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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功
童年,我记忆中最早的印象,是爹爹每天黄昏回家,总给我带一包糖,或是一包花生。那时我已四五岁,爹爹在一家甫货铺做伙计。母亲生下我第三年便去世了,她给我留下的只不过是一个眉目清秀的清瘦女罢了。
我七岁进了学校,功课并不顶坏,也不很好。十三岁高小时,一天我和爹爹在路上遇到他小时一个同窗好友(爹爹十五岁时,我的祖父死了,为了养家糊口才停学去商店做事),那人从日本留学回来在北京做事,见了爹爹装着不认识。爹爹回家对我说:“我无论怎样要你上学。”我听了很感动,便从此发奋用功。十五岁高小毕业,我考了第一名,中学成绩从未落过三名后。十九岁中学毕业。我到第三小学去教书。那时爹爹最得意的事,是同我在街上走路,有一个比他高大的儿子——而且在他心中,学问渊博得不得了的儿子——在他身边,是多么可以骄傲的事!可在别人心目中,小学教师前途的希望,能有多少?比南货店伙计能好到哪里去?为了给爹爹争气,渐渐的一个非到大学读书的念头,进了我心里,我只担心爹爹一个人在家太孤单。思谋许久,我终于同爹爹开了口。
“年轻人应该有这个志气,我巴不得你成了名才好。只是到北京读书的费用到哪里去弄?”爹爹慢慢地一句一句说道。
“我在邮局存了一百块钱,足够半年用了。北京那样大地方,人多事繁,一定不难一面找个事做一面念书。”
“恐怕没有这里容易吧?总得细细计算一下才好。”
第二天晚上回来,他拿出所有一百三十块钱给我,我拒不接受:“这都是你的钱,什么时候都用得着,我万万不能拿的。”
“你在外面,举目无亲,不比在家。我要用钱,还可以向朋友借。你要没有钱用,怎么好?尽可有备而不用,断不可用而不备。”
动身那天清晨,他送我到车站。火车开了,他还立在那里。我觉得霎时间他好像老了十岁似的,发也花了,背也驼了,这难道是我的幻想?
我考取了北京大学预科班。果然爹爹的话不错,在北京想在课外弄钱实在不易。况且我在那里一个人也不认识,一半固然是性情孤僻,而一半也是我有意避开人家——我怕与人来往浪费时间,更怕花去那有限的钱,也怕人家笑我寒碜。第二年秋末冬初,钱用完了,我只得经常买窝头充饥,很冷的天气也只穿一件竹布大褂,里面只有一件薄薄的夹袄——冬衣早送当铺了。好几次想自杀,一想到爹爹,又拼命读书。一天,正是窝头也买不起的时候,爹爹给我汇了两百元。他这两百元怎么弄来,我想不出来,写信去问他也不答。次年秋天,他又寄给我一百多元钱。到了春天,我到一家馆任教,暑假我回去了一趟。那时他已把祖传小房卖给了人家,在一个远房叔叔玉叔家借住。三年离别,他实在老了许多。临别时,他又把省下的四十块钱给了我。
以后三年,因没余钱,总未回家。好不容易,毕业文凭终于在手了,我立在茫茫人海的北京城中,却好像立在星月无光的荒野里。学问!学问的无用我那时才知道。我想在社会上得志,第一要有势力——亲戚朋友的帮忙,第二得脸皮厚,学问的有没有满不在乎的。由失望变愤怒,从愤怒陷入了悲观,但为了爹爹,我还得活下去。百无聊赖中,在经济学报上发表了几篇文章,不料竟被法学界名宿某巨公看上了。我在他家住了三个月,写了一篇十万字的论文,发表时,虽然署的是他的名字,但末了某公推荐我去某大学当了一百八十元收入的教员。我一听此事谈妥,便给爹爹写了快信,并告他不日我将南下接他。
乘船坐车回家,玉叔见了我说:“你回来得倒快,电报接到了?”
