灯光照在她的身上,让她的脸看起来模糊、忧郁;但她不停拍打着婴儿后背的手,却是那么温暖、柔软、动人。
⑧那脚步声焦灼又轻柔地持续了很久。我对值班的护士说:“能不能让那母子回房休息,这样走,会影响很多病人休息。”但他却抢在护士回答之前,阻止了我。护士也有些为难,说:“医院里经常这样,很多生病的小孩子,只有在母亲或者父亲微微晃动的怀里,才能安然睡去。天下做父母的,是肯为了孩子整夜整夜地不合眼的。”
⑨突然间想起儿时多病的自己,一次次在医院度过的夜晚。那时的他,就是这样,抱着任性哭闹的我,在散发着消毒水味道的昏暗走廊上,不停歇地走来走去。我依恋他的怀抱,那么宽厚有力,可以阻挡一切疾病带给我的疼痛。甚至很多时候,我是故意地赖在他的怀里,不让他睡觉;而我在灯光划过的时候,偷偷睁眼,看到他哼着小曲哄我睡觉的面容,总会被一阵阵波浪一样的幸福,温柔地舔舐。
⑩他已经睡去,我轻轻地用温热的毛巾,为他擦拭着额头。他轻微呓语几句后,便转过身去,背对着我。我没有将视线跟过去,但我知道,那一刻的他,和我一样,被细细的幸福的波纹漫溢着。
⑾而我与他,就这样,守着彼此,到很老很老的岁月里吧。
文章叙述了与父亲有关的两件事,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
本文的人物描写非常出色,请对文中两个划线句分别进行赏析。
文中写一个女人在医院走廊抱着宝宝不停歇地走来走去的情节有什么作用?
有人为文章改写了一个结尾:走廊上的脚步声渐行渐远,那个孩子大概也睡了吧。柔和的灯光悄悄地照进病房,洒在洁白的床单上,洒在他的身上,一切显得那么静谧……
你认为原文的结尾好,还是改写的结尾好?请说明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12分)
挂在冬雾下的春天冯辉丽
①一滴水,携着剔透的梦,穿过暗蓝的夜。
②万籁俱寂中,远山睡熟了,河流睡熟了,屋檐也睡熟了。树,到底是不肯安分寒冬的单调,深夜里,犹然还做着春天的计划,此一处纯白,彼一处嫣红,把一场花事安排得熙熙攘攘。一梦花香里,树终于忍不住,“扑哧”笑出了声,清凌凌的笑声,飞出树梢,与恰巧路过的水相撞。树的笑,水的梦,齐齐破碎,弥散成一场雾的缥缈,在夜的空旷中,细细密密铺陈开来。
③这样的铺陈,真让人错愕。满目之间,是接天连壤的白,白得纯净,白得蒙眬,于熹微的晨光中,栖息在每一寸能到达的空间,或浓或淡。浓的,恣意张扬,无拘无束,从天际横亘到枯草匍匐的地面,浩浩荡荡,编缀成一种极致的醇厚,任你如何察看如何分辨,也探究不到它的深处;那淡,似乎也早已领悟了某种天意的暗示,只省略掉浓厚的边缘,仿若是给谁的纤指修剪了的雪花飞絮,稀薄得让你看得见,摸不着,却又分明感到它的清凉和湿润。
④城市,树木,行人,这些司空见惯已不能称为风景的风景,无不因这一场浓淡的铺陈而妩媚和神秘起来。鳞次栉比的大楼,只留下尖尖的顶,浮沉在这一片白色的海洋里。路上的行人,影影绰绰,身前身后,亦是白茫茫的一片。那树,一夜未睡,满身都是水遗落下来的梦的碎片,冷凝成雾凇,开成冬天里的千花万蕊,晶莹剔透。
⑤我找出久违的画笔,试图把这一份缥缈的美丽描摹下来,挂在我的墙上。而当我落笔时,才发现,雾,其实是最难描摹的一幅画。深浅参差,浓皴①轻染,很难把握。着色太多,会失了雾的灵性和蒙眬,而只用一笔淡墨来勾勒的话,又觉得不甘心,因为它原来的饱满与圆润,实在是不能只用一些疏密、虚实的穿插就能表现出来的。
⑥我只好丢了笔,走进雾中。我前进一步,雾,便退后一步,能辨别的,不过是眼前一米左右的事物。
⑦清晨的街道是安静的。几只麻雀飞来跳去,从一棵树飞到另一棵树,从一株草茎跳到另一株草茎,啄食着草地上的草籽,或用尖尖的嘴梳理一下蓬乱的羽毛。有风吹过,雾,便轻轻柔柔地落了下来,落在我的头发上,落在我的肩膀上,落在我的睫毛上,像风雪夜归人,眨眼之间,是微微的清凉。
⑧雾气凝成的水滴,掉落在草地上,发出“哒”“哒”的声音。草地,渐渐地湿润和柔软起来,草们,饱吸着露珠,舒展着枯黄的身体,交头接耳,似乎能听见它们欢快的笑声。而从这些枯黄中穿过的时候,我无意中竟发现一丝嫩绿!
