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人类是唯一会脸红的动物
人类是唯一会脸红的动物,达尔文把这一行为称作“最独特和最具人类特征的表情”。达尔文早在研究进化论时就已注意到这个问题了。他发现,不论是哪个国家、哪个民族的人,在感到难为情时都会面红耳赤,而包括一些灵长类在内的高级动物却不会出现脸红。达尔文解释不了这种奇怪的现象。著名生物学家、美国埃默里大学的弗朗斯·德瓦尔教授也把脸红描述为“进化史上最大的鸿沟”之一。他说:“我们是唯一对尴尬情境或者谎言被揭穿时脸会变红的灵长类动物。”可是,为什么我们需要这种表达内心情感的信号呢?
科学家经过研究发现,脸红是由人的大脑决定的。当遇到特殊刺激时,人们通过眼睛、耳朵等感受器官把刺激信号传给大脑皮质,而大脑皮质的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刺激肾上腺,而肾上腺受到刺激,就会分泌出肾上腺素。肾上腺素在体内由酪氨酸转变而,它的作用特点是,少量分泌时能够使血管扩张,尤其引起脸部的皮下小血管扩张;可是大量分泌肾上腺素的时候,反而会使血管收缩。当外界刺激比如害羞等信号传入大脑的时候会分泌少量肾上腺素,就引起面部血管扩张,血流增加,血的颜色是红的,所以容易引起心理性脸红。
科学家认为,如果用“险恶、野蛮和无礼”描述人类早期社会是正确的话,那么冒犯是可能导致暴力冲突的。结果,人类就发展出了表达歉意的方法,以告诉别人他们为自己所做的事而感到后悔。
想想你们家那条狗的表现,当它在你的院子里刨坑被你发现时,它就在地上打滚。你的狗躺在地上向你展示它的肚子,告诉你它不想在此时挑战你的愤怒——这是痛悔的表示。对大多数人说,很难对一条在地上翻滚的狗继续保持愤怒。与此类似,脸红可能是人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而懊悔的标志。通过脸红,我们可以告诉别人我们认识到了自己做得不对,我们正为此付出代价。而此时看到我们脸红的人则可以了解我们在那一刻所经历的不快感受,脸红也许就是我们对所犯错误表示歉意的身体语言。
当然,对人类说,语言才是最主要的交流方式。但是语言是受意识控制的,可以进行欺骗,而不受意识控制的脸红却能透露真实的想法,这些想法有时是你想用语言掩饰的。脸红发出的信号有时甚至比语言还要准确:脸红会让人们的撒谎变得困难。因此脸红使人类保持诚实可信,促使群体更团结。
在哺乳动物中,只有灵长类具有三色视觉,能够看到由三原色组成的彩色世界,其他哺乳动物都是色盲。如牛、羊、马、狗、猫等,几乎不会分辨颜色,反映到它们眼睛里的色彩,只有黑、白、灰3种颜色,如同我们看黑白电视一样单调。感谢造物主让人类有一双最敏感的眼睛,也只有这双眼睛才能捕捉到脸红的信息。下列关于“人类脸红”现象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类的脸红是不分国家民族的,达尔文认为这一行为是最独特和最具有人类特征的表情。 |
B.人类的脸红是表达内心情感的需要,其他灵长类动物并不会出现脸红,人类的脸红具有唯一性。 |
C.人类脸红是因为大脑皮质通过感觉器官接受到外界刺激信号后,刺激肾上腺分泌出了肾腺激素。 |