“电报?什么电报?”我惊诧地问。
“你不是接到电报才回来的?你的爹爹……他四天前因重伤风而去的,临去前一天,时时叫喊‘阿本、阿本’。”
我在爹爹的屋里低了头什么也说不出来,什么也想不起来,脑子里转去的只是一团团的黑暗!没有眼泪,只有不能抑制的怨愤。只当我把特意给爹爹买回的花雕酒放在他的灵桌上,眼泪才忽然泉水似的涌下来。
(选自《西滢闲话》)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两项都选对给4分,只选一项且正确给2分,有选错的给0分)( )( )
A.作品用第一人称,以爹爹对“我”成功的激励、期盼和无私奉献这一感情为线索,讲述“我”求学“成功”的经历。 |
B.全文营造出双线结构,“父爱”是明线,“子情”是暗线,以“子情”衬托“父爱”,更显出父爱的深厚。 |
C.文章主要通过语言描写尤其是对话,塑造了一位含辛茹苦、渴望儿子成功的父亲形象。 |
D.“我”在北京学成的失意、找工作的不易,让“我”体味到人情的冷淡和势利,生出心灰意懒之情。 |
E.结尾一段写道“脑子里转去的只是一团团的黑暗”, 表现出当“我”听闻父亲死讯之后惊诧、茫然的感情。车站送行一节,“我觉得霎时间他好像老了十岁似的,发也花了,背也驼了,这难道是我的幻想?”结合文本,分析这句话的作用。
小说中“爹爹”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读完这篇命名为“成功”的小说后,我们获得了什么启示?请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加以探究。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目。(25分)
刀疤
[阿根廷]博尔赫斯
他脸上有一条险恶的伤疤:一道灰白色的、几乎不间断的弧线,从一侧太阳穴横贯到另侧的颧骨。他的真实姓名无关紧要,塔夸伦博的人都管他叫做红土农场的英国人。
我最近一次在北方省份旅行的时候,遇上卡拉瓜塔河水暴涨,只能在红土农场过夜。晚饭后,我们到外面去看看天色。不知是由于高兴还是由于腻烦,我忽然异想天开,提到了他脸上的伤疤。英国人脸色一沉,有好几秒钟冷场,我以为他准会把我撵出去。最后,他声调一点没有改变,对我说道:
“我不妨把这个伤疤的来历告诉你,可是有一个条件:不论情节多么丢人,多么不光彩,都如实讲,不打折扣。”
我当然同意。下面就是他的故事。
1922年前后,康诺特的一个城里有许多策划争取爱尔兰独立的人,我是其中之一。一天下午,我记得很清楚,有一个成员,一个名叫穆恩的人来到我们这里。
他年纪不到二十岁,又瘦小又窝囊,像无脊椎动物似的叫人看了不舒服。我们走到市区尽头,周围的房屋稀稀落落,这时突然响起一阵枪声,使我们大吃一惊。我们赶紧拐进一条土路。一个士兵从着火的棚屋里出来,映着火光,身躯显得特别高大。他厉声吆喝,叫我们站住,我加快了脚步,我那个伙伴却没有跟上。我转过身,只见穆恩吓得一动不动,呆若木鸡。我马上再往回跑,一拳把那个士兵打倒在地,使劲推推穆恩,狠狠骂他,叫他跟我走。他吓瘫了,我只得拽住他的胳臂拉着他跑。我们在火光四起的黑夜里夺路而逃,背后响起一阵密集的枪声。穆恩的右臂给一颗子弹擦过,我们逃进小松林时,他竟然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我替他倒了一杯茶,包扎了伤口,发现他挨的那枪只擦破了一点皮肉,没有伤筋动骨。
那一年,我在贝克莱将军的乡间宅第驻防。那座房屋很破败。我们从后院进屋,穆恩嘴唇颤抖干燥,喃喃地说着那晚的经历,很有趣。第二天,穆恩已经恢复了镇静。他接过我给他的一枝烟,然后严格地盘问我,要了解“我们革命党的经济来源”。他提的问题很有条理,我实话实说,告诉他情况很严重。南面枪声激烈。我对穆恩说,伙伴们在等着我们。我的大衣和手枪在我自己的房间里,我取了回来时,发现穆恩两眼紧闭,躺在沙发上,他觉得自己在发烧,说肩膀痛得厉害。
