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的蓝
丁立梅
①她报出她的姓时,我们都讶异极了。“蓝,蓝色的蓝。”她笑着说,红唇鲜艳。继而介绍她的名,居然单单一个字,蓝。她的名字,蓝蓝。那会儿,我们正站在蓝蓝的湖边,蓝蓝的天空倒映在湖中,如一大块蓝玉。她的名字,应和了眼前的景色。如此诗意,真是让人妒忌。
②我们一行人游西藏,她是半道上加进来的。之前,她一个人已游完拉萨,还在一家医院里做了一天的义工。“也没做什么啦,就是帮人家拿拿接接的。”她满不在意地大笑起来。灿若一朵木棉花。五十多岁的人,看上去不过四十出头,明丽得很。小导游喊同团稍上年纪的女人阿姨,却叫她,蓝蓝姐。她乐得眉毛眼睛都在笑。
③我们都羡慕她的明媚和精神气。几天的西藏行走,我们早已疲惫不堪,高原反应也还在折磨着大家,一个个看上去灰头土脸的,她却精神饱满得如枝叶葱茏。“你真不简单!”我们由衷地夸她。她听了,哈哈大笑,开心极了。
④她爱笑,热情,说话幽默。一团的人,分别来自不同地方,彼此间有戒备,一路上都是各走各的,少有言语。她的到来,恰如煦风吹过湖面,泛起水花朵朵。众人受她感染,都变得活泼起来亲切起来,有说有笑的。原来,大家都不是生来冷漠的人哪。很快地,她跟全团的人混熟了。这个头疼,她给止疼药;那个腹泻,她给止泻药;有人削水果,不小心被刀划破了手,她伸手到口袋里一掏,就掏出几块创可贴来。仿佛她会变魔术。大家对她敬佩和感激得不得了,她却轻描淡写地说:“这没什么,我只不过多备了点常用药。”
⑤西藏地广路遥,一个景点到另一个景点往往相距几百公里,要翻过许多座山,涉过许多条河。天未亮,我们就摸黑上路,所有人都睡眼惺忪,根本来不及收拾自己,只把自己囫囵塞进车子了事。她却披挂完整,眼影、眉线、口红,样样不缺,妆容精致。我们忍不住看她一眼,再看一眼,心里生出无限的感喟与感动来。
⑥知道她的故事,是在纳木错。面对变幻无穷、风光诡异的圣湖,她孩子一样欢呼奔跑,然后,突然双膝跪下,泪流满面。我们都吓了一跳,正愣怔着不知怎么办才好时,听到她喃喃地说:“感谢上帝,我来了。”
⑦原来,她身患绝症已两年。医生宣判的那会儿,她只感到天崩地裂。她在意过很多,得失名利,都曾是她主题曲。她玩命地去争,甚至因此忽略了家庭,让自己憔悴不堪。当她知道自己的生命,只剩下短短三个月时,双手曾经紧握着的那一些东西,都成了浮云,她只要自己能活。
⑧她重新打理自己的生活,养花种草,出门旅游,还常常去做义工,生命变得充盈起来。每天清晨睁开眼,看到窗外第一缕阳光,她的心里都会腾起一阵欢喜:感谢上帝,我又拥有了一天!她把每一天都当做是崭新的,是自己的重生。所以,心中时时充满感激。她活过了医生预言的三个月,活过了一年,活过了两年,还将活下去。
⑨我们听得涟漪四起。生命本是如此珍贵,当爱惜。我们不再说话,一起看湖。眼睛里,一片一片的蓝,相互辉映交融。
⑩那是湖的蓝,天的蓝,广阔无垠。文章③④⑤着重描绘了“她”与“我们”的不同,请根据文章,参照示例,完成下表。(每空4字,可选用文中词语或自己概括作答)
|
“我们” |
“她” |
第3小节 |
灰头土脸 |
明媚精神 |
第4小节 |
① |
② |
第5小节 |
① |
② |
