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章。
狼的娘心
(1)碰上狼的那天,刘彩芝正在山上挖一棵山药。6岁的儿子,在离她不远的一片开阔地玩耍。
(2)那棵山药,刘彩芝挖了足足半个小时。她伸了个懒腰,准备坐下歇歇。就在这时,她听见了异样的声音,像马奔跑,有点急促,但没有马奔跑的声音大。刘彩芝想起了儿子,丢下手中的活儿,朝儿子跑去。就在这时,她看见一个黄色的东西在她眼前一晃,她揉揉眼——那是一匹奔跑的狼。
(3)狼正是冲着他的儿子跑过去的。那一刻,她的儿子,正低着头玩一个什么东西,对即将来临的危险一无所知。刘彩芝来不及细想,迎着那匹狼冲了上去。
(4)那匹狼看见突然冲出来的刘彩芝,愣了一下,站住了。刘彩芝也站住了。刘彩芝的本意是想让那匹狼改变方向。可那匹狼并没有理会她,停了一下,继续朝她的儿子奔跑。作为母亲,刘彩芝想也没想,跑到了狼的前面,拦住它。
(5)狼终于停了下来,看着面前的刘彩芝。狼的眼里闪烁着一种可怕的光,那道光,看得刘彩芝心里直发慌。此刻她赤手空拳,唯一的防身工具——那把挖山药的镢头,丢在了山野里。
(6)人与狼,相距只有十米之遥,隔着一条小溪。刘彩芝的姿势很有趣,她伸开双臂,用空空的两只手,拦住了狼的去路。
(7)狼似乎不想与她对峙,开始寻找前进的方位。它绕了个弯,想从刘彩芝的左边冲出去,那是经过山沟可以到达开阔地的唯一出路。刘彩芝看出了狼的意图,在狼开始前冲的瞬间,刘彩芝跳过去再次拦住了狼。
(8)狼看起来很愤怒,发出一声低吼,一下把刘彩芝扑倒在地。可能是用力过猛,狼和刘彩芝一下子倒在了小溪里。刘彩芝突然觉得胳膊一阵疼痛,她看到,狼尖利的牙齿深陷在她的胳膊里。血,顺着薄薄的衣服流了下来,把小溪里的水都染红了,一缕一缕随着水漂浮。
(9)奇怪的是,狼很快就松开了口,转头又向刘彩芝儿子的方向跑去。刘彩芝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只手死命拽住了狼的尾巴,另一只手在小溪里乱摸,抓到一块石头,就在狼转身扑过来的瞬间,狠狠地砸向狼的脑袋。轰的一声,狼倒下了。
(10)刘彩芝踉踉跄跄地站起来,她看到,狼还在喘气,肚子一鼓一鼓地呼吸着。她还看到,奄奄一息的狼,眼睛却直直地盯着儿子的方向。“临死时还想着自己的儿子,太可恨了!”于是,刘彩芝又搬起一块石头,对准狼的脑袋狠狠砸去。
(11)狼终于不动弹了,但眼睛依然瞪得很大,目光中有一种无法说出的意味。黯淡的眼睛里, 。那目光,让刘彩芝心里五味杂陈。
(12)刘彩芝顾不得多想,跑到儿子面前,一把抱起了儿子。突然,她看到,儿子的怀里抱着一只狗崽。刘彩芝顿时明白了,那不是狗崽,是狼崽,一只两三个月大的狼崽。
(13)刘彩芝蓦地坐在地上大哭了起来。
(14)哭完了,她用镢头挖了一个大坑,还捡了一抱柴草,正正经经地把母狼埋在小溪边,并用石头把母狼的坟墓围了起来,像埋人那样。
(15)埋葬了母狼之后,刘彩芝把儿子和小狼崽一起带回了家。
(16)刘彩芝后来说:“那匹小狼,在我家待了三个多月,小狼大了,我就把它送到后山放生了。前两次,它又摸着回来了。第三次,我把它的眼睛蒙上,送到三十多里外的大山里。”根据示例,梳理小说情节,填在相应的横线上。
山中遇狼,勇护儿子 ,
明白原因,埋葬母狼 , 小说结尾才点破母狼的护子之心,其实前文有多处伏笔,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它的伏笔的一项是( )
那一刻,她的儿子,正低着头玩一个什么东西。
狼的眼里,闪着一种可怕的光芒,那道光,看得刘彩芝心里直发毛。
奇怪的是,狼很快就松开了口,转头又向刘彩芝儿子的方向跑去。
她还看到,奄奄一息的狼,眼睛却直直地盯着儿子的方向。第(11)段写狼的“目光中有一种无法说出的意味”,请发挥想象,用一个句子描述这种意味,填在横线处,使前后文自然衔接。
黯淡的眼睛里, 刘彩芝为何在杀死母狼后“蓦地坐地大哭”?