D.人类的脸红是人类某些心理活动的外在表现,生理上与面部血管扩张,血流增加有必然的联系。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如果说人类早期社会是“险恶、野蛮和无礼”的,那么,脸红就是人类为避免冲突而表达歉意的方法。 |
B.脸红也许可以告诉别人我们认识到了自己做得不对,向别人表达了歉意的同时,也表明自己饱受自责。 |
C.脸红和语言相比,不受意识控制的脸红更能传递人类的真实情感,而语言受意识控制,可以言不由衷。 |
D.人类是唯一会脸红的动物,因为其他哺乳动物都是色盲,不会分辨颜色,看不到三原色组成的彩色世界。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弗朗斯·德瓦尔教授认为脸红是“进化史上最大的鸿沟”,这也说明脸红是人类和其他灵长类动物的最大区别。 |
B.人是否脸红,与大脑皮质接受刺激信号的强弱有关系,如果大脑皮质接受的刺激信号过强,就不会引起脸红。 |
C.狗犯错后,躺在地上向主人展现它肚子的行为,是在向主人表示自己的痛悔,并以此平息主人对它的愤怒。 |
D.脸红对人类社会具有良性功能,它可使人类保持诚实可信,人类群体更团结,因为脸红让人们撒谎变得困难。 |
(一)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文后各题
鸟类歌声中事务性通讯的内容已友人作了那么多分析,以至于看起来它们没有多少时间从事音乐活动。但音乐还是有的。在警告、惊叫、求偶、宣布领地、征募新友、要求解散等词汇的背后,还有大量的、重复出现的美妙音乐,说这些是八小时以内的事务性语言是难以讲通的。我后院里的画眉低首唱着如思如慕、流水般婉转的歌曲,一遍又一遍,我强烈的感觉是,它这样做只是自得其乐。有些时候,它似乎像一个住在公寓里的专业歌手一样练唱。它开始唱一段急奏,唱到第二小节的中间部分戛然而止,似乎那儿应该有一组复杂的和声。它从头再来,但还是不满意。有时它明显地改用另一套乐谱,似乎在即兴来几组变奏。这是一种沉思的、如诉的音乐。我不能相信它只是在说:“画眉在这儿。”
当然还有其他方法来解释鲸鱼之歌。那些歌也许是有关航行,或有关浮游节肢动物的来源,或有关领地界限的简单而实打实的叙述和声明。但迄今证据还没有得到。除非有一天证明,这些长长的、缭绕的、执著的曲调,被不同的歌唱者重复着,又加上了它们各自的修饰,这不过是为了向海面下数百英里之外传递像“鲸鱼在这儿”之类寻常的信息。否则,我就只能相信,这些曲调是真正的音乐。不止一次,有人看到鲸鱼在歌唱者的间歇,完全跃出水面,然后以背着水,全身沉浸于阔鳍击出的波涛之中。也许它们是为刚才的一支歌如此成功而喜悦,也许是为环球巡游归来之后,又听到自己的歌而庆贺。不管怎样,那样子就是在欢腾。
我想,造访我的外星客人听到我的唱片放第一遍的外星客人听到我的唱片放第一遍时,会同样的迷惑不解。在他听来,第十四号四重奏也许是发布某种讯息,意思是宣布“贝多芬在此”,而经过时间的流逝,湮没于人类思想的洋流之后,过了一百年,又有一个长长的信号回应它,“巴尔托克在此”。“八小时以内事务性语言”怎样理解?
“我不能相信它只是在说:‘画眉在这儿。’”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其他方法”指什么?
鲸鱼歌唱时跃出水面的描写是为了说明什么看法?
“在他听来,第十四号四重奏也许是发布某种信息,意思是宣布‘贝多芬在此’”什么意思?