2011年3月18日的《扬子晚报》刊登这篇文章时,删去了第①②小节中划线的三个句子,请你比较阅读,你觉得删去好还是保留好,为什么?(3分
文中第⑨小节划线句含义丰富,试作分析。
眼睛里,一片一片的蓝,相互辉映交融丁立梅曾经说过:“什么是奇迹啊?对于我们绝大多数寻常人来说,奇迹就是你没有被打败,你战胜了你自己。”(引自《生命是用来爱和珍惜的》),结合这句话,说说文中的“她”是如何创造奇迹的。
这篇文章引发了同学们对“我想要的生活”的一场讨论,以下是部分同学的观点:
观点一:生活就应该像文中的“她”一样,“养花种草,出门旅游”“去做义工”,这才是丰盈的生命。
观点二:在追求事业和成就的时候有得失名利之心,无可厚非,只要合情合理合法,就不能苛责。
观点三:追求事业和成就应该是人生的主旋律,“她”的生活是在生命只剩下三个月的情况下“非常态”的选择。
观点四:功名得失、事业成就都是浮云,生活在于把每一天当做最后一天来享受。
你是怎么看的?你可以赞成上述某个观点,也可以反对某个观点,或者提出自己的新观点。请阐明理由。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①那一年,我的生母突然去世,我不到八岁,弟弟才三岁多一点儿,我俩朝爸爸哭着闹着要妈妈。爸爸办完丧事,自己回了一趟老家。他回来的时候,给我们带回来了她,后面还跟着一个不大的小姑娘。爸爸指着她,对我和弟弟说:“快,叫妈妈!”弟弟吓得躲在我身后,我噘着小嘴,任爸爸怎么说,就是不吭声。“不叫就不叫吧!”她说着伸出手要摸摸我的头,我拧着脖子闪开,说就是不让她摸。
②望着这陌生的娘俩儿,我首先想起了那无数人唱过的凄凉小调:“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两三岁呀,没有娘呀……”我不知道那时是一种什么心绪,总是用忐忑不安的眼光偷偷地看她和她的女儿。
③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从来不喊她妈妈。学校开家长会,我愣是把她堵在门口,对同学说:“这不是我妈。”有一天,我把妈妈生前的照片翻出来,挂在家里最醒目的地方,以此向后娘示威。怪了,她不但不生气,而且常常踩着凳子上去擦照片上的灰尘。有一次,她正擦着,我突然向她大声喊道:“你别碰我的妈妈。”好几次夜里,我听见爸爸在和她商量“把照片取下来吧”,而她总是说:“不碍事儿,挂着吧!”头一次,我对她产生了一种说不出的好感,但我还是不愿叫她妈妈。
④孩子没有一盏是省油的灯,大人的心操不完。我们大院有块平坦、宽敞的水泥空场,那是我们孩子的乐园,我们没事儿便到那儿踢球、跳皮筋,或者漫无目的地疯跑。一天上午,我被一辆突如其来的自行车撞倒,重重地摔在了水泥地上,立刻昏了过去。等我醒来,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医院里了。大夫告诉我:“多亏了你妈呀!她一直背着你跑来的,生怕你留下后遗症,长大了可得好好孝顺呀……”
⑤她站在一边不说话,看我醒过来,就伏下身摸摸我的后脑勺,又摸摸我的脸。我不知怎么搞的,我第一次在她面前流泪了。
⑥“还疼?”她立刻紧张地问我。
⑦我摇摇头,眼泪却止不住。
⑧“不疼就好,没事就好!”