我明白他已经怯懦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我尴尬地请他自己多加保重,然后向他告别。那个胆小的人叫我害臊。
我们在将军的大宅里待了九天。有一天,我们聊天时,他打听我们的计划,夸夸其谈地加以批评或者修改。他还经常抨击我们“可悲的经济基础“,武断而阴沉地预言结局肯定一团糟。
第十天,爱尔兰皇家警察辅助部队完全控制了城市。我那天清晨出门,午前就回了。穆恩在图书室里和谁正讲着话,我听声调知道他在打电话。我听见他提到我的名字,接着又说我晚上七点钟回,还出点子说可以等我穿过花园时逮捕我。我那位十分理智的朋友正在十分理智地出卖我。我还听到他要求保证他的人身安全。
故事的头绪到这里就乱了,也断了。我只记得那个告密者要逃跑,我穿过梦魔似的黑走廊和使人晕眩的长楼梯穷追不舍。穆恩很熟悉房子的布局,比我清楚得多,有几次几乎被他逃脱。但在士兵们抓住我之前,我把他逼到一个死角。我从墙上将军的兵器摆设中抽出一把弯刀,用那半月形的钢刃在他脸上留下了一条半月形的永不消退的血的印记。
“博尔赫斯,你我虽然素昧平生,我把这事的真相告诉了你。你尽可以瞧不起我,我不会难受的。”他说到这里停住了。我发现他的手在颤抖。
“穆恩后来怎么啦?”我问道。
“他领到了犹大的赏钱,逃到巴西去了。那天下午,他看到几个喝醉的士兵在广场上把一个模型似的人当靶子射击。”
我等他讲下去,可是半晌没有下文。最后我请他往下讲。
于是他呻吟一声,怜惜地把那条弯曲的灰白伤疤指给我看。
“难道你不信吗?”他喃喃地说,“难道你没有看到我脸上带着卑鄙的印记吗?我用这种方式讲故事,为的是让你能从头听到完。我告发了庇护我的人,我就是穆恩。现在你蔑视我吧。”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穆恩脸上那条可怕的伤疤,让他的面目显得狰狞。穆恩跟谁都不来往,除了怕吓到别人,更多还是因为他害怕别人知道伤疤的由来后唾弃与排斥他。 |
B.“我”开始以为穆恩是英国人,为了讨好他,特意说一个具有英吉利精神的国家是不可战胜的。穆恩很高兴,得意忘形之际,竟然将自己是爱尔兰人的秘密给泄露了出来。 |
C.穆恩在讲述自己的“刀疤”故事时,虽说话语平静,声调一点没有改变,但他的手却在颤抖不休。这说明时光流逝,他仍未能走出那段屈辱往事给自己带来的心理阴影。 |
D.“于是他呻吟一声,怜惜地把那条弯曲的灰白伤疤指给我看”,谈及自己伤疤的来由,穆恩仍然心有余悸,情不自禁呻吟起来;将伤疤“指给我看”,是希望得到我的安慰。 |
E.这篇小说构思巧妙,结尾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主人公穆恩以第三人称的视角讲述了自己当年的行为,表现了他的自我反省。“刀疤”在小说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主人公穆恩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有人说,这篇小说的主人公穆恩讲述的明明是自己的故事,却从战友的角度来讲述,这种写法合情合理,新颖别致。对于这种说法,你是如何看待的?请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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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之外
朱良志
中国人有独特的时间观,我们在过程中看待生命,生命是一绵延的流,绵绵不绝,以时间统空间,世间的一切都在时间的流动中活了。中国人的时间观念中还有一种超越的思想,即所谓“荣落在四时之外”,就是悬隔时间,截断时间之流,撕开时间之皮,到流动时间的背后,去把握生命的真实,拷问永恒的意义,思考存在的价值。它是中国哲学内在超越思想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是中国美学中极富价值的思想。
