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
三下枪声
海明威
尼克正在帐篷里脱衣服。他看见火光在帐幕上投下他父亲和乔治叔叔的影子,不由感到好生不安和羞愧,尽快脱下衣服,整整齐齐叠好。他感到羞愧的是因为脱衣服竟使他想起上一晚的事。整天来他都把这事抛之脑后了。
他父亲和叔叔吃过晚饭就走了,带着盏手提灯过湖去钓鱼。他们撑开小船之前,他父亲吩咐他,他们不在时,万一出了什么紧急情况,他只要开三下枪,他们就会马上回来。尼克从湖边穿过林子回到营地。他听得见暗处的船桨声。他父亲在划桨,他叔叔坐在船尾拉饵钓鱼。他父亲把小船撑开时,他叔叔已经拿着钓竿预先坐好了。尼克留神听他们在湖面上的动静,直到再也听不见桨声才罢。
尼克穿过林子走回去,路上倒害怕了起来。在夜间他对林子总不免有点害怕。他掀开帐篷门帘,脱了衣服,摸黑悄悄钻进毯子里躺着。帐篷外的篝火烧剩一堆木炭了。尼克躺着一动不动,想法入睡。到处都没动静。尼克感到只要自己听得见一声狐狸叫,或是猫头鹰啼啊什么的,他就放心了。到目前为止还没什么明确的东西让他害怕过呢。可是眼下他却大大害怕了起来。蓦地他怕死了。
才两三个礼拜前,他们在本地教堂里,刚唱过一首赞美诗,“生命总有一天会断送”。他们唱这首赞美诗时尼克明白了自己总有一天必定会死。这使他感到非常难受。这是他头一回明白自己迟早难逃一死。
那天晚上,他坐在过道夜明灯下看《鲁滨逊漂流记》,想借此忘却生命总有一天会断送这一事实。保姆看见他在过道上,吓唬他说要是他不去睡觉,就要去告诉他父亲了。他进房去睡了,但等保姆一进房,他又出来,在过道夜明灯下看书,看到天亮。
昨晚他在帐篷里就有过同样的恐惧。他只是到了晚上才有这种恐惧。开头倒不是恐惧,而是一种体会。但总是面临着恐惧,而且一旦开了头,一下子就害怕起来了。他心里真吓了,马上拿起枪,把枪口从帐篷前面伸出去,开了三枪。枪杆朝他反冲得够呛。他听见枪子在林间摧枯拉朽,一掠而过。他开了枪就放心了。
他躺下来等他父亲回来,他父亲和叔叔在湖对面还没吹灭手提灯,他就已经睡着了。
“那混小子,”他们往回划时,乔治叔叔说,“你干吗吩咐他叫咱们回去啊?他没准儿是大惊小怪罢了。”
乔治叔叔是他父亲的弟弟,一个钓鱼迷。
“啊,得了。他还小呢。”他父亲说。
“凭什么要带他跟咱们一起到林子里来啊?”