小说原来的题目是“母爱对决”,和本文的题目比较,哪一个更好?为什么?
阅读下面短文,完成后面的题目。
大姐
阎连科
大姐是老师。
大姐已经人到中年。陪伴大姐走过岁月、进入中年的有两样东西:病和教书。病是大姐人生之路上最常见也最难逾越的深渊,教书则是大姐人生之路上最不可缺少的拐杖。教书在大姐,占了她生命很大一块黄土薄地,已有二十三年;而病从她十三四岁就已开始,似乎她的生命之河里,总有一股被疾病浸染过的浑流。
我童年最深刻的记忆之一,就是大姐在病床上疼痛时不绝于耳的哭声,腰疼、腿疼,以及全身的疼痛。她所患何病,跑遍了乡间的医院,求遍了乡间的良医,也无从知晓。那时候,抬着病人去一百里外的洛阳治病,在乡村是很大一件事情,而在我家,却已是三番五次。
我们家的家教很严,但不知为什么没教育出我叫哥唤姐的习惯。有次我又去窗台上捡熬过的红枣吃,大姐便抓了几颗红枣给我,母亲见了,说:“让他唤声大姐再给他。”大姐便把那红枣擎在空中不动。我僵持半天,最终也没叫出那声大姐,大姐眼角便有了泪水,把红枣塞在我手里说:“我也不配做姐,人家的大姐至少能给弟做一双鞋穿,我却有病,拖瘦了家里的日子。”从那一刻起,我下决心再不唤大姐的名字,一定叫她大姐。可时光流逝了十余年,我却始终没唤她一声大姐。
大姐的病见好转,是在我十余岁以后。那天,我从学校回家,突然看见大姐端端地坐在阳光里,人虽瘦得如一把柴草,脸上却荡漾着甜润润的喜色。她拿一把小糖给我,母亲在一边说:“快叫大姐,你大姐的病好了。”
我仍然没能叫出那声大姐。在接那糖时,母亲过来厉声说:“日后你大姐要教书了,是老师了,你再唤她的名儿,我就不让你吃饭。”听说大姐要做老师,尽管是民办学校的,尽管是教小学低年级,仍使我充满惊愕和敬意,并怀上了对大姐深深的内疚:没有料到,我还没有学会唤姐,她却成了老师。
学校在镇外的一个苹果园里,离我家二里地左右。从此,我就朝朝暮暮地看着。刚丢下饭碗,学生都还在路上,她已经早早地到校,立在教室的门口,翻看她要讲的课文或讲义;放学时候,学生都已到家端起了饭碗,大姐才拿着课本或夹着学生的作业,拖着她虚弱的身子,蹒跚地走在镇外的小路上。大姐走路时,时常拿手扶着那做了四个小时手术的腰,就像扶着一截将要倒下的枯树。谁料到了年底,她竟回来说,期终考试,她班里的学生在全校平均分数最高。母亲说:“你别累犯了腰病。”她说:“也不能误了人家孩子的前程。”
然而,不幸的事被母亲言中了。几年后,她在一次辅导学生升级考试时,昏倒在讲台上。抬至医院,才发现她的腰上、肩上、肘上、手腕上、膝盖上,几乎身上所有的骨关节处,都贴有膏药,花花一片,如雨前浓浓淡淡的云。望着那白云、黑云似的膏药,我立在病床前,心里翻动着滚烫的热意,如同一河缓缓流动着的夏天的水。这时候,大姐醒了,动了动嘴唇,吃力地睁开了眼,望着床边的水瓶。
我说:“大姐,你喝水吗?”