苏州沧浪亭有一小亭,亭廊柱上题有一幅对联:“未知明年在何处,不可一日无此君。”亭子不大,景致也无特别之处,但这幅对联却令人难忘,只是觉得放在这优雅的处所,格调似过于冷峻。前句是中国诗词中常见的感叹,如欧阳修《浪淘沙》词:“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垂杨紫陌洛城东。总是当时携手处,游遍芳丛。聚散苦匆匆,此恨无穷。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这是代未来预想,今年很好,当下很好,但来日如何,明年如何?明年不知流转于何处,时间转瞬即逝,人是未来宴席的永远缺席者。后一句引东晋王徽之对竹子的感叹,强调当下此在的感受。两句又有密切的情感逻辑,正因为我们无法把握未来,正因为必将缺席,我们更应该珍惜这当下的人生盛宴。这幅对联有无奈,但更有惊悟。中国艺术强调,时间、空间带给我们的是局限,超越时空,领略当下的圆融。这里含有中国人刹那永恒的思考。
禅家以“万古长空,一朝风月”为妙悟的最高境界,一个悟道者,在一个静寂的夜晚,享受山间之清风、湖上之明月,由当下所见一月,想到万里长空,天下是是处处,都由这一月照耀,由此刻,想到自古以来,无数人登斯山、登斯楼、望斯月,月还是以前的月,山还是以前的山,江湖还是以前的江湖。万古的时间和此顷,无限的长空和此在,就这样交织到一起。这里不是做短长之比、大小之较,也不是强调联想的广泛和丰富,而是在渺小和无垠、短暂和绵久之间流转,作时空的遁逃。强调妙悟就在当下的事实。
被闻一多称为“泄露了天机”的刘希夷的《代白头翁》诗云:“古人无复洛城东,今人还对落花风。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诗中表达了在如水的时光中如何抓住一些影象的思考。张若虚以他妙绝人寰的千古叩问震撼着人们的心扉:“江畔何年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望相似。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而李白一首《把酒问月》传达了更为放荡的思考:“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应如此。”这些天才诗人几乎是在神秘的颖悟中,和合物我,齐同古今,万古同一时,古今共明月。虽短暂并无局限,虽脆弱但并不能随意摧毁,虽渺小并无缺憾,诗人们在超越中占有了无限,与过去晤谈,与未来商兑。正像沈周诗中所说的:“天地有此亭,万古有此月,一月照天地,万物辉光发。不特为亭来,月亦无所私。”(《题天池亭月图》)在颖悟中顿入了永恒。
瞬间永恒是禅宗最深刻的秘密之一,也是中国艺术的秘密之一。“万古江山在目前”,大道就在今朝,就在此刻,就在此刻所见的十五圆月。明代心学家陈白沙说:“道眼大小同,乾坤一螺寄。东山月出时,我在观溟处。”关键在于“我在”,此在并不因为过去而失去意义,目前不因为广远而丧失可观之处,此顷我在此处,我就是世界的中心,圆满而无缺憾,“我在”,世界因而有意义。
(选自《文艺争鸣》2011年第8期)下列对“四时之外”内涵的理解,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我们在过程中看待生命,生命是一绵延的流,绵绵不绝,以时间统空间。 |
B.中国人的时间观念中有一种超越的思想,悬隔时间,超越春夏秋冬四季。 |
C.撕开时间之皮,到流动时间的背后,去把握生命的真实,拷问永恒的意义。 |
D.这是中国哲学内在超越思想的重要表现形式,是中国美学中极富价值的思想。 |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时间和空间只会带给人局限,谁都无法超越时空,领略当下的圆融。 |
B.禅家借助对月亮的丰富联想,达到了对未来妙悟的最高境界。 |
C.中国诗人在对生活现象的认知中都能达到“和合物我”的境界。 |