“我知道他胆子特小,”他父亲说,“可咱们在他那年龄胆子都小。”
“我真受不了他,”乔治说,“他鬼话特多。”
“啊,得了,别提了。反正今后你钓鱼的机会多的是。”
他们走进帐篷,乔治叔叔拿手电筒照进尼克的眼睛。
“怎么啦,尼克?”他父亲说。尼克在床上坐起身。
“听上去既像狐狸,又像狼,就在帐篷四下转悠,”尼克说,“有点儿像狐狸,但更像狼。”当天他刚从叔叔那儿学会“既啊又啊”这词儿。
“他没准儿听到了猫头鹰啼叫吧。”乔治叔叔说。
早上,他父亲看见两棵大椴树枝桠交叉,所以迎风摩擦发声。
“你看是这声响吗,尼克?”他父亲问。
“兴许是吧。”尼克说。他不愿再想这事了。
“今后你在林子里可不要害怕了,尼克。没一样伤得了你。”
“连闪电也伤不了?”尼克问。
“对,连闪电也伤不了。碰上大雷雨就到空地上去。雷电绝对打不中。”
“绝对打不中?”尼克问。
“我从没听说过有人给打中。”他父亲说。
“哎呀,我真高兴。”尼克说。
这会儿他又在帐篷里脱衣服。虽然他没再看他们,可是他觉察到帐幕上有两个人影。随即他听到小船给拖到湖滨,两个人影没了。他听见父亲跟什么人在说话。
接下来他父亲大喝一声道,“穿上衣服,尼克。”
他赶快穿好衣服。他父亲进帐篷,在野营行李袋里翻来找去。“穿上外衣,尼克。”他父亲说。
(选自《海明威文集》,上海译文出版社,陈良廷译)小说中画线句子“他开了枪就放心了”,请结合小说情节及人物心理分析尼克“放心”的原因。
小说中“乔治叔叔”这一人物虽着墨不多,但不可或缺。请分析其作用。
请结合第三自然段,分析小说是如何通过描写来表现尼克对黑暗与死亡的恐惧的。
结合小说相关内容,探究父亲在帮助尼克战胜恐惧的过程中发挥了哪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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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次的回眸毕淑敏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顿生气馁,这辈子是没的指望了,和谁路遇和谁接踵,和谁相亲和谁反目,都是命定,挣扎不出。特别想到我今世从医,和无数病患咫尺对视。若干垂危之人,我手经治,每日查房问询,执腕把脉,相互间凝望的频率更是不可胜数,如有来世,将必定与他们相逢,赖不脱躲不掉的。于是这一部分只有作罢,认了就是。但尚余一部分,却留了可以掌握的机缘。一些愿望,如果今生屡屡瞩目,就埋了一个下辈子擦肩而过的伏笔,待到日后便可再接再厉地追索和厮守。
今世,我将用余生五百次眺望高山。我始终认为高山是地球上最无遮掩的奇迹。一个浑圆的球,有不屈的坚硬的骨骼隆起,离太阳更近,离平原更远,它是这颗星球最勇敢最孤独的犄角。它经历了最残酷的折叠,也赢得了最高耸的荣誉。它有诞生也有消亡,它将被飓风抚平,它将被酸雨冲刷,它将把溃败的肌体化作肥沃的土地,它将在柔和的平坦中温习伟大。我不喜欢任何关于征服高山的言论,以为那是人的菲薄和短视。真正的高山不可能被征服的,它只是在某一个瞬间,宽容地接纳了登山者,让你在它头顶歇息片刻,给你一窥真颜的恩赐。如同一只鸟在树梢啼叫,它敢说自己把大树征服了吗?山的存在,让我们永保谦逊和恭敬的姿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事物必须仰视。
今生,我将用余生一千次不倦地凝望绿色。我少年戍边,有十年的时间面对的是皑皑冰雪,看到绿色的时间已经比他人少了许多。若是因为这份不属于我选择的怠慢,罚我下辈子少见绿色,岂不冤枉死了?记得在千百个与绿色隔绝的日子之后,我下了喀喇昆仑山,在新疆叶城突然看到辽阔的幽深绿色之后。第一反应竟是悚然,震惊中紧闭了双眼,如同看到密集的闪电。眼神荒疏了忘却了这人间最滋润的色彩,以为是虚妄的梦境。就在那一瞬,我皈依了绿色。这是最美丽的归宿,有了它,生命才得以繁衍和兴旺。常常听到说地球上的绿地到了XX年就全部沙化了,那是多么恐怖的期限。为了人类的常盛不衰,我以目光持久地祷告。
今生,我将一万次目不转睛地注视人群。如果有来生,我期望还将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而不是其他的什么动物或是植物。尽管我知道人类有那么多可怕的弱点和缺陷,我还是为这个物种的智慧和勇敢而赞叹。我做过一次人类了,我知道了怎样才能更好地做人,做人是一门长久的功课,当我们刚刚学会了最初的运算,教科书就被合上。卷子才答了一半,抢卷的铃声就响了,岂不遗憾?
