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本大题共4小题,共18分。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目。
田野里的火焰
五月的一个傍晚,我回到乡下。偶然间,我发现了田野里的火焰。火光熊熊烈烈,蓬蓬勃勃,像一束红绸,被人使劲舞动,或一条巨蟒吐出的信子,疯狂地舔食着乡村傍晚的灰暗。
在农村长大,谙熟这乡下的二十四节气,就像熟悉乡亲们那一张张慈祥的脸。明明知道,田野里刚刚完成一场盛大的春收,这火焰是农人在焚烧麦秸,我却不愿往那方面想。我更相信,在这春收与春播的生命更新中,这熊熊燃烧的田野之火,一定隐匿着某种宿命。儿时的乡村景象,就这样再次浮现。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工业文明还孕育在农人依稀可见的梦幻里,化肥农药还是少见的奢侈品。为了培育地力,让哺育了一季庄稼的土地不至于板结衰退,农人便以燃烧的古老方式,让秸秆还田。于是,每当春秋两季,银镰挥舞过后,堆堆燃烧的火焰,像欢乐的篝火,把乡村的静寂寒苦照得通明。我弄不清楚这火燃烧的目的,是在为一个逝去的季节送行,还是在迎接另一茬生命的诞生。总之,我相信,这火的燃烧,是一种庄重的生命仪式,它从人类钻木取火时就已开始。只是到后来,不仅日子越来越艰辛,柴草都变得金贵,收割时节,田野里的燃烧便成了一种浪费;如果临近都市,那还是一种空气污染,早就被禁止。
神奇的还是那火焰下的土地。这土地我太熟悉了,从记事起,我就在它的温床上摸爬滚打。今年春节回家,我还走进田野,亲近这生命中不可遗忘的土地。田土是黑褐色的,疏松而柔软,如母亲的胸膛。正是一元复始的季节,田里长满了庄稼,绿油油的娇嫩而鲜美,在春风里疯长,像母鸡暖翼下的一群鸡雏。一些蟋蟀,在田土间跳来跳去。当时,我就对这土地油然而生一种崇高的敬意。
我不明白,刚刚跨过一个季节,这土地怎么就变得如此沧桑满面,僵硬,板结,困乏,淹没了当初的万般风情。这使我想到了年迈的父亲母亲,耗尽了自己全部的心血,养育大了儿女,自己却变得憔悴衰竭,老态龙钟,形容枯槁。我甚至有些担心,这土地能否承担得了下一个季节的使命。然而,堆堆燃烧的火焰,像夏夜吹过田野的风,带走了我心中的疑虑。记得有一次,我随父亲来给田里放水,为插秧作准备。从河里抽上来的水,汩汩流进田里,那火燃过的田土,便滋滋地冒着气泡,一个季节积攒下来的坚硬顽冥,顷刻土崩瓦解,烂漫成泥,胜过春天的一田沃土。到了第二年,当你再次来到田野,会发现庄稼还是庄稼,似乎那场熊熊大火压根儿就与它们无关。或者,对它们来说,大火并不是一种毁灭,而是一种成全。
其实,不仅仅是田野和庄稼,一切生命体的代谢,都与火焰有关。眼前有两幅画。一幅是摄影家斯坦芬的照片。作品定格了1987年发生在美国的大火。那场大火烧毁了相当于加利福尼亚面积五分之一的热带雨林。当初曾有许多人扼腕叹息,可是,很快人们就发现,大火烧毁了某些植物,却给另一些植物提供了生长机会。不久,土壤里长出了过去很少见的厚皮植物,那野火燃烧过的土地重又生机勃勃。另一幅是米雷斯的油画《奥菲利亚》。画面由玫瑰、罂粟、河水、水草、杂树和一具漂浮的美丽女尸组成,构成了一幅迷幻斑斓的爱情与死亡之景。玫瑰代表炽烈燃烧的爱情,罂粟象征死亡,而河水、水草与杂树,则表示爱情与生命的坎坷与变幻无常。它似乎暗示,爱情与生命最炽烈的燃烧,总是与死亡联系在一起的;或者说,世间最美丽的爱情与生命,常常是用燃烧的死亡来表达的。
田野里,火焰渐渐变小,直至萎缩成一个小小的星点,淹没于黑夜的深邃里。田野恢复了往常的宁静。我想,乡亲们明天该给田里放水了吧,毕竟,节令不饶人呀!
(取材于周闻道同名散文)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A.傍晚偶然发现田野里的火焰,唤醒了作者的童年记忆,进而引出更深层次的哲学思考。
B.春收后,农人在田野里燃起熊熊火焰,举行庄重的生命仪式,是一种非常古老的传统。
C.文章表达了对现代工业文明发展、都市扩张使得传统的农耕方式走向没落的猛烈抨击。
D.经历过大火的考验,第二年庄稼会更旺盛,表现出“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顽强。

