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本大题4小题,共22分)
“太笨”的吴宓
年轻时的钱钟书在评价清华大学外文系教授时,有这样的言词;“叶公超太懒,吴宓太笨,陈福田太俗。”“笨”的含义当然很多,“固守自己观念,不知变通”应是其中之一。就此而言,吴宓是真“笨”。
他对毛彦文的追求不屈不挠。追求不说,还把自己这不知变通的“死打硬缠”写成诗昭告天下:“吴宓苦爱毛彦文,三洲人士共惊闻。离婚不畏圣贤讥,金钱名誉何足云。”杨绛在《吴宓先生与钱钟书》一文中,对吴宓的这种“笨”如此描绘:“我对吴宓先生崇敬的同时,觉得他是一位最可欺的老师。当时吴先生刚出版了他的《诗集》,同班同学借口研究典故,追问每一首诗的本事。他像个不设防城市,一攻就倒,问什么,说什么,连他意中人的小名儿都说出来。”
吴宓这种对意中人执迷不悟的“笨”不仅表现在现实生活中,还洋溢到了艺术世界。在吴宓的《论〈红楼梦〉》中,他对林妹妹推崇备至。因此,他总是将自己深爱的女子统统比做林妹妹。凡有人动了吴宓的林妹妹或说了什么有损林妹妹的话,那就等着他对你暴跳如雷甚至大打出手吧。
抗战期间,昆明文林街上有个湖南人开了家牛肉馆。老板虽是卖牛肉的,可一样追求高雅,把牛肉馆取名为“潇湘馆”。这也不能说没一点理由:人家是湖南人,自然跟“潇湘”二字有关。可因为“潇湘馆”是林黛玉的香巢,吴宓为此勃然大怒。他找上门去,用手杖将馆里的锅碗盆瓢一阵猛砸,停手之后,还恨犹未释地叫老板将“潇湘馆”的招牌取下,岂知老板也是牛脾气,双方争执不下,后来有人出面调解,将“潇湘馆”改作“潇湘”才了事。
吴宓先生作为大名鼎鼎的教授,他口袋里的钱虽然比学生多几文,但仍然清苦。吴宓常常带着心爱的研究生去打牙祭,在小馆子里坐下来,他神情严肃地拿过菜单,用正楷在小纸片上写下要点的菜及价格,一笔一笔算清楚了,估量口袋里的钱真的够用,他这才交给跑堂的。既然是请客,还要如此锱铢必较,不了解他的人,真会觉得他小气。可这就是真实的吴宓。
性格即命运,这话八九不离十。细看吴宓充满悲剧色彩的一生,性格确实起到了决定作用。他把自己的一生浓缩为四个字——“殉情殉道”,可情归于空,道亦归于空,可谓“敌笑亲讥无一可,情亏志折事全终”。
他坚持“中西融合”的治学原则。在新文化运动如火如荼、人们对传统文化极尽声讨的时代,吴宓却不忍于新文化运动中民族文化价值的被忽略,与柳诒征、梅光迪、胡先驌、汤用彤、缪风林、王国维、林宰平等一大批学贯中西的知名学者,创办了以“昌明国粹,融化新知”为宗旨的《学衡》杂志。他们在《简章》中声称:“本杂志于国学则立以切实之工夫,为精确之研究,然后整理而条析之,明其源流,着其旨要,以见吾国文化,有可与日月争光之价值。”今天看来,这种当年被冠以“文化保守主义”的主张,已经分明表现出了它的前瞻性及现实价值。但在当年,《学衡》被认为是一本以极鲜明的态度反对新文化运动的刊物,受到来自新文化阵营和亲友的压力,《学衡》历时十余年,一直没有政治和经济上的依靠。
他率性直言,不知避讳。在三年困难时期、人人吃不饱肚子的时候,他上课为学生讲解“……犹……况……”文言结构,脱口举例“三两犹不够,况二两乎”,被指控为疯狂反对社会主义。
他感情真挚,不怕非议。尤其让人悲叹的是,他去世21年后,有人在台北拜访年逾百岁的毛彦文,问及吴宓对她的爱恋,毛彦文竟面无表情,冷冷地回答了一句:“好无聊。他是单方面的,是书呆子。”这冰冷的回答,更体现了吴宓那“一但认定、绝不动摇”的品性。