大姐忽然扭过头来,眼角噙着泪水,拉住我的手问:“你叫我姐了吗?”我盯着大姐瘦脸上泛出的浅红,朝她点了点头,大姐的嘴角便有了很淡很苍白的笑……
从那时算起,已经过去了二十年的光阴,现在的我和那时的我大不相同——离家当兵,入党提干,成家立业,学写小说也到了无论自己多么羞愧,依然被称为“作家”的田地,连叫大姐都已习惯到不叫反而很难启口。然而大姐除了年龄的变化,脸上布满了人生的艰辛,再没什么异样,依旧是终日拿着低年级的课本,或夹着学生的作业,在通往小学的路上拖着她虚弱的身子。再有变化的,就是大姐依旧扶着贴了膏药的腰身,走过的那条路的路边,杂草随着她蹒跚的脚步,二十余载地枯枯荣荣。
(选自《文苑·经典美文 》2014年09期,有删减)通读全文,短文中主要围绕哪两方面对“大姐”进行刻画的?
短文中“我”在“叫大姐”的称呼上,经历过怎样的变化?
联系上下文,根据要求品味句子。
(1)从修辞的角度品味句子“大姐走路时,时常拿手扶着那做了四个小时手术的腰,就像扶着一截将要倒下的枯树”。
(2)从描写方法的角度品味句子“我盯着大姐瘦脸上泛出的浅红,朝她点了点头,大姐的嘴角便有了很淡很苍白的笑……”。“望着那白云、黑云似的膏药,我立在病床前,心里翻动着滚烫的热意,如同一河缓缓流动着的夏天的水。”请你联系上下文,发挥现象,替“我”写一段心理描写,字数不少于50字。
你觉得文中的“大姐”是怎样的人?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雪人
肖复兴
今年冬天,北京下了场大雪。雪一下子堆得老厚,白皑皑的,路上像铺了一层绒绒的地毯,这真是北京城难得见到的美景。
那天清早,我看见路旁一家小餐馆前堆起了一个雪人,是在这家餐馆打工的几个外地年轻人冒着严寒堆起来的,他们冻得满脸通红却堆得兴致勃勃。雪人挺漂亮,胡萝卜插成的鼻子,彩纸做成的眼睛,用花花绿绿的挂历叠成的蓓蕾帽,手臂里还夹着一根长长的树枝,枝头上挂着几个彩色的气球和几片彩色布条做成的小旗子……雪人融入了几个外地年轻人尽情的想像,是冬天和他们彼此赠予的最好的礼物了。那时,天上的雪花正在飘飘洒洒,街头一片冰清玉洁,宛若童话的世界。那个漂亮的雪人仿佛活了一样,在这飘飞的雪花中轻盈地舞动……
这个漂亮的雪人引来了不少过往行人的注目——它确实堆得挺别致可爱的。有的人还跳下自行车跑过来看看它,开心地一笑。特别是孩子们,围着它打雪仗,笑声随着雪花飞扬,溅得四处都是。在雪小些的时候,许多家长回家拿来照相机,领着孩子和这个漂亮的雪人合影留念。这个在纷纷扬扬的大雪中诞生的雪人,给这条街增添了不少的欢乐。
雪停之后,因为气温依然出奇地冷,雪许多天不化。缺少了雪花的陪伴,这个漂亮的雪人显得有些寂寞。人们渐渐失去开始见到它时的兴致,走过它的身边,连看都不看它一眼,它便显得越发孤零零。因为缺乏飘落的雪花的装点,又因为来来往往汽车排放的废气和附近工厂烟囱冒出的烟尘的污染,仅仅几天,雪人就变得灰蒙蒙、黑黢黢的了,仿佛是一个受冷遇又受气的灰姑娘了。
接着,没过两天,雪人手臂中夹着的枝条上的气球破了,彩色布条做成的小旗被人随手扯下来扔在一旁;然后,雪人的胡萝卜鼻子被拔下来狠狠地插在肚子上,漂亮的蓓蕾帽被撕成碎片撒满一地;雪人已经无可奈何地残疾,但还有人不放过它,路过它的身旁的时候,狠狠地朝它的身上踩几脚,雪块坍塌下来,雪人的头、胳膊……随着就掉落在地上。雪人再不是雪人,成了一堆脏兮兮的垃圾了。
一个漂亮可爱的雪人,就这样在人们的手中被创造、被破坏了。
让我多少感到痛心的是破坏它的人大多是可爱的孩子。我亲眼看见好几个孩子路过它的身旁,毫无缘由地踩它,把它当成靶子,拿雪块、石头砸它。而这些孩子里有不少恰恰在前几天还围绕在它身旁,欢乐地打雪仗,或者脸上绽开酒窝和它合影留念。
我更无法理解的是参与破坏的还有当初创造它的人们。小餐馆里的那几个外地年轻人出来倒脏水就那样毫无顾忌地倒在雪人身上,尤其当雪人坍塌,剩下的半拉身子更成为他们倒脏水倒污物的垃圾桶了。
看来,雪人最好的命运,是在雪天里诞生,然后立刻消融在雪后的阳光下,消融得没有一点影子。这样,它只会看见我们人类欢乐的前一半,不会看我们随心所欲破坏的后一半。
(选自《无缘无故的恨》,二十一世纪出版社2012年版,有删改)根据文章内容,用恰当的词语填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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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停前 |
雪停后 |
小餐馆年轻人的行为 |
(1)雪人 |
(2)雪人 |
小餐馆年轻人的情感 |
(3)雪人 |
(4)雪人 |
“特别是孩子们,围着它打雪仗,笑声随着雪花飞扬,溅得四处都是。”这里的“溅”能换成“飘”吗?为什么?