E.作者善于捕捉农村生活场景中富有诗意的画面,以色彩鲜明、饱含激情的语言进行描摹。
联系上下文,解说“这熊熊燃烧的田野之火,一定隐匿着某种宿命”的含义。
作者在文章中提到年迈的父亲母亲,其用意是什么?
作者认为“一切生命体的代谢,都与火焰有关”,在文中有哪些具体表现?请分别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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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9分,每小题3分)
人与生物圈计划中国有,世界其他国家也有,目的是寻求同一答案。为什么人们在享受自己创造的财富的过程中,会时时受到大自然的种种惩罚?因为在土壤侵蚀、沙漠化、滥伐森林、越来越多的物种灭绝、环境污染等所导致的生态系统的退化中,已经进步到能登月球、造核武器的人类,还没有真正揭开人与生物圈之间的秘密
也许正是这个缘故,联合国针对全球日益严重的人口、资源和环境的挑战,以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为宗旨而制定的人与生物圈计划,格外受到世界各国的拥护和支持。这项松散的政府间科学计划自1917年开始实施以来,已经在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数千个实地科研项目,有数万人参加了有关的培训活动。
在我国长白山实施的温带森林生态系统研究计划,可以说是这种纽带和窗口的一个缩影。中国吉林省长白山,有一个面积20多公顷的林区,这里植被没有经受太大的干扰,从山岩裸露、白雪皑皑的山巅,到针阔混交、林木遮天的山岭,都呈现出十分明显的植被垂直带变化,没有夹杂人为的痕迹,是大自然创造的一个完整的东北亚山地生态系统。这里没有森林病虫害,众多的物种以最佳的形式和谐地生存着。长白山的优化森林结构,正好成为欧洲病态森林结构最佳参照模式。各国专家希望从欧亚大陆北半部山地生态系统中典范的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得到启示,以查清欧美“森林死亡”的原因,制定有效的控制对策;中国专家希望通过研究优化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和生产力,揭开大自然更多的秘密,以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林业之路。中外专家的希望,便成为国际间合作和交流的基础。
对第三自然段中画线的“研究人与环境相互关系”句的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

A.人类以何种方式开发利用自然会招致大自然的报复。
B.人类怎样开发利用自然才会与自然和谐相处。
C.什么样的环境是适合众多的物种生存的最佳环境
D.哪些地区的生态系统状况能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借鉴。

对“人与生物圈计划”的具体任务,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针对全球日益严重的人口、资源和环境的挑战,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
B.在全球范围内开展有关人与环境的关系的实地科研项目,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C.运用生态学方法,研究人与环境的相互关系,并为生物圈资源合理利用提供依据。
D.参照生态系统典范,弄清环境遭到破坏的原因,制定有效的控制对策。

根据原文所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A.人与生物圈计划是人类生存环境不断恶化和资源日益匮乏的产物。
B.人与生物圈计划标志着人类的科技水平已经达到了相当的高度。
C.人与生物圈计划将提高人类的环境保护意识,让人们自觉地为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D.人与生物圈计划将揭开大自然更多的秘密,为全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2分)
我的灵魂我的书
气质,就是品质散发出来的味道。
有一年,一个美国小伙子考上了哈佛大学,学工程。哈佛大学第一年有个核心课程,所谓核心课程,就是新生进校不是上专业课,而是上全体学生都必须上的公共课。这些课程的内容千奇百怪,什么都有,学校认为这些是任何一个哈佛学生都应涉猎的知识领域。于是,这个学生就选了一门课,但选完后他非常后悔,因为他选的是“中古英文文学”。想想看,一个想学工程的学生,跑去念“中古英文文学”,肯定非常痛苦。
更要命的是,代课教授年纪大,说话慢,讲课风格老派,听着很闷,所以他经常逃课。好不容易熬完了一学期的课,放暑假了,他很高兴。他要打工挣钱,于是就在学校附近的一家旧书店里找了份工作。
干什么呢?这种书店常常接到电话,被叫到别人家里收一些旧书回来,然后出售——他就干这个。
有一天,老板派他去哈佛大学旁边的一户人家里收书。他去了,一个老太太开的门,老太太看上去一脸忧伤。自我介绍后,他发现老太太竟是那位教他“中古英文文学”课教授的夫人。原来那位教授上完这学期的课后没多久就死了,死后留下了一屋子的书。老太太觉得这些书让她睹物思人,所以决定把它们卖掉,于是就给这家旧书店打了电话,恰好是这个小伙子被派来收书。这时,小伙子意识到,原来他刚上完的那门课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的一门课,他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一批学生之一。虽然他不喜欢那位教授,但他的心情也很沉重。当他去看这些书该怎么搬时,他发现教授书房的一整面墙的书柜里全是廉价的侦探小说。这个学生笑了,他想,这个老家伙平时上课很严肃,原来最爱看的是侦探小说。他竟有这种兴趣!小伙子越想越觉得好笑。书房后面是一扇大玻璃门,出去后是一个小花园,非常漂亮。老太太说:“我丈夫生前最大的嗜好就是种花剪草。”
玻璃门旁边还有两个书柜,里面放的全是园艺书。看了半天,这个学生做出决定:不搬这些书了!