D.只有“我在”,时间和空间才会被赋予意义,世界才会圆满而无缺憾。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苏州沧浪亭里有一小亭,亭子不大,景致也无特别之处,但这里的风景却令人难忘,人们都觉得这优雅的处所,格调似过于冷峻。 |
B.欧阳修的《浪淘沙》强调的是当下此在的感受,认为时间转瞬即逝,人是未来宴席的永远缺席者,因此更应该珍惜这当下的人生盛宴。 |
C.万古的时间和此顷,无限的长空和此在,交织到一起,因为无法比较它们的短长、大小,所以只能在渺小和无垠、短暂和绵久之间流转。 |
D.作者通过分析刘希夷、张若虚和李白的相关诗作,强调的是这些诗人在超越中占有了无限,与过去晤谈,与未来商兑,在颖悟中顿入了永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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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名臣沈葆桢
沈葆桢的故居在福州城区宫巷11号。这是一幢建于明朝天启年间的大宅,面积达 1500平方米。当年的沈宅布局严谨,装饰富丽。1936年,客居福州的郁达夫,曾对这条巷子有这样一番描写:走过宫巷,见毗连的大宅,都是钟鸣鼎食之家……两旁进士匾额,多如市上招牌。
沈葆桢有三个身份:林则徐的外甥兼女婿、大清船政大臣兼通商大臣、两江总督兼管台湾。这三个响当当的身份,勾勒出他非凡的一生。
沈葆桢的母亲林蕙芳是林则徐的六妹。沈林两家既是近邻又是近亲。沈葆桢长相一般,个子不高,少时多病。他从小就受到经世致用思想的熏陶,聪慧好学,林则徐早早看好了这个外甥,将自己最疼爱的二女儿林普晴嫁给他。姨表亲通婚,在当时是亲上加亲的大喜事。沈葆桢与妻子感情非常好,两人还曾相伴赴京赶考。
沈家并不怎么有钱,因为沈葆桢是个著名的清官。他先是中进士,入翰林院,后又外放九江知府,仕途更迭,唯一不变的是贫穷的生活。当时,要到省城赴任的沈葆桢身无分文,曾向人“挪川费百金”作为盘缠。到了省城,他租了二进三间排的房子,“每月租足纹十一两五钱”,为此他发出了“屋价之贵,可谓极矣”的感叹。1855年,35岁的沈葆桢被破格提升为九江知府,举债购买了这个宅院。沈葆桢装修好房子,安顿好父母妻儿,自己就安心到江西任职去了。第二年,江西闹起了太平天国运动,沈葆桢采取攻其不备、袭扰辎重的战术,七战七捷,扬名官场。此后,平叛太平天国运动,成为沈葆桢的主要工作。
1865年,沈葆桢的母亲过世,朝廷终于给了他27个月的假,沈葆桢回到家里过了几天清静日子。在他留下的大量家书中,几乎每封信都要嘱咐子女读书,并告诉他们,读书主要为了立品做人,做官倒是其次。可惜那时中国正面临着生死存亡的困境,无法让人有一丝的安宁。1866年,沈葆桢接到熟人左宗棠的邀请,出任福建船政大臣,这时他还重孝在身。
左宗棠请沈葆桢出山并非一帆风顺,也曾三顾茅庐,二人在这个古香古色的小院里畅谈了很久,左宗棠准备打造中国自己的海军,而沈葆桢是他心中的不二人选。左宗棠第一次来到沈宅,恳请沈葆桢出山继承船政事业,沈葆桢婉言拒绝。左宗棠保证在接管之初,由他和沈葆桢联名署签奏折,并给他推荐著名商人胡雪岩相助,所有人马,归其调遣。沈葆桢还是犹豫不决,左宗棠干脆上疏,推荐沈葆桢主持船政。清廷降旨,署沈葆桢“先行接办”,“不准固辞”。本无心官场的沈葆桢,只好接受了这个艰巨的任务。出任福建船政大臣的沈葆桢,将办公的地点设在了自己的宅子里。宫巷11号这个普通的民宅成了中国近代船政工业的思想发源地。沈葆桢建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座船厂,8年时间,造出了5艘商船和11艘兵舰,而就是这些轮船,装备起了中国第一代海军舰队。沈葆桢还创办了“近代中国船舶工业与海军人才的摇篮”——福建船政学堂,培养出一大批叱咤风云的人物:甲午海战中牺牲的刘步蟾和林永升、清海军总长刘冠雄、中国海军元老萨镇冰……