(二)阅读下面小说《锁》,完成文后各题。
谁都有不小心的时候,老张出门倒水,随手一带,门“砰”地一下锁住了。
他拎着脸盆,站在门边发愣。热心的邻居拥来,想尽了办法,结果还是——“没门儿”。
我家大姑站在人群里眨眼,忽然她笑起来,挤到老张跟前向他神秘地说着什么,眼神一个劲儿地往南院飞。老张愁眉渐渐舒展,却又显得很为难①。大姑摆摆手,叫上几个小伙子连请带拽地拉来了南院的李小川。
小川前几年因偷盗在劳教所呆了一年多,现在他成天不言不语,闪着头在厂里干活,谁也没听说过他再干那号事。平时人们很难想起他来,似乎院里根本就没这个人。
他茫然不知所措地被人们推到门前。大姑脸上浮着尴尬的笑容。拉着他连说带比划,老张笨拙地拿着根烟一个劲儿地往他嘴里塞,他们极力怂恿小川打开这把锁。
小川脸有些发红,鼻头上沁出细密的汗珠,他低着头,手抄在口袋里,紧抿着嘴唇,一只脚在地上来回蹭着,邻居们期待的、好奇的目光落在他身上,一下子周围变得异常安静。②
他终于像是下了决心,慢慢抬起头来,脸上皱起一种古怪的表情来,似乎想笑一笑,却又笑不出来,他用手背拭了一下鼻子上的汗水,向邻居要了一根旧锯条。
他缓缓举起手,仿佛提着根千斤重的东西,人们注意地望着他的一举一动,后面的人起劲地往上掂脚……他忽然闭上眼睛,锯条顺着门缝往里插,手猛地一抖,谁都还不弄清是怎么回事,老张的门被打开了。
一片说不清是什么意思的“啧啧”声从人们的口里发出来。小川拨开人群低着头往南院走去。我看见大姑又开始眨眼,目光富有深意地向人们扫了一圈,随后她急步跟上小川,满目堆笑然而又似乎漫不经心地问小川会不会开双保险锁。
小川站住了。一双眼突然变得冰冷、冰冷的,那寒彻人心的目光迟钝地盯住大姑僵住了的笑脸,又缓缓扫过人群,嘴角痛苦地抽搐着发出一声低沉的冷笑。
“当”的一声,钢锯条在他指间折成两截。他用尽全力把它扔到远远的阴沟边,像是扔出一件沉重且污秽不堪的东西。这一瞬间,我发现他的手指闪着一星红亮的光点。
我的心骤然紧缩了,我几乎是跑着回到了家里,我似乎觉得,我的心也在滴血。
第二天,大姑家和老张家都换上了双保险锁。 请你探究一下:划线①处,老张为什么“为难”?文中划线②这节,运用的描写方法有哪些?这节描写的主旨在于表现李小川什么样的心情?
答: 为什么“我似乎觉得,我的心也在滴血”。这种感受源何而来?体现了作者怎样的想法。
答: 本文虽然以《锁》为题,却通过锁讲述了一些生活中的道理,请概括出本文的主题。
答:文章结尾处只用了18个字,但却意味深长,请从文章构思的角度品评一下它的妙处。
答:
(一)阅读《药》的有关文段,回答问题。
西关外靠着城根的地面,本是一块官地;中间歪歪斜斜一条细路,是贪走便道的人,用鞋底造成的,但却成了自然的界限。路的左边,都埋着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两面都已埋到层层迭迭,宛然阔人家里祝寿时候的馒头。
这一年的清明,分外寒冷;杨柳才吐出半粒米大的新芽。天明未久,华大妈已在右边的一坐新坟前面,排出四碟菜,一碗饭,哭了一场。化过纸,呆呆的坐在地上;仿佛等候什么似的,但自己也说不出等候什么。微风起来,吹动他短发,确乎比去年白得多了。
小路上又来了一个女人,也是半白头发,褴褛的衣裙;提一个破旧的朱漆圆篮,外挂一串纸锭,三步一歇的走。忽然见华大妈坐在地上看他,便有些踌躇,惨白的脸上,现出些羞愧的颜色;但终于硬着头皮,走到左边的一坐坟前,放下了篮子。 上坟时,夏四奶奶“惨白的脸上”,为什么会“现出些羞愧的颜色”?作者的这一细节描写有什么深意?