爱好、兴趣,甚至癖好,都彻底浮现在教授的书房里。当时这个学生有种很强烈的感觉:如果把这些书搬回旧书店,就得把它们分开,分门别类地放在旧书店的书架上,然后再去卖。这样一来,教授的藏书就崩溃了、解体了。而现在,当这些书在它们主人的书房里安身时,它们是完整的。完整的意思是什么呢?这些书完整地表达了它们主人的人格、灵魂。所以这个学生觉得,只要教授的藏书还在,只要这些书仍然完整地在一起,那位教授就还没死,他的灵魂就还在这些书里面。
他觉得他应该让那位教授的灵魂完整地保留下来,所以决定把它们买下来,不拆散它们!老板听了他的话后说:“算了,这些书我6折卖给你。你在我这里打3年工就够了。”于是,他在这里打了3年工。
这个故事是真的。一个人的书房,一个人看什么书,一个人拥有哪些书,其实就是一个人的全部,就是这个人。
下列对文段的分析综合,最恰当的两项是

A.这篇文章用平实、质朴的语言讲述了一个普通人的故事,平中见巧,写出了故事的起伏,引人深思,令人回味。
B.文章题目“我的灵魂我的书”将灵魂与书联系起来,“我”不是指教授,也不是指“小伙子”,而是指作者。
C.当小伙子意识到刚上完的那门课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的一门课时,当他意识到自己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一批学生之一时,他为自己的逃课行为懊悔不已。
D.虽然他不喜欢那位教授,但他的心情也很沉重。可当他发现教授书房的一整面墙的书柜里面全是廉价的侦探小说时,小伙子笑了。这一发现让他明白这位教授的阅读品位并不高。

E.作者在记述故事的过程中主要运用了侧面描写的手法,写出了教授的兴趣、爱好,为我们展示了生活中的教授形象。
文章第三段中说:“更要命的是,教授年纪大,说话慢,讲课风格老派,听着很闷。”有人认为这段话可以删去,你同意吗?为什么?
什么原因让小伙子宁愿不拿打工的薪水也要买下这些书?
故事的结尾说:“一个人的书房,一个人看什么书,一个人拥有哪些书,其实就是一个人的全部,就是这个人。”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并联系生活实际探究这句话给你怎样的启示。