沈葆桢虽多受林则徐儒雅之风的熏陶,但是做起事来,雷厉风行。他果断宣称“铁甲舰不可不造,日本不可不防”!在小事方面,有部下偷了外国人的汗衫,他认为此事有辱国格,将此人斩首示众。
1874年,日本进犯台湾后,沈葆桢被派往台湾加强防务。此后,他兴建台南的亿载金城和台湾最南端的恒春城,建设苏花公路前身、新中横公路前身等,废除渡台禁令,鼓励民众到台湾开垦,促成了台湾政经中心由南部转移到北部。2009年,台北市府为了纪念沈葆桢,将市府大厅命名为“沈葆桢厅”。
1879年7月,久受病痛折磨的沈葆桢在南京与世长辞。他告诉儿孙“究竟笔墨是稳善生涯,勿嫌其淡”。
(节选自《文史参考》2011年总第44期)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沈葆桢的三个响当当的身份,从家庭成员和朝廷官员两方面,表现出了他的不平凡,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
B.林则徐不以貌取人,早早看好了从小就遵奉经世致用思想又聪慧好学的沈葆桢,后将自己的二女儿嫁给了他。 |
C.沈葆桢赴省城担任九江知府时身无分文,只好向别人借钱作盘缠,后来还为了能到江西去安心任职而举债买房。 |
D.左宗棠为请沈葆桢出山而三顾茅庐,第一次来恳请,第二次作出保证,第三次后则上疏推荐,终于实现了心愿。 |
E.沈葆桢的部下偷了外国人的汗衫,他认为此事有辱国格,将此人斩首示众,这样的小事表现了他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本文第一段引用郁达夫的话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作为“晚清名臣”,沈葆桢有哪些主要功绩?请简要分析。
成就沈葆桢“名臣”声誉的原因有很多,请就你对“出身”、“读书”、“无私”三个方面的理解,任选一个方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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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父赵冬
我是在北方那座俄罗斯式的城市里长大的。
那时候,教堂顶的白雪,尖楼上的钟响,紧裹黑衣的修女……无不诱惑着我对神秘殿堂产生不着边际的遐想。
外公是天主教徒,对耶稣十分虔诚。他不仅自己信教,每周还要领儿孙们去教堂礼拜和做弥撒。他与教堂的老神父交情甚密,神父待人谦恭、和善,小孩们都喜欢围着他蹦呀跳呀,或听他讲圣经故事。
神父是外公的挚友,也是两个舅舅的教父。闲暇时常来家里与外公聊天,对饮,一瓶酒,四碟菜,多至深夜。谈得投机便与外公同榻而眠,情同手足。两个舅舅才十八九岁,对教父更是顶礼膜拜,言听计从。
外公的兴趣很广泛,爬山、钓鱼、打猎、打拳、下棋、舞文弄墨……没有他不好的。有一次去雪山打猎,一熬就是半个月,结果还真打死一头黑熊,一个人把熊用爬犁拉了回来。他在人前最得意炫耀的是那件火狐狸蹄蹄皮大衣,据说是件宝物。外公说穿上它就是在雪地里睡上三天三夜也冻不死。这件大衣是用好几百只红狐狸皮缝制的,我猜,皮大衣一定是很值钱的。
秋去冬来,北方的大地又覆盖了一层白皑皑的冰雪。天气冷得能冻掉行人的下巴颌,松花江被冰雪封了顶。外公是个不甘寂寞的老人,他不听家人劝阻,拿着渔具到江面上戳出一个冰窟窿,下网捞起鱼来。从清晨到黄昏,家人见这么久未归,便去寻找。江面的冰上摆着渔具,却不见了老人。
全家人慌慌张张地奔到江边,望着冰窟窿里蒸腾出的寒气哭号不停。人们都说,一定是老头子捞鱼不慎跌进冰窟窿里了。
由于未捞到尸首,外公的丧事也只好草草举行。尽管这样,还是赶来了许多人,都是他各界的朋友,人们大都受过外公的恩惠,希望能为老人做点什么……忙前忙后,里外张罗得最欢的要属老神父了。分家的时候,他把我大舅拉到一旁,对他说:“告诉你,我昨晚做了个梦,梦见你爹在那边呢……”他用手指了指天空:“他蹲在雪地里,一丝也不挂呀!我看见他身体直打颤,好可怜呢!”