答: 请仿照示例,说说你对选文第二段景物描写的理解。
示例:老栓听得儿子不再说话,料他安心睡了;便出了门,走到街上。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只有一条灰白的路,看得分明。灯光照着他的两脚,一前一后的走,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有叫。天气比屋子里冷得多了;老栓倒觉得爽快,仿佛一旦变了少年,得了神通,有给人生命的本领似的,跨步格外高远,而且路也愈走愈分明,天也愈走愈亮了。
答:请你细细探究一下“层层迭迭,宛然阔人家里祝寿时候的馒头”一句在文中的含义和作用。
答:作者在文中写路的左边和右边的坟墓不同,把穷人和死刑、瘐毙的人的坟墓严格地分开,这体现了作者的巧妙构思。请说说你对这一巧妙构思的理解。
答: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走近芦苇
陈所巨
清寒的早晨,阳光已经有些灿烂了,风却依然凛冽,丝丝地割人。
滩上有一大片芦苇,大概可以称为“芦苇荡”了。早些年,一到秋天,芦苇就被人割了去,或当柴烧,或作造纸原料。不知是因为忙碌,还是其他什么原因,今年,这片芦苇没有在秋天里砍去,就这样以整体的阵势,经历了一整个冬天。寒冷无疑征服了它们,改变了它们。那种征服与改变是强有力的,无法抵御的,你只有接受它,听凭它摆布。你能做到的只是心中有数,紧紧地守住你生命之中最重要的东西,本质的东西。
你这样做了,所以你才能这样依然故我,那寒冬只改变了你的外在,你的容颜,你的服饰。而你的心已经沉入脚下的土地,在那里顽强地过冬,如那些同样在泥土下越冬的小动物。生命的顽强在于它保留自己本质的有效方式,这种方式它不必告诉别人,它必须守住这至关重要的秘密。
但芦苇毕竟真的变老了,一片褴褛,一片令人心酸的枯衰,只那一声不响的沉默还在显示着它本性的强硬。枯叶在风中呜咽,枯干的芦花在风中摇曳,似乎都是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这大片的无可奈何是不是让我也受了感染,情不自禁地无可奈何了呢?
人生有大多的无可奈何,就像那些无可奈何的芦苇一样。我们经历过,也可能为此沮丧过。我们同样在被岁月与生活征服和改变的时候,裹紧身子,守住信念与信心,摆出一副越冬的样子。或许我们的外在形体也确实被改变了,褴褛和枯衰了,但我们的心也在厚厚的泥土之中,那泥土就是我们无边的智慧和倔强的秉性。我们失去些什么,得到些什么呢?我们无疑是战胜了,保住了我们的本性与本质。我们无疑会为此庆幸,为此作为胜利者而越发目光敏锐,坚定不移,信心百倍。
走近芦苇,想跟芦苇说些什么?芦苇无言,我亦无言,无言是否也是一种理解,一种沟通,一种心有灵犀呢?脚下泥土松软,头顶阳光充沛,泥土与阳光都是春天的样子了。芦苇和我近在咫尺,这是怎样的一种亲近?生命的亲近,躯体的亲近,思想和心灵的亲近,或者另外一些我们尚且弄不明白的思维和行为的亲近。我们同样是在越冬之后,带着褴褛和枯衰走进早春的,在没有荣誉的寂静之中,在容易被遗忘的一隅,在往往可能遇到的误解和鄙视的目光之下,我们是不是由衷地涌起一缕无可奈何呢?也许不会,这时候的我们已经因经历太多,明了和洞悉一切而宠辱不惊了。我们明白了自身的价值和崇高之处,我们还需要那些烟云一霎的掌声和鲜花吗?
脚下松坎的泥土弹跳着,暗示我行走的节奏。我便感觉到了我的轻盈和愉悦,一种解透人生、战胜自己的轻盈与愉悦。这是一种越冬乃至更深层次的脱胎换骨的过程,涅槃的过程,也是自我解脱、自我净化的过程。我们经历过,战胜过,我们就可以说我就是“我”。也只在这时候,我们才真正感觉到了理解自己,在滚滚红尘之中守住自己善的本质,原来是最难的事情。
猛然地发现脚下泥土的表层有些异样的东西,是密匝匝的褐色的小尖椎,那是芦苇的笋尖,那是又一茬新生的芦苇尖锐的宣言,那宣言同样是强大的、无可置疑和不可抗拒的。那就是生命,那就是新生的思想和人生方式,那就是我们从痛苦和迷惘中越冬时所期盼的目的。要不了多久,那些越冬的苍老的芦苇就要倒伏下来,代之而起的将是更加年轻的欣欣向荣的强大的阵势。
我知道这才是必然,才是世间万物历尽苦难生死更替的本真。根据文意,概括说明作者是怎样逐步“走近”芦苇的。
答:文章以物喻人,请分条回答作者从芦苇中获得哪些人生感悟。
答:文章多次写到泥土,请指出“泥土”的含义。
答:文章第8段和上文哪一段相照应?这是什么写作手法?简析第8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答:
阅读下面文段,回答文后问题。
白天鹅的记忆
从维熙
来到南方,是不是因为这座城市,有个白天鹅宾馆的缘故?头一夜,我就梦见了我曾见过的四只白天鹅。
1964年,我在一个农场劳动改造,第一次见到那天性驯良、美如天使的水禽动物,是在劳改大队部的葡萄架下。我隔着铁丝网,神往地望着白天鹅那一身洁白的羽翼,心里不禁自问:蓝天才是它的故乡,江河湖泊才是它们诗的天堂,它们到这儿来干什么?还摆出一副悠然自得、闲庭信步的架势!