⑨回家的时候,天早已经全黑了。从医院到家的路很长,还要穿过一条漆黑的小胡同,我一直伏在她的背上。我知道刚才她就是这样背着我,跑了这么长的路往医院赶的。
⑩以后的许多天里,她不管见爸爸还是见邻居,总是一个劲埋怨自己“都赖我,没看好孩子!千万别落下病根呀……”,好像一切过错不在那硬梆梆的水泥地,不在我太调皮,而全在于她。一直到我活蹦乱跳一点儿也没事了,她才舒了一口气。
⑪没过几年,三年自然灾害就来了。只是为了省出家里一口人吃饭,她把自己的亲生闺女,那个老实、听话,像她一样善良的小姐姐嫁到了内蒙,那年小姐姐才十八岁。我记得特别清楚,那一天,天气很冷,爸爸看小姐姐穿得太单薄了,就把家里唯一一件粗线毛大衣给小姐姐穿上了。她看见了,一把就给扯了下来,“别,还是留给她弟弟吧。啊?”车站上,她一句话也没说,在火车开动的时候,她才向女儿挥了挥手。寒风中,我看见她那像枯枝一样的手臂在抖动。回来的路上,她一边走一边叨叨:“好啊,好啊,闺女大了,早点儿寻个人家好啊,好。”我实在是不知道人生的滋味儿,不知道她一路上叨叨的这几句话是在安抚她自己那流血的心,她也是母亲,她送走自己的亲生闺女,为的是两个并非亲生的孩子,世上竟有这样的后母?
⑫望着她那日趋隆起的背影,我的眼泪一个劲儿往上涌。“妈妈!”我第一次这样称呼了她。她站住了,回过头,愣愣地看着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又叫了一声“妈妈”,她竟“呜”地一声哭了,哭得像个孩子。多少年的酸甜苦辣,多少年的委曲,全都在这一声“妈妈”中融解了。
⑬母亲啊,您对孩子的要求就是这么少……
⑭这一年,爸爸有病去世了。妈妈她先是帮人家看孩子,以后又在家里弹棉花,攫①线头,妈妈就是用弹棉花、攫线头挣来的钱,供我和弟弟上学。望着妈妈每天满身、满脸、满头的棉花毛毛,我常想亲娘又怎么样?!从那以后的许多年里,我们家的日子虽然过得很清苦,但是,有妈妈在,我们仍然觉得很甜美。无论多晚回家,那小屋里的灯总是亮的,桔黄色的火里是妈妈跳跃的心脏,只要妈在,那小屋便充满温暖,充满了爱。
⑮我总觉得妈妈的心脏会永远地跳跃着,却从来没想到,我们刚大学毕业的时候,妈妈却突然地倒下了,而且再也没有起来。
⑯妈妈,请您的在天之灵能原谅我们,原谅我们儿时的不懂事,而我却永远也不能原谅自己。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我什么都可以忘记,却永远不能忘记您给予我们的一切……
⑰世上有一部书是永远写不完的,那便是母亲。(选自《时文选粹》)
注:①攫(jué):抓,这里是扯的意思。本文是以“我”对继母的感情变化为行文线索的,请根据这条线索在方框内填上恰当的词语。
![]() |
第③自然段写到:“我”和继母生活在一起,却还要挂出生母的照片。你如何理解“我”的这一举动的,请简要分析。
阅读第⑫自然段划线的句子,联系全文,分析“我”和母亲流泪的不同原因。
请结合文章具体内容,用你认为最恰当的词概括这位母亲的形象。
一位同学读完本文后,情不自禁写下了一首小诗,请你结合本文的阅读感受,运用比喻的修辞,再仿写一段,整体上要求与前两段的风格一致。
母亲是一张弓,我是弓上的箭,您宁肯将筋骨拉断,也要把孩儿送到人生之巅。
母亲是一座桥, 任我将您的脊梁踏弯,不管风霜雪雨,都把我送到理想的彼岸。
阅读国风的《生命的品格》一文,完成小题。
①生命是有限的,从一定意义上说,我们无法把生命延长到我们理想的程度,那我们所能做的就只有如何提高这有限生命的质量,使这有限的人生旅途更有意义。
②要懂得珍惜。珍惜每一寸光阴。要把有限的时间花在有意义的事情上。花在学习上,多读一点书,多学一点东西,多了解一点世界。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花在工作上,多做一些有益于社会的事情。当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时,真正做到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要珍惜一粒米,一寸布,一张纸,一支铅笔。“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我们享受的每一份服务,我们使用的每一件物品,都凝聚着多少人辛勤劳动的汗水。