把自己喜欢的事一一想来,我还要看海看花,看健美的运动员,看睿智的科学家,看慈祥的老人和欢快的少女,当然还有无邪的小童,突然就笑了。想我这余生,也不用干其他的事了,每天就在窗前屋后呆呆地看山看树看人群吧,以求个来世的擦肩而过。这样一路地看下去,来世的愿望不知能否得逞,今生的时光可就白白荒废了。于是决定,从此不再东张西望,只心定如水,把握当前。
不为虚缈的擦肩而过,而把余生定格在回眸之中。喜欢山所表达的精神,就游历和瞻仰山的英拔和广博,期望自己也变得如许坚强。喜欢绿色和生命,喜爱人的丰饶和宝贵;就爱惜资源,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文章主体部分的结构特点是怎样的,联系文章内容简述其好处。
文章倒数第二自然段的“突然就笑了”,构成了本文独特的文脉,试分析这句话的作用。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 )
A.开篇的“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是迷信的说法,通观全文,我们不难发现,作者对此持否定态度。 |
B.“做人是一门长久的功课,当我们刚刚学会了最初的运算,教科书就被合上”一句使用了比喻和夸张的修辞格,把抽象的道理具体化了。 |
C.本文成功地运用了抑扬法,先层层铺排今生的“瞩目”,然后揭示主旨,表达效果不同寻常。 |
D.作者看到绿色之后“悚然”,是因为“想到地球上的绿地到了XX年就全部沙化了”而感到恐怖。 |
E.通观全文,思想是积极昂扬的,在轻松平易之中表达了作者热爱生活,积极入世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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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是多种不同事物的集合,可以是微妙的感觉、具体的影像、连贯不连贯的事件过程;也可以是抽象的概念和逻辑。不论哪种记忆,都是大脑神经网络中的一组神经元被激发,形成某种特定的连通回路。大脑储存的方式是把事情分拆为最基本的单元,每个单元分别由指定的神经元储存。
完整的记忆只有在被提取时才形成,它既存在又不存在。我们无法在大脑中找到记忆图像,它只是百亿个神经元的组合。不同的记忆素材通过编码,储存在不同的脑区,提取的方式也不同,需要几十个不同的脑区共同合作,才能形成或再现。
短暂记忆靠神经传导素增强神经元之间的信息传递形成,只能保留几分钟;而长期记忆能保存许多天甚至多年。不断重复能使短暂记忆转变为长期记忆。通过不断重复,大脑中的化学信号系统会把一种特殊蛋白质推入神经元的核心,并且在那里启动遗传基因合成蛋白质,神经元因此有了基本的改变,增加新的触突,创造新的连接网络。结果是大脑有了结构性的改变,这就是长期记忆的建立。
与某事件相关的素材以适当的间隔重复出现,而不是一次性出现,回忆这件事情会更加容易。比如,在几天内多次、短时间看到同一张脸,就比在一天内长时间对着这张脸更容易记住。这就是心理学家40年前提出过一种编码变异假说。
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多背景的联系能从多途径提取记忆:这张脸与多种不同的背景联系起来,比如学校、工作场所和家庭相对于舞会等单纯的一种背景,更容易让人想起。每种不同的背景或环境,能激活大脑的不同功能区。这一假说认为,不同的神经反应能提高记忆。
但是得克萨斯州立大学认知神经科学家拉塞尔•博德里克领导的一项神经影像研究提出,反过来也是对的,即用同一种背景多次激活同样的神经连接方式,事物能被更好地记忆下来。
研究人员认为,通过刺激,同样的神经连接重新激活时,就会形成一幕记忆。记忆完成的精确与否,取决于不同脑区活动方式重连得是否精确,而不是更多的连接方式。比如更吸引人的面孔更容易形成记忆。对于文中所提出的“完整的记忆既存在又不存在”解说正确的一项