“漂亮的雪人”在文中多次出现,这有什么好处?
联系文章,说说雪人的命运引发了作者哪些思考?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小题。
永恒的瞬间
——中葡澳门政权交接仪式纪实
数千人的会场一片肃静,千万双眼睛神情专注,亿万颗激动的心倾听着时间的脚步走向那庄严的一刻,走向那永恒的瞬间……
——1999年12月20日零点。雄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庄严奏响,鲜艳的五星红旗由翠绿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相伴,在6000平方米的澳门文化中心花园馆内徐徐升起。
雄壮的乐曲、鲜艳的旗帜,这永载史册的一幕昭告天下:中葡两国政府完成了澳门政权的交接。澳门,这个失散已久的游子重新回到祖国母亲温暖的怀抱,从此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
这是一个不眠之夜,这是一个难忘之夜。40多万澳门同胞通过电视现场直播,在注视着澳门迈向新纪元的步伐,在谛听着祖国母亲的叮咛。普天之下,所有的华夏儿女都在为澳门的今天欣喜,为澳门的明天祝福。
雄壮的国歌在奏响,鲜艳的旗帜在升起。
绿色地毯铺就的交接仪式现场,弧形排列的坐席与主席台对应,构成一朵盛开的莲花图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身着深色西服,站立在主席台中央的主礼台上,注视着冉冉升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
44岁的何厚铧也是一身深色西服,站在主礼台上。这位澳门历史上第一次由澳门人自己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从此肩负起落实“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的历史重任。从他坚毅的目光里,人们看到了自信,也看到了澳门的美好未来。
在主礼台的另一侧,桑帕约总统等葡萄牙主要代表也同样在向两面鲜艳的旗帜行注目礼。昔日的澳门是在中国积贫积弱、备受欺凌的情况下,被葡萄牙逐步占领的。葡萄牙曾委任过127任澳门总督。这一切,此刻都成为历史。
雄壮的国歌在奏响,鲜艳的旗帜在升起。
听着那熟悉的旋律,看着那亲切的旗帜,85岁的澳门濠江中学校长杜岚双眼噙满了泪花。当新中国即将成立的消息传到澳门,面对“谁敢亲共,‘万人坑’就是归宿”的恫吓,杜岚毅然买回红布做成国旗,在新中国诞生的当天将它升起在校园里。今天,已届耄耋的她终于见证了澳门历史掀开新的一页。激动与感慨,欣慰与自豪,全部写在她饱经沧桑的脸上。
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站在主席台上,神情庄重。两年多前,在香港政权交接仪式会场的主席台上,他见证了香港的回归。历史与现实,过去与未来,在时间的交接点上,霍英东的话语里流露出的是激动、兴奋:“在亲身参与香港回归祖国的全过程后,又出席澳门政权交接仪式,我感到十分荣幸。看到五星红旗在澳门冉冉升起,我为祖国的日益强大而自豪。”
雄壮的国歌在奏响,鲜艳的旗帜在升起。
此时此刻,在澳门、在香港、在台湾、在祖国内地、在世界各个角落,亿万民众在见证这世纪之交的盛典,亿万颗华夏儿女的心和着铿锵的旋律在为这块新生的土地祝福。
零时零分46秒,诞生于民族危亡之际的《义勇军进行曲》奏完最后一个音符,国旗升至高8.28米的旗杆顶端,澳门特区区旗也升至旗杆顶端。这一时空虽短,却浓缩了中华民族一百多年不屈奋斗的历史。神圣的旗帜上,凝聚着中国人民共创未来的坚强意志。统一大业已进入又一个发展阶段的中华民族,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引下,必将迎来祖国统一的辉煌明天!