飞吧!我的天使!这儿是囚笼,不该是你漫步的地方;露珠闪光,水草萋迷的青青河畔,那儿有你的群落,有你的家族,为什么你要眷恋这个鬼地方呢?
后来,我知道了:原来这两只天鹅是被主人剪去了一圈欲飞的翅膀。它们来自天茫茫的东北大草甸子——兴凯湖,那儿的劳改农场时,把它们“姊妹俩”也装进囚笼,像携带仆从眷属那般,把它们迁移到这个地盘上来了。
使我忧伤的是,随着生存环境的改变,它们天性中的善良,被岁月的流光啮食掉了,使这天使般的两姊妹,只剩下天鹅的形态与仪表。有一次,我到劳改队办公室去请示什么事情,当我穿过葡萄架时,那“两姊妹”竟然拍打着仅存的短短翅膀,对我发动了突然袭击。
一只对我嘎嘎狂叫,神态犹如家狗般凶厉。
一只用嘴叼住我褴褛的长袖,撕扯下我袖口的一缕布条。
我挣扎着,我奔跑着,待我逃出葡萄架,惊魂初定之后,留给我的是满腹的狐疑。
“这还是天鹅吗?”
“这是两条腿的狗。”
“这不是黑狗、灰狗、黄狗。”
“这是被异化了长翅膀的白狗!”
50年代中期,当我还是个青年作家的时候,我去过东北三江草原。一个猎人告诉我,他从不捕杀白天鹅。他说此种鸟类不仅羽毛洁白如雪,还有代其他鸟类孵化雏鸟的本能。有的“娘”把娃生下后,一扑棱翅膀飞了。白天鹅则扮演“娘”的角色,把其他鸟类家族的后代孵化出来。群居草原和与囚徒为伍的白天鹅,反差如此之大,简直令人吃惊。
仔细想想,似乎从中发现了一点道理。地壳喷出炽热的岩浆可以造出,磨盘眼里流出的粮食可以碾成粉面;美丽的天使安琪儿,在评价驯化豢养以及囚徒们的挑逗凌辱之下,就不能改变它那善良的灵魂吗?它最初是出于生存本能的反抗,久而久之就把人类视若顽敌,见了脖子上驮着脑袋的人,就首先对其进行袭击!
大约过了年把光景,一群白天鹅在春日北返,它们在天空中发现了两个同族,便久久在天空徘徊不去。徘徊良久之后,终于有两只飞落下来,大概是想来叙叙手足之情。但它们刚刚落地,两只在囚笼旁生活的天鹅,就凶神一般,与看望它们来的两只天鹅,摆出战斗架式。来的两只白天鹅历经惊愕之后,终于起飞了。但这时猎枪响了,这对来探望家族兄弟的美丽天使,双双从天空中坠落下来!
枪声惊醒了我的梦,于是我想起了文学的使命。
善与恶。
生与死。
以及善恶生死之间的扭曲变形,或许这些都是我应当涉猎的文学领域。作者梦见四只白天鹅的缘由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中画线句子“这对来探望家族兄弟的美丽天使”中,“兄弟”一词是不是作者笔误?请谈谈你的看法。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反差如此之大”中,“反差”具体所指是什么?造成这种反差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答: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双画线的句子“枪声惊醒了我的梦,于是我想起了文学的使命”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答: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