A.因为它常常是抽象的、微妙的、具体的、不连贯的,很难完整捕捉到。 |
B.事情都被拆分成了最基本的单元,我们无法在大脑中找到记忆图像。 |
C.记忆素材是分散储存的,这些脑区共同合作,记忆才能形成或再现。 |
D.记忆是大脑神经网络中的一组神经元被激发形成的某种特定连通回路。 |
关于“编码变异假说”,下面说法不正确的一项
A.事件素材以间隔、重复的形式出现比一次性长时间出现更容易形成长期记忆。 |
B.在多种背景中出现的事物,提取记忆时能激起更多神经反应,有利于提高记忆。 |
C.博德里克认为记忆的完成在于重连的精确,“假说”却认为是连接方式更多。 |
D.认知神经科学家拉塞尔•博德里克研究小组的研究成果推翻了编码变异假说。 |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表述,不符合原文的一项
A.长期记忆是通过短暂记忆的不断重复,引起大脑一系列化学反应,使神经元产生新的触突,创造新的连接网络而形成的。 |
B.记忆是被拆分储存的,它是百亿个神经元的组合,分散在几十个不同脑区,要多种提取方法共同作用,最后才能完成。 |
C.短暂记忆是通过神经元之间的信息传递形成的,只能保存几分钟,而长期记忆甚至可以保存多年,两者之间可以相互转变。 |
D.当多次受到同一目标的冲击时,更吸引人的面孔更容易引发大脑形成同样的连接方式,因而更容易被记住。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杜甫在夔州
杜甫在夔州最初居住的“客堂”,是在山坡上架木盖起的简陋的房屋:这类的房屋散布在山腰,好像是鸟巢一般。他到这里第一步的工作,就是按照夔州人民的习惯,用竹筒把水从山泉引到他居住的地方。又因为乌鸡能医治风痹,他养了许多鸡,并且催促他的长子宗文在墙东树立鸡栅……对于生活上的一些琐事,他下了一番布置的功夫。
夔州是三峡里的山城,这里的山川既雄壮又险恶,杜甫一到这里,便爱用惊险的文字描画它们。他一再歌咏的是白帝城,他感到这座城是“江城含变态,一上一回新”(《上白帝域二首》之一)。另一方面,给杜甫的印象最深的,是夔州人民的生活。他看见夔州的许多女子因为男丁缺乏,到了四五十岁还没有结婚,她们每天到山上砍柴背到市上出卖,供养一家,有时还冒着危险贩卖一些私盐回来。人们不深究原因,只说,她们面貌丑陋,所以找不到丈夫;杜甫却反过来问:“若道巫山女粗丑,何得此有昭君村?”(《负薪行》)他看见峡中的男子,少数富有的驾着大船经商,大多数贫穷的终生充当劳苦的船夫,人们说,这里的人都器量狭窄,只图眼前的利益,杜甫也反过来问:“若道士无英俊才,何得山有屈原宅?”(《最能行》)峡中的人民大部分过着穷苦可怜的生活,而夔州却是阔绰的贾客胡商必经之地,这两种生活的对照杜甫也写得很清楚。
除了歌咏山川和人民生活外,杜甫在这时有了充裕的时间,回忆他的青年时代。他在偏僻的山城与外边广大的世界隔绝,朋友稀少,生活平静,因此过去的一切经历在他面前活动起来。他写了不少长篇的诗叙述他过去的生活。他写《壮游》诗,从七岁学诗起经过吴越齐赵的漫游、长安时代、安史之乱,一直到滞留巴蜀,是一篇完整的自传。他还写了八首长诗,怀念八个人物,集在一起,叫做《八哀诗》,但它们只有历史的价值,艺术方面并不算是成功的作品。
杜甫在这时因为与外面的世界脱离,作诗的态度有时改变了。他在成都草堂时说他写诗的态度是:“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老去诗篇浑漫与,春来花鸟莫深愁。”前两句说他长安时代以来对于诗的努力,极力避免庸俗,生活越艰难,作诗也越刻苦;后两句则说明在草堂的生活较为清闲,对着美丽的自然界可以信口成章了。无论是刻苦努力,或是信口成章,由于他有充实的生活体验,都能写出像他天宝末年以后那样富有创造性的诗歌。但是到了夔州,他又把一部分的精力用到雕琢字句、推敲音律上边去了。