阅读下面的文字

③除了歌咏山川和人民生活外,杜甫在这时有了充裕的时间,回忆他的青年时代。他在偏僻的山城与外边广大的世界隔绝,朋友稀少,生活平静,因此过去的一切经历在他面前活动起来。他写了不少长篇的诗叙述他过去的生活。他写《壮游》诗,从七岁学诗起经过吴越齐赵的漫游、长安时代、安史之乱,一直到滞留巴蜀,是一篇完整的自传。他还写了八首长诗,怀念八个人物,集在一起,叫做《八哀诗》,但它们只有历史的价值,艺术方面并不算是成功的作品。
④杜甫在这时因为与外面的世界脱离,作诗的态度有时改变了。他在成都草堂时说他写诗的态度是:“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老去诗篇浑漫与,春来花鸟莫深愁。”前两句说他长安时代以来对于诗的努力,极力避免庸俗,生活越艰难,作诗也越刻苦;后两句则说明在草堂的生活较为清闲,对着美丽的自然界可以信口成章了。但是到了夔州,他又把一部分的精力用到雕琢字句、推敲音律上边去了。他在《遣闷戏呈路十九曹长》里说“晚节渐于诗律细”,又在《解闷十二首》里说“颇学阴(阴铿)何(何逊)苦用心”。并且在指导儿子宗武学诗时,也教他熟读《文选》,以便从中采撷辞藻:这好像又把诗歌扯回到“研揣声病、寻章摘句”的时代里去了。但杜甫夔州时代的诗并不是每一首都是这样写成的。他用这种态度写出来的代表作品最明显的是《秋兴八首》、《诸将五首》。这些诗里不是没有接触到实际的问题,不是没有说到国家的灾难与人民的贫困,不是没有写出时代的变迁和自己热烈的想望,可是这些宝贵的内容被铿锵的音节与华丽的词藻给蒙盖住了。使后来杜诗的读者不知有多少人只受到音节与词藻的迷惑与陶醉,翻来覆去地诵读,而不去追问:里边到底说了些什么?因此在解释上也发生分歧。与此相反,反倒是在《写怀》里毫不费力地写出来的“无贵贱不悲,无富贫亦足”,读起来觉得亲切动人;而像《宿江边阁》里“不眠忧战伐,无力正乾坤”那样的诗句足以表达出诗人的品格。
⑤杜甫在夔州,身体时好时坏,疟疾、肺病、风痹、糖尿病都不断地缠绕着他,最后牙齿落了一半,耳也聋了,几乎成了一个残废的老人。他在这种情形下,两年内写了四百三十余篇诗,占有他全集诗中的七分之二,而且其中有不少的长篇,这是一个丰富的创作时期。由于生活的限制,在内容和思想上比起过去的作品都略有逊色,但其中也不缺《登高》这样的杰作。
从传记中看,杜甫在夔州时的诗歌创作,其素材的来源有哪些?请简要分析。
答:
文章最后说“这是一个丰富的创作时期”,依据所选的这部分文字,你认为“丰富”体现在哪些方面?为什么能产生这么“丰富的创作”?
答:
.第四段说杜甫“作诗的态度有时改变了”,有了什么改变?作者对改变的评价怎样?请依据文本加以阐述。
答:
(节选自冯至《杜甫传》,有删改。)

汽车进入了山区,山路崎岖不平,颠得人五脏六腑都翻腾出来。车上只有十几个乘客,坐在后几排的乘客,因为颠得吃不消,都挪到了前排。

他却主动移到了最后一排,五个座位连在一起,正好可以躺下。他太需要休息了。这段日子,工作丢了,谈了好几年的女朋友也吹了,整个人完全处在心灰意懒中,连续十几天吃不下睡不着,他觉得自己走到了人生的绝境,自己是那么渺小,存不存在都不重要。此行,他想回老家看看父母,年迈的双亲培养出他这个大学生很不容易。他决定在了断自己之前,再看一眼可怜的双亲。
他站起来,探身准备往外跳,可是,因为他的移动,车厢猛烈地颤动了一下。他突然意识到,如果自己跳下去,整个汽车可能因为重心失衡而坠落。前面的乘客发出惊呼:你不能跳,不然我们可就都完了!
是的,他不能只顾自己跳出去,那将置一车人于死地。可是,如果不马上跳出去,汽车可能随时坠落,那自己将与大家同归于尽。他不怕死,他这次回乡,就已经做好了死的打算,只是没想到会是这种死法。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
他冷静地判断了一下形势。中学时,他的物理成绩就很好,他知道,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车头和车尾重量的稍稍改变,都可能使平衡打破,而致车毁人亡。其他乘客都在汽车的前半部分,车尾只有他一人,他是这个平衡系统中,最重要的一环。他这一生,从来也没有这么重要过!
现在,唯一可行的自救办法是,他保持不动,维持这个平衡,让前面的乘客,慢慢往后移,再从窗户逃出险境。
他对大家说,我不动,你们一个一个从前面挪过来。千万不能挤,不要慌张,一个一个来!
在他的指挥下,离他最近的一位乘客,一点一点,向车尾爬过来。汽车轻轻摇晃着,每一次抖动,都揪着大家的心。
第一位乘客,成功地移到他身边,从窗户跳了出去。又一位乘客,爬了过来。十几位乘客都获救了。受伤的司机,也从驾驶室爬了出来。
他最后一个从窗户跳了出来。汽车晃了晃,没有坠落。
惊魂未定的乘客们,都安全获救了。看着摇摇欲坠的客车,大家的脸上,流露出劫后余生的欣慰。等大家定下神来,才想起坐在最后一排的那个小伙子。如果没有他的沉着和勇敢,不敢想象,会是怎样不堪的后果。大家四处找他,要向他表达谢意,却没有找到。
他已经悄悄走了。他的家就在离此地只有几公里的山坳里,上中学时,为了省路费,他就常常一个人从这条山路步行回家。十年前,也是从这条山路,他走出了大山,他是他们山寨里出的第一个大学生,他曾经令多少人为之自豪啊。
落日的余晖洒满山林。他拐进一条小路,这样可以早一点到家。归巢的鸟儿们,成群结队,从头顶掠过。他要从这里,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文章一开头交待“山路崎岖不平”对故事情节的发展有何作用?说说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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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文中两处划线句子,分析“他”在两种不同情境下的内心活动。
(1)他深深地吸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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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他已经悄悄走了。
小说中的“他”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试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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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减。)
这篇小说以“你有多重要”为题,有主题思想、人物形象、情节结构等多方面的考虑。选择一个方面探究,陈述你的观点并作一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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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段