衡者,秤杆也、准则也。他毕生追求的,是做人的准则、做学问的准则。当他试图去给治学、去给做人建立一个原则的时候,这些原则却反过来重重地伤了他。不过,他倒下了,一个纯正文人的标杆却树起来了。这,也许就是“衡”的所在。下列对这篇文章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吴宓先生担任过清华大学外文系的教授,因为他固守自己的观念,不知变通,因而年轻的钱钟书评价他“太笨”。 |
B.吴宓先生为文林街牛肉馆取名为“潇湘馆”而勃然大怒,因为他对林妹妹推崇备至,而“潇湘馆”是林黛玉的香巢,以此为名是有损“林妹妹”的事。 |
C.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吴宓一生的遭际为这句话做了恰如其分的注脚,在他充满悲剧色彩的一生中,性格确实起到了决定作用。 |
D.正因为吴宓先生情感真挚,不怕非议,大胆执着追求喜爱的女性,成就了他特立独行的文化人格,具有标杆意义;但同时他也落得了一个“敌笑亲讥无一可”的下场,具有悲剧色彩。 |
E.本文选取了几个典型事例,将一个带有书呆子气、认真较劲、率性幽默的吴宓呈现在读者面前。人物刻画有血有肉,形象丰满。文中一再提及的“笨”的内涵是什么?结合本文,他的“笨”表现在哪些地方,请简要概括。
为何说吴宓的一生充满悲剧色彩?请简要分析。
有人说:“在二十世纪初,反对新文化运动,恰如唐·吉诃德和风车搏斗。但吴宓负隅顽抗,坚决不投降。”从文章内容看,你如何评价吴宓在新文化运动中的作为?请阐明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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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蝴蝶
①那时候刚好下着雨,柏油路面湿冷冷的,还闪烁着青、黄、红颜色的灯火,我们就在骑楼下躲雨,看绿色的邮筒孤独地站在街的对面。我白色风衣大口袋里有一封要寄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
②樱子说她可以撑伞过去帮我寄信,我默默点头,把信交给她。
③"谁叫我们只带一把小伞哪。"她微笑着说,一面撑起伞,准备过马路去帮我寄信,从伞骨渗下来的小雨点溅在我眼镜玻璃上。
④随着一阵拔尖的刹车声,樱子的一生轻轻地飞了起来,缓缓的,飘落在湿冷的街面,好像一只夜晚的蝴蝶。
⑤虽然是春天,好像是深秋了。
⑥为什么呢?只带一把雨伞?
⑦然而我又看到樱子穿着白色的风衣,撑着伞,静静地过马路了。她是要帮我寄信的,那,那是一封写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我茫然站在骑楼下,我又看到永远的樱子走到街心。其实雨下得并不大,却是我一生一世中最大的一场雨。而那封信是这样写的,年轻的樱子知不知道呢?
⑧"妈:我打算在下个月和樱子结婚。"
体会下列两句话里蕴藏的人物心理活动。
①"谁叫我们只带一把雨伞哪。"②"为什么呢?只带一把雨伞?"
文中的"蝴蝶"指什么?文章以"永远的蝴蝶"为题,有何深意?
第5段"虽然是春天,好像是深秋了"一句怎么理解?