他在《遣闷戏呈路十九曹长》里说“晚节渐于诗律细”,又在《解闷十二首》里说“颇学阴(阴铿)何(何逊)苦用心”。并且在指导儿子宗武学诗时,也教他熟读《文选》,以便从中采撷辞藻:这好像又把诗歌扯回到“研揣声病、寻章摘句”的时代里去了。但杜甫夔州时代的诗并不是每一首都是这样写成的。他用这种态度写出来的代表作品最明显的是《秋兴八首》、《诸将五首》。这些诗里不是没有接触到实际的问题,不是没有说到国家的灾难与人民的贫困,不是没有写出时代的变迁和自己热烈的想望,可是这些宝贵的内容被铿锵的音节与华丽的词藻给蒙盖住了。使后来杜诗的读者不知有多少人只受到音节与词藻的迷惑与陶醉,翻来覆去地诵读,而不去追问:里边到底说了些什么?因此在解释上也发生分歧。与此相反,反倒是在《写怀》里毫不费力地写出来的“无贵贱不悲,无富贫亦足”,读起来觉得亲切动人;而像《宿江边阁》里“不眠忧战伐,无力正乾坤”那样的诗句足以表达出诗人的品格。
杜甫在夔州,身体时好时坏,疟疾、肺病、风痹、糖尿病都不断地缠绕着他,最后牙齿落了一半,耳也聋了,几乎成了一个残废的老人。他在这种情形下,两年内写了四百三十余篇诗,占有他全集诗中的七分之二,而且其中有不少的长篇,这是一个丰富的创作时期。由于生活的限制,在内容和思想上比起过去的作品都略有逊色,但其中也不缺《登高》这样的杰作。
(节选自冯至《杜甫传》,有删改)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杜甫爱用惊险的文字描画三峡里山城的雄壮险恶,这说明诗人十分注重以恰当的文字形式表现作品内容。 |
B.《负薪行》和《最能行》等诗歌反映了峡中人民穷苦可怜的生活状况,是杜诗中最具代表性的优秀诗篇。 |
C.“晚节渐于诗律细”、“颇学阴(阴铿)何(何逊)苦用心”,说明杜甫晚年作诗时在字句和音律上下了很大工夫。 |
D.杜甫的一些注重音节与词藻的诗使读者迷惑与陶醉,以至于翻来覆去地诵读也难以知道诗里边到底说了些什么。 |
E.“不眠忧战伐,无力正乾坤”,诗人在老病时也没忘记国家的灾难和自己的责任,质朴的诗句中表现了诗人的品格。文章最后说“这是一个丰富的创作时期”,依据所选的这部分文字,你认为影响作者创作的背景因素有哪些?(4分)
第四段说杜甫“作诗的态度有时改变了”,你认为“变”在何处?这一改变产生了怎样的结果?请依据文本加以探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苹果:偶像的黄昏
iPod、iPhone、iPad……自从上世纪末在盖茨的支持下回归苹果,乔布斯就用他惯常的创新手段,收获了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和令业界难望项背的成功,从而使苹果重新成为IT巨头之一,甚至与Google和微软形成三足鼎立之势。而这样的成功,在离开乔布斯的时代,对苹果而言就是一个奢求。
谈论技术的人总是想从苹果的产品身上挖掘出更多领先技术的表现,虽然偶有收获,但最近的失望却越来越多:Mac机型越来越慢的更新换代、iPad的新瓶旧酒,都表现出苹果的创新乏力。我想请果粉们扪心自问,如果不是乔布斯站在苹果的大柜台后面叫卖,你会对iPad有恁大的热情吗?于是,谈论营销的人又想从营销的角度去探求苹果的经验,总结了苹果掌握有“少数派”和“神秘感”两大营销定律。但实际上,乔布斯不在苹果的那些年,苹果走的同样一条道路,结果却是一败涂地。其实他们不知道,苹果的成功是不能被复制的,即使是苹果自己。因为苹果精神从核心而言,就是一个偶像崇拜。业界将苹果如今的成功归结为“苹果的精神”:叛逆、无拘无束、藐视权威……殊不知并没有这样的苹果精神存在,苹果精神的关键决不在于藐视权威,因为乔布斯自己就是一个权威、一个教主、一尊神。
2008年经济学诺奖获得者保罗•克鲁格曼将全球金融危机比喻为“金融传染病”,这个比喻用在苹果的用户群身上也非常合适。苹果就象是一种传染病,而乔布斯则是这种传染病的病原体,乔布斯的创新确实与众不同,没有章法可循,也没有所谓的创新方法可以复制,就象是病原体的不断变异。一旦将来某一天,离开了乔布斯这个可以不断变异的病原体,“苹果传染病”的感染能力便岌岌可危了。