中国奥运第一人
1932年7月8日上午。上海黄浦江畔。
刘长春,这个正要踏上第十届奥运会征程的中国唯一的选手,踏着微微颤动的渡桥,登上威尔逊总统号。他回眸岸上,送行的人们挥动着红红绿绿的小旗,如潮水般向码头边流涌。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声,汇集成一股热浪扑面而来。江上船只都减速行驶,几艘货轮和客轮拉响了汽笛,向即将远行的健儿致敬。刘长春不由涌出两行热泪,心情十分激动、亢奋,可又是沉重、悲壮的。是的,偌大的中国,四万万同胞,第一次出征世界奥运会,仅仅派出他一个选手!自己的两肩,能挑得起这千钧重的国人期待吗……
  刘长春14岁时,100米成绩已达到11秒8,400米成绩59秒。1927年,他的百米成绩提高到11秒。年底,他被东北大学录取为体育系学生。一次,与俄侨进行4×400米接力对抗赛,刘长春接第4棒时已经落后几米,可他急如闪电,竟然先于对手十多米到达终点,令俄国裁判目瞪口呆。1929年的一次中、日、德田径运动会上,他以10秒6的百米成绩名列世界前10名。这是当时世界上中国人百米成绩的最好名次。
7月29日下午4时,在太平洋上颠簸了二十五个昼夜的威尔逊号,在数百华人的欢呼声中抵达洛杉矶港。刘长春乘上轿车,在美国警察的四辆摩托车引导和护送下,直朝唐人街开去。闻讯赶来的华侨华人排成近1公里的长龙,为刘长春欢呼,鞭炮声、锣鼓声、汽笛声、喇叭声冲天而起,场面十分壮观。许多热情的美国人聚集在奥运村,发现刘长春便欣喜地高喊:“China!”请他签名,围住他问长问短,刘长春常久久难以脱身。当然,也有蔑视与嘲弄他的美国人,一家美国报纸登出了他的照片,照片说明是:“看看,这个小中国人明天如何跑法……”
8月1日,第十届奥运会男子百米预赛正式开始。还没有来得及好好休整的刘长春直接参加比赛,被分在第二小组第四跑道。发令枪声一响,各国好手奋力冲刺,刘长春用尽全身力气冲向终点的红丝带,20米,10米,5米,刘长春仍然跑在第四名。美国观众热情地欢呼着,给刘长春注入了新的活力,在身体触及丝带的一瞬间,他奋力超过了前面一名法国选手。裁判报告他的成绩为11秒35。可惜的是,按照规定只有前8名才有资格参加决赛,而第8名的成绩为11秒02。
刘长春千里迢迢远涉重洋,在海上颠簸近月,到达洛杉矶第二天就得参加比赛,身体疲乏,无法正常发挥水平,竟与奥运决赛失之交臂,国人为之扼腕。
文章第三、四自然段插叙刘长春小时候的事情,突出了刘长春哪些特点?
答:

文章第五自然段末尾,作者还选用了一家美国报纸蔑视与嘲弄刘长春的材料,其作用是什么?

答:

刘长春只身远涉重洋参加奥运会,送行和迎接的场面热烈壮观,海内外华人及华侨的热情和期盼超乎寻常。对此,你有何见解?
答:
(节选自《安东尼奥·萨马兰奇》,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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