第二天,教父伏在二舅耳朵上,神秘地说:“孩啊,昨夜你爹又托梦给我,他说那边天冷,他快被冻死了……”
两个舅舅像两只傻鹅,呆呆地望着教父,不知如何是好。
翌日,教父又来到我家,告诉舅舅说外公梦中委托他把那件狐皮大衣给捎过去。
舅舅不敢怠慢,急忙取来大衣,让教父拿走了。
做礼拜的时候,教父满脸慈祥地拍了拍大舅的肩,眨着眼睛说:“你爹接到大衣穿上了,还夸你是个大孝子呢……”几句话说得大舅轻飘飘的。
可是,没过几天,外公突然活着回来了。四邻震惊不小,家人欢天喜地。
原来,那日外公在江面网鱼,几网下去,不见半个鱼星,来了脾气。旁边正好有位老渔翁经过,便赌气扔下渔具,随老渔翁到江下游用大网捞鱼去了……
从此,教父再也没到家里来过。外公到教堂几次,教父均以病相避。一连好几年,外公怕教父难为情,也就换了一个教堂做礼拜。
记得外公临终前,还念念不忘这件事。他躺在床上,用微弱的声音对大家说:“……唉,真没想到,一件破大衣,竟伤了一位……老朋友。罪过呀!……”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改动)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以“我”为线索,以我的所见所闻串联和组织材料,增强了作品的真实感。这个“我”就是作者赵冬。 |
B.外公兴趣广泛,有一次去雪山打猎,熬了半个月;冬天去冰面捞鱼,至夜未归,家人找他时只发现渔具,没见到尸首。小说中的这些描述为后面大家都认为外公遇难而他却活着回来这一意外情节作了铺垫,并且照应了开头。 |
C.小说通过“我”的两个舅舅在教父面前的种种表现,形象地刻画出他俩淳朴善良,甚至愚昧的性格特征。 |
D.教堂神父和外公的交情甚密,两人经常在一起聊天、对饮,神父待人谦恭、和善。所以,小孩子们都喜欢他,两个才十八九岁的舅舅对教父顶礼膜拜,言听计从。 |
E.外公临终前说那件狐皮大衣是“破大衣”,这说明那件大衣并不像外公原先所说的那样值钱,外公先前之所以说那是宝物,主要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打猎技术。外公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说在刻画教父这个人物形象时,主要用了哪些表现手法?请结合小说具体分析。
这篇小说在情节结构的安排上很有特点,请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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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作为一个词汇走进人类的生活才刚刚开始,但客观实际中,自然状态下的转基因从来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发生着,例如最常见的植物花粉借助昆虫、自然风等不同的媒介传播而进行的杂交现象;另外,人们通过传统的杂交育种方法改良作物的遗传特性,藉此提高产量、改善品质、增强抗性。这些过程实质上是基因在不同物种或同一物种不同品种间的一种转移方式。自然界的基因转移是被动的、无序的、没有目标性,但这种基因转移模式也构成了生命进化的动因之一,造就了多种多样的物种世界。传统的杂交育种实践在农业发展的历史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基因转移通常只能在近缘物种之间进行,基因转移的精确性和效率较低,转移的基因中还可能包括不良基因。传统的转基因技术的诸多局限性极大地限制了传统育种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与应用。