《哈佛商业评论》认为,“如果一个艺术性的流程很少失败,就说明这一流程已经具有了可预测性,是时候把它转化成科学流程了”。乔布斯对苹果的率领和对苹果迷的吸引显然是一个艺术性的过程,经过这么多次这么多年的检验,也确实很少失败;但是很遗憾,这一艺术过程常葆青春的核心力量之一就是不可预测性。于是,要想把乔布斯的偶像光环变成一顶可以摘下来转手他人的帽子,似乎彻底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每一款苹果新品的上市,都能在很多地方引发追捧,中国的北京、上海也不例外,但这一传染力到了成都就势微了,在成都买iPhone、iPad既不抢购也不排队。是成都人不知道苹果吗?肯定不是,成都作为中国西部的IT中心,苹果同样享受极高的知名度。是成都悠闲的生活态度;成都人深知,小白鼠不是人生的理想模式,“生活的目的是生活本身”,不需要在对什么东西的追逐和追捧当中得到体现和发泄。.下列有关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谈论营销的人从营销的角度去探求苹果的经验,总结出了苹果成功的两大经验,即“少数派”和“神秘感”。 |
B.由于盖茨的支持,苹果重新成为IT巨头之一,甚至与Google和微软形成三足鼎立之势。 |
C.离开乔布斯的苹果,成功只能是一种奢望,所以乔布斯对苹果而言就是一个权威、一个教主、一尊神。 |
D.苹果的成功是不能被复制的,即使是苹果自己;苹果在当下的成功可以归结为“苹果的精神”:叛逆、无拘无束、藐视权威…… |
下列相关椎断与评价正确的一项是
A.经济学诺奖获得者保罗•克鲁格曼说,苹果就象是一种传染病,而乔布斯则是这种传染病的病原体。 |
B.要想把乔布斯的偶像光环变成一顶可以摘下来转手他人的帽子,似乎彻底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是因为它是一个艺术性的过程,而非科学流程。 |
C.中国的北京、上海,对每一款苹果新品的上市,都热烈的追捧,表明他们还不明白“生活的目的是生活本身”这个道理。 |
D.只“创新,才能使苹果取得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和令业界难望项背的成功,而这一切只有乔布斯才能做到。 |
根据文章内容,请分三点概述苹果的成功经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
“玩物”大家王世襄
王世襄出生于书香门第,长在官宦之家,他的高祖、祖父、父亲均在朝中做官。其父毕业于南洋公学,后去法国求学,曾出任驻墨西哥使馆公使,兼理古巴事务。归国后曾在北洋政府担任过国务院秘书长,工作之余喜欢逛古玩店,买些残缺的古瓷标本。母亲金章是著名画家。
王世襄1914年出生于北京,从小受教于私塾,学习古汉语、经、史和诗词;1924年时父亲将他送到位于北京干面胡同美国人办的学校去读书,一直到高中毕业,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
天性所致,再加上优越的生活环境,王世襄自小就非常好玩。他8岁就能“飞檐走壁”,爬墙放鸽子。晚年的王世襄曾自嘲:“我自幼及壮,从小学到大学,始终是玩物丧志,业荒于嬉。秋斗蟋蟀,冬怀鸣虫……挈狗捉獾,皆乐之不疲。而养鸽飞放,更是不受节令限制的常年癖好。”可是我从来不抽烟、喝酒、赌钱,这些坏习气我一概不沾。
他在燕京大学文学院读书时,曾有臂上架着大鹰或怀里揣着蝈蝈到学校上课的惊人之举。他的玩家派头被同学视为荒诞不经,邓之诚是当时燕大的名教授,老先生讲中国历史正兴致勃勃时,忽听一阵“嘟嘟”的蝈蝈声,同学哄堂大笑,原来是王世襄揣着蝈蝈葫芦进了教室,惹得邓先生恼怒起来,把他“请”出了教室。