我们吃饭时只看到雪白的大米,却看不到农民在烈日的暴晒下赤脚在泥水田里耕种;我们用精美的铅笔学习写字,却不知道制造一根铅笔从伐木工人到油漆包装送到文具店,要经过多少人的劳动。因此要懂得惜福。要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人海茫茫,能回首相聚是缘分。要珍惜别人对自己的每一份关爱,哪怕是一个招呼,一个微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③要有悲悯情怀。人生在世,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小时侯,我们离不开别人的养育,吃着母亲的奶水长大;长大了,也离不开别人的帮助,吃着别人生产的粮食,穿着别人缝制的衣服,住着别人建造的房子;生病了,还要别人照顾,也是别人教我们读书写字。我们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别人。所以,要尊重别人,包容别人,常怀一颗慈悲的心去帮助别人。帮助了别人,自己的心灵也会得到慰藉,境界也会得到升华;“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④要有面对困难的意志和勇气。人一生下来的啼哭就预示着人生就要经历种种磨难。关键是要有敢于面对苦难,有直面苦难的信心和勇气。当一个人从不计较受到了磨难,忍受磨难就不是一种惩罚,而是一件快乐的事。有时候,通过忍受磨难,才能表达真理和爱,才能唤醒人性中的良知。一个人只有敢于并勇于承受磨难,才能不断锻炼成无所不克的意志,才能不断增长道德勇气,以至可以无谓地直面死亡。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⑤人世间,我们都是匆匆行者,沿途的风景再好,也不可贪恋;路上的客店再舒适,也不能久留。人赤条条来到世间,又赤条条离开世间,生时没有带来任何东西,死时也带不走任何东西,无论你是君主还是囚徒,是富豪还是乞丐,概莫能外。这是造物主给人的定数,是任何人都改变不了的。所以,要有一个明白的头脑,把人生想透彻,只有进入无我之境,才能超然物欲之外,“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自始至终干干净净地做人,走完人生的旅程,这就是生命的品格。请你简要的语言概括本文的中心论点。
第⑤段画线句子是用什么方法阐明道理的?结合内容说说这样阐明道理的好处?
从下面备选的名著中任选一部,从中概括出一个相关的事例,仿照示例为第④段补写一个论据。
示例:《老人与海》——桑地阿果为了带回自己捕获的一条大鱼,与鲨鱼、与自然、与自己的心灵搏斗,无畏的勇气和坚强的意志为他赢得了做人的尊严。
备选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西游记》
阅读《运动的新发现》(节选),完成小题。
①最近,瑞典大脑研究者在纽约向专业人士介绍了他们的研究成果。在进行了大量调查之后,他们发现运动与智力之间存在关联。研究者说:“运动尽管不能保证提高智力,但它可以改善大脑机能。”
②研究小组在动物实验中证明,运动可促使小白鼠的海马区生成神经细胞。大脑皮层的这片区域主要负责形成记忆。
③多年来,医生和大脑研究者都认为,人出生后便不能再生成新的神经细胞。1998年,科学家首次在人脑中发现了新生的神经细胞。这表明人脑的海马区始终有能力生成新神经细胞。两年后,又有科学家在试验中证实,运动可以刺激大脑生成神经细胞。他们发现,人体干细胞与各种发育因子接触后都会生成神经细胞,而且这种反应在与脑源性神经营养因子接触后尤为明显。脑源性神经营养因子可由身体运动激活。
④研究小组称,与“老年”神经细胞相比,新生的神经细胞不仅特别活跃,而且适应能力强,因而也具有更好的学习能力。这种灵活性使脑细胞可以通过神经键彼此更有效地交流信息。研究者在实验中观察到,经常运动的老鼠比懒散的同类更“灵巧活泼”。研究者说:“运动可使发育因子通过血液循环进入大脑,促使神经新生。”因此体育运动可以改善人的记忆力与认知能力。有朝一日,这些研究成果还可用于治疗痴呆或帕金森病等由神经衰退引发的疾病。(选自《柏林晨邮报》,有改动)阅读全文,用简洁的语言概括,运动为什么能改善大脑机能。
作比较是一种说明方法,文中多处使用这种方法,请在文中用横线画出其中一处,并说说其作用。