第8段中写道:"却是我一生一世中最大的一场雨"。如果要在这句话"雨"的前面加上一个修饰语,以使表情达意更明白的话,这个修饰语应该是什么?(提示:可借用某个流行歌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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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脏生活 》
我一直反对用成熟或幼稚之类的词汇来衡量一个人的进步程度,因为这是一种基于大众准则的理性判断,并不能涵盖一种更接近诗意的生存。
我20岁左右的时候,经常因为过于率真浪漫而在为人处事上发生事故,所以便用法国著名风景画家柯罗来抵挡别人对自己许多可笑举止的嘲笑。因为那么伟大的柯罗,对社会常识依旧知之甚少,以致父母从不放心他一个人单独出门,他五十多岁了外出还必须向母亲请假。柯罗的幼稚也许是因为他沉醉于对美的探索而忽略了对生活技能的演练。可以相信的是,他在画布上从不会迷路,并因此比那些成熟的人领略到了更多的人生辉煌。
还有另一种人的不成熟,是因为无法学会和适应流行的价值准则。他们是时代的水土不服者,或者说,他们眼里根本就没有那些公共绿地上的栅栏,孤独的身影骄傲地掠过人群的尖叫和愤怒。曾读过一个故事:一个欧洲商人在太平洋的一座小岛上发现一个老者手编的草帽很漂亮,每只售价20比索。商人想倒一些到欧洲去卖,便问老者:如果一次买一万顶,每顶可以便宜多少?老者却答:每顶还要多加10比索,因为编一万顶相同的帽子会让我乏味而死。我真是爱极了这个老人,他用近乎天籁的声音,对自以为是的商业法则说了一声"不"。能列出的前辈还有许多。他们飞行在芸芸众生的头顶,相似的身影重叠在一起,成为我的精神教父,鼓励我在森林之外长成一棵独特的树--不计后果地爱,绝不含糊地恨。到了30岁还相信光荣与梦想。
有一种人,他取舍生活的主要依据不是得与失,甚至不是世俗意义上的对与错,人生指南里只有美与丑、泪水或者麻木之类的路标。他们不一定能抵达所谓的成功,但胸腔里永远装满了感动与幸福。他们和人群最大的区别在于:人们习惯用大脑指导人生,而他们,更喜欢用心脏生活。
通读全文,用文中的话回答怎样才能做到"更接近诗意的生存"。
文章第三、四段中的"成熟"和"不成熟"具体指什么?
(1)成熟: (2)不成熟:
文中卖手编草帽的老者那番话想说明什么问题?
请写出最后一段中"用大脑指导人生"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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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也是对( 刘墉)
小时侯,父亲常教我写毛笔字,每当我写到一半,对其中一笔不满意而懊恼迟疑,父亲总会安慰我: "上一笔没写好,可以用下一笔去救。练字的人,不但要会写好,还要懂得救好。因为如果你会救,就无所谓错误了!错也是对!譬如一个人写'太'字,第二笔写歪,别人认为没办法写好,却见他将最后两笔也改了个角度,结果不但漂亮,而且妙极了!"
父亲还说有一次康熙皇帝出巡,到了西湖,灵隐寺的主持求皇帝写幅字,康熙原想题"灵隐寺",但落笔时不小心,将"灵"字上面的雨(繁体字的"灵"字上面是"雨"字头)写大了,下面纸幅有限,怎么也不能把"灵"字写完,旁人都捏把冷汗,却见皇帝气定神闲,大笔一挥,改写为"云林禅寺"(繁体字的"云"字上面也是"雨"字头)。那幅字至尽仍挂在西湖,大家只觉得笔飞墨舞,是幅好字,有谁会去计较那是写错之后的权宜之计呢!
我当时太小,听不懂,直到有一天父亲带我去看漫画家表演--只见台上挂着一大张白纸,漫画家邀观众上去,随便画几笔,然后立刻根据那几笔,改成一幅画。有些观众存心找麻烦,故意东勾一圈,西画一条,大家这么想,都认为画家会被难倒,却见画家略一思索,就解决了问题。
我开始了解,这世上一般人认为错的事,不见得就是错,有些人不但能将错变为对,而且对的比别人对的还要好。
所以在中学,我试着在作画没有灵感时,把纸折皱,摊在地上看那折痕,前看,后看,左看,右看,居然能看出许多美丽的山峦和川流。
后来在大学教课,我也常将纸随便"团"一下,丢在桌上,让学生运用想象,去寻找美的造型。我发觉用这种方法创作的画,常能打破自己惯用的格式,开展出新的面貌,尤其喜爱临摹的学生,往往能因此脱离古人的窠臼。
我更发现,有时候在作画之前想要使用宣纸,不小心拿错了纸,却很可能因为纸性不同,产生许多意外的好效果,远非平日所能想见。
如此说来,那错,不也就是另一种对了吗?......
从写毛笔字、画漫画、到学国画,我深深领悟了这个由错误中寻对的道理,且用在我的生活中,经过许多坎坷、风浪,一次又一你俩在证明父亲的那句话: "如果你会救,就无所谓错误了!错也是对!"