⑨我一直沉闷的心,忽然有了莫名的惊喜。我知道,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春,最早都是从草尖上赶来的。尽管还是草色遥看近却无,但叶尖上的那一丝绿,已然透露出春的信息。我屏息静气,看着那株泛起生命律动的草,顶珠挂露,汪出一个鲜活的春天。才知道,那一滴水携带的梦里,原本都藏着春的信息,一经散开,便落入了人间。它从草尖上开始,一株一株蔓延,一树一树抽芽,一朵一朵开放。
⑩站在这白茫茫的尽头,忽然觉得,自己原本就是一株小草,经历过漫长寒冬里的蛰伏,被雾的浩荡滋润过,便也开始了新一轮的生长,与那一树树的新芽,一朵朵的鲜花,一起把整个春天演绎得五彩斑斓,花香满途。
离开的时候,我把那一丝嫩绿铭记在了心里。相信,在我再次遭遇寒冬的时候,无论风有多凛冽,冰有多锋利,我依然能在草尖上找寻到那挂在冬雾下的春天。
[注释]①皴(cûn):中国画技法之一,涂出物体纹理或阴阳向背。
第③节中,作者描写了浓雾和淡雾,请分别概括它们的特点。
请从修辞的角度赏析下面的句子。
那树,一夜未睡,满身都是水遗落下来的梦的碎片,冷凝成雾凇,开成冬天里的千花万蕊,晶莹剔透。
第⑧节中作者对冬雾下小草的描写有什么用意?
理解下面句子的含义和作用。
相信,在我再次遭遇寒冬的时候,无论风有多凛冽,冰有多锋利,我依然能在草尖上找寻到那挂在冬雾下的春天。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对 称
①对称,是自然界一种普遍而又奇妙有趣的现象。镶嵌天际的恒星、行星呈球状对称;小巧玲珑的雪花,精巧细腻的蜂巢呈平面对称;大多数花朵呈辐射对称;
有中央叶脉的叶片呈左右对称,人和鸟兽虫鱼的五官、四肢左右无不对称。
②“对称”能给人以整齐、沉静、稳重的美感,但由此也造成变化少、不自由,限制了灵动和飞跃。曹雪芹是古代第一个对“对称”显得不安分的人。如他笔下的芳官,连戴耳环也是一边大一边小的,显得错落有致,别有一番风韵。事实上,正如古代有位哲学家所说,世界上没有两样完全相同的东西。仔细观察有中脉叶子的细微结构,两边叶脉的数量和分布、叶缘缺刻或锯齿的数目和分布都是不同的。绝大多数人的面部发育也不对称,66%的人左耳稍大于右耳,56%的人左眼略大,59%的人右半侧脸较大。人的躯干、四肢也不完全对称,左肩往往较高。75%的人右侧上肢较左侧长。人的两手的掌纹,不但细脉络不同,粗纹也不完全一样。可以说,生物界里的不对称是绝对的,而对称是相对的。实验研究证明,这是由于细胞内原生质的不对称性所引起的。从生物体内蛋白质等物质分子结构可清楚地看到,原生质一般呈不对称的结构形式。研究发现,不对称原生质的新陈代谢,比起左右结构相等的化学物至少要快3倍。由此可见,不对称性对生命的进化有重要意义,自然界的发展,正是一个对称性不断减少的过程。
③对称,又不完全对称,这就是瑰丽多姿的自然界。
造成生物界不对称的根本原因是什么?请用文中的话回答。
“人的躯干、四肢也不完全对称,左肩往往较高。”中的“往往”能否删去?为什么?
“研究发现,不对称原生质的新陈代谢,比起左右结构相等的化学物至少要快3倍。”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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