体育早已也列为中考的科目之一,有的家长认为花时间进行体育锻炼影响了学习。请根据文中的信息,并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对此加以反驳。
阅读《文章千古说韩愈》,回答文后小题。
韩愈为唐宋八大家之首,其文章写得好是真的。所以,我读韩愈其人是从读韩愈其文开始的,因为中学课本上就有他的《师说》、《进学解》。课外阅读,各种选本上韩文也随处可见。他的许多警句,如:“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等,跨越了一千多年,仍在指导我们的行为。
有这样一段故事。唐代宪宗皇帝十分迷信佛教,在他的倡导下国内佛事大盛,公元819年,又搞了一次大规模的迎佛骨活动,就是将据称是佛祖的一块骨迎到长安,修路盖庙,人山人海,官商民等舍物捐款,劳民伤财,一场闹剧。韩愈对这件事有看法,他当过监察御史,有随时向上面提出诚实意见的习惯。这种官职的第一素质就是不怕得罪人,因提意见获死罪都在所不辞。所谓“文死谏,武死战”。韩愈在上书前思想好一番斗争,最后还是大义战胜了私心,终于实现了勇敢的“一递”,谁知奏折一递,就惹来了大祸;而大祸又引来了一连串的故事,成就了他的身后名。
韩愈是个文章家,写奏折自然比一般为官者也要讲究些。于理、于情都特别动人,文字铿锵有力。他说那所谓佛骨不过是一块脏兮兮的枯骨,皇帝您“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岂不盛哉!岂不快哉!”并说:这佛如果真的有灵,有什么祸殃,就让他来找我吧(“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这真有一股不怕鬼,不信邪的凛然大气和献身精神。但是,这正应了我们现时说的,立场不同,感情不同这句话。韩愈越是肝脑涂地陈利害表忠心,宪宗就越觉得他是在抗龙颜,揭龙鳞,大逆不道。于是,大喝一声把他赶出京城,贬到八千里外的海边潮州去当地方小官。
韩愈这一贬,是他人生的一大挫折。因为这不同于一般的逆境,一般的不顺,比之李白的怀才不遇,柳永的屡试不第要严重得多。他们不过是登山无路,韩愈是已登山顶,又一下子被推到无底深渊,其心情之坏可想而知。他被押送出京不久,家眷也被赶出长安,年仅12岁的小女儿也惨死在驿道旁.当他到了潮州后,发现当地的情况比他的心境还要坏。就气候水土而言这里还算富庶,但由于地处偏僻,文化落后,弊政陋习极多极重。农耕方式原始,乡村学校不兴。当时在北方早已告别了奴隶制,唐律明确规定了不准没良为奴,这里却还在买卖人口,有钱人养奴成风。于是他到任之后,就如新官上任一般,连续干了四件事。一是驱除鳄鱼。当时鳄鱼为害甚烈,当地人又迷信,只知投牲畜以祭,韩愈“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大除其害。二是兴修水利,推广北方先进耕作技术。三是赎放奴婢。他下令奴婢可以工钱抵债,钱债相抵就给人自由,不抵者可用钱赎,以后不得蓄奴。四是兴办教育,请先生,建学校,甚至还“以正音为潮人诲”,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推广普通话。八个月就干了这四件事。我们且不说这事的大小,只说他那片诚心。当其获罪海隅,家破人亡之时,尚能心系百姓,真是难能可贵了。
人生的逆境大约可分四种。一曰生活之苦,饥寒交迫;二曰心境之苦,怀才不遇;三曰事业受阻,功败垂成;四曰存亡之危,身处绝境。处逆境之心也分四种,一是心灰意冷,逆来顺受;二是怨天尤人,牢骚满腹;三是见心明志,直言疾呼;四是泰然处之,尽力有为。韩愈是处在第二、第三种逆境,而选择了后两种心态,既见心明志,著文倡道,又脚踏实地,尽力去为。只这一点他比屈原、李白就要多一层高明,没有只停留在蜀道叹难,江畔沉吟上。他不辞海隅之小,不求其功之显,只是奉献于民,求成于心。有人研究,韩愈之前,潮州只有进士3名,韩愈之后,到南宋时,登第进士就达172名。是他大开教育之功。
一个人不管你有多大的委屈,历史绝不会陪你哭泣,而它只认你的贡献。悲壮二字,无壮便无以言悲。试分析“韩愈这一贬,是他人生的一大挫折”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
作者从哪几个方面说明了韩愈的逆境比“李白的怀才不遇,柳永的屡试不第要严重得多”?