写出此文的线索。
说说作者的写作思路。
谈谈你对"这世上一般人认为错的事,不见得就是错"的理解。
摘出全文的主旨句。
说说你读了此文之后受到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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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伦敦1月1日电]研究人员今天说,澳大利亚大堡礁的珊瑚形成自从1990年以后就下降到了400年来的最低水平,这对全球大洋来说是个糟糕的迹象。
澳大利亚海洋学研究所的格伦•迪阿思和同事说,这种趋势会威胁到多种依赖珊瑚礁生存的海洋生态系统,同时还表明全世界范围内的其他类似生物体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大堡礁是世界上最大的珊瑚礁分布群,这片区域与全球的其他类似珊瑚礁区域一样,也受到了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的威胁。
研究人员在《科学》周刊上发表文章说:“这些生物体对于生态系统和食物链网络的形成和运转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全球海洋的生物多样性和物质生产能力的急剧变化可能已经迫在眉睫。”
珊瑚礁就像连片的石头园林,是珊瑚虫这种微型生物形成的脆弱海底结构,同时也是鱼类和其他海洋生物繁衍生存和躲避敌害的重要场所。
珊瑚礁还能保护海岸线,为千百万人提供关键的食物来源,同时还能吸引旅游者。另外,珊瑚礁还有可能为癌症和其他疾病的新药研制提供潜在的物质储备。
迪阿思领导的小组研究了69片礁石区域中的328个大型珊瑚聚集群,发现珊瑚结构组织的记录显示,整个大堡礁区域的珊瑚群的钙化(碳酸钙沉积)自从1990年以来已经下降了13.3%。
研究人员认为,全球变暖、海水酸度升高和碳酸盐含量下降,共同造成了珊瑚形成速度的下降。这种下降是近400年来未见到的。
研究人员说:“证实这种下降的原因应当成为一件极其重要的事项。”
在热带地区的海洋底部,珊瑚分布的面积大约有40万平方公里,但是这种生物需要持续的阳光、温暖的海水和大量碳酸盐才能够繁衍成长。
(选自《参考信息》2009年1月3日第7版)对“这种趋势”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指全球珊瑚礁区域受到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的威胁日益加剧。 |
B.指全球海洋的生物多样性面临迫在眉睫的急剧变化。 |
C.指的是大堡礁的珊瑚形成速度降至近四百年来最低的水平。 |
D.指的是全球变暖、海水酸度升高和碳酸盐含量下降 |
对珊瑚礁的认识,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珊瑚礁像连片的石头园林,是珊瑚虫这种微生物经钙化而形成的海底结构。 |
B.珊瑚礁也是鱼类和其它海洋生物繁衍生存与躲避敌害的重要场所。 |
C.珊瑚礁不仅能保护海岸线,吸引旅游者,还能开发成为人类新的食物源。 |
D.珊瑚礁有可能成为人类攻克癌症和其它疾病的药物来源。 |
对原文相关内容理解准确的一项是()
A.发现珊瑚形成速度下降并证实其下降原因是澳大利亚海洋学研究所的格伦•迪阿思研究小组取得的成果。 |
B.珊瑚礁的形成速度自1990年以来一直处在比正常情况低13.3%的水平。 |
C.在新的气候与环境条件下,全球海洋生物可能即将出现新的多样性变化。 |
D.珊瑚只分布在全球热带地区的海洋底部。 |
根据文意,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珊瑚礁一旦消失,将改变海洋生态环境和食物链结构,大量鱼类和其它海洋生物将失去生存繁衍之所,也将伴随它而消亡。 |
B.过多人类活动的干扰,必将影响珊瑚礁的正常形成与生长。 |
C.气候变化、环境污染不仅影响到澳大利亚的大堡礁珊瑚群,而且影响到了全球类似生物体,甚至其它海洋生物。 |