21世纪是生命科学的世纪,现代生物技术是以生命科学的最新成就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新兴学科和高新技术,几乎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生命科学世纪的重要代表和具体体现。转基因技术是现代生物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转基因生物,是采用重组DNA技术,从生物体中鉴定和分离特定的基因,经精心构建后植入受体生物染色体基因组内,使之稳定整合、正确发挥功能并遗传给后代的技术。这种利用现代生物技术手段进行的遗传改良的基因设计和基因操作就是我们现在所指的转基因。现代转基因技术不仅克服了传统育种技术的种种局限性,大大提高了转基因的效率,加快了种质改良进程,而且打破了物种间的遗传壁垒,拓展了新品种研发可选择的特征范围,同时人工设计加工基因的应用则更进一步扩大了可利用的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是人类按自己的主观意愿有目的、有计划、有根据、有预见地进行遗传修饰过的生物体,是现代生命科学发展的结晶,是人类从认识自然到改造自然的跃迁,标志着人类社会已经步入定向驾驭生物遗传改良的新时代。
同时,作为新世纪的前沿学科和技术,人类并没有完全掌握转基因的精髓,转基因产品的确存在着某些尚不为人所知的不确定因素、非预期效果和未知的长期效应。由此导致人们对转基因产品释放后的生态安全,物种的遗传安全和作为食物的消费安全产生疑虑、争论并不奇怪,但从本质上讲,目前关于转基因的安全性争论已经超越科学的范畴,更多的已发展演变为包括科技在内的社会认识问题、知识产权问题、对外贸易问题,甚至宗教和政治问题,多种因素相互交织,尤为复杂。
(选自朱作言《转基因及其对国民经济的意义》,有删改)下列对转基因技术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转基因技术是现代生物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以生命科学的最新成就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新兴学科和高新技术。 |
B.传统的杂交育种方法可以改良作物的遗传特性,但这种传统的转基因技术也存在着诸多的局限性。 |
C.转基因技术是采用重组DNA技术,从生物体中鉴定和分离特定的基因,经精心构建后植入受体生物染色体基因组内,使生物体稳定整合、正确发挥功能并遗传给后代的生物技术。 |
D.现代转基因技术不仅克服了传统育种技术的各种局限,而且打破了物种间的遗传壁垒,同时还扩大了可利用的种质资源。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不论是植物花粉借助昆虫、自然风等不同的媒介传播而进行的杂交现象,还是人类用来改良作物的传统的杂交育种方法,这些过程实质上都是基因在不同物种或同一物种不同品种间的一种转移方式。 |
B.自然状态下的基因转移通常是借助自然媒介来实现,而转基因生物则是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对生物进行基因设计和基因操作的产物。 |
C.人们对转基因产品的生态安全、物种的遗传安全和作为食物的消费安全产生争论,这种争论已涉及到知识产权、宗教和政治等更多范畴。 |
D.现代转基因技术优于传统育种技术,它提高了基因转移的效率,可以在不同物种之间进行基因转移,转移的基因中不包括不良基因。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自然状态下的转基因从来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发生着,且基因的转移通常只能在近缘物种之间进行。 |
B.尽管传统的杂交育种实践在农业发展的历史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终究因为传统的转基因技术存在诸多的局限性,还是限制了它的进一步发展与实际应用。 |
C.转基因生物与自然状态下的转基因不同,它可以按人类自己的主观意愿有目的、有计划、有根据、有预见地进行遗传修饰。 |
D.虽然现代的转基因技术使得转基因产品拥有了许多优点,但转基因产品的确还存在着某些尚不为人所知的不确定因素、非预期效果和未知的长期效应。因此,人类并没有完全掌握转基因的精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