作者为什么说韩愈“比屈原、李白就要多一层高明”?你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文章结尾说“悲壮二字,无壮便无以言悲”,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阅读《习惯成自然》,完成文后小题。
①“习惯成自然”,这句老话很有意思。
②我们走路为什么总是左脚往前,右脚往前,两只胳膊跟着动荡,保持身体的均衡,不会跌倒在地上?我们说话,为什么总是依照心里的意思,先一句,后一句,一直连贯下来,把要说的都说明了?因为我们从小习惯了走路,习惯了说话,而且“成自然”了。什么叫做“成自然”?就是不必故意费什么心,仿佛本来就像那样子的意思。
③走路和说话是我们最需要的两种基本能力。推广开来,无论哪一种能力,要达到了习惯成自然的地步,才算是我们有了那种能力。不达到习惯成自然的地步,勉勉强强地做一做,那就算不得我们有了那种能力。如果连勉勉强强做一做都不干,当然更说不上我们有了那种能力了。
④听人家说对于样样事物要仔细观察,才能懂得明白,心里相信这个话很有道理。这时,并不是我们就有了观察的能力。听人家说劳动是人人应做的事,一切的生活资料,一切的文明文化,都从劳动产生出来,心里相信这个话很有道理。这时,并不是我们就有了劳动的能力。听人家说读书是充实自己的一个重要法门,书本里包含着古人今人的经验,读书就是向许多古人今人学习,心里相信这个话很有道理。这时,并不是我们就有了读书的能力。听人家说必须做个好公民,现在是民主时代,个个公民尽责守分,才能有个好秩序,成个好局面,自己幸福,大家幸福,心里相信这个话很有道理。这时,并不是我们就有了做好公民的能力。
⑤这样说下去是说不完的,就此打住,不再列举吧。
⑥要有观察的能力,必须真的用心去观察。要有劳动的能力,必须真的动手去劳动。要有读书的能力,必须真的去把书本打开。要有做好公民的能力,必须真的去做公民应做的一切事情。在相信人家的话很有道理的时候,只是个“知”罢了,“知”比“不知”似乎好些,但仅仅是“知”,实际上与“不知”并无两样。到了真的去观察去劳动去读书的时候,“知”才会渐渐化为我们的习惯,习惯成自然,才是我们的能力。
⑦通常说某人能力不强,就是某人没有养成多少习惯的意思。譬如说张三记忆力不强,就是张三没有把看见的听见的一些事物好好记住的习惯。譬如说李四发表力不强,就是李四没有把自己的思想和感情说出来写出来的习惯。
⑧习惯养成的愈多,那个人的能力愈强。我们做人做事,需要种种能力,所以最要紧的是养成种种习惯。
⑨养成习惯,换个说法,就是教育。教育不限于学校,也不限于读书。学校教育只是教育的一部分,读书这门事也只是教育的一部分。我们在学校里受教育,旦盟查叠盛翌邀:。擅堡丝盎。我们离开了学校,仍然要从种种方面受教育,并且要自己教育,目的还是在养成习惯,增强能力。习惯越自然越好,能力越增强越好,孔子一生“学而不倦”,就是看透了这个道理。文章第②段以走路、说话为例,引出了下文什么观点?(用文中的句子回答) (3分)
第④段列举了哪些事例?意在阐明什么? (4分)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第⑨段学校教育“目的在养成习惯,增强能力”的认识。 (3分)