D.当全球冷暖周期发生变化,从全球变暖转向全球变冷时,珊瑚礁会加速生长形成,因此,珊瑚礁最终不会从地球上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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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与写的变迁(周泽雄)
有一种“智能狂拼”的输入法,特征是可以整句输入,据说句子越长,准确率越高。据我推测,这种输入法的准确率,是以语言的平庸化为基础的。那些怀揣着“语不惊人死不休”态度的老派型作者,在这种输入法面前必将步步涉险,错误百出。假如时光可能倒流,历史可以虚拟,杜甫、苏轼、张岱等人用上了这种输入法,中国文学几将面临灭顶之灾。相反,那些除了现成滥调就啥也不会的家伙,使唤起它来却能尽享“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快感。
令人不安的,当然不是一种输入法,而是其中透露出的平庸化倾向:以速度谋杀质量。
虽然一直有人赞颂那些天才的文字快枪手,所谓“洋洋万言,倚马可待”,但真正的文学大师往往心照不宣地恪守一个道理:文学是比慢的艺术,艺术的的经营容不得“狂拼”的蹄子来撒野。不扯远,近当代的世界文坛也是如此,那些写得最快的,一般也是通俗程度最高的作家,如侦探小说家、武侠小说家等。而类似乔伊斯、普鲁斯特这样的作者,写作永远
是缓慢的。古人写得慢,读得也慢;今人写得快,读得也快。举个世俗的例子,如果阁下花了钱去按摩房,你肯定不愿意对方用过于麻利的手法,三下五除二地把你打发。既然你是在享受生活,不管世道如何推崇速度,你都不想减少享受的时间。再以围棋为例,那些每手棋能够用半小时而不是一分钟来思考的人,棋力总是更高一些。难道我们可以嘲笑他们的效率低下?面对美妙的文学作品,读得快不是本事,读得慢才是能耐。
这是一个资讯时代,信息强权派生出一种风卷残云的阅读倾向,结果,越来越多的读者,竟至越来越习以为常地用对待信息的态度面对文学。这种态度的表象之一,就是一种“关键词”狂潮。依我理解,对文学作品来说,隐匿而不是展示自己的观点,常常是一种更可取也更高明的手段。寻找观点,把骨肉丰满的文学作品浓缩为机械的“关键词”,其实是透露出一种对欣赏之道的不耐烦。我知道,对于志在寻找观众点的网友,他的阅读通常是以“飞流直下三千尺”为基本特色的。把书读薄,固然是一种能耐,把书读厚,何尝不是一种更高明的能耐?
换个角度说,饭要一口一口地吃,这话天经地义,灌肠法是不可取的。同理,字要一个个地写,按说也顺理成章。但“智能狂拼”的设计者却告诉我们,字不必一个一个写,而不妨一句一句来。这当然无可厚非,对于技术进步,我得心存感恩才是。只是我们还应面对一个事实:写字速度的大幅提高,属于一桩计划外改良,该技术可以大大改善文人的作业条件,但对作品的优秀,却完全没有提供承诺。我们也许没有想到,该技术也可能诱人下坠,让人误以为输入速度的提高,可以起到类似缝纫机的发明对裁缝行业所带来的迷人革新。缝纫机的作用原理是:你的脚踩得越快,那条裤线也就越笔直。但是,文学语言与裤线总不宜等量齐观吧?
阅读的最小单位,同样呈放大之势。古人读书,最小单位是一个个文字,今人读书,最小单位恐怕已有了大幅度提高。律师调看卷宗式的阅读法,是否正在文学读者面前大肆推广呢?当然,话得分两头说,如古人那样把阅读注意力过于集中在单个文字的审美上,也会对阅读视野造成损害,不宜培养弘阔的文学气度;但眼下这种大而化之的鲸吞式阅读法,又绝非培养文学大气度的方便法门。弄得不好,还可能弄成驼子摔跤,两头没着落。导致细微处不见了精神;宏大处亦如一只断线的纸鸢,虽高高在上,终不知魂归何处。第五段“把书读薄,固然是一种能耐,把书读厚,何尝不是一种更高明的能耐”中的“把书读薄”“把书读厚”在文中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分析下列句子在文中的含义,并分别说明这样写的好处。
(1)文学语言与裤线总不宜等量齐观吧?
(2)弄得不好,还可能弄成驼子摔跤,两头没着落。文章的标题是“读与写的变迁”,在作者来看,“读与写”有着怎样的变迁?作者的写作意图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