雷鸣般的掌声响起,如春潮奔涌。
瞬间虽短却永恒。摄像机的镜头在聚焦,照相机的灯光在闪烁,便携电脑的键盘在跳动……来自世界各地的3500多名记者迅速将这一盛况传向五大洲,将这一庄严时刻载入史册。
千秋伟业,后继有人。零点4分,国家主席江泽民稳步走到讲台前,郑重宣布:澳门回归后,中国政府将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他表示坚信:在中央政府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支持下,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澳门同胞一定能够把澳门管理好、建设好、发展好。
这是跨世纪共和国领导者的庄严承诺,这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声,这也是对小平同志的最好告慰。
暗夜将尽,曙光初现。走过漫漫长途的澳门,在新的千年来临前夕,洗尽历史风尘,迈进新纪元。(据新华社12月20日凌晨电) 结合文章,谈谈你对题目“永恒的瞬间”的理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雄壮的国歌在奏响,鲜艳的旗帜在升起”在文章中反复出现,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这是一篇特写,作者在行文中穿插了大量的历史内容,请结合实例分析作者为什么这样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这篇特写采用了大量的细节描写,请任选两个细节,写一段评论性文字,100字左右。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问题。
故宫为什么是红色和黄色的
①故宫是何其的壮观,远远地望过去,金色的顶子,朱红的城墙,红黄相衬对立,层峦叠起间彰显着难以言明的皇家气派。身处其中,除了感受到鲜明的色彩冲击外,还能在不经意间体会出庄严和凝重。了解现代美术的人都知道,红色与黄色这两种色彩的组合是非常经典的搭配,难道修建故宫的人在几百年前就认同这样的色彩审美了?
② 紫禁城的建造是非常讲究的,布局、造型……每一处细节都是蕴涵着“君权神授”“皇权至上”理念的媒介,即使是颜色也不会例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颜色对于皇权,更加的至关重要。
③ 紫禁城里到处漫飘的都是红、黄两色,偌大的紫禁城,色彩是比较单一的。之所以选择这两种颜色,主要是由于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在传统文化里,红色一直被视为是一种表示喜庆的正色,寓意着庄严、幸福、吉祥。据考古学家发现,距今3万年左右的山顶洞人,就开始用红色的事物来装饰洞穴。据文献资料记载,周代以后的宫殿就已经开始普遍使用红色了。紫禁城承袭了以往宫殿的色彩美学,所以才使用了大量的红色。至于黄色正统地位的确定,源于华夏民族对文明起源的追述。华夏文明起源于黄河流域,一望无垠的黄土高原,以及奔腾不息的九曲黄河,都使得黄色深深地印入了炎黄子孙的精髓之中,到了汉代,汉武帝刘彻确立“汉居土德”,至此,黄色便宜成了为汉朝皇权的象征,以后历朝相沿不变,均以黄色为贵。
④ 除了受传统文化的影响,阴五行学说也对红、黄色彩做出了全新的解释。在金、木、水、火、土五行之中,黄色届土,而土居中央,系万物之本,代表至高无上的权力,因此多数宫殿的瓦顶皆以金黄色釉琉璃瓦覆盖,以显示无比的尊贵。此外,根据五行相生相克的理论,土赖火生,火多土焦;火能生土,土多火晦。而火为赤色,所以宫殿门、窗、宫墙多用红色,寓有滋生、助长之意,以示兴旺发达。
⑤ 明清两代修建紫禁城时,延续以往的传统,殿阁楼宇大都采用红墙黄瓦,色彩强烈耀眼,对比细腻突出,以达到金碧辉煌、和谐悦目的效果,形成气象宏伟而肃穆的整体,既表现了皇家的富丽堂皇,又反映了皇帝的“无上权威”和“天子至尊”。