王世襄生前有一句名言:“一个人如连玩都玩不好,还可能把工作干好吗?”许多被人看做是玩的东西,在王世襄的眼里都是艰苦的学问。他玩的东西多半属于民俗,但大俗的东西到了他这儿却玩成了大雅,他边玩边用文字记载心得。画家黄苗子曾评价王世襄是“玩物成家”,启功生前则评价他为“研物立志”。
出版过王世襄著作的三联书店副总经理汪家明说,王世襄研究的基础是兴趣,他的专业水准是在不断的赏玩过程中积累起来的。“我印象中,王世襄先生整天都笑嘻嘻的,虽被称为‘京城第一玩家’,但他做事非常认真严谨。他可不是个‘老玩童’。”
1939年,王世襄母亲的去世犹如晴天霹雳,使他的心灵受到极大的震撼。王世襄在他的回忆中动情地说道:“1939年母亲的去世,对我打击很大,觉得家里这么重视我的学习,我愧对他们。于是我开始研究画论。燕京大学没有美术系,我在文学院做的算是跨学科题目,学校同意了。”
立志苦读后,王世襄选择了受母亲影响而感兴趣的中国古代绘画为研究方向,从中确定了《中国画论研究》(先秦至宋代)的题目,在哲学、历史、艺术等诸多学科中博采众长,潜心研究,最终以此论文获得燕京大学文学硕士的学位。
1941年王世襄研究生毕业时,《中国画论研究》还未完成。离开学校后,王世襄的父亲鼓励他,要他将书写完。这之后,靠父亲的支持,1943年王世襄完成了全书的写作。
罗哲文与王世襄有着70年的交情,他说:“王世襄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提笼架鸟、竟日优游的八旗子弟,他的生活很朴实,看起来和大街上的老头儿没有任何差别,但他对于中国的文物保护贡献是非常多面的。抗日战争胜利后,他作为战时文物损失委员会平津区助理代表,在京津追还被劫夺的文物,追回了被德国人盗走的青铜器、末代皇帝溥仪在天津私藏的文物和美军非法接收的日本瓷器。他还曾去日本交涉被劫掠的善本图书106箱。这些国宝现在都收藏在故宫博物院……”
“文革”期间,邻居们时常见王世襄蹬着三轮车走街串巷地搜集旧家具,早年在搜集过程中,他的足迹遍至北京方圆几百里。大年三十,为了或许能从农家到一件旧家具,他放弃全家吃年夜饭的欢乐,而在乡下睡冷炕,用脱下来的鞋垫在炕沿上做枕头,度过了除夕之夜。
形态各异的明清家具塞满了狭小的空间,人反倒没有地方睡,于是两个明代的柜子被王世襄拼在了一起,他和老伴袁荃猷睡在里面。
少有所好,老有所用,用有所成。王世襄后来写出了中国第一部有关古代家具的专著《明代家具珍赏》,填补了我国工艺史上一段长时间的空白,更为收藏家或研究者提供了一本不可或缺的参考手册。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王世襄出生于书香门第,长在官宦之家,这样一种优越的生活环境,也让他从小学“玩”到大学,促成了他后来的“玩物成家”和“研物立志”。 |
B.王世襄在晚年曾经反省自己自幼年至壮年的玩物丧志、业荒于嬉,庆幸自己从来没有沾染抽烟、喝酒、赌钱这些坏习气。 |
C.王世襄在燕京大学读书时,教授邓之诚曾被他臂上架着大鹰、怀里揣着蝈蝈进教室听课的荒诞不经的举动所惹恼,故把他“请”出了教室。 |
D.受母亲的影响,王世襄选择中国古代绘画作为研究方向,立志苦读并潜心研究,最终获得了燕京大学文学硕士学位。 |
E.王世襄追求生活的情趣,在平凡物事中寻找丰富的蕴含,即便是一些大俗的东西他也能潜心玩赏并有所发现,使之上升成为知识,甚至使之升格,一变而成为了文化。文章是怎样塑造传主王世襄的形象的?请简要进行分析。
答:王世襄这个“玩家”在“玩物”上有哪些表现?请紧扣“玩”字并结合具体内容,分条进行归纳概括。
答:《现代汉语词典》把“玩物丧志”解释为“只顾玩赏所喜好的东西,因而消磨掉志气”,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玩物未必丧志”的看法。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