⑥ 但是,紫禁城里不是只有黄色的房顶,由于有些建筑不是皇帝居住的地方,在规格上要低一个阶别,因此,有少数建筑用的是绿瓦或黑瓦。例如,南三所是皇子们居住的地方,故采用红墙绿瓦。论殿原是皇子们读书的地方,根据五行之说,青色即绿色,为木叶萌芽之色,象征温和的春天,方位为东,故用绿色琉璃瓦。庆时改做皇帝召见翰林学士、举行经筵讲学典礼的地方,所以屋顶也改用黄色。文渊阁是藏书楼,根据五行相克的理论,黑色代表水的颜色,意在镇火,故为克水患,墙用青绿冷色,瓦用绿剪边黑琉璃。神武门内东西两侧原是章京护军值班所在,位北方属水,所以也用黑瓦。
⑦ 封建社会遵循严格的等级制度,这在建筑物的色彩上也要体现出来,按照规定,颜色的等级自上到下依次为黄、绿、青、蓝、黑、灰,黄色是最尊贵的颜色。北京城里的房子的色彩要按照级别适用,例如,紫禁城用金、黄、赤色调,公卿大员家的屋顶用绿瓦,百姓居住的民舍只能用黑、灰、白作为墙面及屋顶的色调。在北京城灰暗色调的映衬下,紫禁城的红墙绿瓦得到极大程度的突现,气势恢弘,而强烈的颜色对比也成了“至上皇权”的最佳展现。
(节选自《图说故宫六百年》2011年2月18日)本文说明的主要内容是什么?(2分)
结合第③段内容,说说在传统文化里,红色和黄色分别具有怎样的文化内涵。(4分)
画线句子在文章结构上起什么作用?从这句来看,作者在介绍红、黄含义的时候,采用了什么逻辑顺序?
第⑥段主要采用的说明方法是什么?有何作用?(4分)
阅读《敬业与乐业》中的节选文字,完成问题。(6分,每小题2分)
第二要乐业。“做工好苦呀!”这种叹气的声音,无论何人都会常从口边流露出来。但是我要问他:“做工苦,难道不做工就不苦吗?”今日大热天气,我在这里喊破喉咙来讲,诸君扯直耳朵来听,有些人看着我们好苦;翻过来,倘若我们去赌钱去吃酒,还不是一样在淘神费力?难道又不苦?须知苦乐全在主观的心,不在客观的事。人生从出胎的那一秒钟起到咽气的那一秒钟止,除了睡觉以外,总不能把四肢、五官都搁起不用。只要一用,不是淘神,便是费力,劳苦总是免不掉的。会打算盘的人,只有从劳苦中找出快乐来。我想天下第一等苦人,莫过于无业游民,终日闲游浪荡,不知把自己的身子和心子摆在哪里才好。他们的日子真难过。第二等苦人,便是厌恶自己本业的人,这件事分明不能不做,却满肚子不愿意做。不愿做逃得了吗?到底不能。结果还是皱着眉头,哭丧着脸去做。这不是专门自己替自己开玩笑吗?我老实告诉你一句话:“凡职业都是有趣味的,只要你肯继续做下去,趣味自然会发生。”为什么呢?第一,因为凡一件职业,总有许多层累、曲折,倘能深入其中,看他变化、进展的状态,最为亲切有味。第二,因为每一职业之成就,离不了奋斗;一步一步地奋斗前去,从刻苦中将快乐的分量加增。第三,职业性质,常常要和同业的人比较骈进,好象赛球一般,因竞争而得快乐。第四,专心做一职业时,把许多游思、妄想杜绝了,省却无限闲烦恼。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人生能从自己的职业中领略出趣味,生活才有价值。孔子自述生平,说道:“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这种生活,真算得上人类理想的生活了。本段中具有统领作用的一句是()
A.只要一用,不是淘神,便是费力,劳苦总是免不掉的。 |
B.第二要乐业。 |
C.苦乐全在主观的心不再客观的事。 |
D.这种生活,真算的人类理想的生活了。 |
本段主要论证方法列举正确的一项是()
A.因果论证道理论证举例论证 |
B.因果论证道理论证对比论证 |
C.正反论证举例论证对比论证 |
D.举例论证道理论证对比论证 |
综合分析节选文字的内容和写法,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认为,“乐业”才是人生更高的境界和价值。 |
B.在这段文字中,作者先从司空见惯的“做工好苦呀”的叹气声中谈起,指出人生在世,做任何事都要讨神费力;对于无法逃避的事,与其皱着眉头,哭丧着脸去做,不如寻找出乐趣,最后谈出反之也都是有趣味的四条理由。这段文字论断严谨。 |
C.这段文字主要采用了举例子的论证法。 |
D.选段结尾处作者引用了孔子的话语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